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戒論卷下

前入唐受法沙爾傳燈法師位最澄撰
輸入者 錢冬霞

開示頓悟漸悟兩種菩薩迴直之行明據四十三。
僧統奏曰。而但不交小律儀。法華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最勝王經云。欲求阿耨菩提。當行聲聞獨覺之道。即知。小律儀外。更無大律儀。但所護持。有粗有細。
論曰。汝等所是菩薩道者。當知。不是直往菩薩之行。是則迴小入大菩薩之行也。夫學神通乘者。何用象乘。明知。今引經文。開漸悟行。又最勝王經。當學二乘道者。是亦漸悟菩薩之行。不宜頓悟菩薩之行。即知。小律儀外。更有大律儀。強開大道。示其小徑。十魔之中。豈不共一哉。博鑒哲。幸照迴直歟。
開示山中大乘出家。為國常轉大乘明據四十四。
僧統奏曰。又太政官。法延DT二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答你跡。被右大臣宣你跡。奏敕。準十二律。定度者數。受戒之後。皆令先讀誦二部戒本。譜案一卷羯磨四分律鈔。更誡十二條。本業十條。戒律二條。通七以上者。依次差任立義裡。諸國講師。雖通本業。不習戒律不聽任用。者謹依敕旨。施行人矣。加以。年分度者。本為鎮國。故於宮。歲初令度。三司共會。簡取才長。乃受戒日。省寮同集。勘會大籍。而今言在獨令出家。亦與大戒者。既毀先帝之綸旨。亦侮如來之制戒。
論曰。古來度者。每年十人。先帝新加。年年兩口也。其新加旨者。其專為傳持圓頓戒定慧也。不但悕求出家功德。而須年之間。此宗學生。小儀拘馳散城邑。山室空蕪。將絕圓道。誠願。兩TD度者。勘山空於多年。試文義於中使。然則。圓宗三學。不絕本朝。
先帝御願。永傳後際。夫臺山五寺。山中度人。簡擇。更無倫濫。況我千千年之君。移出家於叡山。授佛戒。於叡嶺竊以。退山住邑者。深破先帝綸旨。山學山度者。何亦侮如來之制戒也。
開示大唐臺山百僧等度人抽僧明據四十五。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辨正。廣智三藏和上表制集第二云。請臺山五寺度人抽僧制一首。代州五臺山金閣寺。玉華。清涼。華嚴。吳摩子等寺。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文殊聖跡。自古攸仰。今遇陛下特更增修。精建伽藍。恩命稠。是可百神潛祐。萬聖來歸。靈蹤建興。於斯為盛。處既嚴潔。人亦宜然。艱難已來。僧徒漸少。或經行化物。便住人間。或蘭若隨緣。因棲他處。遂使寺中禮懺梵遞虧。樹下禪龕。蛛網交闇。福田未廣。有愧聖心。伏乞天恩。先在山中。行人童子。久精苦者。寺別度二七人。兼諸州抽道行僧一切人。每寺相共滿三七人。為國行道。有闕續填。令金閣等五寺。名且非便。望改為大DT法華之寺。常為國轉法華經。同五寺例免差遺。其所度人。望委雲景將軍宗鳳朝。與中使魏明秀。及修功德沙門含光簡擇。冀無偷濫。又清涼山。為大聖文殊。造閣也畢。伏望天恩。賜書一額。永光來葉。
中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大DT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牒。
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
黃門侍即平章事杜鴻漸。
黃門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本。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中書令。
上已唐制。度山中人。為國轉常仁王等經。我日本國。何無此事也。
開開住山修學期十二年明據四十六。
謹案。蘇悉地羯羅經中卷云。若作時念誦者。經十二年。縱有重罪罪。亦皆成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明知。最下鈍者。經十二年。必得一驗。常轉常講。期二六歲。念誦護摩。眼十二年。然則。佛法有靈驗。國家得安寧也。
開示知時住山明據四十七。
謹案。法減盡經云。佛告賢者阿難。吾般泥汨後。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飯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嫉。時有菩薩。闢支佛。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侍。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救育窮厄。恆以經偈。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思善。不傷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己。設有是人。眾魔比丘。惑共憎嫉。誹謗揚惡。擯出驗遺。不令得住。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堂荒。無人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功德。販賣即婢。耨田種殖。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愍。奴作比丘。婢作比丘尼。無有道德。婬泆渴亂男婦不別。令道薄賤。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修習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講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有後。不表盡說。經不讀誦。設有讀者。不識字名。為強言是。為不諮明者。貢高求名。噓天雅步。以為榮貴。冀望人供養。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飯鬼畜生。無不更曆。恆沙邊劫。罪畢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法欲減時。女人精勒恆作福德。男子懈慢不用法悟。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法欲殄沒。當爾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MC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多。人民勤苦。懸官契剋。不順道理。皆思紊亂。惡人轉多。中海中沙。劫欲盡時。日月轉短。善者甚少。若一若二。人命短促。四十頭白。男子婬泆。精盡夭命。年壽六十。女人受命。七八九十。或至百歲。大水急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謂有常。不問豪賤。沒滋浮漂。魚QJ食噉。菩薩。闢支。羅漢精進比丘。從魔驅逐比發遺。不預眾會。三乘入山。福之地。淡泊自守。以為欣快今已知時。誰不豈山也。
開示蘭若修學第一義諦六波羅蜜明據四十八。
謹案。大乘月藏經第一云。善男子。若有從生。唯依讀誦。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調己心煩惱。何能調伏他人煩惱。善男子。善女人。樂著讀誦。求菩提誦。求菩提者。便有嫉。求名利富。高心自是。輕慢毀他。以自高故。尚不能得欲界善根。何以能得色無色界一切善根。又不能得聲聞菩提。何況能得闢支佛道。乃至無上菩提。何以故。第一義諦。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與聲聞。闢支佛共。是故。非以世欲。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最勝善根。大福德聚。善男子。闢如星火不能枯竭甚深大海。如是如是。善男子。不能世欲欲能竭自身煩惱大海。何能竭他眾生煩惱。善男子。譬如一人口所吹風。不能損壞世界大地。如是善男子。不以世俗能得成就大慈大悲。善男子。闢如藕絲不能稱動須彌山五。如是善男子。不以世俗能自滿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何能令是第一義明知。必應修習第一義禪也。
謹案。大集月藏經云。於一切行。捨攀緣想。是檀波羅密。捨於攀緣想。常不休息。是尸羅波羅蜜。於諸境界。不生瘡疣。是羼提波羅蜜。不捨於難。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事中。心不放縱。是禪波羅蜜。諸法體性。無生樂忍。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若於境界。不起擾濁。是檀波羅蜜。若於菩薩。若於境界。無有瘡疣。是尸羅波羅蜜。若於境界。不能染IF。是羼提波羅蜜。若於境界。無有動轉。是毘梨耶波羅蜜。若於境界。無有計念。是禪波羅蜜。若於境界。一向清淨行。是般若波羅蜜。復次於諸陰捨。是檀波羅蜜。於諸陰。不計念。是尸羅波羅蜜。於諸陰。不計提波羅蜜。於諸陰不起怨家想。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陰不令熾然。是禪波羅蜜。於諸陰畢竟棄捨。是般若波羅蜜。復次。於諸界捨。是檀波羅蜜。於諸界。不擾濁。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界捨因緣。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界斷數棄捨。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界不起發。是禪波羅蜜。於諸界如幻想。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於眾生。起於慈心。是檀波羅蜜。於諸眾生。心無憎愛。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眾生。起於悲想。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眾生。起救濟想。是禪波羅蜜。於諸眾生。不作彼此吾我等。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於諸眾生。以法施之。不生二想。是檀羅蜜。於諸眾生。柔和愛語。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眾生。不起諸。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眾生。愛語不退。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眾生。利益憐愍。是禪波羅蜜。於諸眾生。同行其法。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安置眾產諸善處。是檀波羅蜜。於一切法。而不依倚。是尸。羅波羅蜜。於一切法。以一道入。是羼提波羅蜜。於一切法及一切難。無擾濁想。是毘梨耶波羅蜜。於一切法。而不分別。是彈波羅蜜。能一字。入一切法。為眾生說。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如是菩薩摩訶薩。以此第一義六度。坐臥山林中。一切起念時。悉令圓滿也。

若人百億諸佛所 於多歲數常供養
若能七日在蘭若 攝根得定福多彼
若人讀誦千億法 及解妙義如佛說
若於七日住蘭若 三若福聚轉多彼
若人多歲營僧事 更不造作餘種業
若能七日住半若 其人福聚我於彼
為眾說法解深義 於多年歲無餘業
若能七日心性寂 其福德聚不可數
若能七日心住寂 其福德聚不可數
若人營造多佛塔 伽藍田業給施僧
若難七日在蘭若 其福轉多勝於彼

釋迦真經。重讚蘭若。玄奘入山。良有所以也。求真釋子。誰不慕山哉。是故經云。若人破塔多百千。及以焚燒百千寺。若有毀謗住禪者。其罪甚多過於彼其信罪福者。寧笑四三味也。
開示六蟲九猴不淨出家明明據四十九。
僧統奏曰。又云與清淨出家。亦授大戒者。此間誰與不淨出家。
論曰。六蟲學者。食減佛法。九猴出家。未必清淨。誠須貢名之事法於大唐。除籍之政順於天竺。豈不清淨出家哉。
謹案。梵網經下卷云。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橫為此比丘比丘尼。菩薩弟子繫縛。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天魔能破壞。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而聞外道惡人。以一惡言。謗佛戒時如三百鉾刺心。三千刀打萬杖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百劫。而不聞聞一惡言。破佛戒聲。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同緣。亦無考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謹案。梵網經持犯要記云。如有一類閑居靜慮。離諸散亂。攝心禪門。由心澄靜。YYXX有見。或由邪神加力令識。于時由自少聞不別邪正。又欲引致名利恭敬。隨所見識。令他聞如。耀諸世人。咸疑是聖。此由獨揚似聖之跡。普抑諸僧。為無可歸。以破佛法。故得重罪。是謂諸僧之大賊也第一蟲竟。如有一類長住深山。有所得心修寂靜業。魔知彼心可以動壞。發空中聲。讚其所行。其人由是起自高心。普抑諸僧住人間者。誰當稱美你跡等所行。此人罪過。重於前者。是諸菩薩旃陀羅也第二蟲竟。如有一類性非質直。或承邪戒。或自邪念。不衣絲麻。不食五MC。反欲貪求利養恭敬。自揚無比。誑諸癡類。希望群愚咸仰己德。普抑一切無異跡者。由是內以傷真。外以亂人。傷亂之罪。莫是先也第三蟲竟。如有一類性是淺近。於世大運多陵他之心。漫毀乘急戒緩之眾。此人全其不善。以毀大禁。轉福為禍。莫斯為甚也。問邪戒之罪。應如所說。持正戒者。何必是罪。所以然者。如有一類內無諸纏。不觀餘人作與不作。唯察自心。獨持正戒。如是菩薩。何由成犯。答若無染心。不在前說。而於此人。亦當分別。若獨淨。令諸世人普於諸僧。謂非福田。利養尊重。偏歸於己者。雖順聲聞自度心戒。而逆菩薩廣大心戒。如似聲聞無常等觀。雖於淺事是無顛倒。而於法身即是顛倒。當知。此中順逆亦爾。若由獨淨。令諸世間者信。信者增長。普於諸僧。平等供養者。非直無犯。乃生多福。然由獨淨居雜染間。以此望得不抑染眾。又欲令他生等敬心者。猶頭戴日月而行。而欲不卻其暗者矣。自非知機大聖。何能得其然也。以是此之故。古之大賢。誡其子云。慎莫為善。其子對曰。當為惡乎。責言。善當莫為。況為惡乎第四晚。如有一類性是邪聰。為勝他故。廣習諸論。不解諸法皆離言說。執有如言。自性差別。為得名利。作如是言。我得三世諸佛意說。若異此者。皆是漫說。此人於一讚毀具四顛倒。以亂佛法。故成重罪。謂其安執有所得見。去佛意遠。如天與地。而謂我近佛意。是一顛倒也。佛意甚深。絕諸戲論。於一切法。都無所得。而引同己妄見。是二倒也。揚此二倒之見。如於四部之上。是三倒也。抑諸離邊說者。置其偏執之下。雖門倒也五蟲竟。如有一類。稟性狹劣。不近善友。不廣學問。偏習護一分甚深經論。不解密意。如言取義。誹撥諸法依他道理起如是見。作如是言。三性二諦。但是教門。無所有中。施設假名。如是解者。乃為真受他言。設遇鈍根少聞之人。隨其所破。從其所言者。即云。此人神明正直。若值聰明解文義者。巧能立義不墮其破者。便言脫失。謂是心惑未識自解味鈍。不能遂意謂彼心不正。未及我意。此猶謂彼心不正未及我意。此猶家狗逐兔。望不能及。便謂已超。止而顧是。此損減人。略由二愚失壞佛法。故成重罪也第六蟲竟。
又案。新譯仁王般若經下卷云。大王我減度後。四部弟子。一切國王。王子百官。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而自破減三寶。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壞我法者。得大過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增。其壽日減。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龍不祐。惡鬼惡龍。日來侵害。炎怪相繼為。為禍縱橫。良賁師疏云。如師身子中蟲。如蓮華面經。佛告阿難。譬如師子若命終者。若水若陸。所有眾生。不敢噉食。唯師子自生諸蟲。還自噉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除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比尼。自毀壞故。如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尼。自毀壞故。如彼經中。但喻出家。今此經中。具明四眾。不能行護。喻同彼故曰今告此制以為龜鏡。一乘學者。好可思擇也。謹案。守護國界主經第十云。大王當說古昔。因緣。王當名迦葉波如來應。大王。乃往古世有佛出現。名迦葉波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問解無上土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佛說法。初善中善後善。開示梵行。彼時有王。名訖量枳。於彼如來。深生淨信。王於中夜。得二種夢。一者夢見有十猶猴。其九獼猴。擾亂城中一切人民。妻妾男女。侵奪飲食。破壞什物。仍以不淨。而穢IF之。唯一獼猴。心懷知足。安坐樹上。不擾居人。時九獼猴同心惱亂此知足者。作諸留難。驅逐出於獼猴眾會。第二夢者。見有一白象。猶如大山。當帝王門。者尾有口。皆食水草。雖恆飲噉。身常羸瘦。得王寤已。生大恐怖。召占相者。以原其夢。占者白王。九獼猴者。即是九王。其知足者。即是大王。是則九王。同心纂奪大王寶位家。二口者。即是九王食自國邑。兼食王國此語。驚怖毛豎。而心未決。思欲見佛以斷所疑。即敕左右。嚴備種種供養之具。一心往詣迦葉佛所。到以作禮。持諸供具上獻如來。曲躬合掌。而白佛言。世尊。我於昨夜。得不善夢。唯願尊。為我解說。使斷疑。時王具界陳所夢白佛。佛言。大王。王之夢。不在於王。勿生夏懼。王善諦聽。當為汝說。此是未來。王濁惡世。有佛出現。號釋迦牟尼。減度之後遺法之相。大王。十獼猴者。即彼佛十種弟子。王白佛言。世尊。何名彼佛十種弟子。迦葉佛言。一貧畏不活而作沙門。二奴有怖畏而作沙門。三怖倆負而作沙門。四求佛法過失而作門。五為勝他而作沙門。六為名稱而作沙門。七為生天而作沙門。八為利養而作沙門。九為欲求未來王位而作沙門。十實心而作沙門。時彼大王。白彼佛言。世尊。此十沙門。其相云何。彼佛答言。大王。貧畏不活作沙門者。多有眾天地雨澤不時。五MC不登。不充官稅。飢貧所逼。XO獻男女。無所投寄。被卦遺棄樹上袈裟自剃鬚髮作沙門像。無阿闍梨。亦無和上。無戒無法。相似沙門。長時受行一切惡法。入僧伽藍自稱我是律師。禪師。法師。大德。坐居眾首。謂餘僧言。汝等皆是我之弟子。於清信土。族姓長者。波羅門家。出入遊從。多造過失。是名第一貧畏不活而作沙門。大王。云何為奴有怖畏而作沙門。為下賤奴婢。作是思惟。云何一生。受他驅策。逃竄出家。是為第二。大王。云何名為怖畏債負而作沙門。謂有眾生。云私贈。息利既多。酬還不遂。既被逼迫。逃逝出家。是為第三。大王。云何名為求佛法過失而作沙門。謂諸外道。心生疾名。遂共集議。誰有聰明利根辯慧。入佛法中。學彼所有世出世法。窺其是非。還歸我眾。對於國王大臣長者。樹論議幢。出其遠失。摧壞破減彼佛正法。是名第四。大王何名為求勝他故而作沙門。為或有眾生。聞有某甲。披衣落髮。多有伎能。通達三藏。心生熱惱。便即出家。學經律論。所修善法。皆欲勝彼。是名第五。大王。云何名為名稱則作沙門。謂或有人。竊自思惟。我若在家。無有名稱。我應剃落披衣出家。勤學多聞。受持禁戒。於大眾中。坐禪入定。使物知名。是為第六。大王。云何名為求生天故而作沙門。謂或有人。聞諸天中長壽快樂。我無方便而得上生。遂生即剃DK。染衣出家。修持善法。皆願生天。是為第七。大王。云何利養故而作沙門。謂或有人。先有財寶。更求勝處。得好精舍。房院華飾。可以尸G遲。受用自他所有財產。是名第八。大王。云何名為欲求未來帝位故而作沙門。謂有眾生。見於國王自在尊崇。富貴安樂。便生愛樂。遂求出家。所修善根。唯願當生得居王位。是名第九。大王。云何名為實心故而作沙門。謂有眾生。雖生剎利大臣族姓婆羅門家。或生長者居士。商主富貴有。盛年美白。觀諸財色富跺榮顯猶若浮雲泡幻電光生減不住。遂起厭離。發菩提心。親友瑜財。一切皆捨。出家慕道。秉持律儀。學法修禪。精勤匪懈所作。皆為眾生。惟求無上菩提之果。是名第十真實心故而作沙門。大王當知。王如所夢。見一獼猴。少欲知足。獨處樹上。不據人者。即是釋迦如來遺法之中真實沙門。其九獼猴據亂眾人。同心驅擯一獼猴者。即是釋迦如來遺法之中前九沙門。無沙門法故。總名為相似沙門。同行惡行。共驅於一真實沙門出於眾外。大王。此惡沙門。破戒惡行。IF穢一族姓之家。向於國王大臣長。論說毀謗真實沙門。橫言是非。云是惡人。破戒惡行。不合與我持戒經丘同共止住。布薩說戒。亦不合同居一寺舍。同一國邑。一切惡事。皆推彼真實沙門。蒙蔽國王大臣官長。遂令驅逐真實沙門盡出國界。其破戒者。自在遊行。而與國王大臣官長。共為親厚。大王。彼釋迦如來所有教法。一切天魔。外道惡人。五通神仙。皆不破壞乃至少分。百比名相諸惡沙門。皆悉毀減。令有無餘如須彌山。假使盡於三千界中草木為薪。長時焚燒。一毫無損。若劫火起。火從內生。須臾燒減。無餘灰燼當知。九猴出家。毀減佛法。令無有餘。夫出此文意。不自是非他。但自宗二人。不墮九猴。令法久住利益有情也。
開示自稱菩薩而行狗法明據五十。
謹案。大寶積經摩訶加葉會上卷云。爾時彌勒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說當來世。愚癡人輩。自稱菩薩。自稱沙門。為名利故惱亂施生知識親屬。唯世尊。說其過惡。何以故。若世尊說其過惡。我得聞已。自攝心行。彼愚癡人。聞如來說。或得信解。如來知我。如來學我。爾時世尊告彌勒當未來世。後五百歲。有諸眾生。自稱說言。我是菩薩。彼諸惡欲。我今說之彌勒。具四法者。自稱菩薩。何等為四。一者求利養。二者求名聞。三者諂曲。四者邪合。彌勒。具此四法。是故五百歲。自稱菩薩而行狗法。彌勒。譬如有狗。前至他家。見後狗來。心生嗔嫉。啀喍吠之。內心起想。謂是我家。佛告彌勒。當未來世。後五有百負。亦復如是。自稱菩薩行於狗法。至施主家中。生己家想。既起此想。使生貪著前至他家。見後比丘。嗔目視之。心生嫉恚。而起UG諍。互誹謗言。某甲比丘。有如是過。汝莫親近某甲比丘。當若親近某甲比丘。則為眾人之所輕賤。增長罪垢。如是之人。心生嫉姑。行餓鬼因。貧賤之因為自活求故。妄稱己身。以為菩薩。為衣食故。讚歎如來智慧功德。令餘眾生生於信仰。內自犯戒。惡欲惡行。佛告彌勒。汝觀來世有師了晨野干鳴除野干業。讚歎能捨一切財物。而自慳吝。不能離貪。讚歎慈愍。自行嗔恚。讚歎忍辱。自行不忍。讚歎四攝。自不能行布施。愛語。利益。同事。但有言語。而不能學樂精進菩薩之行今引此文。為調己請。披鑒道欲。莫指他非也。
開示大唐貢名出家不欺府官明據五十一。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辨正。廣智三藏和上表制集第一卷云。降誕日。請度七僧。祠部敕牒一首。
無名僧惠通年五十五(XT州曲沃縣。俗姓王無籍。請住千福寺)。
惠雲二十二(虢兆府長安縣。俗姓無籍。請佳大興善寺)。
僧惠琳年三十(虢州閱鄉縣。方祥鄉閱鄉里。俗姓何名光王。兄JB為戶。請住大興善寺)。
僧惠珍年三十三(京兆府萬年縣。洪洞鄉福潤里。俗姓。名庭現。但高為戶。請住大興善寺)。
僧法友斬二十八(京兆府富年縣。告陽鄉毘山里。無籍。請住諍法寺)。
僧法滿年十八(京兆府萬年縣。崇德鄉文圓里。俗姓胡。祖賓為戶)。
右大興善寺三藏沙門不空奏。上件僧等。自出家來。常尋法教。不闕師資。我行精修實堪為器。比雖離俗。跡JE私名。今因陛下開降誕之辰。朝賀歡欣之日。伏請官名以為正。度用資。以福無疆。如天恩允許。請宣付所同。
中書門下牒祠部。
牒奉敕宜依。牒至準敕。故牒。
廣德二十年十月十九日。
中書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中書待朗平等章元載。
黃門侍朗平章事王。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大尉兼中書令。
又集第二卷云。請降誕日。度五人制五人首。
行者畢斷延年五十五(無州貫。誦梵本賢護三昧經一部。并誦諸陀羅尼。請法名惠達。住莊嚴寺)。
行者康守忠年年四十二(園州貫。誦經一百二十無。并誦者陀羅尼。請名惠觀。住東京廣福寺。大弘教三藏毘盧遮那院)。
行者畢越延年四十三(園州貫。誦梵本楞伽經一部。誦金剛般若經并諸院羅尼。請法名惠日。住莊嚴寺)。
童子石惠璨年二十(無州貫。誦梵本大孔雀王經一部。誦隨求陀羅尼并經。請法名惠廣住西明寺)。
童子羅詮年十五(無州貫。誦梵本出生無邊門經。誦隨求陀羅尼并經。請法名惠俊。住西明寺)。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前件行者。童子等。並素稟調柔。器性淳確。服勤經戒。諷誦真言。志期出家精修報國。今因降誕之日。請度為僧。各配住前件寺。冀福資聖壽智不空。
牒奉敕宜依。至準敕。故牒。
大DT二十年十月三日牒。
中書侍朗平章事元載。
黃門侍朗平章事杜鴻漸。
黃門侍朗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中書令。
請度掃灑先師龍門塔所僧。制一首。
東京龍門故開府儀同三司大弘教三藏塔所掃灑無僧惠恆。年四十六(俗姓張。名景芝。貫鄭州榮陽縣檀山安信里。父壞道為戶。身無籍。誦菩薩戒經一卷。誦聲聞戒一卷。誦法華經一部。念誦為業。佳河南府廣福寺毘盧遮那塔院。并向龍門民來往掃灑門)。
當院行者趙元。年三十五(貫京兆府雲陽縣龍云鄉修德里。父貞歡戶。身無籍。誦法華經一部。誦維經一部。誦菩薩。戒一卷。誦金剛經一卷。誦藥師經一卷。誦阿彌陀經一卷。誦金光明經兩卷。誦無常經一卷。誦盂蘭盆經一卷。住保壽寺。法名。惠翻)。
行者田榮國。年三十三(貫京兆府萬年懸積福鄉積德里。父壞里常為戶。身無籍。誦大隨求真言。誦尊勝陀羅尼。誦阿彌陀經。誦法花一部。住總持寺。法名理惠潛)。
童子李寶達。年十三(貫京兆府照應縣鄉修文里。守信為戶。誦法華經兩卷。誦大隨求真言。誦理趣般若經。住大興善寺。法名惠正)。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前件無名僧睾我嘗奉事故和上。服勸香火。積藏年。志性柔和。堅固無懈。請興正名。便送塔額。住彼掃灑。冀終罔極。獲殿師資。彼者。童子等。並久習真言。兼經誦典。不離本院業已就。伏乞。與度俾勵修持。
中書門下。大廣智不空。
牒奉敕宜依。牒至準敕。故牒。
大DT三年六月十三日牒。
中書令元假門下杜王。
中書令元載門下杜王。
請降誕日度三僧。制一首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羅文成。年三十八(貫土文羅國。誦金剛般若經。誦起信論。誦菩薩戒經。法名惠弘。請住西明寺)。
羅伏磨。年四十五(寶應功臣武使尉守右羽林軍大將軍員同正員試太常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貫涼州天縣高亭鄉。法名惠成。請佳化度寺)。
童子曹摩訶(貫京兆府萬年服安寧鄉永安里。父為戶。誦法花經一部。法名惠順。請住千福寺)。
牒奉敕宜並與度配住前件寺。牒至準敕故牒。
大DT三年十月十二日。
中書侍朗平章事元載。
門下侍朗平章事杜鴻漸。
門下侍朗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
司徒兼中書令。
謹案唐制。但勘其實不許欺政。唯仰其修。不勘其籍。未度之前。許受大戒。僧家之交。平等令修。外順王化。內修佛法。開修學道。制犯戒類。清淨出家。是尤可行。誠願。天台一家。年分二人。一順唐法。依實卻妄。然則。清淨度者。山林無乏。濟苦用僧。華夏有餘。
開示天竺不立記籍亦無僧統明據五十二。
謹案。新舊兩本仁王護國般若經下卷云。大王。未世中。一切國王。太子王子。四部弟子橫與佛弟子書記制戒。如白衣法。如兵奴法。若我弟子。比丘比丘尼。立為官所使。都非我弟子。是兵奴法。立統官折僧籍。大小僧統。共相攝縛。如獄囚法。兵奴之法。當爾之時。佛法不久(已上羅什三藏所譯舊本也)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橫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當知。爾時佛法不久(已上不空三藏所新本也)。
謹案。即翻仁王經沙門良賁師。奉詔所造仁王經疏下有卷云。西國出家者。不立記籍亦無主司。僧中通攝。悉皆無矣誠願。法華一宗天台兩人。依佛國法。不立僧籍。不預統攝。安置叡山。令得修學。夫大唐新任有左功德使。有右功德使。今須差右功德使。時時令檢校。其出身之法。一同大學不除本籍。加觀學。制袈裟於妻子。斷濃精於俗家。一十二年。令修山林。隨其得業。將字進退。若有違制。脫袈裟衣。為在家土也。
開示宮中出家非清淨明據五十三。
僧統奏曰。何以宮中出家非清淨。
論曰。宮中功德。雖是爭。而出家度者。未盡清淨。乃有山家度者不愛山林。競發追求。已背本宗。喍噉貧里。又不顧真如。不畏。後報。為身覓財。為名求之交。如來遺教。因緣沈隱。正神力。亦復顯。若不改其風。正道淨絕。若不求清淨。排交無由。是故。五臺山五寺。永置山五寺。永置山有。興善寺兩院。常立為國轉經。未度之前。住山請練。已度之後住十二年。是豈非清淨也。
開示入音聲惠法門明據五十四。僧統奉曰。凡犯戒比丘。世尊不聽為授戒師令誰在山可授大戒。
論曰舉足不足。聖人難知。此犯此持。小聖何判。萬里求師受。佛戒。住山傳授。何不可僧統蜜懷。已達天上。誰真佛子。不著忍鎧入音聲惠。今正是時。誠願。知音有君子。同入此門也。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華戲惠菩薩白佛言。世尊。願說入音聲惠法門。令當來菩薩聞如是法。不驚不怖。亦知一切音聲究竟之性。不疑不悔。於諸音聲。無所障閡。佛言。止止用問是事為。是入音聲惠法門。不應於新發意菩薩前說。怕以者何新發音聲。不能解。不能知。不能思。若菩薩摩訶蒴。入是音聲惠法門者。假使有人於恆河沙劫。惡口罵詈。誹謗發HX。是人不生恚恨。若人於恆河沙劫。以一切樂具供養不生愛心。譬如漏盡阿羅漢一切愛處不生愛心。一切嗔處不生嗔心。善男子。是音聲慧法門菩薩。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入法。已過心不傾動。譬如須彌山王。爾時華嚴惠菩薩。復白佛言。願必為說入音聲慧法門。當來菩薩。得聞是法門。當自知過咎。亦教餘人。爾時佛告華戲慧菩薩。善男子。汝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唯然世尊。佛告華戲慧菩薩。若菩薩聞貪欲音聲生過罪想。聞離貪欲音聲生利益想。即是不學佛法。若聞嗔恚音聲生過罪想。聞離嗔恚音聲生利益想。若聞愚癡音聲生過罪想。於離愚癡音聲生利益想。則不學佛法。若於少欲音聲生喜想。於多欲音聲生閡想。即是不行音聲法門。於知足音聲生喜想。於不知足音聲生閡想則是不行音聲聞法門。若於細行音聲生喜想。於粗行音聲生閡想。則是不行音聲法門。若於樂靜音聲則喜。於憒鬧音則閡則是不學佛法。若於於忍辱音聲生利益想。於嗔恚音聲生閡想。則是不學佛法。若於精進音聲生利益法。於禪定音聲生利益想於散亂音聲生閡想。則不學佛法。於智慧音聲生利益想。於愚癡音聲生閡想。則不學佛法。若於近道音聲則喜。於遠道音聲則閡。不學音聲法門。於生死見過咎。於涅槃見利益。則不入音聲法門。於彼岸則喜。於此岸則閡。則時聲法門。於聚落音聲生閡想。於空閑音聲生喜想。則不學音聲法門。若於獨行音聲生喜想。於眾行音聲生閡想。則不學音聲法門。於比丘所行音聲生喜想。於白衣所行音聲生礙想。則不學音聲法門。於有威儀則喜。於無儀則礙。則不學佛法。於清淨行則喜。於不清淨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不雜行則喜。於雜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欲行則喜。於婬欲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嗔相則喜。於嗔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癡想則喜。於癡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空則喜。於有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無相則喜。於有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無作則喜。於有作則礙。則不學佛法。於菩薩行則喜。於聲闢支佛行則礙。則不學佛法。若說菩薩過咎。則遠阿耨菩提。亦受業障罪。若說菩薩威儀過罪。則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菩薩。於他菩薩生下想。懷生勝想。則為自傷。亦受業障罪。若菩薩欲教餘菩薩。當生佛想然後教之。菩薩若欲不捨阿耨菩提。不應生心輕恚餘菩薩。善男子。無有減失功德如輕恚餘菩薩者。是故。菩薩若欲守護功德善根。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障礙惠。當晝夜各三時禮一切求佛道菩薩。爾時文殊師法王子。白佛言。世尊。如我知佛所說義。貪欲音聲佛音聲等。外道音聲佛音聲等。小欲音聲多欲音聲等。知足音聲不知足音聲等。細音聲粗音聲等。樂獨音聲樂眾音聲等。此岸音聲彼岸音聲等。遠音聲近音聲等。生死音聲涅槃等。聚落音聲空閑音聲等。布施音聲慳貪音聲等。持戒音聲毀戒音聲等。忍辱音聲嗔恚音聲等。智慧音聲愚癡音聲等。爾時華戲慧菩薩。問文殊師利法王子。以何因緣故皆等。文殊師利言。天子。於意云何。貪欲音聲何者為是天子言。是貪欲音聲空如響師利言。知佛音聲。亦復云何。天子言。不出於空。亦如響法。文殊師利言。以是因緣故。我說二音聲皆是平等是知平。平等大惠音音聲法門。八風之中大須彌山。五濁之世大明法炬也。
開示未音聲法門犯障礙罪明據五十五。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佛。告文殊師利。汝先世住初發意地未入如是諸法相時。為起何障厚罪。汝今說之。當來世。假名菩薩。聞汝所說障礙之罪。當自守護。文殊師利。白佛言唯然。世尊。我當自說障礙之罪。雖聞是者當有憂怖。然其能減障礙之罪。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閡慧。世尊。有性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劫。爾時有佛。號佛子吼鼓音王如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人師佛世尊。其佛壽命。十萬億那由他藏。以三乘法。而度眾生。國名千光明。其國樹木。皆七寶成。其樹皆出如是法音。所謂空音。無相音。無作音。無生音。無所有音。無取相音。以是諸法之音。令眾生得道。其師子吼。鼓音王佛。初會說法。九十九億聲聞弟子。皆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捨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以正得解脫。菩薩眾亦九十九億。皆得無生法忍。能善入種種法門。親近供養若干百千萬億諸佛。亦為若干百千萬億無量眾生。能生無量陀羅尼門。能起無量百千萬億三味門。及餘新發菩薩意者。不可稱數。其佛國土無量莊嚴。說不可盡。彼佛住世教化已訖。入無餘涅槃。減度之後。法住六萬歲。諸樹音。皆不得出。爾時有菩薩比丘。名曰。喜根。時為法師。質直端正。不壞義。不捨世法。爾時眾生。普皆利根。樂聞深論。其喜根法師。於眾人前。不稱讚少欲知足。細行獨處。但教眾人諸法實相。所謂一切法性即是貪欲之性。貪欲性即是諸法性。嗔恚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嗔恚性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其喜根法師。以是方便。教化眾生。眾生所行。皆是一相。各不互相是非。所行之道心無嗔礙。以無嗔礙因緣故。疾得法忍。於佛法中。決定不壞。世尊。爾時復有比後法師。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丘。護持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世尊是勝是意比丘。有諸弟子。共心輕動。樂見他過。世尊。後於一時。勝意菩薩。入聚落乞食。誤至喜根弟子家。見主居土子。即到其所。敷座而坐。為居土子。稱讚少欲知足細行。說無利語過。讚歡遠眾樂獨行者。又於居士子前。說喜根法師過失。是比丘不實。以邪見道。教化眾生。是雜行者。說婬欲無障礙。嗔恚無障礙。愚癡無障礙。一切諸法。皆無障礙。是居士子利根得無生法忍。即語勝意比丘。大德。汝知貪欲為是何法。勝意言。居士。我知貪欲是煩惱。居士子言。大德是煩惱。為在內為在外也。勝意言不在內不在外。大德。若貪欲不在內不在外。不正在東西南北四維上下方者即是無生。若無生者。云何若垢若淨。爾時勝意經丘。嗔恚不喜。從座起去作如是言。是喜根比丘。以妄語法多惑眾人。是人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聞佛音聲。則喜。聞外道音聲則嗔。於梵行音聲則喜。於非梵行音聲則嗔。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淨音聲則嗔。於垢音聲則。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道果音聲則喜。於凡夫音聲則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樂音聲則喜。於苦音聲則閡。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出家音聲聞喜。於在家音聲聞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出世間半聲則喜。於世間音聲則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布施則生利想。於慳則生礙想。以不學佛法故。於持戒則生利根。於毀是生礙想。以不學佛法是勝意比丘。於出其舍己。還到所止。從僧中見喜根菩薩。語眾人言。是比丘。多以虛妄邪見教化眾生。所謂婬欲非障礙。嗔恚非障礙。愚癡非障非礙。一切法非礙。爾時喜根菩薩作。是念。是比丘。今者必當起於障礙罪業。我今當為說如是深乃。至令作修助菩提道法因緣。爾時喜根菩薩。於眾僧所說是諸偈。

貪欲是涅槃 恚癡亦如是
如是三事中 有無量佛道
若有人分別 貪欲嗔恚癡
是人去佛道 譬如天與地
菩提與貪欲 是一而非二
皆入一法門 平等無有異
凡夫聞怖畏 去佛道甚遠
貪欲不生減 不能令心惱
若人有我心 及有得見者
是人為貪欲 將入於地獄
貪欲之實性 即是佛法性
佛法之實性 亦是貪欲性
是二法一相 是二法一相
所謂是無相 若能如是知
則為世間導 若有人分別
是持戒毀戒 以持戒狂故
輕蔑於他人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但有安住立
有所得見中 若住空閑處
自貴而賤人 尚不得生天
何況於菩薩 皆由若空閑
住於邪見故 邪見與菩提
皆等無有異 但以名字數
語言故別異 若人通達此
則為近菩提 分別煩惱故
即是著淨見 無菩提佛法
住有得見中 若貪著佛法
是則遠佛法 貪無礙法故
則還受苦惱 若人無分別
貪欲嗔恚癡 入三毒性故
是人近佛道 癡得無生忍
若見有為法 與無為法異
是入終不得 脫於有為法
若知二性同 必為人中尊
佛不見菩提 亦不見佛法
不著諸法故 降魔成佛道
若欲度眾生 勿分別其性
一切諸眾生 皆同於涅槃
若能如是見 是則得成佛
其心不閑寂 而現閑靜相
是於天人中 是為是大賊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若作如是願 我當得作佛
如是之凡夫 無明力所牽
佛法甚清淨 其喻如虛空
此中無可取 亦無有可捨
佛不得佛道 亦不度眾生
凡夫強分別 作佛度眾生
是人於佛法 則為甚大遠
若見眾生苦 則是受苦者
眾生無眾生 說而有眾生
住眾生相中 則無有菩提
則無有菩提 若人見眾生
是畢竟解脫 無有婬恚癡
如是為世將 若不見眾生
不見非眾生 不得佛法實
佛同眾生性 若能如是知
則為世間將 若人欲成佛
莫懷貪欲性 貪欲性即是
諸佛之功德 若人欲發心
隨順菩薩道 莫自有分別
心異於菩提 軌心即菩提
知是為世將 若說外道惡
稱佛世中尊 是二說非異
知是為世尊 若人求菩提
是人無菩提 若見菩提相
見則遠菩提 菩提非菩提
佛以及非佛 若知是一和
是為世間導 若人作是念
我當度眾生 即著眾生相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住於身見中 貪欲無內外
亦不在諸方 分別是空法
凡夫為所燒 如幻如炎響
如夢石女兒 諸煩惱如是
決定不可得 不知是空故
凡夫為狂惑 若求煩惱性
煩惱良是道 若有人分別
是道是非道 是人終不得
無分別菩提 凡人畏佛法
去佛法甚遠 若不疑空法
是人得菩提 一切有為法
即是無為法 是數不可得
無數故無為 若以菩提心
自高無所畏 自念當作佛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離菩提寶印 若有但誦經
憶相作分別 不深思議趣
但為貪名利 自念當作佛
必成無有疑 唯貪於名利
讀經住閑靜 分別少欲行
還為貪心牽 若欲捨遠貪
不得遠於貪 若達貪實法
是人能雖貪 不得法實際
雖長夜持戒 得諸無礙禪
不入佛法味 知法無有性
不沒一切法 不言戒非戒
得脫有見中 以無持戒性
知於持戒法 如是知戒相
終不毀於戒 諸佛之法王
法藏叵思議 無量方便力
引導諸眾生 以一相法門
令入寂減道 凡夫聞佛說
無我無有法 一相自性空
不信墮深坑 勝於頭陀者
住在有見中 現在十方佛
利益諸世間 知法如虛空
皆以得菩提 若有無智者
樂於分別法 聞是實法者
則生疑布畏 是人無量劫
備受諸苦分

說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萬八千人漏盡解脫。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緣故。百千億那由他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訪。若干百千劫。乃至不聞佛之名字。自是已後。還得值佛。出家學道。而無樂。於六十二世。常反道入俗。亦業障餘罪故。於苦士百千萬世諸根闇鈍明知。叡山被誹謗。過去業所招。何不顧己業。更恨他緣來。願得今得償。不久惡道受也。
開示一乘數多怨嫌明據五十六。
僧統奏曰。西夏有鬼辯婆羅門。東土出巧言禿沙門。此乃物類冥召獄惑世間。 論曰。摩竭鬼辯。學不師稟。馬鳴所以先誡後屈。叡山禿頭。訪師西鄰。六綱所以未練深旨。比聞齊朝之光統。今見本朝之六統。實哉法華何況也。
開示不違僧尼令明五十七。
僧統奏曰。僧尼令云。僧尼有事須論不經所司輒上表啟。并據亂官司。妄相囑請者。五十日苦使。再犯百日苦使。而輒上表。既違法令。
論曰。所司省寮。雖無屈滯。而所司有綱。年寮誡。今正是時。仁王明文。寶深可信也。
開示自他平等敗法性明據五十八。

六統釋護法故 內住慈悲同粗語
余亦護法造此論 應槌其聲有巨細
客主莫怪夢裡語 凡聖本來不離斯
隨機法同一三異 隨法實教無差別
大唐貞觀興三乘 大周以還盛一乘
開元之載真言起 文殊上座定大箇
天台圓教貞元興 敷揚臨海傳圓戒
大日本國未圓教 一乘根性盍濟度
桓武皇帝哀愍彼 一圓法雨降延箇
圓教法泉開心地 圓機眾生得見水
一乘出家年年雙 圓教三學未具足
二學雖芽未戒學 是以獨鱗請圓戒
發願六統及群釋 自他六和息諍論
隨機說法利群生 同入一味真如海

顯戒論卷下

大日本國弘仁十一年歲次庚子正月二十七日前入唐求法天台沙門量澄記。夫以道業昇沈擬准木叉之持毀。覺果遲速相從尸羅之輕重者乎。三世諸尊無不依戒成佛。十方大士無不不以戒為師。菩提曠已為資糧。生死大海亦為船筏。是以再興一論之印板。將致三卷之弘道。抑義同志合力人興善結緣輩。恣量解三聚十重這巨益。飽濟度六趣四生之群品焉。

於時應永歲己亥中夏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