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論本卷第三十 輸入者 袁雪梅 校對者 袁雪梅 陳香君 改稿者 江 進 從此第三置答益物分。先難後答。犢子部難。若補特伽羅即諸蘊者。世尊何不說命者即身。論主答云。觀能問者阿世耶故(阿世耶此云意樂)謂由問者執一實我。名為命者。依此問佛。命者與身為一為異。故佛答。以我無體。一異不成。如不可答龜毛硬軟。本無龜毛。答何硬軟。命者本無。答何一異。觀問者意故佛不答。古昔諸師已解此結。昔有大德。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脫。于時一畢鄰陀王至大德所。作如是說。我今來意欲請所疑。然諸沙門性好多語。尊能直答。我當請問。大德受請。王即問言。命者與身為一為異。大德答言。此不應記。王言。豈不先有要耶。令何異言。不答前問。大德責曰。我欲問疑。然諸國王性好多語。五能直答。我當發問。王便受教。大德問言。大王宮中諸菴羅樹所生果味。為醋為甘。王言。宮中本無此樹。大德復責。先無要耶。今何異言。不答所問。王言。宮中此樹既無。容可答言果味甘醋。大德誨曰。命者亦無。如何可言與身一異。又犢子問。佛何不說命者都無。答亦觀問者阿世耶故。問者謂蘊因果相續。名為命者。依此發問。世尊答命者都無。彼墮邪見。謂無因果。故佛不說。又問。佛何不說假名命者。答觀彼問者。未能得了緣起理故。非受真空正法器故。故不為說假有命者。理必應爾。如世尊告阿難陀言。有性筏蹉(此云犢子)出家外道。來至我所。作是問言。我於世間為有我非有我。佛不為記。所以者何。若記為有。違法真理。實無我故。若記為無。增彼愚惑。彼便謂我先有今無。對有我愚。此無我愚為過更甚。若執有我。則墮常邊。若執無我。便墮斷邊。執我是常。為我修福。執我斷滅。便謂身無。更何修福。此二輕重如經說言。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起斷見。如芥子許。上來依論略此問答。 從此舉頌正明置答益物分。於中有二。一經部師中鳩摩邏多頌。第二論主頌。今則是初。頌曰。 觀為見所傷 及壞諸善業 故佛說正法 如牝虎銜子 執真我為有 則為見牙傷 撥俗我為無 便壞善業果 釋曰。觀為見所傷者。標不說有我也。及壞諸善業者。標不說我無也。故佛說正法如牝虎銜子者。舉喻釋成也。如虎銜子。太急則傷。太緩則墮。執真我為有則為見牙傷者。釋初句也。執我之見猶如其牙。必傷於人。合前太急喻也。撥俗我為無便壞善業子者。釋第二句也。因果相續世為假我。撥此為無。便壞善業。如子生勝果故。合前太緩喻也。 從此第二復說頌言。 由實命者無 佛不言一異 恐撥無假我 亦不說都無 謂蘊相續中 有業果命者 若說無命者 彼撥此為無 不說諸蘊中 有假名命者 由觀發問者 無力解真空 如是觀筏蹉 意樂差別故 彼問有無我 佛不答有無 釋曰。由實命者無佛不言一異者。釋置記所以也。恐撥無假我亦不說都無者。摽不說無實命者所以也。謂蘊相續中至彼撥此為無者。釋前標也。謂蘊相續由業引果。於此業果。假立命者。若聞佛說無實命者。聞者不解。便撥假命。亦以為無。便墮斷見。故佛不說。不說諸蘊中至無力解真空者明不說假命所以也。假名命者真空之理。發問者愚。非受法器。故佛不說。如是觀筏蹉至佛不答有無者。結成置記也。筏蹉意樂。我有是常。我無謂斷。佛觀此意。故不為答。說有違理。說無斷善。置記之答於斯盡焉。 次破數論雖言決定有我。事用必待事用者故。謂如識等能了等用。必待有我以為所依。識等方能有了等用。能了之者即是我也。如天授行必待天授。天授是我。行即事用。故知事用必待於我。論主釋通云。天授能行無別行者。即此天授運之動轉。從此至彼。相續生時。說為行。離天授外。無別有行。然此行時。前念為因。引發後果。因是行者。無別我也。如天授能行。識能了亦爾。如天授身能為識因。世間亦謂天授能了。然諸聖者為順世間。亦說天授是能了者。又解。或識於境相續生時。前識為因。引後識起。說前因識名能了者。亦無有失。世間於因說作者故。如說鐘鼓名為能鳴。聲是所鳴。非鐘鼓也。謂鐘鼓能生於聲。即說鐘鼓名為能鳴。亦是於因說作者故。故知識因名能了者。離識之外無別有我名能了者也。又解。或如燈能行。識能了亦爾。燈焰相續說名燈行。無別行也。即識於境相續生時。說名能了。離之無能了者也。數論又難。若後識生。從識非我。何緣後識不恒似前及三性心不定生耶。若有實我。此即無妨。謂我自在能令於識不恒相似。及不定生。理無妨矣。論主通云。識由異相令後異前。謂諸有為自性法爾微細相續。由異相力後必異前。非由我也。若不爾者。應無出定。以入定時相續相似。既有出定。故知後念必異前也。又諸心生必有定次。更無雜亂。如二十心相生者也。亦有少分行相等心。方能相生。種性別故。如女心無間起莊嚴身心。或起染污心。或起夫心。或起子心此心起時必熏成種。後從此諸心相續轉變差別。還生女心。如是女心後能生起嚴污心等。異嚴污等即不能生。故知女心生嚴污等。若是男心即不能生嚴污心等。種性別故。女心無間雖皆容起嚴污等心。就嚴污等。若先數起。於數起中。若明了者就明了中。若近起者女心無間。便先引起。由如是心修力強故。數論又難。若有修力最強盛者。寧不恒時生於自果。論主答云。由此心有住異相故。故不恒時生於自果。此住異相。於別修心相續生中最隨順故。 從此論主推讓世尊。即當第四因相不測分。論云。諸心品類次第相生因緣方隅。我已略說。委悉了達唯在世尊。一切法中智自在故。故有頌言。 於一孔雀輪 一切種因相 非餘智境界 唯一切智知 釋曰。孔雀輪有青黃等一切別。此一切種由何因感。如是因相非餘境界。唯佛能知。色差別因尚為難了。況心心所諸無色法因緣差別。豈易了知。 從此第五業生先後分。先難後明。次破勝論。勝論能云。若實無我。業已滅壞。云何復能生未來果。論主答云。不從壞業。未來果生。業雖已壞。種子仍在。但從業種相續轉變差別功能。生未來果。猶世間果從種生。然果不從已壞種起。亦非從種無間即生。但從種子相續轉變差別功能。果方得生。謂種生芽。芽生於莖。莖生於葉。葉生於花。花為最後方引果生。勝論又難。若爾何言從種生果。論主答云。剋實果唯花功能。由先種子展轉為因。引起花中生果功能。約展轉因說種生果。故此花中生果功能。由先種子展轉引故。所生果相而似種也。今業生果亦如外種。由業為先熏成種子。相續轉變差別果生。勝論問云。何名相續轉變差別。論主答云。由業為先。於色心中重成種子。即此種子中無間斷。名為相續。即此相續後後剎那異前前生。故名轉變。即此轉變有勝功能。最後生果。勝餘轉變。故名差別。因此問答便明先果。即當第五分也。如命終時於識心中。雖帶眾多感當來果。所有種子。然此業種略有三種。能先引果。一者極重。譬如負債強者先牽。二者近作。如臨終時逢善惡友。所起善惡便先引果。三者數作。謂一生來其數作業。能先引果。故經部師有此頌曰。 業極重近起 數習先所作 前前前後就 輪轉於生死 釋曰。一業極重。前感異熟。二業近起。前感異熟。三業數作。前感作異熟。若業輕等便感後熟。由此業力輪轉生死。 從此第六業報難知分。此是論主推讓世尊。業所熏種相續轉變。至彼彼位彼彼果生。唯佛證知。非餘境界。故經部師有是頌曰。 此業此熏習 至此時與果 一切種定理 離佛無能知 釋曰。業起之時。必熏成種。此業此種至於此時能與其果。此種定理。唯佛能知。已上六分正宗已訖。 從此第二流通。於中有三。一讚道勸捨。二讚道不睹。三略顯勸學。今則是初。頌曰。 已善說此淨因道 謂佛至言真法性 應捨闇盲諸外執 惡見所為求慧眼 釋曰。已善說此淨因道者。標讚道也。涅槃名淨。此無我道。能證涅槃。名淨因道。我執已破。無我理成。名為善說。謂佛至言真法性者。釋前標也。無我之教是佛至言。無我之理是真法性。教之與理俱涅槃因。淨因道矣。應捨闇盲諸外執惡見所為求慧眼者。勸捨也。外道執見名為惡見無智慧眼稱之闇盲。背還滅道為流轉因。捨亦佳矣。 從此第二讚道不睹。頌曰。 此涅槃宮一廣道 千聖所遊無我性 諸佛日言光所照 雖開昧眼不能睹 釋曰。無我理性趣涅槃宮。此一廣道為千聖遊。無我正教諸佛日言。其教破闇。猶如赫日。依教顯理。名光所照。道之功也。外道惡眼。名昧眼無我之日。安能睹乎。 從此第三略顯勸學者。頌曰。 於此方隅已略說 為開智者慧毒門 庶各隨己力堪能 遍悟所知成勝業 釋曰。無我方隅我已略說。為開智者慧毒之門。如身少破安少毒藥。斯須毒氣遍滿身中。此論亦然。開少慧門。諸有智人能深悟入。名慧毒門。此慧毒門。普勸人修。庶各隨己三乘力能。遍悟所知。必成勝業。其功既爾。安不習哉。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三十(終) 寫本云 寬正二年(辛巳)極月廿一日以靈山之靜重本書寫之又借覺林之順勤本校合之者也三井能盛 書本云 應仁二年(戊子)春三月三日以右本寫之畢祕之窗中莫出之房外而已 樹大僧都尊通判 若是圓暉釋者慧暉何不釋之乎如何(云云) 書本云 同年三月七日一覽之處文字不正如何(云云) 書本云 七年九月十一日以幸尊贈僧正曾通判(職事平松中將資冬上鄉德大寺黃門) 延德三年(辛亥)孟昏十六夜書畢 永正元年(甲子)孟秋下澣一日遂一覽功畢 三井末流 盛玄 于時文永七年(丁亥)七月十日於三井寺法泉房之內北窗以右本遂寫功畢 武州長榮實憲 武州池上長榮山本門寺佛壽院 權大僧都日現判(三十二歲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