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75 沙彌尼離戒文(沙彌尼戒經) 東晉失譯 輸入者 張曉曇 校對者 袁雪梅 改稿者 江 進 善女人字某言。某所受穢惡之身。充弊人流不堪下行。剋己自悔。願為弟子。受持正戒終身奉行。 用何等故。作沙彌離。用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故。用剃頭被袈裟故。幾戒沙彌離。有十戒。 一盡形壽不得殺生。不得教人殺生。 二盡形壽不得盜。不得教人盜。 三盡形壽不得婬。不得教人婬。 四盡形壽不得嫁。不得教人嫁。 五盡形壽不得妄語。不得教人妄語。六盡形壽不得歌舞。不得教人歌舞。不得彈箏吹笛。 七盡形壽不得著香華脂粉。不得教人著脂粉。 八盡形壽不得於高好刻鏤床上臥。不得教人作好床臥。 九盡形壽不得飲酒。不得教人飲酒。 十盡形壽過日中不得復食。不得教人食。 威儀七十事 不得著繒綵衣 不得作綵衣與人 不得惡口相調 不得教人作不急語 不得與優婆夷相看形體大笑。 不得於避處裸形自弄身體。 不得照鏡摩抆面目畫眉。 不得瞋恨羞慚恚語。 不得思念與男子共交會問優婆夷何如。 不得坐毛綿上。不得著靴履。不應作履。 不得貪家賤財強索人物。 不得坐。他婦女床上開器視衣言是好彼醜十六以上應作沙彌離。素無瑕穢貞良完具。無所毀辱。父母見聽乃得為道。素不貞良不應為道。石人匿病不應為道。 不得與比丘僧同室宿。不得共坐。不得相形笑。不得臥沙彌離衣被中。不得錯法衣共器誤著僧衣。不得手授男子物。設欲與物。當置著地卻使取之。不得與優婆夷露浴。不得獨至僧房問義。不得說浴事。不得笑經語。不得左右顧視。不得手據机上。 受經有五事。當與長老尼共行。去坐六尺。長跪。但得問義。當識句逗。 省師病有四事有親應得省。三人共行。去床六尺。長跪問訊語訖應去不得論事。 夜臥有五事。當頭輸佛。當傴臥不得申腳。不得仰向頻申。不得袒裸自露。不得手近不淨處。 至檀越家有五事。當先到精舍禮佛。次禮師僧優婆夷請乃應入。當報師僧。直視六尺當獨坐床。 止檀越家。有五事不應法。不得至婦女房中語戲。不得至灶下坐食。不得與婢共私語。不得獨至舍後。不得與人共上廁。不得上男子廁上。 入浴室有五事。不得與優婆夷共洗。不得與婢使共洗。不得與小兒共洗。不得取他成事水。不得自視形體隱處。 燒香有五事。不得左右遠視。不得獨與優婆塞共燒香。不得獨與婢使。不掣腳。不得背像。朝起有五事。先當清淨卻著法衣。先禮經像。卻禮師僧。去六尺問訊。卻行出戶。師與語有五事。問經戒義不知當請。若見責當即自悔過。不得覆藏。不得自理。不得惡眼視師。 浣衣有四事。當於屏處當長跪。當棄惡水於屏處。不得於人道徑中。當待燥燥應收。不得令墮地。 行道有五事。當與三人共行。當與大尼共行。若當與優婆夷共行。當視前六尺。當著法衣。師云。女人受性大出雜態姿。則歖好婬泆無禮。故為女人。今以自覺。得蒙釋迦文佛大恩。普三界開視道地得值法。其有自識本行。歸念佛者少。 佛言。觀見人間。上至二十八天。下至十八地獄。皆苦無樂。故結戒以訓後生。佛告諸弟子。為道至難。尟能去家斷絕六情。受佛重戒捐棄愛欲。有其然者少。 佛告諸弟子。汝慎莫妄度沙彌離。女人姿能難保悅。在須臾以復更生惡意。譬如水泡一起一滅。無有常定。能見人根觀其大行。見其宿罪。今以盡度。便得道者急當度之。自非菩薩阿羅漢。不可度尼。 除覲說戒節度 維那先具舍羅籌香火戒文。淨掃除精舍。卻鳴揵槌。燒香禮佛唄咒願意。咒願鬼子母。各便就坐。整法服叉手靜默。維那便行香火人。各說一偈。維那在戶裏三唱。白衣出除覲布薩竟。三彈指令白衣遠去。莫令聞說戒音聲訖。開戶維那唱言。靜坐除覲默今布薩。亦三過唱訖。便維那捉籌。上座尼前長跪。布薩人與一籌。亦自取訖。便還斂籌。別著一處。還取未布籌。手捉從上座尼前問。誰脫不受籌。未得者便當言未。已得者當默訖竟。維那數籌有幾人。數知少多。維那唱言。除覲等若干人。隨年號月。十五便言十五日。月盡便言三十日。於某州某郡某縣某檀越精舍中說戒。願持說戒功德歸流。大檀越眷屬一切安隱。命過者生天人中增益功德。十方厄難普使解脫。各咒願訖。維那長跪上座尼前。請能說戒人令說戒。復請一人三唄讀經。讀經竟唄。唄訖。上座普咒願。下座尼皆長跪受咒願。維那唱。皆共禮佛禮般若訖。下坐尼皆禮大尼訖。便維那長跪唱言。隨所安 請說戒讀經人。共別坐一床上。 沙彌尼離戒文 按此戒名。國本宋本及開元錄。皆云沙彌尼離戒文。丹本即云沙彌尼雜戒文。今撿正文。諸本皆非。何則。按此譯之離字。與他譯之尼字。但梵音楚夏耳。曾不是沙彌尼之離戒文。亦不是沙彌尼之雜戒文。並乖正文。故今可直云沙彌離戒文。乃正耳。然無所據。不敢即正。直書其意。以待好古雅正君子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