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輸入者 周愛東
    一校者 吳迎香
    二校者 王 麗
    改稿者 王 麗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至)清淨真實離四句法。因上偈言彼無智非智。是名妄見者。欲明愚夫不知如來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故為無始虛偽惡邪妄想之所幻惑。故不能覺知自心妄想。明菩薩知此二種法故。能了自心妄想。是故次明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
大慧白言如是如是(至)為說種種諸方便教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是如來隨眾生心差別。以方便故作種種異說。言殊契一。詮旨兩亡。可謂言說法通也。
如實法者謂修行者(至)諸菩薩摩訶薩當善修學。言如實宗通法者。是諸修行者。於自心現量無妄分別。不墮四句。超越心識。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妄因緣。及能所取相應見相。外道二乘智不能測。是故名為如實宗通法。故結勸諸菩薩於此二法應勤修學也。問言說宗趣二義前文已明。今此再說豈非重繁乎。答前約三乘。此約一乘。又前即先宗後說。此則先說後宗。機感有殊。故非重也。
爾時世尊復說頌言我說二種法言教及如實教法示凡夫實為修行者。教法示凡夫。一作說者授童蒙。言凡愚無知亦如童蒙也。如實宗通不是言說。故為行者。

盧迦耶陀品第五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世尊何故作如是說。大慧因上佛言三世如來有二種法。謂言說法及如實法。即是有言說。故舉佛昔說盧迦耶陀呪術詞論。不應親近請問如來。此教既有言說。彼教何故作如是說也。盧迦耶陀未尋正譯。即外道論師也。
佛言大慧盧迦耶陀(至)輪迴諸趣永不出離。謂外道所有言說法。但飾文句誑惑世間。不如義。不稱理。不能證入如實法。自壞壞他。永不解脫。
何以故不了諸法唯心所見(至)生老病死憂悲等患。何以故者佛自徵也。不了下釋。是故下結。如文可知。
大慧釋提桓因廣解眾論(至)以彼能作生苦因故。言帝釋福智俱勝。猶被世論弟子現畜生形。以文詞惑亂。而況於人。是故不應親近者。以彼世論能為生死苦因故。
大慧世論唯說身覺境界(至)亦不自知是惑世法。明世論言說。唯說此身見聞覺知虛妄境界。所有百千字句。後末世中。分成多部。皆出於盧迦耶陀。差別因相。各不自知是惑世法。執為勝解。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至)世尊亦同外道說耶。此難如來亦說世間種種言詞墮於世論。非自證法。若爾亦同外道言說耶。
佛言大慧我非世說亦無來去(至)而解脫故。佛答我不說世論生滅法。不同外道墮妄想中。外法有無覺唯自心。離能所取。不起妄分別。入於一心三解脫門。證如實法。
大慧我憶有時於一處住(至)是第十一世論。如來舉其昔事廣明世論。言一切法梵天等作也。以先問故答言初世論。再問故答言二世。後四合明為六。又以前六後五為十一也。瞿曇者。佛祖姓氏也。義如別說。
彼復問言一切有記耶(至)汝之世論非我所說。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此三是無為法。餘義可知。皆是外道世論。非是如來所說之法。
婆羅門我說因於無始戲論(至)何況而說作與非作。佛說一切法。因於無始戲論業執諸惡習氣而生三有。愚夫不覺。唯是自心妄想所見。執取外法。及外道說我及根境和合知生。佛非如是。謂知一切法悉虛妄故。不得說有因無因。唯依妄念能所分別。假施緣起。本無實體。非執我者所能覺知。又涅槃等亦但數有三。況說作與非作耶。
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至)分別外境皆是世論。無明愛業為因緣故生三界。及一切法皆入自共相者是二乘法。乃至少有心識。流注不盡。俱世論也。
大慧爾時彼婆羅門(至)義理相應非不相應。婆羅門言。一切外道所有詞論。種種句味。因喻莊嚴。莫不皆從我法中出。悉是世論。頗更有非世論不。佛報言有非世論法。非汝有者。故非汝所許。非世不許也。雖離言論。亦假種種文句因喻莊嚴始可悟也。故言非不說種種文句義理相應非不相應。
彼復問言豈有世許非世論耶(至)非汝有也。言以不實種種外法。虛妄分別生計著故。不了皆是自心現量。故不能知非世論也。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也。能於自處住。不起有無妄念分別。是如來法。非外道所有。
婆羅門略而言之(至)皆汝世論非是我法。明妄識計著去來等法。皆世論也。
大慧世論婆羅門(至)若能了此分別不生。言世論者作如上問。佛如上答。尚不少覺。自謂聖明。不辭而退。反作念言以如來所說為非。
大慧汝今亦復問我是義(至)唯得財利不得法利。此舉昔答婆羅門義。結酬大慧所請。
大慧白言所言財法(至)戲論分別常斷二邊。言財利增長貪愛。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應親近。法利蒙佛灌頂。於一切法悉得自在。故應親近承事供養。
大慧外道世論令諸癡人墮在二邊(至)應勤觀察。外道計五陰不從因生。故起常見。計造色滅不能更生名斷見。如來所說唯是自心現量。不見生住滅者。此二差別勸勤觀察。莫如外道計執不捨。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調伏攝眾生以戒降諸惡智慧滅諸見解脫得增長。如來調伏攝受眾生。常說修行三決定義。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以是名為三無漏學。學是道故解脫增長。能證實相。然戒為定體。慧為定用。偈文影略。非不言也。
外道虛妄說皆是世俗論橫計作所作不能自成立。言梵天等為能作。一切諸法為所作。妄計能所。如來法身真實自宗。彼不能成。唯我一自宗不著於能所為諸弟子說令離於世論。言如來唯以一自宗故。出現於世。能所影像都無。為弟子說令離世論。
  能取所取法唯心無所有(至)皆是世法論。上四偈略頌長行世論計執。如文可知。然外道邪見。雖有九十六種。並不離五見二因。五見者。謂十使煩惱中五利使也。如第三卷已略釋。言二因者。謂無因。邪因也。或計二十五諦從冥等生。或計六句和合等生。或謂自在梵天等生。或謂微塵虛空宿作等而為世間。及涅槃本。統收所計不出四見。謂數論計一。勝論計異。勒沙婆計亦一亦異。若提子計非一非異。若計一者則謂因中有果。若計異者則謂因中無果。三則亦有亦無。四則非有非無。餘諸異計皆不出此。雖多不同。就其結過不離二因。謂從虛空自然生。即是無因。餘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若約君臣父子三才五常等。乃域中至化也。固不在言。且天竺外道。明說三世。亦信因果。知厭生死。樂求涅槃。但真源小差致去道懸遠。而況專門之學。善上一身。縱有終身之憂。而無他世之慮。雖齊生死。強一榮枯。唯計自然。名推天命。如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如鶴之白。烏之黑。即是無因。又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者。若計太極為因。即是邪因。若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即計陰陽變易。能生萬物。亦是邪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者。則亦無因。然無因邪因。乃成大過。謂虛空自然等生。應常生故。昔說小乘之因緣。已破外宗之玄妙。是知佛法之淺淺。尤勝外道之深深故知殊方異域。總由迷正因緣。紛然異計。尚不知三界由乎我心。從癡有愛。流轉無極。安知性空之理。妙有之門。真如隨緣。性相無礙。圓融交映。涉入重重者哉。言有濫同釋教者。皆是佛法之餘。同涅槃經盜牛之喻。不能善取。加以水漿。乳猶難得。況抨驢乳而得醍醐。或識解膚淺。世智妄推。或茍求虛名。習邪見種。樹地獄之苦本。遏種智之深因。豈不哀哉。廣明異計。如瑜伽第六。顯揚第九第十。婆沙十一十二。及金七十論說。中百等論亦廣破之。

涅槃品第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諸外道種種分別因上外道問。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是所作耶。非所作耶。佛言大慧。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本無體性。但以數有三耳。故舉如來說何法以為涅槃。而諸外道各妄分別。起涅槃見。佛言大慧如諸外道(至)諦聽諦聽當為汝說。言非彼外道妄計涅槃。能得隨順真實涅槃。
大慧或有外道言見法無常(至)非以見壞名為涅槃。有外道言。作無常等觀故不戀境界。觀成得定故。色心心數諸法不現在前。亦不緣念三世境界。癡愛業因盡故。如燈膏盡不復明。如種敗不復芽。如火滅薪無不復燃。能所取不起故。妄分別不生。於此有餘無餘作涅槃想。此聲聞涅槃也。以見滅壞分段生死。始得涅槃故。亦同外道。
或謂至方名得涅槃境界想離猶如風止。言方論師。計從方生人。人生天地。滅後還入於方。謂方是常也。風仙論師。計風能生殺萬物。風性亦常。皆謂得涅槃也。
或謂不見能覺所覺(至)常無常見名得涅槃。圍陀論師。計梵天能生一切是能覺。萬物為所覺。伊賒那論師。所計一切從伊賒生。物是無常。而彼是常。謂不見能所。不起分別。名得涅槃。
或有說言分別諸相(至)深生愛樂執為涅槃。裸形論師作如此計。不知相從心現也。又云一類以無想天為涅槃。及以四空處為涅槃者。皆作此所計。
或謂覺知內外諸法(至)有性不壞作涅槃想毘世論師。計虛空及四大性三世不壞也。或計我人眾生壽命及一切法無有壞滅作涅槃想。常見論師。計我及諸法更無壞滅。復有外道無有智慧作一切物以為涅槃。女人眷屬論師。計有自性及以士夫。功能轉變作一切物也。
  或有外道計福非福盡(至)是實作者以為涅槃苦行外道計罪福俱盡。淨眼論師計不由智慧。諸惑皆盡。摩陀羅論師計大自在天。是真實能作眾生生死者。
  或謂眾生展轉相生(至)以不了故執為涅槃。尼揵子論師計劫初生一男一女。彼二和合展轉相生。不知是無明愛業而為根本。謂一切物滅歸於彼。而為涅槃。
或計證。於諦道虛妄分別以為涅槃。僧佉論師計二十五諦從冥而生。自然四德。謂證真實諦道。
或計求那與求那者(至)俱及不俱執為涅槃。摩醯首羅論師計摩醯首羅一體三分。有大功能與功能者而共和合。墮四句見。執為涅槃。
或計諸物從自然生(至)即執自然以為涅槃。自然論師所計有二。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
或謂能解二十五諦(至)守護眾生斯得涅槃。迦毘羅論師。以明了二十五諦為涅槃。若能受六德論令萬民安樂。安樂之性即是涅槃。
或有說言時生世間時即涅槃。時敬論師計時節為因。能生世間諸法。
或執有物以為涅槃(至)與涅槃無別作涅槃想。或以有性為涅槃。或以無性為涅槃。或以有無二法為涅槃。或以萬物是諠動。涅槃是寂靜。此二無別為涅槃也。以上外道種種妄計。起涅槃見。具如提婆等論廣釋其相。
大慧復有異彼外道所說(至)及以意識名得涅槃。此示如來真實涅槃。令開悟已隨順證入。如經自明。故成唯識論。約三乘人。本有修顯涅槃義別。通有四種。餘皆邪見。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塵所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內自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大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可言具四。上諸外道種種異計。即是迷此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墮於邪見。各妄分別起涅槃見也。上修無常觀。不念境界。如燈盡等起涅槃想。即此有餘依無餘依涅槃也。上能了達唯心所現。入於佛地。超心意識等名得涅槃。即此無住處大涅槃也(涅槃。古翻云無為。亦云滅度唐譯云圓寂。謂德無不具。障無不盡也)。
大慧彼諸外道虛妄計度(至)汝及諸菩薩宜應遠離。言諸外道種種計度作涅槃想。既違正理。竟無所成。唯增妄識馳騁散亂。往來生死不得解脫。是故勸諸菩薩應遠離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外道涅槃見各各異分別(至)愚癡妄分別。明諸外道妄涅槃見。無解脫方便妄生解脫想。人人邪解各自異趣。悉是愚癡妄分別
一切癡外道妄見作所作(至)真實滅苦因。世論言說是三界生死本。離世論言說。是名真實滅苦之因。
譬如鏡中像雖現而非實(至)分別則不生。言妄想心鏡中現於境界。無實故不得說二。愚夫不知故見有二。若了唯心。能取所取妄想不生。
心即是種種遠離相所相(至)凡愚不能覺。言從妄心生種種境界。既從妄想心生。故無能相所相如愚所見妄分別者。雖見即是無見。三有亦爾。愚不能覺。
經經說分別但是異名字若離於言語其義不可得。言妄想分別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若亡詮會旨。妄分別義悉不可得。

法身品第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得善巧自悟悟他。大慧因上明真實涅槃超心意識。故能舉證涅槃如來法身應正等覺自覺性以請問。令我等菩薩得是善巧。自覺覺他。
佛言大慧如汝所問(至)如是等為異不異。言如來法身應正等覺。為作法耶。非作法耶。為是果耶。為是因耶。為能相耶。為所相耶。為言說耶。為所說耶。為能覺耶。為所覺耶。為異此等辭句有如來法身耶。為即此等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何以故俱有過故明如來法身是作是非作等。俱有過咎。故佛遮彼過。總言非也。
大慧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至)非作因成故。若如來法身是作法。則是無常。佛不忍可。若非作法。則無體性。非作因成。是故法身非作非非作也。
若非因非果則非有非無(至)如來所有一切句義。若非作非非作。則非因非果。若非因非果。則非相非所相。故言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非說非所說。故言超過四句。夫墮句者名曰世間。故言四句者。但隨世間而有言說。若超四句唯有言說。則如石女兒也。石女兒者唯有言說。不墮四句。以不墮故不可度量。則非覺非所覺也。智者應知如來所有一切句義亦如是。豈有異此即此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大慧如我所說諸法無我(至)如來句義應知亦然。此引昔權以明今實也。我常方便說一切法無有我性。故說無我。非是無有陰界入法之自性也。欲比法身與陰界入合。無有陰界入生死自性。非無法身常住自性。故云如來句義應知亦然。故地持經中明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真實故。此陰界入諸法自性。即事法性也。如來法身常住自性。即實法性也。
  大慧譬如牛無馬性(至)一切法無自性悉亦如是。譬如牛馬合群。牛非馬性。馬非牛性。馬體上不得說牛性是有是無。然非無馬體自性也。以況法身與陰界入諸法合。法身上不得說陰界入性是有是無。然非無法身自性。故云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也。言非有者。無有諸法自性也。即有者有法身常住自性也。然唯證相應。非諸愚夫之所能知也。何故不知。以諸愚夫有妄分別。故不知耳。言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悉亦如是者。明如來法身。有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超過有無常住自性。故云悉知亦然。大慧如來與蘊非異不異(至)一切法亦如是明如來法身與五陰法離一異也。故以牛角為喻。如於五陰於界處等一切法亦然。如經自顯。
大慧如來者依解脫說(至)然有差別故非不異上明法身與陰界入繫縛諸法。離異不異。此又明與出世解脫法離異不異也。如來法身以解脫名說言。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也。若如來異解脫者。則同色相即是無常。若如來與解脫一者。則人與所得法即無分別。修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能證人。所得法差別。故非一。是故如來解脫。離異不異也。
如是智與所知非異非不異(至)無有滅故則如虛空。自此以下明如來真實法身也。智者法身也。所知者陰界入也。言真實法身。知一切境界離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妄見。超見覺聞知一切心量。唯有言說。無生無滅。猶如虛空。故華嚴云。欲知諸佛心。當觀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大慧虛空非作非所作(至)永離一切諸根境界躡前重釋結酬所問。明如來法身正等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不可以識情虛妄測度。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出過諸根量非果亦非因相及所相等如是悉皆離下有七偈頌法身離念。超過二見。此總明悉皆離也。
蘊緣與正覺一異莫能見既無有見者云何起分別蘊緣者陰界入也。正覺者法身也。言法身與陰界入離了一異也。若無有見者。不得分別有一異。
非作非所作非因非非因非蘊非不蘊亦不雜餘物。言法身離上來等法過咎也。
非有一法體如彼分別見亦復非是無諸法性如是。言法身非有一法體。如彼愚夫妄分別見。雖非愚夫所見性。亦復非是無也。諸法性如是者。謂諸法性本來亦爾。離有離無不可言說。
待有故成無待無故成有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夫方便教說有無者。相形待而生故。為遣執有故言無。遣墮無故言有。若言法身超一切量。無既不可取。有豈容言說。
不了我無我但著於語言彼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言愚夫不知如來法身。體離有無。計我無我。著於言說。溺於一切二邊過患。則自壞壞他流轉生死。
  若能見此法則離一切過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若能見此如來法身。則離有無一切過患是故名為能正觀察。不毀導師所說法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云何說是如來異名大慧因上言如來法身。無有生滅。又如佛昔修多羅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說此即是如來異名。然不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為如來異名。故大慧舉此二教相違。以請如來會通。為是無性。為是如來異名。
如世尊說一切諸法(至)唯願世尊為我宣說。若法不生。則無有少法可取。誰是如來者。則墮無見。若言攝取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既有可攝取。則墮有見。故復請世尊為我宣說。庶不墮二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七地菩薩不了其義言我說如來異名名不生不滅。非是無法者。答上問言此則無法也。亦非攝取不生不滅者。答上問言云何說是如來異名也。亦不待緣者。答不墮有見也。亦非無義者。答不墮無見也。我說無生非即非離。即是如來覺法自性種類俱生意成法身之異號也。然此不生不滅。凡愚外道。昧劣二乘。七地菩薩心量未滅。非其境界。是皆不能了耳。
大慧譬如帝釋地及虛空(至)而有多體亦非無體。言佛雖有名字差別。終無異體別陳。故引帝釋乃至手足。隨一一物雖有多名。其體唯一。
大慧我亦如是(至)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如來上酬大慧所問。先以法說。次引喻明。此又以法而與喻合。言阿僧祇者。此云無數。餘文可知。
其中或有知如來者(至)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如上略舉或有知者五十種名。以例多數也。毘紐此云大力。迦毘羅城名。以佛生彼城。因名迦毘羅仙也。因陀羅此云尊重。俱毘羅及戍迦。未見正譯。如是等滿三無數百千名號。稱謂不同。然其體唯一。無有增減。此方餘界有利根者。能知如來法身隨眾生心現。實無去來。譬如皎月影現眾水。何有出入哉。但諸凡愚心沒二邊(至)不知是佛差別名號。言彼愚夫墮二邊見。雖亦承事供養。不了名義。執著言說。昧於如來真實法身。實無去來。而謂不生不滅同於無法。不明是佛隨眾生心現種種名字。
如因陀羅釋揭羅等(至)謂言即義無別義體。釋揭羅。此云勇猛。言等者等餘也。因陀羅釋揭羅等。並帝釋異名。以徒信名教昧於實體。於諸法中隨言取義。諸愚癡者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無有別異。謂言即義體性亦無。是人不了言說生滅。義非生滅。
大慧彼人愚癡(至)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明一切語言墮於名字。而真實義不墮名字。以離有無。無受生。無身相。是故不墮。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至)唯除不墮於文字者。如來應機所說諸法。雖盈龍宮遍法界。其實不墮文字言教。文字語言本性離故。唯除方便正顯實義。不墮名教者。是達如來說法之微意也。
大慧若人說法墮文字者(至)非不隨義而分別說。言若人不善說法。墮文字言教者。名虛誑說。三世如來及諸菩薩。其實未甞說答一字。諸法性相離故。亦非不隨真實義故。假分別說以顯耳。
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斷(至)非為成立聖自證處。上如來欲令眾生知義故。假作言說。以顯愚夫計著言說。不得真實義也。眾生聞此。念言如來何故不直說真實義。而作言說。令眾生計著。不得真實。義何也。為除此疑故。明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法。令眾生起疑斷滅無三乘等空見過也。正得方便假文字說。若不假方便說者。教法則壞。無三乘聖人。誰說為誰。是故菩薩當莫著文字隨宜說法。明方便言教。是諸如來隨眾生心欲解不同而為開演。令達諸法唯心所現。捨內外分別。轉滅妄識。不是成立如來自覺聖智所證處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應隨於義(至)不能令人心得悟解。此示菩薩。應依實義莫隨言說。若依文字者。損壞自他不得明悟。
若能善知一切法相(至)若不斷佛種則得勝妙處。言能知實義者。有如上廣大利益也。勝妙處者。即是自覺聖智所證處耳。
大慧菩薩摩訶薩生勝妙處(至)真實之法離文字故。明最後身菩薩得勝妙處已。出障圓明。能盡未來。以十自在力。化有情類。令悟真實。離文字故。不應如上起執著也。言十自在者。所謂初命自在。以於壽命修短應物故。心財業生願信如智法等。亦復如是。具如華嚴所明。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至)莫著言說如觀指端。愚夫計著言說之指。不得實義故。有此二喻。先喻執詮忘義。次喻應證義捨詮。各有法合如文具明。是故結勸宜修方便。故華嚴云。若欲求除滅。無量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莫徒執名教。如觀指端無異。
大慧實義者微妙寂靜(至)著文字者宜速捨離此明由悟真實義故。離諸妄想散亂而得涅槃也。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多聞者謂善思修隨順於義。非獨善言說也。不令自他墮外道惡見名曰多聞。是故欲求實義者當親近。與義相違者慎勿近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非數滅不生不滅因上佛言為愚夫故。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義。猶如嬰兒不應食生。故復問言如來所說不生不滅非有奇時。何以故。一切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與佛世尊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無有異也。
外道亦說作者因緣(至)與外道說無有差別。上言佛與外道同說不生不滅法。此又言同說因緣生諸世間。故亦無有異。
  外道說言微塵勝妙(至)若有若無皆不可得此出外 道不生滅義九物體也。一時。二方。三虛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大自在天。九眾生主。即神我也。謂諸外道計此九物不生不滅。能與生死諸法作因。通名作者。與佛大乘說一切法本非生滅。若有若無悉不可得亦無異。
世尊大種不壞以其自相(至)如向所說是則應有。於九物中。舉一大種結難如來以例餘也。言四大種亦不滅壞。周流七趣。自性常住。不生不滅。如來分別所說諸法。雖稍異之。其實無非外道已說。若有不同願說所以。如無別義。一切外道即是如來。世尊常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是則應有。以其所說與如來無異也。
佛言大慧我之所說(至)一切諸法非有非無。言如來所說不生滅義。不與外道同也。故不生無常生滅論。外道計執一切諸法有實性相。得不生不滅。如來不墮有無品故。凡所說法。離有無生滅也。云何離有無。如幻夢色正在夢時。不得言無也。然彼色相非實有故。不得言有也。能所見取皆不可得。故說諸法不生不滅。離有離無。
若覺唯是自心所見(至)是凡愚事非賢聖耳。能覺唯是自心現量。安住法身真實自性。無妄分別。世間所作生死事業。皆寂靜故。妄想作事。非聖人也。
大慧妄心分別不實境界(至)起生滅見非諸聖人。此引小兒見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商賈出入。心謂實有。愚人妄起生滅不生滅法。為有為無。亦復如是。其實幻人不出不入。諸法亦爾。離生離滅。凡夫妄想起諸異見。非聖賢也。
言虛妄者不如法性(至)不生不滅則是涅槃。言如來所說真實法性而有奇特也。妄想者不如實義以悟法性故。起種種諸顛倒見。執一切法有實性相。不見本來寂靜義故。不能離妄分別也。是故無相見者。與涅槃為因故勝。不同相見。計得不生不滅者是受生因。達無性相。無有妄想生住異滅。寂靜妙常。則涅槃也。
大慧言涅槃者見如實處(至)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為除有生執成立無生義(至)云何為我說此言無生無因者。謂非如外道。妄計作者。而為能生諸法因也。故楞嚴經云。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皆是眾生。妄心計度。離諸和合緣智慧不能見以是故我說空無生無性。離諸妄緣無能見者。是故說空無生無性。
一一緣和合雖現而非有(至)世事皆如是。妄緣合成。本無自性。雖現可見而非實有。故論問云。若一切法皆非實有。如何現前分明可見。答云鏡像水月。乾闥婆城。夢境幻事。第二月等。分明可見。豈有實耶。唯識亦云。現見如夢中。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云何言現見。野馬即陽焰遊氣。
折伏有因論申述無生旨(至)外道咸驚怖。言外道聞說無因無生。即作斷滅怖畏。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復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言云何者。曾有大士語外道言。汝生法云何生。為從有因生。為從無因生。答言從有因生也。言何所因者。謂既從有因生。即問何所因。答言從微塵世性。四大種等因生也。言復以何故生者。謂又問彼大種等復以何故生。答言四大種等無因生也。言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者。謂若四大種等無因。無因則無法。無法則無處。無處則無和合。無和合則無生。何得立四大無因生諸世間論。大慧舉此重請佛決。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因非無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佛言應觀有為一切諸法。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故說無生。以滅外道生滅戲論。問曰現見諸法有生有滅。云何言無耶。答云一切諸法緣起無性。故無生滅自體可得。生即無生。滅即無滅。如陽焰水。本自乾爾。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如上九偈破外道計從邪因生。故說無生。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為無故不生為待於眾緣為有名無義願為我宣說。為無故無生耶。為待於眾緣故無生耶。既有不生名。不應無此不生義。惟為分別說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法不生亦非以待緣(至)此是無生相。如來答言悉皆非也。此是意生法身名作無生。外道二乘七地菩薩非其境界。
遠離諸因緣無有能作者(至)我說是無生。離二性者。離內外二性也。餘文可知。
外物有非有其心無所取(至)無生故說空。非如太虛斷滅空等故說空。謂法身無生故說空。自此已上八行偈。說如來意生法身以為無生。
因緣共集會是故有生滅(至)俱非亦復然。若離妄緣。更有別法而謂因果一性異性。是諸外道凡愚妄想也。有無不生俱非四句。亦復如是。
唯除眾緣會於中見生滅(至)生義不可得。凡夫不能了諸妄緣。是故長劫為之鉤銷。連環不斷。故目因緣名鉤鎖也。若離妄緣無別生法。
我說唯鉤鎖生無故不生(至)別有於諸法。此末一偈。是牒外道救立生法是先有。要待因緣生。譬如暗中物是先有。要待燈照始得見。故言鉤鎖現若然。謂因緣現生法。亦如燈光現暗中物。佛言若如此論者。是則離因緣外。別更有生法也。
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虛空(至)是則無生忍。言無彼剎那生住異滅四相生故。可謂無生。此則名為無生法忍。
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鉤鎖(至)此則非教理。此言無明與愛業者。於十二有支因緣中。略舉其三也。若具言之。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明三世妄因果法。謂過去有二支因。一無明。二行。現在有五支果。一識。二名色。三六入。四觸。五受。現在有三支因。一愛。二取。三有。未來有二支果。一生。二老死。言一切眾生。無始已來。皆為無明十二因緣。長劫鉤鎖。往來三界牢獄之中。無有出離。智者了悟修道斷除。即得解脫。故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即老死滅。當知滅妄因緣故須修道。問云何修道。答推求十二因緣根本迺是無明。因無明故起煩惱業。因業故起果報而有諸苦。皆因無明為根本。如人伐樹。須先斷其根。問無明何者是。答不覺心是。以不覺故妄起分別。心外見法。謂有謂無。謂是謂非。謂得謂失。受諸果報身心等苦皆由無明。我今欲斷無明。先須自覺心源。隨心所起一切妄想。皆從不覺心生。須知自心之性本無生滅。亦無來去。何以得知。一切妄念忽然而起。覺即不生。云何名覺。如貪瞋癡起時。還以自心觀察推求此貪瞋癡有何形狀。為青黃。為赤白。為未來。為過去。為現在。為在內外中間。推求貪瞋癡都無形狀。若本來是有。今日覺時亦應可見。今覺既無。故知由不覺故忽然妄起。覺即不生。故覺是無明對治。此現在無明不得心。以無無明故。一切妄想煩惱不生。煩惱不生故業不生。故無過去二因。無二因故。現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愛取有三因不生。現在三因無故。未來二果報不生。名斷十二因緣鉤鎖。此十二因緣無處名為涅槃。此自覺聖智名為菩提。依此十二因緣觀察修行者。通有三類。上智觀者得佛菩提。中智觀者得緣覺菩提。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故肇論云。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矣。
  生法若非有彼為誰因緣展轉而相生此是因緣義。言生法若非實有。彼因緣與誰為因緣。此二句牒外道計也。以其展轉相生故。正知有因緣義。無別有生性也。
堅濕暖動等凡愚所分別(至)清涼八支道。以人異故說異。非法性有異。以病別治殊。非真如有別。故言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八支道者。能生一乘果法之因也。一即八。八即一。圓融交映。無二無別。受一非餘。是為偏見。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