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卷下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說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但是略說。若廣說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說。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 及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此正行相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名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數劫熏習成故。依處最勝者。普為利樂一切有情為依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得自他平等勝解。於諸有情發起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無難最勝者。於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喜。令自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自在最勝者。由虛空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圓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施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最上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及佛地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施等十波羅蜜多。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由布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如是已說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菩薩以三慧 恒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論曰。若諸菩薩以聞思修所成妙慧。數數作意思惟大乘。依布施等如所施設契經等法。如是名為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惟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如是已說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一無散亂轉變。二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應正了知。此中六種散亂無故。名無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二外散亂。三內散亂。四相散亂。五粗重散亂。六作意散亂。此六種相云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論曰。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於境流者。馳散外緣即外散亂。味沈掉者。味著等持惛沈掉舉即內散亂。矯示者。即相散亂。矯現相已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粗重散亂。由粗重力我慢現行故。心下劣者。即作意散亂。依下劣乘起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已說無散亂轉變。無顛倒轉變云何應知。頌曰。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 無怖高無倒 論曰。依十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十無倒名。此中云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說名相應。共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名為串習。但由此二成有義文。與此相違文成無義。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知是名於文無倒。於義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實非有者。謂如所顯現實不如是有。離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性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知見此中義者。應知是名於義無倒。於作意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名言作意。即此作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由此作意是戲論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如實知見此作意者。應知是於作意無倒。於不動無倒者。頌曰。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論曰。前說諸義離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故。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聲顯示陽焰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以能諦觀義如幻等。於有無品心不動散。如實知見此不動者。應知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謂於自相及共相中俱無顛倒。於自相無倒者。頌曰。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知是於自相無倒。此依勝義自相而說。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真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論曰。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真法界諸法共相攝。如實知見此共相者。應知是於共相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論曰。若未斷滅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說為雜染。已斷滅時說為清淨。如實知見此染淨者。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論曰。法界本性淨若虛空。由此應知。先染後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應知是名於客無倒。於無怖無高俱無顛倒者。頌曰。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論曰。有情及法俱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增。由此於中無怖無慢。如實知見無怖高者。應知是名於二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二相。由義無倒。能正通達諸顛倒相。由作意無倒。於倒因緣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善取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知未斷及已斷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二相。由無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得永出離。此十無倒如次安立。於彼十種金剛句中。何等名為十金剛句。謂有非有無顛倒。所依幻等喻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虛空喻無減無增。為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無顛倒所依 幻等無分別 本性常清淨 及雜染清淨 性淨喻虛空 無減亦無增 是十金剛句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緣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即圓成實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次應知。所緣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由此無分別即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即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及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有難言。遍計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云何可得。若實是有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為釋此難說幻等喻。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有難言。若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得有先染後淨。為釋此難說有染淨及虛空喻。謂如虛空雖本性淨。而有雜染及清淨時。復有難言。有無量佛出現於世。一一能度無量有情。令出生死入於涅槃。云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中無增益過。為釋此難說染及淨無減無增。又有情界及清淨品俱無量故。第二安立彼自性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因 無亂自性境 亂無亂二果 及彼二邊際 如是已說隨法正行。離二邊正行云何應知。如寶積經所說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頌曰。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論曰。若於色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名為一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無我乃至儒童。見有我者定起此執。我異於身或即身故。若於色等執為常住是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聞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色等非常無常定執有我。是增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是損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二邊不隨觀說。於有情法定執為有。是常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如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為。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為一邊。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雜染有三。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復有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三種。一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三後有相續。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三種雜染除滅說為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為一邊。本性無染非染淨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空能空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為無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能寂各為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喻為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幻師喻。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性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火喻。謂如兩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如是已說離二邊正行差別。無差別正行云何。頌曰。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論曰。於十地中十到彼岸。隨一增上而修集者。應知說為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布施等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名無差別六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品類最勝。由此思惟如所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品無亂轉變修奢摩他。及無倒轉變修毘缽舍那為如是義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中修習差別無差別行。如是已說正行無上。所緣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所緣謂安界 所能立任持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論曰。如是所緣有十二種。一安立法施設所緣。二法界所緣。三所立所緣。四能立所緣。五任持所緣六印持所緣。七內持所緣。八通達所緣。九增長所緣。十分證所緣。十一等運所緣。十二最勝所緣。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彼岸等差別法門。第二謂真如。第三第四如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等差別法門。要由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聞所成慧境。任持文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所成慧境。內別持故。第八謂初地中見道境。第九謂修道中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中世出世道品類差別分分證境。第十一謂第八地境。第十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已說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一種性修證緣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蜜多得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六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長時集故。七淨土修證。心調柔故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住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所退轉故。九佛地修證。無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無上乘總義者。略有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無上故。正行持無上故。正行果無上故。何故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能緣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緣境義。或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論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堅實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辯利樂自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又能除滅諸不吉祥。永斷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德 咸持普施群生類 令獲勝生增福慧 疾證廣大三菩提 辯中邊論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