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1 三寶品第二十一 (一七五)2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3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自歸之德。云何為三?所謂歸佛第一之德,歸法第二之德,歸僧第三之德。 「彼云何名為歸佛之德?諸4有眾生,二足、四足、眾多足者,有色、無色5,有想、無想6,至尼維先天7上,如來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8,由酥得醍醐;然復9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諸有10眾生,二足、四足、眾多足者,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至尼維先天上,如來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諸有11眾生承事佛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12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云何名為自歸法者?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然復13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諸有眾生承事法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云何名為自歸聖眾?所謂聖眾者,大眾大聚有形之類。眾生之中,如來眾僧於此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然復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所謂聖眾者,大眾大聚者14,有形之類眾生之中,如來眾僧於此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最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第一承事佛,最尊無有上; 次復承事法,無欲無所著; 敬奉賢聖眾,最是良福田。 彼人第一智,受福最在前; 若在天人中,處眾為正導; 亦得最妙座,自然食甘露。 身著七寶衣,為人之所敬; 戒具最完全,諸根不缺漏。 亦獲智慧海,漸至涅槃界; 有此三歸者,趣道15亦不難。」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七六?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福之業。云何為三?施為福業,平等為福業,思惟為福業。 「彼云何名施為福業?若有一人,開心布施沙門、婆羅門、極貧窮者、孤獨者、無所趣向者,須食與食,須漿給漿,衣被、飯食、床臥之具、病瘦醫藥、香花、宿止,隨身所便,無所愛惜,此名曰施福17之業。 「云18何名平等為福業?若有一人不殺、不盜,恆知慚愧,不興惡想。亦不盜竊,好惠施人,無貪吝心,語言和雅,不傷人心。亦不他淫19,自修梵行,己色自足。亦不妄語,恆念至誠,不欺誑言,世人所敬,無有增損。亦不飲酒,恆知避亂。復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遍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限,不可稱計。以此慈心普覆一切,令得安隱。復以悲、喜、護心普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悉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稱計。以此悲、喜、護心悉滿其中,是謂名為平等為20福之21業。 「彼法22云何名思惟為福業?於是,比丘!修行念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修擇23法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定覺意,修護覺意,依無欲24,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25。是謂名思惟為福業26。 「如是,比丘!有此三福之業。」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布施及平等,慈心護思惟; 有此三處所,智者所親近。 此間受其報,天上亦復然; 緣有此三處,生天必不疑。 「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索此三處。如是,諸比丘!當作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七七)27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因緣,識來受胎。云何為三?於是,比丘!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與共止宿,然復外識未應來趣,便不成胎。若復識欲28來趣,父母不集,則非29成胎。若復母人無欲,父母共集一處,爾時父欲意盛,母不大殷勤,則非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欲熾盛,父不大殷勤,則非成胎。 「若復父母集在一處,父有風病,母有冷病,則不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有風病,父有冷病,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集在一處,父身水氣偏多,母無此患,則非成胎。 「若復有時父母集在一處,父相有子,母相無子,則不成胎。若復30有時父母集在一處,母相有子,父相無子,則不成胎。若復有時父母俱相無子,則非成胎。 「若復有時識神趣胎,父行不在,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母遠行不在,則不31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父身遇重患,時識神來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識神來趣,然母身得重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32一處,識神來趣,然復父母身俱得疾病,則非成胎。 「若復,比丘!父母集在一處,父母無患,識神33來趣,然復父母俱相有兒,此則成胎。是謂有此三因緣而來受胎。是故,比34丘!當求方便,斷三因緣。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七八)35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眾生,欲起慈心,有篤信意,承受奉事父母、兄弟、宗族、室家、朋友、知識,當安三處,令不移動。云何為三?當發歡喜,於如來所,心不移動。彼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 「復當發意於正法中。如來法者,善說無礙,極為微妙,由此成果。如是智者當學知之! 「亦當發意於36聖眾所。如來聖眾,悉皆和合,無有錯亂,法法37成就;戒成就、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所謂聖眾者,四雙八輩、十二賢聖,此是如來聖眾,可敬、可貴,此是世間無上福田。諸有比丘學此三處38,則成大果報。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七九)3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瞿波離40比丘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彼比丘白世尊曰:「此舍利弗、目揵連比丘所行甚惡,造諸惡行。」 世尊告曰:「勿作是語!汝發歡喜心於如來所;舍利弗、目揵連比丘所行純41善,無有諸惡。」 是時,瞿波離比丘再三白世尊曰:「如來所說誠無虛妄,然舍利弗、目揵連比丘所行甚惡,無有善本。」 世尊告曰:「汝是愚人!不信如來之所說乎?方言:『舍利弗、目揵連比丘所行甚惡。』汝今造此惡行,後受報不久。」 爾時,彼比丘即於座42上,身生惡瘡,大如芥43子,轉如大豆,漸如阿摩勒44果,稍如胡桃,遂如合掌,膿45血流溢46,身壞命終,生蓮華地獄47中。 是時,尊者大目揵48連聞瞿波離命終,便至49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須臾50退坐,白世尊曰:「瞿波離比丘為生何處?」 世尊告曰:「彼命終者生蓮華地獄中。」 是時,目連白世尊曰:「我今往至彼地獄,教化彼人。」 世尊告曰:「目連!不須往彼!」 目連復重白世尊曰:「欲往至彼地獄中,教化彼人。」 爾時,世尊亦默然不對。 是時,尊者大目揵連如力士屈伸51臂頃,從舍衛沒不現,便至蓮華大地獄中。當爾時,瞿波離比丘身體火然,又有百頭牛,以犁其舌。 爾時,尊者大目揵連在虛空中結跏趺坐,彈指告彼比丘52。 彼比丘即仰問53曰:「汝是何人?」 目揵連報曰54:「瞿波離!我是釋迦文佛弟子,字目揵連,姓拘利55陀。」 是時,比丘見目連已,吐此惡言:「我今墮此惡趣,猶不免汝前乎?」說此語訖,即其56時以有千頭牛以犁其舌。 目連見已,倍增愁悒57,生變悔心,即於彼沒,還至58舍衛國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住。爾時,目連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世尊告曰:「我前語汝,不須至彼見此惡人。」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夫士之生,斧在口中; 所以斬身,由其惡言。 彼息我息,此二俱善; 已造惡行,斯墮惡趣。 此為最惡,有盡無盡; 向如來惡,此者最重。 壹59萬三千60,六壹灰獄; 謗聖墮彼,身口所造。」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學三法,成就其行。云何為三?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6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成就三法,於現法中善得快樂,勇猛精進,得盡有漏。云何為三62?於是,比丘!諸根寂靜,飲食知節,不失經行。 「云何比丘諸根寂靜?於是,比丘若眼見色,不起想著,無有識念,於眼根而得清淨。因彼求於解脫,恆護眼根。若耳聞聲,鼻嗅香,舌知味,身知細滑,意知法,不起想著,無有識念,於意根而得清淨。因彼求於解脫,恆護意根。如是,比丘諸根寂靜。 「云何比丘飲食知節?於是,比丘思惟飲食所從來處,不求肥白,趣欲支形,得全四大63。我今當除故痛,使新者不生,令身有力,得修行道,使梵行不絕。猶如男女身生惡瘡,或用脂膏塗瘡。所以塗瘡者,欲使時愈故,此亦如是,諸比丘!飲食知節。於是,比丘思惟飯64食所從來處,不求肥白,趣欲支形,得全四大。我今當除故痛,使新者不生,令身有力,得修行道,使梵行不絕。猶如重載之車所以膏轂者,欲致重有所至。比丘亦如是,飲食知節,思惟65所從來處,不求肥白,趣欲支形,得全四大。我今當除故痛,使新者不生,令身有力,得修行道,使梵行不絕。如是,比丘飲食知節。 「云何比丘不失經行?於是,比丘前66夜、後夜,恆念經行,不失時節,常念繫意在道品之中,若在晝日,若行67、若坐,思惟妙法,除去陰蓋。復於初夜68,若行、若坐,思惟妙法,除去陰蓋。復於中夜69,右脅而70臥,思惟繫意在明。彼復於後夜71起,若行、若坐72,思惟深法,除去陰蓋。如是,比丘不失經行。 「若有比丘諸根寂靜,飲食知節,不失經行,常念繫意在道品之中,此比丘便成二果,於現法中得阿那含。猶如善御之士,在平正道中,御四馬之車,無有凝73滯,所欲到處,必果不疑。此比丘亦復如是,若諸根寂靜,飲食知節,不失經行,常念繫意在道品之中,此比丘便成二果,於現法中,漏盡得74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一)75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大患。云何為三?所謂風為大患,痰76為大患,冷為大患。是謂,比丘!有此三大患。然復此三大患有三良藥。云何為三?若風患者酥為良藥,及酥所作飯食。若痰患者蜜為良藥,及蜜所作飯食。若冷患者油為良藥,及油所作飯食。是謂,比丘!此三大患有此三藥。 「如是,比丘亦有此三大患。云何為三?所謂貪欲、瞋恚,愚癡。是謂,比丘!有此三大患。然復此三大患有三良藥。云何為三?若貪欲起時,以不淨往治,及思惟不淨道。瞋恚大患者,以慈心往治,及思惟慈心道。愚癡大患者,以智慧往治,及因緣所起道。是謂,比丘!此三大77患有此三藥。是故,比丘!當求方便,索此三藥。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二)7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惡行。云何為三?所謂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是謂,比丘!有三惡行。當求方便,修三善行。云何為三?身惡行者,當修身善行;口惡行者,當修口善行;意惡行者,當修意善行。」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當護身惡行,修習身善行; 念捨身惡行,當學身善行。 當護口惡行,修習口善行; 念捨口惡行,當學口善行。 當護意惡行,修習意善行; 念捨意惡行,當學意善行。 身行為善哉,口行亦復然; 意行為善哉,一切亦如是。 護口意清淨,身不為惡行; 淨此三行跡,至仙無為處。 「如是,諸比丘!當捨三惡行,修三善行。如是,比丘!當作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三)7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眾多比丘到時,著衣持缽,入城乞食。是時,眾多比丘便生此念:我等入城乞食,日時猶早,今可相率至外道梵志所。 爾時,眾多比丘便往至異學梵志所。到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是時80,梵志問沙門曰:「瞿曇道士恆說欲論81、色論82、痛論83、想論84,如此諸論有何差別?我等所論亦是沙門所說,沙門所說亦是我等所論。說法同我說法,教誨同我教誨。」 是時,眾多比丘聞彼語已,亦不言善,復非85言惡,即從座86起而去,並作是87念:我等當以此義往問世尊。 爾時,眾多比丘食後便至世尊所。到已,頭面禮足。在一面坐。是時,眾多比丘從梵志所,問88事因緣本末盡白世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設彼梵志作是問者,汝等當以此義,詶彼來問:『欲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欲。色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色。痛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痛89。』汝等設以此語詶彼來問者,彼諸梵志默然不對。設有所說者,亦不能解此深義,遂增愚惑,墮於邊際。所以然者,非彼境界。然復,比丘!魔及魔天、釋、梵、四天王、沙門、婆羅門、人及非人能解此深義者,除如來、等正覺及如來聖眾;受吾教者,此即90不論。 「欲有何味?所謂五欲者是。云何為五?眼見色,為起眼識,甚愛敬念,世人所喜。若耳聞聲、鼻嗅香、舌知味、身知細滑,甚愛敬念,世人所喜。若復於此五欲之中,起苦、樂心,是謂欲味。 「云何欲有何過者?若有一族姓子,學諸伎91術,而自營已。或學田作,或學書疏92,或學傭作,或學算數,或學權詐,或學刻93鏤,或學通信,至彼來此。或學承事王身,不避寒暑,記累勤苦,不自由己,作此辛94苦而獲財業,是為95欲為大過。 「現世苦惱,由此恩愛,皆由貪欲。然復彼族姓子,作此勤勞,不獲財寶,彼便懷愁憂,苦惱不可稱記96。便自思惟:我作此功勞,施諸方計,不得財貨。如此之比者,當念捨離,是為當捨離欲。 「復次,彼族姓子或時作此方計而獲財貨,以97獲財貨,廣施方宜。恆自擁護,恐王敕98奪,為賊偷竊,為水所漂99,為火所燒。復作是念:正欲藏窖,恐後亡100失;正欲出利,復恐不剋。或家生惡子,費散吾財。是為欲為大患,皆緣101欲本,致此災變。 「復次,族姓子恆生此心,欲擁護財貨。後猶復為國王所奪,為賊所劫,為水所漂,為火所燒;所藏窖者亦復不剋;正使出利亦復不獲;居家生惡子,費散財貨,萬不獲一,便懷愁憂苦惱,椎102胸喚呼:『我本所得財103貨,今盡亡104失!』遂成愚惑,心意錯亂,是謂欲為大患。緣此欲本,不至無為。 「復次,緣此欲本,著鎧執仗105,共相攻伐。以相攻伐,或在象眾前、或在馬眾前、或在步兵前、或在車眾106前,見馬共馬鬥、見象共象鬥、見車共車鬥、見步兵共步兵鬥,或相斫射,以槊相斫107刺。如此之比,欲為大患。緣欲為108本,致此災變。 「復次,緣此欲本,著鎧執仗,或在城門、或在城上,共相斫射,或以槊刺、或以鐵輪而轢其頭,或消鐵相灑。受此苦惱,死者眾多。 「復次,欲者亦無有常,皆代謝變易,不停109不解。此欲變易無常者,此謂欲為大患。 「云何當捨離欲?若能修行除貪欲者,是謂捨欲。謂110諸有111沙門、婆羅門不知欲之大患,亦復不知捨欲之原。如實不知沙門、沙門威儀,不知婆羅門、婆羅門威儀,此非沙門、婆羅門,亦復不能舉112身作證而自遊戲。謂諸沙門、婆羅門審知欲為大患,能捨離欲,如實不虛。知沙門有沙門威儀,知婆羅門有婆羅門威儀,己身作證而自遊戲,是為113捨離於欲。 「云何色味?設有見剎利女種、婆羅門女種、長者女種,年十四、十五、十六,不長不短,不肥不瘦,不白不黑,端正114無雙,世之希有。彼115最初見彼顏色,起喜116樂想,是謂色味。 「云何為色117大患?復次,若後118見彼女人,年八十、九十,乃至百歲,顏色變異,年過少壯,牙齒缺落,頭髮皓白,身體垢界119,皮緩面皺,脊僂120呻吟,身如故車,形體戰掉,扶杖而行。云何,比丘!初見妙色,後復變易,豈非是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諸比丘:「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此若見彼女人,身抱重患,臥於床褥,失大小便,不能起止。云何,比丘!本見妙色,今致此患,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諸比丘!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比丘!若見彼女人身壞命終,將詣冢間。云何,比丘!本見妙色,今以變改,於中現121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122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死經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乃至七日,身體胮脹爛臭,散落一處。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烏、鵲、鴟、鷲競來食噉,或為狐、狗、狼、虎所見食噉,或為蜎飛蠢動、極細蠕123蟲而見食噉。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蟲鳥以食其半,腸胃肉血汙穢不淨。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骸骨相連。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唯有筋纏束薪。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124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復125見彼女人身,骸骨散落126,各在一處,或腳骨一處,或膞骨一處,或髀127骨一處,或臗骨一處,或脅肋128一處,或肩臂骨一處,或頸129骨一處,或髑130髏一處。云何,諸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131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骨皓白色,或似鴿色。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若見彼女人,骸骨經無數歲,或有腐爛壞敗,與土同色。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牢強132,是謂色為大患。」 「云何色為出要?若能133捨離於色,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色。謂諸沙門、婆羅門,於色著色,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此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不能己身作證而自遊戲。謂134諸有135沙門、婆羅門,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於沙門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知婆羅門威儀,己身作證而自遊戲,是謂捨離於色。 「云何為名136痛味?於是,比丘!得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得苦痛時,便知我得苦痛;若得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不苦不樂痛。若得食樂痛時,便知我得食樂痛;若得食苦痛時,便知我得137食苦痛;若得138食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不苦不樂痛。不食苦痛時,便自139知我140不食苦痛;若141不食樂痛時,便自知我不食樂痛;若不食不苦不樂痛時,便自知我不食不苦不樂痛。 「復次,比丘!若得樂痛,爾時不得苦痛,亦復無不苦不樂痛,爾時我唯有樂痛。若得苦痛時,爾時無有樂痛,亦無不苦不樂痛,唯有苦痛。若復,比丘!得不苦不樂痛時,爾時無有樂痛、苦痛,唯有不苦不樂痛。復次,痛者無常、變易之法以知痛無常、變易法者,是謂痛為大患。 「云何痛為出要?若能於痛捨離於痛,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痛。諸有沙門、婆羅門於痛著痛,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此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不能以身作證而自遊戲。諸有沙門、婆羅門於痛不著痛,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於沙門知沙門威儀,於142婆羅門知婆羅門威儀,以身作證而自遊戲,是謂捨離於痛。 「復次,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不知苦痛、樂痛、不苦不樂痛,如實而不知,復教他143人使行者,此非其宜。若有沙門、婆羅門能捨離痛,如實而知144,復勸教人使遠離之,此正其宜,是謂捨離於痛。 「我今,比丘!以說著欲、味欲,欲145為大患,復能捨者;亦說著色、味色,色為大患,能捨離色;以說著痛、味痛,痛為大患146,能捨離痛,諸如來所應行者。所謂147施設者,我今周訖148。常當念在樹下空閑之處,坐禪思惟,莫有懈怠!是謂我之教敕。」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四?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不牢要。云何為三?身不牢要、命不牢要、財不牢要。是謂,比丘!有此三不牢要。於此,比丘!三不牢要中,當求方便,成三牢要。云何為三?不牢要身,求於牢要;不牢要命,求於牢要;不牢要財,求於牢要。 「云何不牢要身,求於牢要?所謂謙敬禮拜,隨時問訊。是謂不牢要身,求於牢要。 「云何不牢要命,求於牢要? 於是,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盡形壽不殺生,不加刀杖,常知慚愧,有慈悲心,普念一切眾生。盡形壽不盜150,恆念惠施,心無吝想151。盡形壽不淫152,亦不他淫。盡形壽不妄語。常念至誠,不欺世人。盡形壽不飲酒,意不錯亂,持佛禁戒。是謂命不牢要,求於牢要。 「云何財不牢要,求於牢要?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常念惠施,與沙門、婆羅門、諸貧匱者,須食者153與食,須漿與漿,衣被、飲食、床敷154臥具、病瘦醫藥、舍宅、城郭,所須之具悉皆155與之。如是,財不牢要,求於牢要。 「是謂,比丘!以156此三不牢要,求此三牢要。」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知身不牢要,命亦不牢157固; 財貨衰耗法,當求牢要者。 人身甚難得,命亦不久停; 財貨磨158滅法,歡喜念惠施。」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一德‧福業,三因‧三安‧瞿, 三夜‧病‧惡行,苦除159‧不牢要。 增壹阿含160經161三供養品第二十二162 (一八五?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人,世人所應供養。云何為三?如來、至真、等正覺,世人所應供養;如來弟子漏盡阿羅漢,世人所應供養;轉輪聖王,世人所應供養。 「有何因緣如來世人所應供養乎?夫如來者,不伏者伏,不降者降,不度者度,未得解脫者令得解脫,未般涅槃者使成涅槃,無救護者與作救護,盲者與作眼目,病者與作救護,最尊第一。魔、若魔天、天及人民,於中最尊福田,可敬可貴,與人作導164,令知正路,未知道者與說道165教,以此因緣,如來世人所應供養。 「復有何因緣如來弟子漏盡阿羅漢世人所應供養乎?比丘當知:漏盡阿羅漢以度生死源166,更不復受有,以得無上法,淫、怒、癡盡,永不得全,是世福田。以此因緣本末,使漏盡阿羅漢,世人所應供養。 「復以何因緣轉輪聖王世人所應供養?比丘當知:轉輪聖王以法治化,終不殺生,復教他人使不殺生。自不盜167竊,亦復教他168人使不偷盜169;自不淫泆170,復教他人不行淫泆;自不妄語,亦復教他171人使不妄語;自不兩舌,鬥亂彼此,亦復教他人使不兩舌;自不嫉妒172、恚、癡,亦復教他人不習此法;自行正見,復教他人使不邪見。以此因緣,以此本末,使轉輪聖王,世人所應供養。」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六?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阿難:「有174三善根,不可窮盡,漸至涅槃界。云何為三?所謂於如來所而種功德,此善根不可窮盡。於正法中175而種功德,此善根不可窮盡。於聖眾所176而種功德,此善根不可窮盡。是謂,阿難!此三善根不可窮盡,得至涅槃界。是故,阿難!當求方便,獲此不可窮177盡之福。如是,阿難!當作是學!」 爾時,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七?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痛。云何為三?所謂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諸比丘當知:彼樂痛者,欲愛使也;彼苦痛者,瞋恚使也;不苦不樂痛者,是癡179使也。是故,諸比丘!當學方便,求滅此使。所以然者,當自熾然180,當自修行法181,得無比法。諸比丘當知:我滅度後,其有比丘念自熾然,修其行182法,得無比法,此則是第一聲聞。 「云何,比丘!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行法,獲無比法?於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遊戲。如是,比丘!當自熾然,修183行其法,得無比法。諸184比丘行此法者,於聲聞中第一弟子。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八?5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事186,覆則妙,露則不妙。云何為三?一者女人,覆則妙,露則不妙。婆羅門咒術,覆則妙,露則不妙。邪見之業,覆則妙,露則不妙。是謂,比丘!有此三事,覆是妙,露則不妙。 「復有三事187,露則妙,覆則不妙。云何為三?日、月,露則妙,覆則不妙。如來法語,露則妙,覆則不妙。是謂,比丘!有此三事,露則妙,覆則不妙。」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女人及咒術,邪見不善行, 此是世三法,覆隱而最妙。 日月188廣所照,如來正法語, 此是三世法,露則第一妙。 「是故,諸比丘!當露現如來法,勿使覆隱。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九?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三有為有為相。云何為三?知所從起190,知當遷變191,知當滅盡192。彼云何知所從起?所謂生,長大成五193陰形,得諸持、入194,是謂知195所從起。彼云何為滅盡?所謂死,命過不住、無常,諸陰散壞,宗族別離,命根斷絕,是謂為滅盡。彼云何變易?齒落、髮白、氣力竭盡,年遂衰微,身體解散,是謂為變易法。是為,比丘!三有為有為相。當知此三有為相,善分別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九○?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人有三相三法,不可恃怙。云何為三?於是,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不可論說而論說之,不可行者而修習之。 「云何愚者不可思惟而思念之?於是,愚者意三行便思憶之。云何為三?於是,愚者起嫉心,於他財物及於女色,心念惡197言悉興嫉心:『彼之所有,願是我許。』如是,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 「云何愚者不可論說而論說之?於是,愚者造口四過。云何為四?於是,愚者恆喜妄言、綺語、惡口、鬥亂彼此。如是,愚者造口四過。 「云何愚者造於惡行?於是,愚者造身惡行,常念殺生、竊盜、淫泆。如是,愚者造於惡行。如是,比丘!愚者有此三行,愚癡之人習此三事。 「復次,比丘!智者有三事,當念修行。云何為三?於是,智者應思惟者,便 思惟之;應論說者,便論說之;應行善者,便修行善。 「彼云何智者應思惟事,便思惟之?於是,智者思惟意三行。云何為三?於是,智者不嫉妒、恚、癡,常行正見,見他財貨,不生想念。如是,智者應思惟者,便思惟之。 「云何智者應論說者,便論198說之?於是,智者成就口四行。云何為四?於是,智者不行妄語,亦不教人妄語,見人妄語者意不喜樂,是謂智者而護其口。復次,智者不行綺語、惡口、鬥亂彼此,亦不教人使行綺語、惡口、鬥亂。如是,智者成就口四行。 「云何智者成就身三行?於是,智者思惟身行,無所觸犯。然復智者自不殺生,亦不教人殺生,見人殺者心不喜樂。自不偷竊199,不教人盜,見人盜者心不喜樂。亦不淫泱,見他女200色,心不起想,亦不教人使行淫泱。設見老母,視之如己親,中者如姊,小者如妹,意無高下。如是,智者身成就三行。是謂智者所行。如是,比丘!有此三有為之201相。是故,諸比丘!愚者三相常當捨離。此三智者所行,不廢202斯須。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九一)20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204曾瞻親,我及爾等不曾205見聞。云何為三?所謂賢聖戒,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我及爾等不曾見聞。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不可覺知,不見、不聞。如今我身并及汝206等,皆悉覺知賢聖禁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皆悉成就,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原。是故,諸比丘!當念修行此三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九二)207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法甚可敬愛208,世人所貪。云何為三?所謂少壯209,甚可愛敬,世人所貪。無病210,甚可愛敬,世人所貪。壽命211,甚可愛敬,世人所貪。是謂,比丘!有此三法,甚可愛敬,世人所貪。 「復次,比丘!雖有此三法,甚可愛敬,世人所貪。然更有三法,不可愛敬,世人所不貪。云何為三?雖有少壯,然必當老,不可愛敬,世人所不貪。比丘當知:雖有無病,然必當病,不可愛敬,世人所不貪。比丘當知:雖有壽命,然必當死,不可愛敬,世人所不貪。是故,諸212比丘!雖213有少壯,當求不老,至涅槃界;雖有無病,當求方便,使不有病;雖有壽命,當求方便,使不命終。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九三)21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猶如春時天雨大雹,設如來不出世215,眾生入地獄,亦復如是。是時,女人入地獄多於男子。所以然者,比丘當知:以三事故,眾生之類,身壞命終,入三惡趣。云何為三?所謂貪欲、睡眠、調戲。有此三事纏著心意,身壞命終,入三惡趣。 「女人竟日習翫三法而自娛樂。云何為三?晨朝以嫉妒心而自纏縛216,若至日中,復以睡眠結而自纏裹217,向暮以貪欲心而自纏縛。以此因緣,使彼女人身壞命終,生三惡趣。是故,諸比丘!當念離此三法。」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嫉妒、睡眠、調218,貪欲是惡法, 牽人至地獄,至竟無解脫。 是故219當捨離,嫉妒及睡、調, 亦當捨於欲,莫造彼惡行。 「是故,諸比丘!當念去離嫉妒,無慳吝心,常行惠施,不著睡眠,當行不染220,不著貪欲。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九四)22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法,習之、翫之,不知厭足,亦復不能至休息處。云何為三?所謂貪欲,若有人習此法,初無厭足。若復有人習飲酒者,初無厭足,若復有人修習睡眠,初無厭足。是謂,比丘!若有人222習此三法者,初無厭足,亦復不能至滅盡之223處。是故,諸比丘!常當捨離此三法,不親近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供養‧三善根,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224,愛敬‧春‧無225足。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226 1「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十三字,宋、元二本均作「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十二字,明本作「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九字。 2本經敘說三自歸佛法僧之功德。增支部(A﹒4﹒34﹒Pasada ◎ 淨信)、相應部(S﹒45﹒139﹒Tathagata 如來)、雜阿含卷二十三第六一六¯六一八 經(大正‧卷三一‧九○二¯九○四經經),參閱雜阿含卷二十三第六○八經(大正‧卷三一‧八九四經)。 3「祇」,大正本作「給」。 4「諸」,宋、元、明三本均作「謂」。 5有色、無色(rupina va arupina va )(巴),「有色」指欲界、色界眾生;「無色」指無色界眾生。 6有想、無想(sannina va asannina va )(巴),「無想」指滅盡定者及無想天有情,其他眾生則屬「有想」。 7尼維先天(nevasanninasannina)(巴),即非想非非想處天,為無色界第四天,三界中最高天,故又名有頂天。此處無粗想之煩惱,故謂非想;然非無細想之煩惱,故謂非非想。外道錯認此處為真正的涅槃處。「維」,宋、元、明三本均作「惟」。 8「酥」,聖本作「??」。 9「復」,宋、元、明三本均作「後」。 10「有」字之上,聖本有一「所」字。 11「諸有」二字,聖本作「所有諸」三字。 12「以」,宋、元、明三本均作「已」。 13「復」,宋、元、明三本均作「彼」。 14宋、元、明三本均無「者」字。 15「道」,聖本作「導」。 16本經敘說施、平等、思惟三福業。參閱增支部(A﹒4﹒32﹒Sangaha ◎攝)。 17「此名曰施福」五字,宋、元、明三本均作「是謂布施為福」六字,聖本作「此名施福」四字。 18「云」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彼」字。 19「淫」,宋、元、明三本均作「媱」。 20聖本無「為」字。 21聖本無「之」字。 22明本無「法」字。 23麗本無「擇」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24聖本無「依無欲」三字。 25「要」字之下,聖本有一「道」字。 26「業」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之」字。 27本經敘說識神受胎有三因緣––父母共集一處而有欲意、無病患、俱相有子。當求方便,斷此三因緣,參閱中部(M﹒38﹒Mahatanhasankhaya-sutta 愛盡大經)。 28「識欲」,麗本作「欲識」,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識欲」。 29「非」,聖本作「不」。 30麗本無「復」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31「不」,宋、元、明三本均作「非」。 32「集」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在」字。 33「識神」,明本作「神識」。 34「比」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諸」字。 35本經敘說欲起慈心,當於佛法僧三寶安意,令不移動。增支部(A﹒3﹒75﹒2﹒Samadapetabba ◎ 當勸導)。 36「於」,大正本作「此」。 37「法法」二字,聖本作「法」字。 38「處」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者」字。 39本經敘說瞿波離身、口、意不行善,因毀謗舍利弗、目揵連,而墮蓮華地獄,身體受烈火焚燒,且遭百牛犁舌;目揵連愍之,前往教化,瞿波離非但無悔心,竟再吐惡言,致遭受千牛犁舌;故當修學身口意三善行。相應部(S﹒6﹒1﹒10﹒Kokalika 瞿迦犁)、小部‧經集(Sn﹒3﹒10﹒Kokaliya-sutta 拘迦利耶經)、別譯雜阿含卷十四第二七六經(大二‧四七○上)、雜阿含卷四十八第一二七五經(大正‧卷四八‧一二七八經)。 40瞿波離(Kokalika)(巴),又作瞿婆離、拘迦利,譯為惡時者、何時,提婆達多之弟子。鼻奈耶卷第四(大二四‧八六八上):「尊者舍利弗、摩訶目揵連平旦著衣持缽,從耆闍崛山入羅閱城分衛,道逢暴雨,入石室避雨,有牧牛女人先入中避雨,臥夢失精,舍利弗等見即尋出去,時瞿婆離比丘調達弟子,見舍利弗、目揵連出,尋入石室,見此女人,便生念言:『此舍利弗、目揵連必與此女人為不淨行。』……佛如是三語瞿婆離:『瞿波離!當宜及時悔心向舍利弗、目揵連,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婆離比丘佛三語不受,……去不久身體生瘡,……即夜命斷墮婆曇暮地獄。」 41「純」,宋、元、明三本均作「淳」。 42「座」,麗本作「坐」,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座」。 43「芥」,明本作「疥」。 44阿摩勒(amalaka)(巴),譯為餘甘子、山查,印度之果子名。其葉似小棗,花亦白小,果如胡桃,其味酸而甜,可入藥分。參閱雜阿含附錄卷第二(佛光四‧二三六一)。 45「膿」,明本作「濃」。 46「溢」,麗本作「逸」,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溢」。 47「蓮華地獄」,雜阿含卷四十八第一二七五經(大正‧卷四八‧一二七八經)作「大缽曇摩地獄」。大缽曇摩地獄(Mahapaduma-niraya)(巴),又作大缽頭摩地獄。長阿含第三十經世記經地獄品(佛光二‧七三三)作:「其地獄中舉獄皆赤,如缽頭摩華色。」 48宋、元、明三本均無「揵」字。 49「至」,聖本作「往」。 50「須臾」,麗本作「斯須」,今依據聖本改作「須臾」。 51「伸」,麗本作「申」,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伸」。 52「丘」字之下,宋、元二本均有一「曰」字,聖本有「曰時」二字。 53「彼比丘即仰問」六字,宋、元、明三本均作「時瞿波離報」五字。 54宋、元、明三本均無「曰」字。 55「利」,聖本作「律」。 56宋、元、明三本均無「其」字。 57「悒」,宋、元二本均作「邑」。 58「至」,宋、元、明三本均作「到」。 59「壹」,大正本作「一」。 60「千」,聖本作「十」。 61本經敘說成就諸根寂靜、飲食知節、不失經行三法,常念繫意在道品之中,能盡有漏。增支部(A﹒3﹒16﹒(Apanna) kata ◎[無戲論]行為)。 62「為三」,宋、元、明三本均作「三法」。 63四大:即地大、水大、火大、風大,能造作一切之色法,故名四大。地以堅硬為性,能持萬物;水以潮濕為性,能攝萬物;火以溫暖為性,可熟萬物;風以流動為性,可長萬物。世間物質皆由四大所造,如人體之毛髮、爪、牙、皮骨、筋肉等屬地大;唾涕、濃血、痰、淚、便尿屬水大;溫度、暖氣屬火大;呼吸屬風大。參閱中阿含第一六二經分別六界經(佛光三‧一四四七)。 64「飯」,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飲」。 65「惟」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飲食」二字。 66「前」,聖本作「初」。 67聖本無「若行」二字。 68初夜(pathama-yama)(巴),即初夜分,譯為初更,指傍晚六時至十時。 69中夜(majjhima-yama)(巴),即中夜分,又作半夜,指晚間十時至午夜二時。 70麗本無「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71後夜(pacchima-yama)(巴),即後夜分,指午夜二時至清晨六時。 72「若行若坐」,麗本作「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若行若坐」四字。 73「凝」,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疑」。 74「得」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阿羅漢若」四字,聖本有「羅漢」二字。 75本經敘說風、痰、冷三大患,各以酥、蜜、油為良藥;貪、瞋、癡三大患,各以不淨、慈心、智慧因緣三觀為良藥;比丘當以方便,求此三藥。後漢‧安世高譯佛說七處三觀經(大二‧八八二上),參閱增支部(A﹒10﹒108﹒Tikiccha ◎ 治療)。 76「痰」,宋本與聖本均作「澹」。 77麗本無「大」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78本經敘說當捨身口意三惡行,當修身口意三善行。小部‧如是語經(It﹒64│65﹒Caritam duve 惡行)。 79本經敘說欲、色、痛各有味、有過、有捨離法,當念在樹下空閑之處坐禪思惟,莫有懈怠。中部(M﹒13﹒Mahadukkhakkhandha-sutta 苦蘊大經)、中阿含第九十九經苦陰經(佛光二‧八四七)、失譯佛說苦陰經(大一‧八四六下),參閱中阿含第九十八經念處經(大一‧五八二中)。 80「是時」,宋、元、明三本均作「時諸」。 81「欲論」,巴利本(M﹒vol﹒1,p﹒84作 Kamanam parinnam pannapeti(遍知而開示諸欲[之味著、過患、出離])。 82「色論」,巴利本(M﹒vol﹒1,p﹒84作 rupanam parinnam pannapeti (遍知而開示諸色),諸色指色蘊。 83「痛論」,巴利本(M﹒vol﹒1,p﹒84作 vedananam parinnam pannapeti (遍知而開示諸受),諸受指受蘊,即痛蘊。 84想論(sanna parinnm)(巴),想論之敘述,即指想蘊。巴利本以欲、色、受為代表,遍知而開示五蘊法門。如實知五蘊之集、滅、滅道跡、味、患、離,參閱雜阿含卷四第八十八經(大正‧卷二‧四二經)。 85「非」,宋、元、明三本均作「不」。 86「座」,麗本作「坐」,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座」。 87「是」,宋、元、明三本均作「此」。 88「問」,宋、元、明三本均作「聞」。 89「痛」字之上,聖本有一「色」字。 90「即」,聖本作「則」。 91「伎」,元、明二本均作「技」。 92「疏」,聖本作「跡」。 93「刻」,麗本作「剋」,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刻」。 94「辛」,宋、元、明三本均作「勤」。 95「為」,明本作「謂」。 96「記」,明本作「計」。 97「以」,宋、元、明三本均作「已」。 98「敕」,宋、元、明三本均作「所」,聖本作「劫」。 99「漂」,聖本作「??」。 100「後亡」,宋、元、明三本均作「復忘」。 101「緣」,宋、元、明三本均作「由」。 102「椎」,明本作「槌」。 103「財」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所有」二字。 104「亡」,麗本作「忘」,今依據聖本改作「亡」。 105「杖」,宋本與聖本均作「杖」。 106「眾」,宋、元、明三本均作「兵」。 107聖本無「斫」字。 108「為」,宋、元、明三本均作「原」。 109「停」,聖本作「亭」。 110聖本無「謂」字。 111宋、元、明三本均無「有」字。 112「舉」,宋、元、明三本均作「與」,聖本作「以」。 113「為」,明本作「謂」。 114「正」,麗本作「政」,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115宋、元、明三本均無「彼」字。 116「喜」,宋、元、明三本均作「苦」。 117「為色」,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色為」。 118「後」,宋本作「復」。 119「界」,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 120「僂」,聖本作「屢」。 121「現」,麗本作「見」,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現」。 122「謂」,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為」。 123「蠕」,宋本作「螺」。 124「此」,宋、元、明三本均作「豈」,聖本作「此豈」二字。 125宋、元、明三本均無「復」字。 126「散落」,宋、元、明三本均作「離散」。 127「髀」,宋、元、明三本均作「髀」。 128「肋」,聖本作「勒」。 129「頸」,宋、元、明三本均作「項」。 130「髑」,大正本作「觸」。 131宋、元、明三本均無「此」字。 132「牢強」,麗本作「老幼」,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牢強」。 133「能」,宋、元、明三本均作「乃於色」三字。 134聖本無「謂」字。 135宋、元、明三本均無「有」字。 136「為名」,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名為」。 137聖本無「得」字。 138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得」字。 139宋、元、明三本均無「自」字。 140「我」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自」字。 141「若」,大正本作「苦」。 142宋、元、明三本均無「於」字。 143「他」,麗本作「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他」。 144「而知」,宋、元、明三本均作「知之」。 145聖本無「欲」字。 146聖本無「痛為大患」四字。 147聖本無「謂」字,宋、元、明三本均作「應」。 148「周訖」,宋、元、明三本均作「具說」,聖本作「說訖」。 149本經敘說身、命、財為三不牢要,當求轉成牢要。 150「盜」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得」字。 151「想」,麗本作「相」,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想」。 152「淫」,宋、元、明三本均作「媱」。 153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故無「者」字。 154「床敷」,宋、元、明三本均作「床席」,聖本無「床」字。 155「悉皆」,宋、元、明三本均作「皆悉」。 156「以」,宋、元、明三本均作「有」。 157「牢」,宋、元、明三本均作「堅」。 158「磨」,宋、元、明三本均作「摩」。 159「除」,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陰」。 160「含」,聖本作「鋡」。 161宋、元、明三本均無「增壹阿含經」五字。 162「二」,聖本作「一」。 163本經敘說世人應供養如來、阿羅漢、轉輪聖王三人。 164「導」,聖本作「道」。 165「道」,麗本作「導」,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道」。 166「源」,宋、元、明三本均作「原」。 167「盜」,聖本作「偷」。 168「他」,宋本作「化」。 169「偷盜」,宋、元、明三本均作「盜竊」。 170「泆」,元本作「沃」。 171麗本無「他」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72「嫉妒」,宋、元、明三本均作「妒嫉」。 173本經敘說當於如來、正法、聖眾三寶處種功德,此三善根不可窮盡,能至涅槃界。 174「有」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曰」字。 175麗本無「中」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76麗本無「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77「不可窮」,宋、元、明三本均作「三不可」。 178本經敘說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各為欲愛使、瞋恚使、癡使,當以四念處滅此三痛。參閱相應部(S﹒36﹒3﹒Pahanena 捨棄)、雜阿含卷十七第四六七經(大正‧卷一七‧四六八經)。 179「癡」,宋本作「護」。 180「熾然」,宋、元、明三本均作「然熾」。 181「當自修行法」,雜阿含卷二十四第六五二經(大正‧卷二四‧六三八經)作「當作法洲而法依」。「法」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當修行」三字。 182「其行」,宋、元、明三本均作「行其」。 183「修」字之上,麗本有一「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刪去。 184「諸」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有」字。 185本經敘說女人、咒術、邪見三事宜覆隱;日、月、佛法三事宜露現。增支部(A﹒3﹒129﹒Patichanna ◎ 覆)。 186「三事」,巴利本作 tini paticchannani (三隱覆),即三種覆蔽之事。 187「三事」,巴利本作 tini vivatani (三顯露),即三種顯露之事。 188「月」,元本作「日」。 189本經敘說當知生、老、死三有為相,善分別之。參閱增支部(A﹒3﹒47﹒Sankhata◎ 有為)。 190「知所從起」,巴利本作 uppado pannayati (被知生起),即知「生相」。 191「知當遷變」,巴利本作 thitassa annathattam pannayati (被知住之變異),即知「異相」。 192「知當滅盡」,巴利本作 vayo pannayati (被知滅盡),即知「滅相」。 193「五」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此」字。 194諸持入:諸「持」即六界,諸「入」即十二入處。 195麗本無「知」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96本經敘說常當捨離愚者身口意三相三法,當念修行智者身口意三相三法。增支部(A﹒3﹒2¯9﹒Lakkhana etc﹒◎ 標識等)。 197「惡」,宋本作「要」。 198麗本無「說者便論」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補上。 199「竊」,聖本作「盜」。 200「女」字之下,麗本有一「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201宋、元、明三本均無「有為之」三字。 202「廢」,麗本作「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廢」。 203本經敘說當念修行戒、定、慧三法。 204「未」,元本作「末」。 205「不曾」,麗本作「曾不」,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不曾」。 206「汝」,宋、元、明三本均作「爾」。 207本經敘說少壯、無病、壽命三法,世人所貪愛;老、病、死三法,世人所不貪愛。應學:雖有少壯,當求不老,至涅槃;雖無病,當求方便,使不有病;雖有壽,當求方便,使不命終。參閱增支部(A﹒3﹒39﹒(Mada)◎ 憍慢)。 208「敬愛」,巴利本作 mada (憍慢)。宋、元、明三本均作「愛敬」。 209「少壯」,巴利本作 yobbanamada (少壯慢)。 210「無病」,巴利本作 arogyamada (無病慢)。 211「壽命」,巴利本作 jivitamada (壽命慢)。 212宋、元、明三本均無「諸」字。 213「雖」,麗本作「設」,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雖」。 214本經敘說眾生因貪欲、睡眠、調戲三事而入三惡趣,女人終日與此三事纏縛,故較男子容易墮落。參閱增支部(A﹒3﹒127﹒Anuruddha ◎ 阿那律)。 215「世」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時」字。 216「縛」,宋、元、明三本均作「絡」,聖本作「裹」。 217「裹」,宋、元、明三本均作「絡」。 218「調」,元、明二本均作「掉」。 219「故」,麗本作「以」,今依據聖本改作「故」。 220「染」,宋、元、明三本均作「淨觀」二字,聖本作「淨」。 221本經敘說貪欲、飲酒、睡眠三法,令人不知厭足,當捨離,不親近之。參閱增支部(A﹒3﹒104﹒Tinnam atitti ◎ 三無厭足)。 222「有人」,宋、元、明三本均作「人有」。 223宋、元、明三本均無「之」字。 224「覺」,宋、元、明三本均作「學」。 225「春無」,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無厭」。 226「二」,聖本作「一」。「二」字之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