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三卷聞書第一

輸入者 彭忠琴

第三十五日(自卷始至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題號被讓第一卷畢。
讀師云。初能變八段十義明中。前卷二段十門前五門明畢。今當卷始第三段明第六心所相應門。延云。位乃至未斷於一切位寬取上。名此廣名舉讀師云。前卷沙汰樣寬。名為顯過失尤重之義舉狹名歟。
私云。異熟能變限七地以前義。殊不審事也。限七前已前。乃至未轉初能變外位舉歟。凡不審也。
光胤申云。殊此。阿賴耶名舉意歟。其故。位廣舉故。名廣名出。無樣初能變識通八地濫(此限七地義意也)。又本頌初識云志可唐捐故。別狹名舉可申歟。讀師云。其。先本頌初識。任其名出。更無煩事也。琳舜房云。疏舉初狹名。釋識寬體故。(云云)舉狹名為其由見。(云云)。讀師云別狹名舉事。今道理立樣不可意得。只事。名狹故狹名舉云。體乃至未轉取故。廣云寬體歟。光胤申云。以前申樣。別寬體。必狹名釋。道理。此位廣舉故。名別狹舉。頌云意趣顯。名體寬狹委曲。凡前卷長行。阿賴耶名舉事多。但位廣舉事處無此委曲。位廣定今段。此子細狹。名舉故。疏舉狹名釋廣體故云歟。琳云。常與常恒與恒同意歟。讀師云。只同意也。
延公云。以是遍行心所攝故下疏雖復不增亦不可減等。(云云)。此不增不減不意得。(云云)。光胤申云。意得。遍行心所。餘心所俱第六識等前也。其故餘心所起不起不定。此五心俱起故。遍行也而第八識。五數相應。相應數不增不減。餘心所樣。定俱生滅故遍行也云意歟。讀師云。以是遍行心所攝故。上恒與此五心所相應由子細。付其定俱生滅之故。遍行也云意也。
讀師云。觸謂三和。返返不審也。三和根境識也。則觸體云事不審也。三和成觸師申。其下云即依彼生令彼和合隨因果名三和。(云云)。如此煩隨因果三和申。只始觸謂觸境為性申光胤申云。此事泛爾始論申事。誠不審也。此諸教中觸三和說。故付教說云觸謂三和歟。
讀師云。分別變異事。此名目論始申名目。下此訓釋不意得。光胤申云。此名目。中邊對法等之說也。寫取教說云分別變異。故下訓釋之歟。
讀師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觸謂分別。三和變異申。尤可然。(云云)。
讀師云。變異者三和之功能。分別者相似義也。分者相似之意也。(云云)。
和云。分去聲讀分意。分平聲讀相似意歟。可尋之。
光胤申云。顯輪集分別者了知之義。(云云)遂領似當樣見。以釋論了本論。以子了父。則釋論本論義趣相似。子相似父故。以彼達此(取意)此了知義。殊別義異樣見。遂領似同也見。此樣可尋究事也。
讀師云。百法作意先說。唯識觸先舉事。論義也。現行前後觸作意故。唯識此意也。百法舉種子位作意先說也。
延公云。現行後。觸觸境。作意引心。尋時。先作意心心所引令趣各各所緣。後觸令觸境樣。觸前。作意後云事不審也。光胤申云。觸境之境總相境引心之所緣各各別相時。先觸令觸總相體。後作意令轉各各之別相故。觸前作意後。讀師云。付延公不審今不審。觸境引心行相差別被尋歟。其。總相別相替故如光胤申不可有劬勞歟(云云)讀師云。總今不審不意得。下作意心所處。至可有此不審。(云云)。延公云。此先舉觸事仰出付不審也。(云云)。
私云。受想思等之等。等作意等之餘心所歟。
一。觸依彼生令彼和合事。讀師云。此因果返返難思。觸依三和生。既三和合勿論歟。然又依觸和合云事如何。長春房云。同時因果。常以義前後申事常事也。雖然此事返返不審也。一三和觸前和合見。乍為觸因。又觸後置依觸。難意得。(云云)。光胤申。云觸三和互為因果。觸依三和生。三和依觸云事。別有何苦見耶。
一。故說為彼之說言事。讀師云。彼者指何耶。光胤申云。二和歟(云云)院主云。上觸依彼生之彼也。光胤申。其志同事也。故說為彼之彼。上觸依彼生之彼也。觸依彼生之彼。上觸謂三和三和也。
一。說言事。論主上觸依彼生云。彼自指說云歟。其不審也。讀師云。餘教事說云可爾。一行之內吾釋事說云誠不審也。(云云)。光胤申云。此為彼之彼。上彼言指。說云餘教事也。以前申樣。餘教觸三和說文說云也。彼三和事。聖教說為三和云意也。
一。勝彼識境事。讀師云。勝言事。疏三義。委細釋之被讀上之畢。
一。分別變異性用歟業用歟事。及沙汰大都性用取。由多分評定。此事古論義歟。或性用或業用云意歟。或性業下地也。(云云)。古聞書可見之。延公云。謂根識境以來文。業用之訓釋云樣。(云云)。多分評定。此事不可然。三和分別變異等之訓釋。可為性用之訓釋。(云云)。光胤申云。既似唯起。以來業用之訓釋歟。(云云)。光胤申云。既似唯起。以來業用之訓釋歟。(云云)。良善房得業云。今段時心心所行相作業‧體性‧作用事可有御沙汰。(云云)。讀師云。親用顯性。疏用顯業。(云云)。性體近作用。根付用歟。業聊出疏遠之。用歟。(云云)。
私云。行相顯示取境功能作用顯他依止功能。(云云)。
性業二用事。不及委細沙汰止了。
一。為主勝故事。思心所於行蘊為主由。行造作之義故。讀師延公一同評定。光胤申云。行身語等業。自當造作歟。謂邪正等即身語業之釋分明也。
一。舉此攝餘事。讀師云。思言攝餘法云事歟。又舉思顯餘云事歟。光胤申云。謂觸生受。近而勝故。之樣以見之。上文思。為受想思為依者。且思一法舉意得。舉此攝餘劬勞無用也。舉一法教琳公云。上五蘊門說故行蘊云歟。
一。極相鄰近事。讀師云。觸所取可意等相。受所取順違等。差別事。古來不審事也。可意不可意。當座心叶云可意。不叶意云不可意。順違不依當座可意不可意。始終其人順違也。譬嬰兒甘毒。彼毒嬰兒食之悅故可意境也。但遂成毒故違境也。
私云。灸治。當座。不可意也。遂順境也。
光胤申云。古甘藥順境也。甘味可意也。(云云)。遂意同御談歟。延公云。淺分可意不可意也。深見順違歟。光胤申云。第八緣違順。但不分別順違。順違對傍根處見之也。第八受身上違順不思故。可意不可意門中容俱非相取歟。既順違門順違。可不可門取俱非故。以之可意不可意順違相異相知。(云云)。讀師云。誠爾也同心也。院主云。今樣。順違可意不可意殆相違。鄰近者難云。可意相取邊。受又取違境故。讀師云。相替樣申出也。大綱鄰近相似勿論也。(云云)。此分尚不審也。
此二別相差別事。古來大事也。今度沙汰此分也。
一。然觸自性是實非假文事。讀師云。非即三和。則是實非假宗也。延公云。非即三和宗。只非三和云也。其非三和果利。遂成體觸事先置。宗立樣非三和云也。譬有性非實量事也。是實非假成觸別體故。成六句別體量事也。故觸別體量。是實非假量也。讀師云。此事觸別有體量沙汰也。中中不可及沙汰。
私云。六六法中。是食攝故。能為緣故。三因。三量也。必受等性等等餘二量同喻歟。等言等愛勿論也。其外事也。
此事不同文。只當座分也。
一。作意謂能警心為性事。讀師云。驚字事。何讀。光胤申云。讀歟(此事先年東院云。寒夜警鶴本文(云云)。)讀師云。常驚字。今義符合(云云)。
此事。驚。警勿論也。
一。聽眾評定。曰現行可有警覺用歟。光胤申云。先年松林院御講問(故僧正百日佛事)。之時。知足坊順真坊僧都。論舉警覺為性現行性用也。東院云。論舉種子性用(云云)及爭論。
一。雜集師可有應非遍行之難。雖然先舉不異定故之難(云云)。讀師之說。
一。起愛為業事。讀師云。違境起愛樣如何。光胤申云。下能起合離非二欲故。(云云)。離欲時起愛。則違境取起愛也。其起愛樣。離希求。染著相故愛也。古物見。面面評定曰。著時希求。離思希求之義故。愛起不審也。更厭離之邊愛。光胤申云。違境取時。必厭離境愛起。違境取。愛起事。違境取時起愛為果云。假令此處厭欲住他處時。此處違境也。此時他處起愛故。違境起愛云也。或違境取時。嫌境自身起愛也。生地嶽人如愛自身也。
一。非二欲事。光胤申云。譬机我前取合欲也。此机處押離欲也。我處取。餘處。人前存。非二之欲也。(云云)。讀師延公同心也。
一。似因之果應皆受性事。延公云。似因邊受性意得故。一切似因果可受。光胤申云。於受似觸邊云受自性意得。何一切似因可受云耶。受體定置其上似因云故。延公云。此似因邊受體云故。受體更似因外。一切似因邊可受。
一。領納屬己屬己事。一聚歡戚異由事。不及沙汰。
私云。此事古取譬。律家樣大齊佛事入時。眾僧歡戚分。佛事入歡之。不入戚之。知事受身上屬己取之事歟。
一。施設種種名言為業事。讀師云。尋伺粗細發言差別事。親疏二重可意得歟。想分疏。尋伺分親也。
重意云。想取像境分齊安立故。疏名言施設由來。尋伺於意言境推度正發言。故親發也(要云。尋伺親想疏故(云云)。)
一。思謂令心造作為性事。讀師云。性業二用事。古論義也。中中一向可有略(云云)。
一。而時依同所緣事事。光胤申云。瑜伽五十五。時依時等依等云事不審也。等者等義也。等。相似齊均之義也。時依只一無有二。何云等耶。院主云。時依一。付能依彼時此時見置云等歟。重意云。付能依門云爾也。
一。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等第二復次事。
光胤申云。六識異熟。異熟。苦樂也。何云。異熟故唯捨受耶。讀師云。此真異熟也。
一。此識亦是惡業異熟事。讀師云。此問。狹惡業出事如何。此問狹。既許善惡之徵歟。院主云。見疏。善業可受無記寂果。惡業所感之邊捨受難思見。讀師等云。問。返質亦爾也。(云云)。
私云。返質如何。彼師之前善惡不齊意得故。

第三十六日(自如何此識非別境等至隨所應說非謂一切)

讀師云。互相違故。識與別境等餘心所相對互相違。(云云)。可見疏。
讀師云。勝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識別未定事始印持義。任運無始緣三種境。始印可決定。又未定分。無何緣之心無勝解也。加樣時。勝解細細難起歟。又佛果未定事。何事始印持。勝解光胤申云。佛果五心中決定心申事歟。諸佛先決之分也。未定事始決定。自元決定。
私云。此事勝解曾未定境轉印持故。佛果難有。決定心必未定事先立決定意得事。可相替決定心歟。但決定心。必尋求心先立決定故。決定心未定邊決也。然勝解同事歟。
一。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文事。一境別緣論義也。不入論義巷。凡定專注一境一境。何樣見事。不爾見道歷觀諸諦前後境別。定心轉多境勿論也。然一境別何申。凡隨時一境轉事。散心爾也。定心必一境云事如何。推之定必轉。加行所觀境故。加行心之時境。定中緣境一境云事歟存也。愚意如此。(云云)。光胤申云。定能令心之論義。隨加行心欲觀一境相名一境。(云云)。此詞一境云事。加行定中境相對一境云事。不見。加行心前不見合定境一境作見讀師云。其詞加行心。定中境一境。欲觀事。意得無苦見。(云云)。光胤申云。常論義第八定所緣俱雖新新起能緣專注任運依。一境別緣意得。只能緣思付。定境可定事歟。然加行心前境定置。此境轉時。境設多境。能緣境分齊定故。何式隨時散心境對此云一境歟。如此加行心前一境意得。定中境加行心。境一境也。讀師云。只今專慶申通如何。珍樣被申。吾談其意也。(云云)。光胤不及申子細止畢。
私云。讀師被申一境樣。加行心境定中境一邊一境云樣被申。光胤申趣加行心。境定境相對一。不見。能緣心境分齊定置。此境轉思隨。境數多一境申也。定能令心論義。新新起隨加行心欲觀一境相一境云事也。論義申豎見一境。今多境隨能緣一境云。橫見一境目也。其義同事也。然讀師義其趣異也。讀師對加行境一作。光胤義對散心境一作也。
一。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文事。光胤申云。有間斷故之由不審也。六識相應時。識體間斷之物。隨其間斷。第八相應。隨其不可有決斷。其不見所依識體之樣。第六識惡作等間斷。第八不可相應申。五數心所可爾。第六等俱觸等間斷故。所詮間斷事可依識體之俱觸等間斷故所詮間斷事可依識體之樣故。讀師云。誠爾也。(云云)。光胤申云。此間斷付其體。自性間斷法云意歟。其。第六識設現起。惡作等不現起位多。是即此惡作等自性間斷法故。如此間斷法。第八相應。第八一類相續識故樣間斷。一類法不俱故。有間斷故為由歟。遍行心所。自性間斷法也。其故六識相應時。識體現起時必俱起。有心位此心所俱事。無力識體現起時。隨識體事。間斷其識體。法爾間斷法。隨其理也。此遍行心所自性。間斷。其識體起時。此五起事以可知之。故第八一類相續識法相應也。讀師同心。重申云。睡眠睡眠位。不起。悔惡所作時事也。分位少法也。
付之。疑別境等有間斷故法取。惡作等。六識現起位。不現起事。此疑面面評定云。上別境此由可立雖然有別由。故略之不出歟。(云云)。
一。定非異熟異熟真異熟。(云云)。非真異熟由申。五數心所同事。何定非異熟為其由耶。讀師云。此句惡作等第八不俱由。有間斷法。非真異熟云事也。意無起性。異善染第八相應歟。有間斷故非真異熟。為言。
私云。上異熟性故云。大異熟性第八。善染不定。不定四善染行等等等之。不相應云理。不定付無起事。第八相應疑處。間斷非真異熟云嫌之也(真異熟遍而無斷無間斷。尚難意得子細。)
一。真異熟界趣生體一向同歟。聊相替樣歟事。讀師云。先同事也。延公云。心所實恒遍無雜義具。趣生體歟。然又真異熟歟。光胤申云。真異熟者。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之義。曾不可通心所。酬引業義作有情依之義。趣生體宗家(樞要義燈)。及異釋。聊相替分歟(此事重可決之)。良善房得業云。界趣生體。取心所。相從可取歟。(云云)。
私云。趣生四義。真異熟四義。其義異也。如何樣相替入門歟。
以上受俱門下。釋論故實。餘心所不相應由釋也。本頌外談也。此段可屬受俱門歟。隨上如何此識非別境等之下疏。當段解受俱中自下第二。(云云)。有間斷故定非異熟下。上來第七唯捨門訖。(云云)。可屬受俱門見。
一。三性門事。讀師云。性類分時。善惡無記廢立常事也。此外善染無記云廢立。其時有覆染污攝。無覆無記立也。今四種立。無記二種立珍樣也。有子細歟。良明房五師云。本頌是無覆無記云。第八性類無覆云付寫之為開無覆無記四種立也。讀師云。諸相應法論義時。今卷必同性故。第九卷此障但與等文取合。依義何為本哉時。第九卷為本一義。第三卷。不正義遣歟雖然唯相應門例不正。必同性故共許道理見。所詮樣會。第三卷善染無記廢立意得存也。善染無記之時。有覆不善染污一性。其廢立同性云故第九卷不相違意得。
一。異熟若是善染污者異熟。面面難意得。(云云)。異熟何善染耶。餘勿論相違事也。(云云)。
私云。異熟第八體呼。此第八異熟。若善染云意。無殊子細。
一。流轉還滅應不得成事(評定篇篇。)良明房五師云。善趣第八方。流轉不可成為言。意善趣第八。其性善故。不生不善恒生善故。流轉不可成。惡趣第八方還滅不可成為言。意惡趣第八其性不善不生善恒生不善故。還滅不成光胤申云。善趣惡趣二立。流轉還滅分不成作樣意得。善趣云。第八善云意歟。第八趣生體故。攝論第八善趣呼歟。狹善趣第八不可意得。惡趣言亦爾也。只第八善惡云事。攝論云爾歟。光胤申云。第八善。受善熏。不可受惡熏故。流轉不可成云意歟。然有漏善法熏可受故。人天善趣流轉猶可成。何一向流轉不成耶。惡趣流轉。可爾。其不善分。可成延公云。業人天善。發業惑不善故。猶流轉根源不可成。根源不成流轉之果不可成意得。光胤又申云。必不寄熏習意得。延公云。不寄熏習此難難立。讀師云。第八唯善。六識流轉不成云意歟。(云云)。不分明。
私云。案此事。第八唯善不生不善。苦集之流轉不成。第八唯染污不生善滅道還滅不成。為言。疏由集由苦釋流轉二字。由道由滅釋還滅二字。聊其志顯歟。此事一姿更難意得。追可沈思。
一。又此識是善染依故文事。延公云。此文第七識染淨依似。(云云)。光胤申云。此文第七識染淨依似。(云云)。光胤申云。染淨依有漏無漏雜染清淨依也。此第八識果報主為染淨諸法為所依止義也。第八善染。互違故難為染淨法所依止。為言。重意云。染淨依之染淨。雜染清淨之用也。今染淨法體性也。
一。有覆二義事。光胤申云。覆謂染法。亙二義總句也。障聖道故者。覆聖道義也。(真理云聖道歟。若又依他云歟。樞要釋可見之。)又能弊心令不淨故者。又一義也。此覆心義也。意云。其覆心令心不淨義也。可清淨物令不淨。云覆也。重意云。覆聖道初義雲覆月風情也。重意云。覆聖道初義雲覆月風情也。月隱月也。無漏清淨聖道不現前過失也。次義泥穢水風情也。水濁。令心不淨過失也。此望染分依他過失歟。
不善此二義可名有覆。有別義立名。故不立有覆名(義燈釋。可見之。)
私云。覆讀。意也覆時讀也。而自元如此有覆讀來。禪僧多此事不可然之由申(云云)。乍云雖為誤自元讀來難改歟。
琳公云。覆謂染法者。障聖道故初義意也。不可屬又能弊心之義。(云云)。光胤申云。此句亙二義詞也。
一。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文事。無記二義也。面面評定曰。二義記別無殊差別歟。讀師云。疏殊勝自體義釋時。世尊此得此果記。(云云)。此釋樣殊勝自體義記別當果記意歟覺。光胤申云。初義當果記別付。當果記義。(云云)。次義記別因付。世尊此善惡果得物因記別給。延公。其因記意果得故云。。當果記別義落付爾猶不審光胤申云。初義記言付果。今義記付因其趣異歟。
殊勝自體記別。疏釋之云。世尊記此當得此果。體性如是可記別。故說名為記。(云云)。
一。心所相例門事。讀師云。三師見。而隨所應說非謂一切。第四師。第四師云事難思。例斷捨門樣。而意得事作立。分明。第四師云事。篇篇。論義加樣事也。今加斷捨更意得。
讀師云。初師第二師護法假敘。第三師難陀師等多人為此解。(云云)。
私云。第三師攝安惠師歟。
私云。第一師例三性之一門。鄰三性門置亦如是言故。此文相鄰次爾也。又三性門。王所相例。能被例事。
一。第二師。例自相。不可知。所緣。相應。三性五門。所緣行相二門外不可知門開。例不可知門也。不可知者所緣行相不可知既例不可知上行相門例。不審。行相者了謂了別即是行相故。心所了別行相不具足故不例也。但行相不可知方例也。王所俱行相不可知故。此界無混亂可審定。緣三種境云例所緣門也。其所緣門申。三種境緣邊也。其所緣不可知邊。不可知例也。所緣不可知。所緣門例不取也。故論緣三種境之外。所緣行相俱不可知云。不可知門例之。
一。論不可知門處所緣行相詞置事。所緣門行相門事歟率爾見覺。所緣邊繁重之妨。緣三種境兩重故。行相邊不例之妨。行相不例故。但此不可知樣顯詞也。不可知如何。不可知覺處。所緣行相不可知顯意也。讀師云。不例行相門。行相了謂了別云。頌長行了別云故不例也。汎爾行相門云不及了別沙汰可例。例相應門。才學也。相應門觸等相應云。相例難義。五法相應門意得例。
私云。頌長行常與觸作意等云。既五法體舉。行相門了別舉事歟。例相應門不審也行相門受俱門付。可有堅例難。受俱門付論義。同學抄可見之。行相門付本疏問答。可見之。
光胤申云。汎爾行相門。如何例耶。其行相了別故。若大方行相云詞同故例之。假令三性門云詞廣。其性不善善替可例歟(今三性門例同無記故。此事。)讀師云。凡行相門。可例之勿論也。如五法相應門。今了別云處。不例之義出來。(云云)。聽眾連云。如光胤申。汎爾行相。其行相姿立入。處尋出。不例云。所緣門時所緣內見邊等。假實替申不可例歟。知如讀師御談汎爾行相云可例。而了別云。故不例。(云云)。
私云。此事誠爾。疏此通問答。
一。第三師事。例六門也。第一師例五門外加因相門除自相‧行相‧受俱三門。上五門(異熟。一切種。所緣。相應。三性。以上五門也。)並不可知門加六門。疏正義無違或合為一者。正義全同合正義不為別師云事也。若邪宗謬義假作別師。非必異說者。初二師事歟。初二師正義。不足處。正義不例門例。今此別師者第三師也。此正義正違反。初二護法假敘也。假作別師者此意歟。不沈深思。率爾向文當座暗推也。不可為定量。
一。私云。初二師不置有義言。第三師。有義言置。第四正義。又不置有義言不符合初無有義後方言有義勝者在初之掟第四師正義故。皆言有義。皆無有義。良明房五師云。亦如是言無簡別故。由此師立事。如下能破自害也。但此師志可除因相。云簡別云事歟。(云云)。
不自在故。所熏四義中。攝論別義立之。(云云)。
一。應一有情有六種體事。此難六處受熏。可有六箇處種子體云難歟。又六處受熏。各生現可有六箇現行第八云難歟事。延公云。此事古論義歟。雖有色色料簡。通種現意得樣通途歟。(云云)。讀師並面面評定曰。下勿一有情一剎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之難。付現行破。有六種體。先種子分歟。(云云)。此分治定也。
私云。下破六眼識等。轉識付事。然有六種體。第八現行指兩重妨。但本疏文相分明種子分見論文次第亦炳然歟。
一。未見多種生一芽故事。面面評定云。六處種共生一果。不可有未見多種生一芽故之難。同類種故。若強如此難。正義意同類共生一果事。如何意得耶。讀師云。六箇處所熏處。共生一果。若生之多種生一芽過云也正義所熏處一故。共生一果無苦見。
光胤不審云。未見多種生一芽故。外法事歟。讀師云。爾也。(云云)。光胤云。今此事譬取申時。穀麥等種六箇處置時。生一芽事云事歟。將又一處。穀等種一種生一芽。無共生一果之義故。強六箇處置入門歟。讀師云。六箇處置入門。只共生一果事歟。
一。熏習同時勢力等故。付同類種子悉現行生事歟(但論義歟)。逢緣種生現此難如何。讀師云。熏習同時。其分悉可逢緣云事也。
一。六果頓生事。此三目八萬眼轉救。私云。論文樣。六果頓生。眼等轉識見。疏即一有情有六本識。六果六本識見。
私云。轉救付破。疏又如人二眼乃至。何必識多文肝要歟。人正根眼根一多事。眼根二可發一識云事。又如人二眼今文。并如眾燈明各遍似一之燈釋之可見之。
一。誰言觸等亦能受熏轉救事。此轉救文段無殊沙汰。現文分也。
一。彼救非理以來能破也。
私云。第三師例因相門云事。遂所緣門例也。所緣門事自元正義相例也。
第三師三過。因相不目受熏持種過。所緣門因相門無差別過。本頌重言過。
後執受處後。一切種後。故云爾也。
一。亦如是言無簡別故事。咸相例者取置事。不及沙汰。咸例申。亦如是言上門。依無簡別。咸例云意歟。交付又亦如是者。程分齊詞例故。心所事如心王相例云意歟。咸相例者取置可治定。其後能破樣可知歟。
私推云。亦如是言。上門。咸相例云意。觸等亦與觸等相應之難更不符合。第三師例相應門故。此難立已成。故咸相例者。亦如是云詞分齊。事如心王取置歟。第三師宗義牒。心王觸相應故。觸與觸可相應難歟覺。觸等等。餘心所押迴。自相應云事歟。
讀師云。非謂一切詞。第四師伺魂歟。光胤申云。第二師亦如是言樣申故。終結意。第四師更不被伺。其上隨所應說。二句中第四師義表說申。非謂一切返咸相例者詞也。遮第三師非表自義言歟。重云。上咸相例者。意得樣。非謂一切意得。
前後表紙紙數五十枚在之。在判(私云本云)。
天文二年六月八日。於社頭墨繪屋。以自筆本。數日之間書寫之了。
南無大明神慈悲萬行菩薩。今生必得大菩提心。胤繼一去年七月十七日一寺沒落畢。此聞書一部大略失墮了。不足分可有書寫存間。此帖書初了。願者以此結緣。擬治承之再興者歟。國土安穩。上下泰平。令法久住。利益有情。臨終正念。往生淨剎。二利行願。速到不退。
晝夜各三遍。擁護修學侶。龍華三會中。必當得解脫。
天文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夜。於燈下筆功畢。此帖初二卷具自所緣行相門一札在之。為令卷於別。二卷分別。一帖而綴之了。冀以此微功。一一善願。速疾成之耳。藥師寺末葉英乘。
同二十五日對了胤院一交了。

論第三卷聞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