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 尊者安惠造 一校者 毛小燕 二校者 崔恆勇 改稿者 錢友楠 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 阿毘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