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卷第三十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伽提婆譯

(一二六)中阿含1大品行欲經2第十(第三念誦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世中為有幾人行欲?」
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十人行欲。云何為十?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4,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5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染著縛繳;繳已染著,不見災患,不知出要而用,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不染不著,不縛不繳;不繳已染著,見災患,知出要而用,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下也。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上也。
「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不染不著,不縛不繳;不繳已染著,見災患,知出要而用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妙也。猶如因牛有乳,因乳有酪,因酪有生酥,因生酥有熟酥,因熟酥有酥精。酥精者,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6妙也。如是,居士!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妙也。」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若非法求財,及法非法求,
不供不自用,亦不施為福,
二俱皆有惡,於行欲最下。
若如法求財,自身勤所得,
供他及自用,亦以施為福,
二俱皆有德,於行欲最上7
若得出要8慧,行欲住在家,
見災患知足,節儉用財物,
彼得出欲慧,於行欲最上。」

佛說如是,給孤獨居士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行欲經第十竟9(千二百五十三字10

(一二七)中阿含11大品福田經12第十一(第三念誦1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世中為有幾福田人14?」
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二種福田人。云何為二?一者學人15,二者無學16。學人有十八,無學人有九。居士!云何十八學人?信行、法行、信解脫17、見到、身證、家家、一種18、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是謂十八學人。居士!云何九無學人?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19、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20,是謂九無學人。」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世中學、無學、可尊可奉敬,
彼能正其身,口意亦復然,
居士21是良田,施彼得大福22。」
佛說如是,給孤獨居士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福田經第十一竟23(二百六十七字24

(一二八)中阿含大品優婆塞經25第十二26(第三念誦27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與大優婆塞眾五百人俱,往詣尊者舍梨子所,稽道作禮,卻坐一面;五百優婆塞亦為作禮,卻坐一面。給孤獨居士及五百優婆塞坐一面已,尊者舍梨子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已,即從座起,往詣佛所,稽道佛足,卻坐一面。尊者舍梨子去後不久,給孤獨居士及五百優婆塞亦詣佛所,稽道佛足,卻坐一面。
尊者舍梨子及眾坐已定,世尊告曰:「舍梨子!若汝知白衣聖弟子善護行五法28及得四增上心29,現法樂居,易不難得。舍梨子!汝當記別30聖弟子地獄盡,畜生、餓鬼及諸惡處亦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31,極受七有,天上人間七往來已而得苦邊。
「舍梨子!云何白衣聖弟子善護行五法?白衣聖弟子者,離殺、斷殺,棄捨刀杖,有慚有愧,有慈悲心,饒益一切乃至昆蟲,彼於殺生淨除其心32。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一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不與取、斷不與取,與而後取,樂於與取,常好布施,歡喜無悋,不望其報,不以偷所覆,常自護已,彼於不與取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二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邪淫、斷邪淫,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父母所護,或兄弟所護,或姊妹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雇賃33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34,彼於邪淫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三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妄言、斷妄言,真諦言,樂真諦,住真諦不移動,一切可信,不欺世間,彼於妄言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四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酒、斷酒,彼於飲酒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五法。
「舍梨子!白衣聖弟子云何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白衣聖弟子念知來: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如是念如來已,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如來,心靜35得喜,若有惡欲即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得第一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念法:世尊善說法,必至究竟,無煩無熱,常有不移動。如是觀、如是覺、如是知、如是念法已,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法,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得此第二增上心。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念眾:如來聖眾善趣正趣,向法次法,順行如法,彼眾實有阿羅訶、趣阿羅訶,有阿那含、趣阿那含,有斯陀含、趣斯陀含,有須陀洹、趣須陀洹,是謂四雙八輩36。謂如來眾成就屍賴37,成就三昧38,成就般若39,成就解脫,成就解脫知見40,可敬可重,可奉可供,世良福田41。彼如是念如來眾,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如來眾,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是謂第三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自42念屍賴:此屍賴不缺不穿,無穢無濁,住如地不虛妄,聖所稱譽,具善受持。彼如是自念屍賴,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屍賴,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是謂第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舍梨子!若汝知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五法,得此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者,舍梨子!汝記別白衣聖弟子地獄盡,畜生、餓鬼及諸惡處亦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極受七有,天上人間七往來已而得苦邊。」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慧者住在家,見地獄恐怖,

因受持聖法,除去一切惡。
不殺害眾生,知而能捨離,
真諦不妄言,不盜他財物。
自有婦知足,不樂他人43妻,
捨離斷飲酒,心亂狂癡本。
常當念正覺,思惟諸善法,
念眾觀屍賴,從是得歡喜。
欲行其布施,當以望其福,
先施於息心,如是成果報。
我今說息心,舍梨子44善聽;
若有黑及白,赤色之與黃,
尤色45愛樂色,牛及諸鴿鳥,
隨彼所生處,良御牛在前。
身力成具足,善速往來快,
取彼之所能,莫以色為非。
如是此人間,若有所生處,
殺帝利46梵志,居士本工師;
隨彼所生處,長老淨持戒,
世無著善逝,施彼得大果。
愚癡無所知,無慧無所聞,
施彼得果少,無光無所照。
若光有所照,有慧佛弟子,
信向善逝者,根生善堅住。
彼是生善處,如意往人47家,
最後得涅槃,如是各有緣。」

佛說如是,尊者舍梨子及諸比丘、給孤獨居士、五百優婆塞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優婆塞經第十二竟49(千五百四十九字50

(一二九)中阿含大品怨家經51第十三(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云何為七?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好色。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好色。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52,心不捨瞋恚,彼雖好沐浴,名香塗身,然色故惡。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一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安隱眠。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安隱眠。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雖臥以御床,敷以氍氀、毾WU,覆以錦綺羅縠53,有襯54體被,兩頭安枕,加陵伽波惒邏波遮悉多羅那55,然故憂苦眠。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二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得大利。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得大利。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應得利而不得利,應不得利而得利。彼此二法更互相違,大得不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三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朋友。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朋友。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若有親朋友,捨離避去。所以者何?因瞋恚所格,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四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稱譽。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名稱。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惡名醜聲周聞諸方。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五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極大富。所以者何?怨家才,不樂怨家極大富。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作如是身、口、意行,使彼大失財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六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蜚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身壞命終,必至善處,生於天上。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往至善處。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身、口、意惡行。彼身、口、意惡行已,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此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瞋者得惡色,眠臥苦不安,
  應獲得大財,反更得不利。
  親親善朋友,遠離瞋恚人,
  數數習瞋恚,惡名流諸方。
  瞋作身口業,恚纏行意業,
  人為恚所覆,失一切財物。
  瞋恚生不利。瞋恚生心穢,
  恐怖生於內,人所不能覺。
  瞋者不知義,瞋者不曉法,
  無目盲闇塞,謂樂瞋恚人。
  恚初發惡色,猶火始起煙,
  從是生憎嫉,緣是諸人瞋。
  若瞋者所作,善行及不善,
  於後瞋恚盛56,煩熱如火燒。
  所謂煩熱業,及諸法所纏,
  彼彼我今說,汝等善心聽。
  瞋者逆害父,及於諸兄弟,
  亦殺姊與妹,瞋者多所殘。
  所生及長養,得見此世間,
  因彼得存命,此母瞋亦害。
  無羞無慚愧,瞋纏無所言,
  人為恚所覆,口無所不說。
  造作癡罪業57,而自夭其命,
  作時不自覺,因瞋生恐怖。
  繫著自己身,愛樂無極已,
  雖愛念己身,瞋者亦自害。
  以刀而自刺,或從巖自投,
  或以繩自絞,及服諸毒藥。
  如是像瞋恚,是死依於恚,
  彼彼一切斷,用慧能覺了。
  小小不善業,慧者了能除,
  當堪耐是行,欲令無惡色。
  無恚亦無憂,除煙無貢高,
  調御斷瞋恚,滅訖無有漏。」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怨家經第十三竟58(千一百十五字59
  (一三○)中阿含大品教曇彌經60第十四(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曇彌61為生地尊長62,作佛圖63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粗惡,罵言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64皆捨離去,不樂住此。於是,生地諸優婆塞見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便作是念:此生地諸比丘以何意故,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此生地尊者曇彌--生地尊長,作佛圖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粗惡,罵詈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已,即共往詣尊曇彌所,逐曇彌,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於是,尊者曇彌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令出生地諸寺中去,即攝衣持缽遊行,往詣舍衛國,展轉進至舍衛國,住勝林給孤獨園。於是,尊者曇彌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我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汙、無所說、無所犯、然生地諸優婆塞橫驅逐我,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世尊亦復三告曰:「曇彌!汝住沙門法,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逐,令出生地諸寺耶?」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座起,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云何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時有人壽八萬歲。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此閻浮洲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村邑相近,如雞一飛。曇彌!人壽八萬歲時,女年五百歲乃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如是病--大便、小便、欲、不食、老65。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王名高羅婆66,聰明智慧,為轉輪王,有四種軍,整御天下,如法法王成就七寶。彼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為七。具足千子,顏貌端正67,勇猛無畏,能伏他眾。彼68必統領此一切地乃至大海,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隱。
  」曇彌!高羅婆王有樹,名善住尼拘類樹王69。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而有五枝,第一枝者,王所食及皇后;第二枝者,太子食及諸臣;第三枝者,國人民食;第四枝者,沙門、梵志食;第五枝者,禽獸所食。曇彌!善住尼句類樹王果大如二升70瓶,味如淳蜜丸。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無有護者,亦無更相偷。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食果,往至善住尼拘類樹王所,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寧令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不生果。善住尼拘類樹王即無果,亦不生果。
  「復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噉果,往詣善住尼拘類樹王所,見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即便往詣高羅婆王所,白曰:『天王!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要,亦不生果。』高羅婆王聞已,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高羅婆王於拘樓瘦沒,至三十三天,住天帝釋71前,白曰:『拘翼72!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於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於三十三天中沒,至拘樓瘦,去善住尼拘類樹王不遠住。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以如其像如意足化作大水暴風雨。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
  」於是,善住尼拘類樹王居止樹73天,因此故,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天帝釋前立。天帝釋問曰:『天!汝何意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我前立耶?』彼天白曰:『拘翼!當知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時,天帝釋告彼樹天曰:『天!汝樹天住樹天法,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耶?』樹天白曰:『拘翼!云何樹天住樹天法耶?』天帝釋告曰:『天!若使人欲得樹根,持樹根去;欲得樹莖、樹枝、樹葉、樹華、樹果持去者74,樹天不應瞋恚,不應憎嫉,心不應恨。樹天捨意而住樹天75,如是樹天住樹天法。』
  「天復白曰:『拘翼!我樹天不住樹天法,從今日始樹天住樹天法,願善住尼拘類樹王還復如本。』於是,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作如其像如意足已,復化作大水暴風雨。化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即復如故76。如是,曇彌!若有比丘罵者不罵,瞋者不瞋,破者不破77,打者不打,如是,曇彌!沙門住沙門法。」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座78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啼泣垂淚,白曰:「世尊!我非沙門住沙門法,從今日始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有大師,名曰善眼79,為外道仙人之所師宗,捨離欲愛,得如意足。曇彌!善眼大師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善眼大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80。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8182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83。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彼時善眼大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84中。
  「曇彌!彼時善眼大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張得生晃昱天中。曇彌!善眼大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如善眼大師,如是牟梨85破群那、阿羅那遮婆羅門、瞿陀梨舍哆、害提婆羅摩納、儲提摩麗橋鞞陀邏86,及薩哆富樓奚哆87
  「曇彌!七富樓奚哆師亦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七富樓奚哆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88磨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七富樓奚哆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
 「曇彌!彼時七富樓奚哆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曇彌!七富樓奚哆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曇彌!若有罵彼七師及無量百千眷屬,打破瞋恚責數者,必受無量罪。若有一成就正見佛弟子比丘得小果,罵詈打破瞋恚責數者,此受罪多於彼。是故,曇彌!汝等各各更迭相護。所以者何?離此過已,更無有失。」
  於是,世尊說此頌89曰:
  「須涅90、牟梨破群那、阿羅91那遮婆羅門、瞿陀梨舍哆、害提婆羅摩納、儲提摩麗橋鞞陀邏、薩哆富樓奚哆。

  此在過去世,七師有名德,
  無愛縛樂悲,欲結盡過去。
  彼有諸弟子,無量百千數,
  彼亦離欲結,須臾不究竟。
  若彼外仙人,善護行苦行,
  心中懷憎嫉,罵者受罪多。
  若一得正見,佛子住小果,
  罵詈責打破,受罪多於彼。
  是故汝曇彌,各各更相護,
  所以更相護,重罪無過是。
  如是甚重苦,亦為聖所惡,
  必得受惡色,橫92取邪見處。
  此是最下人,聖法之所說,
  謂未離淫欲,得微妙93五根,
  信、精進、念處94,正定及正觀。
  如是得此苦,前所受其殃95
  自受其殃已,於後便害他。
  若能自護者,彼為能護外,
  是故當自護,慧者無殃96樂。」

  佛說如是,尊者曇彌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教曇彌經第十四竟97(二千四在二十四字98
  (一三一)中阿在品降魔經99第十五(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婆奇瘦100,在鼉山怖鹿野園中。
  爾時,尊者大目揵101連教授為佛而作禪屋,露地經行。彼時,魔王化作細形,入尊者大目揵連腹中。於是,尊者大目揵連即作是念:我今復重102猶如食豆103,我寧可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自觀其腹。是時,尊者大目揵連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104,結跏趺坐,入如其像定,以如105其像定自觀其用,尊者大目揵連便知魔王在其腹中。
  尊者大目揵連即從定寤106,語魔王曰:「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
  彼時,魔王便作是念:此沙門不見不知而作是說:「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汝之尊師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彼猶不能速知速見,況復弟子能知見耶?
  尊者大目揵107連復語魔王:「我復知汝意,汝作是念:此沙門不知不見而作是說:『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108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汝之尊師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彼猶不能如是速知速見,況復弟子能知見耶?」
  彼魔波旬復作是念:今此沙門知見我故,而作是說耳。於是,魔波旬化作細形,從口中出109,在尊者大目揵連前立。
  尊者大目揵連告曰:「波旬!昔有如來名覺礫拘荀大110無所著、等正覺,我時作魔,名曰惡111。我有妹,名黑112,汝是彼子。波旬!因此事故,汝是我外甥113。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有二大弟子,一者名音114,二者名想115。波旬!以何義故,尊者音名音耶?波旬!尊者音住梵天上,以常音聲滿千世界,更無有弟子音聲與彼等者、相似者、勝者。波旬!以是義故,尊者音名音也。
  「波旬!復以何義尊者想名想耶?波旬!尊者想所依遊行村邑,過夜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善護諸根,立於正念。彼乞食已,食訖,中後收舉衣缽,澡洗手足,以尼師檀著於肩上,至無事處,或至山林樹下,或至閑居靜處,敷尼師檀,結跏116趺坐,速入想知滅定。彼時,若有放牛羊人、取樵草人,或行路人,入彼山林,見117入想知滅定,便作是念:今此沙門於無事處坐而命終,我等寧可以燥樵、草拾已,積聚覆其身上而耶維118之?即拾樵、草積覆其身,以火然之,便捨而去。彼尊者想過夜平旦,從定寤起,抖擻衣服,所依村邑遊行,如常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善護諸根,立於正119念。彼放牛羊人、取樵草人,或行路人,入彼山林人先見者,便作是念:今此沙門在無事處坐120而命終,我等昨已拾燥樵、草積覆其身,以火燒之,然已而去,然此賢者更復想121也。波旬!以是義故,尊者想名想也。
  「波旬!彼時惡魔便作是念:此禿沙門以黑所縛,斷種無子,彼學禪,伺122、增伺、數數伺,猶若如驢,竟日負重,繫在櫪上,不得麥食,為彼麥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貓子在鼠穴邊,欲捕鼠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彼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鵂狐在燥樵積間,為捕鼠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鶴鳥在水岸邊,為捕魚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
  「彼何所伺?為何義伺?求何等同伺?彼調亂狂發敗壞。我不知彼何所從來,亦不知彼何所從去,亦不知住止,不知死不知生,我寧可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數。所以者何?或罵打破責數時,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波旬!彼時惡魔便教敕梵志、居士,彼梵志、居士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數。彼梵志、居士或以木打,或以石擲,或以杖撾,或傷精進沙門頭,或裂壞衣,或破應器。爾時,梵志、居士若有死者,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彼生已,作是念:我應受此苦,當復更受極苦過是。所以者何?以我等向精進沙門行惡行故。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弟子用傷其頭,裂壞其衣,破其應器已,往詣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所。爾時,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無量百千眷屬圍繞123而為說法,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遙見弟子頭傷、衣裂、缽破而來,見已,告諸比丘:『汝等見不?惡魔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124數。所以者何?或罵打破責數時,償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比丘!汝等當以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如是悲、喜心與捨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令惡魔求便不能得便。』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以此教教125諸弟子,彼即受教,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以此故,彼惡魔求便不能得便。
  「波旬!彼時惡魔復作是念:我以此事求精進沙門便,而不能得,我寧可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或以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波旬!彼梵志、居士為惡魔所教敕已,即共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以衣敷地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梵志、居士以髮布地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梵志、居士以手捧持種種飲食,住道邊待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受是食是,可持是去,隨意而126用,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諸信梵志、居士見精進沙門,敬心扶抱,將入於內,持種種財物與精進沙門,作如是說:『受是用是,可持是去,隨意所用。』爾時,梵志、居士若有死者,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善處,生於天上。生已,作是念:我應受是樂,當復更受極樂勝是。所以者何?以我等向精進沙門行善行故。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弟子得奉敬、供養、禮事已,往詣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所。是時,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無量百千眷屬圍繞而為說法,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遙見弟子得奉敬、供養、禮事而來,見已,告諸比丘:『汝等見不?惡魔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或以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比丘!汝等當觀諸行無常,觀興衰法,觀無欲,觀捨離,觀滅,觀斷,令惡魔求便而不能得。』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以此教教諸弟子,彼即受教,觀一切行無常,觀興衰法,觀無欲,觀捨離,觀滅,觀斷,令惡魔求便而不能得。
  「波旬!彼時惡魔復作是念:我以此事求精進沙門便,而不能得,我寧可化作年少形,手執大杖,住其127道邊,打尊者音頭,令破血流汙128面。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後所依村邑遊行,彼於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尊者音在後侍從。波旬!爾時,惡魔化作年少形,手執大杖,住在道邊,擊尊者音頭破血流汙面。波旬!尊者音破頭流血已,隨從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後,猶影不離。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至村邑已,極其身力右旋顧視,猶如龍視,不恐不怖,不驚不懼而觀諸方。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見尊者音頭破血流汙129面,隨佛後行,如影不離,便作是說:『此惡魔凶暴,大有威力,此惡魔不知厭足。』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語未訖,彼時,惡魔便於彼處,其身即墮無缺大地獄。波旬!此大地獄而有四句,一者無缺,二者百釘,三者逆刺,四者六更130。彼大地獄其中有卒131,往至惡魔所,語惡魔曰:『汝今當知,若釘釘等共合者,當知滿百年。』」
  於是,魔波旬聞說此已,即便心悸,恐怖驚懼,身毛皆豎,向尊者大目揵連即說頌曰:

 「云何彼地獄,惡魔昔在中?
  嬈害佛梵行,及犯彼比丘。」

  尊者大目揵連即時以偈答魔波旬曰:

 「地獄名無缺,惡魔曾在中,
  嬈害佛梵行,及犯彼比丘。
  彼鐵釘有百,一切各逆刺,
  地獄名無缺,惡魔昔在中。
  若有不知者,比丘佛弟子,
  必得如是苦,受黑業之報。
  若干種園觀,人者在於地,
  食自然粳米,居止在北洲。
  大須彌山巖,善修之所熏,
  修習於解脫,受持最後身。
  跱立在大泉132,宮殿住至劫,
  金色可愛樂,猶火??晃昱。
  作諸眾妓樂,往詣帝釋所,
  本以一屋舍,善覺了為施。
  若釋133在前行,昇毘闍延殿134
  見釋大歡喜,天女各各舞。
  若見比丘來,還顧有慚愧,
  若毘闍延殿,見比丘問義135
  大仙頗能知,愛盡得解脫,
  比丘即為答,問者如其義。
  拘翼我能知,愛盡得解脫,
  聞彼之所答,釋得歡喜樂。
  比丘多饒益,所說如其義,
  若毘闍延殿,問帝釋天王。
  此殿名何等,汝釋攝持城?
  釋答大仙人,名毘闍延哆,
  是謂千世界,於千世界中,
  無有勝此殿,如毘闍延哆,
  天王天帝釋,自在隨所遊。
  受136樂那遊哆137,化作一行百,
  毘闍延殿內,釋得自在遊。
  毘闍延大殿,足指能震138動,
  天王眼所觀,釋得自在遊。
  若鹿子母堂139,築基極深堅,
  難動不可震,如意足能搖。
  彼有琉140璃地,聖人之所履,
  滑澤樂更觸,布柔軟綿褥141
  愛語共和合,天王常歡喜,
  善能作作妓樂,音節善諧和。
  諸142天來會聚,而說須陀洹,
  若干無量千,及百諸那術。
  至三十三天,慧眼者說法,
  聞彼所說法,歡喜而奉行。
  我亦有是法,如仙人所說,
  謂至梵天上,問彼梵天事。
  梵故有此見,謂見昔時有,
  我住有常存,恒有不變易。
  梵天為答彼,大仙我無見,
  謂見昔時有,我恒常不變。
  我見此境界,諸梵皆過去,
  我今何由說,恒常不變易。
  我見此世間,正覺之所說,
  隨所因緣生,所往而轉還。
  火無有思念,我燒愚癡人,
  火然若愚觸,必自然得燒。
  如是汝波旬,觸嬈於如來,
  久作不善行,受報亦當久,
  魔汝莫厭佛,莫嬈害比丘。」
  一比丘降魔,住在於怖林。
  彼鬼愁憂慼,目連之所訶,
  恐怖無智慧,即於彼處沒。

  尊者大目揵連所說如是,彼魔波旬聞尊者大目143揵連所說,歡喜奉行!
  降魔經第十五竟144(三千二百七十四字145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九千五百一十五字146


1麗本無「中阿含」三字,今依循每經慣例補上。
2本經敘說世之行欲人有非法、如法、法與非法並用以求財等三種人,再對所得財物之處理方式共舉十例說明,其中並指出最下、最上、最妙之行欲人。增支部(A. 10. 91. Kamabhogi 行欲人)、西晉‧法炬譯佛說伏婬經(大一‧八六三中)。
3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宋、元二本均置於卷題之下。
4作使(kammakaraporisa)(巴),謂供人差遣使喚之男僕。
5「行欲人」,麗本作「行欲行人」,今參考本經前後文句改作「行欲人」。
6「最」,宋、元、明三本均作「精」。
7「欲最上」,宋本作「最上欲」。
8「要」,元、明二本均作「惡」。
9明本無「行欲經第十竟」六字。
10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二百五十三字」七字。
11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12本經敘說世尊告給孤獨居士,世中有二種福田人,即學人與無學人。學人有十八,無學人有九。增支部(A. 2. 4. 4. Dakkhineyya ◎諸應供)、雜阿含卷三十五第九八四經(大正‧卷三十五‧九九二經)。
13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14福田人(dakkhineyya)(巴),值得接受供養之人,例如佛、阿羅漢等。
15學人(sekha)(巴),尚須學習之人,例如四向四果中之前七者。
16無學人(asekha)(巴),煩惱已滅盡而達到無須再學習之境界者,例如四向四果中最後之阿羅漢果。
17無、明二本均無「脫」字。
18信行(saddhanusarin)(巴),指鈍根者,自不披閱教文,但憑他人言說而得悟道。法行(dhammanusarin)(巴),指利根者,由自己閱讀經典隨法而行。信解脫(saddhavimutta)(巴),謂此人根鈍,而有信心起發真解,進趣於解脫。見到(ditthippatta)(巴),謂此人根利,若見於法,即能得理。身證(kayasakkhin)(巴),不還果之人,得滅盡稱為身證。家家(kolankola)(巴),受生處不一,謂此人於欲界九品思惑中,若斷三四品,或於天中三二家受生,或於人中三二家受生,方得證第二斯陀含果。一種(ekabijin)(巴),不還向之人,已斷七品乃至八品之惑,唯因有第九品之惑被間隔而不能住果,稱為一間或一種。
19「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八字經文,在此處應作為「護法」二字之注解為宜。
20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即指九無學人,即無學位之人有九種優劣差別,又作九種阿羅漢。(一)退法(parihana-dhamma)(巴),若遭疾病等異緣,即退失所得之果,為阿羅漢中最鈍根者。(二)思法(cetana-dhamma)(巴),懼退失所得之法,而欲自殺以保所得。(三)護法(anurakkhana-dhamma)(巴),於所得之法防護不退,若怠防護,有退失之懼。(四)實住法(thitakappa-dhamma)(巴),若無特勝之退緣則不退,若無特勝之加行則不轉優之種性。(五)昇進法(pativedha-dhamma)(巴),又作堪達法,堪能行練根修行之事,速達不動種性。(六)不動法(akuppa-dhamma(巴)、(七)不退法(aparihana-dhamma)(巴),此二者為最利根,能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及無生智。此中修練為因而得者,稱為不動;依本來種姓者稱為不退。亦即前者不敗壞所得三昧之種種因緣,後者不退失所得之功德。(八)慧解脫(pannavimutta)(巴),了斷慧障之煩惱,於慧得自由。(九)俱解脫(ubhatovimutta)(巴),了斷定障、慧障,斷不染汙無知,得滅盡定,於定慧能自在。此九無學人前七者依根之利鈍而分,後二者就所離之障而分。
21居士(gahapati)(巴),與此一名辭相應之巴利語有下列四語:(一)gihin,意指有家室之人。(二)gahattha,謂成家立業之人。(三)agarika,謂有家庭之人。(四)gahapati,謂一家之主。其中,應以(二)最符合「居士」之原語,然一般皆以居士作為(四)之譯語。
22「居士是良田,施彼得大福」,巴利本作(A. vol. 1, p. 63)作 khettan tam yajamananam ettha dinnam mahapphalan ti. (對於進行供養其田者,此有布施之大果。)雜阿卷三十五第九八四經(大正‧卷三十五‧九九二經)作:「是即良福田,施彼得大果。」
23明本無「福田經第十一竟」七字。
24宋、元、明三本均無「二百六十七字」六字。
25本經敘說優婆塞善護五戒及念佛、法、僧、戒、必得證果。增支部(A. 5. 179. Gihi ◎在家者)。
26「二」,麗本作「一」,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二」。
27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28五法:即五學處(panca-sikkhapadani)(巴),亦即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29四增上心:即四不壞淨(aveccappasada)(巴),四種不壞的淨信:淨信佛、淨信法、淨信僧、淨信戒。
30「別」,宋、元、明三本均作「莂」。
31定趣正覺(niyato sambodhiparayano)(巴),必定趣向成佛。正覺,謂如來之實智,即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故成佛曰成正覺。
32「白衣聖弟子者,離殺、斷殺、棄捨刀杖,有慚有愧……彼於殺生淨除其心」,一段經文即為五戒(pancasila)(巴)中之第一戒,以下經文另有其餘四戒之敘述。
33「賃」麗本作「債」,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賃」。又,「雇賃」,中阿含卷三第十五經思經(大一‧四三七下)作「假賃」。
34「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雇賃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巴利本(M. vol.3,p.47)作 sassamika saparidanda antamaso malagulaparikkhitta pi, tatharupasu carittam na apajjita hoti.其意為:有夫之女、﹝侵犯之則會受﹞杖罰之女,乃至﹝已有婚約而﹞裝飾華鬘、玉之女,對於如此之婦女不交際。
35「靜」,麗本作「靖」,今參考卷二十五第一○二經念經「內靜一心」改作「靜」。
36四雙八輩(cattari purisayugani attha purisapuggala)(巴),指小乘四向四果之聖者。向、果為一雙,四種之一雙為八輩。
37尸賴(sila)(巴),為三學中「戒」之音譯。
38三昧(samadhi)(巴),為三學中「定」之音譯。
39般若(panna)(巴),為三學中「慧」之音譯。
40以上三項和「解脫」與「解脫知見」可合併為「五分法身」。
41巴利本未舉出「五分法身」,而作 esa Bhagavato savakasangho ahuneyyo pahuneyyo dakkhineyyoanjalikaraniyo anuttaram punnakkhettam lokassa(彼世尊的聲聞眾是應供食、應先供奉,應施、應合掌,世間之無上福田。)想當於本經:「可敬可重,可奉可供,世良福田。」
42「自」,宋、元、明三本均作「息」。
43「他人」,宋、元、明三本均作「求他」。
44「子」,麗本作「當」,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子」。
45尤色(kammasa)(巴),即雜色。元、明二本均作「牻色」。
46剎帝利(khattiya)(巴),又作剎利,印度四姓之第二,為國王及武士之階級。「利」,麗本作「麗」,今依據明本改作「利」。
47「人」,宋、元、明三本均作「入」。
48明本無「優婆塞經第十二竟」八字。
49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五百四十九」七字。
 50本經敘說世尊告諸比丘有七怨家法而作怨家,乃由男女輩瞋恚時來。即不欲怨家有好色、安眠、大利、朋友、稱譽、大富、生天等七事。世尊並以偈頌道出瞋之為害及無恚之功德。增支部(A.7.60.Kodhana◎諸瞋恚者)。
 51「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 ,巴利本作(A.vol.4,p.94)作Kodhano’yam purisapuggalo kodhabhihuto kodhaparteto(此人有瞋恚,被瞋恚所征服,被瞋恚打敗。)        
 52「縠」,大正本作「穀」。
 53「襯」,麗本作「儭」,今依據明本改「襯」。
 54加陵伽波和邏波遮悉多羅那(Kadalimigapavara-paccattharana)(巴),意為:以羚鹿之最好皮毛製造之敷物。「加」,元、明二本均作「迦」。「邏」,宋、元二本均作「羅」。
 55「盛」,麗本作「止」,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盛」。
 56「業」,麗本作「逆」,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業」。
 57「像瞋恚」,巴利本作Kodharupa(瞋恚之形相),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四‧三五一頁)譯作:瞋恚之類。
58明本無「怨家經第十三竟」七字。
 59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一百十五字」六字。
 60本經敘說曇彌尊者因凶暴急弊,極為粗惡,故為生地之優婆塞所逐。曇彌乃往旨佛所,謂對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汙、無所說、無所犯,何以被逐?世尊於其再三哀告後,乃為說樹神喻,示以沙門當住沙門法。增支部(A.6.54.Dhammika◎曇彌)。
 61曇彌(Dhammika)(巴),指居於發地之尊長。元、明二本均作「生地尊者」。
62生地尊長()巴,指居於當地之尊長。元、明二本勻作「生地尊者」
 63佛圖:佛塔之意。巴利本作avasa(住所),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四‧二七頁)譯作:僧院。
 64「生地諸比丘」,巴利本作agantuka bhikkhu(客居比丘們)。
 65「大便、小便、欲、不食、老」,參考中阿含第六十六經說本經(大一‧五○九下)作:「寒熱、大小便、欲、飲食、老」。
 66高羅婆(Koravya)(巴),又作拘牢婆,轉輪王名。
 67「正」,麗本作「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68「彼」,宋、元、明三本均「故」。
 69善住尼拘類樹王(Suppatittha-nigrodha raja)(巴)。麗本無「樹」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70「升」,宋、元、明三本均作「斗」。
 71天帝釋(Sakka devanam inda)(巴),忉利天主。
 72拘翼(Kosiya)(巴),又作憍尸迦,天帝釋之別名,因帝釋本為人時,曾為憍尸迦族姓人,故名。
 73「樹」,宋、元、明三本均「諸」。
 74宋、元、明三本均無「者」字。
 75「天」,宋、元、明三本均作「王」。
 76「故」,元、明二本均作「是」。
 77「罵者不罵,瞋者不瞋,破者不破」,巴利本(A.vol.3,p.371)作akkosantam na paccakkosati,rosantam na patirosati, bhandantam na patibhandati.(被罵而不反罵,被瞋怒而不報以瞋怒,被議論而不反以爭論。)
 78「座」,麗本作「坐」,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座」。
 79善眼(Sunetta)(巴),古時六大師之一,為離欲寂靜者,能說梵世法而令弟子生天,其後自生光音天,但未達究竟解脫。
 80梵世法:下文作「四梵室」,即慈、悲、喜、捨之四無量心,修習此四法能感生大梵天之果報。
 81「??」,宋、元、明三本均「焰」。
 82「磨」,明本作「摩」。
 83自「四王天」以下,至「他化樂天」等諸天,參閱卷二第八經七日經注解(五十一頁注5-10)。
 84晃昱天(abhasvara)(巴),又作光音天,為色界二禪之第三天。
 85「梨」,麗本作「犁」,今依據宋、元、明本三本改作「梨」。
 86「邏」,宋、元、明三本均作「羅」。
 87阿羅那遮(Aranemi)(巴)、瞿陀梨舍哆(Kuddalaka-sattha)(巴)、害提婆羅摩納(Hatthipala-manava)(巴)、儲提摩麗橋鞞陀邏(Jotipala-govinda)(巴)、薩哆富樓奚哆(Satta-purohita)(巴)。
 88「??」,宋本作「煩」,元、明二本均作「焰」。
 89「頌」,麗本作「偈」,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頌」。
 90須涅(Sunetta)(巴),與上文之「善眼」同人。
 91「羅」,麗本作「邏」,今依據明本改作「羅」。
 92「橫」,宋、元、明三本均「莫」。
 93「妙」,宋、元、明三本均作「微」。
 94「處」,宋、元、明三本均作「慧」。
 95「謂未離淫欲……前所受其殃」,巴利本(A.vol.3,p.373)作:呵責〔其〕於諸欲中未離貪,有信、精進、寂止、內觀,而其五根遲鈍之比丘,首先〔自己〕被害,既害自己已,而後惱害他人。
 96「無殃」,巴利本作Sada(常)。「殃」,麗本作「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殃」。
 97明本無「教曇彌經第十四竟」八字。
 98宋、元、明三本均無「二千四百二十四字」八字。
 99本經敘說魔王化作細形入大目揵連腹中,大目揵連於入定中觀知,魔懼而自出,尊者並告魔以本生譚,魔波旬聞後心悸恐怖,即於彼處沒。中部(M.50.Maratajjaniyasuttam魔訶責經)、失譯‧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四中)、吳‧支謙譯弊魔試目連經(大一‧八六七上)。
 100婆奇搜(Bhaggesu)(巴),意為於婆奇(跋祇)國中。
 101「揵」,麗本作「犍」,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揵」。
 102「重」,麗本作「中」,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重」。
 103「我今腹重猶若食豆」,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四中)作:「我腹便重,猶若食豆。」
 104「檀」,宋、元、明三本均作「壇」。
 105宋、元、明三本均無「如」字。
 106「寤」,宋、元、明三本均作「覺」。
 107「揵」,麗本作「犍」,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揵」。大正本亦作「揵」。
 108「莫」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汝」字。
 109「出」,元、明二本均作「出出」二字。
 110覺礫拘荀大(Kakusandha)(巴),即拘留孫佛,為過去七佛之第四佛,現在賢劫千佛之首,於賢劫中第九減劫,人壽六萬歲時出世。
 111惡(Dusi)(巴),大目揵連昔時為魔之名。
 112黑(Kali)(巴),女魔名。
 113「外」,麗本作「ns」,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外」。「甥」,宋作本「生」。
 114音(Vidhura)(巴),覺礫拘荀大如來之大弟子名。
 115「想」,巴利本作Sanjiva(蘇生者),覺礫拘荀大如來之大弟子名。
 116「跏」,麗本作「加」,今依據明本改作「跏」。
 117「見」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人」字。
 118耶維:亦作荼毘,火葬之意。
 119大正本無「正」字。
 120「坐」,麗本作「坐坐」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一「坐」字。
 121「更復想」,巴利本作patisanjivita(更復生、再復活)。
 122伺:心所法之名,細心伺察事理。
 123「繞」,大正本作「遶」。
 124「責」,麗本作「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責」。
 125宋、元、明三本均無「教」字。
 126「而」,宋、元、明三本均作「所」。
 127「其」,宋、元、明三本均作「在」。
 128宋、元、明三本均無「汙」字。
 129「汙」,宋、元、明三本均作「于」。
 130「此大地獄而有四名,一者無缺,二者百釘,三者逆刺,四者六更」,巴利本僅列舉百釘(Sanku-sata-samahata),打百椿的〔地獄〕。逆刺(Paccattavedaniya),各自受苦的〔地獄〕。六便(Chaphassayatana),六觸處的〔地獄〕。而缺「無缺」一詞,或即指Avici,無間〔地獄〕。
 131卒(nirayapala)(巴),謂地獄卒。
 132「泉」,元、明二本均作「眾」。
 133釋:指帝釋天。
 134毘闍延殿(Vejayanta)(巴),最勝殿,為帝釋天之宮殿。
 135「若毘闍延殿,見比丘問義」,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六中)作:「若有升堂上,則能問比丘。」
 136「受」,麗本作「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受」。
 137那遊哆(nahuta)(巴)、(hayuta)(梵),又作那由他、那由多、那術,印度數量名。有謂千億為一那遊哆,或謂百千俱胝為一那遊哆。
 138「震」,宋、元、明三本均作「振」。
 139鹿子母堂(Migaramatu Pasada)(巴),位於舍衛國,為鹿子母供養佛陀之講堂。
 140「琉」,明本作「琉」。
 141「褥」,宋、元、明三本均作「縟」。
 142「諸」,麗本作「謂」,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諸」。
 143「目」,大正本作「日」。
 144明本無「降魔經第十五竟」七字。
 145宋、元、明三本均無「三千二百七十四字」八字。
 146宋、元、明三本均無「九千五百一十五字」八字。宋、元二本於卷末題下均有「第三念誦」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