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一卷本文抄二

輸入者 周海燕

種性義段
然實亦有事

要云。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種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云云)。
攝釋一云。今既不言發正等覺心。故知定性(云云)。
同四云。法花會所大分為彼退大聲聞故。聞大後退求小果。然實亦有聞於大乘即求小者。何以明之。故大品經云。六十菩薩聞說般若。成阿羅漢(云云)。
問。眾生界可有增減耶。
樞要云。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莊嚴論第一卷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云云)。
別抄云。不增不減經云。眾生界不增減不生滅。故知無入涅槃者。若有定性入無餘依。彼經應言眾生減。解云。彼經約眾生界理性而言。真如之理無增減故。又解云。彼云眾生不增減。而不說云眾生不增減。界言總說眾生界際。非約眾生而說。故不相違(云云)。
伽抄第六云。問。若許二乘入無餘依。云何不許眾生界減。經說眾生界無增無減故。答。如海無邊際。去一滴非為增減。生死海中此亦如是。又無上依經眾生界者。謂如來性。眾生雖有入無餘依。彼如來無增無減。故彼經云。阿難。是如來界無量無邊。為煩惱聲之所隱發。隨流生死。無始輪轉。我以此義名眾生界。若依此義。真為妄性。依真立妄。雖起滅真無增減。又經說。諸聲聞於多劫入涅槃界。就三時長時醉臥。彼後起發大心者。於大乘說。化作聲聞。非實如此。故無餘依身心並減(云云)。
惠曰論一云。又云。密嚴下卷云。若解脫者眾生界減。即壞如來一切智性。去來今佛所知之法不得平等。又若涅槃眾生減者。誰離於苦有無餘耶。除魔等事皆是妄說。是故當知。諸觀行者證於解脫。其身常住。離眾有蘊。減諸習氣。譬如熱鐵投之冷水。熱雖除而鐵不壞者。此文意別。初言若眾生界減即壞如來一切智性。據真如說名眾生界故。寶性論引不增減經云。舍利弗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界。此二法者義一名異。諸大乘經處處有文。故不可證二乘者無餘不減(云云)。
不增不減經云。若見人生界有增減者。是大邪見(云云)。
問。宗家意法華一乘了義歟。
要云法花經說。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以教准機。唯有一機(云云)。
諸乘章云。問。經自說言十方佛土中○何故乃言三五乘別。答。若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餘故。方便言無第所二第三。非真破也(云云)。
惠曰論四云。問○佛性論云○答。此據理性‧平等意樂。及槃經沒之中第二雖非闡提亦名常沒。及無上依等二種無涅槃法中第二人說。楞伽第五無性乘人亦同此會。不合闡提名為常沒。云七人各一。及無上依經經第一無涅槃法(云云)。
佛性二云。故經中說。一闡提人○一為令法身得生。二為令加行行得長修菩提行故。親得成。復有經說。闡提眾生決定無般涅槃性。若爾。二經便自相違。會二說。一了。二不了故不相違。言有性者。是名了說。言無性者。是不了說。故佛說。若不信信樂大乘。名一闡提。欲令捨一闡提心故。說依章提時決定無解脫。若有一。有自性清淨。永不得解脫者。無有是處故。佛觀一切眾生有自性清淨故。後時決定得清淨法身(云云)。
妙經云。開方便門真實相(云云)
  問。勝鬘經所說一乘真實說歟。
  問。勝鬘經云。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文聲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是名攝受正法。堪能荷屓四種重行。此中以通從另。有性為三。無性為一。
玄賛一云○如勝鬘經所說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云云)。
攝釋云。疏四乘為實等者。勝鬘說彼四實一權。為對決定四種機故。頓教大乘者即四乘中大乘是也。一乘權者即彼經會以前說言。唯一乘者是權說也。問。彼經上下總無此言。何以得知。一權四實。答。直據顯文者。彼似非有。以理取教。云即非無。言四乘者。經云。攝受正法。善男子。建立大地荷四重任。乃至授以大乘。言一乘者。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言即是大乘無有二乘。四乘不言隨欲方便。故明四實。一乘即言隨欲方便。明說一權。若不爾者。隨欲等言何所彰表。問。隨何意欲說一無二。答。如法花等。隨不定者說一無二。勝鬘會之云方便說。問。若說一權。應唯三實。四中大乘即一乘故。答。唯說一乘。不立會運。此佛權說。名之曰權。非大體無名為權也。四中大乘對大根性。同餘三乘有所對器。故四名實。問。四對定四。應器名實。一對不定。隨性非權。答。望自不定。是實非權。形四定性。故權非實(云云)(此釋閑可見之)。
玄賛四云。第四彰差別。此說一乘與勝鬘涅槃所說一乘有有差別。此說一乘為實二乘為權。彼說一乘四權四乘為實故。勝鬘云。若如來隨意欲而方便說唯有一乘無有餘乘等也(云云)。
玄賛八云。乘既說四。解深密云○勝鬘亦云○故知據理說一為權。說四名實解深密云。非有情性無差別故(云云)。
勝鬘經云。又大地持是重擔。何等為四。一者大海。二者諸山。三者草木。四者眾生。如是攝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屓四種重任。踰彼大地。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是名攝受正法(云云)(說四乘文也)。
又云。佛告勝鬘○言阿羅漢辟支佛觀察解脫四智究竟得蘇息處者。亦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義說。何以故。有二生死。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二種死中。以分段死故。說阿羅漢辟支佛我生已盡(云云)(說一乘文也)。
又云。法者又方。聲聞緣覺乘皆入大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云云)。即是說一乘道。僧者是三乘眾。此二歸依非究竟歸依。名少分歸依。歸依第一義者。是歸依如來。此二歸依第一義。是究竟歸依如來。何以故。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何以故。說一乘道。如來四無畏成就師子吼說。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三乘。三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云云乘章)。
又云復次憍尸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云云)。
寶積經第一百一十九(第三十八會)云。若諸如來隨彼所欲。而以方便說於二乘即是大乘。以第一義無有二乘。二乘者同入一乘。一乘者即勝義云(云云)(菩提流支譯也)。
同末文云。此經所說類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云云)。
惠日論一云。勝鬘經云。是故三乘即是一乘。又云。若如來隨彼。即第一義。既云方便。即顯四乘是真實說。同解密深(云云)。
  惠日論一云。有云。如解深密等說一乘。法花破二明一。即義有異。何者。深密存於二滅。云定性二乘不座道場。頌云。故於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法花○捨羊鹿而滅他城。破二滅而得寶所故義有異。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說一乘名義無異。法花深密略舉其同○攝論上法花會中舍利說記別在十義中。既同所尺。明知不別○花經論。決定之人根示熟故○既說破二滅。一乘為顯了。即須決定說二乘皆作佛。何故除決定又第三喻○令知種種乘異故說雨喻。故同深密趣寂種姓不座道場(云云)(深密法花一乘同異以此文可知之)
惠日論一云。破定權實三有義。諸經論中二說不同。必無兩實。定有一權。然就義別。非全虛妄。解深密有二滅而說一乘。有經說闡提畢竟無涅槃法等。斯權教也。法花除二滅而說一乘。涅槃闡提皆有佛性。斯實教也。故諸權實義例六○彼說不然○又深密經自以了義經挍量非了義。此佛自說為了義。後代凡夫判為非了。應智過佛○若云其解深密會前二時。法花涅槃會前深密。無會法花一乘為方便者。又云。涅槃闡提障未來故名為無性。此皆經論自會五性三乘。無文會釋一乘佛性者。說不然。勝鬘經云荷四得擔○又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二乘。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成道。並自會說同解深密攝大乘等言唯一乘。是佛密意。亦會法花。論文明顯(云云)。
章云。第五問答分別者。此中一乘理應唯一無餘二三。法花經言○涅槃亦言○何故乃至為引不定○答。攝大乘論。以十因故佛一乘。顯揚二十。以六目故佛說一乘。如前已辨。今釋意者。據實而言五乘各異。如前所引。教理成立。為引一類故說一乘。非乘唯一無二三等(云云)。
深密經二云。復次勝義生。諸聲聞乘種姓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迹故。證得無上安隱涅槃○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如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姓○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一切諸法皆無性 無生無滅本來寂
諸法自性恒涅槃 誰有智言無密意
相生勝義無自性 如是我皆已顯示
若不知佛此密意 失壞正道不能住
依諸淨道清淨性 唯依此一無第二
故於其中立一乘 非有情性無差別(云云)

瑜伽七十六同之。
佛性論二云。故經中說一闡提人○修菩提行故。親得成。復有經說。蘭提眾生決無般涅槃性。若爾。二經但自相違。會此二說一了二不了。故不相違。言有情者。是名了說。言無性者。是不了說(云云)。
惠曰論四云(引佛性論畢)。答。此據有性闡提人說(云云)。
又云。問○佛性論等引云。故經若有清淨性不成佛者。無有是處。答據平等意樂非皆成佛(云云)。
問。莊嚴論種品可說五種姓耶。
要云。大莊嚴論第一卷種性品。說五種種姓。三乘定及不定四同瑜伽。第五性中說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云云)。
惠日論三云。又云。若莊嚴論說有五乘同楞伽者。可云畢竟即彼第五。莊嚴論中但明有姓無姓。於有性中即說三乘。無性之中時邊畢竟。時邊之中復有四種。一不同楞伽說有第四。二不同楞伽說無姓乘為其第五(云云)。
莊嚴論第一云。由界差別者。眾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一說。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姓有差別(云云)。
下文云。已說種姓相貌。次說種姓品類。頌曰。決定及不定。不退或退墮。遇緣如次第。品類有四種。釋曰。菩薩種姓品類略說有四種。一者決定。二者不定。三者不退。四者退墮。如其次第。決定已遇緣不退。不定者遇緣退墮(云云)。
問。大悲闡提菩薩可成佛(已起金剛無間道歟又留分段生歟)。
要云。又依十卷楞伽經中第二卷末。四卷者第一卷說。大分亦同。佛告大惠。有五種性證法。一聲聞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則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作盡一切從筆界願。是菩薩也。若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惠白佛。此二何者不入涅槃。佛菩薩常不入涅槃。非梵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見邪見者。後是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薩無成佛期。然第立性合有三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阿闡底迦。三名阿顛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阿闡提迦。是不樂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不在斷善根人。不信愚癡所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熏習故。阿顛底迦名為畢竟。畢竟無涅槃性故。此無性人是前二名也。前二久久當會成佛。後必不成○楞迦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以眾生界無盡時故○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云云)。
燈四云。論剎那轉進故○唯除大悲盡生界願。十地滿已。可無增進。不爾。修行無量阿僧祇。而不滿足。非三大劫修能滿足以外皆增(云云)(明詮記依此文記不成佛義可見之)。
周記云。燈不爾以下皆增者。此說意云。大悲菩薩十地滿已若更增進。即不得言經三大劫修行滿足。大悲菩薩無成佛期。更更增進。有何最極。由此故知。除磊悲也。除此大悲十滿已。餘皆增(云云)。
惠日論一云。又云。或有名異而體同。涅槃佛性體即真如。佛論中名為應得。既許理性遍有情。不信應得定作佛者。此亦非理。雖有應得因。然許大悲菩薩并有加行因。盡眾生界故。常許不作佛。何廢有情。雖有應得因。無加行因故。常不作佛。若云我許作者。即是違經(云云)。
又云(明闡提類處)○大悲無當果。名為無性。非無種子(云云)。
樞要上(論二)云。有唯等流因非果變。大悲菩薩之果無漏法爾種(云云)。    
  周記云。大悲菩薩佛果法爾種者。此菩薩身中有佛果種。有二義不成佛。一知諸法本來寂二誓作盡生(云云)。
不思議境界經云。觀自在等諸大菩薩住十地者。功德妙行悉圓滿故。皆已久遠得此三昧。於一念中。遍一切剎。度無量眾生。常無功用。自然示現諸佛事故。雖聞此法。更無增進。如滿瓶水置於雨中不容一渧。斯諸菩薩亦復如是(云云)。
智度三十云。復次若有菩薩。具足菩薩事。所謂十地‧六婆羅密‧十力‧無畏‧無礙智‧十八不共法等。無量清淨佛法。為眾生故。久住生死。不取阿耨菩提。而廣度眾生。如是菩薩法佛讚歎。何者是如是。如文殊師利‧毘摩羅詰‧觀世音‧大勢力‧遍吉祥等。諸菩薩之上首。出於三界。變化無告。數身入於生死。教眾生故。如是希有事。皆從甚深身若婆羅蜜生。以是故說。欲得諸佛稱歎其名。當學般若波羅蜜(云云)。
玄賛十(觀音品)云。觀音久已成佛。不捨菩薩行故。示為菩薩。何得不比如來(云云)。
又云。無盡意者。阿差未經說。行六度四攝等種種行。誓度眾生。眾生盡。菩薩之意乃盡。眾生未盡。菩薩之意無盡。故名無盡意。十地經中。以十無盡句成諸大願。一一切眾生盡。二世界盡。三虛空盡。四法界盡。五涅槃界盡。六佛出世界盡。七如來智界盡。八心所緣界盡。九佛境界智入界盡。十世界轉法輪智轉盡。且如眾生界盡。我願乃盡。如是‧眾生界不盡。我願亦不盡。乃至第九佛智證入一切境界教盡。第十轉法輪智轉諸法盡。我願亦不盡‧無垢稱經云。雖得佛道轉於法輪。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名菩薩行。故此菩薩名無盡意。雖諸菩薩願行皆同。諸號有殊願各別故(云云)。
又云(勸發品)寶雲經說。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法○十菩薩得無作神通○驗此普賢久已成佛。示現為菩薩。勸修妙行。無稱云。雖得佛道轉於法輪。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名菩薩行故。
維摩經中卷云(文殊師利問疾品)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菩薩行(云云)。
論第二云。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云云)。
疏云○若佛能熏。有何過失。更增新種。便非圓滿。諸佛有勝劣。功德多少故(云云)。
一乘要決中云○又以大悲闡提為難○況復慈恩心經玄賛。約大悲邊。常為闡提。約大智邊。亦當作佛(云云)可勘之。
種姓差別集下卷云(新羅皇龍寺沙門神肪記)問。楞伽所說菩薩闡提亦成佛不。答曰。此有二解。一云。永不成佛。佛與大惠問答分別○不入涅槃故。謂諸菩薩意樂不同○故智度論三十六云○一云。亦得成佛。然楞伽說○欲令心願廣大清淨。花嚴經三十九云。菩薩○而不取正覺○則得一切法。無上大智○度世經二云。又其菩薩○不肯速取無上正之道。為一切故○住此疾成正覺(已上)故諸雖願久住。而能成佛○又智度論說。文殊等不取正覺。汝由此故永不成佛者。與教相違○摩尼寶積佛○觀世授記經云○若言彼諸經文是權非實○若爾。論說久住生死不取菩薩是權非實。於理何違(云云)。
要決引此二說畢。然基師意同於初說。故云後必不爾(云云)。
法相義燈十一云○大智度論○由此文故知。悲增上菩薩不取無上菩提果○榮禪云○一切菩薩三阿僧祇劫滿必成佛也○故知菩薩闡提者方便留臨。非是實事。汝彈非理。拒聖教故。智論既分明說○寶積經云。雷童音菩薩白文殊師利言。仁者已滿足十地及如來十力。旨法悉皆圓滿。何故不成阿耨菩提。文殊師利言。善男子。無有圓滿諸佛法已理證菩提。何以故。已圓滿故。不應更證(已上經文)。
智論既判文殊名悲增上。汝不知此文○言豈有○不成佛○觀音三昧經○有二義。一者具一生補處菩薩功德故。名一生補處。二者就他化相說(云云)。
明詮記亦存不成佛義。西複清範同之。
法相義十一云。泰云。問。若菩薩一闡提無涅槃法性故不入涅槃者。亦可無大菩提種姓故。不證無上菩提耶。答。菩薩有二種。一者智增上。謂釋迦菩薩等。此菩薩先證菩提後度眾生。二者悲增上。謂觀世音等。此菩薩先度眾生後證菩提。眾生無盡故。終不證無上菩提。是故大智度論第三十四卷云。(以下如面書)
樞要義賓記云。大悲菩薩○樂住生死○如觀世音菩薩等。而言當來普光功德山王佛。亦言現正法明如來等者。依大智門。有成佛時。若據大悲門。無成佛。明眾生不心頭入。又觀音三昧經又云。正法明佛者。據實門故。久已成佛道。普光功德如來。據權門(云云)。
慶順抄一同之。行賀真興同之。明詮記所引孝仁平備亦存成佛義。因行滿故。自然成佛(云云)。
究竟論五云(賓撰)菩薩闡提不成○後定成故當得菩提。法花論云。我本行菩薩道是今未滿者。以本願故。眾生界盡。願非究竟。故言未滿。非謂菩薩不滿足故。准此論文故。故知眾生界盡。願不滿足亦得成佛(云云)。
解節三云(護命)言楞加所說至無成佛期者○恒住因位。不成果德○問。在何地位而不成耶。為分段身。為變易耶。答。恒在而隨生類受生化導。有人云。大智恒成。大悲未成(云云)若爾。何故方因成果不成耶。若大悲邊果不成。大智邊果已成。何處有此事耶。一人有二實身者。道理不爾也(云云)。
法花私記云。古來諸德云。一切佛大悲邊云大悲闡提菩薩。無別大悲闡提也。忠繼大德云。有別大悲闡提菩薩也。問。二傳中何勝。答。後為勝也。楞伽經文。樞要四句。燈四文。為明證也等(云云)。
論十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增。佛果圓滿。不減。盡未來際。但從種姓不熏成種。勿前佛德勝後佛故(云云)。
  問。瑜伽論中可說斷善者耶。
要云。瑜伽楞伽二種斷善。果必當成。因現未成。斷善根故。楞伽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種姓者現當畢竟二俱不成(云云)。
問。涅槃經中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云云)。
大師如何釋之耶。
要云。涅槃亦言。師子孔者。是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厭多羅三藐三菩提。故諸眾生有佛性。(云云)
又云。涅槃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說有一(云云)。
佛地論第二云。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姓(委列之)雖諸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證無上正等菩提果故(云云)。
涅槃經二十七(師子吼品)云。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善男子。聲聞覺緣。雖復隨遂如來世尊。無量百千阿僧祇劫。而亦不能作師子孔(云云)。
下文云。一切眾生未來之世。當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佛性○以是義故。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善男子。譬如有人家乳酪。有人問言。汝有蘇耶。答言。我有酪。實非蘇。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言有蘇。眾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云云)。
要決云。問。彼經云。為非佛性說於佛性。非佛者。牆壁瓦石無情之物。離如是無情之物。是名佛性(云云)是則簡者無情而取有情。何今會云少分一切。答。此亦非難。簡者非情寸取少分有情。此有何失。佛隨機宜隱無性等。約少分一切。密意說一切言。如是文處處非一(云云)。最勝疏云。若隱密記及平等意樂。亦通定姓及無性人(云云)。
別抄云。若有無性者。涅槃云。何故有心者成佛。解云。此約小分而說。又解。約有大乘無漏及不定姓無漏心種而言。不說云一切有心者皆得佛。經意祕意。故不相違(云云)。
問。無性真理名佛性歟。
惠日論第一云○又云。三十七云。為非佛性說於佛性者。非佛性。所謂牆譬瓦石無情之物。離如是等無情之物。是名佛性者。此亦不爾。貪嗔癡等何名佛性。若以貪等能覆佛性名為佛性者。故知無性煩惱覆真名為佛性名為佛性者。故知無性煩惱覆真名為佛性。非必行性。何能顯行性亦同如性遍。若云無行性何得名佛性者。此亦不爾。瓦石全非。故對生簡眾生無者。且隱不論。若云據覆真故名佛性。瓦石等爾。何須簡者。此義不例。貪等是障。瓦石障(云云)。
問。瑜伽五難六答大乘實義歟。
問。教並違答所引經者大乘經歟。
要云。大乘有性。眾所共許。定性二乘及無性者。人所不悉。如瑜伽六十七決擇中說○決擇六十七。有五難無性有情。一說無疑起難。二有情無根難。三諸界互轉難。四應具諸界難。五無應轉有難。答則有六。一教理並違答。二假設非例答。三非乖理答。四互喻無別答。五背注不齊答。六縱轉不成答(如論文)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此亦違經。無性即是下劣界攝(云云)。
瑜伽論六十七(聲聞地決擇)○此中或有心生疑惑。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類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耶。為無耶。若言有者。無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補特伽羅。不應道理。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云云)。
佛論一云(破小乘執品天親造真諦譯)○復次佛性有無。成破立義。應知破有三種。一破小乘執。二破外道執。三破菩薩執。被破小乘執者。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不信心。釋曰。所以生疑者。由佛說故。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二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即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住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共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得於佛性。所以然者。如經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故。又阿含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照眾生境界有種種性。乃至麁妙等界不同故稱彼力。所以者何。一切眾生無性故。有佛性者即修種種妙行。無佛性者則起種種麁惡等(云云)。
惠日論第一云。又云。一分無性是小乘義者。准佛性論破小乘品云○所以瑜伽明無依有部教。佛性論破。若爾。佛性涅槃說有佛性。亦應依分別部。涅槃亦說第一義空為佛性故。瑜伽論破。若許爾者。如何定執。佛性論中說有佛性。為顯為實。屬第五時。若云佛性論中雖破。無不同分別部執有故。非瑜伽所破亦應瑜伽雖說一分。無不同有部執無。又佛性論分明自說。分別部等有。薩婆多等無。云故明有佛性。問執無性曰即知不唯依大乘破修彼小乘。瑜伽論中無文對辨。何理得知。依少立無。破少說有。又薩婆多立無性得佛性。瑜伽有即性有。無則性無。豈同有部說。皆順小故為大失(云云)。
同第三云。又云。瑜伽能破引文非大乘經。佛性論云。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復云。阿含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照。此亦不爾無上依經亦說有無般涅槃性。善戒經行性品亦說有無性。豈小乘經耶。阿含之名大小通稱。如何定說即小乘經。攝大乘等皆云大乘阿笈摩。阿笈摩即阿含也。法花經論亦云阿含甚深。豈說小教○又菩薩藏經明佛性力。亦知種種界。○依何定判是小乘經(云云)。
論二云。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種種界。如惡刃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云云)。
疏三末云。大莊嚴論亦引此經名無盡意。此即三乘通信之經(云云)。
問。教理並違答違教方何。
要云○謂有難言。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應詰彼言。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為無。若言有者。無有畢竟無涅槃法者。不應道理。此亦違理。此唯識云仍性法爾無此不然。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此違經。無性即是下劣界攝(云云)。
瑜伽六十七(如上一又應責彼。汝何所欲。無槃涅槃法下劣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云云)。顯論第二十云。問。云何種姓差別五種道理。答一切界差別可得故。無根有情不應理故。同類譬喻不應理故。異類譬喻不應理故。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應理故。云何一切界差別可得故。謂佛所說諸有情界有種種。非一有情界。有下劣勝妙有情界。有聲聞乘等般槃種姓有情界。有不般涅槃姓有情界(云云)。
瑜伽五十三云。復次生差別有多種○若於下劣欲界中生。名下劣生。若於處中色界中生。名處中生。若於勝無色界生。名勝如生(云云)。
深密經第二云。若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導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由彼本來唯有劣種姓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云云)。
問。證定姓二乘引華嚴經若有無漏諸辟支佛文麟喻部行中何(又麟喻獨覺百劫□根之事引何文證文耶)。
要云。華嚴第三十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有十種果現。第三於右手掌中放大光明。名淨境界。悉能嚴淨大千世界。此世界中。若有無漏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入於涅槃。若不覺者。光明力故。移置他方餘世界中(云云)。
玄賛五(辟喻品)云。辟支佛此名獨覺。此有二類。一部行。二麟喻。初可見佛。後必不見。故華嚴云。菩薩在兜率天。將生下時。有十種相現。第三於右掌放大光明。名嚴淨世界。三千界中。若有獨覺。遇此光已速入涅槃。若不入者。佛光力故。移置他方諸佛國土。不得見佛。明知獨覺滿百劫者成於麟喻。不爾部行(云云)。
惠日論第四云。麟喻獨覺必是定姓。不得見佛。故華嚴經說○由此故知。麟喻獨覺必是定姓。定不趣大。部行之中有定不定。不定者迴。定者不迴(云云)。
補闕章下云(見道義)義。問。麟喻獨覺何不說耶。答。彼無迴心趣大乘故。彼唯定姓。出無佛世。華嚴經說○故此定姓無迴心者(云云)。
六十華嚴第四十三(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有十種示現事。何等為十○菩薩摩訶薩臨命終時。於右掌中出大光明。名淨境界。悉能嚴淨三千大千世界。此世界中。若有無漏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若不覺者。光明力故。移置他方餘世界中。一切眾魔及眾外道有見眾生。悉皆移置他方世界。除如來任持所化眾生。是為第三所示現事(云云)。
八十華嚴第五十云。於兜率天下生時。於右掌中放大光明。名清淨境界。悉能嚴淨一切三千大千世界。其中若有已得無漏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若不覺者。光明力故。移置他方餘世界中(云云)。
問。宗家意可許無餘還生義耶。
要云。莊嚴論第一卷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菩薩善根不爾。又云。三乘眾生界差別(云云)。妙法華第一云。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佛滅度後。如是經受持讀誦其義者。是人難得。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云云)。妙法花化城喻品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惠得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便說法(云云)。
玄賛第七云。經我於餘國(至)得聞是經。賛曰。此釋彼亦作佛。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者。菩薩處胎經說。從此滅度。於十方面各三十二姟諸佛國土。而復成佛。教化眾生。下醫師喻中。具顯是義。是人雖生滅度之想求入無餘涅槃。於我有緣。我以神通接引於彼。遇我得聞是經。或是凡夫。若是有學。求有無餘涅槃。將此涅槃謂實滅度之智。求入證此二種涅槃。修二乘行。種姓所排。慈悲所引。生彼遇我。求佛智惠。或我從餘國作佛。是人於我生滅度想。謂我入無餘。我引至彼。令求佛智。此說於我有遇緣者。或雖於我無此因緣。亦蒙化佛及菩薩等接引教化。聞是經典。當得作佛。亦有潛化成就此人。說法化道。令向大乘。今說顯化。於我有緣故。於彼求佛知惠。或雖於餘佛有緣往彼。平等意趣故。亦說是我(云云)。
智度第九十三云。問曰。羅漢先世因緣。所受身必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曰。得阿羅漢果時。三界諸漏因緣盡。更不復生三界。有淨佛國土出於三界。乃至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花經。具足佛道。如法花經說。有阿羅漢。若不聞法花經。自謂得滅度。我於餘國為說是事。汝皆當作佛。問曰。若阿羅漢住淨國土。受法性法。如是應疾得作佛。何以言迂迴稽留。答曰。是人小乘因緣。捨眾生捨佛道。又復虛言得道。以是因緣故。雖不受生死苦惱。於菩薩根。欽不能疾成道。不如真往菩薩。復次佛法於五不可思議中。是最第一。今方漏盡要羅漢還佛。唯佛能知。論義者正可論。餘事不能測知。故不應戲論。求得佛時。乃能了知。餘人可信。而未了知(云云)。
正法花四云。謂當滅度甫當往至他佛世界(云云)。
又云。謂師臨滅度。佛在前立。勸發無正真道意(云云)。
又云。臨欲滅度。佛在前住。誨以要法。發菩提意(云云)。
發菩提心論(龍樹造不空譯)云。真言行者當觀。二乘之人雖破我執。猶有法執。但淨意識不知其他。久久成果位。以灰身滅智趣其涅槃。如太虛空凝然常寂。有定性者難可發生。要待劫限等滿方乃發生。若不定性者無論劫限。遇緣即便迴心向大(云云)。
中陰經上云。爾時世尊說此頌已。八十億中陰眾生。於無餘泥洹界。發金剛心一一成佛。與妙覺如來皆同一號(云云)。
大佛頂經四云。今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云云)。
不增不滅經云。一切凡夫不如實知一界起大邪見故(云云)。
十法經云(佛寸阿對)善男子。聞此法受持讀誦功德。一切無餘界眾生。令安阿耨菩提。若於此生疑者。超拔一切眾眼目(云云)。
金剛仙論二云。寂滅聲聞斷三界惑盡。出分段生死○入寂滅定。經千萬億劫○求善知識發菩提心(云云)。
四卷楞伽經第二云。

諸天及梵乘 聲聞緣覺乘
諸佛如來乘 我說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 諸乘非究竟
若彼心滅盡 無乘及乘者
無有乘建立 我說為一乘
引導眾生故 分別說諸乘
味着三昧樂 安住無漏界
無有究竟超 亦復不退還
得諸三昧身 乃至劫不覺
譬如惽醉人 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然 得佛無上身(云云)

十卷楞伽經第四云○復次大惠。一切聲聞辟支佛。不離智障。不離業煩惱習氣障故。是故我說唯一乘道。大惠。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思議變易生。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大惠。聲聞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得證法無我。爾時離出諸過三昧無漏醉法。覺已。修行出世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德。修行已。得不可思義自在法身。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天乘及梵乘 聲聞緣覺乘
諸佛如來乘 我說此諸乘
以心有生滅 諸乘離究竟
若彼滅盡已 無乘及乘者
無有乘差別 我說為一乘
引導眾生故 分別說諸乘
解脫有三種 及二法無我
不離二種障 遠離真解脫
譬如海浮木 常隨彼流轉
諸聲聞亦然 相風所
離諸隨煩惱 熏習煩惱縛
味着三昧樂 安住無漏界
無有究竟趣 亦復不退還
得諸三昧身 無量劫不覺
辟如昏醉人 酒消然後寤
得佛無上體 是我真法身(云云)

同上文云○大惠。何都羅漢相。謂不生分別思惟三昧。解脫力滅煩惱等分別心故。名阿羅漢。大惠菩薩白佛言。世尊說三種阿羅漢。此說何等羅漢名阿羅漢。世尊為說得決定寂滅羅漢。為發菩提願善根妄善要善根維漢。為應化羅漢。佛告大惠。為說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非餘羅漢者大惠。餘羅漢者。謂曾修行菩薩行者。復有應化佛所化羅漢。大願善根方便力故。現諸佛土生大眾中。莊嚴諸佛大曾眾故(云云)。
同經第八云。佛告大惠。我為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依無餘涅槃而與授記。大惠。我為聲聞授記者。為怯弱眾生生勇極心(云云)。
同第七云。大惠菩薩白佛言。世尊。世尊說諸聲聞辟支佛入第八菩薩地寂靜樂門。如來復說聲聞辟支佛不知但是自心分別。復次諸聲聞得人無我。不得法無我。若如是說。聲聞辟支佛尚未能證初地之法。何況八地寂滅樂門。佛告大惠。我今為汝分別宣說。大惠。聲聞有三種。言入八地寂滅門者。此是先修菩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入八地寂滅樂門。非增上慢寂滅聲聞。以彼不能入行諸菩薩行。未曾覺知三界唯心。未曾修行諸法。未曾修行諸羅密十地之行。是故定寂滅聲聞不能證彼菩薩所行寂滅樂門等(云云)。
惠日論云。故楞伽云。唯心想滅得寂滅法。寂滅法者非三昧樂。三昧樂者是第七卷文說不定迴心向大(云云)。
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餘梵行成故。不能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不度彼故。當有所斷故。去涅槃界遠。四智究竟得涅槃蘇息處者。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義說。以分段生死故。說我已盡所沁煩惱。不受後有故。說不受後有。非盡一切煩惱故。有無明住地。非盡一切受生故。受不思議易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成身(云云)。
解深密經云。一切趣寂聲聞各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種種化導。終不能令當坐菩提導場。得阿耨菩提(云云)。
深密經第二云○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導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云云)。
瑜伽論決擇八十云。彼及所餘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於十方界當知究竟不可思議。數數現作一切有情諸利益事。乃至當知如來如是祕密不可思議。不可度量。超過一切度量境界(云云)。
瑜伽論第八十云。問。若一切阿羅漢皆得心自在。何因緣故不捨壽行入般涅槃。雖苦所逼而久住耶。答。功能有差別故。所以者何。有一分阿羅漢能捨壽行。一分不能。有一分阿羅漢能增壽行。有一分阿羅漢能捨壽行。一分不能故○問。諸阿羅漢住有餘依涅槃界中。住何等心。於無餘依般涅槃。當般涅槃。答。一切相不得思惟。唯正思惟真無相界。漸入滅定滅轉識等。次異熟識捨所依止。由異熟識無有取故。諸轉識等不復得生。唯餘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於此界中般涅槃已。不復墮天龍蘊叉。若健達縛。若堅捺洛。若阿素洛。若人等數○問。於無餘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於色等法。當言獲得自在。當言不得自在。答。當言獲得自在。問。此所得自在當言能現在前。當言不能現在前。答。一分能現在前。一分不能現在前。謂諸如來於無餘依涅槃中般涅槃已。能現在前。所餘不能令現在前○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餘一劫者。此中意說過於一劫。彼雖如如是增益壽行。能發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發始業菩薩。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某名尊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界瞻部州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覩。何況其餘眾生能見。彼於涅槃多樂住故。於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養佛菩薩中。及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彼覺悟已。於所行能不放逸(云云)。
瑜伽論八十云。問。迴向菩提聲聞。為住無餘涅槃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唯住有餘涅槃界中。可有此事。所以者何。以無餘依涅槃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能皆悉止息(云云)。
十八空論(龍樹造)云。五不捨於離空。菩薩修學此空。正為功德善根無盡。何以故。一切諸佛法。於無餘涅槃中亦不捨功德善根故。問曰。既言不捨。何謂無餘。答曰。有漏果報已盡。功德善根本為化物故。恒有此用。如來雖入涅槃於隨眾生機緣。顯現應化兩身。導利含識。即是更起心義故。眾生不盡。應化之用亦不盡。故言雖入無餘而不捨功德善根也。若二乘入滅。無更起心。以慈悲薄少不化眾生。若佛入無餘則更起心者。以諸佛菩薩三身利物無窮盡故。如來即法身。。即是無漏法之依處故。無有散滅。常不捨離功德善根故(云云)。
莊嚴論云。諸佛示現聲聞而般涅槃。為教化故。如佛自說。我無量無數。以聲聞乘示現涅槃。由離此方便。更無方便化智人令入大乘。現實唯一故。說一乘云(云云)(世親無性攝論同之)。
唯識論第十云。謂有二乘。深樂同寂。得生空觀。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顯依真理有餘涅槃。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餘有為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真理無餘涅槃。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說彼有。此位唯有清淨真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依此說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復以與佛有異(云云)。
唯識論第三云。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云云)。
唯識論第四云。若諸業果無因而是生。入無餘依涅槃界已。三界業果還復應生。煩惱亦應無因生故(云云)。
唯識論第八云。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合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假說名感○然所知障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隨助因說○變易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熟別盡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餘復生義(云云)。
唯識論第十云。又說彼無無餘依者。依不定姓二乘而說。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云云)。
玄賛七云。本識既無。無識持種其都盡將何修行。誰得菩提。入無餘已。若有善根。非但違教。亦違正理。身智既在。云何名為涅槃。不同如來無漏依在名有餘依有漏依盡名無餘依(云云)。
又云。若入無餘身依永盡。云何無因而後起耶。不爾。無餘說里何義。若如佛入無餘涅槃。有漏永盡更得無漏。無漏既圓。何不名佛。若斷縛盡。名入無餘。身智不亡。無餘何在。有依身故。無餘有餘二種何別(云云)。
惠日論云云。又括其文意略為十一過。言捨分段身別受變易者。出何聖教。勝鬘經等并無捨分段言。瑜伽佛地論等皆言。無漏定願以資故來。令所感身漸勝令長。無上依經佛性論等四種生死。但名生死。非據各各死已別生。方名生死。若云是亦易身生死法故名為生死。亦轉分段生死之法成變易故名為生死。何過不許。若於分段別受生死。何名變易○無學無餘後始迴心。捨分段身別變易。既無聖教。但彼自言。非信行人誰能順受(云云)。
惠日論云。故楞伽云。唯心想滅得寂滅法。寂滅人者。非三昧樂。三昧樂者。是第七卷文說不定迴心向大(云云)。
不增不減經云。一界者即是第一義諦。第一義諦者即是眾生界。眾生界者即是如來藏。如來藏者即是法身(云云)。
別抄云。約眾生之理性而言。真如之理無增減故(云云)。
諸乘章云。九化故。如世尊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後依聲聞而般涅槃。即為調伏所化聲聞。佛菩薩等自化其身。為彼同類現般涅槃。經百千劫。耽寂滅酒。方從彼起現授佛記令諸不定種姓聲聞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槃者。今皆後起現授佛記。況於我耶。不希作而入涅槃。亦為降彼。我是汝之涅槃故(云云)。玄賛四云。九化故。如世尊說。廣如楞伽說阿羅漢入無餘涅槃。經百千劫。耽三昧酒醉逸而臥。後從彼起方發大心。皆佛菩薩之所化作。若不爾者。實入無餘涅槃。身智都盡。從彼起從何生。故知是化(云云)。
玄賛云。古人解云。二乘諸果經爾所時。入彼無餘涅槃。後起迴心○今解。不然。彼二乘位經爾所時修行向大者彼於先時未迴心。前所應證得有餘涅槃名為涅槃。法王所德名大涅槃(云云)。
惠日論云。此談彼果有此功能。非要學始得趣大。或據一類取無學者。理實初果變得迴心即受變易(云云)。
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觀察解脫四智究竟得蘇息處者。亦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義說。何以故。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亦易死○有餘煩惱阿羅漢辟支佛所不能斷。煩惱有二種。何等為二。謂住地煩惱○世尊。無明住地最是大力。世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異生身(云云)(佛性論意同也)。
瑜伽論九十九(攝事分)云(明像似正法中)阿羅漢於其死所覺了。如是亦名像似正法(云云)。
佛地論云。此報雖親有漏因感。然由無漏定願資助。名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漏定願不思議故(云云)。
問。攝論會一乘有幾義耶。
要云。證二乘定姓者○又攝大乘。為十義故說一乘。引攝不定姓故。
世親攝論第十云。論曰。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釋曰此中二頌辨佛說一乘意趣。為引攝一類者。謂為引攝不定種姓諸聲聞等令趣大乘○及任持所餘者。謂為任持不定種姓諸菩薩眾令住大乘○法無我解脫乃至廣說。此中復由別趣力唯說一無。何別意趣。謂法等故者。法謂真如○無我等故者。謂聲聞等補特伽羅。我皆無有。由無我故。此是聲聞。此是菩薩。不應道理。由此無我平等意趣故說一乘。解脫等故者。謂聲聞等於煩惱障同得解脫故說一乘。性不同故說一乘。種姓差別。以不定性諸聲聞等亦當成佛。由此意趣故說一乘。得二意樂者○一攝取平等意趣。由此攝取一切有情。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如是取已。此即成佛彼亦成佛○彼亦成二法性平等意趣。謂諸聲聞法花會上蒙佛授記。得佛法性平等意趣樂。未得法身。由得如是平等意樂。作是思惟。諸佛法性即我法性。復有別義。謂彼眾中有諸菩薩。與彼名同。蒙佛授記。由此法如平等意樂故說一乘。言化故者。謂佛化作聲聞乘等○究竟故者。唯此一乘為究竟○由此意趣。諸佛世尊宣說一乘(云云)。諸乘章云。攝大乘論以十義故佛說一乘(云云)(上下同云十義)。
玄賛四云。今此十義說於一乘。法花論中無此具足。顯揚說六因。莊嚴論八義說於一乘。不過此十故不敘之(云云)。
惠日論一云○攝論等明說一乘意。依八種道理說。非出乘體。故梁論云。為何義故。說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作佛。莊嚴論云。此中八意佛說一乘。又云。復有何義。以彼彼意而說一乘。偈云。引攝諸聲聞。攝持諸菩薩。於此二不定。諸佛說一乘(云云)。
莊嚴論第五云。法無我解脫同故。性別故。得二意變化究竟說一乘。釋曰。此中八意佛說一乘○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問。若爾。復有何義。以彼彼意而說一乘。偈曰。引攝諸聲聞攝任諸菩薩。於此二不定。諸佛說一乘。釋曰。彼彼意有二義。一為引攝諸聲聞故。二攝任諸菩薩故等(云云)。
顯揚論第二十三(六目可勘之)。
問。引法華論何文證定性二乘耶。
要云。又法花論中四種聲聞。不為趣寂授記故(云云)。
法花論云。言聲聞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二種聲聞為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定增上慢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菩薩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云云)。
玄賛第一云。然瑜伽及法花論。說聲聞有四。一決定種姓。亦名趣寂。二增上慢。是凡夫得第四種謂阿羅漢。三退已還發大菩提心。亦名不定種姓○四應化。應化非真○富樓那等即其類也。法花論云。此中唯為二聲聞記。謂退心‧應化。其趣寂者及增上慢。佛不與記。根未熟故。菩薩與記○由趣寂者與增上慢合一處說。翻譯之主同言根未熟令其發心。正義應言趣寂根未熟。佛不與記。菩薩與記令發信解大乘心故。增上慢者根未熟故。佛不與記。菩薩與記令發趣向大乘心故(云云)。
攝釋第一云。疏根未熟者。議曰。畢竟未熟亦得名未。何要後熟方名未熟。故趣寂人亦名未熟(云云)。
玄賛五云。聲聞類異者。論云。聲聞有四。一決定。二增上慢。三退菩提心。四應化。如來與二授記。謂應化‧退菩提心者。除決定增上慢者。根未熟故。如來不與記。菩薩與記。菩薩與記者。方便令發心故。常不輕記是‧此言未熟者。增上慢者可爾。趣寂畢竟不熟。云何言未熟未者不也。准理應云。趣寂之人不遇於法。信根未熟。佛不與記。不分明當來之世得作佛。菩薩與記。奄含記別。有理佛性故。方便令發信大乘心。增上慢者信向根未熟。佛亦不分明記別當來成佛之事。菩薩亦為奄含鹿記別。方便令發信向之心。今合為文言根未熟。非趣寂者當可成佛(云云)。
神泰師章云。又法花論云○今勘梵本。無如此文。不勞會尺。設從汝記有此文。亦不相違。有大乘性。根未熟故。名根未熟。無大乘性。亦名未熟。如來法有當生者。名為未來。有畢竟不生之法。亦名未來(云云)。
神昉章云。法花論。一趣寂不熟。上慢未熟(云云)。
一乘義私記云○問。雖有四例通。未熟言未詳。答。未者不義。約不義。有永不盡暫不義。含此二不合云未也。具可云趣寂根不熟。增上慢未熟也。問。何以知未有永不義。答。如來壽量品中云。我本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此未盡之言。是永不盡義(云云)。
瑜伽論第八十云。云何名為四種聲聞。一者變化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迴菩提聲聞。四者一向趣寂聲聞(云云)。
問。法花經中四種聲聞俱說之哉以否。答。具說者。經云。內祕菩薩行者應化類也。有情增上慢者增上慢也。退大類者一經正所被機也。既有三類。未見說趣寂之文。依之章云。有三種聲聞。唯除趣寂。惠日論依法花經說有三類(云云)若不說趣寂者。法花論四種聲聞是可體經所說。又玄賛釋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之文。引涅槃經。我諸弟子不解我意。於大眾中唱如是言。如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之文。明知趣寂類在會座也。
諸乘章云部談聲聞。雖有四種。法花初時有三聲聞。唯除趣寂。其增上慢後起已云。方為二記。由如是理。雖說一乘。不違餘教(云云)。
義決云。四種聲聞俱在會。三止之後增上退席。不說真聖亦退席。故聞經令成不遇法。故論釋記中。不為授記。不障在座。或可無定姓。論云。有損怖故。不為記故。根未熟故。故不在座。取捨任意(云云)。
又上文云。既不為說。定姓二乘為在座不。答。辟支佛果比會定無。經俱說有求緣覺故。定姓聲聞雖不正為有亦無妨。令成不遇法故。又設聞雖信。又損驚怖。無亦何失(云云)。
問。付楞伽經所說五種姓。且第一聲聞乘性可通不姓耶。
樞要云。證二乘定姓者。楞伽瑜伽五姓差別如是非一(云云)。
入楞伽經第二(集一切佛法品第三)云。復次大惠。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乘性證法。大惠。何者聲聞乘性證法。謂說陰界入法故。說自相同相證智法故○是名聲聞乘性證法故。彼聲聞人邪見證智。離起麁煩惱。不離無明熏習煩惱。見己身證相己。初地乃至五地六地同己所證。隨不思議不易生死故。而作是言。我生已盡○如是等得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為得涅槃故○大惠。何者辟支佛乘性證法。謂聞有覺證法○大惠。何者不定乘性證法。大惠。若人聞說此三種法。於一一中有所樂者。隨順為說○大惠。彼三種人離煩惱熏習。得清淨故。見法無我。得三昧樂行故。聲聞緣覺畢竟證得如來法身故(云云)諸乘章云。何故楞伽稱讚各別說五乘定不定大乘有四別故(云云)。
又云。楞伽等五乘○不定三乘外為一。通異故(云云)。
玄賛一云。通別類異(云云)。
惠日論一云。又云。楞伽。又云。彼三種人。如來法身。經說三人。是定性二乘乃不定性故者。此亦不爾。彼經初約不定性。以為三乘。後說第四不定性乘。唯取不定如無性中大悲菩薩。雖亦大乘性。由悲願異。更別說之。云非究竟。據不定說。若判說三。是定二乘及不定者。定亦趣大。何須別說第四乘耶(云云)。
惠日論第三云。又云。楞伽經分明說定性寂滅有反易死。教理顯然。豈得執弘前教非後經說者。此亦不爾。准入楞伽第四云。大惠。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思議變是易生。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此云未得。更據何文云分明說決定人得受變易。依此文意。不定性人未聞大乘。不得變易。豈許決定不能迴心得受變易。然此經文亦有云。不得不可思議亦易死。亦有云。未得離不思議變易死。無分明文。作決定說。定性人得受變易(云云)。
惠曰論第三云。然第二中說墮不斷議變易生死故者。此說不定迴心以後墮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決定性得變易文。又若許受變易生身。如何得方如是等得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為涅槃。凡夫受分段。自知生死身。聖人受變易。豈執為涅槃。謂得有余。即非所障。知余苦在故。彼自不許。謂有余依迴心向大。要捨分段。別受變易。得三昧樂。謂為無餘故○又准五乘文。初二乘中無入大乘語。唯第四不定乘中言。大惠。彼三種人離煩惱障熏習。得清淨故。見法無我。得三昧樂行故。聲聞緣覺畢竟修得如來法身。言彼三種人者。即不定乘中有三種人。非是指前初之三乘。若不爾。即前何須別說第四乘。或可前三定不定性皆悉合說。第四人唯取不定性者。言彼三種。即前三中不定性者。若不如此。謂即前三定不定性皆許入大。違下第七八所說。如前已引(云云)。
上文云。楞伽說墮變易能趣大者。是不定性。何以得知。准第七云。聲聞辟支佛入第八地寂滅樂門○此是先修菩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准此。即是五乘之中不定乘也(云云)。

定性比量事

要云。量云。二乘之果應有定性。乘所被故。如大乘者(云云)。
二乘之果比量私記(子鴻)云○要云○法相宗對三論花嚴等宗所立比量也○問。立二乘之果應有定性時。不定性之二乘同異喻中何攝耶。答。自同品也○若攝異品者。有不定過故。兼此云攝自同品也○問○猶攝自同品者。有一分所立不成過。如何遮耶。答。攝共同品。有此過也。攝自同品。無此過也○護法御意。不定姓二乘遂大乘姓欲決定者。自同品無所立不成也。凡此量約至極立。此人終應成佛。名大乘定性故。無此過也○問。二乘之果比量就應有定性宗。有一分違宗過。何遮耶○答。立論者宗許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不置簡別之言○故無一分違宗過○問。此量有自他所別不成過。如何遮耶○答言。顯以不云定性二乘三果。不犯他所別不成也。問○敵者不許應有定性能別。有他能別不成耶。答。此亦不爾。成不成二宗俱依佛所說立五種性別。二家俱云有趣寂性及定性人。闕何能別。但約極果起三諍耳。誰云違佛教作能別過哉。問。有人云。清辨菩薩立一切皆無定性。若對彼時。能別不成。此過如何遮耶。答。此亦不爾。二乘之果應有定性者。是深密等所說。清辨何違教自說無定性。非言諸法無定性者。是則意說。為遮定執。假作此說。讚法亦爾。故無能別過也。問。此量有法自相相違過。何遮耶。二乘之果應無定性。乘所被故。如不定性二乘。答。凡法自相相違者。量因同無異有。闕後二相出來過也。而本量因同有異無。不闕後二相。何此可名法自相相違過耶。問。此量有法若別相違過。乘所被故。如大乘者(云云)答○今此法差別相違。立者邊無有二意差別故。非真法差別也○法差別相違本作法云○而今此法差別相違。取舉同喻大乘者。作意許差別故。此法差別相違。不似本作法也。問。以同喻作法差相違物歟。答。可爾。即護法論師立四分量云○問○答。今對此立四分量。其能違法差別相違都不成故。本量無過。二乘之顆量隨亦成三(云云)○問。此量有有法差別相違過。何遮耶○二乘之果非二乘果。乘所被故。如大乘者。答。凡有法差別相違者。因同無異有。依闕後二相出來過也。而此量不然。故為本量不成過也。問。立者二乘之果有法之下。差別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今我舉二乘之果者。意許定性二乘。此意許宗望同喻大乘者。定性大乘非定性二乘故。成宗異品。乘所被因於彼轉故。同無異有闕後二相。而何云不成過耶。答。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者。能別法正所諍故。二意許差別都無。故無有法差別相違過也。問。爾約唯識比量云。定離眼離眼色者。非定離眼色者。是意許差別正法所諍。故可云無有法差別相違遷耶。答。是非例也○護法菩薩言一切諸法皆識所變也。真故極成。色不離眼識。俱識所變顯然。今約二乘之果比量者。如來說有二乘之果。經或執無定性。或執有定性。故令信有定性。故為皆成佛之執。立此量也。故無有法差別相違也○問。此量亦有聖教相違過。故涅槃經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悉皆當得阿耨菩提(云云)耶。答。別抄有二和會。一云○此約少分而說。一云。此約大眾及不定性有無漏種子(云云)。
一乘要決中卷云。七立量云。二乘之果○(已上)此義云何。答。寶公云。因明但是立論證成。設無過未為契經。故智論九十三云。阿羅漢成佛非論義者。知唯佛能了(以上)究竟論補闕(鹿俊紗三論宗也)作比量相違云。定性二乘亦應一佛乘等方所遮(宗)三乘所攝非佛乘故(因)如不定性(喻)又作法差別相違云。二乘之果應無定二乘性。乘所初故。如大乘者(已上)今且乘他意而徵彼云。言定性者。是何定性。若說暫時。犯相符過。若畢竟趣寂定性。能別不成闕無同喻。大乘為喻所立不成故。此中有法差別過。應立量云。二乘之果應無畢竟趣寂定性。乘所被故。如大乘者。或有不定許人乘雖乘所被。無定性故。或復應有相違決定。即立量云。二乘之果應無定性。餘定性法所不攝故。如餘不定性法(唯識論第一云不相應行亦非實有餘實有法所不攝故如餘假法准之可知)或因喻應云。五乘所攝非大乘故。如人天乘(廣章人天乘中無定性云云)。
破乘章(道詮)定性無性成佛。私記等各付多過。廣可勘。
問。引涅槃經何文證無性耶。
要云。又恒河七人。第七常沒(云云)。
恒河七人。
師子吼品(四十經第二十二三十六經第三十)。
第一人者。入水則沈(一闡提者名斷善根斷善根故沒生死河○如恒河邊第一人也)。
第二人者。雖沒還出。也已復沒(所言出者親近善友○不過惡友不能修習身戒心惠○善根斷故常沒生死)。
第三人者。沒已即出。出已不沒(斷善根故於中流沒親近善友得名為出○)。 第四人者○出已即住。遍觀四方(觀四方者四沙門果○)。
第五人者○觀已即云(謂辟支佛雖能自度不及眾生是名為去)。
第六人者。入已即去。淺處即住(所謂菩薩○)。
第七人者。既至彼岸。登上大山○(彼岸者山喻於如來○)。
法譬二段說之。私捨上下文抄之。可見本文。說七人中皆云發意欲度生死大河(云云)迦葉品(四十經第三十六三十六經第三十二三)。
一者常沒(言常沒者品謂大魚○不別抄之)。
二者暫出(謂提婆達多○善星比丘)。
三者出已則住(復舍利弗○五比丘)。
四者出已遍觀四方(觀四方者即是頂法○亦緣四諦○是人次第得苦法忍○得須陀洹果是名第四遍觀四方○)。
五者遍觀已行(即是斯陀含人)。
六者行已復住(喻阿那含○)。
七者水陸俱行(喻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佛猶如神龜水陸俱行○)。
經云。善男子。如恒河中七種眾生。雖有魚龜之名。不離於水如是微妙大涅槃中。從一闡提上聖諸佛。雖有異名。然亦不離於佛性水(云云)。
平備云。樞要可云。第一人依逆次第立第七多(云云)。
涅槃經三十二云(師子孔品)善男子。如恒邊有七種人○復如是有七種人。畏煩惱賊故。發意欲度生死大河等(云云)。
三十六云(迦葉品)善男子。如恒河中。有七種生。一者常汲。二者暫出還沒。三者出則住。四者出已遍觀四言。五者遍觀已行。六者行已復住。七者水陸行。其心不能生善法故。雖有無量諸佛出。不聞不見。是故名沒。如恒河中大魚。善男子。我雖復說五闡提等名常沒。復有常沒。非一闡提等名為常沒。非一闡提何者是耶。如人為有修施戒善。是名覺沒(云云)。又云。善男子。是七眾生不修身。不修戒。不修止。不修惠。不修習如是四諦。能造作五逆重罪。能斷善根。犯四重禁。諦佛法僧。是故得名為常沒。善男子。是七人中。有能親近善知識者○精勤修習身戒心惠。是故得名度生死河到於彼岸。若有說言一闡提人得阿耨菩提者。是名染污。若言不得。是名虛妄。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人各一○(文)。
惠日論第一云(破行性遍四)○若云恒河中七人不離佛性水。豈非佛性者。不爾。此在理佛性水。若行性遍。悉皆得出。何名常沒○。
惠日輪第四云○第三十云。善男子。生死大河復如是。如應有七種人。畏煩惱故。發意欲度。乃至廣說。第一人者斷善。常沒三惡趣中。第三十三文意大同。然少有別。第三十三云。一人具七。前說不定。皆發意欲度生死何。故三十三說定不定。故於常沒中云○其心不能○故名常沒。上無性人。又云。我雖復說○如人為有修世戒善。是名常沒○准此能喻。與前少別。准文。七人若逢惡友。俱可斷善。名為常沒。若逢善友。續善根已。得渡生死河。第一人中無性畢竟沒。有性暫時亦名常沒。俱言常。有永暫別。如三種常。常言雖同。非無差別。不爾如何前文法喻有七差別。俱常沒故。又釋。或七眾生總言常沒者。言總意別。故亦無違。復云。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七人各一。准此故知。有定不定。一人具七中。言常沒者。即無上依經及寶性論等第二求有人○若不有常沒及定性者。只是一人具七。如何得有七人各一。七人各一中。常沒之者。即是無性(文)。
上文云。又涅槃第三十三。明生死河有七種人中云。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一人各一。既言各一。常沒之者即是無性。不爾。與一人具七何別(文)(第一卷文可見)。
一乘要決云○五同經三十二云。恒河邊有七種人○三十六云○沼公云。既言各一○具七何別(云云)此義如何。答。具七常沒轉作餘六。常知常言非是畢竟。各一常言亦佛畢竟耶。況復各一者橫論。具七者豎論。意云。恒河七人。若一時論。七人各別。若前後論。或一具七。非全七人永唯各一。若不爾者。第七初果豈終不至第七羅漢辟支佛等。第五斯陀第六那含。必至後位復如是(實公作橫豎釋)。
問。引善戒經何文證畢竟無性耶。
要云。又善戒經種姓品云。無種姓人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又彼經云。無種姓人但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云云)。
善戒經第一云(菩薩地善行性品第三)菩薩摩訶薩。若無菩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當知。非因發心勤修精進有菩薩性。以是義故。菩薩性者名之為友○性有二種。一者本性。二者客性。言本性者。陰界六入次第相續。無始無終法性自爾。是名本性。言客性者。謂所修習一切善法得菩薩性。是名客性○又復性者亦名為子。亦名為界(云云)。
玄賛云。依善戒經地持經中無種姓人無種姓故。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面成熟之。即無性也(云云)。
攝釋一云。疏無種性人無種姓故者。問。按善戒經第一云。菩薩若無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湧得阿耨菩提。而元不言無性之人。一何增減。答。善戒雖無。地持即有。故地持云。非種姓人無種姓故。餘同善戒。疏引地持善戒大同。而不具說。故亦無失(云云)。
伽抄十(三十五處)云。論曰任無種姓補特伽羅等。釋曰。且有三釋。無種姓人實未有時能發菩提義。假設為論故為此言。雖復發心等。是第一說。決定二乘種姓說名無大乘種姓。雖復值緣發心菩提亦不堪忍。故發心等。是第二釋。即法爾無種姓人實雖發心。究竟畢退。不能得彼無上菩提。此第三說(云云)。
惠日論第一第二可見合。又如第九卷抄之。守護國界章下云○菩薩摩訶薩。若無菩薩性者。三乘之中菩薩乘也。非是人天無菩薩性。若不爾。經文菩薩摩訶薩句。名為何人。若言菩薩摩訶薩者對揚菩薩者。此亦不爾。其經對揚即始終優婆離為對揚○(文)。
對揚菩薩者。護命記釋也。可勘合。
問。引金剛般若經何文證無性有情乎。
問。樞要中。金剛般若經毛道生文。爾者。毛道生者大師何釋給乎。答。錯云縛羅翻毛道也。付之梵語多含也。誰知婆羅梵語下。有毛道愚夫二義。何必錯云縛羅翻毛道乎。例如薩字下有正妙二義。依之大師餘婆羅下有愚毛二義。釋給如何相違乎(高覺為之)。
要云金剛(菩提留支譯)云。毛道生今云愚夫生梵云婆羅。此云愚夫。本錯云縛羅。乃言毛道。
金剛般若經(羅什)如來說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云云)。
大般若五百七十七(能斷金剛分)云。善現。愚夫異生者如說說為非生。故名愚夫異生(云云)。
金剛般若論下卷云(本無着造釋天親菩提流支譯)經彼言。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毛道凡夫生者以為有我者○又須菩提。毛道凡夫生者如來說名非生者。不生聖人法故言非生(云云)。般若論下卷(世親造義淨譯)如云妙生言我執者如來說為非執。妄執事業說為非生者。是不能生聖法之義(文)。
尋云。說在生者。是遮實有妄執也。意云。聞說毛道凡夫生如名執實有毛道生故。如來遮此執云非生也。其例一經上下非一非生者詞略也。具言之。可云非毛道愚夫生。而何云不生聖法之義乎。
賛述下云○經須菩提至則非凡夫。述曰。第二明凡亦非實。但假設言也。謂於貪嗔未亡之類。假名凡夫。非如其方即實凡夫(文)。
  會釋下云○毛道之名。譯經人錯。梵云婆囉苾芻栗說信那。言婆羅者。目此二義。一目毛。二目愚。此經意取愚癡。苾栗說信那此名異生。各乘異乘受生故。前代譯經人。以異生是凡夫故凡夫。取前愚義。目此凡夫。故新本云。愚夫異生。真諦名嬰兒凡夫。此論名小兒凡夫。嬰兒小兒並愚義○不知我本體空。聞佛說凡夫有我想。即尋其名執有我相。為破此執故方即非。然魏本云毛道凡夫生者。彼著我。愚凡夫如畜生故。近取屓毛之類。皆悉之也。或愚夫愚生。如次即是二乘凡夫。此二同執故。即唯識論名凡愚也。世親論云。如來說名非生。不生聖人法故。言非生。解云。無種姓故。聖法不生。以有二乘異生別故。此論縱經重凡夫也(云云)。
問。無性有情比量作法如何。
要云。量云。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或聖所說 有性(文)。

論第一卷本文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