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六 靈峰蕅益沙門智旭述 輸入者 陳香君 一校者 陳香君 二校者 劉海燕 改稿者 陳香君 四修信分二。初正明修習信心。二更示勝異方便。初中二。初徵。二釋。今初。 云何修習信分。此依未入正定眾生說。何者為信心。云何而修習。前文分別修行正道相中。明發心已入正定聚。雖亦略示不定位中所修之行。然未詳明。故今特為初機更示之也。 二釋二。初釋信心。二釋修習。今初。 信有四種。一信根本。謂樂念真如法故。二信佛具足無邊功德。謂常樂頂禮恭敬供養。聽聞正法。如法修行。迴向一切智故。三信法有大利益。謂常樂修行諸波羅蜜故。四信正行僧。謂常供養諸菩薩眾。正修自利利他行故。信根本者。真如即是一切三寶根本。謂我現前介爾心性。離虛妄相。平等平等。即真如體大。名為法寶。雖復覓之了不可得。而性自神解。靈明不昧。即真如相大。名為佛寶。一切色心依正。十方虛空。千如百法。並此介爾心中所現之影。與能現心無是非是。不可分離剖析。即真如用大。名為僧寶。究竟說此一心三寶。名之為佛。所以具足無邊功德。必應頂禮恭敬供養。聽聞所說正法。如法修行。迴向一切智也。詮此一心三寶。名為教法。修此一心三寶。名為行法。證此一心三寶。名為果法。所以有大利益。必應依教起修。依修作證。常樂修行諸波羅蜜也。隨分證此一心三寶。名之為正行僧。故於他菩薩眾。必常供養。自亦正修二利之行。入於僧數中也。言供養菩薩眾者。此有二意。一約權漸初機。誡令遠二乘眾。恐染法執。墮其地故。二約圓頓初機。已知二乘定當作佛。總名為菩薩故。 二釋修習二。初總標。二別釋。今初。 修五門行。能成此信。所謂施門。戒門。忍門。精進門。止觀門。此即六波羅蜜。從初即是隨順真如之行。而作五門說者。若至信成就後。則一一皆到彼岸。無有不智之禪。無有不禪之智。故不妨說六。今為未入正定聚人。倘以止觀分二門。無由契會真如性故。所以合為一也。當知前四門是助行。止觀門是正行。正助合行。以成福德智慧二種莊嚴。顯發真如也。 二別釋五。初釋施門(至)五釋止觀門。今初。 云何修施門。謂若見眾生。來從乞求。以已資財。隨力施與。捨自慳著。令其歡喜。若見眾生。危難逼迫。方便救濟。令無怖畏。若有眾生。而來求法。以已所解。隨宜為說。修行如是三種施時。不為名聞。不求利養。亦不貪著世間果報。但念自他利益安樂。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隨力施與者。未入正定聚人。未可責以竭盡施等。但得捨自慳著以破惡。令他歡喜以生善。即名為財施也。方便救濟。即無畏施。以已所解。隨宜為說。即是法施。言已所解。則決非強不知以為知。言隨宜說。則決能隨順四悉檀意。若說法不當機。則所說為非量矣。不為名聞利養。是斷現在有漏。不著世間果報。是斷未來有漏。此二即是迴事向理。但念自他利益安樂。即是迴自向他。迴向阿耨菩提。即是迴因向果。隨修一一行時。皆悉具此三種迴向。方得成就波羅蜜義。故特首於施門示之。當知五門無不皆爾。 二釋戒門。 云何修戒門。所謂在家菩薩。當離殺生。偷盜。邪婬。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慳貪。瞋嫉。諂誑邪見。若出家者。為欲折伏諸煩惱故。應離隤鬧。常依寂靜。修習止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大怖。慚愧悔責。護持如來所制禁戒。不令見者有所譏嫌。能使眾生捨惡修善。在家戒品。十善收盡。離殺生。則慈護有情。蜎飛無損。離偷盜。則一針一草。不與不取。離邪婬。則於己妻妾。作知足想。離妄言。則所言誠實。一切不欺。離兩舌。則隱惡揚善。不傳彼此。離惡口。則永無粗獷。令他喜樂。離綺語。則言皆有義。不生放逸。離慳貪。則常思惠捨。無所希求。離瞋嫉。則不為損惱。隨喜他榮。離諂誑邪見。則忠良正直。深信因果。是以惡無不止。善無不行。生無不攝。即為三聚淨戒也。出家戒品。即是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等。並入大乘菩薩戒攝。若不護持佛所制戒。既非白衣。又非沙門。無所目也。既非小乘。又非大乘。無所歸也。常依寂靜者。謂住阿蘭若處也。止足頭陀等行者。頭陀。亦云杜多。此翻抖擻。有十二知足勝行。一者住阿蘭若處。二者常行乞食。三者次第乞食。四者受一食法。五者節量食。六者中後不飲果漿蜜漿等。七者著糞掃衣。八者但三衣。九者塚間住。十者樹下止。十一者露地坐。十二者但坐不臥。此十二行。名為端嚴微妙之行。西土初祖摩訶迦葉。終身行此勝行。佛於天人大眾之中讚云。正法久住。全賴此人。所以分半座而令坐。付法眼以傳心也。乃至小罪心生大怖者。譬如渡海浮囊。設損一微塵許。亦有沈溺之患。故須慚愧責。補過遷善也。慚則尊重已靈。本與如來無二無別。如何肯使放逸為非。愧則念我瑕疵。佛菩薩等悉如悉見。如何覆藏而不改革。是以自悔自責。止惡行善。能令眾生不生譏嫌。即便使其捨惡修善。故知十戒及具戒等。一一皆是三聚淨戒。一一皆是摩訶衍也。 三釋忍門。 云何修忍門。所謂見惡不嫌。遭苦不動。常樂觀察甚深句義。見惡不嫌。生忍也。亦名耐怨害忍。遭苦不動。法忍也。亦名安受苦忍。常樂觀察甚深句義。第一義忍也。亦名諦察法忍。 四釋精進門二。初總明精進意。二別示精進法。今初。 云何修精進門。所謂修諸善行。心不懈退。當念過去無數劫來。為求世間貪欲境界。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畢竟無有少分滋味。為令未來遠離此苦。應勤精進。不生懈怠。大悲利益一切眾生。修諸善行者。通則六度四攝。別則四種三昧。所謂常行三昧。如般舟等。常坐三昧。如一行等。半行半坐三昧。如法華等。非行非坐三昧。如覺意等也。心不懈退者。總明三種精進也。當念過去等者。被甲精進也。為令未來等者。攝善精進也。大悲利益等者。利樂精進也。 二別示精進法。 其初學菩薩。雖修行信心。以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或為魔邪所惱。或為世務所纏。或為種種病緣之所逼迫。如是等事。為難非一。令其行人。廢修善品。是故宜應勇猛精進晝夜六時禮拜諸佛。供養。讚歎。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無上菩提。發大誓願。無有休息。令惡障消滅。善根增長。此即普賢十大願王。亦即占察經中地藏大士所示懺法。亦即法華方等諸三昧中十科行道法也。言十願者。一禮敬諸佛。二稱讚如來。三廣修供養。四懺悔業障。五隨喜功德。次第小異。並皆可知。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即今勸請所攝。八常隨佛學。九恒順眾生。即今發願所攝。十普皆迴向。即今迴向無上菩提也。言十科者。一嚴道場。二淨三業。乃至十坐禪等。諸三昧儀。開合不同。詳略有異。此未暇述。唯供養讚歎禮拜。必具有之。而懺悔已下五事。合為一科。總名五悔。謂懺悔能滅業障。勸請能滅魔障。隨喜滅嫉妬障。迴向能滅著二邊障。發願能滅多退忘障。故名五悔也。既云六時行道。必須理事並資。方克有濟。慎勿師心茍簡。尤勿借此邀利邀名。庶令惡業障消。善根增長耳。問。若人已被魔邪所惱。世務所纏。病緣所逼。如何得修此勝行耶。答。此中文意。原是勸使及時精進。勿令魔邪世務病緣得其便耳。然設被魔邪所惱。若能依法精進。則魔事必除。設被世務所纏。即須撥遣世務。修此精進。設被病緣所遇。亦須不惜身命。修此精進。如慈雲大師。忍苦修行請觀音懺。不唯除病。兼獲勝辯。芳軌具存。誠可依用。又設大病伏枕。不能起坐。亦有覺意三昧。良可進修。或復即於臥時。運想修行此供養等。晝夜六時。存心不懈。如念佛直指所示涉事兼修之法。病中亦可准用。必能滅障。增長善根。又或依下文專念阿彌陀佛。亦得解脫也。四釋精進門竟。 五釋止觀門三。初總標。二各釋。三結益。今初。 云何修止。觀門。謂息滅一切戲論境界。是止義。明見因果生滅之相。是觀義。初各別修。漸次增長。至於成就。任運雙行。息滅一切戲論境界者。謂息滅見思戲論。塵沙戲論。無明戲論。見思戲論息。則一切有境界滅。塵沙戲論息。則一切空境界滅。無明戲論息。則一切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境界滅。隨順一心真如門也。明見因果生滅之相者。謂明見無明因生。則十界果生。無明因滅。則十界果滅。塵沙因生。則二乘果生。塵沙因滅。則二乘果滅。見思因生。則六凡果生。見思因滅。則六凡果滅。隨順一心生滅門也。一心二門。本不相離。一心止觀。亦無先後。但約初機之人。久隨生滅。未達真如。故須先修即觀之止。名為奢摩他觀。令觀生滅即是真如。對治生死涅槃執著。次修即止之觀。名為毘缽舍那。令觀真如舉體生滅。增長善根及與大悲。如此展轉互修。漸令增長。若至發心住中。真實止觀成就。自然任運雙行也。 二各釋三。初釋止。二釋觀。三釋雙行。初中三。初明修相。二明證相。三勸修。初又三。初方便。二正修。三揀成不成。今初。 其修止者。住寂靜處。結跏趺坐。端身正意。此文雖略。已含二十五前方便。住寂靜處。即是阿蘭若處。即攝具五緣也。結跏趺坐。必調五事。端身正意。即訶五欲棄五蓋行五法也。具加大小止觀。須者尋之。 二正修。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虛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此先揀所觀之境也。不依氣息者。謂一切氣息。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當體不可得故。故不依此以修阿那般那三昧。以阿那般那不可得故。即是摩訶衍也。不依形色者。謂一切形色。分析乃至微塵。皆無所有。故不依此以修九想十想八背捨等諸定。以九想乃至八背捨皆不可得故。皆即摩訶衍也。不依虛空者。謂對色。名空色。尚非有云何有空。故不依此以修空一切處三昧。以空三昧不可得故。即是摩訶衍也。不依地水火風者。謂推析地無堅性。水無濕性。火無熱性。風無動性。當體不可得故。故不依此以修勝處一切處等三昧。以勝處一切處等不可得故。即是摩訶衍也。乃至不依見聞覺知者。謂由色聲香味觸法境界。說有見聞覺知。今推所見所聞等並非實有。則能見能聞等安得有實。故不依此以修識一切處三昧。以識三昧不可得故。即是摩訶衍也。 一切分別想念皆除。亦遣除想。此次揀能觀之心也。前云不依氣息乃至不依見聞覺知。即是一切分別想念皆除也。然所謂不依氣息等者。直是了達氣息乃至見聞覺知本不可得。除此分別氣息乃至覺知之想念耳。非謂果有氣息乃至覺知。而作意蠲除之也。若有蠲除之想。即是不達諸法本空。或墮外道無想定中。或墮二乘滅盡定中。非是大乘奢摩他觀。故云亦遺除想。 以一切法不生不滅。皆無相故。此結明不依諸法。亦無除想之所以也。一切法者。即指氣息乃至見聞覺知也。氣息本來不生不滅。本來無相。故無可依。亦無可除。乃至見聞覺知本來不生不滅。本來無相。故無可依。亦無可除也。 前心依境。次捨於境。此結明不依氣息一段文義也。 後念依心。復捨於心。此結明一切分別一段文義也。 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此申明前一段文意也。 後復起心。不取心相。此申明後一段文意也。 以離真如。不可得故。此結成修止門者應觀一切妄念無相。體即真如。設離真如。則無氣息乃至見聞覺知可得。所以不依氣息。乃至見聞覺知。設離真如。亦無除想可得。所以亦遣除想也。原此奢摩他觀。初段即攝境歸心。明氣息形色等。唯是分別想念所見。本非實有。故無可依。次段即觀心無相。明此所除分別想念。亦本非有。故名為遣。是則所觀能觀。二皆無性。故前文云。若知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門也。此為上根直示觀不思議境界之法。若能於此悟入。則一法中自具十乘。以其能覺悟故。即菩提心。以其離沈掉故。即妙止觀。以其無法當情。即破法遍。以其了知能觀所觀皆即真如。即識通塞。以其順三脫門。即成道品。下云。行住坐臥。一切時修。即成對治。漸次得入真如三昧。即知次位。究竟折伏一切煩惱。即能安忍。信心增長。速成不退。即離法愛也。二正修竟。 三揀成不成。 行住坐臥。於一切時如是修行。恒不斷絕。漸次得入真如三昧。究竟折伏一切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此明依前所說而勤修之。必得成就也。 若心懷疑惑。誹謗不信。業障所纏。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一疑惑。二誹謗不信。三業障所纏。四我慢。五懈怠。有一於此。即不能入。可不戒哉。初明修相竟。 二明證相二。初正明證相。二辨析魔事。今初。 復次依此三昧證法界相。知一切如來法身。與一切眾生身。平等無二。皆是一相。是故說名一相三昧。若修習此三昧。能生無量三昧。以真如是一切三昧根本處故。法界相。即真如體。無相不相之實相也。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名一相三昧。梁本名一行三昧。約所證名一相。約能證名一行。當知一行即一相也。文殊般若所示一行三昧。正與此同亦即大佛頂首楞嚴王三昧。亦即法華實相三昧。此是三昧中王。故能生無量三昧也。 二辨析魔事二。初示魔事相。二示對治法。初中三。初明致魔之由。二明魔事之相。三明魔亂之失。今初。 或有眾生。善根微少。為諸魔外道鬼神惑亂。不種善根。則此三昧名字不可得聞。況能修習。能修習此。當知是人必有善根。但善根深厚。則彼魔事無由得發。如日輪當空。必無魑魅。由善根微少乃致魔亂。所以前文勗令修行五悔也。 二明魔事之相二。初辨形聲。二辨起過。今初。 或現惡形以怖其心。或示美色以迷其意。或現天形。或菩薩形。乃至佛形。相好莊嚴。此先辨魔所現形也。若行人恐怖習重。多現惡形以怖之。若行人貪愛習重。多現美色以迷之。若行人智慧力弱。多現諸天菩薩佛形以誑之。皆所謂主人若迷。客得其便也。問。修三昧人。得見佛菩薩形。安知不是善根開發。感應道交。乃概名之為魔事耶。答。圓覺經云。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良以行人修三昧時。所見境界。若與三昧相應。乃名善相。只此善相。仍不可作聖解。茍不與三昧相應。定屬魔事。今修根本真如三昧。既非念佛禮懺求感應時。更不可作感應道交妄解。坐受其惑也。 或說總持。或說諸度。或復演說諸解脫門。無怨無親。無因無果。一切諸法。畢竟空寂。本性涅槃。此隨辨假佛菩薩等所說魔聲也。正修三昧之人。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乃至亦遣除想。當知亦并不依總持。不依諸度。不依諸解脫門。乃至不依本性涅槃。才依本性涅槃。必將撥棄因果。妄計空劫已前。威音那畔。一段烏有先生境界。喚作真如三昧。豈所謂若知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者耶。初辨形聲竟。 二辨起過。 或復令知過去未來。及他心事。辯才演說。無滯無斷。使其貪著名譽利養。此下皆明見魔形。聞魔聲。所起一切過失相也。今先明似善根相。然此修行止者。唯為息滅無始無明。證無漏智。不應希求五通四辯。今未得無漏。先獲宿命他心及辯才等。則必墮在名利坑中。如提婆達修得五通。遂造三逆。可為殷鑒矣。 或數瞋數喜。或多悲多愛。或恒樂昏寐。或久不睡眠。或身嬰疹疾。或性不勤策。或卒起精進。即便休廢。或情多疑惑。不生信受。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愛著世事。溺情從好。此明雜染不定諸魔相也。或改其所習。令以為奇。或順其所習令不能捨。廣如佛頂受想二陰中說。 或令證得外道諸定。一日。二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好飲食。身心適悔。不饑不渴。此亦似善根相。實是邪定。非出世定也。 或復勸令受女等色。或令其飲食乍少乍多。或使其形容或好或醜。此亦雜染不定諸魔相也。二明魔事之相竟。 三明魔亂之失。 若為諸見煩惱所亂。即便退失往昔善根。兩種似善根相。則為諸見所亂。必起煩惱。兩種不定雜染。則為煩惱所亂。亦起諸見。並彼往昔微小善根。亦退失矣。可不哀哉。初示魔事相竟。 二示對治法二。初治邪。二歸正。今初。 是故宜應審諦觀察。當作是念。此皆以我善根微薄。業障厚重。為魔鬼等之所迷惑。如是知已。念彼一切皆唯是心。如是思惟。剎那即滅。對治有三。二是方便。一是正修。二方便者。一是審諦觀察。覺知皆是魔事。不生一念迷亂心也。二是自念善根微薄。業障深重。反躬責己。悔過遷善也。一正修者。念彼一切皆唯是心。心外無法。不離一相三昧也。 二歸正。 遠離諸相。入真三昧。心相既離。真相亦盡。遠離諸相者。以三對治滅魔事也。入真三昧者。依於尋思名義自性差別。發如實智也。心相既離者。得無分別智也。真相亦盡者。觸無所得也。具如唯識加行通達二位廣明。須者尋之。 從於定起。見諸煩惱皆不現行。以三昧力壞其種故。殊勝善品。隨順相續。一切障難。悉皆遠離。起大精進。恒無斷絕。此明善修止者。不唯遠離魔事。即能登發心住。入淨心地。圓具奢摩他毘缽舍那也。二明證相竟。 三勸修二。初正勸。二明益。今初。 若不修此三昧行者。無有得入如來種性。以餘三昧。皆是有相。與外道共。不得值遇佛菩薩故。是故菩薩於此三昧。當勤修習。令成就究竟。餘三昧者。指依氣息形色等諸三昧也。雖六妙門。十六特勝。九想。十想。背捨。勝處。一切處等。種種三昧。皆能發無漏慧。證三乘果。然必已發無漏。方不與外道共。若未發無漏。或亦隨禪受生。則與外道相去無幾。乃至九次第定。前八亦並與外道共。滅受想定。雖云不共。仍依有頂遊觀無漏而入。未是全不共也。又雖得滅盡定。若未斷盡上地思惑。仍生五不還天。仍與外道同在捨念清淨地中。不得值遇諸佛菩薩。是故唯此真如三昧。乃能得入如來種性也。若得此三昧。則所生一切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有覺有觀等三三昧。乃至觀鍊熏修一切三昧。一一皆名不共三昧。以達其不可得故。皆是摩訶衍也。如客比丘。宿佛房中。佛入初禪乃至四禪。客皆隨入。佛乃更以異相而入初禪客便茫然不知佛入何定。當知佛前所入。是用共禪故客能知能入。佛後所入。是不共禪。故客不復知也。又法華三變淨土。佛亦仍用背捨勝處及一切處三種三昧。而其神用。遠非二乘所能測識。皆由不共三昧。融彼共相。令共三昧。皆成不共。故云真如三昧。能生無量三昧也。 二明益。 修此三昧。現身即得十種利益。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二者不為一切諸魔惡鬼之所惱亂。三者不為一切邪道所惑。四者令誹謗深法重罪業障。皆悉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六者於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遠離憍慢。柔和忍辱。常為一切世間所敬。九者設不住定。於一切時一切境中。煩惱種薄。終不現起。十者若住於定。不為一切音聲等緣之所動亂。真如乃是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修真如三昧。即獲平等用熏之益。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獲念。此即總相益也。二者能觀妄念無相。自伏愛種。故魔不能亂。三者能觀妄念無相。自伏見種。故邪不能惑。四者轉謗為信。能觀深法。故罪障漸薄。如湯消冰。五者以信除疑。如明破闇。故惡覺觀滅。六者了知如來境界。不離心之真如。故信得增長。七者信一切法本性涅槃。故遠離憂悔。勇猛不怯。八者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定當作佛。故遠離憍慢。柔和忍辱。如常不輕菩薩。始雖被人打罵。終必為人敬信歸仰。九者以信解力伏煩惱種。故雖不住定。不起現行。十者知一切音聲等緣。皆唯心現。不取不捨。故不能動亂其正定也。初釋止竟。 二釋觀二。初明應修。二明修相。今初。 復次若唯修止。心則沈沒。或生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宜應兼修於觀。云何修耶。善修止者。即止是觀。不沈不掉便入真如根本三昧。獲十利益。乃至入正定聚。不復退轉。何勞更明修觀法耶。今為不得意人。心必沈沒。或懈怠不樂眾善。而墮凡外。或遠離大悲。而墮二乘。故復示以應兼修觀也。 二明修相三。初四諦觀。二弘願觀。三起行觀。今初。 謂當觀世間一切諸法生滅不停。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應觀過去法如夢。現在法如電。未來法如雲。忽爾而起。應觀有身悉皆不淨。諸蟲穢污。煩惱和雜。此先明苦諦觀也。一生滅不停。是無常行。無常故苦。即是苦行。苦故無我。過去如夢了不可得。現在如電剎那不住。未來如雲忽起無所從來。即無我行。諸蟲穢污等。即不淨行。此四行觀。對治凡外一切見愛無不盡也。 觀諸凡愚所見諸法。於無物中。妄計為有。此即集諦觀也。妄計。即惑。惑。即集諦。此觀正治凡外貪著三有。兼治愚法聲聞妄生恐怖。 觀察一切從緣生法。皆如幻等。畢竟無實。觀第一義諦。非心所行。不可譬喻。不可言說。此即滅諦觀也。緣生如幻。則即事而真。真非事外。故非心所行。不可譬喻言說。正治凡外非滅計滅。兼治二乘捨有覓空。權位菩薩棄邊取中。 觀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皆因無明熏習力故。受於無量身心大苦。現在未來。亦復如是。無邊無限。難出難度。常在其中。不能覺察。甚為可愍。此即道諦觀也。若能覺察無明因果。便是出要度脫之道。愍物迷此。即為下文弘願觀本。正治凡外不知出要。兼治二乘不起大悲。初四諦觀竟。 二弘願觀。 如是觀已。生決定智。起廣大悲。發大勇猛。立大誓願。此總明依四諦境。發四弘誓。上求佛道。名決定智。下化眾生。名廣大悲。弘能任重。名大勇猛。毅能道遠。名大誓願也。 願令我心離諸顛倒。斷諸分別。此即煩惱無盡誓願斷也。自未度脫。欲度他人。無有是處。故首明之。其實四弘在一心中。非有先後。 親近一切諸佛菩薩。頂禮供養。恭敬讚歎。聽聞正法。如說修行。盡未來際。無有休息。此即法門無量誓願學也。不離顛倒分別。則不能親諸佛菩薩。不勤供養聽法。則不能修無量度生法門。是故四弘宛轉相成。 以無量方便。拔濟一切苦海眾生。此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 令住涅槃第一義樂。此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同一切眾生皆成佛道。非願獨成佛故。二弘願觀竟。 三起行觀。 作是願已。於一切時。隨已堪能。修行自利利他之行。行住坐臥。常勤觀察。應作不應作。是名修觀此即以行填願也。自他本自不二。由於顛倒分別。妄見有殊。今既隨順真如法性。依四諦觀而發四弘。故於一切時中。隨已堪能。或修自利之行。能為眾生作增長緣。即是利他。或修利他之行。能破自心顛倒煩惱。即是自利。乃至一行一住一坐一臥。茍可自利利他。則應作之。茍不可以自利利他。則不應作。設使自雖有益。能令人損。或雖有益他人。自墮名利。皆亦不應作也。發菩提心者。最宜勤加觀察。二釋觀竟。 三釋雙行。 復次若唯修觀。則心不止息。多生疑惑。不隨順第一義諦。不出生無分別智。是故止觀應並修行。善修觀者。即觀是止。念念與菩提心相應。便契第一義諦不思議境。此觀便是無分別智。今為不得意人。散心緣四諦境。雖發弘願。不知四諦秖是一心。多生疑惑。故於本來無二法中。巧示雙行方便。 謂雖念一切法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滅。自性涅槃。而亦即見因緣和合。善惡業報。不失不壞。此示即止而觀也。念一切法自性涅槃。一心真如門也。止也。即見因緣業報不失不壞。一心生滅門也。觀也。秖於不生不滅性中。妄有因緣生滅。則四諦皆唯一心明矣。以世間因果。即苦集。出世因果。即道滅。十界差別。皆是心生滅門。皆依真如門故。 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見一切諸法無生無性。乃至涅槃。此示即觀而止也。既依真如而有生滅。則知生滅諸法。同一真如。別無自性矣。二各釋竟。 三結益。 修行止者。對治凡夫。樂著生死。亦治二乘執著生死而生怖畏。修行觀者。對治凡夫不修善根。亦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小心過。是故止觀互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必不能得無上菩提。觀生滅即真如。名止。生死本空。何可樂著。生死無性。何須怖畏。觀真如即生滅。名觀。因果宛然。安得不勤修善。同體在迷。安得不普濟度。蓋一心二門。本不相離。故一心止觀。決不可偏修也。為成無上菩提。所以二行作一門說。初正示修習信心竟。 二更示勝異方便二。初泛明念佛除障。二的指求生極樂。今初。 復次初學菩薩。住此娑婆世界。或值寒熱。風雨不時饑饉等苦。或見不善可畏眾生。三毒所纏。邪見顛倒。棄背善道。習行惡法。菩薩在中。心生怯弱。恐不可值遇諸佛菩薩。恐不能成就清淨信心。生疑欲退者。應作是念。十方所有諸佛菩薩。皆得大神通無有障礙。能以種種善巧方便。救拔一切險厄眾生。作是念已。發大誓願。一心專念佛及菩薩。以生如是決定心故。於此命終。必得往生餘佛剎中。見佛菩薩。信心成就。永離惡趣。初學菩薩。已解一心真如生滅二門而修信行。但止觀力微。境緣粗惡。未入正定聚中。不能保其無退。故更示此勝異方便。令仗自心中之他佛。度脫佛心中之自身也。須知前止觀門。名念自佛三昧。今示念佛菩薩。即念他佛三昧。以念佛及菩薩。不生妄想分別。即是止行。了知諸佛菩薩。有大神通巧便。能救拔我及諸眾生。即是觀行。所以修止觀時。設見佛菩薩形。知是魔事。不生取著。今念佛菩薩時。設更別商止觀。大似騎牛覓牛矣。然正念佛菩薩時。或得見佛菩薩。即應了知唯心所現。萬勿取著。勿生喜動。勿向人說。如遠公生平三見聖相。不語一人。此為要訣。唯至臨終見佛菩薩。方是感應道交。定非魔事。不必致疑。以佛菩薩得大神通。決定護念有緣念佛眾生。不失時故。言發大誓願者。為度眾生求生淨土。非為自身獨出生死。有此菩提弘願。方是往生正因。不然。縱令念佛菩薩。與佛菩薩氣分不相契合。不能生淨土也。 二的指求生極樂。 如經中說。若善男子。善女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以諸善根。迴向願生。決定得生。常見彼佛。信心增長。永不退轉。於彼聞法。觀佛法身。漸次修行。得入正位。十方諸佛。淨土無量。經論多指歸極樂者。略有四意。一者阿彌陀佛。與此土人最有人緣故。乃至窮村僻塢。若男若女。若長若幼。若智若愚。無不知稱阿彌陀佛名者。二者法藏比丘願力勝故。諸佛果德雖實平等。因中願力任運攝生。無差別中有差別故。三者令人繫念得專心故。若不專歎。則眾生既欲生西。又欲生東。心無一定。淨業難成。所以十方諸佛。同出廣長舌相。讚此一門。令人專憶。四者阿彌陀佛。即法界藏身。極樂世界。即蓮華藏海。故見一佛。即為見無量佛。生一土。即為生無量土。念一佛。即是念一切佛。即為一切佛所護念。以法身不二故。生佛不二故。能念所念不二故。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因該果徹。更無二故。餘如淨土經論廣明。不能備述也。四修信分竟。 五利益分四。初總勸聞思修。二別示聞思修功德。三誡誹謗護大罪。四結示大乘功能。今初。 云何利益分。如是大乘祕密句義。今已略說。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廣大法中。生淨信覺解心。入大乘道無有障礙(者)於此略論。當勤聽受。思惟修習。當知是人。決定速成一切種智。淨信覺。解心者。若約圓妙絕待言之。則信即解。解即信。如來名世間解。亦可名究竟信也。今約初機言之。有信無解。能長煩惱。有解無信。能長邪見。故並舉淨信覺解兩心。以為入大乘道之正轍也。聽受者。聞慧也。思惟者。思慧也。修習者。修慧也。三慧資無漏種。令起現行。故能速成一切種智。 二別示聞思修功德。 若聞此法。不生驚怖。當知此人。定紹佛種。速得授記。此別示聞慧功德也。 假使有人。化三千大千世界眾生。令住十善道。不如於須臾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無量無邊。此別示思慧功德也。一是世間善法。一世出世上上善法故。 若一日一夜如說修行。所生功德。無量無邊。不可稱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阿僧祇劫。說不能盡。以真如功德無邊際故。修行功德亦復無邊。此別示修慧功德也。修能顯性。所以功德與法性等。不可盡說也。二別示聞思修功德竟。 三誡誹謗獲大罪。 若於此法生誹謗者。獲無量罪。依阿僧祇劫。受大苦惱。是故於此應決定信。勿生誹謗。自害害他。斷三寶種。由有自心一體三寶。方有世間一切三寶。若謗此法。即是斷三寶種。罪報之大。甚於五逆十惡也。 四結示大乘功德。 一切諸佛。依此修行成無上智。一切菩薩。由此證得如來法身。過去菩薩。依此得成大乘淨信。現在今成。未來當成。是故欲成自利利他殊勝行者。當於此論勤加修學。此正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也。三世菩薩。非此不成大乘淨信。故勸欲成二利行者。必當勤修學也。此四段文。即順四悉檀說。可准思之。二正說五分竟。 三結施迴向。 我今已解釋甚深廣大義功德施群生令見真如法。初二句。結前所說。第三句。以此功德普施群生。第四句。迴向真如實際。同成究竟大菩提也。 跋。 大乘起信論者。佛祖傳心之正印。法性法相之總持也。如來昔以大乘阿毘曇。付與彌勒。摩訶般若。付與文殊。般若破執有而顯妙有。毘曇破惡空而顯真空。一音所宣。曾無異旨。佛滅五百年後。異見滋生。馬鳴大士。應佛懸記。重興正法。始則示為計我外道。後及廣顯二空妙宗。作無我大師子吼。破凡外二乘偏執。宗百洛又大乘經典。造此略論。申暢一心二門。即生滅而顯真如。收般若真空不空之妙旨。即真如而辨生滅。闡毘曇。幻有不有之玄詮。厥後龍樹依般若而造中論。還以空義成一切法。護法依毘曇而解唯識。還以幻有顯二種空。故知馬鳴。龍樹。護法。三大菩薩。同契佛心。曾無稍異。奈何以文解義。泥名相而昧旨歸。伐異黨同。豎門庭而堅鬪諍。謬談聖旨。錯解真乘。千百年來。竟同長夜。哀哉末葉。誠可痛心。旭以業障深纏。未登正位。夙因微善。遊刃圓宗。客歲盡散學人。志圖修證。今春偶遇戒子。邀入新安。頃從湯泉白嶽。還寓歙浦迴龍。竊為二三子商究楞伽。復以餘力。再解茲論。最喜此地枯寂。不異桃源。兼愛主人率真。絕無世態。食粟米飯。噉豆腐滓。僅十一日。草疏遂成。是役也。上藉諸佛菩薩馬鳴大師加被之力。所以略無疑滯。又賴允持循公法主外護。故無他緣所侵。至於性相關頭。種種問辯。則戒子堅密時公之啟予者多矣。是月二十有八日閣筆故跋。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第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