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351
唐招提寺戒壇受別戒式


第一受前內請 第二鳴鐘集僧
第三正行請師 第四師資登壇
第五講遣教經 第六教發戒緣
第七受者出壇 第八差教授師
第九出眾問難 第十單白入眾
第十一正教乞戒 第十二對眾問難
第十三正授戒法 第十四略說戒相
第十五出界還列

第一受前內請

當日小食後。堂達著履襪持念珠扇引從受者(持坐具香箱著所屬履襪)到長老坊。於彼兼設机香爐。堂達至和上前。先述其由。然後引入受者。受者上座三人各燒香。三人一列三拜。已下者同上。次和上以次名被校受者名。次收坐具退出。次到羯磨師并教授師之坊奉請全同和尚。

第二鳴鐘集僧

先撞大鐘(第二番作相時歛聲)次初番作相此時十師各趣集會所。隨標著座(和上隨從沙彌兩人。持衣持缽也。師各隨從沙彌一人。令持衣缽也)餘受者同集舍利殿著座。

第三正行請師

先聞第二番作相。諸受者出集會所。至講堂後幔東向西立列。
次第二番作相之後。教授師引十師出堂。和上之次。釋尊袈裟捧持行列。是時堂達引受者從幔北端出列立幔西面堂達去受者二三尺。南方向北立。次十師出集會所至西室廊。向東少立留。受者同時同訊已。堂達引受者。從儲堂後門東間入。到東方座所向西(南為上座)各脫履登座。同時問訊各開座具。互跪合掌奉待十師。堂達南方和北立。次十師見者入堂已。行列名到講堂北庇。南向列立。教授經十師前向和上前。打鈴(上前)引列。此時第三番作相次。釋尊袈裟已下次第引列。教授師從講堂後門入。東轉南迴南方向北立。袈裟及十師列立南北。行向受者方。此時受者唱南無諸師三禮(五體投地)次教授師引十師。經正面西轉到現座近所。向南立留打鈴。和上過前時須曲躬。十師至座前列立。教授師速入本座。各同時開坐具三禮。是則遙禮戒壇上之義也(打鈴如布薩。但教授師不禮下亦效之)其後座。此時侍者等衣缽。置座。各出于後門。十師著座三禮之後。堂達引受者。到請師座。展坐具座。堂達去受者一二三尺。在西北方東向起立。指示受者。受者悉著座。次堂達讀交名。十師各出懷中交名挍之。次讀交名竟。受者同時立三禮(堂達示之)次十師能教人與所教人各執香爐(餘人不取)七證師時。七證七人俱執香爐。俱所請人故也。
先羯現捉香爐。教令請和上云。請受者等。應奉請和上。和上是得戒根本。歸依此師正發大戒。必須請之。仍奉請西第一座某寺某大德。應為汝等和上。所以先立三禮(堂達教令三拜已胡跪合掌)告云。當起慇重有請。須各以自言奉請。而未知方軌故。我教汝等。當一心隨順我教。即請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和上。願大德為我作和上。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和上訃云。受諸所請諸受者同間各云頂載持(乍居一拜)。
次教授師捉香爐。教令請羯磨師云。諸受者等。羯磨阿梨者受戒正緣。若無人秉於羯磨。則麈沙戒法無由得生。故須增重心於戒師所方發無作。仍奉請從西第二座某大德。應為汝等羯磨阿闍梨。所以汝等先立三禮(堂達教令三拜竟胡跪合掌)告云。當起慇重心請。須各以自言奉請。而未知方軌故。我教汝等。當一心承順我教。即請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羯磨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羯磨阿闍梨。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羯磨師訃云。受諸所請。受者同音云頂戴持次七證師一捉香爐。教令請教授師云諸受者等。教授阿闍梨為汝等教引導開解令入僧中。發汝等具戒緣起方便並因此師。得心請者方乃發戒。乃奉請從西第五座某寺某大德。應為汝等教授阿闍梨。所以先立三禮告云。當起慇重心請。須各以自言奉請。而未各方軌故。我教汝等。當一心承順我教。即請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教授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教授阿闍梨。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教授師訃云受諸所請諸受者同音云頂戴持次教授師捉。香爐令請七證師云。請受者等。以羯地非是獨秉。必須此人證無錯謬。若論發戒功。興三師齊德。故須請之仍奉請某寺某大德等。應為汝等證戒之。仍奉請某寺在某大德等。應為汝等證戒師。所以汝等先立三禮。告云。當起慇重心居各以自言奉請。而未知方軌故。我教汝等。當一心承順我教即請云。請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諸大德為證戒尊師願大德為我作證戒尊師。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七證一總訃云。諸大德受諸所請諸受者同音各云頂戴持(乍居一拜)。
次請師竟。十師同時一禮(五禮投地打鈴)已。收坐具降座前著履。
次教授師往十師末。向南打鈴。次下前引眾。釋尊袈裟。捧行如前。從講堂正面出。經南庇至室邊。從其南聲至西室南端。列立打止鈴次受者同時取衣缽。隨堂達赴戒壇。
次聞鈴打止撞列鐘(第四番作祖也)此時開戒壇東南西三方戶。

第四師資登壇

先教授師聞鐘聲。亦即打始鈴三引十師從戒壇下層南面東階登。東出北迴繞壇一匝。和上在西階下。當佛前香爐授侍者。各殿坐具三禮。教授留西階西北打鈴。次收坐具卓立觀想(此觀想後不打鈴)釋尊袈裟役人捧之。直從南面東階登壇上。置東北方机上也。
戒壇圖經云。十師請十方現在諸佛大菩薩薩聲聞僧眾普會戒壇。天龍八部遍滿虛空是其觀想也。
次教授向和上打鈴引和上。上前登南面西階。東北迴繞佛一匝。座置衣缽侍者退出十師直南迴禮三菩薩三人三番禮。後教授師一人禮。教授立佛壇西南打鈴。次禮南山及開山前禮人至大座起立。次十師各禮竟。教授打鈴。諸眾同時開坐具三禮其後著座。列鐘此時止。觀想之間受者在庭上立三禮禮竟隨堂達引導從南南面西階登下層壇。在繞一匝。即在南西二面。禮佛三拜已。依結番次而坐。堂達坐下層東座。
東大戒壇戒於此所致沙彌受戒。至不如法。須於前日作沙彌別受法。至通受此丘者。古來不用沙彌別受法。直受具戒耳。

第五講遺教經

先登高座(講師立座。東出南遊。向佛前三禮。然後登高座)
次法用(戒尺二下唄散華)
次講師唱去。掛畏建立伽藍莊嚴壇場登霞聖靈。及以開闢以來御尊靈等。奉送淨土菩薩提(摩榱毘虛舍那佛名一切誦)
令法久住利益眾生故(一切誦釋迦佛名)
奉為梵釋四王龍神八部伽藍護法當所明神國內一切神等法樂莊嚴(般若心經一切誦)
奉為聖朝御願成就(師藥佛名一切誦)
奉為太上天皇春宮太子御願圓滿(藥師佛名一切誦)
奉為征夷大鈄軍御圓滿(藥師佛名一切誦)
為大臣公鄉文武官善願滿(藥師佛名一切誦)
為天下安穩萬民豐樂(觀世音菩薩名一切誦)
敬白三寶界會諸遺求戒佛子等。今敷鶴林之法座開遺教之妙旨。夫以護戒之力寔優。度海之大士服囊於羅剎。持禁之德至高。草繫沙門顯曝身入。所以釋迦大師從鹿苑度陳如。至雙林化須跋。專歡戒法為萬善在。特崇尸羅為七眾莊嚴。今此經者是釋迦世難最後之遺訓。能仁善逝臨終之極說。導釋種之指南。開戒行之妙門也。比丘因上調身口七支於內外。新學以之寂三業憤動於四儀。故今登壇受具之始。講此妙典。令新戒佛子等聞未聞法發渴仰誠。仰乞十方三世薄伽梵。豆田耶等菩薩。三乘一切賢聖等。本願大悲降臨此。講經法律。證知證誠。聖朝御願成辨。

至心勸請三世佛 毘尼教主釋迦尊
教授弟子遺教經 豆田耶等諸菩薩
還念本誓來景向 證知證誠願成辨
  至心懺悔無始來 三業所作無量罪
至對三寶十力善 至心發願我決定
速證無上大菩提 法界眾生亦如是

佛臨般涅槃略說遺教法

將釋此經。略開三門。第一述大意者。夫以善逝醫王尸羅之風。扇三有而除熱惱之麈。遍知能仁木叉之雨。灑法界而潤無上之芽。浩汗善權豈得測乎。今此經者。此乃三世諸具實遺言。初心菩薩入道要門。聽聞這者護鵝珠修行之者存浮囊。經之大意蓋如此矣。
第二釋題目者。具三種覺名佛。趣岸不久為臨。或本云垂。義同臨也。栖心。滅故名般涅槃。約繁云略。金言稱說。最後約言名遺。略訓法要云教也。經者如常。總云佛臨般涅槃略說遺教經。
第三判釋本文者。今此經中建立菩薩所修行法略有七分。一經曰釋迦牟尼等者。序分也。二經曰汝等比丘集資等者。修集世間功德分。三經曰汝等比丘當知等者。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四經曰汝等比丘若於諸等者。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五經曰汝等比丘若於等者。顯示入證決定分。六經曰於曰於此眾中等者。分別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七經曰汝等比丘常當已下。離種種 性清淨無我分也。
南無登霞聖靈成正覺。
南無聖朝安穩增寶壽。
無南天下安穩萬民豐藥。
南無大悲護成御願。

次回向

抑捧講經所生之惠業。奉飾傳戒鑑真和上之威光。登壇受具之佛子。圓滿上品清淨這戒法。并金輪聖王御願成辨。國土泰平萬民快樂。一天雲晴兮堯日光高輝。四充稱兮舜雨無竟。乃至鐵轉大鐵轉同浴三聚將戒之法水。沙門恒沙界共登一實真如之覺山為補闕分。釋迦年尼佛供養淨陀羅尼回向大菩提次後唄。

講畢講師歸本座
第六教發戒緣(羯現表白執戒盡二丁)

敬白岳前大德眾僧言。夫戒者生死海中之船舫。無明暗裹之明燈也。是故大經云。俗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受佛禁戒。又華嚴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讚歡。又五百問云。若持昨即見法身。又善見云。戒是當等大師。令法久住故。又遺教云。汝等比丘主於我滅後。當尊得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如是一切大小乘諸經論中讚歎戒法。其文非一。然則凡入釋門者。不問禪教。不可不登戒壇受此戒。世尊成道十二年後。初立此戒。閻浮同行。雖六群之輩尚護戶後之油況其餘乎。至于滅後優波離尊者結集戒藏永傳末代。後漢明帝永平七年。摩騰法蘭來至震旦初通佛法。然未及受戒之方法。曹魏之間。中天竺沙門法時尊者。譯出僧只戒心於洛陽以被時機。請機槍曾出羯磨。依法正部初於支那行受戒之法。自是以來晉宋齊梁陳隨之間。戒脈無絕。至于唐南山大師丕。耀戒光。壁如日輪麗中天照大千本朝天平勝寶六年。我祖大唐龍興寺鑑真大和上。來於此靈地。建大伽藍築成戒壇。初傳戒法。實日本傳律祖也。和上曾於當寺嘗地味曰。是吉壞敢。償清官戒壇地味不。異相傳。此戒壇者以三國之土而築成之。所謂印度那蘭陀寺。真丹清官寺。及此處之土也。於是天子親登壇上受菩薩戒。且詔天下。凡出家者。先人當寺登壇受戒。學毘尼藏而後學自宗。其後歷年久之。戒法陵夷。爰有大悲菩薩覺盛。粹然而出。戒法法一新。山川改色。初當寺中興之祖也。蓋戒有二種。所謂通受‧別受也。通受戒許自誓用三聚淨戒之羯磨。別受制從他建白四羯磨之作法。依此兩種則悉攝頓漸利鈍之機。大悲菩薩兩種並行。至于今不絕者。皆菩薩這力也。爰遺法弟子等。逢難遺之佛法。雖已依通受之軌則瑩。三聚之戒珠(新受人改此句)未能依別受之作法浴白四之示水。晨夕願無由受之。今幸登壇俗成大願。伏請現前諸大德。垂慈愍秉羯磨令作法成就焉。

第七受者出壇

所集諸僧無問大小。普聽遺教欲受戒者。亦聽發戒緣訖堂達引受者至南面東階卻行而下。安置戒壇外眼見耳不聞處(在壇外東南假屋坐)堂達指示受者已。坐壇下層南面東。

第八差教授師

先羯磨師戒尺為起法由索俗問和羯磨師問云。大德僧聽。僧集會不答法者答云集會。
問云。和合不答云。和合。
問云。未受具戒者出。答云。此眾無未受戒者。
問云。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答云。此眾無說俗及清淨者。
問云。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云。為某甲等作受大戒羯磨(手持受者之交名)。
羯磨師問云。眾中誰能為某甲等教授師教授師答云。我某甲能。
羯磨單白云。大德僧聽。彼某甲某甲某。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問云。作白成就不。答云。成就)

第九出眾問難

先教授師本座置衣缽收坐具。立取香爐向和上中體三度。禮畢出懷中受者交名。披置于佛壇東方。為召入眾白所牒也。即從南面東階下。著問難處座(敷坐具上而坐)堂達者差教授白畢。立座下階呼上座受者三人受者至問難所。北上座。在座之東向西列立。脫履登座互跪。筵上置衣缽。
即安慰云。善汝等菲恐懼。須臾使汝等著高勝處。
次教授師執受者衣缽示云善男子等諦聽。今此三缽衣之名在佛法。一切外道所無也。是以佛制護三衣。如自缽如眼目。夫坐具者如塔之有基。今受持則持五分法身之基。三衣斷三毒惑滅三業罪功德無量。具如經論明之。汝等應頂戴受持。
次教授師先執坐具興受者。教令加法云(通受人不用已下加也)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受持竟令受者在上座(或在坊中亦作加法)。

次五條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第一短割截衣持。

次七條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鬱多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持。

次大衣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僧梨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或兩長一短等)割截衣持。

次缽多羅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經缽羅應量受常用故。
次教授師問云(已下通受人亦可用)今此衣缽若隨他而借即不得戒。是汝等之有否諸受者答云。是。
初襆衣缽已應語言善男子等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我今問汝等。隨我問答。若不實當言不實。若實言實。我今問跡難答若不實。徒自旨功浪受無益。故律云。犯遮難人。七佛一時。為授亦不得戒。今先問十三難。應一一如實答。
汝等不犯邊罪不答。不犯。
鈔云。邊罪難者。謂先受具戒毀破重禁捨戒。還來欲更受具。此人是得。名佛海邊外之人。不甚得入淨戒海也。乃至准論。白衣。五戒八戒。沙彌。十戒。破於重者同名邊罪。
汝等不污淨經丘尼不答。不污。
鈔云。謂俗人時犯。若戒已犯者。此名邊罪所收。
汝等不賊住不答。不然。
謂白衣及沙彌時盜聽他說戒羯眾僧法事。或無師自出家。或有師出家受十或。往他方或言十夏。次第。受禮。入僧布薩一切羯磨。受信施物等也。
汝等不破內外道不答。不然。
謂本是外道。投地受具已竟。反還本道。今復重來。彼此通壞。志性無定也。 汝等不黃門不答。不然。
有五種黃門。一生黃門。二犍作者(犍者都截卻也)三因見他淫方有妒心淫心起。四忽然變作。五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也。
汝等不殺父不答。不爾。
汝等不殺母不答。不爾。
汝等不殺阿羅漢不答。不爾。
汝等不破僧不答。不爾。
汝等不出佛身。血不答。不爾。
汝等不非人不答。不爾。
汝等不畜生不答。不爾。
汝等不二形不答。不爾。
問已應語言。善男子等。十三難已無。更問諸遮。
汝等子何。答。某甲。
和尚字誰。答。某甲。
年滿二十未。答。滿。
衣缽具不。答。具。
汝等父母聽不。聽。
  汝等非負債不。答。非。
汝等非奴不。答。非。
汝等非官人不。答。非。
汝等是丈夫答。丈夫。
汝等無五種病不答。無。
五種者。謂癩疽白癩乾顛狂也。乃大小便涕常流也。伽論云。聾人不聞羯磨不得戒。聞者得。
善男子等。即無遮難。定應得戒。如我今問僧中亦當問如汝等今答。僧中當答。
堂達裹受者衣缽持之。收坐具安臂上。威信。若眾許可。我當召汝等。可即來人。

第十單白入眾

教授師起引受者。至東二戶閾外向北並立。然猶行從下層南面東階登西轉。從中層南面西階登東轉。當有三拜已。東北遊至羯磨師前。去八尺許立。當作白云。大德益聽。彼某甲某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問竟聽將來白如是(戒順問。作白成就不。答。作白成就)。
白已教授師至。南面西階上召受者。受者依召即來。從下層東階登西迴。至第二層西階而登。至佛前三拜。展坐具教授師將至羯磨師前向北並立各取衣缽並置羯磨師前。只令持坐具。將至三菩薩前敷坐具令並坐。教云。此是三菩薩座也。此三菩薩請佛起受戒等之首。於戒有功故。應稱名奉拜(同時三拜五體投地。每拜稱名號)南無頭田耶菩薩。南無樓至菩薩南無馬闌耶菩薩。
次收坐具至南山鑑真二大師前三拜。
次還至羯磨師前敷坐具總拜僧從僧了互跪合掌(已下地正受戒體竟互跪合掌)。
教授師在受者傍云告。汝等懇惻至誠。仰憑清眾求哀乞戒。此戒法者祕故勝故。不令俗人聞之。六道中唯人得受。彼天王梵王常作念言。何時得受具戒。由報障故得受戒。汝等今生人中無諸遮艱難。當發增長善心乞戒。須臾之間入三寶數。但乞戒汝等自心。而未曉方軌故。佛教我為汝等稱述。應逐我語大德益聽。我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我某甲今從和尚甲求受具足戒。我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上。願僧拔濟我。慈愍故(三說。每說乍居一拜。教師未之)教授師教已著塔東座。侍羯磨師所作竟而已。
  第十二對眾問難。
先對眾問難單白羯磨師白云。大德僧聽。此某甲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某甲某甲。今從眾曾乞受此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事白如是(問。作白成就不。答。成就)。
次正對眾問羯磨師應取受者衣缽。一一提示言。此安經會鬱多益加梨及缽多羅。若借來者不得戒。實是汝等所有不答言。是應語言。善男子等諦聽。今是真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等當實答。恐屏處有濫故。同前教授師問。對大眾一一問。汝等當還同彼答一一答汝等不犯邊罪(一一具問如前)答言。不(一一具答知前)汝等字何(一一具問如前)答言。某甲(一一具答如前)。

第十三戒法

羯磨師語受者云。善男子等遮難並無。眾僧同慶。當與汝等。大戒。但深戒上善廣周法界。故善生經云。眾生無邊故戒亦無邊。大地等無邊故故亦無邊。當發上品心得上品戒。若下品乃至。羅漢戒亦不品。上品心者當發是心。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淨戒趣三解脫門。正泥涅果故。又為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故。是為上品心。麈沙戒法今當當住汝等身中。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入汝等身時。作天崩地裂之聲。由是非形色故。今汝等不覺之。汝等當發慇重心。勿得懈慢。今為汝等作羯磨聖法。發塵沙戒善。汝等不聞。外道仙入用咒術力。尚能移山填海遊天轉日。豈況如來六通之師所說對而無此力。今一白三番羯磨世尊口出我今傳引。當發汝等戒體汝等須知之。便白僧云。眾僧慈悲布施。某甲等具足戒。願勿異緣令他不得。白已四顧望云。先作一白牒事知。次秉羯磨評量。可否。大眾一心證明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某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上。某甲某甲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授某甲某甲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上。白如是(作白問僧云。作白成就不。僧中知法者答云。成就)。
語受者云。善男子等諦聽。已作單白畢。眾僧皆隨僧喜。當作煙羯磨。即依此羯磨力。法界戒善並皆動轉。莫令心沈舉。應用心承仰。
又白僧云。作白既成。次秉羯磨。大眾一心諦聽。羯磨。
大德益聽。此某甲某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某甲某甲。今從眾僧乞愛具足戒。某甲為和上。某甲某甲某甲自說。精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僧今授某甲某甲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上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問云。羯磨成就不。答云。成就)。
告受者言。善男子等諦聽。已作初羯聽。已作初羯磨。眾僧皆墨可。當作第一番羯磨。依此意磨力。法界戒善並舉集空中。當汝等頂。當起忻心。勿縱怠意。
白僧云。大眾一心諦聽羯磨。
大德僧聽。此某甲某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某甲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甲為和上。某甲甲某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二十。三衣缽具。僧今授某甲某甲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上誰誰諸長老忍。僧興某甲某甲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上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問云。羯磨成就不。答云。成就)。
告受者云。善男子等諦聽。已作二羯磨。眾僧並和合。餘唯一羯磨在。謂三番羯磨。依此羯磨力。法界諸功德當入汝等身心。汝等當身總盡虛空界。心攝三有眾生。並欲持護三世佛法。汝等不起座發得二百五十四萬萬二千戒成大比丘僧。唯在此時。慎莫餘念。
白僧云。願大眾佐助慈濟受者諦羯磨。
大德僧聽。此某甲某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某甲某甲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上。某甲某甲某甲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僧授某甲某甲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上。誰諸長老忍。僧興某甲某甲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上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問云。羯磨成就不。答云。成就)。
僧已忍與某甲某甲某甲授具足戒竟。某甲為和上。僧忍黟然故。是事是如是持。
告受者云。羯磨已成。汝等是戒畢。謹應奉持。
次教授師令受者起三拜。
次正授戒體白四羯磨竟。羯磨師教受者令坐圓座上。令足數差教授師單白也。
次教授師白竟。受者收坐具取衣缽。經十師前坐十師末座。

第十四略說戒相

第二番白四羯磨竟。二受者一同說相。先初是收坐具取衣缽。上前至說師前開坐具。此時第二番受者從羯磨師前右遶經南西至初番受者末。開坐具同時三禮。禮了互跪合掌。

教授師教已。就塔東座待說相已

說相師告云。善男子等。汝受戒已。必謹奉持。若但有受無持心者。受戒不得。空願無益。寧起行用不須願求。經論如此。但佛世難值正法難聞。人身難有奉戒者難。故上品高達能受能持。修道會聖。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無慚愧。現世惡名。不消利養。死入惡道。中品之徒善不自發。望上而學。可準下流若遂鄙懷毀破地。不如不受。必須依佛正教順受隨學。五夏已求專。於律部。若達持犯辨比丘事。修定習慧。會正可期。自此已外雜學言說污染淨戒。定慧無由生者佛則不許。故律云。若師闕教授。當餘處學。為長益沙門果。善男子等諦聽。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法。非沙門非釋子汝等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行。若比丘犯不淨行行婬欲法。乃至共畜生。彼非沙門非釋子。爾時世尊為說譬喻。獨如有人截其頭終不還活。比丘亦復如是。犯波羅夷已。還不成比丘行。汝等此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二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資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比丘犯波羅夷法亦如是。終不還成比丘行。汝等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三一切不得故斷眾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手斷人命。持刀授興人教殮歡死。與人。非藥。若隨人胎厭禱咒詛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少門非釋子。喻如堪復用。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不復還成比丘行。汝等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四一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真實非已自說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釋子。喻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還合。此丘亦如是。犯波羅夷已。不可還成比丘行。汝等是中盡形壽不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次授四依法。
善男子等諦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見說四衣法。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一依糞歸衣。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汝等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截衣等得受。
二依乞食。比丘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汝等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若得長利若益差食若檀送食月八日食五日食月初日食若僧食檀越請食得受。
三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汝等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若得長利若別坊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
四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汝等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若得長利酥油生蘇蜜石密得受。
次為說云。汝等諦聽六念法。六念者。
第一。念知日月大小法。
第二。念知食處法。
第三。念知夏臘法。
第四。念知衣缽有無淨施法。
第五。念知同別食法。
第六。念知病之自無法。
汝等已受戒竟。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阿闍梨如法。眾僧具足。汝等當善受教法。應當勸生作福治塔供養佛僧。和上阿闍梨若一切如法教授。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勸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汝等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損果報不絕。餘處未如。當問和上阿闍梨而已。
  次迴向。願以此功德等。
次說相竟。受者三拜已。初番受者回壇西至三菩薩前三禮至東方開山前三禮竟。從東面南階下。令居下層北面。次番受者坐十師末。第三番之受者次著座時。起座下壇。以下之番須准之知。

第十五出界

受者說相盡竟。當達引受者從下層西階卻下至地。南轉面北禮佛已。從東門出。至門外向北列立十師遇前時。受者同時曲躬。十師退散已。受者歸本坊。
十師見受者出界畢同時三禮禮竟各收坐具取衣缽教授先至西西北階頭下前引出。打鈴。下階循下層上面南出東迴面北。當佛前三禮。然後從南面東階降。從東門出至受者前向南受受南曲躬。經通屋行至西東廊。向東列立。教授所鈴二下。同時曲躬退散。
唐招提寺戒壇受戒式。

比丘別受戒堂莊嚴事

一。十師集會所。於開山堂設之。開山左方東向敷疊一枚。後引屏風片為和上座。北興南各敷疊為。餘師僧座。北座西為上座南座東為上座。開山前備飯時華等。釋尊袈置於開山前。
一。受者集會所。於舍利殿設之。隨人數多少置疊可隨時宜營之。
一。請師之作法。於講堂之內西方修之。先堂內東方敷疊設受者拜所。堂內西方向南西端。置床敷疊一枚為和上座。東方同置連床。敷疊四枚為餘師座。和上座西方高机釋尊袈裟。後引我一雙片。受者座當十師座前二行敷疊。從集會所至講堂及戒壇各敷筵道。
一。戒壇上。
中央塔前安舍利塔。置飯二器餅二器并三具足等。四角獅子立竿張帳。帳四月角褂小幡八流。次西南角。東向。設三菩薩座。曲彔三腳上掛法被。書三大土名號張之。北座頭田子菩薩樓至菩薩。馬闌耶菩薩。其次第也。各於前机賣飯餅香華燈明。東南方西向。設南山及開山大師座。供物等同三菩薩。次北東方置曲彔卦法被。為戒和上座。机在前。為置衣缽也。其次西方。近迴敷疊四枚。為餘師座。當和上座之東。机上安釋尊袈裟羯磨師前机置或尺拂子。說相師前亦同設之。當十師前向北敷圓座三枚。為受者座。在其東南敷半疊一枚。為教授師座。次三菩薩座。東北方。南向設講遺教之高座。前机置就麈尾下層東南方。圓座一枚。為堂達座。堂內四面掛幡華鬘。堂內南庇西方置華籠机(有覆并地敷)安華籠十枚。於南外石壇上東面之南。問難所假屋敷圓府五枚。南北東引屏風庭上東南設受屋假屋。令受者坐也。座上右立大幡。東南門外各張幔也。

受者裝東事

受者著七條持坐具。不持香爐香合。裹五條大衣并缽持之。著履襪也。堂達持柄香爐。不持扇坐具香合。著履襪用意受者交名。
舊式曰。受者割截七條反著。問難之後掛改之。若新受沙彌。亦初割截七條反著同通受比丘今招提寺行事。縱雖新受初正對割截七條無反著之義也。

十師裝束事

和上紫衣衫。木寺二十五條。餘師薄黑厚褊衫。同木蘭二十五條。十師各持柄香爐香合坐具請師及壇上如說香。各著襪草鞋。裹衣缽持之不持念珠扇。教授持鈴一枚。香爐令弟子持也。

受者交名事

今日受者交名

一番

實名(假名寺號)
實名(同同)
實名(同同)

二番

實名(假名寺號)
實名(同同)
實名(同同)

三番

已上九人。
年號月日。
右橫折杉原一枚書之。十一枚贈十師及堂達也。堂達讀之時。今日受者交名。一番二番等。實名都合讀。假名寺號年號日不讀也。

元祿十一年九月十一日書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