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1經卷第十九2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3 四意斷品第二十六4之二5 世尊告阿難曰:「汝今授舍利弗舍利來!」 阿難對曰:「如是,世尊!」是時,阿難即授舍利在世尊手。 爾時,世尊手執舍利已,告諸比丘:「今此是舍利弗比丘舍利,智慧聰明高才之6智,若干種智,智不可窮,智無涯底,智7有速疾之智,有輕便之智,有利機之智,有甚深之智,有審諦之智,少欲知足,樂閑靜之8處,有猛勇9意,所為不亂,無怯弱心,能有所忍,除去惡法,體性柔和,不好鬥訟,恆修精進,行三10昧,習智慧11,念解脫,修行解脫所知12見身。比丘當知:猶如大樹而無其枝,然今日比丘僧,如來是大樹,舍利弗比丘而取滅度,似樹無枝。若舍利弗所遊之方,彼方便遇大幸云:『舍利弗在彼方止。』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能與外道異學共議論13,無不降伏者。」 是時,大目揵連聞舍利弗滅度,即以神足,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住。爾時,大目揵連白世尊曰:「舍利弗比丘今已14滅度,我今辭15世尊,欲取滅度。」 爾時,世尊默然不對。 如是再三白世尊曰:「我欲取滅度。」爾時,世尊亦復默然不報。 爾時,目連以16見世尊默然不報,即禮世尊足,便退而去。還詣精舍,收攝衣缽,出羅閱城,自往本生處。爾時,有眾多比丘從尊者目17連後。是時,眾多比丘共目連到摩瘦村,在彼遊化,身抱重患。 是時,目連躬自露地敷座而坐,而入初禪;從初禪起,入第二禪;從第二禪起,入第三禪;從第三禪起,入第四禪;從第四禪起,入空處;從空處起,入識處;從識處起,入不用處;從不用處起,入有想無想處;從有想無想處起,入火光三昧;從火光三昧起,入水光三昧;從水光三昧起,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起,入水光三昧;從水光三昧起,入火光三昧;從火光三昧起,入有想無想定;從有想無想定18起,入不用處;從不用處起,入識處、空處、四禪、三禪、二禪、初禪。從初禪起,飛在空中,坐臥經行,身上出火,身下出水,或身下出火,身上出水,作十八變,神足變化。 是時,尊者大目揵連還下就座,結跏趺坐,正身正意,繫念在前,復入初禪;從初禪起,入第二禪;從第二禪起,入第三禪;從第三禪起,入第四禪;從第四禪起,入空處;從空處起,入識處;從識處起,入不用處;從不用處19起,入有想無想處;從有想無想處起,入火光三昧,從火光三昧起,入水光三昧;從水光三昧起,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起,還入水光、火光、有想無想處、不用處、識處、空處、四禪、三禪、二禪、初20禪。復從初禪起,入第二禪;從第二禪起,入第三禪;從第三禪起,入第四禪;從第四禪起,尋時取滅度。爾時,大目揵連已取滅度。 是時,此地極大震動,諸天各各相告來下,省觀21大目揵連,持用供養尊德,或以種種香華來供養者,諸天在空中倡伎22樂,彈琴、歌舞用供養尊者目揵連上。 爾時,尊者大目揵連已取滅度。是時,那羅陀村中一由旬23內,諸天側滿其中。爾時,復有眾多比丘持種種香華,散尊者目揵連尸上。 爾時,世尊從羅閱城漸漸乞食,將五百比丘,人中遊化,往詣那羅陀村,五百比丘俱。爾時,舍利弗、目連取滅度未久。爾時,世尊在露地而坐,默然察諸比丘已24,默然觀諸比丘已,告諸比丘:「我今觀此眾人25中,大有損26減27。所以然者,今此眾中無有舍利弗、目揵連比丘。若舍利弗、目揵連所遊之方,彼方便為不28空。聞舍利弗、目揵連今在此一29方。所以然者,舍利弗、目揵連比丘堪住降此外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佛所造甚奇!甚特!有此二智慧30、神足弟子取般涅槃,然如來無有愁憂。正使過去恆沙如來,亦復有此智慧、神足弟子,正使當來諸31佛出世,亦當有此智慧、神足弟子。比丘當知:世間有二施32業。云何為二?所謂財施、法施。比丘當知:若輪財施者,當從舍利弗、目連比丘求;若欲求法施者,當從我求之。所以然者,我今如來無有財施,汝等今日可供養舍利弗、目揵連比丘舍利。」 爾時,阿難白佛言:「云何得供養舍利弗、目揵連舍利?」 世尊告曰:「當集種種香華於四衢道頭,起四寺偷婆。所以然者,若有起寺,此人33有四種34應起偷婆35。云何為四?轉輪聖王應起偷婆,漏盡阿羅漢應起偷婆,辟支佛應起偷婆。如來應起偷婆。」 是時,阿難白世尊36曰37:「有何因緣如來應起偷婆?復有何因緣辟支佛、漏盡阿羅漢、轉輪聖王應起偷婆?」 世尊告曰:「汝今當知:轉輪聖王自38行十善,修十功德,亦復教人行十善功德。云何為十?已身不殺生,復教他人使不殺生。己身不盜,復教他人使不盜。己身不淫,復教他人使不淫。己身不妄語,復教他人使不妄語。己身不綺語,復教他人使不綺語。己身不嫉妒,復教他人使不嫉妒。己身不鬥訟,復教他人使不鬥訟。己身意正,復教他人使不亂意。身自正見,復教他人使行正見。比丘當知:轉輪聖王有此十功德,是故應與起偷婆。」 是時,阿難白世尊曰:「復以何因緣如來弟子應與起偷婆?」 世尊告曰:「阿難當知:漏盡阿羅漢以更不復受有,淨如天金,三毒39五使40永不復現,以此因緣如來弟子應與起偷婆。」 阿難白佛:「以何因緣辟支佛應與起偷婆?」 世尊告曰:「有辟支佛,無師自悟,去諸結使,更41不受胎,是故應與起偷婆。」 是時,阿難白世尊曰:「復以何因緣如來應與起偷婆?」 世尊告曰:「於是,阿難!如來有十力、四無所畏,不降者降,不度者度,不得道者令得道,不般涅槃者令般涅槃。眾人見已,極懷歡喜。是謂,阿難!如來應與起偷婆。是謂如來應與起偷婆。」 爾時,阿難聞世尊42所說,歡喜奉行! (二三四)4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婆迦梨44身得重患,臥在大小便上,意欲自殺,然45無此勢可自坐起。是時,尊者婆迦梨告侍者:「汝今46可持刀來,吾欲自殺。所以然者,如今日47釋迦文佛弟子之中,信解脫者無出我上,然我今日有漏心不解脫。所以然者,然48如來弟子遇苦惱時,亦復求刀自殺。我今用此命,為不能從此岸至彼岸。」 是時,婆迦梨弟子出家未久,未知今世、後世,不知從此岸至彼岸,亦復不知死此生彼,便授刀與之。時,婆迦梨手執刀已,以信堅固,持刀自刺。 是時,婆迦梨以刀49自刺,而作是念:釋迦文佛弟子之中,所作非法,得惡利不得善利,於如來法中,不得受證而取50命終。是時,尊者婆迦梨便思惟是五盛陰:是謂此色,是謂色集51,是謂色滅盡;是謂痛、想、行、識,是謂痛、想、行、識集52,是謂痛、想、行、識、滅盡。彼於此五盛陰熟思惟之,諸有生法皆是死法53;知此已,便於有漏心得解脫。爾時,尊者婆迦梨於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 爾時,世尊以天耳聽聞尊者婆迦梨求刀自殺。爾時,世尊告阿難54:「諸比丘在舍衛城者,盡集一處,吾欲所敕!」 是時,尊者阿難受世尊教,即集諸比丘,在普集55講堂,還白世尊曰56:「今日比丘已集一處。」 是時,世尊將57比丘僧,前後圍繞,至彼婆迦梨比丘精舍。當於爾時,弊魔波旬欲得知尊者婆迦梨神識所在,為在何處!為在人耶?為非人耶?天、龍、鬼神、乾沓、和、阿須倫、迦留羅、摩休勒、閱叉?今此神識竟為所在,在何處生遊?不見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皆悉周遍而不知神識之處。是時,魔波旬身體疲極,莫知所在。 爾時,世尊將比丘僧,前後圍繞,至彼精舍。爾時,世尊觀魔波旬欲得知神識所在。世尊告諸比丘:「汝等頗聞此精舍之中有大聲乎?又有58光怪?」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我等已見。」 世尊告曰:「此弊魔波旬,欲得知婆迦梨神識所在。」 是時,尊者阿難白世尊曰:「唯願世尊說59婆迦梨比丘神識為何60所在!」 世尊告曰:「婆迦梨比丘神識永無所著。彼族姓子以般涅槃,當作如是持。」 是時,尊者阿難白世尊曰:「此婆迦梨比丘何日得此四諦?」 世尊告曰:「今日之中得此四諦。」 阿難白佛:「此比丘抱病經久,本是凡人。」 世尊告曰:「如是,阿難!如汝所言,但彼比丘謙61苦甚久,諸有釋迦文佛弟子之中,信解脫者此人最勝。然有漏心未得解脫:『我今可求刀自刺。』是時,彼比丘臨自刺時,即思惟如來功德;捨壽之日,思惟五盛陰,是謂此色集、此色滅盡。爾時,彼比丘思惟此已,諸有集62之法皆悉滅盡,此比丘己般涅槃。」 爾時,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意斷之法,四闇‧老耄法, 阿夷‧法本末,舍利‧婆迦梨63。 增壹阿含經64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65 (二三五)6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是謂67,比丘!我等常所說法,所謂四諦,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云何為四?所謂苦諦之法,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以無數方便說集、盡、道諦,而觀察此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68。 「汝等比丘!當親近舍利弗比丘,承事供養。所以然者,彼舍利弗比丘以無數方便,說此四諦,廣與人演。當舍利弗比丘與諸眾生及四部眾,分別其義,廣與人演,時不可計眾生諸塵垢盡,得法眼淨。 「汝等比丘!當親近舍利弗、目犍69連比丘,承事供養。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眾生之父母,以70生已長養令大者目犍連比丘。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與人說法要,成四諦;目犍連比丘與人說法要,成第一義,成無漏行71。汝等當親近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世尊作是語已,還入靜室。 世尊去未久,爾時舍利弗告諸比丘:「其有能得四諦法者,彼人快得善利。云何為四?所謂苦謗,以無數方便廣演其義。云何為苦諦?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苦、所求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苦諦。 「云何苦集諦?所謂愛結是也72。 「云何為盡諦?所謂盡諦者,愛欲結永盡無餘,是謂盡諦。 「云何為道諦?所謂賢聖八品道是。正見73、正治74、正語75、正方便76、正命77、正業78、正念79、正定80,是謂道諦也。彼眾生快得善利,乃能聞此四諦之法。」 爾時,尊者舍利弗當說此法,無量不可計眾生聞此法時,諸塵垢盡,得法眼淨。 「我等亦快得善利,世尊與我說法,安處福地。」 「是故,四部之眾!求於方便,行此四諦。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三六)8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時,眾多比丘便作是念:然我等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往至外道異學村與共論義82。 是時,眾多比丘便往至外道村中,到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83。爾時,異學問道人曰:「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比丘!盡當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我等亦84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盡當而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沙門瞿曇與我等有何等異!有何增減?所謂彼說法,我亦說法,彼教誨,我亦教誨。」 爾時,眾多比丘聞此語已,亦不言是,復不言非,即從座85起而去。爾時,眾多比丘自相謂曰:「我等當以此義,往白世尊。」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乞食。食86已,收攝衣缽,以尼師檀87著左肩上,往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眾多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彼外道作此問者,汝等當以此語報彼曰:『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乎88?』或能彼梵志平等說者,應作是說:『是一究竟,非眾多究竟。』彼究竟者,為是有欲究竟89?為無欲究竟90?所謂彼究竟者,謂無欲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恚究竟?為無恚究竟91?所謂彼究竟者,無恚究竟,非有恚究竟。云何有癡究竟?無癡究竟92?所謂彼究竟者,無癡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有愛究竟?為無愛究竟93?所謂彼究竟者,無愛究竟。云何彼究竟者94,有受95究竟?為無受究竟96?所謂彼究竟者,無受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智者?為非智者97?所謂智者所究竟。此究竟者,為是怒者所究竟?為非怒者所究竟?所謂此究竟,彼當作是說,非怒者所究竟98。 「比丘!有此二見,云何為二見?所謂有見、無見99。諸有沙門、婆羅門不知此二見之本末,彼便有欲心、有瞋恚心、有愚癡心、有愛心、有受心100,彼是無知101。彼有怒心,不與行相應,彼人不脫生、老、病、死、愁、憂、苦、惱,辛酸萬端不脫於苦。諸有沙門、婆羅門如實而知之,彼便無愚癡、瞋恚之心,恆與行相應,便得脫生、老、病、死。今說苦之元102本。如是,比丘!有此妙法,斯名平等之法。諸不行平等法者,則墮五見103。 「今當說四受104云何為四受?所謂欲受、見受、戒受、我受,是謂四受105。若有沙門、婆羅門盡知欲受之名,彼雖知欲受之名,復不相應者,彼盡分別諸受之名,先分別欲受之名,而不分別見受、戒受、我受之名。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此三受之名。是故,或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此諸受,彼便分別欲受、見受,不分別戒受、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二受。若使沙門、婆羅門盡能分別諸受,或復有不具者,彼便能分別欲受、見受、戒受,不分別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我受故。是故,復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受,然復有不具者,此名四受。 「有何等義,云何分別?所謂四受者,由愛而生,如是,比丘有是106妙法所應分別。若有不行此諸受,此不名為平等。所以然者,諸法之義難了難解。如此非法之義者,非三耶三佛107之所說也。比丘當知:如來盡能分別一切諸受,以能分別一切諸受,則與相應,則能分別欲受、見受、我受、戒受。是故,如來盡分別諸受,則與法共相應,無有相違。 「此四受由何而生?然此四受由愛而生,由愛而長。成就此受,彼便不能起於諸受108;以109不起諸受,則不恐懼;以110不恐懼,便般涅槃: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造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如是比丘!有此妙法,如實而111知之,具足諸法、法行之本。所以然者,以其此法極微妙故,諸佛之所說,則於諸行無有缺漏。於是,比丘有初沙門、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更無復有沙門出此上者、能勝此者,作如是師子之吼!」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三七?2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阿那邠邸長者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世尊問長者曰:「云何,長者!汝家中恆布施耶!」 長者白佛:「貧家恆行布施,又飲食粗弊,不與常同。」 世尊告曰:「若113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然不用心意,復不發願,復無信心114,由此行報,所生之處不得好食。意不貪樂,意亦復不樂著於好衣裳,亦復不樂著好115田業,心亦不著五欲之中,正使有僕從奴婢,亦復不受其教。所以然者,正由其中不用心故,故受其報。若116長者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當至誠用心,勿有增損,廢117後世橋梁。彼若所生之處,飲食自然,七財118具足,心恆樂119五欲之中,正使有奴婢使人,恆受其教120。所以然者,由於中發歡喜心故121。 「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有梵志名毗羅摩122。饒財多寶,真珠、虎珀、硨??、瑪123瑙、水精、琉璃124,好喜布施。爾時,布施之時,用八萬四千銀缽盛滿碎金,復有八萬四千金缽盛滿碎銀,作如是施。復以八萬四千金銀澡罐125施。復以八萬四千牛,皆以金銀覆角,皆作如是布施。復以八萬四千玉女布施,衣裳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臥具126,皆用氍氀文繡127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衣裳布施128。復以八萬四千龍象布施,皆用129金銀挍130飾。復以八萬四千匹馬布施,皆用金銀鞍勒自副131。復以八萬四千車布施,作如是大施。復以八萬四千房舍布施,於四城門中布施,須食與食,須衣與衣,衣被、飲132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皆悉與之。 「長者當知:彼毗羅摩雖作是布施,不如作一房舍,持用布施招提僧133,此福不可計量。正使彼作如是施134,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不如受三自歸佛、法、聖眾,此福不可稱計。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又受135三自歸,雖有此福,猶不如受持五戒。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受三自歸,受持五戒,雖有此福,故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此福功德不可稱計136。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作僧房舍,受三自歸,奉持五戒,及彈指之頃,慈愍眾生,雖有此福,故不如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此137福功德不可稱量。然彼所作功德,我盡證明,作僧房舍,我亦知此福。受三自歸,我亦知此福。受持五戒,我亦知此福。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我亦知此福。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我亦知此福。 「爾時,彼婆羅門作如是大施者,豈是138異人乎?莫作是觀也139。所以然者,爾時施主者,即我身是也。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所作功德,信心不斷,不起著想,是故,長者!若欲布施之時,若多、若少,若好、若醜,歡喜惠施,勿起想著。手自布施,莫使他人。發願求報,後求受福,長者當獲無窮之福。如是,長者!當作是學!」 爾時,長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三八?0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初出之時,人民之類普共田作,百鳥悲鳴,嬰孩141哀喚。我今,比丘當知:此是譬喻,當解其義。此義云何當解?若日初出之時,此譬如來出世。人民之類普共田作,此譬如檀越施主,隨時供給衣被、飯142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百鳥悲鳴者,此高德法師143之喻,能與144四部之眾說微妙之法。嬰孩喚呼者,此弊魔波旬之喻。是故,諸比丘!如日初出,如來出世,除去闇冥,靡不照明。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三九?5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彌勒菩薩至如來所,頭面禮足,在146一面坐。爾時,彌勒菩薩白世尊言:「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而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147,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佛告彌勒:「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云何為四?於是,菩薩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恆作148斯念: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 「復次,菩薩若惠施之時,頭、目、髓、腦,國、財、妻、子,歡喜惠施,不生著想149,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踊躍,不能自勝。爾時,菩薩發心喜悅,亦復如是,布施誓願不生想著。 「復次,彌勒!菩薩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是謂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 「復次,彌勒!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何以故?食已150,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151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152,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恆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使此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 「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是故,彌勒!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如是,彌勒!當作是學!」 爾時,彌勒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四○?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出世有四無所畏154,如來得此四無所畏,便於世間無所著155,在大眾中而師子吼156轉於梵輪157。 「云何為四?我今已158辦此法159,正使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蜎飛蠕動之類,在大眾中言我不成此法,此事不然,於中得無所畏,是為第一無所畏。 「如我今日諸漏已160盡,更不受胎,若有沙門、婆羅門,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我諸漏未盡者,此事不然,是謂第二無所畏。 「我今已離愚闇法161,欲使還就愚闇之法者,終無此處162!若復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我還就愚闇之法者,此事不然,是謂如來三無所畏。 「諸賢聖出要之法,盡於苦際;欲使不出要者,終無此處!若有沙門、婆羅門、魔、若魔天,眾生之類,在大眾中言如來不盡苦際者,此事不然,是謂如來四無所畏。 「如是,比丘!如來四無所畏在大眾之中,能師子吼轉於梵輪。如是163,比丘!當求方便,成四無所畏。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四一?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人,聰明勇悍165,博古明今,法法成就166云何為四?比丘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比丘尼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優婆塞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優婆斯多聞博古明今,在大眾中最為第一。是謂,比丘!有此四人在大眾中最為第一。」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勇悍167無所畏,多聞能說法; 在眾為師子,能除怯弱法。 比丘戒成就,比丘尼多聞; 優婆塞有信,優婆斯亦爾。 在眾為第一,若能和順眾; 欲知此義者,如日初出時。 「是故,諸比丘!當學博古明今,法法成就。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四二?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金翅鳥。云何為四?有卵生金翅鳥,有胎生金翅鳥,有濕生金翅鳥,有化生金翅鳥,是四種金翅鳥。如是比丘!有四種龍。云何為四?有卵生龍,有胎生龍,有濕生龍,有化生龍,是謂,比丘!有四種龍。 「比丘當知:若彼卵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而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下有四種龍宮,有卵種龍,有胎種龍,有濕種龍,有化種龍。是時,卵種金翅鳥,以大翅搏169水兩向,取卵種龍食之。設當向胎種龍者,金翅鳥身即當喪亡170。爾時,金翅鳥搏水取龍,水猶未合,還上鐵叉樹上。 「比丘當知:若胎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171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胎種龍。若值卵生172龍者,亦能捉之銜出海水,若值濕生龍者,鳥身即死。 「比丘當知:若濕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彼若得卵生龍、胎生龍、濕生龍,皆能捉之,設值化生龍者,鳥身即死。 「若,比丘!化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卵種龍、胎種龍、濕種龍、化種龍,皆能捉之;海水未合之頃,還上鐵叉樹上。 「比丘當知:若使龍王身173事佛者,是時金翅鳥不能食噉。所以然者,如來恆行四等之心,以是故鳥不能食龍。云何為四等?如來恆行慈心,恆行悲心,恆行喜心,恆行護心。 「是謂,比丘!如來恆有此四等心,有大筋力,有大勇猛,不可沮壞。以是之故,金翅之鳥不能食龍。是故,諸比丘!當行四等之心。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四三?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善知識惠施之時,有四事功德。云何為四?知時而施非不知時;自手惠施不使他人;布175施常淨潔176非不淨潔;施極微妙不有穢濁。善知識惠施177之時,有此四功德。 「是故,諸比丘!善男子、善女人布施之時,當具此四功德。以具178此功德,獲大福業,得甘露179滅。然此福德不可稱量,言當有爾許福業,虛空所不能容受。猶如海水不可計180量,言一斛181、半斛、一合、半合,稱數之名,但其福業不可具陳。如是,善男子、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稱計,獲大福業,得甘露滅,言當有爾許福德。是故,諸182比丘!善男子、善女人當具此四功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四四?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種之人,可敬可貴,世之福田。云何為四?所謂持信、奉法、身證、見到。 「彼云何名為持信人?或有一人受人教誡184,有篤信心,意不疑難,有信於如來、至185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亦信如來語,亦信梵志語,恆信他語,不任186己智。是謂名為持信人。 「彼云何名為奉法人?於是,有人分別於法,不信他人,觀察於法,有耶?無耶?實耶?虛耶?彼便作是念:此是如來語,此是梵志語,以是知187如來語188法者,便奉持之,諸有外道語者,而遠離之。是謂名為奉法人189。 「彼云何為身證人?於是,有人身自作證,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來語,諸尊所說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已性而遊。是謂名為身證人190。 「復云何名為見到人?於是,有人斷三結,成須陀洹不退轉法,彼有此見便有惠施,有受者,有善惡之報,有今世、後191世,有父,有母,有阿羅漢等192受教者,身信作證而自遊化。是謂名為見到人。 「是謂,比丘!有此四人。當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證之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九193 1「含」,聖本作「鋡」。 2「九」,聖本作「八」。 3「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十三字,宋、元二本均作「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十二字,明本作「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九字。 4「第二十六」四字,聖本作「分」字。 5「二」,麗本作「餘」,今依據明本改作「二」。 6「之」,宋、元、明三本均作「大」。 7宋、元、明三本均無「智」字。 8宋、元、明三本均無「之」字。 9「猛勇」,宋、元、明三本均作「勇猛之」,聖本作「勇猛」。 10「三」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於」字。 11「智慧」,聖本作「慧智」。 12宋、元、明三本均無「知」字。 13「議論」,宋、元、明三本均作「論議」。 14「已」,聖本作「以」。 15宋、元、明三本均無「辭」字。 16「以」,宋、元、明三本均作「已」。 17「目」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揵」字。 18宋、元、明三本均無「定」字。 19聖本無「起入不用處從不用處」九字。 20「初」,宋、元、明三本均作「一」。 21「省觀」,宋、元、明三本均作「覲省」,大正本作「省覲」。 22「伎」,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妓」。 23「旬」,宋、元、明三本均作「延」。 24宋、元、明三本均無「默然察諸比丘已」七字。 25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人」字。 26「損」,大正本作「捐」。 27「減」,聖本作「滅」。 28宋、元、明三本均無「不」字。 29宋、元、明三本均無「一」字。 30宋、元、明三本均無「智慧」二字。 31宋、元、明三本均無「諸」字。 32「二施」二字,宋、元、明三本施作「此二財」三字,聖本作「施二財」三字。 33聖本無「若有起寺此人」六字。 34「種」字之下,聖本有一「人」字。 35偷婆(thupa)(巴)、(stupa)(梵),又作塔婆、佛圖、浮屠,譯為塔,意指高顯處、方墳、圓冢,為頂、堆土之義。參閱雜阿含附錄卷第一(大正‧卷二三‧六○四經)。宋、元、明三本均無「應起偷婆」四字。 36宋、元、明三本均無「白世尊」三字。 37「曰」,聖本作「言」。 38「自」,麗本作「加」,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自」。 39三毒:又作三不善根,即貪(raga)(巴)、瞋(dosa)(巴)、癡(moha)(巴)三種煩惱,為一切煩惱之根本,能毒害眾生之身心。貪毒,指於一切順情之境,引取貪欲;瞋毒,指對一切違情之境,生起瞋恚;癡毒,指迷於一切事理之法,成為無明不了之愚癡。 40五使:包括五利使和五鈍使。使,煩惱之異名,能驅役眾生心神,致令流轉三界。十隨眠中,於理之推求,其性猛利之五種煩惱名五利使,推求任運之性鈍拙之五種煩惱名五鈍使。五利使:(一)有身見(sakkaya-ditthi)(巴),(二)邊執見(antaggaha-ditthi)(巴),(三)邪見(miccha-ditthi)(巴),(四)見取(ditthi-paramasa)(巴),(五)戒禁取(silabbata-paramasa)(巴)。五鈍使:(一)貪(raga)(巴),(二)瞋(patigha)(巴),(三)癡(mulha)(巴),(四)慢(mana)(巴),(五)疑(vicikiccha)(巴)。 41「更」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有」字。 42「世尊」二字,宋、元、明三本均作「佛」字。 43本經敘說婆迦梨久患病,求刀自殺;臨自刺時,思惟五陰,知有生法皆死法,即得解脫,入無餘涅槃,魔欲覓其生處,了不可得;佛弟子中,信解脫第一。雜阿含卷三十六第一○○九經(大正‧卷四七‧一二六五經),參閱相應部(S﹒22﹒87﹒Vakkali 跋迦梨)。 44婆迦梨(Vakkalin)(巴),又作婆迦利,譯為著樹皮衣,舍衛城人,婆羅門種,佛弟子中信解第一。 45「殺然」,麗本作「刀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殺然」。聖本作「力然」。 46「汝今」,宋、元、明三本均作「曰汝」。 47宋、元、明三本均無「日」字。 48宋、元、明三本均無「然」字。 49宋、元、明三本均無「刀」字。 50「取」,宋、元、明三本均作「今」。 51「集」,麗本作「習」,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集」。 52宋、元、明三本均無「是謂痛想行識集」七字。 53「思惟是五盛陰:是謂此色,……諸有生法皆是死法」,巴利本(S﹒vol﹒3,p﹒122作「我不猶豫色是無常,不疑惑若是無常則苦,有無常、苦之變易法,則我於此無欲、無貪、無愛,不疑惑。大德!受是無常,我不猶豫……乃至……想……行……識是無常,我不猶豫,不疑惑無常是苦,無常、苦之變易法,我於此無欲、無貪、無愛,不疑惑。」 54「難」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曰」字。 55「集」,聖本作「善」。 56宋、元、明三本均無「曰」字。 57宋、元、明三本均無「將」字。 58「有」,大正本作「在」。 59「說」,宋、元、明三本均作「受」。 60宋、元、明三本均無「何」字。 61「謙」,大正本作「嫌」。 62「集」,麗本作「習」,今依據元本與聖本改作「集」。 63「梨」,聖本作「利」。 64明本無「增壹阿含經」五字。 65「七」,聖本作「六」。 66本經敘說:(一)佛陀常說四諦法,並敕諸比丘當親近舍利弗、目犍連;(二)舍利弗以無數方便廣演四諦,令無數眾生快得善利;當求方便,行此四諦。中部(M﹒141﹒Saccavibhanga-sutta 諦分別經)、中阿含第三十一經分別聖諦經(佛光一‧二五二)、後漢‧安世高譯佛說四諦經(大一‧八一四中)、後漢‧弗若多羅共羅什譯十誦律卷六十(大二三‧四四五下),參閱長部(D﹒22﹒Mahasatipatthana-suttanta 大念處經)。 67「謂」,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諸」。 68「所謂苦諦之法,……分別其義,廣與人演」,巴利本(M﹒vol﹒3,p﹒248)作:「即苦聖諦之開示、宣說、施設、建立、解明、分別、顯發,苦集聖諦之開示……顯發,苦滅聖諦之……顯發,苦滅道聖諦之……顯發。」 69「犍」,聖本作「揵」。 70宋、元、明三本均無「以」字 71「舍利弗比丘眾生之父母,……成無漏行」,巴利本(M﹒vol﹒3,p﹒248作:「諸比丘!譬如舍利弗是如生母,譬如目揵連是如養者。諸比丘!舍利弗是導得須陀洹,目揵連是[導]最上義。諸比丘!舍利弗於四聖諦詳細之開示、宣說、施設、建立、解明、分別、顯發。」「行」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法」字。 72「云何苦集諦?所謂愛結是也」,巴利本(M﹒vol﹒3,p﹒250)作:「然,朋友!如何是苦集聖諦?凡愛之再生的,喜與貪俱行,於彼彼之處所勝喜,即所謂欲愛、有愛、無有愛。朋友!以上即所說之苦集聖諦。」 73「正見」,巴利本(M﹒vol﹒3,p﹒251作:「朋友們!於苦之智、於苦集之智、於苦滅之智、於苦滅道之智。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見。」 74「正治」,巴利本(M﹒vol﹒3,p﹒251)作:「出離之思惟(出離覺)、無恚之思惟(無恚覺)、不害之思惟(不害覺)。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思惟。」 75「正語」,巴利本(M﹒vol﹒3,p﹒251作:「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語。」 76「正方便」,巴利本(M﹒vol﹒3,p﹒251)作:「朋友們!有比丘未起諸惡、不善法,令其不起,令生欲精進、精勤,而成為策勵、熱心;捨已起諸惡、不善法,令生欲……熱心;未起之諸善法令其生起,生欲……熱心;已起之諸善法為欲令生持續、不錯亂、增長、廣大、增修、圓滿……熱心。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精進。」 77「正命」,巴利本(M﹒vol﹒3,p﹒251)作:「朋友們!有聖弟子捨邪命而營正命之生活。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命。」 78「正業」,巴利本(M﹒vol﹒3,p﹒251)作:「離殺生、離偷盜,於諸欲[境]離邪行。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業。」 79「正念」,巴利本(M﹒vol﹒3,p﹒252)作:「朋友們!有比丘於身住於隨觀身,熱心、有正知、有念,調伏於世間之貪憂。於諸受……乃至……於心……乃至……於諸法住於隨觀法,熱心……調伏貪憂。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念。」 80「正定」,巴利本(M﹒vol﹒3,p﹒252)作:「朋友們!有比丘離諸欲、離諸惡不善法,有尋、有伺,生喜、樂,為初禪具足住。尋、伺止息,故內心靜安,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為第二禪……乃至……第三禪……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朋友們!此即所說之正定。」 81本經敘說外道不能分別欲、見、戒、我四受,若能具有妙法(平等之法),則能分別諸受,與法相應而無違,於諸行無有缺漏,成就四沙門果;此妙法為法行之本,更無復有沙門出此上者、能勝此者。中部(M﹒11﹒Culasihanada-sutta 師子吼小經)、中阿含第一○三經師子吼經(佛光二‧八七五)。 82「義」,宋、元、明三本均作「議」。 83「坐」字之下,麗本有「已在一面坐」五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已」,聖本作「以」。 84宋、元、明三本均無「亦」字。 85「座」,麗本作「坐」,今依據磧砂藏、卍正藏改作「座」。 86宋、元、明三本均無「食」字。 87尼師檀(nisidana)(巴),又作尼師壇,譯為坐具、敷具,坐臥時敷地以護身,或布於臥具上以護臥具,長為佛之二揭手,寬為一揭手半,比丘六物之一。「尼」,聖本作「居」。「檀」,宋、元、明三本均作「壇」。 88「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乎?」巴利本作 Kim pan avuso eka nittha udahu puthu nittha ti﹒(尊者!究竟是一呢?還是究竟是多呢?) 89「有欲究竟」,巴利本作 nittha saragassa (對有欲者是究竟)。 90「無欲究竟」,巴利本作 nittha vitaragassa (對無欲者是究竟)。 91「云何彼究竟者,有恚究竟?為無恚究竟?」巴利本作 Sa……nittha sadosassa udahu vitadosassati﹒(彼究竟是對於有瞋恚者才有,或者對於離瞋恚者才有呢?) 92「云何有癡究竟?無癡究竟?」巴利本作Sa……nittha samohassa udahu vitamohassati﹒(彼究竟是對於有癡者才有,或者對於離癡者才有呢?) 93「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有愛究竟?為無愛究竟?」巴利本作Sa……nittha satanhassa udahu vitatanhassati﹒(彼究竟是對於有愛者才有,或者對於離愛者才有呢?) 94宋、元、明三本均無「者」字。 95「受」,聖本作「愛」。 96「云何彼究竟者,有受究竟?為無受究竟?」巴利本作Sa……nittha sa-upadanassa udahu anupadanassati﹒(彼究竟是對於有取著者才有,或者對於離取著者才有呢?) 97「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智者?為非智者?」巴利本作Sa……nittha viddasuno udahu aviddasuno ti﹒(彼究竟是對於智者才有,或者對於非智者才有呢?) 98「此究竟者,為是怒者所究竟?為非怒者所究竟?所謂此究竟,彼當作是說,非怒者所究竟。」巴利本(M﹒vol﹒1,p﹒65作:「彼究竟者為是隨喜者、敵對者所有?為是非隨喜者、非敵對者所有?」對此正確解答之外道將答:「彼究竟者為是非隨喜者、非敵對者所有;非是隨喜者、敵對者所有。」隨喜者(anuruddha)(巴),指事事稱「是」之盲從者;敵對者(patiriruddha)(巴),指不針對事理而事事反對者。 99有見(bhavaditthi)(巴),即常見,謂執有情之身心皆常住不滅。無見(vibhavaditthi)(巴),即斷見,謂執有情之身心僅限一期而斷絕。中阿含第一○三經師子吼經(佛光二‧八七八):「若有沙門、梵志依無量見,彼一切依猗二見,有見及無見也。若依有見者,彼便著有見,依猗有見,猗住有見,憎諍無見。若依無見者,彼便著無見,依猗無見,猗住無見,憎諍有見。」 100聖本無「有受心」三字。 101「諸有沙門、婆羅門不知此二見之本末,……彼是無知」,巴利本(M﹒vol﹒1,p﹒65)作:「比丘們!有沙門、婆羅門著有見、親有見、被縛於有見者,是以無有見為障礙。又有沙門、婆羅門著無有見、親無有見、被縛於無有見者,是以有見為障礙。比丘們!實有沙門、婆羅門於此等二見之集、滅、味、患、出離,不如實知者,彼等是貪欲者、瞋恚者、愚癡者,是有欲、有取、愚者、喜障礙者、樂障礙者。」 102「元」,宋、元、明三本均作「原」。 103五見(panca ditthiyo)(巴)、(panca drstayah)(梵),又作五染汙見、五僻見,即五利使。見:有觀視、推度之義。 104四受:又作四取(cattari upadanani)(巴),取為煩惱之異名,即百八煩惱中之四種類別。(一)欲取(kama-upadana)(巴),即欲受,貪欲取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之境。(二)見取(ditthi-upadana)(巴),又作見受,於五蘊之法妄計取著我見、邊見等。(三)戒禁取(sila-bbata-upadana)(巴),又作戒受,取著修行非理之戒禁,如外道之狗戒、牛戒。(四)我語取(atta-vadupadana)(巴),又作我受,取著於我見、我慢等之所說法。 105「今當說四受,云何為四受?……是謂四受」,巴利本作 Cattar imani……upadanani katamani cattari:kamupadanam ditthupadanam silabbatupadanam attavadupadanam﹒(此等是四取。云何為四?即: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 106「是」,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此」。 107三耶三佛(samma-sambuddha)(巴),譯為正等覺,佛十號之一。 108「此四受由何而生?……彼便不能起於諸受」,巴利本作 Ime……cattaro upadana kimnidana kimsamudaya kimjatika kimpabhava:ime cattaro upadana tanhanidana tanhasamudaya tanhajatika tanhapabhava﹒(此等四取,以何為緣,由何而集,由何而生,以何為根源?此等四取,即以愛為緣,由愛而集,由愛而生,以愛為根源。) 109「以」,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已」。 110「以」,宋、元、明三本均作「已」。 111宋、元、明三本均無「而」字。 112本經敘說佛為阿那邠邸長者說以慈心、誠心、平等心行布施,護福無量,並舉本生為毗羅摩婆羅門時,曾作大施,但功德不及作僧房舍、受三皈、持五戒;若能於彈指頃慈愍眾生,以歡喜惠施,並不起想著,此福功德不可稱計。增支部(A﹒9﹒20﹒Velama ◎ 毗羅摩)、中阿含第一五五經須達哆經(佛光三‧一三七二)、宋‧法天譯佛說長者施報經(大一‧八八○上)、失譯佛說三歸五戒慈心厭離功德經(大一‧八七八下)、蕭齊‧求那毗地譯佛說須達經(大一‧八七九上)。 113聖本無「若」字。 114「不用心意,復不發願,復無信心」,巴利本(A﹒vol﹒4,p﹒392)作 asakkaccam deti ,acittikatva deti asahattha deti apaviddham deti﹒(不恭敬施、不尊重施、不自手施、投棄施。) 115宋、元、明三本均無「好」字。 116「若」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此」字。 117「廢」,聖本作「發」。 118七財(satta dhanani)(巴),即七聖財(sattariya-dhanani)(巴),又作七德財、七法財,指出世間之人擁有之七種財寶。(一)信財(saddha-dhana)(巴)。(二)戒財(sila-dhana)(巴)。(三)慚財(hiri-dhana)(巴)。(四)愧財(ottappa-dhana)(巴)。(五)聞財(suta-dhana)(巴)。(六)施財(caga-dhana)(巴)。(七)慧財(panna-dhana)(巴)。 119「樂」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著」字。 120「恆受其教」,宋、元、明三本均作「受其教令」。 121「若長者布施之時,……由於中發歡喜心故」,巴利本(A﹒vol﹒4,p﹒393)作:「居士!若與粗弊、殊妙之布施,此能以恭敬施、尊重施、自手施、不投棄施,觀施之[果報]來,彼人每布施之異熟起,心傾廣大之食受用,心傾廣大之衣受用,心傾廣大之乘受用,心傾廣大之五妙欲之受用,彼之子、妻、奴、走使、僕,起從順、傾聽、了解之心。何以故乎?居士!此如是恭敬作業之異熟。」 122毗羅摩(Velama)(巴)。 123「硨??瑪」,聖本作「車渠馬」。 124「璃」,聖本作「離」。 125「罐」,聖本作「灌」。 126「復以八萬四千牛,……復以八萬四千臥具」,巴利本(A﹒vol﹒4,p﹒393作:「布施四萬八千之象,以金莊嚴,著金幢,覆以金網,布施四萬八千之車,具有圍繞師子皮、虎皮、彪皮、黃褐色之毛氈,以金莊嚴,著金幢,以金網覆,布施八萬四千之乳牛,繫以黃麻之繩,並具鍮之乳桶,布施八萬四千之女,著摩尼之耳環。」 127「」,聖本作「??」。 128「復以八萬四千衣裳布施」,巴利本(A﹒vol﹒4,p﹒394)作:「布施八萬四千俱底精細之亞麻、絲絹、毛織布、木綿之衣。」 129「用」,宋、元、明三本均作「以」。 130「挍」,聖本作「文」。 131「副」,元、明二本均作「覆」。 132「飲」,聖本作「飯」。 133宋、元、明三本均無「招提僧」三字。 134「施」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布」字。 135聖本無「受」字。 136「計」,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量」。 137「此」,宋、元、明三本均作「其」。 138宋、元、明三本均無「是」字。 139宋、元、明三本均無「也」字。 140本經敘說佛以日出、人民普共田作、百鳥悲鳴、嬰孩啼哭四事,喻如來出世、檀越四事供養、高德法師演微妙法、魔波旬驚怖。 141「孩」,麗本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孩」。聖本作「咳」。 142「飯」,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飲」。 143「法師」(dhamma-kathika)(巴),又作說法師,即演說正法之師。 144「與」,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以」。 145本經敘說佛為彌勒菩薩說菩薩以平等、歡喜、不為已、思惟菩薩為眾生上首四法,成就檀波羅蜜,具足六度,疾成無上正等正覺。 146「在」,聖本作「卻」。 147六波羅蜜:又作六波羅蜜多(sat-paramita)(梵),譯為六度、六到彼岸,為從生死此岸到達解脫彼岸之六種勝行。(一)檀那波羅蜜(dana-paramita)(梵),又作檀波羅蜜,即布施度,能對治慳貪。(二)尸羅波羅蜜(sila-paramita)(梵),又作尸波羅蜜,即持戒度,能對治惡業。(三)羼提波羅蜜(ksanti-paramita)(梵),又作羼波羅蜜,即忍辱度,能對治瞋恚。(四)毗梨耶波羅蜜(virya-paramita)(梵),又作毗離耶波羅蜜,即精進度,能對治懈怠。(五)禪那波羅蜜(dhyana-paramita)(梵),又作禪波羅蜜,即禪定度,能對治亂意。(六)般若波羅蜜(prajna-paramita)(梵),又作般羅若波羅蜜,即智慧度,能對治愚癡。 148「作」,宋、元、明三本均作「施」。 149「想」,聖本作「相」。 150「食已」,宋、元、明三本均作「以」。 151「興」,宋、元、明三本均作「與」。 152「進」,宋、元、明三本均作「勤」。 153本經敘說如來出世以四無所畏,在大眾中作師子吼轉梵輪:當成就四無所畏。增支部(A﹒4﹒8﹒Vesarajja ◎ 無所畏)。 154四無所畏(cattari vesarajjani)(巴),又作四無畏,指佛或菩薩所得之四種無所畏,說法時勇猛安穩。本經經文指如來之四無所畏(catvari tathagatasya vaisaradyani)(梵),為十八不共法之一科。(一)諸法現等覺無畏(sarva-dharmabhisambodhi-vaisaradya)(梵),又作一切智無所畏。(二)一切漏盡智無畏(sarvasrava-ksaya-jnana-vaisaradya)(梵),又作漏盡無所畏。(三)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antarayika-dharmananyathatva-niscita-vyakarana-vaisaradya)(梵),又作說障道無所畏。(四)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sarva-sampad-adhigamaya nairyanika-pratipat-tathatva-vaisaradya)(梵),又作說盡苦道無所畏。 155「便於世間無所著」,巴利本(A﹒vol﹒2,p﹒8作 asabhanthanam patijanati (宣布最勝位)。 156師子吼(siha-nada)(巴),如來之說法,能滅一切戲論,摧破九十六種異見,若師子王之咆吼,百獸悉懾伏。 157梵輪(brahma-cakka)(巴),又作法輪(dhamma-cakka)(巴),梵輪之義:(一)佛之說法清淨。(二)梵名廣,佛轉法輪,十方無不遍故名廣。(三)為佛四梵行心(四無量心)之說。(四)佛初成道時,梵天王請轉法輪。(五)世人貴梵天,隨順於彼,使令歡喜。(六)佛為真梵,真梵之所說法。 158「已」,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以」。 159「我今已辦此法」,巴利本作 samma sambuddhassa patijanato(我今為正等覺者)。 160「已」,聖本作「以」。 161「我今已離愚闇法」,巴利本作 ye kho pana te antarayika dhamma vutta (我已說彼等是諸障礙法)。 162「處」,宋、元、明三本均作「事」。 163「如是」,宋、元、明三本均作「是故」。 164本經敘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聰明勇悍,多聞博古明今,法法成就,在大眾中最為第一,當學之。增支部(A﹒4﹒7﹒Sobheti ◎ 莊嚴[僧團]、雜阿含卷二十三第五八七經(大正‧卷三一‧八七三經)。 165「悍」,宋本與聖本均作「捍」。 166「今有四人,……法法成就」,巴利本(A﹒vol﹒2,p﹒8)作 Ime kho bhikkhave cattaro vyatta vinita visarada bahussuta dhammadhara dhammanudhamma-patipanna sangham sobhenti﹒(此等四人是聰明、已調伏、無畏、多聞、持法,能行法隨法,莊飾僧伽。) 167「悍」,宋本作「捍」。 168本經敘說有四種金翅鳥能食四種龍,然不能食事佛之龍,因如來行慈、悲、喜、護四等心;比丘當行四等之心。相應部(S﹒29﹒1﹒Suddhika 品類)、相應部(S·30·1·Suddhaka品類)相應部(S﹒30﹒2﹒Haranti取 )、長阿含第三十經世記經(佛光二‧七四○)。 169「搏」,宋本與聖本均作「擗」,元、明二本均作「闢」。 170「喪亡」二字,宋、元、明三本均作「死」字。 171「縱廣」,聖本作「廣縱」。 172「生」字之下,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有「胎生」二字。 173「身」,宋、元、明三本均作「有」。 174本經敘說善知識以知時、自手、淨潔、極妙四事行惠施,能獲大福業,得甘露滅;當具此四功德。 175宋、元、明三本均無「布」字。 176「潔」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施」字。 177「惠施」,宋、元、明三本均作「施惠」。 178「具」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足」字。 179甘露(amata)(巴)、(amrta)(梵),又作不死液、神酒。原意為不死,可引伸為達到不死之位,或為神、不滅之義。佛法之中,以涅槃、甘露能永斷生死,是真不死藥。 180「計」,宋、元、明三本均作「斗」,聖本作「升」。 181「斛」,聖本作「百升」。 182麗本無「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83本經敘說有持信、奉法、身證、見到之四種人,可敬可貴為世之福田;其中見到人能身信作證而自遊化,故當念修身證之法。 184「誡」,聖本作「戒」。 185「至」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於是如來」四字。 186「任」,宋本作「住」。 187「是知」,宋、元、明三本均作「知是」。 188「語」,麗本作「諸」,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語」。 189「人」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之」字。 190「人」,宋本作「又」。 191「後」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有」字。 192「等」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我」字。 193「九」字之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六字。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