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持錫杖法(依天竺藏經重出使後人看閱知其源流也) 錫杖有二十五事威儀。持錫杖有二十五事者。一者為蛇蟲故。二者為年老故。三者為分衛故。四者為出入見佛像不得使頭有聲。五者不得持杖入眾。六者中後不得復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以手懸兩頭。八者不得橫著膝上以懸兩頭。九者不得手掉前後。十者不得持至舍後。十一者不得復持在三師前後。已杖出不得復杖隨。十二者若四人俱行。一人已持。不得復持隨。十三者若至檀越家。不得捨杖離身。十四者至人門戶時。當三抖擻不出應當更至餘家。十五者主人出應當杖著左肘挾之。十六者若至室中。不得使著地。十七者當持自近臥床。十八者當數取拭之。十九者不使頭有生。二十者欲行當從沙彌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人家宿應得暮杖。二十二者欲遠送過去者應得暮杖。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二十四者遠迎來者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當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持錫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