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卷第三十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伽提婆譯 (一二六)中阿含1大品行欲經2第十(第三念誦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世中為有幾人行欲?」 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十人行欲。云何為十?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4,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如是有一行欲5人也。 「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染著縛繳;繳已染著,不見災患,不知出要而用,如是有一行欲人也。復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能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不染不著,不縛不繳;不繳已染著,見災患,知出要而用,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無道求索財物。彼非法無道求財物已,不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下也。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財物。彼法非法求財物已,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上也。 「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不染不著,不縛不繳;不繳已染著,見災患,知出要而用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妙也。猶如因牛有乳,因乳有酪,因酪有生酥,因生酥有熟酥,因熟酥有酥精。酥精者,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6妙也。如是,居士!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第一、最大、最上、最勝、最尊,為最妙也。」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若非法求財,及法非法求, 不供不自用,亦不施為福, 二俱皆有惡,於行欲最下。 若如法求財,自身勤所得, 供他及自用,亦以施為福, 二俱皆有德,於行欲最上7。 若得出要8慧,行欲住在家, 見災患知足,節儉用財物, 彼得出欲慧,於行欲最上。」 佛說如是,給孤獨居士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行欲經第十竟9(千二百五十三字10) (一二七)中阿含11大品福田經12第十一(第三念誦1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世中為有幾福田人14?」 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二種福田人。云何為二?一者學人15,二者無學16。學人有十八,無學人有九。居士!云何十八學人?信行、法行、信解脫17、見到、身證、家家、一種18、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是謂十八學人。居士!云何九無學人?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19、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20,是謂九無學人。」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世中學、無學、可尊可奉敬, 彼能正其身,口意亦復然, 居士21是良田,施彼得大福22。」 佛說如是,給孤獨居士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福田經第十一竟23(二百六十七字24) (一二八)中阿含大品優婆塞經25第十二26(第三念誦27)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給孤獨居士與大優婆塞眾五百人俱,往詣尊者舍梨子所,稽道作禮,卻坐一面;五百優婆塞亦為作禮,卻坐一面。給孤獨居士及五百優婆塞坐一面已,尊者舍梨子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已,即從座起,往詣佛所,稽道佛足,卻坐一面。尊者舍梨子去後不久,給孤獨居士及五百優婆塞亦詣佛所,稽道佛足,卻坐一面。 尊者舍梨子及眾坐已定,世尊告曰:「舍梨子!若汝知白衣聖弟子善護行五法28及得四增上心29,現法樂居,易不難得。舍梨子!汝當記別30聖弟子地獄盡,畜生、餓鬼及諸惡處亦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31,極受七有,天上人間七往來已而得苦邊。 「舍梨子!云何白衣聖弟子善護行五法?白衣聖弟子者,離殺、斷殺,棄捨刀杖,有慚有愧,有慈悲心,饒益一切乃至昆蟲,彼於殺生淨除其心32。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一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不與取、斷不與取,與而後取,樂於與取,常好布施,歡喜無悋,不望其報,不以偷所覆,常自護已,彼於不與取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二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邪淫、斷邪淫,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父母所護,或兄弟所護,或姊妹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雇賃33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34,彼於邪淫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三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妄言、斷妄言,真諦言,樂真諦,住真諦不移動,一切可信,不欺世間,彼於妄言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四法。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酒、斷酒,彼於飲酒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五法。 「舍梨子!白衣聖弟子云何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白衣聖弟子念知來: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如是念如來已,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如來,心靜35得喜,若有惡欲即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得第一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念法:世尊善說法,必至究竟,無煩無熱,常有不移動。如是觀、如是覺、如是知、如是念法已,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法,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得此第二增上心。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念眾:如來聖眾善趣正趣,向法次法,順行如法,彼眾實有阿羅訶、趣阿羅訶,有阿那含、趣阿那含,有斯陀含、趣斯陀含,有須陀洹、趣須陀洹,是謂四雙八輩36。謂如來眾成就屍賴37,成就三昧38,成就般若39,成就解脫,成就解脫知見40,可敬可重,可奉可供,世良福田41。彼如是念如來眾,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如來眾,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是謂第三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自42念屍賴:此屍賴不缺不穿,無穢無濁,住如地不虛妄,聖所稱譽,具善受持。彼如是自念屍賴,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屍賴,心靜得喜,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是謂第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 「舍梨子!若汝知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五法,得此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者,舍梨子!汝記別白衣聖弟子地獄盡,畜生、餓鬼及諸惡處亦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極受七有,天上人間七往來已而得苦邊。」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慧者住在家,見地獄恐怖, 因受持聖法,除去一切惡。 不殺害眾生,知而能捨離, 真諦不妄言,不盜他財物。 自有婦知足,不樂他人43妻, 捨離斷飲酒,心亂狂癡本。 常當念正覺,思惟諸善法, 念眾觀屍賴,從是得歡喜。 欲行其布施,當以望其福, 先施於息心,如是成果報。 我今說息心,舍梨子44善聽; 若有黑及白,赤色之與黃, 尤色45愛樂色,牛及諸鴿鳥, 隨彼所生處,良御牛在前。 身力成具足,善速往來快, 取彼之所能,莫以色為非。 如是此人間,若有所生處, 殺帝利46梵志,居士本工師; 隨彼所生處,長老淨持戒, 世無著善逝,施彼得大果。 愚癡無所知,無慧無所聞, 施彼得果少,無光無所照。 若光有所照,有慧佛弟子, 信向善逝者,根生善堅住。 彼是生善處,如意往人47家, 最後得涅槃,如是各有緣。」 佛說如是,尊者舍梨子及諸比丘、給孤獨居士、五百優婆塞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優婆塞經第十二竟49(千五百四十九字50) (一二九)中阿含大品怨家經51第十三(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云何為七?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好色。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好色。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52,心不捨瞋恚,彼雖好沐浴,名香塗身,然色故惡。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一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安隱眠。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安隱眠。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雖臥以御床,敷以氍氀、毾WU,覆以錦綺羅縠53,有襯54體被,兩頭安枕,加陵伽波惒邏波遮悉多羅那55,然故憂苦眠。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二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得大利。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得大利。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應得利而不得利,應不得利而得利。彼此二法更互相違,大得不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三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朋友。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朋友。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若有親朋友,捨離避去。所以者何?因瞋恚所格,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四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稱譽。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有名稱。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惡名醜聲周聞諸方。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五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極大富。所以者何?怨家才,不樂怨家極大富。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彼作如是身、口、意行,使彼大失財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六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蜚瞋恚時來。 「復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身壞命終,必至善處,生於天上。所以者何?怨家者,不樂怨家往至善處。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身、口、意惡行。彼身、口、意惡行已,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捨瞋恚故,是謂第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此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謂男女輩瞋恚時來。」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瞋者得惡色,眠臥苦不安, 應獲得大財,反更得不利。 親親善朋友,遠離瞋恚人, 數數習瞋恚,惡名流諸方。 瞋作身口業,恚纏行意業, 人為恚所覆,失一切財物。 瞋恚生不利。瞋恚生心穢, 恐怖生於內,人所不能覺。 瞋者不知義,瞋者不曉法, 無目盲闇塞,謂樂瞋恚人。 恚初發惡色,猶火始起煙, 從是生憎嫉,緣是諸人瞋。 若瞋者所作,善行及不善, 於後瞋恚盛56,煩熱如火燒。 所謂煩熱業,及諸法所纏, 彼彼我今說,汝等善心聽。 瞋者逆害父,及於諸兄弟, 亦殺姊與妹,瞋者多所殘。 所生及長養,得見此世間, 因彼得存命,此母瞋亦害。 無羞無慚愧,瞋纏無所言, 人為恚所覆,口無所不說。 造作癡罪業57,而自夭其命, 作時不自覺,因瞋生恐怖。 繫著自己身,愛樂無極已, 雖愛念己身,瞋者亦自害。 以刀而自刺,或從巖自投, 或以繩自絞,及服諸毒藥。 如是像瞋恚,是死依於恚, 彼彼一切斷,用慧能覺了。 小小不善業,慧者了能除, 當堪耐是行,欲令無惡色。 無恚亦無憂,除煙無貢高, 調御斷瞋恚,滅訖無有漏。」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怨家經第十三竟58(千一百十五字59) (一三○)中阿含大品教曇彌經60第十四(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曇彌61為生地尊長62,作佛圖63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粗惡,罵言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64皆捨離去,不樂住此。於是,生地諸優婆塞見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便作是念:此生地諸比丘以何意故,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此生地尊者曇彌--生地尊長,作佛圖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粗惡,罵詈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已,即共往詣尊曇彌所,逐曇彌,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於是,尊者曇彌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令出生地諸寺中去,即攝衣持缽遊行,往詣舍衛國,展轉進至舍衛國,住勝林給孤獨園。於是,尊者曇彌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白曰:「世尊!我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汙、無所說、無所犯、然生地諸優婆塞橫驅逐我,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世尊亦復三告曰:「曇彌!汝住沙門法,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逐,令出生地諸寺耶?」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座起,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云何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時有人壽八萬歲。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此閻浮洲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村邑相近,如雞一飛。曇彌!人壽八萬歲時,女年五百歲乃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如是病--大便、小便、欲、不食、老65。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王名高羅婆66,聰明智慧,為轉輪王,有四種軍,整御天下,如法法王成就七寶。彼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為七。具足千子,顏貌端正67,勇猛無畏,能伏他眾。彼68必統領此一切地乃至大海,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隱。 」曇彌!高羅婆王有樹,名善住尼拘類樹王69。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而有五枝,第一枝者,王所食及皇后;第二枝者,太子食及諸臣;第三枝者,國人民食;第四枝者,沙門、梵志食;第五枝者,禽獸所食。曇彌!善住尼句類樹王果大如二升70瓶,味如淳蜜丸。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無有護者,亦無更相偷。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食果,往至善住尼拘類樹王所,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寧令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不生果。善住尼拘類樹王即無果,亦不生果。 「復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噉果,往詣善住尼拘類樹王所,見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即便往詣高羅婆王所,白曰:『天王!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要,亦不生果。』高羅婆王聞已,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高羅婆王於拘樓瘦沒,至三十三天,住天帝釋71前,白曰:『拘翼72!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於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於三十三天中沒,至拘樓瘦,去善住尼拘類樹王不遠住。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以如其像如意足化作大水暴風雨。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 」於是,善住尼拘類樹王居止樹73天,因此故,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天帝釋前立。天帝釋問曰:『天!汝何意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我前立耶?』彼天白曰:『拘翼!當知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時,天帝釋告彼樹天曰:『天!汝樹天住樹天法,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耶?』樹天白曰:『拘翼!云何樹天住樹天法耶?』天帝釋告曰:『天!若使人欲得樹根,持樹根去;欲得樹莖、樹枝、樹葉、樹華、樹果持去者74,樹天不應瞋恚,不應憎嫉,心不應恨。樹天捨意而住樹天75,如是樹天住樹天法。』 「天復白曰:『拘翼!我樹天不住樹天法,從今日始樹天住樹天法,願善住尼拘類樹王還復如本。』於是,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作如其像如意足已,復化作大水暴風雨。化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即復如故76。如是,曇彌!若有比丘罵者不罵,瞋者不瞋,破者不破77,打者不打,如是,曇彌!沙門住沙門法。」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座78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啼泣垂淚,白曰:「世尊!我非沙門住沙門法,從今日始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有大師,名曰善眼79,為外道仙人之所師宗,捨離欲愛,得如意足。曇彌!善眼大師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善眼大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80。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81磨82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83。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彼時善眼大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84中。 「曇彌!彼時善眼大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張得生晃昱天中。曇彌!善眼大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如善眼大師,如是牟梨85破群那、阿羅那遮婆羅門、瞿陀梨舍哆、害提婆羅摩納、儲提摩麗橋鞞陀邏86,及薩哆富樓奚哆87。 「曇彌!七富樓奚哆師亦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七富樓奚哆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88磨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七富樓奚哆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 「曇彌!彼時七富樓奚哆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曇彌!七富樓奚哆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曇彌!若有罵彼七師及無量百千眷屬,打破瞋恚責數者,必受無量罪。若有一成就正見佛弟子比丘得小果,罵詈打破瞋恚責數者,此受罪多於彼。是故,曇彌!汝等各各更迭相護。所以者何?離此過已,更無有失。」 於是,世尊說此頌89曰: 「須涅90、牟梨破群那、阿羅91那遮婆羅門、瞿陀梨舍哆、害提婆羅摩納、儲提摩麗橋鞞陀邏、薩哆富樓奚哆。 此在過去世,七師有名德, 無愛縛樂悲,欲結盡過去。 彼有諸弟子,無量百千數, 彼亦離欲結,須臾不究竟。 若彼外仙人,善護行苦行, 心中懷憎嫉,罵者受罪多。 若一得正見,佛子住小果, 罵詈責打破,受罪多於彼。 是故汝曇彌,各各更相護, 所以更相護,重罪無過是。 如是甚重苦,亦為聖所惡, 必得受惡色,橫92取邪見處。 此是最下人,聖法之所說, 謂未離淫欲,得微妙93五根, 信、精進、念處94,正定及正觀。 如是得此苦,前所受其殃95, 自受其殃已,於後便害他。 若能自護者,彼為能護外, 是故當自護,慧者無殃96樂。」 佛說如是,尊者曇彌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教曇彌經第十四竟97(二千四在二十四字98) (一三一)中阿在品降魔經99第十五(第三念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婆奇瘦100,在鼉山怖鹿野園中。 爾時,尊者大目揵101連教授為佛而作禪屋,露地經行。彼時,魔王化作細形,入尊者大目揵連腹中。於是,尊者大目揵連即作是念:我今復重102猶如食豆103,我寧可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自觀其腹。是時,尊者大目揵連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104,結跏趺坐,入如其像定,以如105其像定自觀其用,尊者大目揵連便知魔王在其腹中。 尊者大目揵連即從定寤106,語魔王曰:「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 彼時,魔王便作是念:此沙門不見不知而作是說:「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汝之尊師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彼猶不能速知速見,況復弟子能知見耶? 尊者大目揵107連復語魔王:「我復知汝意,汝作是念:此沙門不知不見而作是說:『汝波旬出!汝波旬出!莫108觸嬈如來,亦莫觸嬈如來弟子,莫於長夜無義無饒益,必生惡處,受無量苦。』汝之尊師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彼猶不能如是速知速見,況復弟子能知見耶?」 彼魔波旬復作是念:今此沙門知見我故,而作是說耳。於是,魔波旬化作細形,從口中出109,在尊者大目揵連前立。 尊者大目揵連告曰:「波旬!昔有如來名覺礫拘荀大110無所著、等正覺,我時作魔,名曰惡111。我有妹,名黑112,汝是彼子。波旬!因此事故,汝是我外甥113。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有二大弟子,一者名音114,二者名想115。波旬!以何義故,尊者音名音耶?波旬!尊者音住梵天上,以常音聲滿千世界,更無有弟子音聲與彼等者、相似者、勝者。波旬!以是義故,尊者音名音也。 「波旬!復以何義尊者想名想耶?波旬!尊者想所依遊行村邑,過夜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善護諸根,立於正念。彼乞食已,食訖,中後收舉衣缽,澡洗手足,以尼師檀著於肩上,至無事處,或至山林樹下,或至閑居靜處,敷尼師檀,結跏116趺坐,速入想知滅定。彼時,若有放牛羊人、取樵草人,或行路人,入彼山林,見117入想知滅定,便作是念:今此沙門於無事處坐而命終,我等寧可以燥樵、草拾已,積聚覆其身上而耶維118之?即拾樵、草積覆其身,以火然之,便捨而去。彼尊者想過夜平旦,從定寤起,抖擻衣服,所依村邑遊行,如常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善護諸根,立於正119念。彼放牛羊人、取樵草人,或行路人,入彼山林人先見者,便作是念:今此沙門在無事處坐120而命終,我等昨已拾燥樵、草積覆其身,以火燒之,然已而去,然此賢者更復想121也。波旬!以是義故,尊者想名想也。 「波旬!彼時惡魔便作是念:此禿沙門以黑所縛,斷種無子,彼學禪,伺122、增伺、數數伺,猶若如驢,竟日負重,繫在櫪上,不得麥食,為彼麥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貓子在鼠穴邊,欲捕鼠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彼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鵂狐在燥樵積間,為捕鼠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猶如鶴鳥在水岸邊,為捕魚故,伺、增伺、數數伺。如是,此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學禪,伺、增伺、數數伺。 「彼何所伺?為何義伺?求何等同伺?彼調亂狂發敗壞。我不知彼何所從來,亦不知彼何所從去,亦不知住止,不知死不知生,我寧可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數。所以者何?或罵打破責數時,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波旬!彼時惡魔便教敕梵志、居士,彼梵志、居士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數。彼梵志、居士或以木打,或以石擲,或以杖撾,或傷精進沙門頭,或裂壞衣,或破應器。爾時,梵志、居士若有死者,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彼生已,作是念:我應受此苦,當復更受極苦過是。所以者何?以我等向精進沙門行惡行故。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弟子用傷其頭,裂壞其衣,破其應器已,往詣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所。爾時,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無量百千眷屬圍繞123而為說法,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遙見弟子頭傷、衣裂、缽破而來,見已,告諸比丘:『汝等見不?惡魔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罵詈精進沙門,打破責124數。所以者何?或罵打破責數時,償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比丘!汝等當以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如是悲、喜心與捨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令惡魔求便不能得便。』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以此教教125諸弟子,彼即受教,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以此故,彼惡魔求便不能得便。 「波旬!彼時惡魔復作是念:我以此事求精進沙門便,而不能得,我寧可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或以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波旬!彼梵志、居士為惡魔所教敕已,即共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以衣敷地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梵志、居士以髮布地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梵志、居士以手捧持種種飲食,住道邊待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受是食是,可持是去,隨意而126用,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諸信梵志、居士見精進沙門,敬心扶抱,將入於內,持種種財物與精進沙門,作如是說:『受是用是,可持是去,隨意所用。』爾時,梵志、居士若有死者,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善處,生於天上。生已,作是念:我應受是樂,當復更受極樂勝是。所以者何?以我等向精進沙門行善行故。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弟子得奉敬、供養、禮事已,往詣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所。是時,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無量百千眷屬圍繞而為說法,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遙見弟子得奉敬、供養、禮事而來,見已,告諸比丘:『汝等見不?惡魔教敕梵志、居士:汝等共來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或以奉敬、供養、禮事精進沙門,儻能起惡心,令我得其便。比丘!汝等當觀諸行無常,觀興衰法,觀無欲,觀捨離,觀滅,觀斷,令惡魔求便而不能得。』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以此教教諸弟子,彼即受教,觀一切行無常,觀興衰法,觀無欲,觀捨離,觀滅,觀斷,令惡魔求便而不能得。 「波旬!彼時惡魔復作是念:我以此事求精進沙門便,而不能得,我寧可化作年少形,手執大杖,住其127道邊,打尊者音頭,令破血流汙128面。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後所依村邑遊行,彼於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尊者音在後侍從。波旬!爾時,惡魔化作年少形,手執大杖,住在道邊,擊尊者音頭破血流汙面。波旬!尊者音破頭流血已,隨從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後,猶影不離。 「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至村邑已,極其身力右旋顧視,猶如龍視,不恐不怖,不驚不懼而觀諸方。波旬!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見尊者音頭破血流汙129面,隨佛後行,如影不離,便作是說:『此惡魔凶暴,大有威力,此惡魔不知厭足。』覺礫拘荀大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語未訖,彼時,惡魔便於彼處,其身即墮無缺大地獄。波旬!此大地獄而有四句,一者無缺,二者百釘,三者逆刺,四者六更130。彼大地獄其中有卒131,往至惡魔所,語惡魔曰:『汝今當知,若釘釘等共合者,當知滿百年。』」 於是,魔波旬聞說此已,即便心悸,恐怖驚懼,身毛皆豎,向尊者大目揵連即說頌曰: 「云何彼地獄,惡魔昔在中? 嬈害佛梵行,及犯彼比丘。」 尊者大目揵連即時以偈答魔波旬曰: 「地獄名無缺,惡魔曾在中, 嬈害佛梵行,及犯彼比丘。 彼鐵釘有百,一切各逆刺, 地獄名無缺,惡魔昔在中。 若有不知者,比丘佛弟子, 必得如是苦,受黑業之報。 若干種園觀,人者在於地, 食自然粳米,居止在北洲。 大須彌山巖,善修之所熏, 修習於解脫,受持最後身。 跱立在大泉132,宮殿住至劫, 金色可愛樂,猶火??晃昱。 作諸眾妓樂,往詣帝釋所, 本以一屋舍,善覺了為施。 若釋133在前行,昇毘闍延殿134, 見釋大歡喜,天女各各舞。 若見比丘來,還顧有慚愧, 若毘闍延殿,見比丘問義135。 大仙頗能知,愛盡得解脫, 比丘即為答,問者如其義。 拘翼我能知,愛盡得解脫, 聞彼之所答,釋得歡喜樂。 比丘多饒益,所說如其義, 若毘闍延殿,問帝釋天王。 此殿名何等,汝釋攝持城? 釋答大仙人,名毘闍延哆, 是謂千世界,於千世界中, 無有勝此殿,如毘闍延哆, 天王天帝釋,自在隨所遊。 受136樂那遊哆137,化作一行百, 毘闍延殿內,釋得自在遊。 毘闍延大殿,足指能震138動, 天王眼所觀,釋得自在遊。 若鹿子母堂139,築基極深堅, 難動不可震,如意足能搖。 彼有琉140璃地,聖人之所履, 滑澤樂更觸,布柔軟綿褥141。 愛語共和合,天王常歡喜, 善能作作妓樂,音節善諧和。 諸142天來會聚,而說須陀洹, 若干無量千,及百諸那術。 至三十三天,慧眼者說法, 聞彼所說法,歡喜而奉行。 我亦有是法,如仙人所說, 謂至梵天上,問彼梵天事。 梵故有此見,謂見昔時有, 我住有常存,恒有不變易。 梵天為答彼,大仙我無見, 謂見昔時有,我恒常不變。 我見此境界,諸梵皆過去, 我今何由說,恒常不變易。 我見此世間,正覺之所說, 隨所因緣生,所往而轉還。 火無有思念,我燒愚癡人, 火然若愚觸,必自然得燒。 如是汝波旬,觸嬈於如來, 久作不善行,受報亦當久, 魔汝莫厭佛,莫嬈害比丘。」 一比丘降魔,住在於怖林。 彼鬼愁憂慼,目連之所訶, 恐怖無智慧,即於彼處沒。 尊者大目揵連所說如是,彼魔波旬聞尊者大目143揵連所說,歡喜奉行! 降魔經第十五竟144(三千二百七十四字145)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九千五百一十五字146) 1麗本無「中阿含」三字,今依循每經慣例補上。 2本經敘說世之行欲人有非法、如法、法與非法並用以求財等三種人,再對所得財物之處理方式共舉十例說明,其中並指出最下、最上、最妙之行欲人。增支部(A. 10. 91. Kamabhogi 行欲人)、西晉‧法炬譯佛說伏婬經(大一‧八六三中)。 3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宋、元二本均置於卷題之下。 4作使(kammakaraporisa)(巴),謂供人差遣使喚之男僕。 5「行欲人」,麗本作「行欲行人」,今參考本經前後文句改作「行欲人」。 6「最」,宋、元、明三本均作「精」。 7「欲最上」,宋本作「最上欲」。 8「要」,元、明二本均作「惡」。 9明本無「行欲經第十竟」六字。 10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二百五十三字」七字。 11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12本經敘說世尊告給孤獨居士,世中有二種福田人,即學人與無學人。學人有十八,無學人有九。增支部(A. 2. 4. 4. Dakkhineyya ◎諸應供)、雜阿含卷三十五第九八四經(大正‧卷三十五‧九九二經)。 13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14福田人(dakkhineyya)(巴),值得接受供養之人,例如佛、阿羅漢等。 15學人(sekha)(巴),尚須學習之人,例如四向四果中之前七者。 16無學人(asekha)(巴),煩惱已滅盡而達到無須再學習之境界者,例如四向四果中最後之阿羅漢果。 17無、明二本均無「脫」字。 18信行(saddhanusarin)(巴),指鈍根者,自不披閱教文,但憑他人言說而得悟道。法行(dhammanusarin)(巴),指利根者,由自己閱讀經典隨法而行。信解脫(saddhavimutta)(巴),謂此人根鈍,而有信心起發真解,進趣於解脫。見到(ditthippatta)(巴),謂此人根利,若見於法,即能得理。身證(kayasakkhin)(巴),不還果之人,得滅盡稱為身證。家家(kolankola)(巴),受生處不一,謂此人於欲界九品思惑中,若斷三四品,或於天中三二家受生,或於人中三二家受生,方得證第二斯陀含果。一種(ekabijin)(巴),不還向之人,已斷七品乃至八品之惑,唯因有第九品之惑被間隔而不能住果,稱為一間或一種。 19「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八字經文,在此處應作為「護法」二字之注解為宜。 20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即指九無學人,即無學位之人有九種優劣差別,又作九種阿羅漢。(一)退法(parihana-dhamma)(巴),若遭疾病等異緣,即退失所得之果,為阿羅漢中最鈍根者。(二)思法(cetana-dhamma)(巴),懼退失所得之法,而欲自殺以保所得。(三)護法(anurakkhana-dhamma)(巴),於所得之法防護不退,若怠防護,有退失之懼。(四)實住法(thitakappa-dhamma)(巴),若無特勝之退緣則不退,若無特勝之加行則不轉優之種性。(五)昇進法(pativedha-dhamma)(巴),又作堪達法,堪能行練根修行之事,速達不動種性。(六)不動法(akuppa-dhamma(巴)、(七)不退法(aparihana-dhamma)(巴),此二者為最利根,能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及無生智。此中修練為因而得者,稱為不動;依本來種姓者稱為不退。亦即前者不敗壞所得三昧之種種因緣,後者不退失所得之功德。(八)慧解脫(pannavimutta)(巴),了斷慧障之煩惱,於慧得自由。(九)俱解脫(ubhatovimutta)(巴),了斷定障、慧障,斷不染汙無知,得滅盡定,於定慧能自在。此九無學人前七者依根之利鈍而分,後二者就所離之障而分。 21居士(gahapati)(巴),與此一名辭相應之巴利語有下列四語:(一)gihin,意指有家室之人。(二)gahattha,謂成家立業之人。(三)agarika,謂有家庭之人。(四)gahapati,謂一家之主。其中,應以(二)最符合「居士」之原語,然一般皆以居士作為(四)之譯語。 22「居士是良田,施彼得大福」,巴利本作(A. vol. 1, p. 63)作 khettan tam yajamananam ettha dinnam mahapphalan ti. (對於進行供養其田者,此有布施之大果。)雜阿卷三十五第九八四經(大正‧卷三十五‧九九二經)作:「是即良福田,施彼得大果。」 23明本無「福田經第十一竟」七字。 24宋、元、明三本均無「二百六十七字」六字。 25本經敘說優婆塞善護五戒及念佛、法、僧、戒、必得證果。增支部(A. 5. 179. Gihi ◎在家者)。 26「二」,麗本作「一」,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二」。 27明本無「第三念誦」四字。 28五法:即五學處(panca-sikkhapadani)(巴),亦即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29四增上心:即四不壞淨(aveccappasada)(巴),四種不壞的淨信:淨信佛、淨信法、淨信僧、淨信戒。 30「別」,宋、元、明三本均作「莂」。 31定趣正覺(niyato sambodhiparayano)(巴),必定趣向成佛。正覺,謂如來之實智,即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故成佛曰成正覺。 32「白衣聖弟子者,離殺、斷殺、棄捨刀杖,有慚有愧……彼於殺生淨除其心」,一段經文即為五戒(pancasila)(巴)中之第一戒,以下經文另有其餘四戒之敘述。 33「賃」麗本作「債」,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賃」。又,「雇賃」,中阿含卷三第十五經思經(大一‧四三七下)作「假賃」。 34「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雇賃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巴利本(M. vol.3,p.47)作 sassamika saparidanda antamaso malagulaparikkhitta pi, tatharupasu carittam na apajjita hoti.其意為:有夫之女、﹝侵犯之則會受﹞杖罰之女,乃至﹝已有婚約而﹞裝飾華鬘、玉之女,對於如此之婦女不交際。 35「靜」,麗本作「靖」,今參考卷二十五第一○二經念經「內靜一心」改作「靜」。 36四雙八輩(cattari purisayugani attha purisapuggala)(巴),指小乘四向四果之聖者。向、果為一雙,四種之一雙為八輩。 37尸賴(sila)(巴),為三學中「戒」之音譯。 38三昧(samadhi)(巴),為三學中「定」之音譯。 39般若(panna)(巴),為三學中「慧」之音譯。 40以上三項和「解脫」與「解脫知見」可合併為「五分法身」。 41巴利本未舉出「五分法身」,而作 esa Bhagavato savakasangho ahuneyyo pahuneyyo dakkhineyyoanjalikaraniyo anuttaram punnakkhettam lokassa(彼世尊的聲聞眾是應供食、應先供奉,應施、應合掌,世間之無上福田。)想當於本經:「可敬可重,可奉可供,世良福田。」 42「自」,宋、元、明三本均作「息」。 43「他人」,宋、元、明三本均作「求他」。 44「子」,麗本作「當」,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子」。 45尤色(kammasa)(巴),即雜色。元、明二本均作「牻色」。 46剎帝利(khattiya)(巴),又作剎利,印度四姓之第二,為國王及武士之階級。「利」,麗本作「麗」,今依據明本改作「利」。 47「人」,宋、元、明三本均作「入」。 48明本無「優婆塞經第十二竟」八字。 49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五百四十九」七字。 50本經敘說世尊告諸比丘有七怨家法而作怨家,乃由男女輩瞋恚時來。即不欲怨家有好色、安眠、大利、朋友、稱譽、大富、生天等七事。世尊並以偈頌道出瞋之為害及無恚之功德。增支部(A.7.60.Kodhana◎諸瞋恚者)。 51「人有瞋恚,習瞋恚,瞋恚所覆」 ,巴利本作(A.vol.4,p.94)作Kodhano’yam purisapuggalo kodhabhihuto kodhaparteto(此人有瞋恚,被瞋恚所征服,被瞋恚打敗。) 52「縠」,大正本作「穀」。 53「襯」,麗本作「儭」,今依據明本改「襯」。 54加陵伽波和邏波遮悉多羅那(Kadalimigapavara-paccattharana)(巴),意為:以羚鹿之最好皮毛製造之敷物。「加」,元、明二本均作「迦」。「邏」,宋、元二本均作「羅」。 55「盛」,麗本作「止」,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盛」。 56「業」,麗本作「逆」,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業」。 57「像瞋恚」,巴利本作Kodharupa(瞋恚之形相),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四‧三五一頁)譯作:瞋恚之類。 58明本無「怨家經第十三竟」七字。 59宋、元、明三本均無「千一百十五字」六字。 60本經敘說曇彌尊者因凶暴急弊,極為粗惡,故為生地之優婆塞所逐。曇彌乃往旨佛所,謂對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汙、無所說、無所犯,何以被逐?世尊於其再三哀告後,乃為說樹神喻,示以沙門當住沙門法。增支部(A.6.54.Dhammika◎曇彌)。 61曇彌(Dhammika)(巴),指居於發地之尊長。元、明二本均作「生地尊者」。 62生地尊長()巴,指居於當地之尊長。元、明二本勻作「生地尊者」 63佛圖:佛塔之意。巴利本作avasa(住所),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四‧二七頁)譯作:僧院。 64「生地諸比丘」,巴利本作agantuka bhikkhu(客居比丘們)。 65「大便、小便、欲、不食、老」,參考中阿含第六十六經說本經(大一‧五○九下)作:「寒熱、大小便、欲、飲食、老」。 66高羅婆(Koravya)(巴),又作拘牢婆,轉輪王名。 67「正」,麗本作「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68「彼」,宋、元、明三本均「故」。 69善住尼拘類樹王(Suppatittha-nigrodha raja)(巴)。麗本無「樹」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70「升」,宋、元、明三本均作「斗」。 71天帝釋(Sakka devanam inda)(巴),忉利天主。 72拘翼(Kosiya)(巴),又作憍尸迦,天帝釋之別名,因帝釋本為人時,曾為憍尸迦族姓人,故名。 73「樹」,宋、元、明三本均「諸」。 74宋、元、明三本均無「者」字。 75「天」,宋、元、明三本均作「王」。 76「故」,元、明二本均作「是」。 77「罵者不罵,瞋者不瞋,破者不破」,巴利本(A.vol.3,p.371)作akkosantam na paccakkosati,rosantam na patirosati, bhandantam na patibhandati.(被罵而不反罵,被瞋怒而不報以瞋怒,被議論而不反以爭論。) 78「座」,麗本作「坐」,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座」。 79善眼(Sunetta)(巴),古時六大師之一,為離欲寂靜者,能說梵世法而令弟子生天,其後自生光音天,但未達究竟解脫。 80梵世法:下文作「四梵室」,即慈、悲、喜、捨之四無量心,修習此四法能感生大梵天之果報。 81「??」,宋、元、明三本均「焰」。 82「磨」,明本作「摩」。 83自「四王天」以下,至「他化樂天」等諸天,參閱卷二第八經七日經注解(五十一頁注5-10)。 84晃昱天(abhasvara)(巴),又作光音天,為色界二禪之第三天。 85「梨」,麗本作「犁」,今依據宋、元、明本三本改作「梨」。 86「邏」,宋、元、明三本均作「羅」。 87阿羅那遮(Aranemi)(巴)、瞿陀梨舍哆(Kuddalaka-sattha)(巴)、害提婆羅摩納(Hatthipala-manava)(巴)、儲提摩麗橋鞞陀邏(Jotipala-govinda)(巴)、薩哆富樓奚哆(Satta-purohita)(巴)。 88「??」,宋本作「煩」,元、明二本均作「焰」。 89「頌」,麗本作「偈」,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頌」。 90須涅(Sunetta)(巴),與上文之「善眼」同人。 91「羅」,麗本作「邏」,今依據明本改作「羅」。 92「橫」,宋、元、明三本均「莫」。 93「妙」,宋、元、明三本均作「微」。 94「處」,宋、元、明三本均作「慧」。 95「謂未離淫欲……前所受其殃」,巴利本(A.vol.3,p.373)作:呵責〔其〕於諸欲中未離貪,有信、精進、寂止、內觀,而其五根遲鈍之比丘,首先〔自己〕被害,既害自己已,而後惱害他人。 96「無殃」,巴利本作Sada(常)。「殃」,麗本作「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殃」。 97明本無「教曇彌經第十四竟」八字。 98宋、元、明三本均無「二千四百二十四字」八字。 99本經敘說魔王化作細形入大目揵連腹中,大目揵連於入定中觀知,魔懼而自出,尊者並告魔以本生譚,魔波旬聞後心悸恐怖,即於彼處沒。中部(M.50.Maratajjaniyasuttam魔訶責經)、失譯‧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四中)、吳‧支謙譯弊魔試目連經(大一‧八六七上)。 100婆奇搜(Bhaggesu)(巴),意為於婆奇(跋祇)國中。 101「揵」,麗本作「犍」,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揵」。 102「重」,麗本作「中」,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重」。 103「我今腹重猶若食豆」,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四中)作:「我腹便重,猶若食豆。」 104「檀」,宋、元、明三本均作「壇」。 105宋、元、明三本均無「如」字。 106「寤」,宋、元、明三本均作「覺」。 107「揵」,麗本作「犍」,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揵」。大正本亦作「揵」。 108「莫」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汝」字。 109「出」,元、明二本均作「出出」二字。 110覺礫拘荀大(Kakusandha)(巴),即拘留孫佛,為過去七佛之第四佛,現在賢劫千佛之首,於賢劫中第九減劫,人壽六萬歲時出世。 111惡(Dusi)(巴),大目揵連昔時為魔之名。 112黑(Kali)(巴),女魔名。 113「外」,麗本作「ns」,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外」。「甥」,宋作本「生」。 114音(Vidhura)(巴),覺礫拘荀大如來之大弟子名。 115「想」,巴利本作Sanjiva(蘇生者),覺礫拘荀大如來之大弟子名。 116「跏」,麗本作「加」,今依據明本改作「跏」。 117「見」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人」字。 118耶維:亦作荼毘,火葬之意。 119大正本無「正」字。 120「坐」,麗本作「坐坐」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一「坐」字。 121「更復想」,巴利本作patisanjivita(更復生、再復活)。 122伺:心所法之名,細心伺察事理。 123「繞」,大正本作「遶」。 124「責」,麗本作「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責」。 125宋、元、明三本均無「教」字。 126「而」,宋、元、明三本均作「所」。 127「其」,宋、元、明三本均作「在」。 128宋、元、明三本均無「汙」字。 129「汙」,宋、元、明三本均作「于」。 130「此大地獄而有四名,一者無缺,二者百釘,三者逆刺,四者六更」,巴利本僅列舉百釘(Sanku-sata-samahata),打百椿的〔地獄〕。逆刺(Paccattavedaniya),各自受苦的〔地獄〕。六便(Chaphassayatana),六觸處的〔地獄〕。而缺「無缺」一詞,或即指Avici,無間〔地獄〕。 131卒(nirayapala)(巴),謂地獄卒。 132「泉」,元、明二本均作「眾」。 133釋:指帝釋天。 134毘闍延殿(Vejayanta)(巴),最勝殿,為帝釋天之宮殿。 135「若毘闍延殿,見比丘問義」,佛說魔嬈亂經(大一‧八六六中)作:「若有升堂上,則能問比丘。」 136「受」,麗本作「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受」。 137那遊哆(nahuta)(巴)、(hayuta)(梵),又作那由他、那由多、那術,印度數量名。有謂千億為一那遊哆,或謂百千俱胝為一那遊哆。 138「震」,宋、元、明三本均作「振」。 139鹿子母堂(Migaramatu Pasada)(巴),位於舍衛國,為鹿子母供養佛陀之講堂。 140「琉」,明本作「琉」。 141「褥」,宋、元、明三本均作「縟」。 142「諸」,麗本作「謂」,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諸」。 143「目」,大正本作「日」。 144明本無「降魔經第十五竟」七字。 145宋、元、明三本均無「三千二百七十四字」八字。 146宋、元、明三本均無「九千五百一十五字」八字。宋、元二本於卷末題下均有「第三念誦」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