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釋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二
入資糧果章第七

釋曰。由入應知勝相。菩薩得何果。菩薩得資糧果有八種。
論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釋曰。此文即顯三果。一得勝時。二得勝方便。三得勝果。初即第一明得勝時果。從始發心修行求至此時。今始得之故名為初。所求之時是入真觀時。此明得住真如果。又捨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薩真位故名勝時。此時是轉依時故。名此初時為勝時。即是明轉依果。歡喜即第二明得勝方便果。捨自愛名歡。生他愛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惡他。於眾行中無難行者。此心於方便中最勝。以為眾行根本故。故初地從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時有大欣慶故名歡喜地。即明第三得勝果。住攝是地義。出離真如是地體。住於此體故名勝果。地因名攝。謂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又所攝名攝。謂所利益眾生。又果名攝。謂無上菩提。又障名攝。謂三煩惱。如此等義說名為地。以是地所攝故。
論曰。善通達法界。釋曰。即明第四得勝通達果。勝通達有三義。一由得四依故。菩薩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達如來所說一切三乘三藏。菩薩如理釋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來安立十地。約法界有十重。從初通達乃至上地。皆善通達。三約四種方便故。善通達法界。謂能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達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達苦異凡夫。入苦而不厭怖異二乘。能通達涅槃樂異凡夫。而不速求涅槃異二乘。
論曰。得生十方諸佛如來家。釋曰。即明第五得勝定位果。由入此勝相。是人決定應破無明。不於卵中爛壞捨命。復次是人由入此勝相決定。應續十方諸佛種性令不斷絕。以自應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復次佛子有五義一願樂無上乘為種子。二以般若為母。三以定為胎。四以大悲為乳母。五以諸佛為父。由此等義故說得生佛家。
論曰。得一切眾生心平等。釋曰。即明第六得勝恩養果。恩養有四種。一廣大。二最極。三無邊。四無倒。由此四義故。於眾生得平等恩養心。復次如菩薩於自身起般涅槃心。於一切眾生平等起般若涅槃心。復次由菩薩已得自他平等。求滅他苦如求滅自苦。
論曰。得一切菩薩心平等。釋曰。即明第七得勝意用果。菩薩若欲有所為作。必先思量故名為意。後如所思量而作故名為用。復次求得三事為意。謂未下種令下種。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脫令解脫。行四攝為用。由前二攝令發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脫。
論曰。得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釋曰。即明第八得勝至得果。菩薩在見位中。已得如來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與諸佛心平等。復次於自身。見法界無差別故。不見三世諸佛法界異自法界故。得諸佛心平等。
論曰。此觀名菩薩見道。釋曰。菩薩見有三種。一除方便見。二應除見。三除滅見。除方便見者。謂四種如實智。應除見者。謂分別依他二性。除滅見者。謂三無性。此三見皆因唯識觀得成。故名此觀為見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論曰。復次何故菩薩入唯識觀。釋曰。此問顯二義。一顯唯識觀難入。二顯若得入有無窮利益用。
論曰。由緣極通法為境。釋曰。先明入前後兩觀方便。答第一問入唯識觀道。此智有四德。一無倒。二清淨。三寂靜。四微細。此即明第一無倒。通法有四品。謂下中上上上。下品謂一切有流苦。中品謂一切有為無常。上品謂一切法無我。上上品謂三無性。緣三無性為境。是故無倒。
論曰。出世。釋曰。即第二清淨。由是出世無流智故清淨。
論曰。奢摩他。釋曰。即第三明寂靜。由此智依奢摩他起。離散動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靜。
論曰。毘缽舍那智故。釋曰。即第四微細。顯是菩薩修慧。非聞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識觀方便。
論曰。由無分別智後所得。釋曰。欲顯此智從無倒智生故無倒。無倒故是如理智。
論曰。種種相識為相智故。釋曰。此顯如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識為相。於一切所知無礙。由此智得入唯識後觀。此即入後觀方便。由前後方便難入故。唯識觀難得。
論曰。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諸法種子。釋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三種。一滅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滅障用。現在惑未滅令滅故。言除未來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稱滅。唯識道通滅不淨品種子因果。因有三種。一因緣。二增上緣。三緣緣。果即是不淨品種子。既通滅種子因果故稱共。阿陀那識及六識。為不淨品因緣故。名本阿黎耶識。是不淨品增上緣。緣緣即是六塵。六塵為種子緣緣故。一切法種子。即是一切不淨品法種子。種子即是果。此果有緣緣等三因。阿黎耶識既是種子增上緣故。種子在阿黎耶識中。
論曰。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釋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諸法即是六度。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熏習。能為無上菩提因。故名種子。此種子若生若長。能證得如來法身。故名為觸為生長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識觀故。唯識觀能立因。令得無上菩提。
論曰。為轉依。釋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為得如來無垢清淨法身。即漏盡無畏。
論曰。為得一切如來正法。釋曰。即是能說障道能說盡苦道二無畏。為利益他為安立正法。
論曰。為得一切智智。釋曰。即是一切智無畏。此三句即顯三德。初明斷德。次明恩德。後明智德。
論曰。故入唯識觀。釋曰。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識觀。若由無分別智滅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識觀。入觀後無分別後智其用云何。若依無分別智。正說諸法因果無有功能。以此智無分別故。由無分別後智。於諸法相中菩薩自無顛倒。如自所證。亦能為他說諸法因果。為得此兩用故。菩薩修無分別後智。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生一切識識。及相識相中。釋曰。此文顯菩薩由此智。於因果中無倒本識。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識識。即是本識所生果。謂七識即是分別性相識。即是器世界及六塵。亦是本識果。亦是分別性。此文具明三相。謂內相外相及內外相。故言相中。菩薩於如此因果中無復顛倒。
論曰。由觀似幻化等譬。自性無顛倒。釋曰。菩薩以無分別後智。觀此因果相。自然無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識是實有法。何以故。菩薩已了別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見聞覺知相判諸法為實有。何以故。此心是清淨本所流故。
論曰。由此義故。菩薩如幻師於一切幻事自了無倒。釋曰。如幻師於幻事生見聞等四識。不依此識了別幻事。如本所解了別幻事故。於幻事中無倒。菩薩亦爾。由依本智了別故。於一切相及因果中。無復顛倒。是名菩薩自利。
論曰。於一切相因緣及果中。若正說時常無偏倒。釋曰。若菩薩依本智。作利他事。謂正說三乘三藏及五明等義。常無偏倒相違。不實不定名偏。符理真實不可動為無偏。處時相濫名倒。隨處隨時隨相名無倒。是名菩薩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論曰。是時正入唯識觀位中。有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菩薩云何應見。
釋曰。此問欲顯入觀有三義。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毘缽舍那。為明應入處故言正入。唯識觀位中。唯識處即三無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動智境故。說四種三摩提為依止。是境與智不可分別故。說四種通達分善根為能證。云何應見此法。
論曰。由四種尋思。於下品無塵觀忍。釋曰。樂觀無塵義故名為忍。此忍未離三相。謂觀善成就因緣惑污清淨。未隨意修習故是下品。
論曰。光得三摩提。釋曰。無塵智名光。此定以無塵智為所得。此定為無塵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毘缽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論曰。是煖行通達分善根依止。釋曰。福德智慧二行為煖行體。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燒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暖行已過地前四位。決定了別真如智名通達。此方便道能助成通達智故名分。能資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為通達分增上緣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為所依止。餘三十六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達。餘三十五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論曰。於最上品。無塵觀忍光增三摩提。是頂行通達分善根依止。釋曰。已離三相故。是最上品。無塵觀忍如前釋。無塵智名光。此智於方便中勝進故名增。此定為無塵勝進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頂行體頂有三義。一如人頭頂能持身命。修道者亦爾。若至此位善根則不可斷。二如山頂是退際。有人至山頂而退還。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進故名退。三如山頂是進際。或有人至山頂而更昇進。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而進入勝位故立頂名。已說菩薩於四種尋思修煖頂二種方便道。於四種如實智中修道云何。
論曰。於四種如實智。菩薩已入唯識觀了別無塵故。釋曰。若菩薩過四種尋思度煖頂兩位。則在四種如實智位中。菩薩緣何境。菩薩但緣唯識為境。緣唯識境。復何所得了別無塵義。除無明及疑惑故。名了別。此三句顯位及境智。
論曰。正入真義一分。釋曰。由此智故。菩薩入真義一分。謂無相性。未入無生性及無性性。
論曰。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忍依止。釋曰。體無塵智名通。此定以無塵智為行。即為無塵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無性所顯。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諦。何以故。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故名非安立。無到無變異故名諦忍。能符從此義故名隨。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忍體。菩薩已決了無外塵義。於無能取所取義中。心生信樂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諦義故名忍。於上品諦中。心無退失故名忍。
論曰。此三摩提最後剎那了伏唯識想。釋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後一剎那定。由先了別無相性。後更思量所緣。既無所有能緣必不得生。由此了別故能伏滅唯識想。唯識想既滅。從最後剎那更進第二剎那。即入初地。
論曰。轉名無間三摩提。釋曰。此定與初地相鄰。不為餘心所隔故名無間。又下地惑不能礙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勝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稱無間。
論曰。應知是世第一法依止。釋曰。菩薩以地前為世法。登地為出世法。此無間定猶是世法。於世法中無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間眾生無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雖是世法。能為菩薩出世道增上緣。餘世法則無此義故名第一。又唯一剎那故名第一。
論曰。此四種三摩提。是菩薩入非安立諦觀前方便。釋曰。前二定是無間修。後二定是恭敬修。欲顯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說是前方便。

二智差別章第十

論曰。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達入唯識。釋曰。此下顯見道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見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薩於願樂地中。具修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見道故。見道即無分別智。所以得無分別智。由通達真如及俗諦。故知塵無所有是通達真如。唯有識是通達俗。復知此識無有生性。是通達真如。此識是假有為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能得見真。以離俗無真故。若不通達真無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能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此文即顯四義。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總有為無為法為體。福德智慧行是有為。真如及煩惱不生是無為。初地是假名。由是總故見道是行。所通達真俗是境。入唯識是方便。由入唯識為方便故。能通達真俗境。由通達真俗境故得無分別智行。由得勝行故得初地果。
論曰。云何菩薩修習觀行。入於修道。釋曰。此云何凡問十義。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別。五攝相助六攝相礙。七功德八更互觀察。九名十淨不淨。數修所得為修習。福德智慧為行。般若為觀。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屬般若故名觀行。又六度之中般若為第一。故名觀行。又見道名觀。從見道後所得悉名為行。菩薩依止見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釋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後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廣說是聞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種法相。是思慧境。於菩薩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薩標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論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釋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聞慧功能。聞慧能通達十二部教故言攝。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釋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別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習此十法故言治。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釋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為生正觀為起。無間道為生解脫道為起。入分為生出分為起。見道為生修道為起。出世道為生世間道為起。如理如理智所緣為極通境。
論曰。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釋曰。此正明修慧體。
論曰。奢摩他毘缽舍那智。釋曰。顯此二智寂靜無倒。由奢摩他故寂靜。由毘缽舍那故無倒。
論曰。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釋曰。此文顯三慧具四種修。不可以譬類得知為無量。不可數知為無數。百億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長時修。數數修習。即顯無間恭敬無餘三修。
論曰。由昔及今所得轉依。釋曰。先於入見位時所得轉依。此法是修道攝持故。一切所修皆成聖道。已過願樂地故。
論曰。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釋曰。是修道攝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薩更修加行。先修道為見真如。今重修道為得三身故言更修。復次。
論曰。云何。釋曰。云何是問詞。凡約六義為問。一約修位境界為問。修道境界自有三種。一加行依止謂文教。二修行資糧謂依理判義。三修行所通達處謂修慧境界。後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問。二約修位三慧功能為問。後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問。初明聞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資糧。後明無分別智修慧體。三約修位修慧因果為問。後明無分別智是後所得。以答此問。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無此智不得進後道故。是修慧因。四約修位四修為問。後明長時修乃至無餘修。以答此問。五約修位依止為問。後明轉依以答此問。若無此轉依為依止。修位不成聖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轉故。六約修位勝用為問。後明三身以答此問。為圓滿自利利他兩用故修加行。復次。
論曰。云何。釋曰。通問修位次第。後具明次第。從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問。先以三句明聞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顯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顯利他功能。即無分別智後所得。如自所證為他解說。次明四修顯修位。由四修得成滿。次明轉依顯自利轉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於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應化二身是利他。復次。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釋曰。十地即華嚴經中十地品所顯文句。此文句中。如來廣說隨所安立道理。復次。
論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釋曰。合如來所說一切法。通為一境。復次。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釋曰。所合之境為單為複。欲顯雙觀真俗通一無相。復次。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舍那智。釋曰。顯道二體更互相攝。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缽舍那故。定無噉味等染污。復次。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舍那智。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由昔所得轉依。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此智為是世智為出世智。不可說是世智以非世間所習故。不可說是出世智。以於世間心中起故。故此心異無分別智心。此心亦可說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於長時數習故得轉依。由轉依故菩薩作心云。我今必定應得三種佛身為此義故更修加行。
論曰。是聲聞見道。是菩薩見道。此二見道差別云何。釋曰。聲聞見道是他道。菩薩見道是自道。此二見道道差別及果差別。其相云何。
論曰。聲聞菩薩見道。應知有十一種差別。釋曰。前五明道差別。後六明果差別。前五明道差別者。
論曰。何者為十一。一由境界差別。謂緣大乘法為境。釋曰。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說修行法。緣此法為境故發道心。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為依止。釋曰。此道與二乘及世間道有異。世間但修福德而無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無福德。菩薩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論曰。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釋曰。先於方便中已得思修慧。從此得入真觀。能通達人法二無我理故。於人法不生愛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薩並不著。故言離欲人法。此即明菩薩所得真修慧。是正道體異於小乘。
論曰。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為住處。釋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處。何以故。由菩薩行般若。觀察生死過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薩行大悲。觀眾生苦起救濟心。雖不在生死而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處不執真俗二相生故。名無相道。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為出離。釋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離四種生死。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薩道。能出離異於小乘。後六明果差別者。
論曰。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為清淨。釋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別。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與二乘有異。第六明內清淨。第七明外清淨。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淨。內為自清淨。外為清淨他。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八由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差別。謂為成熟眾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釋曰。菩薩如自身應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眾生。由此平等心故。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餘度為功德般若為善根。又五度為功德精進為善根。又般若精進為善根。餘度為功德。少乘則無此事。
論曰。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來家為生故。釋曰。見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來種性不絕故。稱生如來家由生如來家乃至當來得成佛故。言為生故。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由顯現差別。謂於佛子大集輪中。常能顯現。為攝受正法。釋曰。諸菩薩通稱佛子。眾多菩薩聚會故言大集。如來所說法有三義故名輪。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從此到彼。菩薩常於大集中顯現示不破僧。常於法輪中顯現示能護持正法。已得令不失為攝。未得令得為受。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為果故。釋曰。菩薩修道皆為得如來。如此等果。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此中說兩偈。釋曰。此中即見道中說兩偈。顯從見道方便入真如觀。
論曰。

名義互為客 菩薩應尋思
應觀二唯量 及彼二假說
從此生實智 離塵分別三
若見其非有 得入三無性

論曰。名義互為客。菩薩應尋思。釋曰。名於義中是客。義於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類故。菩薩入寂靜位。應觀此道理。此即第一尋思方便。
論曰。應觀二唯量及彼二假說。釋曰。菩薩應觀名義二法。唯無所有為量。何以故。義有二種。一自性二差別。悉無所有。但是假說。此假說若與義同。義無所有假說亦無所有。若與義不同。則自然無所有。假說即是名。名無所有故於義是客。義無所有故於名是客。無所有是名義本性故。以本性為唯量。若分別作名義。此分別本性無相故。以無相為名義唯量。此即第二如實智方便。
論曰。從此生實智離塵分別三。釋曰。從四種尋思生四種如實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見三種。但是分別實無外塵。此人則得一分如實智。何者是三分別。一分別名。二分別自性。三分別差別。
論曰。若見其非有。釋曰。前二句明了達三分別。得入無塵觀。依依他性以遣分別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義無所有。能分別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別名義是有。能分別緣此名義。可說是有。由名義無所有。所分別因緣既是無。能分別體亦無所有。若菩薩見名義無所有故。能分別亦無所有。此菩薩得入何觀。
論曰。得入三無性。釋曰。菩薩見名義更互為客。入異名義分別性。若菩薩見名自性假說。差別假說唯分別為體。得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但見亂識無六種相。此亂識體不成故不可說。因緣不成故不可執有生起。此中分別既無。言說亦不可得。則入依他無生性。若菩薩見此二義有無無所有。則入三無性非安立諦。
論曰。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觀論說。釋曰。今此論中顯入見道境智不圓滿故引分別觀。論兩偈顯成此義。何人何位能見此心。但是影無實法義。
論曰。

菩薩在靜位 觀心唯是影
捨離外塵相 唯定觀自想
菩薩住於內 入所取非有
次觀能取空 後觸二無得

論曰。菩薩在靜位觀心唯是影。釋曰。唯菩薩人在寂靜位。能作此觀法。義實無所有。心似法義顯現。故說唯是影。
論曰。捨離外塵相唯定觀自想。釋曰。若人在寂靜位中。已了別心唯是影。能除外塵相。是自心似法及義相起。作如此觀。
論曰。菩薩住於內。釋曰。若菩薩心。如此得住實無有塵。心緣內心起。不緣外塵故住於內。若住於內此心定何所觀。
論曰。入所取非有。釋曰。是所取義實無所有。菩薩能見所取境空。
論曰。次觀能取空。釋曰。由所取義既實非有。世間所說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觀行人亦不見有能取心。前已不見所取。後又不見能取。是時觀行人有何所得。
論曰。後觸二無得。釋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無所得為體故。說真如為二無得。是人先已入無相性。次入無生性。後入真如無性性。觸以入得為義。由入得真如故名為觸。前兩偈與後兩偈異相云何。前兩偈約名義及假說。顯四尋思及四如實智。為方便得入真觀。後兩偈明三性體及三無性。又前兩偈顯正教。明入三性及三無性。後兩偈顯所入三性及三無性。
論曰。復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五偈為顯此道。釋曰。經義深隱難解。如實顯了經中正義。故名莊嚴經論。論解此經故得莊嚴名。莊嚴經論中有眾多義。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顯。此偈為顯於修道中難覺了義。
論曰。

菩薩生長福及慧 二種資糧無量際
於法思惟心決故 能了義類分別因

論曰。菩薩生長福及慧。釋曰。菩薩如前釋生在見位。長在修位。又初剎那名生。後剎那名長。又單名生複名長。菩薩所修唯複無單故。生長一時而成。所生長何法。謂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進及定若為生福則屬福。若為生慧則屬慧。所以爾者。精進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則屬福。若為生聞思修慧則屬慧。定若依四無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若為生盡智無生智及無分別智等則屬慧。誰能生長。謂菩薩人。
論曰。二種資糧無量際。釋曰。此福及慧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體。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說此二為道資糧。此二用幾功力。凡經幾時得成就道。功力無量時節無際。無言顯長遠。譬如說大海無量大劫無際。以長遠故資糧亦爾。修一一度皆遍一切眾生。故功力無量。修一一度經三阿僧祇劫。故經時無際。
論曰。於法思惟心決故。釋曰。由定後心觀察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定。又菩薩備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於思惟心得決定。
論曰。能了義類分別因。釋曰。菩薩能比能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諦名為義類。知此義類但以分別為因。是故能了。
論曰。

已知義類但分別 得住似義唯識中
故觀行人證法界 能離二相及無二

論曰。已知義類但分別。釋曰。由菩薩已於義類及分別。心決定故。
論曰。得住似義誰識中。釋曰。由菩薩如此思惟。但識似塵顯現故。菩薩心住唯識中不緣外起。
論曰。故觀行人證法界。釋曰。由觀行人離外塵。但緣識住知塵無相。名證法界。
論曰。能離二相及無二。釋曰。所證法界有何相。離能取所取二相。及無人法二分別。如此法界菩薩已證。
論曰。

若離於心知無餘 由此即見心非有
智人見此二不有 得住無二真法界

論曰。若離於心知無餘。釋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證。今顯此方便。知離唯識外無別有餘法。
論曰。由此即見心非有。釋曰。由見所緣義非有。知能緣心亦非有。
論曰。智人見此二不有。釋曰。智人謂諸菩薩。見境及心二皆非有。
論曰。得住無二真法界。釋曰。菩薩若見二皆非有。則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無塵無識故言無二。離顛倒及變異二虛妄故名真。是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論曰。

由無分別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過聚性 遣滅如藥能除毒

論曰。由無分別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釋曰。此已見真如菩薩說名慧人。已於見道中得無分別智。此智何相。一以無退為相。不退故稱恒。二以平等行為相。此智見一切法平等理。猶如虛空。於如來所說十二部修多羅三乘等法。同見一味無有差別。內外法名一切。內外諸法同一如性故名為遍。平等行顯智慧體。遍一切顯智慧境界。由如此無分別智菩薩。欲何所作。
論曰。染依稠密過聚性。釋曰。三種不淨品名染。此染以過聚性為依止。從過聚性生故。此過聚性名稠密。以難解難破故。離如來正教。餘教不能令解故言難解。離無分別智。餘智不能破故言難破。一切染污法熏習種子。是過聚性體。
論曰。遣滅如藥能除毒。釋曰。此性是三品不淨法因。難解難破惑等熏習種子為性。由無分別智聰慧人。能遣能滅此過聚性。如阿伽陀藥能除諸毒。遣約現在。滅約未來。即是菩薩盡無生智。
論曰。

佛說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於法界
已知憶念唯分別 功德海岸智人至

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論曰。安心有根於法界。釋曰。菩薩先已得聞思二慧。安心於如來正法中。後合觀如來一切正說為境界。即是無分別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餘智皆滅。唯此智不可動壞。故名有根。復次於三無流根中。此智為第一。謂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復次解脫有三事。一能生解脫。二能持解脫。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脫。自利利他。此解脫三事即配三無流根。此無分別智通於三處得名。自體是根。又能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論曰。已知憶念唯分別。釋曰。菩薩已住有根心中。後出觀時在無分別後智心中。如前入觀事皆能憶念。知此憶念非實有。唯是分別。由無分別智及無分別後智。菩薩得進何位。
論曰。功德海岸智人至。釋曰。如來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羅蜜等。果中有智德斷德恩德。如此諸德唯佛一人。餘人所不能得。故名為海。因果究竟名之為岸。智人即是菩薩。菩薩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總明眾義。第一偈顯道資糧。第二偈顯道加行。第三偈顯見道。第四偈顯修道。第五偈顯究竟道。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