資行鈔(鈔事下一之分本也自卷初至明作淨法第三開說進不)

輸入者 韋小燕

鈔。行事鈔下眾自共三行中。今下卷明共行也問。眾自共三行樣如何答。鈔上一第十門末云。若遵仰正戒識達持犯。則中卷之中體相具矣(記之初明自行)自行既成外德彰用。上卷之中綱領存矣(記之次明眾行)自他兩德成相多途。則下卷之中毛目顯矣同記云。自他明共行○凡為道眾彼我同須。即是共義故。云兩德亦行也○除僧法羯磨已外一切作行。皆歸共收○問。自眾兩行亦制同導。豈非相濫。答。自行則護體防心義。非他共。止作體別。此不在言。就論眾行作業辨事多是為他義。非常行。有緣方舉。共行不爾。日用恒須。是僧俱稟。獨彰斯目。如衣藥鉢器訃請俗等類。比論二行別相可知爰知自他俱用故云共行也。而或義云。共行者眾別同用故云共行也此聊不見依何釋。不審也。
鈔注。撰非少盜持上一上云。題下注字顯上別名。容含多意。一者異古下斥古云。顯行世事方軌來蒙。百無一本。今標行事得律宗旨。二謂揀濫。古師撰述皆云四分律鈔疏等。故加別目知非餘者。三為釋疑。疑云。宗律撰鈔。但以所宗立題可矣。何必更參刪繁等語。若不注顯疑情不決故也。中下兩卷語別意同此盜持釋意。祖師自注之。即亦注顯上題號也。抄批簡正記等意。相部礪師注之。又顯下撰號也。彼云。相部律師問道宣律師云。上人是首律師門人也。首公近作鈔三卷。大是要當。宣云。是宣撰耳。又問。何不題名以用顯別。作此言已。自乃著京兆等語。此時於題下礪師即注之。此顯撰號也(取意。但彼存二義。一義與今記同也。一義如上引之。而以前義為正見)問。注撰非少者。多樣如何答。鈔十門。第十門明諸師異執中。自法聰律師至僧祐靈祐總十九家列之。祖法聰律師最初雖講律。未及製作。道覆以下十八家作疏鈔也。簡正記第一云。法聰律師刱弘四分。未有文疏。後因北齊道覆律師乃纂疏六卷(即四分律疏之始也)乃至隨末唐初近十八家。其間卷軸多少不定。莫非依律文次第消釋也。
記注。宜作著謂注字對大字亦涉多儀。故今作著釋之無亂也。即會正記云。古云直意四注。以其將己意直解聖人之旨也。又爾雅疏云。注者著也。辨釋經旨使義理著明也。今謂。先德注辨申撰不少。但立刪補之名標顯其異廣韻云注(灌注也。注記也。辨也)著(述作也)。
京兆崇義寺沙門實今鈔著麻蘭若製之。而今標崇義寺。崇義寺著麻蘭若移住無間故。以前住給寺標也。簡正記第一云。述時即唐高祖武德九年丙戌六月起乎。入十年正月一日改貞觀元年。處即終南豐德精舍苧麻蘭若也。
鈔注。謂出世正業比丘所依法此諸雜要行下註非法附。只注諸雜要行樣也。自餘注即法附也。
鈔。二衣總別篇今記意。釋言總別者即下二門。二門者制聽二門。於此二門各有總別。何名為制下。輕重等制一門總料也。今篇得名制聽二衣事。總料明之也總分制聽科名二衣總依門。而解科名二衣別也。而抄批等意。就衣分總別見。即彼抄云。言二衣者。即制聽也制謂三衣六物。聽謂百一諸長。斯兩異故曰二衣也。言總別者。制中含總別。聽中亦含總別。制中含總別者。真言三衣六物是總。其中有安陀會等是別。聽中總別者。百一諸長此通名總。裙衫器具糞掃衣檀越施衣等曰別簡正記云。制聽二名是總。安陀會等及百一諸長是別。
記。四藥從法記下二云。四藥者攝盡一切所食之總○受兼手口○淨謂說淨受淨二字從法為名。
記鉢器從教記下二云。鉢是梵言○下加法云應量受。則是應量之器。對法為名○下二字即能攝之教。物雖眾多二教攝盡。一鉢制持有違。結罪眾具聽畜。方堪受用故。約二教通攝一切若據鉢器。可云從法。今約制聽故云從教也。
記。頭陀等等取導俗生客瞻病三篇也。
記。訃請等等取諸雜沙彌尼眾。諸部四篇也。
記。乃就事記下三云。僧像所敬境。下二字能敬義同記訃請云。訃是比丘允許。請則施主邀命。往訃前請意存化導。必施法式發起彼心故。云設則問。訃請僧像尤可云約行。又下三篇既云別行。何云約事哉答。問。既云行事。十四篇皆事也。何殊云就事哉答。問。上一下云。以七事釋行事。今與事同異。如何答。記識心具縛。色質有待。此釋意累字可含二義。識心具縛累目□□色質有待累目世間煩也。是以簡正記云。累者患也。須食湯藥房舍眾具等是患累也此但付世間煩釋之歟障蔽塵染不生咎戾陷深愆。
記。咎戾即目罪簡正記云。咎者罪也。戾是小罪。
鈔。自陷愆簡正記云。此乃自己所作不是他人而與故云自陷也。如犯一吉。九百千歲墮地獄中。犯一提罪。二十一億三十千歲墮於惡道。故名深保言抄批云。言陷者沒也。愆者過罪也。
鈔。通諸一化諸字詗字也。可訓於字也。
記。約罪有無問。如不著涅槃僧犯吉見。若爾者可云制衣哉答。
鈔。百一衣財此衣財言指畜長歟。
記注。亡物賞看病法乃以針筒為六下鈔云。四分六物指三衣針筒也同記云。四下示物數。漉囊針筒出沒有異。隨有皆通問。針筒入六物數分已物中在之。以今漉袋入六物數。出何本文哉答。業疏云。善見又云。唱善來已。八事眾具並皆隨身同記云。次明護得眾具。六物外加針線刀子。共為八事既以針線置六物外。明知漉袋是六物數。
鈔。隨報開許抄批云。立謂報有六種不同。始如面王終如天須菩提等戒疏長衣戒中出六種器根。一上士面王報力殊異。胎衣隨長未假資持是則一衣也。二單三衣。三百一。四畜長。五開畜被褥車輿等重物。六天須菩提開眾寶莊嚴也。
鈔。逆順無過抄批云。謂百一長等不畜是逆。畜而說淨是順。俱無有罪過也。
鈔。通道濟乏中四云。唯制無開。中下絕分。進道無由簡正記云。通道者。謂假此衣修行通達佛道。濟乏者。施時不取。後須難得故。今若受取得濟疲乏。
鈔。後中分四謂有一諸長糞掃俗施問。百一諸長衣體。不可過糞掃俗施兩種。何別出糞掃俗施分四哉答。對制物分百一諸長兩種。於此兩種衣體又糞掃俗施相分故。此開二種故云分四。是總別單重之意也問。糞掃衣是聽物。何六種器中制物單三衣上第一置之哉答。且對俗施單三衣。第一列之也問。糞掃機根約成三衣論之也。將約內衣等諸長論之歟哉答。通內衣三衣。但用糞掃一種也。
鈔。亡五眾衣輕重也。
記。文列十段制意五科中有十段文也。
鈔。欲現未曾有法簡正記云。三衣名相由佛出現乃現。自此已前曠劫所無。故云未曾有也。
鈔。無此三名問。外道經中又有袈裟名者如何答。少屬無義歟。或又雖有袈裟名。無僧伽梨等之三名故。云爾歟。
鈔。為諸蟲故簡正記云。若不著三衣。則不免蚊虻也所唼齧是總三衣為諸蟲見。抄批云。若單著一衣。則為蚊虻等唼囓也此單一衣有諸蟲患故。制三衣見。
記。人多錯會行當時學人也。
鈔。為異外道故以刀截簡正記云。西土又有一類外道。披於全段白以表全。未離欲貪。今異彼人故。令割載意表斷惑。則知是慚愧人衣相故知是慚愧人衣鬚髮。
記。心遍生境白文字本作生境。黃本作空境也。
記。准此而名則慈悲者之服凡夫煩惱具足故不相應袈裟。雖然彼袈裟依此緣終離煩惱也。抄批云。案睒彌揵度中云。拘睒陀國諸比丘。鬪諍共相誹謗罵詈。令僧破壞而不和合。佛以觀喻說偈和滅。偈中有此言。雖有袈裟服。懷抱於結使。不能除怨結。彼不應袈裟。結使已除滅。持戒自莊嚴。調伏怨仇彼則應袈裟。
記。斷貪身也謂止三業非也問。何故以三業配三衣哉答。
記。疏解業疏事也。以隨三用各有法式。不中入聚落。
鈔。四乃至道行不生善業疏云。四者若在道行反披高揲敬如塔。幽顯懷德故同記云。反披高揲者。四分。聚落外令反著衣。僧祇。不著者擗褺舉之。幽即非人。顯即人也內著下衣中二衣或反披或高揲。故宜有三衣也在道行反披高揲。
鈔。五威儀不清淨濟緣云。威儀清淨言無過也。
鈔。制令畜三便具上義簡正記云。便具上來五種之意也。
鈔。僧祇云等章服儀云。僧祇云。三衣賢聖標幟。理越凡心也應法記釋云。引僧祇。幟音志試。幟旗也。或作識。音志。訓記。皆謂簡別也六物圖云。僧祇云標識。
記注。又通幟試二音廣韻幟試共聲中之。尤是可同音。雖然玉篇云。試即是兩音字也。今即可讀式也。
記。字合作識准應法記釋或可說也。又此識字兩音也。所詮此識字義也。訓記此意也據在後。明相因引耳畜三衣足不得過。
記。外部即上二論上分別功德及薩婆多論歟。
鈔。名為法食是雖飯餅等。應法用之故。云法食也。
記。真諦雜記云會云。真諦九卷雜記云。
記。或名離塵服等濟緣云。離塵是破。業消瘦即斷。或蓮華喻上二種。前三從功。從一從色。
鈔注。此袈裟從色得名簡正記云。謂本著衣不名袈裟。西國有草名袈裟草。取此為染壞色故。是以從染處立此衣名也。羯磨疏云。然袈裟者本翻染色。實非衣名。律云。應作袈裟色。即壞色也。何于名體。
記。即經所謂壞色衣也遺教經文也。
鈔注。下文一義云。指增一下文若爾者。記何云下文即等哉。故知此義理也。私一義云。指今鈔下文故。記云下文即後引是以簡正記云。下文染作袈裟色者。鈔下文明色中。引四分衣法云。上色染衣當壞作袈裟色。指此文也。
記。袈裟味者此示非正衣名袈裟名不正色。非正衣體既云袈裟味。豈是衣體哉。
記。疏云如六味中有袈裟味問。濟緣云。准涅槃經甘苦辛酸醎淡是為六味。不云何出此既六味中全無袈裟味。加之諸經要集第二十云。阿含經云。一切味不過八種。一苦二澁三辛四醎五淡六甜七酸。不了了味此等全六味中無之。何六味中有袈裟味哉答。抄批云。謂袈裟味是淡味也此義尚不審也。淡味是袈裟味條。本據不明歟。私一義云。非五正色。不正色云袈裟色。非正六味。中問不正味云袈裟味。準此袈裟味。不正色名袈裟色即今云六味中者。云中間色義也。可是衣也。
記。次辨古翻今翻即不正色染也所劫儭體。
鈔。大衣名眾集時衣抄批云。立謂此是入王宮聚落名眾集也。
記。齊講齊即時食時也。並五條上下就著用。
鈔。七條名中價衣從用入眾衣此約直名中價衣。從用名入眾衣也。
鈔。五條者名下衣此無價言故名下衣者。非下價衣。最下著故也。故記云。下就著用最在下故。
鈔。律中無五七九名問。律文初夜著五條。中夜著七條又衣揵度云。佛言。應五條。不應六條。應七條。不應八條等又加法文云。五條衣受等又梵網經云。五條七條九條爾者何云律中無五七九名。記云世中相傳哉答。條數雖云五條等。彼名衣體云五條事無之歟。
鈔。若就通相亦有縵僧伽梨對上科正衣此門從衣云亦也。
記。舉漫衣為例從衣中割截揲葉等可有之。且舉漫衣例餘凡餘記釋多分。今通相科唯局慢衣見。而今記即如三衣互為從衣等。廣寄從衣釋之也問。其通相樣如何答。上來所明局正衣論之。故且如大衣得眾集時衣名。唯可局九品大衣。而今科意。從衣受之時。乃至漫衣亦可得眾集時衣名也。
鈔。則隨力所辨隨衣財足割截。乃至漫衣作之云事也。
鈔。非無大分宗體餘衣從衣持時。必所當衣鉢名揲故。云大分宗體故也但使性是沙門污沙門行無破尚爾。
記。釋迦遺法弟子初會先度問。歸敬儀下云。處胎經云。佛告彌勒偈曰。汝所三會人。是吾先所化。九十六億人。受持我五戒者。次是三歸人(私云。九十四億人今文略之)九十二億者。一稱南無佛此即三會所度皆釋迦弟子見。今記釋何初會先度答。三會總云初會。猶對後說法歟。又受持袈裟人皆初會度之歟盧遮。
記。此云啼哭從悲為名簡正記云。今且准正法會經所說。昔有國王。名為犀勇王。有二夫人。第一夫人生千子。皆修行俱合得成佛。其王城試千子成道前後。遂將千箸置金瓶中。舉著紫金樓上。令千子抽之。俱留孫得第一。釋迦得第四。乃至樓至得第一千。彼作念云。一切有情皆彼諸兄度盡。我有何人得度。遂乃啼泣。父王告云。眾生界無盡。不用悲泣。又此樓至亦支胡盧支。此云愛子。謂王云少子甚受惜故。其第二夫人有二子。一名正念。二名法意。聞千兄次第成佛。遂乃發願言。我不成佛。一願為梵王。請千兄轉法輪。一願為密跡金剛。護千兄教法(已上所列并言注文)准此金剛神是第二夫人次子。
鈔。悲華經會云。曇無疑三藏譯。凡十卷。今引第八。
記。初除業問。犯重邪見。邪見即煩惱也。何云業哉答。犯重是業也。約之且云爾歟。多饒怨嫉。軟心尊重恭敬供養袈裟諒。
鈔。五者若在丘陣等抄批云。且以近事用通遠教。唐初有權律師者。高麗人也。大唐掃平天下征征高麗。權當時身宛彼兵先曾聽法聞袈裟威力。求得數等密繫衣中。時唐兵往伐。兩陣交戰權恐沒陣。理寫伏脫甲步進歸降。唐兵數萬遙見權來。似如百萬之眾盡著光明甲森然進。唐兵大懼亦寫伏告降。及至權邊更無餘眾。怪其神異尋遺奏聞。執權至京。勅令與官。權素有信心志求出要。因請出家住長安。其寺大有神異。肩上放光夜。行之時人見炬火豎在肩上。
欺索破袈裟段欲禳災者開與禳。
鈔。謂非四邪五邪業疏云。依智論中。言五邪者。一高聲現威。為利養故。二者強占吉凶。三者激發令施。四者改當威儀。五者習學呪術。皆為利故。言四邪者。謂方雖上下也同記云五邪。第四身邪。餘皆口邪。中略提名而已。口合藥種植田園名下口食。仰觀星宿名仰口食(今曰上者謂仰上反)口方巧語名方○食呪術卜算名四維口食比為求食供口耳為具其事故名口食與利販易得者不成。律云。不以邪命得激發得相得雜伎箱囊盈溢一毛不拔。
記。濫倚此緣禮誦等緣也。又為袈裟求財也酌情檢事須厚重熟緻者。即紬絹麻苧熟練厚緻者拔此意。
記。縱得已成並斬壞塗埵問。律蠶家乞綿制之。然而得已成。阿斬壞哉答。此蠶家乞得已成者。故斬壞。非蠶家無苦歟。
記。重增景仰應法記云。尊敬也因壞在心。
記。義淨三藏內法傳中內法傳第二云。凡論絕絹乃是聖開。何事強遮徒為節目斷之。以意欲省招繁。五天四部並皆著用。詎可棄易求之絹。絕覓難得之細布。妨道極其在斯乎。非制強制。即其類也。遂使好事持律之者增己慢而輕餘無求省欲之賓。內起慚而外惡斯。乃遮身長道亦復何事而彼意者將為容命處未懅慈之極悲愍含識理可絕之。若爾者著衣嚴食緣多損生。螻蚓曾不寄心。蛹蠶一何見念。而有不嚴酥酪不履皮鞋不著絲綿同斯類矣。凡論殺者。先以故意斷彼命根方成業道。況復金口自言。何勞更為空鑿准此文直不斥南山也。
記。彼學小乘有部今記家難詞也。義淨三藏依有部著內法傳故多偏執。今祖師依分通大乘義。或直依終窮大乘圓頓了義意。如是制之給也。序中之意。存第三第六。
鈔。若細薄律云。若細若薄生疎生紗生苧蕉葛。
鈔。綾羅綿綺有云。綾草木文也。羅無草木文文也。綿文也。綺文齊紗穀紬綃。
記。綃古云生絲繒也經音義云。繒帛也。
鈔。文繡衣智云也。
鈔。毛髮會云。毛髮者。以畜毛人髮織成者皮衣畜生皮也。
記。五方正間以五色配五方故云五方也。青赤白黑黃。
記。緋紅紫綠瑠黃六物圖云。五間色紅紫綠碧或云瑠黃。
記。上句對翻問。唐土無染色之物。何對翻哉答。色有之故云對翻。故會之注。正翻謂此方有不正色故。則約壞色以翻顯前臥具等。
鈔。若作五納衣者得五納衣以糞掃衣作之事。鈔頭陀篇云。初納衣者。四分云。捨檀越施衣。著糞掃衣爰知此句以糞掃物作五納衣事也。次上色碎段者。裁作五納亦得者。此直以上色細段者作納衣事也。是以簡正記云。若作五納等者。舍利弗得上色碎段衣則欲作五納衣白佛。佛云。聽。亦得廣長之物裁作。亦許之重納為衣。
記。棧即木蘭簡正記云。棧者青赤。謂木蘭色也。
鈔。薩婆多云五大色衣等今此記意。紺黑青如法色之。用此作餘衣點淨見。而本文意被三色非法色。作三衣不成受。作餘衣點淨可用之也。即彼本文第八卷。著新衣中云。凡此五大色若自染突吉門。若作衣不成受作。應量衣不應量衣一切不得著。若先得五大色衣。後更改作如法色。則成受持。若先作如法色。後以五大色。彼壞者不成受持。雖不成受。若作三點淨者。得一切處者(私云此本如法色故開著用許也)若紺黑青作衣。不成受持。除三衣餘一切衣。但作三點淨。著無過隨釋紺云。用紺者(古城反)青赤色也。釋名云。紺者含也。謂青而含赤色也。說文。帛染青而微有赤色也此等文尤非法色見。而今記就云青赤色。且順古記釋木蘭異名歟。所以爾者。簡正記云。紺者含也。青赤相含。亦是木蘭之異名也今記一往隨此謬釋如是釋歟。若准本文意。可訓五大色衣不成受作三衣得作餘衣著。三點淨。用紺黑青。除三衣餘衣三點淨也。若今記意。三點淨用紺黑青。除三衣餘三點淨可訓之也。
記。謂青赤色即木蘭異名問。木蘭黑赤也。何今云青赤哉答。木蘭通青赤黑赤二色歟問。此一段文。餘衣雖不壞色。用三點可著見。問。若爾者何故事鈔云。四分云。壞色者。若青黑木欄也。彼得衣不作三種壞著者墮○注云。非謂三衣須染餘者但爭而已。若準文中一切不染皆提一切不淨皆吉門此文餘衣皆染色見。何今論但三點不壞色哉答。或部別不同也。或約緩急歟。是以記中三下云。若下準文決犯以前文但云得衣不壞者墮。則知通詠一切。若據列緣。唯約三衣。或可彼從緣制。或是此就急論。思之餘衣染壞但據助身染者為言。故戒疏云非謂巾屣以三色染更成驚俗可笑之甚(故知巾襪但須點淨文)皁(才老反色黑也)。
記。得皂下二別簡正間得不之相問。皁木蘭是如法色也。一概科之事聊不審也。如何答問。正間得不之相如何分之哉答。有抄云。五正不得。五間得也。五正不得文何哉答。云不純大色裏純大五正不得聞。
鈔。純青淺青碧等本文云。若非純青淺青及碧作點淨得作衣裏○赤黃白色色不純。大亦如是明知今鈔非字寫脫也。非純青淺青淺青及碧如是可訓也。凡今文所出皆同色。赤白黃既云不純大色故也。
記注。如墨子見染絲而悲之類師云。墨子人名。絲隨染色現見。人心隨緣被染事悲故。云染絲而悲也。即蒙求上云。墨子悲絲同注云。維南子云。見練絲泣。為其可以墨。為其可以黃墨子云。墨子見染絲者而嘆云。染出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故染可不慎耶。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舜染於許由伯陽。禹染於皋陶伯益。湯染於伊仲??。武王染於太公周公。此四王者所染當故主天下為天子乎紫草染者。
記。蘇方木名會天云。蘇方木。細碎煮之以染。
記。今時蘇木是也蘇方木也。柰黃用柰陂染者槐。
記。但有青黑木蘭三色如法問。梵網經等。三色外有青黃赤白等染色見。何云但有等哉答。彼青黃等非正青等也。
記。按唐紀則天朝薛懷義亂於宮庭則天寵用令參朝議以僧衣色異因令服此袈裟唐記二十卷文也。則天朝者。則天女帝御門御名也。朝朝代也。薛姓也。壞義僧名也。亂於宮庭者。薜壞義則天御持僧。王被寵愛故。自在亂入王宮也。令參朝議者。依寵愛薛壞義令參公卿撿義也。令服紫袈裟者。參朝議時僧緇服不告公卿故。令服紫袈娑也。帶金龜袋者石帶也。參內裏之人其帶用魚袋。公卿金魚袋。殿上人銀魚袋。和國尚有其風不絕也。今僧故為令異彼俗賜金龜袋歟。則付帶之飾也。
記。後偽撰大雲經有云。述政道之經也。一義云。現行大雲經是直經也。爾者大雲經有真偽二本歟。又義云。指疏云偽撰歟。十僧結眾作疏進上內裏故。又賞之賜紫衣金龜袋也。結十僧。
記。由此弊源一洩于今不返弊即衰弊。此癖事一洩出後留也○無知俗子濫跡釋門。不務內修唯誇外飾。矧。
記。僣稱大聖之名大師號事也。僧門之所不舉者。云不舉容事也。
記。致使貪婪嗇悋之輩各逞奢華嗇(使力反堅貪也)逞(刃井反。誇也。快也)紅紫不以為褻服○(褻私列反。私服也)於慈墜滅。
記。注不為褻服則公服可知五正并紅紫等公服故。不為褻服。故上云。儒宗人倫之教。則五正為衣也。是為公服義。就公服君子等服。輒私細細不可報之既以云不為褻服。知公服條自可知也。
記。君子非黃白不衣尚非俗禮所許君子服故。俗禮輒非細細褻服。
記。茍不信受安則為之一義云。不信受。安則為之訓之。意云。不信人安言之云事也。一義云。茍不信受。安則為之此棄捨彼語歟目矚束約僧徒二十出家係名簿藉係簿藉者。出家人名係國王帳也。
記。執憑帶持禁物恃僧名自由持禁物歟似此等事不聽著褐(不正色衣也)褐(何易反青黑色也)智玄。黑色名也縮諒。
鈔。真緋欝金染欝染日本字書云也。資持云。欝金根方志云。出烏仗那國。根黃赤可染衣。
鈔。紅藍染有云。藍者。本讀也。雖然今總染物使之詞也。記云藍澱。正是也。根可染黃色。
鈔。皁色僧祇意卓色名正色。多論卓名不正。故知卓通正不正色名之歟班文者。會云。華色者班纈之色也。
記。青褐黑色也如舊銅色。
記注。今??成銅青乃是正色問。鈔著新衣戒中。僧祇口青者。銅器覆苦酒甕上着器者是。藍澱青石硿青同記云。青有四種。第一銅是如法色。下三皆非法色此即銅青既定如法色。今何云正色哉答。一義云。今注云正色。云如法正色事也。故不相違也。又義云銅青是雖如法。今時染樣背法故。云乃是正色即斥之歟。又義云。六物圖云。戒本中三種染壞皆如法也。一者青色(僧祇謂銅色。今時尼眾青褐頗得相近文)准此釋。青褐雖非正銅青等。等今置苦酒甕成銅青。乃是正僧祇銅青色欲言之。云乃是正色也浸於鐵器河底緇泥。
鈔注。此翻律業疏四上云。赤即木蘭所染微涉黑色。即世南海乾陀樹皮頗相類也章服儀云。木蘭一色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乾陀色應法記釋云。鈔云。予於蜀都親見木蘭樹皮。赤黑色鮮明可以為染。乾陀樹。業疏云。南海有之。疑是木蘭梵語可爰知今記云。木蘭乃是華語明。乾陀樹是梵語也問。當宗翻譯樣如何答。讀云。三如法色之中黑赤相兼色。欲翻之時。震旦木蘭色相兼黑赤。當彼色相。而北有之故。翻木蘭色。即云以木蘭皮染之也問。僧祇失旨樣如何答。彼西天東土其色相當故。雖翻之不見其體。故思以果汁染之也亦有用作香者鮮明川中也。
記注。本枝不分根本枝末混亂故也絳(古巷反。赤色也)。
記。未詳何意問。此釋如何可得意哉答。義鈔廢前故且如是引用歟。事鈔述實義故斥之也問。舍利弗問經一同斥之歟答。一義云。俱引之。故知斥偽經也。一義云。非偽經。既祖師出真偽中偽經不出之故。何況今記釋此經文時。云止是名濫故。
記。僧祇迦葉遺同上同遺教法律說也。不足致疑。
記。縱用彼文止是名濫雖云五色。非五正五間色。
鈔。瓦鉢貫左肩青色簡正記云。謂孔雀咽青翠色也。
鈔注。準此木蘭色也赤色名濫五正故。定色相云木蘭色也。
鈔注。準此赤色不合受遭賊之外不許之。故五正赤色不合受之猶恐執善來赤色故。準文決之也。
鈔。準上律(四分僧祇十誦)論(薩婆多善見)及經並等抄批云。九十中新衣不作三種染色而受持者波逸提也。
鈔。長四肘廣二肘等此約奉一肘一尺八寸量也。
記。出家貧乏故是常也榮啟期三樂有之。此語即列子云。孔子遊泰山見榮啟期鼓琴歌○貧者士之常。死者人之終。處常得終。當何憂哉成窄小取足而已。
記。然恐身量短長不定人身量不足。三肘五肘上二衣等相應身過可有之。故許通量也。或有五體不具人。量不相應身長。恐身短長不定故。用通量也。是以資持云。通量則被於異報。
記。是故三衣俱準通量問。業疏通量局上二衣見。所以爾者。業疏云。諸部極少。准四分文出家貧乏故是常也○餘二衣相義同五分度身最好同記云。下衣宜少故。但云二衣爾者何今三衣俱云通量哉答。業疏釋且一往釋歟。下衣少故。且釋上二衣減。不釋下衣減二肘四肘歟。若以盡理云之。俱可通三衣也。故今釋尤可然歟問。於下衣許通量。過二肘四肘度身許之歟。將減二肘四肘可許之哉答。既許度身。過減俱可許之也。若過二肘四肘許之。以此道理案。何減二肘四肘不許之哉。若有少人減可許也。
記。言度身者此有二法度身總有三文。四分五分多論也。今二者度身樣也。
記注。與四分少異今通量長量九尺。同四分局量長五肘量。今通量廣量。與四分局量廣三肘量少異也。三肘量當五尺四寸故。
記。設或身相長短不稱減成儉約過須說淨此付通量作過減也就身裁度從肩下地以為衣身。
記。餘分葉相等相足可相稱有義云。布自肩至踝上四指取之。其布葉相等相足縫立得意也此義袈裟以外可短也。私一義云。布裁度時。葉相餘分取縫立。肩踝上四指寸法也。故云餘分葉相是可相稱也。
記。尠有肥羸此下論廣量也。
記注。有云。餘分葉相有人餘分葉相。但局長邊。今廣長共餘分之故濟緣云。橫提豎條皆名葉相本在左肩或垂腋下遂使長邊。何啻丈二。
記。何啻丈二濟緣云。今人廣不五尺。長過丈二。反執五分度身之文。無乃度之不細乎。習久成俗。座難曉喻等長拖象鼻。夫復何言。誡節貪求令知止足。任時進不。
記注。今執文二長衣文字可作丈字也。
  記注。有云。餘分葉相(云云)有人餘分葉相。但局長邊。今廣長共餘分之(為言)故濟緣云。橫提豎條皆名葉相(文)本在左肩或垂腋下遂使長邊。何啻丈二。
  記。何啻丈二(云云)濟緣云。今人廣不五尺。長過丈二。反執五分度身之文。無乃度之不細乎。習久成俗。卒難曉喻等(文)長拖象鼻。夫復何言。誡節貪求令知止足。任時進不。
  記注。今執文二長衣(云云)文字可作丈字也。
記注。正墮此過任意廣長無法過也。足可準繩。
鈔。十紙中各立三品之量十誦立三品。僧祇立三品。故云各立三品之量也。但十誦三衣合而成三品。僧祇多論三衣各有三品也。即搜玄記云。若依僧祇。一衣之中有三品量。僧伽梨上者長五肘廣三肘。中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三肘不舒手。下者長四肘半廣三肘一不舒手。欝多羅僧三品。大同安陀會。上者長五肘半廣二肘。中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二肘一不舒。下者長四肘廣二肘一不舒手簡正記全同也。
記。準彼論肘舒手量之舒手者展指量之即二尺也。是以鈔說戒篇云。五分籌極短。並五指極長。拳一肘同記云。拳一肘謂尺八也(舒手則二尺故文)問。若爾者。何四肘半注云八尺一寸哉。此當拳一肘一尺八寸之量。如何答。一義云。僧祇五分所說不可一同故。僧祇肘量短彼歟。爾者。僧祇云舒手。如常拳一肘量。一尺八寸也。然而云舒事。中節展之故。彼云不舒手。如通途拳最下節取之歟。說戒篇釋。舒一肘展指。拳一肘不正拳少握手甲直也故不相違也。
又義云。注以先拳肘釋也。疎文以舒肘釋也此義尚不審也。
記。三事通有三品三事即指三衣也。薩婆多中三衣。鈔若過量外應說淨等問。約局量時。此量三品量中約何量哉答。一義云。極大量過云過量。又義云。三品量各各量過云過量也問。但三衣比丘不說淨。若量外如何答。
記注。今按尼鈔等問。今鈔既云若過量外應說淨。何又準尼鈔哉答。法衣上連帶種種長物等在之。準尼鈔可說淨。
鈔。五分肘量長短不定等有五體不具人。肘有長短不定故。肘不相應身時。可用度身適足隨身。
記。若前諸部乃據中人八尺楷定問。三衣二肘四肘三肘五肘等局量。肘依中人肘量定之歟。將依人人各各自身肘量定之歟答。一義云。今釋分明依中人八尺肘定之見。依之用中人肘時。上二衣量不應今人長故。上二衣依通量受持之。五條猶法量五條依中人肘局量作之。受持行事在之付之不明。若今小五條非法量。可非法袈裟哉。又通量四分五分薩婆多通量中如是通量無之爾者通量局量。豈應受持哉。而又受持之義還不審也。一義云局量時肘量依自身二肘四肘三肘五肘等。袈裟相應身既不齊整過。何五尺六尺人必可依中人八尺人肘哉。尤可依自身肘。是以章服儀云。問。方衣出俗殊異世流廣狹之。間如何取約答。諸律明量多衣身肘。然其身肘兩有乖張。隨報定儀可以成準。故文云度身而衣故也此釋分明局量依自身肘見。若爾者。今乃據中人八尺楷定尺如何得意哉答。且定肘量時。拳一肘一尺八寸。舒一肘二尺定之時。以中人八尺人為手本定之也。故云乃據中人八尺楷定。以之為準據次第隨人可得意也。必局定非謂依中人肘。是以戒疏云。問。餘之三戒依佛榤手定出量限。三衣一戒。但隨己身不定出量者。答。餘非沙門道服。外儀隨其大少皆得受用。故有定量。此三法衣道服標式。若定出量人。有長短不稱威儀。外不生善。內無軌物。故隨身分不定出量。由不定故得有與佛等過作衣同記云。若有定制。不容等佛。若爾鈔二衣中引諸律文示三品量。那云不定耶。答彼但出法以為標準。不同尼師壇等衣不得過。私釋。佛衣等戒即是比丘三衣定制已內皆通。等過不得。豈定制。所以標云過量三衣戒也此釋分明。用中人肘量。不可有等過。依之知用自身肘也。但諸律局量乃據中人八尺楷定釋今既釋。彼但出法以為標準。故不相違也。加之戒疏云。衣是法衣。不得定量。事須相稱故制不過。鉢唯用食無大少可對故限定量同記云。初明衣須制。由許隨身故制過等。次明鉢不須制。三品永定不空有過問。若用自身。度身何不同哉。薩婆多度身相應身用尺寸故答。度身約五體不具人。多論等且用寸歟。局量時肘量約五體相應人定之也。是次資持云。注戒名過量三衣戒。四分三衣隨身長短唯以佛衣為分齊此等皆局量時依自身肘見抑彼貪情。
記。被於異報肘長身短身長肘短。故用度身也。
記。故章服儀云減是作同儉約之儀問。此減量者。從下品量尚減之也。將指下品量而言減量歟。如何答。一義云。度身時減下品量尚作之也。所以爾者。彼章服儀正文云。然減量而作同儉約之儀。過限妄增有成犯之法。故文云四肘不為非法與佛等量便結正篇。即其證也。頃載下流驕奢其度。至論儉狹不見其人應法記云。然下次誡令從局(私云。非局量中出通量中。不許過限故云從局也)過限即諸部量外成犯法違制吉羅。多論三肘五肘外過曰犯。曰長品肘二肘四分下衣量上二衣並三肘五肘。佛衣等戒見單提篇一義云。問。今記引章服儀文云。減成儉約等聽許之者。為尚許減於下品量乎。將即指下品量等為儉約耶。答。章服儀正文云。然減量而作○即其談也其儉約之證引四肘二肘量。知以下量可名減量等一義通局二量俱減順儉約爾者局量時自下品減之。通量時普通度身減之。且順儉約也問。若爾者減量時其衣可應受持哉答。不存儉約之意。減量作衣。自不續心外。不成受持。今存儉約義故。雖不作續心。成受持也問。著減量衣。不齊整過如何答存儉約之意人。一往不齊整過許之耶。可尋之排聖訓儻懼因果。
記。條即豎條凡定袈裟橫豎廣長事。袈裟長方云豎長。短方云橫廣也。是故袈裟長方向云要。今懸時當橫者是也。故此豎條云五條七條也。下云橫堤。袈裟廣邊條云橫堤。今懸時豎是也。但一長一短之長短付橫提論之也。不可相濫也隻徵所以肅殺。
記。所以極齊二十五條者欲為二十五有作福田二十五有。謂玄賛略頌云。四域四惡趣六欲并梵天無相與淨四禪及四空。
記注。略上三品問。本律第四十卷云。若能過至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應畜此文分明出二十五條見。何云略上三品哉答。有云。御所覽異也。四分律第四卷云。諸比丘不知當作幾條衣。佛言。應五條。不應六條。應七條。不應八條。應九條。不應十條。乃至十九條。不應二十條。若能過是條數不應畜如今記引也。但應上有不字。
鈔注。錯注不字抄批云。立謂律文中將亦字錯作不字。合云亦應畜。律云。不應畜者錯也此注後人注之。南山不注也。
記。妄注於邊鈔注并云注。云書事也。應當上置不字云注邊歟。
記。後有知者不即削除於下復注點出前非指今鈔注文也。
記。至後鏤板不能刊正故今鈔置不字并注錯注不字四字。先書本時也。後印板時并可削之。然不能刊定故不削之鏤板者形木也。
鈔。今時有三十三條抄批云。立謂恐是錯合。是十三條錯加三也今有反求細布。有過絹直。放彼枯此未善教意。
鈔。智論云是麁布僧伽梨抄批云。案智論第一云。菩薩夜半踰城出家行十二由旬。到跋伽婆仙人所住處林中。以刀剃髮。持上妙衣貿麁布僧伽梨。於尼連禪河側六年苦行也橫堤事等田疇。如畦貯水而養嘉苗。譬服此衣生功德。
鈔。四分文不了不委云不了也佛令像此。
記。四分定量文如前引上量是非中○四分云。安陀會長四肘廣二肘○僧伽梨亦爾。
記。長短如上略示上云。四分云○五條十隔等十隔等長短故也。
鈔。五條七條具明定量長短若委細分別之。可言五條七條具明定量五條唯明長短也。鈔文通舉之故。記釋云文中通舉等也何法之有。
記。或以布通漫或兩衣縫合不開渠相漫付之也。
記。逐相填之衣裏如衣段段裁縫之。而開渠相也塍疆。
記。葉上表渠葉塍疆條內田於衣裏。葉與條際細通即為渠相也。就裏刺之摘分垂終。但此截多重之難。
記。如坐具四增本一頭一邊增之後。天人告四邊增之也。
記。安左臂今記下引感通。凡經四制對彼可見也。
鈔。餘二衣並一重問。應法記云。新者兩重出四分。餘二衣二重今云一重。相違如何耶答。處處釋一同云一重故。彼二字誤也。
鈔。若新大衣三重此新故參作。而云若新少不審也。
記。餘非所論中下二衣無參作義可知也。
鈔。若以新衣等抄批云。立謂正由作時違法不成。今濫得宛三衣數。不說淨過十日犯長故也。以佛令一重新二重故今三重純新。則一重長。非是制限也。以作時犯吉過○犯提中間梅摘卻吉者。謂雖摘猶有方便吉也。摘分謂拆開。
鈔。設有因緣摘分持行摘衣裏留界內。持衣體出界外也。
鈔。名不離衣宿抄批云。雖復留一兩重。其衣體隨身故。不成離宿過。
鈔。前人言本界內付留置裏。二師異論也。簡正記云。前師判云。既摘衣裏留安界內令屬界。輕物分之。後師判云。令賞看病人。以本是一衣故。律師云。復是定義也。律師即論主也。
記。索往死處與之索衣裏往死處。表裏俱與看病者。
記。律中上二衣本要割截問。鈔所引律文。大衣七條要割截見。爾者何今記注云各得二種哉答。鈔所引文且約本制分云爾歟。不妨後開揲葉也。
記注。謂作小襵略分葉相會正云。襵(之涉反)襞也。五條多枝。作務恐埃土入中。故得襞襵其條葉而開。不割截細刺。
鈔。一日恐不成抄批云。一日恐不成者。此應是不畜長命。是一月衣人恐過限故爾也應麁行急竟○細刺。
記。今有不肖之夫情纏嗜好自迷針縷動必資人但論刺作之纖媚不計即價之高下或有雇縫之直倍於衣財履歷孀荒譏過斯負通觀教衣唯自縫應法記云。付非中初文。初指人養子不及火謂之不肖似也。今但通取不似善人耳。資猶假也○纖媚細巧也○孀即寡婦荒謂婬女若少一衣。
鈔。有緣得一端等鈔長戒中云。多論。三衣雖不受。日過無犯(記云。不受無犯者無別長故)但有缺衣壞威儀二罪○又比丘有緣得褻指作三衣則不犯長。若一衣。三肘五肘外有長說淨(記云。又下猶擬非長。即入三衣數故)問。月望衣不割替縫過日犯者答。彼中先有故者堪受持故。須作衣相方免長過。上論文指先無三衣者耳(記云。上下決上指作不開本有文)簡正記十一云。有緣得褻指作三衣等者。此謂有先奪等緣。有人得端褻示能製造得衣。受持過日犯長。且指三衣即免過。搜玄約全色如法之褻。今云。不然。但明端褻即休。何論染了未染等。三肘五肘外有長說淨者。大德云。餘有長者截下說淨。玄云。連指衣鉢外說淨。二解並正問。就彼論文。且初說三衣。只云雖不受日過無犯。全無指擬言。今何故指作免犯耶答。私云。成正衣體不待指擬。可免長罪。是衣財故。指可免也問。雖不加受法。只有三衣。又指作既謂有三衣。此外畜衣可犯長哉答。爾也。搜玄云。問。若有二鉢。俱未加法。皆犯長不。答。前得者不犯(和云當所持一鉢故也)後得者犯。一時得好者不犯惡者則犯。必其一種則隨一不用者犯。義同三衣也問。三衣必加受法上餘衣成長義。將縱雖不加法。三衣有之。餘衣可成長義哉答。私云。不待加法。有三衣長養可成也。長衣戒犯緣有六。一是已長衣。二雖知是長。若忌等緣則無有罪故。二明屬已定等云全不立三衣加法緣故也。
記注。引此證前定量等對前大二長衣等之。詞也。
鈔。四分得漫衣廣長足若截割作衣是衣財事也。
鈔。若染漫衣作條會正云。如作青色漫衣。為財不足。便以黑色染作條相以別色染色者作條事也又縫葉著衣。
鈔。若以雜色線縫著衣上謂袈裟上種種糸橫豎也。
鈔。作條幅處以顯長短之相故。或襵作衣葉靡。
鈔。阿難奉教為諸比丘等抄批云。案五分云。佛與千二百五十人遊行南方。從山上下見有水田善作??畔念言。諸比丘應緣此作衣。即問阿難。汝見此田不。答言。已見。又告阿難。諸比丘宜著如此衣。汝能作不。答言。能作。即受教自作。又教諸比丘作。或一長一短。或兩長一短。或三長一短。左條葉左靡。右條葉右靡。中條葉兩向靡。作竟著之。極是所宜。佛見告諸比丘。阿難有大智慧。聞我略說。作便如法。此名割截不告之衣。與外道異。怨家盜賊所不復取。羯磨疏問曰。此時方制道服。爾前何所被身。況乃一唱善來。三衣備體。頗鞞創首法服度人。微竅後前自成牟楯。答。法之初始於仙苑五人先度。服變三衣。但由聖制法衣。年歲已久。隨緣運造。章服不同。教網創弘。多從道務。至於儀服殊非本壞。就使諸濫與時而起見機故。制理數令然。礪問。阿難等羯磨受戒豈可未有三有。乃言乃教倣世事作衣者何。答。已前之聖變故倣習恐難。今倣世田為示易成故爾相壓。
鈔。下例成之下七條五條漫衣等也。各順左右一向兩壓左右之上。
記。或已成者問。此已成者。既成衣體事歟。如何答爾也。若爾者破已成衣可作一長一短等哉答。已成一長一短衣不作大衣。其體從衣可受持衣財可作一長一短也。
鈔。僧祇不得畫作葉對頭縫之抄批云。立謂但對頭縫著竟。即晝作條葉。此非法也問。今記意。云不一作葉謂彩畫條葉直爾縫之。彩畫條葉無苦見。爾者如何答。今意意。謂彩畫下斥非法也。爾者無苦歟。對頭縫之者。如帷頭計鼻縫合也。葉相相差縫如法也。
記。邊緣相屬中鼻縫四方付緣縫之也畦畔。
鈔。不得橫葉相當橫葉一長一短之頭不得鼻突相當縫。頭差可縫也。是以記云長短相差也。又義云。諸短一相令上或諸短一相令下等。是相當也。是非法也。今一條短為上條長為上。即長短相差義是如法也廣闊。
鈔。衣宣脫會正云。宣脫宣散也。脫解也偷針刺。
鈔。意作馬齒縫當時袈裟葉處宣脫故。處處縫名馬齒縫也。皆縫合不頭割相故。如是縫名馬齒縫也。即圖作云。

先以五條示之

記。舊示偷針刺會云。馬齒縫。即橫豎條葉上或偷針刺時。如馬齒闊。章服儀云。當馬齒鳥足縫之。業疏之鳥足縫者。押葉丁字。有三叉相齒闊。
鈔。作淨安紐此作淨指點淨也。
鈔。前去緣四指施OO後去緣八施紐抄批云。OO即長條也。紐即今時面前短者是也。今人倒故前安紐後安OO。失本制也OO紐。胡丈反釣逼邊緣擬反向。
記。良以用衣右角掩覆左肩左肩袈裟上袈裟右角覆故。後緣八指去施紐也。當時懸樣不然。故前遠後近。
記。劫即是到到字誤。可作倒字。轉倒刺義也。
記。為彼抽線使零脫謂糸別別成故。
鈔。衣主命應摘此物與僧及與看現人卻刺表裏俱受持故。可與看病人。直縫故裏補物不應受持故。補物與僧。本衣與看病人也問。當時大衣裏下縫也。爾者不應受持。此可長物。何過十日不說淨哉。此可非法也。如何答。了寫長老御義云。實雖長物屬衣故過十日不說淨。如鉢袋袈裟袋等也。觀照上人義云。此義不爾。下十誦文。以小段物補衣。若卻刺者。不須說淨默淨。若直縫者段段須說。不者段段得二罪此雖屬衣可說淨見。但大衣裏非直縫畢。必二三度卻刺故。是以非長物。俱應受持法也。
記。初明揲角疏云相助為力四方角置。合為令強故也揲障垢膩處次明安紐揲肩。
記。疏云數浣本衣恐速壞師云。文意當時大合本付裏引離細細洗之也。抄批云。私云。為是但三衣人故令揲。今時內著別衣。亦不必須揲也。亦可今人揲肩處亦好也。
鈔。比丘以佛制不著割截衣入聚落糞掃衲衣無割相故云爾也。
鈔。便補揲作釣欄施緣不割裁糞掃衣上作揲葉也。
鈔。即當割裁上安揲得成受持問。糞掃揲著者而入聚。餘衣揲葉如何哉答。貧無餘衣者。准糞掃又可開之也。
鈔。十誦明文開著入准此貧少衣服定開入俗此文意。既糞掃衣許揲葉開入俗。準此說。非糞掃衣貧少衣財揲葉一往分能所。以純一色糞衣例準糞掃五納也。
鈔。彼護衣與四分不同問。僧祇意。何約明相護衣見。所以爾者。鈔云。僧祇四聚相接。衣枕頭臥及手腳各在一界。衣頭底明相出衣離頭犯捨。若手腳至衣所不犯此分明護衣約明相見。爾者何云與四分不同哉答。付之異義外端也。且述一義。僧祇本義通夜護衣。雖然含五部義故。傍亦存明相護衣義歟。既云廣博遍覽五部經典。是故名曰摩訶僧祇。此云大眾故。
記。暗去暗還初夜時去同後夜時還也。
記。見上次句四句之第二句也當數。
記。漫通三者隨用分故謂以縵衣則為三衣。皆成三衣。然一漫衣為一也。
記。意以先問內衣加名加受便著之五條名內衣也乍可揲褋。
記。坐具第三最後加持疊置肩上問。戒壇圖。坐具前受持。如有塔基五分法身成立故爾者何今坐具為第三哉答。此乃從著法故。袈裟為最前。彼約標示如有塔基故。坐具為初。故約邊邊無相違歟問。戒壇圖經出眾問難之時。對教授受之時。最初令受持坐具先敷之。爾者此著衣時次第見。如何哉。又置肩上者。且在世初儀相也。如天人告坐具四制。後懸左臂見。委如下述。
鈔注。若兩邊俱縫者但同縵衣抄批云。私云。今時揲葉衣兩邊縫塞。此是非法。還成漫衣。近代西國比丘與外道俱入王宮應供。被外道將釵內袈裟鱗中。便告王言。比丘欲反。于時諸比丘盡被誅。滅彼邪會即權制。令兩邊總縫。為防此謗故也尚令倣同割截記。古記相傳謂之是孔釋氏要覽上云。明孔者。三衣葉上不刺合處。謂之明孔。
記。漏塵中留塵為漏故也。
記。于今未省不省略如是云也。
記。裁縫見葉令見割葉相。
鈔。此安多會二十五條衣受此從衣詞句文。五條從衣持大衣時詞句也。非謂五條持大衣改革近時。
記。以名是通隨用分故安陀會名。三衣從衣持時。皆通故云爾也。
鈔。彼律受戒前教言我某甲等簡正記云。彼律受戒法中。云應教云汝効我語我某等。如謂在受前故無比丘之稱也問。此十誦律。於受前何時分。對誰方受持衣鉢哉答。
鈔。則孝僧白布袈裟等謂己父母致孝行僧者。白色袈裟也。如今眠者著涼闇色黲色漸淡則白者又多黲(玉云。千散反。青色也。淺青黑物將敗色也)。
鈔。今以凡情苦受此則一生無衣覆身一死自負聖責會正云。苦受者。言苦欲受此非法衣。知負自荷負聖人云責也。
鈔。何慮無惡道分悲哉何云慮無潤惡道分意也。喪服記。豈意一朝反成凶服師云。思一時事永作凶服哉。
記。加之素帶長垂師云。北京僧禪僧等師死時袈裟紐白也。
記。五衫集釋氏要覽輔教編此等並皆內典文名也。謂五衫應法師撰文見下。釋氏要覽道誠撰文有三答。今見彼下卷。補教編契嵩撰。今經藏文有三卷。今見彼下卷。佛祖通記第十云釋氏之論喪服。涅槃諸律並無其制。智者臨終誡曰。世間哭泣喪服皆不應為。今案違法師。喪儀云。受業和上同父母皆三年服。若依止師隨喪暫為服。應師五衫集云。師服但用布。稍粗染黃褐禮記云。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憂。
記注。僧無服制但布麁為異斷絹也。緇巾纏項。帛兜頭。果現於茲一併。所以前受不取僧祇。
鈔。一時受一時捨抄批云。謂一時牒三衣受及捨也問。如今者。僧祇律意。三衣一時受捨不可許之歟哉答。爾也問。若爾者。何僧祇律中明加衣法。三衣五衣一時受之見。如何哉答。有云。彼初受一時雖受之。餘受捨三衣各別受捨故。若一時受捨。可有違。先天也此尚不審也。初受許之。何後不許之。可尋之。又本文可勘之。
謂覆左腋著帶繫右腋下厥修羅抄批云。厥修羅者。亦是祇支梵異也掩腋衣掩腋。
記。次加覆肩六物圖云。覆肩華語。未詳梵言。
鈔注。今則改張衣相不同本法但云如法作付之當時褊衫可受持哉否問題在之。而凡師仰云。以此文褊衫可受持證據也改張衣相者。祇支覆肩改張為褊衫故。云不同本法也。是以記下文云不著。但世人不識褊衫即是祇支覆肩二物故知改張衣褊衫無疑也。爾者尤褊衫可受持見。薄有所承。
記。業疏云尼受二衣等濟緣釋云。以祇支覆肩並約肘量。頭是方服。覆肩猶存方相故。薄有所承。祇支已作褊衫故。漸犯替。文僧祇六物圖云。此方往古並服祇支。至後魏時(私云今記下云後魏即元魏)殆加右袖兩邊縫合。謂之褊衫。截領開裾猶存本相。故知褊衫左肩即本祇支。右邊即覆肩也問。六物圖并今記次下文。共以祇支覆肩二物作褊衫見。而所引業疏意。但祇支改成褊衫。爾者相違如何答。彼業疏意。以二物作褊衫也。而覆肩雖作褊。其相猶有之。祇支作褊衫。其相曾無之。故云祇支全改也。又今鈔下注。後魏改轉之後。覆肩猶存其相。祇支一向沒其相見。故如此料簡也。又義云。非以祇支覆肩二物而造褊衫也。即以祇支為在袖。以別布為右袖。而造褊衫也。覆肩衣褊衫不造之。猶存本相。於褊衫上右肩披之。名橫被也問。爾者六物圖云。左肩本祇支右即覆肩。如何答。右袖是雖別物。既覆右肩。自當覆肩衣。故云爾也此義今記釋大相違歟。
記。阿難容質姝好女見生愛抄批云。出曜經云。舍衛城中有一女人。將兒詣井而俗汲水。有一男子端正。少比於井邊過。此女見已生欲染著。目不暫。眼視彼人。手持繩繫瓶。欲心盛故。誤繫兒頭。挽出見兒已死。欲心乃息。憶念憶覺悟。偈言。一切諸眾法生皆虫於二中內因之覺觀外有五欲緣。此是過去諸佛所說妙偈。佛疎阿難。令受持之相傳云。是女見阿難起染心也。未見經出。或可別緣耳姝好亦多著者濫矣是熟云不著。
記。縫合兩袖截領開裾縫合祇支覆肩二物也。截領開裾者。為表二物。領猶截之。裾又不縫之。即如今所違褊衫是也今有堅執重者者為露膊褊衫。
記。子今內有衫襖師云。夏云衫。冬云襖也苦欲更覆。
記。若爾是僧須著何獨新戒聽律之人等新戒聽律人即今律僧也囂浮人興流俗之譏囂塵翳釋門。何善之有。又云。律學須著。要分宗途者。
記。三師競化而云服飾標異未之前聞戒定慧三學純學人云三師也。
記。聞義不涉斯妄何窮此論語文也。意云。乍聞惡義而不涉善。何此妄窮義也。
鈔。僧祇云當作衣彼第四十卷云。佛在舍衛城。爾時有年小比丘尼。端正出乳。人見笑口。佛言。從今日後。當作僧祇支○若不畜僧祇支。越毘尼罪。有而不著亦越毘尼罪○佛言。從今日後。當作覆肩衣。覆肩者。襞疊覆肩上。若不作不著。越毘尼罪此不畜罪也。而彼本文意。二衣同罪也。所詮彼部意。不畜邊祇支覆肩皆告也。離衣方提也。量今鈔所引祇支得罪之文。御所覽本不同也。今文者不審也。
記。若準今宗不畜二衣俱提濟公云。粗勘本律尼戒本并衣揵度等中。未見此二衣緣起并定不畜之罪體之文。而尼鈔但云。尼本為覆胸膊。行為人譏慢。佛畜祇支覆肩二衣亦未出說處。追見尼別譯戒本。彼單提中有不著僧祇支入村之戒○若比丘尼著僧祇支入村者波逸提而無覆肩衣事。然今準同之歟。
鈔。尼祇支長佛四榤手等問。餘處引彼僧祇文約肘見。即下聽門明長相中云。僧祇支覆肩衣長四肘廣二肘羯磨經下卷云。若準僧祇本廣四肘長二肘私云。羯磨文廣上下寫誤也。爾者今相違如何答。僧祇支文約榤手定之。祖師餘處約肘。隨宜轉用乍引彼文。以十誦四分意云四肘二肘也問。一肘一尺八寸。一榤手二尺。大不同也。何隨宜轉哉答。
記。彼律一榤長二尺四一榤手二尺也。彼律用唐釋故而云二尺四。周尺二尺四寸也。唐尺二尺周尺二尺四寸故。如是挍合也。
鈔。五減過亦提此違法量過減提罪也。
鈔。尼五衣者等依首疏釋。彼律說五衣兩處不同。第三十卷受戒法中。加覆肩衣為五衣也。第三十八卷尼戒相中。加祇支為五衣。今依受法所說而出之也。即首疏第十二(尼戒相下釋也)云。離衣宿戒二祇云。尼離三衣同戒攝。尼離五衣宿別戒中。亦三衣外僧祇支雨浴衣以為五。受戒中云。覆肩衣雨浴衣僧祇第三十卷云。此人入僧中。一一頭面禮足。在戒師前胡跪合掌。授與衣鉢○此是伽梨。此是欝多羅僧。此是安陀會。此是覆肩衣。此是雨衣。此是我五衣盡壽不離宿受持。如是三說又三十八卷云。若比丘尼所受者。僧伽梨欝多羅安陀會僧祇支雨衣。病者不隨波逸提此離宿罪也問。何於一部內兩處所說不同哉答。首師意。僧祇五衣中祇支與覆肩衣合為數出之。是以僧祇或處出五衣時出覆肩衣。或處又出祇支。從是五依隨一也衣定賓飾宗記等解釋。祇支覆肩梵漢異得意也。彼云。祇支外別立覆肩衣者誤也。正梵云。僧腳崎衣(古梵語僧祇支可翻覆肩衣文)今者兩處所出相違無者歟。今師并記家處處解釋皆分明定二物也。既釋部別不同故。但彼律不同隨宜異說。不可必和會也。又義祖師記家意同首師義也問。若爾者。今注為顯部別不同。四分五分出祇支覆肩。僧祇覆肩不出祇支。故不同釋。如何答。僧祇雖有祇支。覆肩合一數。四分祇支覆肩開二數。故云四分令有祇支覆肩也。是故云部別不同也。
鈔。心生口言心生受持思。口唱詞句也換易。
鈔。借衣離宿但懺墮罪搜玄云。發正云。借衣受持離宿者。不同道俗之為衣主屬他故不須捨穿破。
鈔。廣邊八指內等緣邊八指間少少雖破。不失受中破失受也。是以簡正記云。廣邊即上下堅也。量既少故。八指即失受。長邊謂橫兩頭也。量既多。是以一榤手外方可失受。
記。謂存八指限齊之間八指下也。若奧穿失受也。
鈔。餘處穿等會正記云。餘處即中間縷。
記。若又失受破非意故煩累則多但約緣存攝緣即足攝緣云攝機事也恒懷守護忽爾。
記。初別舉情隔夫相情礙。道料隔礙也。
鈔。注不同善見搜玄記云。見論云。三衣雖不加法。離宿得捉。多論不爾○故云不同也問。善見已離亦犯捉。爾者可無缺衣懷威儀罪哉答。可爾也。但不見本文。
科文五薩下不受轉淨不受可知。轉淨者。本說淨衣受。三衣失淨法。失三衣後。又說淨之故。云轉淨。即云展轉而說淨云事也。未作淨施。納已作淨。縫著納衣上。縫已淨衣著納。
  記。乃約刺縫以分持犯刺劫刺故持。縫直縫故犯也。
記。羯磨引云業疏云。如母論中。和合淨者。謂說點染三種通淨開無一墮及二吉羅同記云。不說淨一墮。不點染二吉。謂衣未二淨。縫於已淨者。上五正間染縫著如法色上。以能從所合成一體故。云和合。
鈔注。準前時刺卻刺處處也。會正云。卻刺者。方同一體。準前十誦。補衣皆應卻刺。先以物補後。割卻故者。
鈔。背處欲破背處當望處也。
鈔。當轉著兩邊先合刺連相著後以刀破開然後卻刺緣兩方端為中。中為兩方端。其端卻刺緣。故不失受也以物裨裨(補也副也)任便若浣增色脫色上色鮮澤。
鈔注。時刺一針卻刺處處也複線雙索。
鈔。三衣壞聽著納重線編邊縫邊云編邊也隨孔大小方圓補。不得孔大以少物補令縮小。應及孔小廣二指大補治。應須桄張治之。
鈔。此言通縵兩用無損抄批云。謂多論但緣不斷不失受。此文太寬漫也。今須依見論穿。如指用失受。如若未穿而緣斷者。亦依多論失受故。曰兩用無損。
記。下句存善見問。鈔云兩用無損。何云存善見哉答。既多論云通漫斥之。故善見無過也。故雖云兩用。取意云存善見也若爾者鈔意可云用善見哉答。不然。業疏用多論。鈔兩用故。鈔序云。並用今文只釋文相許也患曲絣治赭北反振繩墨也。何道之有。
記。幽顯俱訶者此揲鈔人非人訶言。非人幽人顯故云幽顯。必鈔非有幽顯之言也不得摙木石土草掃地敷臥具坐具等摙力展反。謂擔運也登不得腳躡敷坐臥上儭身著。
記。敷尼師壇禮阿難問。若大衣不禮人見。何以故者。決正二部律云。著大衣○別人不得禮爾者如何迦葉禮阿難哉答。阿難替補佛所故禮之也。不爾豈為上座而禮下座哉。若爾者三千威儀經。著三衣不得向佛僧上座三師此不禮佛見。何替補佛所阿難禮之乎答。不重佛僧等別人。迦葉禮大眾也。可尋之。此三千威儀文非謂禮事。明著時向背也。是以下記釋彼文云。初明著時或對佛僧不得向背。理應側身要須屏處不得曳衣曳謂挽曳著衣紐天上風避奔車逸馬有泥棘道迮者不得揩突泥塗棘刺。
記注。取相懺謂懺有三。取相懺無生懺作法懺也。取相懺即云有相懺事也。守一家業云。若據天台諸文。三種懺皆滅制罪○文句作法懺成違無作罪。而性罪不除。取相懺純滅性罪違無作罪。亦已無生懺能除無明。如覆釋也。
鈔。僧祇亦云比丘三衣鉢等問。鉢不持出界可犯哉答。翮希有護宿。何況常隨。多有畢生身無法服。
鈔。受功德衣著一披一抄批云。立謂受迦浠那已開離大衣。餘雨相重著下衣襯身名之為著。七條安上名之為披也。
鈔。三經營僧伽梨本律云。若作僧伽梨未成若雨若疑當雨。
鈔。若納衣施鉤欄當割截入村聚上記云。釣欄即條葉。
鈔。僧祇得借著大衣入欲抄批云。由自無大衣亦得從他。借著著入俗舍也同下五百問論。不能著大衣入聚落見。爾者此相違如何哉答。畜二副三衣。一副入聚落。若不得脫園中衣。著一內衣求入聚落衣。應先求入聚落衣。自近脫園中衣。舉已然後著入聚落衣。自近抖擻入聚落衣。
記注。從本須達買園為名簡正記云。如祇恒本是耆陀太子園。須達布金買充作寺。
記注。古記反作五條釋之等會正記等釋也。求覓不得。先著入聚落內衣。於下挽出園中內衣。不得挽聚落內衣出。擗揲舉之。制重著抽挽。因風吹衣落。制入聚者必帶紐行。
記。準似約紐不綴衣上鈔既云必帶紐行若無用針綴等。定不綴衣上見故也。 鈔。隨入家家得越心悔有而不著越毘尼若下至手捉時。免家家之罪。若手不取之而無紐時。得家家罪也問。越心悔與越毘尼差別如何答。飾宗。
記。云越心悔責心罪也。載毘尼對首罪也。
鈔。著紐齊兩角左手捉時不得手中出角頭如羊耳衣上左右角手捉時事也。得四揲大衣枕之。臥工條中為草木釣衣。破裂風雨塵土付盆入葉中。
鈔。上下安釣紐及帶衣上下安紐取亦披之也。
鈔。雨時不應著雨可入葉故。會正云。恐雨入葉中。
鈔。四分反著衣同之四分衣揵度中。反著如今。倒著今部中無之也。上座前方袒。可驗餘時通披偏袒。
鈔。舍利弗問經會正云。文一卷失譯。
鈔。若無塔寺無比丘僧問。何此等遇難記釋哉。又無塔寺比丘僧。暫不著衣如何哉答不樂道由敬處尊。
鈔。決正二部律論搜玄云。決正二部等者。准續高僧傳。宋昇平元年。釋道儼雍丘。小黃人。善於毘尼。研精四部。融會眾家皆歸。名曰決正四部毘尼論本。有兩卷。入小乘毘尼錄中。
鈔。約文中所詮難曰四部不出僧尼二律故云決正二部律也口銜及兩手奮不挑著肩上而垂臂肘前鎮之爰及迦葉兄弟並制袈裟左臂披白塔左肩上為風飄。 記。制上妄釣紐今以衣角達于左臂○置於腋下不得充垂如上過達天左臂者。非懸臂上也。謂以袈裟右角至尻程置腋下也。
記注。乍可挑著左肩若垂臂肘定判非法如毘奈耶制。不挑著肩上垂臂肘前非法也。
今正斥定判非法。垂臂肘事也。故知挑著左肩衣右角並左臂裎腋下以釣紐結束之無垂前非法當世袈裟懸樣如是也。
記注。舊云今在左臂為正但不得垂尖角會正記云。準感通傳。比丘○乃至白佛佛制還以衣角居于左臂坐具還衣下。今時準此卻為正也。但不得垂尖角。如象鼻羊耳等問。今斥之意如何答。本文意云達至臂置腋下全不見在臂。而古記意。雖許在臂。不得垂尖角得意。故斥之也上講禮拜小衣不近身淨潔者薰觸靈儀。
鈔。不著三衣受食等簡正記云。不著受食犯墮者。據律但得非威儀得成受食。論約非法不成還句未受食故結提也。
搜玄亦同也。有云。五百問墮本。通性重。或吉或提通名墮也。爾者今不著受食何必釋波逸提乎。但今記下注云。準此判犯不用前論。五百問意波逸提得之也。彼本文如是見也。
鈔。不云三衣必非謂三衣俱重著。隨一得故似制三衣重著受食或局受持。
鈔。五分得新衣抄批云。濟云。南山闍梨在四。若新衣鞋祩每先安佛前燒香供養。次安聖僧前供養呪願已。然後與師僧令披。已及自用。作此法者。非唯得福。亦便一身常豐衣服。若得果食等。亦先俱佛僧也。
得乞小片衣與俗人讓災雜含顯著故得道。佛令取阿難欝多羅僧與婆呬吒女著。
記。裸形被髮師云。男不冠云被髮。女云被髮。此論語文也化夫與己投佛。軀體內佩弓箭。今大利取彼上王射之。共十五相攝處斯盡。
鈔。一切大界凡有三種若如注所引。界寬藍狹。總四種也。即二種須結。二種不須結也。
記注。羯磨上云有三種僧伽藍。若大界若伽藍等。或界小於伽藍並不須結。若界大於伽藍依法結之羯磨結約伽藍。今據住舍。故云則通兩相也。
記。僧院即上住舍常僧院者召伽藍詞也。而今住舍且名僧院也。況界小乎。借令大界藍十三步許亦徒然。
記注。彼謂除村體故彼古師。村下地被除故。村去其跡如穴無法也。今師義必不除地。但除妨難。假雖有村地遍皆有法故。下記文云不妨通結也。
記。下句別指初解記意。鈔有立無村結法者。指今初師見。而餘記意。指今後師解見。抄批云。羯磨疏云。古人言。有村須除。無村不須。何得雷同俱除也。如律文中無事有法非法不成無村加。有義同此也。又有人言。有村結者。□除懸不結。後村移出不合攝衣。無村結者。現結懸除村來不攝村去還會。鈔主無村結者。即後家義也簡正記云。初師云。若現為村現除懸結不結即顯為村處地上永無法起。所以爾者。謂以唱出故。已後村去欲此置衣解已重結。若結時僧界上無村。便須改律文。謂羯磨云除村。今既界內無村。有何除也。即是無事有法結亦不成(東塔疏衣此師)第二師半依古半依今。若現為村現除懸不結。與初師同。若現無村現結懸除。亦不要改律文詞句。鈔云。有立無村結法者。正當此義也除去除村等語。
記。舊記妄出古解會正云。今古凡有三解。初云若現有村現除之(印寺內有男女舍者須除去也)懸不結(村若去後永無衣界)第二解云若現有村現除之若無村者現法現除(謂現開空城後若男女人即令住中)是名無村結法。今解下第三正義○。
鈔。若無村者抄批云。問。本既無村而立除者。豈非無病有藥何成羯磨答。此攝衣界在同住地。所言除者。除衣障礙不除村體。
鈔。直由染礙等問。今村四礙中何攝哉。若染礙故云除之者。染礙釋無男有女。是為染礙。村即以男女所居名村。爾者豈可染礙攝哉。若又云界礙攝。若自然界不可各立。加之衣界通遍無闕滅故。爾者何云界礙攝哉。若又云情礙攝。何兄弟分齊處及生大臣居處等。無現結懸除之義哉。方方不明。如何答。四礙之中且可云情礙攝。但異兄弟及王在臣等。別於村安現結懸除。昔□□一依本律之緣起。又有多論五義。故付村置此□也。但此事能能可尋之。直下顯除。
鈔。不由村來去便令衣界增減抄批云。濟云。衣界體遍但為村。來時中有男女。障礙置有。非即無衣界也。據界體無有增減故。
記注。謂村去後仍前攝衣問。彼本文村後入更不結直見。何注約村去釋之哉答。仍讀仍錄讀也。是非既顯。
鈔。一聚落不定衣界是定抄批云。謂聚落即村是也。中有男女來去不定。人來則無衣界。人去則是衣界。故四若論衣界。體無來去故四定也容生忌。
鈔。二為除誹謗等抄批云。比丘置衣村內。夜中往故。經遊女人邊。過迹涉譏疑故也。其為除問淨者。入村取衣容無問淨故也。
鈔。加法大德僧聽等問。攝衣界羯磨第四句。緣本質牒異常途所判者如何答。羯磨經所出亦出爾也。業疏無別釋。但彼二□總釋諸羯磨之處。云至第四句中。單牒根本略去前緣。有雙者結翻非淨同記云。第四句中。初總示據義唯草哉有雙者結集翻傳治文不淨問。若爾者。今至行事時。可除餘哉答倫式為次。
記。即村外勢分此非謂自然界十三步勢分也。作法界上別不可立自然故。今只彼村體之勢分抄批云。首疏解云。除村謂除村體也。村外者除村外熱分地也。故除村之外界者。中人擲石已還寺。私云。諸村在界中。村家勢分之內還。不得置衣也吒革反應法。才邊桀(渠列反王名也)足邊桀搩(龍云涉裕反)所藉片僧床榻。
記。對佛說之對佛中聽座坐具也。
鈔。諸部論搩不定鈔云。然佛搩手尺量不定。今總會諸部校勘是非。僧祇搩手長二尺四寸。明了同之。善見云。中人三搩手長佛一搩手(中人三尺)多論云。佛一搩手凡人一肘半(三尺七寸也)五分。佛搩手長二尺(是今所取)已上注且依資持意也。
記。七寸二分為六寸周尺之二尺之內一尺二寸為唐一尺。故所餘八寸也。而此八寸之內以七寸二分為唐六寸。當八分餘也。
記。所餘八分為唐七分不啻故云強也師云。不啻引合訓多。故周八分為唐七分。不啻故云強也。不啻訓多義。經音義云。不啻(施頭反更多也)又十云。不啻(蒼頡篇云。不啻多也)已上廣弘明集云。一被法服已墮僧數。此中所計齊講誦持。比諸白衣猶不啻山海也難字云。不啻猶言多也。又訓不啻所以爾。玉云。啻(於力反快也)問。以周八分為唐七分。唐七分猶八釐不足也。爾者唐七分弱。何云七分強哉答。餘記意。強字誤得意。即簡正記云。寶云且姬周一尺二寸為唐一尺。更將周七寸二分為唐六寸。又將周七分二釐為唐六分。更有周釐在。總計唐家一尺六寸六分。更有周八釐。即唐家七分弱。合是弱字。鈔多作強字者。抄字錯耳。亦不合作強解私一義云。周八分為唐七分不啻故。可訓八分為七分不啻云強也。
記。唐令及五六種尺資持中二云。五種者。舊云。南吳尺姬周尺(十寸為尺)唐尺(加周二寸尺二為尺)山東尺(加唐二寸尺四為尺)潞州羅柯尺(加山東二寸尺六為尺)國家不禁致此多別。至於公用還准周尺。有抄同今。言六種者。前五種上加何尺耶答。
鈔。此通陰陽定星辰纏度等用周尺也。
鈔。諸國常準不改鈔云。此則閻浮通用。豈止姬周古法同記釋云。此下推其本始。通閻浮者。顯是輪王之舊法可。
鈔。有了論云等鈔中二云。準論以言。此方人長八尺。佛則丈六。以此為□。佛搩手依五分二尺為定。當律無文可以用之同記云。準下亦所取論即多了二論○八尺之人可張一尺。佛身既倍。明知二尺方彰五分。所釋無差故為取矣。
鈔。不得趣爾厭課簡正記云。越爾者□爾也。自無以忻念曰厭。似他通作曰課趣爾厭課不已而為。
鈔。持小故作敷具當二重作如十伽。故物作四重見。有此故二重作之也。抄批意。此小故付上讀見。即彼記云。立謂率爾隨時得小物而作也意云。故者至故物也。此義可訓不得趣爾厭課持小故作敷具也。但此義當二重作言非前非後也。
鈔。初具二重抄批云。譯云樹花。持律者云草花。智論云。天竺音割。彼婆番為樹花衣。今白疊是也會正記云。劫具木綿也(之莚反。以毛為席)不得屈頭量縮量水灑量欲公乾已長大者。
記。謂轉尺頭布折懸尺頭量也不預梳張洒。
鈔。新尼師壇故者四邊以亂其色抄批云。立謂將新物作用故物為緣。即當四分家將故揲也亂謂參亂。
鈔。作者應安緣此凡教作法也。抄批云。明今時欲作坐具。必須四周安緣也問。緣定長二搩廣一搩半也。得此定量外案緣也答。
鈔。須揲四角不揲則已抄批云。揲四角者。謂安四角壇者是也。言不揲則已者。謂作時將故者揲。如無故者。從他求之。既不得。將何可揲。直止不揲。故言則已已由已也則已已止。
鈔。若疊作兩重並得抄批云。言疊作兩重者。本是單作仍過量令半攝。乃成兩重襵竟未過量無犯○注云。謂二重為本。恐過量。故揲者。立謂釋上文也。謂本合二生作故。言二重為本。今既單作。又闊大故。令揲兩重則無犯也搜玄第八云。二重為本者。為作本制新物二重。若欽婆羅衣作者本令一重作。既闊大恐犯。故疊作兩重。然此二重雖是婆羅衣。未違二重本之制也簡正記云。注文二重為本等者。為作本制新物二重。若無衣作者。本合一重。今既闊大。恐揲作二重。亦不違本制。故注云。恐過故揲抄批意。先任鈔文相疊作兩重。應本制兩重故。無犯也搜玄簡正兩記意。彼義外猶加潤色。謂縱雖欽波羅只一重作物體。恐過量故。疊作兩重猶違二重本制邊有之。仍猶可開之為藉身制必厚重不應但吉。
鈔。僧秘云更增者二重三重彼過量坐具戒廣解文也。彼第二十卷云。益一搩手者。二重三重對頭卻刺。若過量者截等此文意。本體既二重三重作之安緣了。故後增分亦表裏二重三重增之。本衣緣今增物取合卻刺之也。故今之二重三重後增表裏重數也。有義云。約傍邊云二重三重。非謂表裏複數此義大難得意。彼文若過者言。專對益一搩手言。全非對二重三重也問。所引僧祇文云益搩手。與今宗半搩手同異如何答。與本宗半搩手也。所以爾者。彼但云益一搩手不分廣長。故廣長全云一搩手也。彼戒本云。若比丘作尼師壇。應量作長佛二搩手廣一搩手半。益一搩手若過作截。已婆逸提今記云必得一尺。顯此意也。
記。對頭謂兩緣相鬪鼻突縫合也鬪(合也。玉云。爭也。亂也)。
記。交科三段初引示妄此下斥世妄行。十誦下三據文定犯也。
鈔。得畜不截坐具問。跋闍子比丘付增量坐具不截畜之也。將付本量不截畜之也答。案今始終。付增量坐具不截畜之也。
記。檀行十事南都讀檀行訓檀也北京讀檀訓檀也。此好也。
記。跋闍與眾便與作舉作不見舉也。
鈔。準益縷之相不截不犯此出彼橫計也。謂益縷即從邊織續故。彼跋闍以此為不截準據也。而四分律并今師正義意。以彼從織邊益縷。可證截斷後禪也。 鈔。過量坐具不截而畜亦應無罪抄批云。謂起過人倚之益縷。既聽不截。其為不犯。我今若得過量坐具不截而畜。亦應無罪此過量已下文。今師破文也。
記。彼謂但取增量之相不須截斷益縷本量外更織增。是當截斷義。不取此邊只取增邊。為增量之相也。故斥之。引彼質此。頗彰非法僧斷了。
記。古記借引妄釋非一會云。十事者。一非時得。二指抄食(彼謂少故不犯)二村間不作餘食法(謂兩村間非得食處)三寺中得別眾(彼見邪正既分各作成法便謂同見亦得)四後聽可(謂兩時先作羯磨後說欲亦得)五得常法(執儉開事為常)六得人和合食(謂酪是酥類可和合食不犯是)七共鹽宿得食(見盡形藥開無同宿罪今無法加故不合)八飲未熟酒(彼例果漿得飲)九待畜不截坐具二得畜金銀(寶在已邊作淨主物想謂言得也)已上。
記。一應兩指抄食等此抄食。彼謂。少故不犯良。而會正云非時食誤也。二得聚落間者。彼謂本制僧食及聚落故。村間非是會故。三得儉內者。彼謂。提婆破。僧已。自別說戒了。尊又別作法。是應無過故。四後聽可者。聽可是與欲異名也。彼謂。前後難異。俱得和故如。前俗五常法者。偷開八事。彼謂常開也。六得和者。彼謂七日藥無足食犯。酪亦酥類故。七盡形藥。加法方得共宿故。彼不加法得共宿思。故云得與鹽共宿。八得飲闍樓羅酒者。以諸果釀酒例漿飲之釀。
九不割截。加今所釋。十得受今銀者。彼謂。律中受寶已捨付俗。俗還時。我聽為彼掌之故。設說淨雖不付俗。置己邊作淨主思無犯得意也。說以化人。
鈔。十誦作不益縷邊尼師壇淨謂不益縷一向一作之淨也云事也。此彼跋闍之語也。是以濟抄是彼律毘尼序七百結集中正出跋闍十事中文也。而餘記釋異之。即抄批云。在謂若不益縷。依本量作。既不增之。作無所犯。故言淨也簡正記同之也。但違彼本文也不妄頭。
記注。今時統絹為底面上截增只截面許裏過量作之也。底者也問。今時坐具裹皆不截可有犯哉。答。一義云。今所斥增量時事也。當時減量坐具無苦也。若爾者。何文底通減量許之釋哉答。可勘之。又義云。今斥處付統絹。統布無共也。但此義不斥。順今記釋也。義須截悔。
鈔。準初量已截斷施緣問。此準初量者。緣縫立量長四廣三分截斷施緣也。將準初量。量長四廣三分截斷畢其外施緣也如何答記注意。云坐具釋數最須審悉。爾者量外別不可絕緣也。準初量者。縫立緣分齊也。但此事不分明。能能可尋之。
記注。餘衣過量猶通如過量三衣量外說淨用之等也。
記。遮通量之非施緣謂刺合邊緣一切成已云著緣事也。
記注。緣謂邊際非謂四圍揲者作時不須截揲設後可增。要前如量坐具安緣云成已事也。緣謂邊際者。會正云。截斷絕緣者。此第一量緣也四圍揲者者。此四圍緣也。施此緣時。必截已可揲故。此四圍緣上施緣第一緣第二緣同物也。接裨之裨(玉云。蒲移反。益也)意彰須否。應須二緣鬪頭連刺。
記注。感通傳天人令破開一釋感通傳顯慶年中仲春同在本院行道有王瓊張歟等。彼云。其本是南天王事。將軍使者親蒙付屬。擁護三天下。佛法今故來此。與師言論師所制。行事鈔文。坐具增加長廣。其意如何。師答云。教不徒設。於本制外廣長各增半搩。據文是一廣一長。非謂四周長廣。彼云。原佛如何。本制坐具之意用表塔基之相。僧服袈裟在上以喻法身之塔。塔基既不偏邪。坐具寧容長短。縱使四周安緣不違半搩之文。但以飜譯語略但云半搩。今今即十字。而論便是四周之義准此合將半搩四面增添各得五寸。即似兩重緣也加復我人早希拔華復加注勉止於增量而已。
鈔。薩婆多佛在時比丘不臥者多故少後開益縷際從纖邊唯一頭更益一搩手。令比丘臥僧臥具今鈔記意。增量坐具見。而餘說意。不得坐具也。
即抄批云。立明多論中更各增一搩手者。非是今時坐具。謂別作一敷具。量尼師檀底護僧家臥具故。若小更增一搩手。應長八尺廣四尺也。此是十誦家事。今四分有用者借也。
記注。不見下文故指鈔四分是坐具法異。不須用之。但用增注文。
鈔注。凡長小尺六尺等謂周尺也。故云小尺。明坐具法異。然徒織邊益縷可證截斷後裨。
鈔注。且將說淨問。下僧祇善見意。不許淨離見。而今許說淨。何部意哉答。四分意也。有長坐具可說淨故。若爾者。本部坐具說淨文出何處哉答。可勘之。不得淨施○咸巨磨。
記。持用離犯皆無異故問。坐具同鉢每日度可用之哉答。付之兩寺律事不同也。大他寺義大途云同故。坐日日可用。鉢詞句云受常用故日日用。今坐具但云受持故不用也若爾者。今時如何可得意哉答。持用俱加法受用得意。故無相違歟。次當寺義既分明之持用離犯。皆無異故。故持受持用用也。鉢每日一度用故。坐具又每日可用得意。下科持用別別明之。爰知用者用事也。全是非謂受持也。又五百問。鉢一日一度用。依之坐具日日用之也。既鈔云用法大同鉢故。
鈔。應量作今受持當時坐具少非如量故。只云如法作也。長疊中疊著衣囊上左肩上擔。
鈔。當中揜之面成中暫引返揜置之也揜(玉云。衣檢也掩同字也)掩(尤云。於戶反。覆也□也)後徐舒而坐。先手按床倒形露。
鈔。三灑水袋法抄批云。梵竟鉢履修多羅達拏厥意在此焉可言今故抽現重明至在茲同儔負識。
記。蟲太細準之鈔大字點落也諦視看。
鈔。三重灑囊付此三重。一義云。一度漉尚有。二度漉。二度猶有。三度漉。三度猶有。更造井此度重三度故云三重見。一義云。一漉漉之猶有。重二漉漉之。以二漉漉猶有。重三漉漉之得意。爾者漉重三故云三重也。
鈔。杓形師云。如杓子末圓柄捲故云杓形也。
鈔。若三角○還著水中六物圖此文下注云。此是私用者。宜於眾處當準寄歸傳式樣。用絹五尺兩頭立柱釘釣著帶繫上。中以橫杖開下以盆盛等宏槨為筐。 記。為筐以竹木為箱漉入內漉也。
鈔。若作漉缾開餅底當漉漉水也。無餅之底其餅底張絹入水。水滿中漉之也患細蟲出。
鈔。聽妄沙囊中抄批云。立謂蟲細難漉。令將少沙安著漉囊中。其蟲著沙即住。後將此沙令番井中也。所以著沙者。以沙細故漏水不漏蟲也。事如淋灰汁意可知也覆袋中注上還水。以囊內穢外淨。覆轉洗之。
鈔。此國多用絹作者準下後取緻練尺。此生練絹也。是以私本作生絹也取已漉竟水內黑色器中。
記。成一阿耨塵有云。此云無上塵事也。色中極故云無上塵也。極微雖色法。彼非天眼所見。無上塵天眼見也。故付眼見極云無上也。有言塵耶蟲耶。此言信。
記。銅上塵云徹銅一義。又銅上有塵云義也。見執漉袋者言。不知所為處深損生妨道者。指此薄於律學。
記。若據四依名為本制受戒時教之故云為本制也受施分物通三。
記。加受憶識二俱通許戒疏長衣戒中云。故開百一。記識受持。多論云。百一物中三衣鉢具必應受持。餘外若受則可。不受無過同記云。論云記識。謂不加法記憶而已。受持即加法者以對三衣不必加故。如論可見。
鈔。百一物各得畜一百一之外皆是長物一義云。畜百一物如中根機。畜諸長定下根機也。是故今云各得畜一。中根所行也。百一之外者。且顯諸長名。必中根機非謂畜長說淨。是以搜玄記第八末云。初中至俗人者。百一之外皆是長物者。謂對百一得此長名。非謂百一之人更開說淨也。若不畜百一之人。對三衣坐具等外。餘皆是長。若似寶等者。如水精琥珀像像數珠即入百一物數。畜長之人於此數珠不須說淨(有云。此點私義也。鈔文中根百一也。而因釋畜長人不說淨也)餘者似寶重寶皆名餘者。成器者成錢及盂鉛等。非器者銅鐵斤等。謂是重似二寶並施俗人也。
簡正記云。非謂百一之人通開畜長說淨。若不畜百一人對三衣坐具外。便是長物則。無百一之稱也大抄記第八云。首云。百一物有二。一者百一物人不說淨。二者說淨之人亦得百一物。受持以外皆說淨然故但名為說淨。私計雖有此義。而論文不分明也此等諸記。皆以中根百一釋之也。一義云。於下根畜長機有二類。一類機畜百一物。其外物說淨畜也。故云長物。上根量三衣。中根三衣受持上。又畜百一物。下根百一物受持上畜諸長也。一類機不畜百一。三衣外皆說淨畜之也。而今此鈔云各得畜一。指下根百一機。既云百一之外皆是長物乃至皆應作淨故。所以多論第五畜寶戒中云。若似寶作器入百一物數。不須作淨。若不入百一物數。一切器與非器皆應說淨。百一物各得畜一。百一之外皆是長物鈔畜寶戒中云。多論若說淨錢寶後貿衣財。作三衣鉢器入百一物數。不須說淨已外須說同記云。初淨財易物衣鉢百一入受持故已外說淨者。若准業疏。不須說即入淨故此多論第四卷長衣戒中文也。又云。若說淨一切衣財作百一物數。受不須說淨此論所說。下根百一見。爾者今鈔意尤約下根百一可得意也。
鈔。若似寶入百一物數上凡釋百一與諸長名體。此若似寶已下別付似寶明百一與長物樣也。似寶可疑不受持百一物歟。故別釋之。必非重言歟。
鈔。非器會正云。非器者未成器者敷經行處衣。
記。如水精偽珠等入百一物之數所須之具也弊故衣。
鈔。敷經行處衣行時敷道坐衣也被衣蚊廚股踝足跟旁骨巿宛反腳腨腸。
鈔。障壁蝨衣會正云。北地多有以物障之謂壁有蟲。衣障之也。丁床四邊而下垂四角各一尺上安坐具。
鈔。聽畜針三口會正云。大中少也。
鈔。是衣名作波利迦羅衣簡正記云。波利迦羅即百一通名。此云助身衣也。
記。茶色即渫衣目簡正記云。茶色者玄之詺衣之色目。非謂青黃等顏色謂僧祇支等色意也。非謂五色色歟。
鈔。善見三衣兩衣等問。今此科所明。專是百一受法也。何言三衣受哉答。有云。其法雖名別。受百一程人必又受三等故也私云。上記釋五分三衣。如云五分三衣。即是本制同受持故。相從列之。此亦且受持流類故。相從出之也。
記。有失不失有云。上善見廣長分齊也應道其名字。
鈔。手巾得畜二會正云。一新一故。
鈔。雜衣隨多少囊幖之類多少可畜之也受持一不待多。覆瘡衣六。七及百一供身具。
鈔。薩婆多云百一物中三衣鈔師云。受持三衣外。又長三衣鉢入百一物。各一一持之也。故云百一物中三衣鉢也。三衣鉢受持物本制百一物等聽故問。若此三衣鉢等聽物百一之隨一。何記云衣鉢制受違則有過哉答。此受百一受持得意故。云制受等歟。一義云。百一物入受持三衣數之。既云制受違則有過故。若本三衣外長物。何可有不受持過哉此義聊不審也。六物入百一物數例少故。若受則可。
鈔。僧竭支會正云。會云。母論云。僧竭支相應者。極短過繫腰下一磔手。作法令覆兩乳及腋下有云。僧竭支僧祇支也。
鈔。富羅會正云。母論云。作腹羅。輕重儀云。覆羅形如皮靴。面前決開。行則左右揜繫也。應法師云。譯為短??靴也有云。富羅者覆也。
記注。古云不受成上根會天云。七種○無過者成上根故。
鈔。隨身所著各得畜也自外一切等此舉下品之百一之機也。
鈔。長衣者一日成故會正記云。一日成者。彼云。大衣五日成。彼文意。目餘少少聽衣為長。非謂三衣等無長。受持外有者皆名長今記同之。準此長衣多日可成也。謂長衣五日成。七條四日成。五條二日成也。今云長衣一日成。且約餘小物云爾也。欲明長衣是餘小物故。約一日可成。非謂不通大小。
鈔注。上狹下廣衣會正云。謂上一袖下則有欄故。其相橫廣。著時貫左肩則施兩帶。於右腋下繫之掩腋。
鈔。若縫云問其縫樣如何答。可尋之得上狹下廣衣。當用作○文。
鈔。十誦因入聚落露胸臆抄批云。立明此下明尼事如此也。
鈔注。準此衣相猶有覆肩之量以僧祇二肘四肘衣相。見今祇支覆肩。覆肩量計如本量在之。祇支全改搜玄記云。猶有覆肩之量者。靈山云。祇律長四肘廣二肘作。似覆肩衣故。云猶有覆肩之量。後魏有師者。立云。謂光統律師截縫而作出疏十紙。解造衣方法。不依祇肘量。但依四分上狹下廣而作。然亦得受持時牒名但言如法作。不得牒肘量大少也覆肩衣自往古以來本相不斷。今有之。而與僧祇四肘二肘同。故云爾也。
鈔注。今時所著等此已下祇支事也。左祇支右別物取合。後魏時既作褊衫。其相與律上狹下廣衣同也。業疏四上云。如律文云。得下廣衣聽作祇支。則與今量同類也同記云。律正作上狹下廣。似今褊袖。故云同類今記下文云。偏袖即偏袒。
鈔注。又出疏解廣明簡正記云。後魏有僧祇師。出疏明造衣法。只依四方上狹下廣而作。但之值如法作。不牒肘量大少也。
記。今時褊衫文復變也記主之時事也。當時所著褊衫同後魏所造也??褲襯體。
鈔。涅槃僧法抄批云。涅槃僧法此之內衣者。立明今時裙是也。
鈔。一不持下著上裙云不倒著事也。簡正記云。一不持下著上者即倒著也。
鈔。三襞頭近左面此左前著也。裳右端近左面故。天竺俗皆左前著故。僧亦左前著之也。唐土日本俗皆前著故。僧亦隨方宜右前著之。凡右衽左衽事。今記以下見。委至後可有沙汰結帶於右面。
記。彼明露著泥洹僧意不著祇支露著泥洹僧計不可著袈裟不得上塔至○僧前等得繫著腳。
記。謂繫裙裾以閉故褲樣也。
鈔。不得反襵著以白衣家解露故應作帶著此不著帶引反裙結腰。當時反襵抄云。不得以上色若錦及白作。
鈔。當二三四條之抄批云。此謂著涅槃僧帶也。若新作應廣三指。今是得已成者。少故可三四箇合作也謂二重三重合之也。二三四條重加助之條之。繩續玦(尼穴反如環不連)QQ。玦如環少缺。即同釣類。由恐數繫易摸故。玦QQ束勒之。川界多有用此著裙者。
鈔。從後岐間過襵著前既云作時是作務時也。作務時當時云事也。故云後間等。搜玄云。十誦五分云。謂比丘上高處作。諸女人在下見其形體笑弄○佛言。聽作時衣。後從岐間過襵著前。兩腳中間謂之岐也岐(音紙。岐路)兩股便物○用。
鈔。著下衣法左揜其上兩邊兩襵當後兩襵當者前也。戒疏云。兩邊兩葉當後兩葉同記云。兩邊等葉。即上曰。襵當猶前也。
記。以左邊在內掩向其右後以右邊於上掩從其故也此皆左前著樣也。付此右衽左衽兩寺義各別也。他寺義。以今鈔記釋為本左前著之。次當寺義不爾。以右前為憂。所以然者。毘尼教既可隨方儀。何背之成異樣哉。然彼文證者。西天之俗人是皆左前故。隨僧又左前也。故釋之亦出彼國風儀。全非制邊方之形儀異令同中國乎。是以戒疏云。五分從跟上取一搩手。左掩其上兩邊兩葉同記云。左掩上者。須左衽故(舊云。僧彼欲緣左衽。豈得異耶文)此即分明左衽彼西天風儀見。然間僧俗同左衽著之也。今唐土之欲人以右衽為本故。祖師等皆右前也。何皆隨方毘尼之制以左前為本哉。違隨方毘尼制可相違制之者故也。日本以同也。俗人右衽故。道亦隨彼風俗右衽也問。唐土以右衽為本。何章服儀云如俗取傳左衽是也哉。此唐朝俗左衽為本見。如何答。此彼唐朝中類俗。相傳用左衽衣。天下皆非謂左衽。故章服儀次下云。今時行事裙皆右掩等。又應法記引論語。一類族用左衽。不知禮法同夷狄。斥之。故知唐土指胡國西天等云夷狄。爾者左衽非唐朝風儀聞。章服儀云俗所傳。指此等一類所傳也。唐土以右衽為本。是應法記以下文云。此方右衽風俗不同。唐土日本以右衽為儀。條無異論者也。章服儀云。五分明裙左掩其上如俗所傳左衽是也。今時行事裙皆右掩。法衣救著右角垂有故。迴背紐前施八指。如律所約象鼻著衣。正篇明犯。理須返迹應法記云。次示裙衣左掩上者。右向一頭掩從左去。約語云。徵管仲吾將被髮左衽矣。謂不知禮義同於夷狄。此方右衽風俗不同。次科初明裙反法下衣徵問。若以右衽為本。何今記斥今多右掩頗乖此法哉答。此非毀斥之語。今唐朝道俗皆右衽著之。異彼西天所著法及唐國一類之所傳法只此示不同許也。大斥之。爰知今多右掩言。分明唐朝祖師記家時代右衽見。日域等以同也。爾者當寺相承儀尤有其謂歟。北京以同此也應法記所引論語意如何答。論語七注云。微無也。衽衣衿也。善神人名也。被髮左衽夷狄之俗(文西審反。衣衿也)。
鈔。應權作俱修羅簡正記云。拘修羅。無正翻故。引五分明其衣相。即貫頭衣也搜玄云。俱修羅者。律無正翻。引其五分顯示相。貫頭衣是並開暫著也若軟體比丘揩破下開五寸許。
記。為圖像張等類也裙。
記注。謂如圖障有云。以紙圓作之。如竹箇。佛上覆之等也。
記。即周圓縫合而無兩頭。如今如房裙。周縫合無兩方頭。只自頭首拔入著也。故亦名貫頭衣也。是以抄批云。似裙而縫合。從頭上著之。
鈔。何異我等著貫頭衣此彼俗貫頭衣與俱修羅其相貌異也。而著樣同故俗譏之也。
鈔。安陀會壞權縫合作暫著此五條壞。權俱修羅縫合作暫著之如上呢洹僧破應權作俱作羅也。
記。開衫竇著之穿頭先出會云。準漢書朱崖人將布作衫貫頭而著。又指歸云。今南海人開衫竇著之。穿頭先出。次出兩袖。謂之貫頭竇(尤云音豆也空也。玉云徒遺反。遺水道。穿害)。
鈔。偏袒會正云。袒即肉袒。竺道祖云。魏時請僧於內自恣。宮人見僧褊袒不以為善。遂作此衣施僧。因綴於左邊祇支上。因而受稱。即偏衫右邊。今隱祇支名通號兩袖曰偏衫。
鈔。裙膊會正云。以覆肩之一輻耳。後堂云。梁武帝見僧著手披儀相。稍好便令沙彌以一幅衣縫綴。褊袒右邊一頭綴於偏衫覆臂膊上也袒露右邊。
記。但乖本式問。上云即本祇支。偏袒本祇支見。何云乖本式哉答。本祇支左袒本祇支方即本祇支。存袒方但乖本式也。爾者何無相違也。
記。舊云如人上馬裙會天云。方裙即如人上馬裙。因梁郗重後施僧。釋名云。裙群也連接群幅也襜。
鈔。臂衣衣會正云。臂衣外作兩袖以束臂也。衣作小納以曩其腳也並無正文可依。
記。非俗非外云非俗人。非外道事也問。此文意如何答。可勘業疏也。
記。複謂重袷抄批云。複衣者。立謂複貯衣。今時綿絮有是也袷(古恰反。衣無絮也)偏袖兩袖唯覆肩領而無襟裾襟(尼吟反領也)裾(姜魚反被也)褲褌帽襪。
記。手之類手覆事也襖(大袖衣也)褶(有表裏無絮也)褲。
鈔。行膝也短褲。
記。行纏行時纏足物也。
鈔。一切白衣外道衣並不得著問。上云著外道衣犯蘭。云何今記云如法治即吉羅哉答。餘記今鈔如法治得意無相違歟。
抄批云。一切白衣外道衣並不得。若著如法治者。此言通輕重。若著俗人服。可如通輕重。著白衣服得吉。若著外道衣蘭治也此等皆有其謂。而今說即吉羅釋審也。但強就會釋者。此汝等已下可有總制別制二意。別制邊實可有蘭者不同。餘記釋意是也。總制邊吉也。今記云汝等下引總制故。約此邊且云吉歟。若爾者可有二重犯哉答。此事實難思。可尋之。又或云。今記且約吉羅一邊釋如法治攝歟。不可遮蘭邊如法治歟我說○床榻○人民得畜不得畜者○不定比丘須者借著還立。
鈔。故瓶沙王送所著貴價衣及貴價氍毹簡正記云。王送貴價衣。准前即法衣也抄批云。故瓶沙王送所著貴價衣等者。私云。此是摩伽陀國主闍王之文也。既見如來聽諸比丘受檀越衣。即持貴價衣以施眾僧。佛令說淨畜。古德相承依此文判。謂是貴價俗衣佛令說淨即令輕分故將一切白衣之服例從輕攝。鈔主乾封年中蒙天啟示云。斷輕重有錯者。指此文也。是翻譯之過。非律學者咎。所以輕重儀。謂王貴價衣乃是三衣。但為僧貴故也。若將為俗衣即例。將一切俗衣分者大錯也。又五分被者。此還是三衣各可。豈有俗被而入分耶感通傳云。王著貴衣。同比丘之三衣也。價直十萬故曰貴衣。用以施僧可同輕限。白衣外道之服斯本出家本絕之。三衣唯佛制。名著定得解脫。是故白衣俗服佛制斷。若有已並在重收。至氍氀三衣相量同三衣也準此等釋義。貴價衣者非常途俗服。此三衣也。是以搜玄記云。瓶沙王送所著貴價衣者。古人之衣。鈔主輕重儀中天人告云。是袈裟耳又貴價氍毹者。此非只毛褥。以毛褥如三衣作之故許淨施。亦判輕物也氍(會云。其俱反)毹(山芻反尤云霜俱反)大價衣在地不得在上行綾羅錦綺繡錦。
記。決上得坐客比丘云住房比丘也開與○諸藥等待客比丘複貯。
記。袷絮衣者入綿衣也袷(古恰反無絮也)。
鈔。若故不住會云。若故下謂客若不住。當廣給之。此則不塞十方僧路矣寒雪月患塞又開○捫淚巾捫。
鈔。攝熱巾。或借俗人衣。不還則已。
鈔。五分借俗人衣抄批云。案五分文中。有五戒優婆塞。被賊剝衣。來至諸比丘所借衣。比丘不敢與。便問佛。佛言聽借。若還應取。若不還則已。已者止也障匝囓無者僧中取將出外亦得。瘡差送本處。
記。或似凡受貴物凡是云凡人事也。所謂凡下人也。
鈔。注以彼方無餘臥具故抄批云。私云。阿槃提國唯著皮衣。故開為臥具。若有布絹處者。不得用之。
記。準應曰方皆有分齊律云。東方有國名白木條。南方有塔名淨善。西方有山名一現利梨仙人種。北方有國名柱。此四之外聽開五事問。此白木條國等四分齊屬中國哉。將屬邊國哉。若爾者何記云白木條已內皆屬五天境界哉。已內者具白木和自其內聞。爾者何云邊國哉答。已內者。自除白木條云內意也若已除義得意。何律云東方有國名白木條已外便聽哉。是除白木條云邊國聞。爾者如何答。或云已外或云已內。或具其物云已。或不具云已。可有邊邊歟。
鈔注。按梁時貢職圖云西蕃白木條國來貢獻則此在彼東據此一言此屬白木條東定是邊也梁湘東王撰。百國貢職圖。
鈔注。律結正罪問。人多五人受戒。可犯何罪哉答。違制罪歟。
記。餘三永開問。羊皮臥具等。彼國無餘臥具故開之。今此國有餘臥具。何可用皮臥具哉。是以抄批云。私云。阿槃提國唯著皮衣。故開為臥具。若有布絹處者。得用之此釋分明准初後兩開。有餘臥具不可開之見。何今記云餘三永開哉答。虎豹狙皮。野狐及餘不淨可惡等皮豹(尤云。似虎黑而少於虎文)狙(尤云。似猿也)狼(尤云。似犬也)野狐(說文云。妖獸也文)狙(都達反)。
記。山海經云蓋形如狼山海經八夏禹作白易下筆。又不得在高大床上。若○牙床覆以馬皮○氍毹。若用狙毛貯褥等。唯白衣舍無餘床褥可坐者開。除寶床。
鈔。不得乞生皮搜玄云。律云。六群比丘見好班駮犢子。而從牧牛人乞此皮。其好布施乃剝犢子皮與比丘。因制也汲水索。
鈔。若戶樞不轉若壞聽以皮治裹之抄批云。若戶樞不轉等者。此意明戶樞涉不轉。用皮裹戶樞頭令易轉也此釋即戶樞得意。而今記釋戶樞即今之門臼。聊難思戶繩。
鈔。若作帳軒不得簡正記云。若作帳軒不得者。准衣法但言不得。不論皮與衣也帳軒。
記。舊云即車上云屋一頭低一頭舉故會正云。指歸云。合作帳幰。應法師云。布帛張車上日幰。又云。帳即是巾幰。軒即是車上之屋。一頭低一頭舉曰軒車上家也。似今時床帳軒屋頭有釣熟韋襪(北京南都)聽從非親俗人乞作。
記。從後轉向前勾兩膝過束令不動此下釋善助相也。而勾(古雙反。正作句當也)准此可訓也。彼三千威儀。束令不動之。次故云善助言也。會正等諸記皆如是引續故靴。
鈔。作AF太深會正云。AF亦作AW吳人謂靴靿四AWAFAW靴AWAFAWAF靿靴。
鈔。作靴如靴法不得會正云。靴或作靴二儀實錄曰。胡履也。
記。靴法謂俗中靴樣今鈔文云靴法。不同如何。
記。富羅亦靴之類諸經要集三云。毘尼母論云。不得著革履富羅入塔(此是靴履總名)著富羅若履履謂皮底鞋會正云。禮云。單底曰履。重底曰舄又所以脫革履繞佛行者。
鈔。所以脫革屣會云。應法師云。皮覆也。又生皮曰革。屣履不躡跟也屣(所傍反履也)。
鈔。以生俗人呵言起慢心故著革履人起慢人也俗人呵故。云起慢心也。
鈔。四分聽為護身護衣臥具和本臥具上有護字也。補以筋以毛以皮為縷線縫之。
記。後明諸屐會正云。屐橢也。為兩足橢以踐泥也文佛祖通記十三云。革屩(革曰履。音腳。木曰履。皮曰履文麻鞋有藉曰履。悉叶反)屐(玉云。渠戰反。尤云。寄逆反履也履也)柔治毒蟲囓。
鈔。脫革屣偏袒有廢脫革履有忘事。故開之也。廢者忘也。開入聚落中不脫革屣偏袒。
鈔。若持絹布作革屣帶以帶結著之也編邊鈔。芒草也蒲革屣。
鈔。不得畜四種寶屐抄批云。四分皮革揵度中云。今銀瑠璃寶四種。但寶是通名若木屣開。若木屣開句絕。
鈔。上大小便廁屣洗足屐也此釋意。而不局僧廁。通大小便處歟。
記。天須菩提五百世中常上生化就天等抄批云。天須菩提者是王種也。所以名天者。此人五百世中常生天中。從天下生王家佛令粗衣惡食。草褥為床。且住一宿適本心。
記。所悟在心不拘形服問。若不拘形服有所悟。可著五大色衣等哉答。此分別功德論意也。故可論意心。小乘教意不可爾歟。多積資生何嘗慕道。
  記。盃小縷衣尚不可錯(云云)一盃水一縷衣也。那以庸愚。
鈔。使籌量布施人縫治衣及說淨法布施人人可施與思惟也。
鈔。地持中科文云。地下大小同制問。地持文明大乘制。何云大小同制哉答。
記。為非淨故清淨心本論文作淨。故知非字傳寫誤也。是以簡正記云。彼云。菩薩先於一切畜資具為作淨故。以清淨心捨與十方諸佛菩薩等而濟抄云。引地持說淨文云。為非淨故者。勘彼文(此事在第三)無此句也。但瑜伽菩薩地云為作淨故。明知非字誤也抄批所引文。聊同濟師義歟。即彼記云。按地持論云。菩薩所畜。眾具一切施物。以清淨心於一切十方諸佛菩薩捨作淨施。譬如比丘己衣物於和上闍梨所捨淨施事寧知貽伊戚誰知報遂心成。豈信果由種結纖葉腥臊悼。
記。荊溪禪師輔行記妙樂禪師弘決釋也。如愆倣傚等非己財。何不任於四海。封於囊篋有益。便用說淨何為。若此出家豈非虛喪。
鈔。前明上三施主抄批云。私云。即衣藥鉢三也。
鈔。善見云展轉者五眾中等礪釋名云。彼此傳施迭為物主。故講展轉。作法付彼不虛故曰真實。並是絕貪惠分名為淨施。斯之二種皆是作法不真屬彼。若爾何名真實答。一往直付物在彼邊。問方得用故亡真實。謂對展轉物不屬彼故稱爾也。
記。應他師謂同展轉而用互對謂他師真實淨施主同展轉通五眾可思故。云不言對沙彌也。
抄。一不相識不知其人德行也。
鈔。二未相諳悉此大概雖知之。未委知之也。
鈔。三未相狎習此如乳水不狎習也狎胡甲反。
鈔。四非親友同師狎習上如用同師也。同師者同和上也。
鈔。五非時類抄批云。五非時類者。或未具戒或老少懸殊故曰也搜玄第五末非時類輔篇云。非真實淨謂是老宿大德往取衣時。多有觸許須時爭相類也。
記。新舊不同上座下座。夏不同不便對作也。
記。或尊卑有隔僧尼并比丘沙彌等也。
鈔。不能讚歎人等上二不應淨施人故簡之。此第一不能讚歎人者。不讚他善也。搜玄云。見他持戒不能讚者。此人則不樂戒。故不得為施主也。若作施主得他不犯長過則令落人得好名。稱此人為不與人好名稱者。意欲令他有犯故不得請也。
鈔。二不與人好名稱說他惡也。
鈔。三應淨施此簡取應淨施五眾簡除不應淨施五眾也。
鈔。四不得與白衣簡除白衣也。簡正記云。白衣者父兄弟及餘俗人等。不合施他也。
鈔。不待稱二三人作淨謂常定一人可作之也。是以抄批云。謂施主唯可一人。若三五人者。以所說意。為衣混亂。忽一人死。淨法隨失。知何衣是然。主死更別請人。盡將衣物更物。更說淨畜。為此義故唯得一人也聾盲瞎顛狂心。
鈔。為令清淨作證明不生鬪諍搜玄云。不生鬪諍者。如上惡人若聞是某甲已有。或便將告即生鬪諍也。
記。正行二人行別住。別住竟行六夜。六夜竟四人加本日治為五也。
鈔。三請法聽不業疏云。就請施主。有人不立。立須便遙指。如多論中應求持戒多聞。求即請也。又彼文云。至俗人所語。知比丘之法不。合畜錢寶以卿為施主。此正文也同記云。如下引證論明道俗二主並須請之。雖無請文。求語二字即其義也請法聽不求清淨者作言語。
鈔。似當時指示抄批云。謂五分文中。不須先請。至臨對人說時。隨指施一人即得故。言似當時指示也。
鈔。當部無文隨二部用會正云。二部即多論五分抄批云。立謂四分無請施主。文不明對面及遙請。今依五分多論。若德望高遠不可附對面請者。可依五分遙請。若可召請須依多論。面請方成。故曰隨二部用也德望為遠不可附及。依五分用。前告本意許可也。
鈔。至尼所抄批云。今請比丘尼為展轉施主者。要是當時無僧始開。
鈔注。請法答無文義加指上請詞。不局比丘尼請法也。羯磨經云。亦無請文義加請法云大德一心念○慈愍故。
鈔。次明合說進不此錢寶穀米等令說淨否云意也。非謂合說進不。是以簡正記云。明合說進不也。其錢寶為開幾日。穀等為要說不說。故引多論一切皆須十日說也。
鈔。錢寶穀米並同長衣十日說淨彼現行論文。三處一同錢寶即日說淨然而注羯磨同今引也。有云。於多論者關中蜀本二本流行見。現流布是關中本也。今所引文蜀本有之歟。搜玄云。謂其錢寶施律有明文。而未知開幾日。其穀米等物不知合說。以不知引多論錢寶穀米並同長衣十日說淨問。現流布本錢寶日限如何見哉答。勸長衣畜寶二戒主。分明文無之。但第四卷長衣戒中云。沙彌若錢寶亦即時淨著不即說。錢寶捨作突吉羅懺○又云。若淨主死遠出異國。應更未淨主除錢及寶。一切長財盡五眾邊作淨問。若現行本。錢寶穀米並限即日說淨。何今鈔下引此一段文注云二寶俗施主亦復十日內更請哉。此即祖師現行本十日說淨得給歟。如何答。下所引文必不見即時說故。而彼所引文引蜀本文。而注十日說意。須十日內更請歟。爾者不相違現流布本歟問。穀米如何說之哉答。多論第四長衣戒中云。若比丘得穀米等即日應作淨。若無白衣四眾邊作淨。若不作淨。至地了時穀應捨。作突吉羅懺祖師又引用給歟。尼鈔引此文故。又一義云。錢寶穀米並十日說淨也。而即日說淨見。思不說淨畜故即時犯之歟此義不審也。長衣即其邊同也。既上引母論。云若放逸不說淨者以惡心故不滿二日皆犯捨墮故。何必可局錢寶穀米哉。又義云。錢寶穀米並同。長衣十日說淨訓之。意錢寶穀米並同即日說淨得意歟。而此文段不連也。又義云。此明合說進不段文故。錢寶穀米並同長衣十日說淨可說淨必非謂同十日也。

資行鈔(事鈔下一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