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長阿含經卷第七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1

(七)第二分弊2宿經3卷第三

爾時,童女迦葉4與五百比丘遊行拘薩羅國,漸詣斯波醯5婆羅門村,時童女迦葉在斯波醯村北尸舍婆6林止。時,有婆羅門名曰弊宿7,止斯波醯村。此村豐樂,民人眾多,樹木繁茂,波斯匿王別封8此村與婆羅門弊宿,以為梵分9。弊宿婆羅門常懷異見,為人說言:「無有他世10,亦無更生11,無善惡報。」
時,斯波醯村人聞童女迦葉與五百比丘,從拘薩羅國漸至此尸舍婆林,自相謂言:此童女迦葉有大名聞,已得羅漢,耆舊長宿,多聞廣博,聰明叡智,辯才應機,善於談論,今得見者,不亦善哉!時,彼村人日日次第往詣迦葉。爾時,弊宿在高樓上,見其村人群1213相隨,不知所趣,即問左右持蓋者14言:「彼人何故群隊相隨?」
侍者答曰:「我聞童女迦葉將五百比丘遊拘薩羅國,至尸舍婆林,又聞其人有大名稱,已得羅漢,耆舊長宿,多聞廣博,聰明叡智,辯才應機,善於談論,彼諸人等,群隊相隨,欲詣迦葉共相見耳。」
時,弊宿婆羅門即敕侍者:「汝速往語諸人:『且住!當共俱行,往與相見。』所以者何?彼人愚惑,欺誑世間,說有他世,言有更生,言有善惡報;而實無他世,亦無更生,無善惡報。」
時,使者受教已,即往語彼斯婆醯村人言:「婆羅門語:『汝等且住!當共俱詣,往與相見。』」
村人答曰15:「善哉!善哉!若能來者,當共俱行。」
使還尋白:「彼人已住,可行者行。」
時,婆羅門即下高樓,敕侍者嚴駕,與彼村人前後圍遶,詣尸16舍婆林。到已下車,步進詣迦葉所,問訊訖,一面坐。其彼村人婆羅門、居士,有禮拜迦葉然後坐者,有問訊已而坐者,有自稱名已而坐者,有17叉手已而坐者,有默而坐者。時,弊宿婆羅門語童女迦葉言:「今我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聽許不?」
迦葉報言18:「隨汝所問,聞已當知。」
婆羅門言:「今我論者,無有他世,亦無更生,無罪福報,汝論云何?」
迦葉答曰:「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今上日月,為此世耶?為他世耶?為人、為天耶?」
婆羅門答曰:「日月是他世,非此世也。是天,非人19。」
迦葉答曰:「以此可知,必有他世,亦有更生,有善惡報。」
婆羅門言:「汝雖云有他世,有更生及善惡報,如我意者,皆悉無有。」
迦葉問曰:「頗有因緣,可知無有他世,無有更生,無善惡報耶?」
婆羅門答曰:「有緣。」
迦葉問曰:「以何因緣,言無他世?」
婆羅門言:「迦葉!我有親族知識20,遇患困病,我往問言:『諸沙門、婆羅門各懷異見,言諸有殺生、盜竊、邪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取21、嫉、邪見者,身壞命終,皆入地獄。我初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見死已來還,說所墮處。若有人來說所墮處,我必信受。汝今是我所親,十惡亦備,若如沙門語者,汝死必入大地獄中,今我相信,從汝取定。若審有地獄者,汝當還來,語我使知,然後當信。』迦葉!彼命終已,至今不來。彼是我親,不應欺我,許而不來,必無後世。」
迦葉報曰:「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今當為汝引喻解之。譬如盜賊,常懷奸詐,犯王禁法,伺察所得,將詣王所,白言:『此人為賊,願王治之!』王即敕左右,收繫其人,遍令街巷,然後載之,出城付刑人者。時,左右人即22將彼賊,付刑人者。彼賊以柔軟言,語守衛者:『汝可放我,見諸親里,言語辭別,然後當還。』云何,婆羅門!彼守衛者寧肯放不?」
婆羅門答曰:「不可。」
迦葉又言:「彼同人類,俱存現世,而猶不放,汝所親,十惡備足,身死命終,必入地獄。獄鬼無慈,又非其23類,死生異世,彼若以軟言求於獄鬼:『汝暫放,還到世間,見親族言語辭別,然後當還。』寧得放不?」
婆羅門答曰:「不可。」
迦葉又言:「以此相方,自足可知。何為守迷,自生邪見耶?」
婆羅門言:「汝雖引喻,謂有他世,我猶言無。」
迦葉復言:「汝頗更有餘緣,可知無他世耶?」
婆羅門報言:「我更有餘緣,知無他世。」
迦葉問曰:「以何緣知?」
答曰:「迦葉!我有親族,遇患篤重,我往語言:『諸沙門、婆羅門各懷異見,說有他世,言不殺、不盜、不淫、不欺,不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取、嫉、邪見者,身壞命終,皆生天上。我初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見死已來還,說所墮處。若有人來24說所墮生,我必信耳。今汝是我所親,十善亦備,若如沙門語者,汝今命終,必生天上,今我相信,從汝取定。若審有天報者,汝當必來語我使知,然後當信。』迦葉!彼命終已,至今不來。彼是我親,不應欺我,許而不來,必無他世。」
迦葉又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當復為汝說喻。譬如有人,墮於深廁,身首沒溺。王敕左右,挽此人出25,以竹為篦,三刮其身,澡豆淨灰26,次如洗之,後以香湯,沐浴其體,細末眾香,坌其身上,敕除SK師,淨其SCSK。又敕左右,重將洗沐,如是至三。洗以香湯,坌以香末;名衣上服,莊嚴其身;而味甘膳,以恣其口;將詣高堂,五欲27娛樂。其人復28能還入廁不?」
答曰:「不能,彼29處臭惡,何可還入?」
迦葉言:「諸天亦爾。此閻浮利地30,臭穢不淨。諸天在上,去此百由旬,遙聞人臭,甚於廁溷。婆羅門!汝親族知識,十善具足,然必生天;五欲自娛,快樂無極,寧當復肯還來,入此閻浮廁不?」
答曰:「不也。」
迦葉又言:「以此相方,自具31可知。何為守迷,自生邪見?」
婆羅門言:「汝雖引喻,言32有他世,我猶言無。」
迦葉復言:「汝頗更有餘緣,可知無他世耶?」
婆羅門報言:「我更有餘緣,知無他世。」
迦葉問曰:「以何緣知?」
答曰:「迦葉!我有親族,遇33患篤重,我往語言:『沙門、婆羅門各懷異見,說有後世,言不殺、不盜、不淫、不欺、不飲酒者,身壞34命終,皆生忉利天上。我亦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見死已來還,說所墮處。若有人來說所墮生,我必信耳。今汝是我所親,五戒具足,身壞命終,必生忉利天上,今35我相信,從汝取定。若審有天福者,汝當還來,語我使知,然後當信。』迦葉!彼命終已,至今不來。彼是我親,不應有欺,許而不來,必無他世。」
迦葉答言:「此間百歲,正當忉利天上一日一夜耳。如是亦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如是彼天壽千歲。云何,婆羅門!汝親族五戒具足,身壞命終,必生忉利天上。彼生天已,作是念言:『我初生此,當二三日中,娛樂遊戲,然後來下報汝言。』者,寧得見不?」
答曰:「不也。我死久矣,何由相見?」
婆羅門言:「我不信也,誰來告汝有忉利天,壽命如是?」
迦葉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更當為汝引喻。譬如有人,從生而盲,不識五色,青、黃、赤、白,粗、細、長、短,亦不見日、月、星象36、丘陵、溝壑。有人問言:『青、黃、赤、白五色云何?』盲人答曰:『無有五色。』如是粗、細、長、短、日、月、星象、山陵、溝壑,皆言無有。云何,婆羅門!彼盲人言,是正答不?」
答曰:「不也。」
「所以者何?世間現有五色,青、黃、赤、白,粗、細、長、短,日、月、星象、山陵、溝壑,而彼言無。婆羅門!汝亦如是。忉利天壽,實有不虛,汝自不見,便言其無。」
婆羅門言:「汝雖言有,我猶不信。」
迦葉又言:「汝復作何緣,而知其無?」
答曰:「迦葉!我所封村人有作賊者,伺察所得,將詣我所,語我言:『此人為賊,唯願治之!』我答言:『收縛此人,著大釜37中,圍38蓋厚泥,使其牢密,勿令有39洩,遣人圍遶,以火煮之。』我時欲觀知其精神所出之處,將諸侍從,遶釜而觀,都不見其神去來處,又發釜看,亦不見神有往來之40處。以此緣故,知無他世。」
迦葉又言:「我今問汝,若能答者隨意報之。婆羅門!汝在高樓,息寢41臥時,頗曾夢見山林、江河、園觀、浴池、國邑、街巷不?」
答曰:「夢見。」
又問:「婆羅門!汝當夢時,居家眷屬侍衛汝不?」
答曰:「侍衛。」
又問:「婆羅門!汝諸眷屬見汝識神有出入不?」
答曰:「不見。」
迦葉又言:「汝今生存,識神出入,尚不可見,於死者乎?汝不可以目42前現事觀於眾生。婆羅門!有比丘初夜、後夜捐43除睡眠,精勤不懈,專念道品。以三昧力44,修淨45天眼46;以天眼力,觀於眾生。死此生彼,從彼生此,壽命長短,顏色好醜,隨行受教,善惡之趣,皆悉知見。汝不可以穢濁肉眼,不能徹見眾生所趣,便言無也。婆羅門!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羅門言:「汝雖引喻說有他世,如47我所見,猶無有也。」
迦葉又言:「汝頗更有因緣,知無他世耶?」
婆羅門言:「有。」
迦葉言:「以何緣知?」
婆羅門言:「我所封村人有作賊者,伺察所得,將詣我所,語我言:『此人為賊,唯願治之!』我敕左右收縛此人,生剝其皮,求其識神,而都不見。又敕左右臠割其肉,以求識神,又復不見。又敕左右截其筋、脈、骨間求神,又復不見。又敕左右打骨出髓,髓中求神,又復不見。迦葉!我以此緣,知無他世。」
迦葉復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復當為汝引喻:乃往過去久遠世時,有一國壞,荒毀未復,時有商賈五百乘車經過其土,有一梵志奉事火神,常止一林。時,諸商人皆往投宿,清旦別去,時事火梵志作是念言:向諸商人宿此林中,今者已48去,儻有遺漏可試往看。尋詣彼所,都無所見,唯有一小兒始年一歲,獨在彼坐,梵志復念:我今何忍見此小兒於我前死?今者寧可將此小兒至吾所止,養活之耶?即抱小兒往所住處而養育之。其兒轉大,至十餘歲。
「時,此梵志以少因緣欲遊人間,語小兒曰:『我有少緣,欲暫出行,汝善守護此火,慎勿使滅。若火滅者,當以鑽鑽木,取火燃之。』具誡49敕已,出林遊行。梵志去後,小兒貪戲,不數視火,火遂便滅。小兒戲還,見火已滅,懊惱而言:『我所為非,我父去時,具約敕我:守護此火,慎勿令滅!而我貪戲,致使火滅,當如之何?』彼時50,小兒吹灰求火,不能得已;便以釜劈薪求火,復不能得;又復斬薪置於臼中,搗以求火,又不能得。
「爾時,梵志於人間還,詣彼林所,問小兒曰:『吾先敕汝守護火,火不滅耶?』小兒對曰:『我向出戲,不時護視,火今已滅。』復問小兒:『汝以何方便更求火耶?』小兒報曰:『火出於木,我以釜破木求火,不得火51;復斬之令碎,置於臼中,杵搗求火,復不能得。』時,彼梵志以鑽鑽木出火,積薪而燃,告小兒曰:『夫欲求火,法應如此,不應破析52杵碎而求。』
「婆羅門!汝亦如是無有方便剝53,剝死人而求識神,汝不可以目54前現事觀於眾生。婆羅門!有比丘初夜後夜捐除睡眠,精勤不懈,專念道品。以三昧力,修淨天眼;以天眼力,觀於眾生。死此生彼,從彼生此,壽命長短,顏色好醜,隨行受報,善惡之趣,皆悉知見。汝不可以穢濁肉眼,不能徹見眾生所趣,便言無也。婆羅門!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羅門言:「汝雖引喻說有他世,如我所見,猶無有也。」
迦葉復言:「汝頗更有因緣,知無他世耶?」
婆羅門言:「有。」
迦葉言:「以何55緣知?」
婆羅門言:「我所封村人有作賊者,伺察所得,將詣我所,語我言:『此人為賊,唯願治之!』我敕左右56:『將此人以稱57稱之。』侍者受命,即以稱稱。又告侍者:『汝將此人安徐殺之,勿損皮肉。』即受我教,殺之無損。我復敕左右:『更重稱之。』乃重於本。迦葉!生稱58彼人59,識神猶在60,顏色悅豫,猶能言語,其身乃輕;死已重稱,識神已滅,無有顏色,不能語言61,其身更重,我以此62緣,知無他世。」
迦葉語婆羅門:「吾今問汝,隨意答我。如人稱鐵,先冷稱已,然後熱稱,何有光色柔軟而輕?何無光色堅硬63而重?」
婆羅門言:「熱64鐵有色,柔軟而輕;冷鐵無色,剛強而重。」
迦葉語言:「人亦如是,生有顏色,柔軟而輕;死無顏色,剛強而重,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羅門言:「汝雖引喻說有他世,如我所見,必無有也。」
迦葉言:「汝復有何緣,知無他世?」
婆羅門答言:「我有親族,遇患篤重,時,我到彼語言:『扶此病人,令右脅臥。』視瞻、屈伸、言語如常;又使左臥,反覆宛轉,屈伸、視瞻、言語如常。尋即命終,吾復使人扶轉,左臥右臥,反覆諦觀,不復屈伸、視瞻、言語,吾以是知,必無他世。」
迦葉復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今當為汝引喻:昔有一國不聞貝聲,時有一人善能吹貝,往到彼國,入一村中,執貝三吹,然後置地。時,村人男女聞聲驚動,皆就往問:『此是何聲,哀和清徹乃如是耶?』彼人指貝曰:『此物聲也。』時,彼村人以手觸貝曰:『汝可作聲!汝可作聲!』貝都不鳴,其主即取貝三吹置地。時,村人言:『向者,美聲非是貝力,有手有口,有氣吹之,然後乃鳴。』人亦如是,有壽有識,有息出入,則能屈伸、視瞻、語言;無壽無識,無出入息,則無65屈伸、視瞻、語言。」
又語婆羅門:「汝今宜捨此惡邪見,勿為長夜自增苦惱。」
婆羅門言:「我不能捨,所以然者,我自生來長夜諷誦,翫習堅固,何可捨耶?」
迦葉復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當更為汝引喻:乃往久遠有一國土,其土邊疆,人民荒壞。彼國有二人,一智一愚,自相謂言66:『我是汝親,共汝出城,採穭67求財。』即尋相隨,詣一空聚68,見地有麻即語愚者:『共取持歸。』時,彼二人各取一擔,復過前村,見有麻縷,其一智者言:『麻縷成功,輕細可取。』其一人言:『我已取麻,繫縛牢固,不能捨也。』其一智者即取麻縷,重擔而69去。復共前進,見有麻布,其一智者言:『麻布成功,輕細可取。』彼一人言:『我已70取麻,繫縛牢固,不能復捨。』其一智者即捨麻縷取布自重。復共前行,見有劫貝71,其一智者言:『劫貝價貴,輕細可取。』彼一人言:『我已取麻,繫縛牢固,齎來道遠,不能捨也。』時,一智者即捨麻布而取劫貝。
「如是前行,見劫貝縷72,次見白疊73,次見白銅,次見白銀,次見黃金,其一智者言:『若無金者,當取白銀;若無白銀,當取白銅;……乃至麻縷;若無麻縷,當取麻耳。今者此村大有黃金,眾74寶之上,汝宜捨麻,我當捨銀,共取黃金,自重而歸。』彼一人言:『我取此麻,繫縛牢固,齎來道遠,不能捨也,汝欲取者,自隨汝意。』其一智者捨銀取金,重擔而歸其家,親族遙見彼人大得金寶,歡喜奉迎。時,得金者見親族迎,復大歡喜。其無智人負麻而歸居家,親族見之,不悅亦不起迎,其負麻者倍增憂愧75。婆羅門!汝今宜捨惡習邪見,勿為長夜自增苦惱,如負麻人執意堅固,不取金寶,負麻而歸,空自疲勞,親族不悅,長夜貧窮,自增憂苦也。」
婆羅門言:「我終不能捨此見也。所以者何?我以此見多所教授,多所饒益,四方諸王皆聞我名,亦盡知我是斷滅學者76。」
迦葉復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當更為汝引喻:乃往久遠有一國土,其土邊疆,人民荒壞。時有商人,有千乘車,經過其土,水穀、薪草不自供足,時商主念言:我等伴多,水穀、薪草不自供足,今者寧可分為二分77,其一分者於前發引。其前發導師78見有一人,身體粗大,目赤面黑,泥塗其身,遙見遠來,即問:『汝從何來?』報言:『我從前村來。』又問彼言:『汝所來處,多有水穀、薪草不耶?』其人報言:『我所來處,豐有水穀,薪草無乏。我於中路逢天暴雨,其處多水,亦豐薪草。』又語商主:『汝曹車上若有穀草,盡可捐棄,彼自豐有,不須重車。』
「時,彼商主語眾商言:『吾向前行,見有一人,目赤面黑,泥塗其身,我遙問言:汝從何來?即答我言:我從前村來。我尋復問:汝所79來處,豐有水穀、薪草不也?答我言:彼大豐耳。又語我言80:向於中路,逢天暴雨,此處多水,又81豐薪草。復語我言:君等車上若有穀草,盡可捐棄,彼自豐有,不須重車。汝等宜各棄諸穀草,輕車速進。』即如其言,各共捐棄穀草,輕車速進。
「如是一日不見水草,二日、三日……乃至七日,又復不見。時,商人窮於曠澤,為鬼所食。其後一部,次復進路,商主時前復見一人,目赤面黑,泥塗其身,遙見問言:『汝從何來?』彼人答言:『從82前村來。』又問:『汝所來處,豐有水穀、薪草不耶?』彼人答曰:『大豐有耳。』又語商主83:『吾於中路,逢天暴雨,其處多水,亦豐薪草。』又語商主:『君等車上若有穀草,便可捐棄,彼自豐有,不須重車。』
「時,商主還語諸商人言:『吾向前行,見有一人,道84如此事:君等車上若有穀草85,可盡捐棄86,彼自豐有,不須重車。』時,商主言:『汝等穀草慎勿捐棄,須得新者然後當棄。所以者何?新陳相接,然後當得度此曠野』時,彼商人重車而行,如是一日不見水草,二日、三日……至於七日,又亦不見。但見前人為鬼所食,骸骨狼藉。
「婆羅門!彼赤眼黑面者,是羅剎鬼87也。諸有隨汝教者,長夜受苦,亦當如彼。前部商人無智慧故,隨導師語,自沒其身。婆羅門!諸有沙門、婆羅門,精進智慧,有所言說,承用其教者,則長夜獲安,如彼後部商人有智慧故,得免危88難。婆羅門!汝今寧可捨此惡見,勿為長夜自增苦惱。」
婆羅門言:「我終不能捨所見也,設有人來強諫我者,生我忿耳,終不捨見。」
迦葉又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當復為汝引喻:乃昔久遠有一國土,其土邊疆,人民荒壞。時有一人,好喜養豬,詣他空村,見有乾89糞,尋自念言:此處饒糞,我豬豚飢,今當取草裹此乾糞,頭戴而歸。即尋取草,裹糞而戴,於其中路,逢天大雨,糞汁流下,至於足跟,眾人見已,皆言:『狂人!糞塗90臭處,正使天晴91,尚不應92戴,於雨中戴之而生?』其人方怒,逆罵詈言:『汝等自癡,不93知我家豬豚飢餓;汝若知者,不言我癡。』婆羅門!汝今寧可捨此惡見,勿守迷惑,長夜受苦。如彼癡子戴糞而行,眾人訶諫,逆更瞋罵,謂他不知94。」
婆羅門語迦葉言:「汝等若謂行善生天,死勝生者,汝等則當以刀自刎,飲毒而死,或五縛其身,自投高岸,而今貪生不能自殺者。則知死不勝生。」
  迦葉復言:「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當更為汝引喻:昔者,此斯波醯村有一梵志,耆舊長宿,年百二十。彼有二妻,一先有子,一始有娠。時,彼梵志未久命終,其大母子語小母95言:『所有財寶,盡應與我,汝無分也。』時小母言:『汝為小待,須我分娠96。若生男者,應有財分;若生女者,汝自嫁娶,當得財物。』彼子殷勤再三索財,小母答如初。其子又逼不已,時彼小母即以利刀自決其腹,知為男女。」
語婆羅門言:「母97今自殺,復害胎子,汝婆羅門,亦復如是。既自殺身,復欲殺人。若沙門、婆羅門,精勤修善,戒德具足,久存世者,多所饒益,天人獲安。吾今末後為汝引喻,當使汝知惡見之殃。昔者,此斯波醯村有二伎人98,善於弄丸99,二人角100伎,一人得勝。時,不如者語101勝者言102:『今日且停,明當更共試103。』其不如者即歸家中,取其戲丸,塗以毒藥,曝104之使乾,明持此丸詣勝者所,語言:『更可角伎。』即前共戲,先以毒丸授彼勝者:『勝者即吞。』其不如者復授毒丸,得已隨吞105,其毒轉行,舉身戰動。時,不如者以偈罵曰:

『吾以藥塗丸,而汝吞不覺;
小伎汝為吞,久後自當知。』」

迦葉語婆羅門言:「汝今當速捨此惡見,勿為專迷,自增苦毒,如彼伎人,吞毒不覺。」
時,婆羅門白迦葉言:「尊者初設106月喻,我時已解。所以往返,不時受者,欲見迦葉辯才智慧,生牢固信耳。我今信受,歸依迦葉。」
迦葉報言:「汝勿歸我,如我所歸無上尊107者,汝當歸依。」
婆羅門言:「不審所歸無上尊者,今為所在?」
迦葉報言:「今我師世尊,滅度108未久。」
婆羅門言:「世尊若在,不避遠所,其當親見,歸依禮拜。今聞迦葉言,如來滅度,今即歸依滅度如來及法、眾增109。迦葉!聽我於正法中為優婆塞!自今已後,盡壽不殺、不盜、不淫、不欺、不飲酒110,我今當為一切大施111。」
迦葉語言:「若汝宰殺眾生,撾打僮112僕,而為會113者,此非淨福。又如磽确薄地114,多生棘,於中種植,必無所獲。汝若宰殺眾生,撾打僮僕,而為大會115,施邪見眾,此非淨福。若汝大施,不害眾生,不以杖楚加於僮僕,歡喜設會,施清淨眾,則獲大福。猶如良田,隨時種植116,必獲果實。」
「迦葉!自今已後,常淨施眾僧,不令斷絕。」
時,有一年少梵志,名曰摩頭117在弊宿後立,弊宿顧語曰:「吾今118欲設一切大施,汝當為我經營119處分。」
時,年少梵志聞弊宿120語已,即為經營,為大施已,而作是言:「願使弊宿今世、後世不獲福報。」
時,弊宿聞彼梵志經營施已,有如是言:「願使弊宿今世、後世不獲果報。」即命梵志而告之曰:「汝審121有是言耶?」
答曰:「如是,實有是言。所以然者,今所設食,粗澀弊惡,以此施僧,若以示王,王尚不能以手塹向,當食之122?現在所設,不可喜樂,何由後世得淨果報123。王施僧衣純以麻布,若以示王,王尚不能以足暫向,能自著?現在所施,不可喜樂,何由後世得淨果報?」
時,婆羅門又告梵志:「自今已後,汝以我所食、我所著衣以施眾僧。」
時,梵志即承教旨,以王所食、王所著衣供養眾僧。時,婆羅門設此淨施,身壞命終,生一下劣天124中;梵志經營會者,身壞命終,生忉利天。
爾時,弊宿婆羅門、年少梵志及斯婆醯婆羅門、居士等,聞童女迦葉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125長阿含經卷第七126



1「後秦弘始年」五字,宋、元、明三本均作「姚秦三藏法師」六字。聖本無「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十四字。
2「弊」,元、明二本均作「蔽」。
3長部(D.23.Payasi Sutanta弊宿經)、中阿含第七十一經蜱肆經(佛光二‧五四九)、宋‧法賢譯大正句王經(大一‧八三一)。
4「童女迦葉」,巴利本作Kumara-kassapo(童子迦葉)。中阿含第七十一經蜱肆經(佛光二‧五四九作)「鳩摩羅迦葉」。大正句王經(大一‧八三一上)作「童子迦葉」。八歲出家,得阿羅漢果。
5斯波醯(Setavya)(巴),為拘薩羅國之一村落名。「波」,宋、元、明三本均作「婆」。
6尸舍婆(Simsapa)(巴),樹名。
7弊宿(Payasi)(巴),婆羅門名。巴利本作Payasi rajanno(王族弊宿)。中阿含第七十一經蜱肆經(佛光二‧五五○)作「王名蜱肆」。「弊」,元本作「蔽」。
8「王別封」,巴利本作 raja-daya(王施與)。
9梵分(brahma-deyya)(巴),淨施地。即國王賜予之領地,且終久無需繳稅者。
10他世( paraloko)(巴),即他界或後世。
11「更生」,巴利本作 satta opapatika(化生諸有情),即指輪迴。 12「群」,大正本作「隊」。
13「群隊」,聖本作「隤隤」。
14持蓋者:即手持傘蓋的侍從。巴利本作 khattar(隨從者)。
15「曰」,宋、元、明三本均作「言」。
16麗本無「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7「有」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又」字。
18「言」,大正本作「曰」。
19「人」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也」字。
20「知識」,巴利本作 mittamacca(朋友)。
21「貪取」,宋、元、明三本均作「慳貪」。
22「即」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時」字。
23「其」,宋、元、明三本均作「人」。
24「來」,聖本作「者」。
25「此人出」,宋、元、明三本均作「出此人」。
26「澡豆淨灰」,巴利本作 kayampandumattikaya tikkhattum subbattitam ubbatteti(以黃土塗摩身體三次)。佛制比丘以豆屑、灰粉洗濯身體及衣服。
27五欲(panca kama-gunani)(巴),即色、聲、香、味、觸等五種欲。
28「復」,宋、元、明三本均作「後」。
29「彼」,宋、元、明三本均作「此」。
30「閻浮利地(Jambudipa)(巴),又作閻浮提,位於須彌山南方之大洲,為人類之住所。巴利本多以「人間」(manussa)(巴)代替「閻浮利地」。
31「具」,麗本作「足」,今依據頻伽藏改作「具」。聖本作「足」。
32「言」,宋、元、明三本均作「謂」。
33「遇」,聖本作「過」。
34「壞」,大正本作「懷」。
35「今」,麗本作「令」,今依據聖本改作「今」。
36「象」,聖本作「像」。
37「大釜」,巴利本作 kumbhi(瓶)。
38「圍」,麗本作「韋」,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圍」。
39「有」,宋、元、明三本均作「得」。
40宋、元、明三本均無「之」字。
41「息寢」,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寢息」。
42「目」,聖本作「自」。
43「捐」,聖本作「損」。
44三昧力( samadhi-bala)(巴),心得定所發揮的精神力。
45「修淨」,宋、元、明三本均作「淨修」。
46天眼(dibba cakkhu)(巴),能如實照了欲、色二界之色處之能力。
47「如」,麗本作「知」。今依據聖本改作「如」。
48「已」,宋、元、明三本均作「以」。
49「誡」,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戒」。
50「彼時」,宋、元、明三本均作「時彼」。
51宋、元、明三本均無「火」字。
52「析」,宋、元、明三本均作「薪」。
53「剝」,麗本作「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剝」。
54「目」,宋、元、明三本均作「自」。
55「何」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因」字。
56「右」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汝」字。
57「稱」,宋、元、明三本均作「秤」。
58「稱」,宋、元、明三本均作「神」。
59宋、元、明三本均無「人」字。
60「在」,宋、元、明三本均作「存」。
61「語言」,宋、元、明三本均作「言語」。
62聖本無「此」字。
63「硬」,宋、元、明三本均作「鞭」。
64「熱」,大正本作「熟」。
65「無」,宋、元、明三本均作「不能」。
66「言」,宋、元、明三本均作「曰」。
67採穭:採拾野生穀物。「穭」,麗本作「侶」,宋本作「梠」,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穭」。
68「空聚」,巴利本作 gama-pajjam(村道)。
69「擔而」,宋、元、明三本均作「而還」。
70「已」,麗本作「以」,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已」。
71劫貝(kappasa)(巴),為綿之音譯。「貝」,聖本作「缽」。
72劫貝縷(kappasika-sutta)(巴),為綿絲之音譯。
73「白疊」,巴利本作 kappasika-dussa(綿布)。「疊」,宋、元、明三本均作「」。
74「眾」,大正本作「集」。
75「愧」,宋、元、明三本均作「惱」。
76斷滅學者:即斷見論者(uccheda vadin)(巴),與常見論者相對,即執著斷無世間及我之邊邪見者。
77「分」,宋、元、明三本均作「部」。
78「師」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言」字。
79聖本無「所」字。
80「我言」,宋、元、明三本均作「言我」。
81「又」,宋、元、明三本均作「大」。
82「從」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吾」字。
83「主」,宋、元、明三本均作「人」。
84「道」,聖本作「導」。
85「穀草」,宋、元、明三本均作「草穀」。
86「捐棄」,聖本作「損捨」。
87「羅剎鬼」,巴利本作 yakkho amanusso(夜叉、非人),食人、畜之惡鬼。
88「危」,宋、元、明三本均作「厄」。
89「乾」,聖本作「干」。
90「塗」,麗本作「除」,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塗」。
91「晴」,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陰」。
92「應」,宋、元、明三本均作「可」。
93聖本無「不」字。
94「不知」,宋、元、明三本均作「無智」。
95「小母」,巴利本作 matu-sapatti(母之女敵),即父之妾婦。上文之「大母」則謂正妻。
96「娠」,宋、元、明三本均作「身」。
97「母」,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汝」。
98「伎人」,巴利本作akkha-dhutta(賭徒)。「伎」,元、明二本均作「技」。
99「丸」,巴利本作akkha(骰子),即以一種丸狀樹子作成的骰子。
100「角」,宋、元、明三本均作「捔」。
101「語」,聖本作「詣」。
102聖本無「言」字。
103「一人得勝……明當更共試」,此處巴利本(M.vol.1,p.348)作:一賭徒每次﹝對自己﹞不利的骰子來就吞下。然而,第二個賭徒看到了那賭徒吞下每 次來的﹝對自己﹞不利的骰子,看了就向那賭徒說:「朋友!确實,你這一次贏了,朋友!骰子給我吧!我要供神。」那財徒﹝說﹞:「是,朋友!」就把骰子交給那﹝第二個﹞賭徒(即不如者)。
104「曝」,麗本作「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曝」。
105「勝者即吞……得已隨吞」,巴利本作 dutiyam pi khoaso akkhadhutto agatagatam kalim gilati Addasa kho dutiyo akkhodhutto tam akkhadhuttam dutiyam pi agatagatam kalim gilantam其意為:然而,第二次﹝賭博﹞,那賭徒又吞下每次來的﹝對自己﹞不利的骰子。第二個賭徒看見了,那賭徒又吞下每次來的﹝對自己﹞不利的骰子。
106「設」,宋、元、明三本均作「說」。
107無上尊(Anuttara)(巴),即指釋迦牟尼佛。
108滅度(parinibbana)(巴),與般涅槃、寂滅同義。
109「歸依滅度如來及法、眾僧」,又稱三歸依,即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歸依一詞,含有救護、趣向之義。三歸依即歸投、依靠三寶,並請求救護,以求解脫一切苦。
110不殺、不盜、不淫、不欺、不飲酒:即五戒,為信仰佛教之五項基本戒律。
111「大施」,巴利本作maha-yannam)(大供養)。
112「僮」,明本作「童」。
113會:指布施大會。巴利本作 yanno(供養)。
114磽确薄地:多石的貧瘠之地。
115「會」,宋、元、明三本均作「施」。
116「植」,聖本作「殖」。
117「年少梵志,名曰摩頭」,巴利本作 Uttaro namo manavo(儒童鬱多羅)。中阿含第七十一經蜱肆經(佛光二‧五八○)作:」監廚者名優多羅」。
118麗本無「今」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119「營」,聖本作「榮」。
120「弊宿」,宋、元、明三本均作「此」。
121「審」,麗本作「當」,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審」。
122「今所設食,粗澀弊惡,以此施僧,若以示王,王尚不能以手暫向,當食之?」中阿含第七十一經蜱肆經(佛光二‧五八一)作:「天王雖行施修福,然極惡粗弊豆羹菜茹,唯一片薑。天王!此食尚不可以手觸,復自食耶?」
123「淨果報」,巴利本作 vipula-phala(廣大果報)。
124「一下劣天」,依巴利本(D.vol.2,p.357)文意為「次於忉利天之天」,亦即四天王所居之處(Sunna Serisaka vimana)(巴),又譯為榵樹林空宮殿。
125宋、元二本與聖本均無「佛說」二字。
126「七」字之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