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題解

一 阿含字義

「阿含」為梵語Agama的譯音,字源a+gam,原義為「來」,引申為「傳來之教訓」。
佛陀在世時 諸弟子以佛陀金口所宣,傳承於弟子間的教授、教誡稱之謂「阿含」。猶如當時,異學僧佉Samkhya之「聖言量」apta-vaccana、婆羅門天啟「吠陀」之「聞持」sruti、以及耆那Jaina教派之「傳聞」sruta作為表示「聖傳法語」。『中阿含經』有「諳阿含慕」者之稱呼1,『增支部經』有「勸比丘時時前往多聞而『通阿含』,持法、持律、持摩夷論母之諸比丘處,問疑、顯義、發智、除惑。」2此時,「阿含」正是「聖教」的同義語。
佛陀般涅槃後 「大迦葉即選眾中四十應真,從阿難受得四阿含––一、『中阿含』,二、『長阿含』,三、『增一阿含』,四、『雜阿含』。」3此時「阿含」成為佛教「聖教集」、「聖典」的同義語。
大乘經典大量出現後 進步之大眾部為排斥保守之上座部,對上座部所信受而代代傳承之聖典稱為「阿含經」,而以自己所信奉,新編纂的經典稱為「大乘經」。從此之後,不明實相者竟誤將「阿含」看輕為「小乘經典」的同義語。
事實上,「阿含」是佛世流傳之「教法」,是佛滅後所結集之「聖教集」,師弟之間代代傳承,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所公認的「根本佛法」。部派佛教著作「阿毘達摩論典」,可以和同時期編集的「大乘經典」比對,而有「小乘論」與「大乘經」之分別。但是,絕無理由可把「阿含」稱為「小乘經典」。

二 再被重視的阿含

中國與佛教接觸始於秦始皇四年距佛般涅槃二四三年4,「西域沙門室利房等十八人齎佛經來長安」5。佛後五五二年,後漢明帝永平十年,「中印度僧攝摩騰、竺法蘭等齎『四十二章經』等共秦景等來洛陽」6,開始翻譯佛經為中文。而大量翻譯經典是在漢桓帝安世高東來之後,「阿含」、「阿毘曇」及「大乘經典」陸續在這段時間譯出,使中國人能多方面認識佛教。
在此之前,印度之佛教已有演化。歷經佛世西元前五三○—四八六之「根本佛教」,佛滅至部派分裂前之「原始佛教」西元前四八五—二五一,部派分裂後至二十部派分立完成之「部派佛教」西元前二五○—四一,部派分裂間至西元一世經「大乘佛教」興起。
大乘佛教之興起為「適應時代的要求而展開了正法為中心,復歸於佛道的運動;注重釋尊本生、本行,進窺佛陀精神。」正是糾正保守的上座們「注重釋尊言教,偏重律制的傾向,對法從事煩瑣思辯,志求自已生死解脫。」7所以「初期大乘經」處處指責部派佛教時代的種種流弊及差誤,但是,尚未否認「阿含」是「傳承聖典」的權威。
在印度:佛滅六九八年西元二一三的龍樹菩薩以「阿含」為主造宗經的『中論』及釋經之『大智度論』均多處引用「阿含」為經證。遲至佛滅九四二年(西元四五七)的無著菩薩造『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共十四卷抉擇「事契經」(為今『雜阿含經』之核心部分)。可見兩位大乘論師非常尊重「阿含」。
在中國:因為缺少「阿含」及「大乘經」集成的資料,廣面接觸佛法時,正好是大乘經發揚的時代。因而,隋‧天臺智者大師、唐‧賢首法藏大師將「阿含」判做「藏教」、「小教」8,致使此後千二百多年間,中國佛教徒很少重視「阿含經」。
在日本:全盤承受中國佛教,從來不注重「阿含」經教。至十九世紀末葉,日本留學歐洲的學者接觸到南傳巴利語佛教聖典—『五部尼柯耶』,對照北傳中文『四阿含』,以及從十八世紀末葉百多年來,歐洲學者從印度、中亞細亞等地古手抄經典及出土石物,由宗教學、語言學、文獻學、考古學等多方面研究,了解到『四部阿含』及『五部尼柯耶』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公認的佛教聖典,是佛陀根本思想以及言行的最早記錄。
西元第二世經漢譯「阿含」的價值重新再被肯定,其重要性比之巴利語本銅鍱部所傳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漢譯的『四阿含經』,不是一人傳譯的;……而『四阿含』又不是同一部派的聖典9:所以研究起來,沒有巴利語本的便利。然而也就因為如此,對於組織的次第,經文的具缺,文句的出入,在比較研究上,不同部派的聖典,有他獨到的參考價值。」10南北傳「阿含」的對比研究:向前有助於了解根本佛教及原始佛教,向後有利於認識已分化的部派佛教以及已演化的大乘佛教。近代學者研究原始佛教聖典,由西方學者開始,日本學者後來居上,我國當代印順長老的研究11更是超前一大步。

三 現存雜阿含經相應部經典

北傳雜阿含經

漢譯:求那跋陀羅譯五十卷本一三六二經,大正二‧一¯三七三。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十六卷本三六四經,大正二‧三七四¯四九二。
失譯人名今附吳、魏二錄一卷二七經,大正二‧四九三¯四九八。
安世高等譯別出單經,大正大藏經編號一○一¯一二四五蘊皆空經—緣起經二十六卷二十三經。大正二‧四九九¯五四八。
日譯:椎尾辨匡譯五十卷一三四四四經,國譯一切經一¯一二二一。
西藏語譯單經未詳。
其他:未詳。

南傳相應部經典

巴利語Samyutta-nikaya vol. 1-5.S.1-56 2872
錫蘭語譯、暹羅語譯、緬甸語譯、柬埔寨語譯、英語譯
日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二卷相應部經典一‧赤沼智善譯
第十三卷相應部經典二‧林五邦譯
第十四卷相應部經典三‧渡邊照宏譯
第十五卷相應部經典四‧立花俊道譯
第十六卷上相應部經典五‧立花俊道譯
第十六卷下相應部經典六‧渡邊照宏譯
其他:未詳。

四 關於雜阿含經相應阿含

一名稱 『雜阿含』或『相應阿含』為梵語Samyuktagama之華、梵及意、音合譯而成。Samyukta有二義:一、connected with 相應的事相應的。二、mixed with雜處的間廁鳩集的。agama義為 a traditional doctrine or collection of such doctrine「傳來的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兩字合稱即時:傳來的事相應聖教集。如『瑜伽師地論』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如是四種阿笈摩,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12阿笈摩即agama的譯音。
二結集 原始結集經法是以「事類相應」結集釋尊教法,所結集的是:一、有情事13之◎蘊相應,二、受用事之◎處相應,三、生起事之◎緣起相應,四、安住事之◎食相應,五、染淨事之◎諦相應,六、差別事之◎界相應,七、所說事之◎念住、正斷勤、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相應。以上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羅」,也就是『雜阿含經』以及『相應部』的根本部分。隨後多次再結集的是:一、眾會事之◎比丘眾、魔眾、帝釋眾、剎利眾、婆羅門眾、梵天眾、比丘尼眾、婆耆沙尊長眾、諸天眾、夜叉眾、林神眾等八眾說眾相應,是九分教中的「祇夜」。二、說者事之甲◎弟子所說相應舍利弗、大目揵連、阿那律、大迦旃延、阿難、質多羅相應以及乙◎如來所說相應不壞淨、大迦葉、聚落主、馬、釋氏、無始、婆蹉種出家、外道出家、雜、譬喻、病、業報相應,是九分教中的「記說」。集「修多羅」、「祇夜」、「記說」構成現存的『雜阿含經』,又稱為『相應阿含』。
三 開展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中」、「長」依文體的長短而分。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14。完備「原始佛教聖典」,隨之,部派佛教著作「阿毘達摩論典」。繼之,有大乘佛教之「大乘經典」編集及「大乘論典」之著作。這些後出聖典都是為適應時代,發揚「傳來的聖教」與學派分化發展的結果15
四殊勝 從聖典結集與開展的經過,可以得知:一、『相應阿含』是佛教教理、經說的母體。二、『相應阿含』是現存最早出的基本經典。三、『相應阿含』是研究佛學的基礎。
熟讀『相應阿含』可以體會:一、『相應阿含』是概括釋尊成道至般涅槃間一代之教化。二、奉讀『相應阿含』時,佛陀慇勤之教授、教誡,親切猶如釋尊現前。三、『相應阿含』記錄人間佛陀來往各地,解答教內、教外日常生活乃至宗教生活的種種問題,可以做為現代人建立正確「人生觀」的借鏡。四、『相應阿含』的「人間佛陀觀」異於後出經典之「超人佛陀觀」,由『相應阿含』可以認識佛陀的本來面目。五、由『相應阿含』可以把握釋尊的教、理、行、果的本義。「教」:一切事相應教、五蘊、六處、無量界、現世安樂法、後世安樂法、涅槃法等等。「理」:法印、緣起、四諦等等。「行」:四預流支、三學、三十七道品、世出世八正道、九淨滅支、十正行等等。「果」:隨信行、隨法行、四向、四果、辟支佛、菩薩、佛陀等等。
五表解 新舊雜阿含經互照表、九分教分別表、事相應教分別表16
六導讀17
第一、五陰誦
包括「陰相應」、「羅陀相應」及「見相應」、「斷知相應」。依日本「國譯一切經」計數,雜阿含經共有一三四四四經,而五陰誦就有一一五七八經,佔全經百分之八十六。
一、陰相應
有情於色、受、想、行、識五陰或一一陰起我、我所見而長夜流轉生死;佛開示五陰無常、苦、無我、空,使有情悟入,斷盡貪、瞋、癡,得解脫,涅槃。佛法以有情為重心,所以佛陀常談五陰法門。五陰法門是以「心理」為重心開示「有情事」。
1.五受陰釋名九二18,五種如實知五受陰八七,七處善知五受陰八八。
2.陰與受陰之分別一○一。
3.於五受陰生我見九一、五三、五四、二十種我見一一一、二十二種展轉計我一○三。
4.五受陰為重擔六四,於五受陰起、住、出則苦起、病住、老死出六九;於五陰取著攝受心住,故生恐怖、障礙、心亂八九。
5.不如實知五陰,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四三、四四;不如實知五陰,於五陰繫著住,為隨魔自在六五。
6.於五陰當正觀一、正思惟二、以智慧如實見一四、平等慧如實觀二三、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三三。
7.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一,觀三世五陰無常、苦、空、非我八、七○,從因緣觀五陰無常一一、一二;觀五陰無常即苦、苦即非我一一、一二,觀五陰無常所以無主七七,觀五陰是苦所以無主七八,觀五陰無主所以無我七九、八○、一一二,直接觀五陰無我六七。
8.平等正觀如實知見五陰非我、不異我、不相在七四。
9.於六觸入處離無明生明,不起我見,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九一、五四,如實觀察五陰無我—向涅槃,如實知五陰無我—究竟涅槃一一二,正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厭離—喜貪盡—自證解脫一—七,無常想—無我想—心離我慢—得涅槃四七。
10.五陰譬喻一○五、四二。
11.愚夫懼無我一○四,不喜無我四○,錯會無我一○七。
二、羅陀相應
羅陀是侍者比丘,時常奉事在佛陀身旁,聽聞佛法、接受教育的機會最多,佛為之「記說」五陰法門。眾多外道出家也因此時常向羅陀請教,羅陀向他們記說「出家事」。
1.佛告羅陀有關有身一二五、有情眾生一二四、有流一一三之集、滅皆是有關五陰。
2.佛告羅陀應觀察五陰是魔、死法、斷法、滅法、棄捨法、無常法、苦法、非我法、空法、病法、癰法、刺法、殺法、殺根本法等等一二二—一三一。
3.羅陀答眾多外道:「出家為(一)斷五陰苦,(二)……等,故於世尊所,出家修梵行」一一五—一二一。
三、見相應
佛陀向諸比丘記說不如實知五陰而起種種「有情的邪見事」一三五—一七三。
四、斷知相應
佛陀向諸比丘記說有關有情五陰之「斷、知、盡、吐、止、捨、滅、沒事」。
1.應當求「大師、……正憶念者」一三二。
2.對八種時態間之五陰求師等斷知一七四—一七六。
3.用三十七道品、四諦、止觀觀察五陰是無常……煩惱動等一○六法,知斷五陰一七七—一八八。
4.貪……惱苦等六十多種「惡心所」阻礙斷知五陰「一八九」。
第二、六入處誦
即「處相應」。六入處法門是以「生理」為重心,對有情開示眼、耳、鼻、舌、身、意六內入處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外入處間所生起諸「受用事」。同五蘊一樣,六入處亦是無常、苦、無我、空一九○—一九七。
1.六內外入處之性質三○○,六六法二八二,六分別六入處二八三。
2.六內入處各有作用二六○,六種根各各不求異根境界二六五。
3.六內外入處就是一切、一切有、一切法二九七—二九九,就是世間二三二,而世間危脆敗壞二三三,世間空二三四,一切無常、苦、空、非我、生法、老法、病法……一切燒一九七—一九八。
4.於六六處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貪喜悉皆增長二八三、是魔所自在處二四五—二四九、為無明二五三。
5.防護六根二七四、二七六、二七八,防護六根喻二四三、二六一—二六四,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與外道修根不同二八一,應一一住,勿第二住二八七。
6.六觸入處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明、解脫果報福利二八○。
7.為人演說五受陰—為人演說六入處—為人演說尼陀那因緣法,心解脫智熟,堪任受增上法一切無常……二○二。
第三、雜因誦
包括「因緣相應」、「食相應」、「諦相應」、「界相應」、「受相應」,以及附入本誦之「記說」有舍利弗相應……不壞淨相應上等,計十五相應。有情之安住、有情之染淨、有情之種種界、種種受之生、住、異、滅皆因空相應之緣起,非自、非他、非自他共、非無因生住、異、滅。
一、因緣相應
種種「法住」及「涅槃」皆是因緣「生起事」。
1.緣起甚深三三一,佛於緣起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三二五,而緣起法非佛作,亦非餘人作三三七。
2.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因緣法常住,法住、法界、法定、法如、法爾三三四。
3.因緣法與緣生法三三四,其法說、義說三三六。
4.離有、無之緣起三三九,離一、異之緣起三三五,離斷、常之緣起三三八,無有來、去之緣起二七二、五七○,離四作自、他、自他、無因之緣起三四○、三四二。
5.五支緣起三二一,十支緣起三二二,十二支緣起三二三。
6.道次第之緣起:慚愧—不放逸—恭敬、順語、習近善知識—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求人短—生信、順語—精進—不掉過分精進—住律儀—學戒—不失念、正知、住不亂心—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不起貪、恚、癡—斷老、病、死一切苦三四五。
二、食相應
四食之因緣是保持有情肉體及精神營養之「安住事」。
1.四食麤摶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三七○—三七五。
2.六入處集、滅———食集、滅三七○
3.於四食有、無喜貪———純大苦聚集、滅三七三—三七七。
4.觀摶食如食子肉,觸食如牛生剝其皮以物觸身,意思食如火城中人思遠離,識食如被刑者受矛;如是可斷四食喜貪。三七二。
三、諦相應
流轉之「雜染」及還滅之「清淨」各有其因緣,四諦相應所談乃有情之「染淨事」。
1.如來出於世間說四聖諦現於世間,世間不復闇冥三九四,四諦法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四○三,四諦法是如如、不離如、不異如四一六,而如實知見甚難四○四,勤修禪思四二七,修無量三摩提四二八,對四諦漸次現觀四三四;四證淨則於四諦無疑四一八、四一九,四果、辟支佛、佛陀彼一切知四聖諦故三九二,佛如實知四諦是大醫王三八八。
2.佛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初轉—(一)知此苦聖諦(二)知此苦集(三)知此苦滅(四)知此苦滅道跡聖諦。再轉—(一)此苦聖諦已知當復知(二)此苦集聖諦已知當斷(三)此苦滅聖諦已知當作證(四)此苦滅道跡已知當修。三轉—(一)此苦聖諦已知已知出(二)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三)此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四)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三七八。
3.佛及眾生於此四聖諦順知、順入,斷諸有流,盡諸生死,不受後有,否則應長夜驅馳生死四○二。
4.眾生已長夜流轉,應急求現觀四聖諦,「不管火燒頭衣」或「寧日受三百矛」,而於四聖諦勤加精進方便修習三九九、四○○。
5.得人身甚難,應勤學四聖諦四○五,勿世間思惟四○六,勿論十四無記法四○七,勿起諸覺障礙向涅槃四○八、四○九,勿論種種畜生論四一○、四一二,勿論四資具四一四,勿論宿命所作四一三,勿共諍論四一一。
四、界相應
種種界各有其因緣而有「差別事」。
1.十八界、種種界四四三、四五一,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種種受—種種愛—種種求,而緣起序列不能顛倒四五一—四五三。
2.界有勝、劣,上、下,明、無明四五六,善、惡四四四,三界四六○,造作界、出要界四五七、四五八。種種定界、滅界四五五。而眾生常與界俱、界共和合,故應善分別種種界,習近善界如梵行、頭陀行、律行、辯才善說者、多聞者等等四四六。
五、受相應
有情之無量受各有其因緣而有種種「受用事」。
1.佛答云何是受、受集、受滅、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四七五、四七七,佛時說一受、時說二受……或時說無量受四八五,有種種禪受四八二,有世尊所說受樂數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四八四。
2.毘婆尸佛未成佛時,禪思觀察受……受離四七四,釋尊以如實知受……受離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七八。
3.樂受為貪使、苦受瞋使、不苦不樂受癡使四六七,故應尋求對治: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苦受作劍刺想、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亦可因此成就正見,而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四六六。
4.此身、心種種受四七○、四七一,佛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四七二,佛以一、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二、諸行漸次寂滅故,三、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四七二、四七三。
5.凡夫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多聞聖弟子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不心生狂亂,不淪生死,得止息處四六八。多聞聖弟子於苦、樂非不受覺知,唯生一身受,不生身、心二受四六九。
六、舍利弗相應
舍利弗尊者,佛陀在『增一阿含』稱譽為:「我聲聞中第一比丘,智慧無窮,決了諸疑,所謂舍利弗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
1.舍利弗記答閻浮車有關出家修道,以八正道得上清涼之四十經七十二問答四八九。
2.舍利弗和諸比丘討論有關「定」之問題:無量三昧身作證具足住四九一,於淨相順於遠離隨順修道四九二,修習禪思得神通力四九三。
3.記答有關戒之諸問題:破戒與持戒比丘之得失四九四,犯罪比丘與舉罪比丘應依正思惟,自省察剋責四九五,佛陀告訴舍利弗七種舉罪與被舉罪如何處置四九六。
4.舍利弗具大智,淨信三世諸佛四九七。
5.舍利弗告月子比丘「修道」不等於就是「得道」,證明心解脫三毒才能自記說四九八。
6.舍利弗對淨口外道解說如何淨命自活四九九。
七、目揵連相應
佛稱譽目揵連尊者為:「我聲聞中第一比丘,神足輕舉,飛到十方。」大正二‧五五七中。
1.目揵連不勤方便得禪、解脫、三昧、正受,於一日中世尊以神通力三至其前三教授五○○、五○一,尊者以天眼、天耳請佛開示「慇勤精進」法五○二,尊者以神足上天與諸天說法五○三—五○六,尊者以天眼見種種邪行因果五○七—五三三。
八、阿那律相應
佛譽:「天眼第一,見十方域所,謂阿那律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
1.尊者因四念處善修習故,得天眼大德神力五三六、五三七,向大目揵連說明四念處法門五三四、五三五,尊者以天眼見眾生於善惡趣隨業受生五三八。
2.記說住四念處,身諸苦痛漸得安隱五四○,修習多修習四念處得盡諸漏五四一,證阿羅漢,彼亦修四念處五四二,修四念處,長夜順趣向於涅槃五四四。
九、大迦旃延相應
佛譽:「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善分別義,敷演道教,所謂大迦旃延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
1.尊者論共諍因緣五四五,雖年少而離貪、愛、念、渴者成就老法為宿士數五四六,四姓依業真實平等無差別五四七。
2.敷演世尊答童女所問偈義五四八、摩揵提所問偈義五五○。
3.「六念」為六法出苦處五四九、五五三、五五四,示修六根五五一、五五二,答無相心三昧,智果智功德五五五、五五六。
十、阿難相應
佛譽:「我聲聞中第一比丘,知時明物,所至無疑,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堪任奉上,所謂阿難比丘是。」大正二‧五五八上。
1.尊者論「禪定」:無相心三昧,智果智功德五五五—五五八,「止觀」四道五五九,四神足五六○。
2.對外道「苦行」之主張,阿難提出「佛說三種離熾然清淨超出道」五六二。
3.論以食斷食、以慢斷慢、以愛斷愛五六三,示「佛說四種清淨」五六四。
十一、質多羅相應
佛譽:「我優婆塞弟子中第一智慧,質多羅長者是。」大正二‧五五九下。
1.未親聞佛所說法而能解佛所說義五六五、五六六,不被外道所誘五七三,與諸上座往來問答五六七—五七一。
2.做世尊弟子二十年,佛記長者證阿那含五七二、五七四。
十二、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等相應
卷二三,大正本卷三一,此卷內容非常複雜,包括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不能歸屬任一「誦」,任一「事」。此卷比對南傳「相應部」有五相應。請參閱頁十二注。
1.「天相應」五七五—五八六:說明諸天與人間時間之差別五七五—五七七;生諸天之因緣五七八—五八四;諸天之神力遊戲五八五—五八六。
2.「修證相應」五八七—六○五:持戒善調伏五八七—五八八;行四正勤等道品五八九—五九三;修不放逸五九四—五九六;修種種四種禪五九七;修學三明五九八—六○○;名實相應六○一—六○三;證無為涅槃有二十一個同義語六○四;見真諦果斷無量苦六○五。
3.「入、界、陰相應」六○六—六一五:觀察入、界、陰之深淺與四果六○六;入、界、陰之緣起、如實觀察、如實知、斷欲漏,建立一切善法六○七—六一五。
4.「不壞淨相應上」六一六—六一八:佛、法、僧、戒最為第一。
第四、道品誦
『事契經』之「所說事」,所說包括「念處相應」、「正勤相應」、「如意足相應」、「根相應」、「力相應」、「覺支相應」、「聖道分相應」、「安那般那念相應」、「學相應」、「不壞淨相應」以及「大迦葉相應」等,計二一相應。由「四預流支」、世間八正道得「四證淨」,隨之,踏上出世間之八正道包含三十七道品,三無漏學完滿「佛道」。
一、念處相應
1.佛於般涅槃前不久,指示諸弟子要自依、法依、不異依,自依、法依即是身、受、心、法四念住三六七、三六八,是佛所說一切法六四七。
2.四念住為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苦惱,得如實法六二一,甘露法六二二,善法聚六二五、六二七,大丈夫盡諸有漏六二八,得四果六三二,得不退轉六四三,令眾生得清淨六四四,令眾生得度彼岸六四五,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六四九。
3.四念處是自境界,應善守持六三一、六三四,修四念處是自護護他六三三。
4.修四念處之過程六三八、六五○、六五一。
5.修四念處隨順覺支六二九、六三○。
6.修四念處之要點六三七。
二、正勤相應
『雜阿含經』將「正勤」譯為「正斷」五八九—五九三,「正斷」為「正勤」之誤譯,「斷」之巴利語為pahana,非常近似「勤」padhana,而且第一勤為「斷勤」,故古德把「四正斷」當作「四正勤」。『雜阿含』在很早的時候已失落二卷,失落的部分就是「正勤相應」、「如意足相應」和部分「根相應」、「念處相應」,以及「記說」之天相應等。此二卷則用「阿育王傳」大正二‧雜阿含六○四經、「阿育王傳優波毱多因緣」大正二‧雜阿含六四○經、「阿育王施半阿摩勒果因緣」大正二‧雜阿含六四一經補全卷數。
「四正勤」部分留存之契經編入卷二三「修證相應」五八九—五九三。
三、如意足相應
「如意足相應」之契經已散失參見「二、正勤相應」。可以參閱『雜阿含』五六○、一○八六經敘述「四如意足」。其他地方只是和三十七道品合在一起,勸大家修持「四如意足」。
四、根相應
「五根」為出世之善根。佛說五根六五五、六五八、六五九、六七一,具足五根得成阿羅漢、成佛六五七、六六一、六六三、六六四,如實觀察五根得四果六五六、六六○、六六五,五根慧為首六六六—六七○,多修習五根斷三世苦……乃至一切漏盡六七二。
五、力相應
「根」,增長得「力」用,用於解脫貪、瞋、癡,三毒盡,得涅槃。五根增長得「五力」六八五—六九六。佛說種種力,二力六七三—六七五,三力六七六—六七八,四力六七九—六八四,六力六九八、六九九,七力七○○—七○三,八力七○四—七○六,九力七○九、七一○,十力七一一—七一五。聲聞五種學力,如來十種智力六九六、六九七。
六、覺支相應
對治五蓋之「七覺支」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
1.如來出現於世,七覺支現於世間七三三、七三四。
2.善知識及正思惟使「七覺支」生或已生令增廣七一六、七二八、七二九、七三八。
3.「七覺支」生樂住正受七三一、七三二,是不退法七一七、七二○,善積聚七三七,能作大明……轉趣涅槃七一八、七一九,令眾生清淨七二三、七二四,究竟苦邊七二二。
4.三世均當修七覺支七四一、七四二。
5.如何修七五三—七五九,「身、心二正修七覺支七三五、七三六,七覺支漸次而起修習滿足七四五—七四九,何時修何種覺支七二六,應於七覺支自在七三○。
6.得四果七四九,七果七五二。
七、聖道分相應
譬如有人遊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見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前進見故涅槃城邑。佛陀如喻,未成正覺時「覓道」、「見道」、「行道」,終於「證道」成等正覺。所指之「道」即「八正道」。
1.八正道七七五、七九六,「世間八正道」與「出世間八正道」七九七、八○一「學」與「無學」八正道七七三。
2.八正道是法、是律、是聖……七九四,是正道八○二,是逆流道八○五,是彼岸、是正法、律乘、天乘、梵乘、大乘七八一—七八六,是沙門法八○六—八一一,是正事八六三。
3.正思惟七八八、七八九、七九三、善知識七九一、七九二能生八正道,正見能生餘七正道七六○—七六二、七九九、八○○,正見等七正道能得等三昧正定七六六—七六九。
4.八正道能斷愛欲七六四、斷畏七七○、斷三愛七七一、斷老病死七七二、斷三毒七九五、得甘露七六五。
八、安那般那念相應
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為四十業處降伏妄心,集中精神的作業場所之一。從佛世至今最常被採用的修習禪那、止觀的方法。
1.安那般那念就是四念住八二五。
2.安那般那念能使極厭患身者樂住正法八二一,能斷諸覺想八一六、八二七,乃至得甘露八一六,得聖住乃至無學,現法樂住八一九。
3.安那般那念—四禪、四定、六通八二六。
4.有五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八一三、八二二。
5.修安那般那念之方法八一五、八一七。
6.安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七覺分滿足—明、解脫滿足,法法相類,法法相潤,一法為增上,一法為門,次第增進修習滿足八二二。
九、學相應
「學」,指「三無漏學」,由「四預流支」具足「增上戒學」為基礎,修習「四禪那」之「增上意學」,在高度精神統一之狀況下如實知「增上慧學」之「四聖諦」,自證無漏成就「無學」。
1.三學八二八、八二九、八三二、八四四。
2.三學次第成就之種種果位八三三、八三五。
3.佛讚初始重於戒學者八四二、八四三,學戒隨福利八三七、八三八。
4.隨時善學「三學」八三九、八四一,實在學「三學」八四○。
5.增上慧成就者增上戒、意成就八三○,學「三學」則攝受一切學戒八三一、八三三。
十、不壞淨相應
1親近善男子—2聽正法—3內正思惟—4法次法向四種入流分—成就入流者;入流者成就1於佛不壞淨2於法不壞淨3於僧不壞淨4聖戒成就四證淨—四不壞信。由「不壞淨」入法流,上解脫道,才能圓滿佛道。
1.四不壞淨是安樂食八五○、八八三—八八六,是法鏡八六三—八六六,是上諸天天道八五九—八六二。
2.四不壞淨加上常自行惠施是「五種歡喜之處」八六九,四不壞淨加「念施」、「念天」為「六念」八七○—八七二。
3.四種入流分成就四不壞淨八五五、八七七。
4.具慈心為人說入、住四不壞淨法八四八。
5.單信一人,則敬信人生五種過患八四九。
6.成就四不壞淨是不放逸者八六七、八六八,能使人、天十事具足八四五,不貧活八四六,解脫三惡趣苦八四七,得須陀洹八五六。
十一、大迦葉相應
大迦葉尊者,佛譽:「我弟子中有聲聞少貪、常喜持頭陀行,大迦葉苾芻比丘是。」大正二‧八三一上。佛在世曾經分半座與坐八九四,佛般涅槃後主持闍毘,分佛舍利及結集佛法、律大正一‧一七四—一七五。是佛般涅槃後僧團之領袖。
1.佛勸諸比丘學大迦葉入他家為人清淨說法八八八、八八九,佛稱譽大迦葉為現法得安樂住,為未來眾生而作大明故行頭陀法八九二、八九三,佛稱譽迦葉同佛廣大勝妙功德,分半座與坐八九四、八九五。
2.大迦葉見佛、出家、學道、成道之經過八九六。
3.大迦葉在佛前歎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忍聞說、喜諍論八八八、八八九,佛為說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八九八。
十二、聚落主相應
世尊人間遊行,托缽教化,作眾生無上福田。來往各聚落間,或有信佛,或奉事外道之聚落主村長向佛請教,或向佛問難,佛為之記答。
1.以伎娛人,以戰鬥活可生天之似是而非之因果八九九、九○○。
2.調馬如同調人九○一,不修八正道者心生瞋恚、口說惡言九○二,沙門、釋子不自為畜金銀寶物九○三,眾生應離苦、樂二邊,行於中道九○四,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愛欲為本九○五。
3.外道聚落主以「蒺黎論」問難,佛記答:乞食不令施主轉貧,說法選根機九○六、九○七;佛矯正聚落主對因緣果報之謬見九○八。
十三、馬相應
世尊是無上調御丈夫,常常以調馬師調御馬匹做譬,示種種方便調御士夫。
1.三種調士夫相善男子九○九—九一二。
2.良馬具足四種德性,無學具足四種法身九一三,有四種良馬,善男子亦有四種九一四,良馬八德,丈夫於正法、律八德成就九一六—九一七。
3.修禪那者如同真生馬做種種觀想九一八。
十四、釋氏相應
迦毘羅衛釋迦氏族為世尊父族,佛為報恩,時常回故國教化族人。甚喜迦毘羅衛諸釋氏快得善利,能於甚深佛法賢聖慧眼而得深入九二六經。當時釋氏以摩訶男為首,接受佛陀教陀,佛稱譽摩訶男為「我弟子中第一優婆塞,心恒悲念一切之類。」大正二‧五六○上。
1.優婆塞具足信、戒、聞、施、慧九一九,精勤方便信、戒、施、聞、受持觀察,了達深義,隨順行法次法向,是名滿足一切種優婆塞事,優婆塞成就十六法者自安安他九二一,優婆塞可得須陀洹、斯陀含……乃至得阿那含果九二○。
2.長夜修習念佛、法、僧者臨終不生恐怖,未來生天九二二,依五法修六念處九二四,勤修六法已,於上增修六隨念九二五,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九二三。
3.「像類法」起,一者世尊,一者餘眾,應寧隨世尊不隨餘眾九二七。
十五、無始相應
眾生輪迴生死,長遠無有邊際,不能知其根源,所受苦惱無數、無量,而不知求脫生死輪迴。
1.眾生父母數無量九三二、九三三,受苦樂無量九三四、九三五,所遇善、惡知識無量九三六—九三八,積骨如山九三九,膿血成流九四○,無有一處不生、不死九四三—九四七。
2.雖三世諸佛無量,我過去不曾習近,當來亦可能不習近;今值佛,當於佛所修行梵行九四八。
十六、婆蹉種出家相應
「婆蹉種出家」為一質直、不諂、不偽之好學外道,先前接觸外道十四難九五四,不得解,經無數次向佛請教九四九、九五一—九五五,佛均默然不記答。最後,佛見其「時有所問,皆以不知故,非故意惱亂」,佛為之開示善、不善法。聞後隨佛出家,不久佛授以第一記九五六。
十七、外道出家相應
佛世有九十六種外道,六十二邪見,以六師九七○為代表。外道出家者時常來請教,佛及弟子為他們開示正法,指正邪見,並解釋對佛教之誤會。利根之外道出家者聽聞正法後,求於正法、律出家乃至得阿羅漢九五七—九七一。
  十八、雜相應
如來記說憶念三寶可除心恐怖九七三,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可以現法自知作證心解脫、慧解脫九七四、九七五,種種愛及無上愛盡解脫九七六—九八○,如來悉知眾生世間根之差別九八二、九八三。行不善業,臨終追悔,必生地獄中九八八。
如來記說涅槃道:當勤恭敬、繫心畏慎、隨他德力修諸梵行上、中、下座—威儀具足—學法具足—戒身具足—定身具足—慧身具足—解脫身具足—解脫知見身具足—得無餘涅槃九八六。
十九、譬喻相應
如來以種種譬喻記說佛法九九○—一○○八。
二○、病相應
如來記說病時正好修行一○一一,病之苦受正好思惟諸行之集、滅、無常、苦、無我主而現法盡諸漏一○一三—一○一七。雖身極苦而欲捨此身自殺,而有餘身相續者有大過一○一○,若於身不起貪、欲者是則善終一○○九。
如來「記說」在家居士患病時應當學四不壞淨一○一八或增修五喜處一○二四、增修六念一○二一或六明分想一○二二—一○二三,並為居士們授記來世果報。
二一、業報相應
分別善法、惡法,棄惡行善,貫徹佛道始終,佛陀以十善、惡業來教授、教誡,改正外道錯誤之淨行一○二七、捨行一○二八,指出十善業行是法行、正行一○三○、一○三一,非蛇行一○三四,所在受生隨處得安一○三五。
行善行惡是相習近法一○三三,因「自通之法」棄惡行善一○三二,因貪、瞋、癡生十惡一○三七。
十善法是出法、真實法、正法、白法……等一○三八—一○四三、一○四八—一○四九。
應該注意的是教人行十惡、讚歎行十惡、見人行十惡心隨歡喜,與自行十惡法同成就下生惡趣一○四四—一○四七。
第五、八眾誦
如來及聖弟子為「能說」者,說者之「所為說」為「眾相應」之「眾會事」。包括:「比丘相應」、「魔相應」、「帝釋相應」、「剎利相應」、「婆羅門相應」、「梵天相應」、「比丘尼相應」、「婆耆舍相應」、「諸天相應」、「夜叉相應」、「林相應」。
一、比丘相就
世尊僧團極龐大,份子複雜,不可由外表妄量他人一○五○、一○五一,有喜說法比丘一○五七、喜修道甚於營作之比丘一○五八、一住比丘一○五九、來不歡去不憂之比丘一○六○、持戒清淨香順逆滿諸方比丘一○六一;但是,亦有起利養比丘一○五二、成就三不善法比丘一○五三、一○五四、好裝飾比丘一○五五、不恭敬比丘一○五六、生不善覺依惡貪嗜比丘一○六九、一○七○。亦有外道歸入佛門得阿羅漢者一○六二,甚至殺人無數之央瞿利摩羅,受佛教化放下屠刀,立即得阿羅漢果一○六五。
二、魔相應
魔王及其眷屬常化作年少、化作大身、化作大龍、化作大牛來嬈亂佛及弟子。如在世尊成佛未久時一○八○—一○八二,佛說法時一○七二—一○七三、一○八九—一○九一,佛禪思時一○七四、一○八六,佛臥息時一○七五—一○七八,經行時一○七六,乞食時一○八三,教導弟子度化他人時一○八四,為四眾說法時一○八五來嬈亂;弟子精進修道時一○七九、一○八八,作衣時一○八七來嬈亂。
三、帝釋相應
帝釋為佛教之大護法,亦是居士之模範,於三十三天為自在王,而常行並讚歎不瞋一○九五、忍辱一○九七—一○九八、一一○七、恭敬三寶一○九九—一一○一、一一○三、精勤方便一一○二、質直一一○六、不嬈亂法一一○八、修慈心一一○九、勸人得四證淨一一一○、引人敬三寶一一一一、一一一二,佛亦勸出家學道者應當學帝釋之所行。
四、剎利相應
剎帝利是印度統治階級之王族及武士。世尊也是王種出身,出家成道之後遊行列國,受到諸王之歡迎及擁護。佛陀大部分時間在舍衛國遊化,所以諸王之中以波斯匿王和佛陀相見之機會最多。受佛教化,王精進於禪思,如有所悟立即請佛印證一一一五—一一一八、一一二五、一一二七。有時佛示之以修福之法一一一九—一一二一、一一二六,時而談論治國之事一一一七—一一一八、一一二二—一一二四,或談如何觀人一一三一,甚至教王如何攝生減肥一一三三。
五、婆羅門相應
婆羅門為印度四姓之首,司祭祀,承習梵天法,受各種階級之尊敬供養。佛陀成道轉法輪之後,四姓雲集歸依三寶,致使信奉供養婆羅門者減少了很多。因此有些婆羅門瞋罵毀辱世尊一一三四—一一三六,或是誤會佛陀一一四○、一一五六—一一六一,反對佛所說義一一三八。但是有些婆羅門是有事不明而問佛陀一○六四—一一七一,大多數善根之婆羅門得到佛陀指示現世安、後世樂之行法一一四二—一一四五、一一四七—一一五五,亦有共佛論議後出家為佛弟子一一四一。
六、梵天相應
梵天為印度人求歸之處,婆羅門指「大梵天王,無能勝者,統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能造化物,是眾生父母。」大正一‧一○二中而娑婆世界主自世尊成佛時一一七二—一一七四至般涅槃時一一八一均來讚佛,其間眾梵天或來聽法一一七五或來供養一一七六—一一七八,有時,佛上升梵天糾正諸梵天惡邪見一一七九、一一八○。
七、比丘尼相應
魔波旬以比丘尼為女人可欺,常來嬈亂精進修行之諸比丘尼。或以享五欲、求生欲天為誘一一八二、一一八四、一一八八—一一九○,或以恐嚇為手段一一八五。威肋利誘失效,則以婦女修行不能得漏盡來打擊士氣一二九六,或以甚深問題問難,以為可使比丘尼退轉道心一一八六、一一八七。
八、婆耆舍相應
佛稱譽婆耆舍「我聲聞中第一比丘,能造偈頌歎如來德,所謂鵬婆耆舍比丘是」大正二‧五五七中。偈頌押韻,使人容易記憶,富文藝氣息,以少數字而包含許多深意,故九分教或十二部經中祇夜、伽陀、優陀那等以此句法出之,佛陀弟子中婆耆舍尊者時常以偈讚佛及上座弟子一一九二—一一九六、一二○二—一二○四、一二○六。尊者亦作「厭離偈」以激勵自己一一九七—一二○○,得漏盡時說偈讚三明一二○一,甚至病重說「無上偈」,然後般涅槃一二○七。
九、諸天相應
如來為天人師。諸天尚未漏盡故,時時有天來請佛開示一二○八—一二三五、一二四一、一二四二、一二四四—一二六二,諸天有錯誤之心得佛改正之一二三六—一二四○、一二四六、一二七四,天有災難來求佛庇護一二四三,諸天讚佛一二八六,諸天教化人間一二五○—一二五二,諸天宿世乃人間造善業者一二五三—一二五五、一三○五。
十、夜叉相應
夜叉為佛教護法「八部眾」之一,毘沙門天之眷屬。善夜叉喜聞佛法一三一八、一三一九,供養佛及弟子一三一六,勸人布施比丘尼一三二四、一三二五,督促持戒一三二二,奉佛為未曾有寶一三二六;惡夜叉試佛一三二一,不敬佛一三二三,打上座比丘一三二七。
十一、林相應
世尊常讚歎阿練若法閑林獨坐禪思易得定增上、慧增上,自利利他。諸弟子在林中修行與林神相處,林神對好睡眠者則覺醒之一三二九、一三四三,好近俗人者則勸止之一三三九,起貪念者使覺察之一三三○、一三三五,使之正思惟一三三一,使之修正受一三三二,使之增上修行一三三八。林神以花供養如來一三四七。除林神外,出入林中諸遊客或修道者之偈語,林住比丘以偈和之一三五○—一三五九。


1『中阿含』卷二十一,『真人經』大正一‧五六一中。
2『增支部』十一集『放牛者經』A.5.P.349南傳第二十二卷上‧三三二。
3『般泥洹經』卷下大正一‧一九一上。
4年代依據望月佛教大辭典第六冊年表,以下例同。
5朱士行「漢錄」,「佛祖統紀」卷三十四。
6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二。
7見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教典略說」。
8見智覬「四教儀」、法藏「五教章」。
9漢譯『雜阿含經』五十卷一三六二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九七。
漢譯『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三六四經為飲光部誦本––見同書頁六九六。
漢譯『中阿含經』六十卷二二二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五。
漢譯『長阿含經』二十二卷三○經為法藏部誦本––見同書頁九六。
漢譯『增一阿含經』五十一卷四七二經為大眾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三。
漢譯其他『別出阿含經』一二三經尚有化地部、經量部等等所傳––見前田惠學「佛典解題事典」頁六一。
10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九○。
11印順著「佛法概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雜阿含經論會編」、「妙雲集」等等。
12『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七七二下。
13同書卷三大正三○‧二九四上,七七二下。
14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三。
15見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 聖典的編集。
16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以及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中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又參閱頁七註。
17長阿含『清淨經』大正一‧七五下:「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中間有所言說盡皆如實。」大正本雜阿含四○四經,佛光版雜阿含六七四頁:「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定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彼法『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正向涅槃。」如是,佛陀所有說法盡皆如實,饒益眾生。不可分別「某經」重要或次要,經經「契理」,導向「真實」;「如來」法說、義說,對經中問答者都是「契機」,導向「涅槃」。未預法會者「聞經」、「讀經」僅有「合機」與否之別。研讀『雜阿含經』應該從第一卷第一經開始逐經一一詳究至第五十卷卷末為止。應當時時親近之,刻刻拜讀之,隨時內正思惟之,隨法次法之,願得現法涅槃!今「導讀」猶如「導遊手冊」,只是引導讀者發心遊覽「佛法寶山」之用;如欲覽勝,請臨實地,不可走馬看花。否則「入寶山,空手回。」愧對三寶,枉此一行。
18括號內之數目為佛光版雜阿含經經號,以下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