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八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1
(八)第二分散陀那經2第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羅閱祇毗訶羅山七葉樹窟3,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時,王舍城有一居士,名散陀那4,好行遊觀,日日出城,至世尊所。時,彼居士仰觀日時,默自念言:今往覲佛,非是時也,今者世尊必在靜室三昧思惟,諸比丘眾亦當禪靜,我今寧可往詣烏暫婆利梵志女林5中,須日時到,當詣世尊,禮敬問訊,并詣諸比丘所,致敬問訊。
時,梵志女林中有一梵志,名尼俱陀6,與五百梵志子俱止彼林。時,諸梵志眾聚一處,高聲大論,俱7說遮道濁亂之言,以此終日。或論國事,或論戰鬥兵仗8之事,或論國家義和之事,或論大臣及庶民事,或論車馬遊園林事,或論坐席、衣服、飲食、婦女之事,或論山海龜鱉之事,但說如是遮道之論,以此終日。
時,彼梵志遙見散陀那居士來,即敕其眾,令皆靜默:「所以然者,彼沙門9瞿曇10弟子今從外來,沙門瞿曇白衣弟子11中,此為最上,彼必來此,汝宜靜默。」時,諸梵志12各自默然。
散陀那居士至梵志所,問13訊已14,一面坐,語梵志曰:「我師世尊常樂閑靜,不好憒鬧,不如汝等與諸弟子處在人中,高聲大論,但說遮道無益之言。」
梵志又語居士言:「沙門瞿曇頗曾與人共言論不?眾人何由得知沙門有大智慧?汝師常好獨處邊地,猶如瞎牛食草,偏逐15所見。汝師瞿曇亦復如是,偏好獨見,樂無人處。汝師若來,吾等當稱以為瞎牛。彼常自言有大智慧,我以一言窮彼,能使默然如龜藏六,謂可無患,以一箭射,使無逃處。」
爾時,世尊在閑靜室,以天耳聞梵志居士有如是論,即出七葉樹窟,詣烏暫婆利梵志女林。時,彼梵志遙見佛來,敕諸弟子:「汝等皆默,瞿曇沙門欲來至此,汝等慎勿起迎、恭敬禮拜,亦勿請坐,取一別座,與之令坐。彼即坐已,卿等當問:沙門瞿曇!汝從本來,以何法教訓於弟子,得安隱處16,淨修梵行?」
爾時,世尊漸至彼園,時彼17梵志不覺自起,漸迎世尊,而作是言:「善來,瞿曇!善來,沙門!久不相見,今以何緣而來至此?可前小坐。」爾時,世尊即就其座18,熙19怡而笑,默自念言:此諸愚人不能自專,先立要令,竟不能全。所以然者,是佛神力令彼惡心自然取壞。
時,散陀那居士禮世尊足,於一面坐。尼俱陀梵志問訊佛已,亦一面坐,而白佛言:「沙門瞿曇!從本以來,以何法教訓誨弟子,得安隱處,淨修梵行?」
世尊告曰:「且止!梵志!吾法深廣,從本以來,誨諸弟子,得安隱處,淨修梵行,非汝所及。」
又告梵志:「正使汝師及汝弟子所行道法,有淨不淨,我盡能說。」
時,五百梵志弟子各各舉聲,自相謂言:「瞿20曇沙門有大威勢,有大神力,他問己義,乃開21他義。」
時,尼俱陀梵志白佛言:「善哉!瞿曇!願分別之。」
佛告梵志:「諦聽!諦聽!當為汝說。」
梵志答言22:「願樂欲聞。」
佛告梵志:「汝所行者皆為卑陋,離服裸形23,以手障蔽,不瓨受食24,不受盂食25,不受兩壁中間食26,不受二人中間食27,不受兩刀中間食28,不受兩盂中間食29,不受共食家食30,不受懷妊家食,見狗在門則不受其食,不受多蠅家食,不受請食,他言先識則不受其食;不食魚,不食肉,不飲酒,不兩器食;一餐一咽,……至七餐止,受人益食,不過七益;或一日一食,或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七日一食;或復食菜31,或復食莠,或食飯汁,或食糜32米,或食??33稻,或食牛糞,或食鹿糞,或食樹根、枝葉、果實,或食自落果。
「或被34衣,或被35莎衣,或衣樹皮,或草??身,或衣鹿皮,或留36頭SK,或被毛編,或著塚間衣;或有常舉手者,或不坐床37席,或有常蹲者:或有剃SK留髦38鬚者;或有臥荊棘者,或有臥果蓏上者,或有裸形臥牛糞上者;或一日三浴,或有一夜三浴,以無數眾苦,苦役此身。云何,尼俱陀!如此行者,可名淨法不?」
梵志答曰:「此法淨,非不淨也。」
佛告梵志:「汝謂為淨,吾當於汝淨法中說有垢穢39。」
梵志曰:「善哉!瞿曇!便可說之,願樂欲聞!」
佛告梵志:「彼苦行者,常自計念:我行如此,當得供養恭40敬禮事,是即垢穢。彼苦行者,得供養已,樂著堅固,愛染不捨,不曉遠離,不知出要,是為垢穢。彼苦行者,遙見人來,盡共坐禪;若無人時,隨意坐臥,是為垢穢。
「彼苦行者,聞他正義,不肯印可,是為垢穢。彼苦行者,他有正問,吝而不答,是為垢穢。彼苦行者,設見有人供養沙門、婆羅門,則訶止之,是為垢穢。彼苦行者,若見沙門、婆羅門食更生物41,就呵責之,是為垢穢。彼苦行者,有不淨食,不肯施人;若有淨食,貪著自食,不見己過,不知出要,是為垢穢。彼苦行者,自稱己善,毀讎42他人,是為垢穢。彼苦行者,為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取、嫉妒、邪見、顛倒,是為垢穢。
「彼苦行者,懈墮喜忘43,不習禪定,無有智慧,猶如禽獸,是為垢穢。彼苦行者,貢44高,憍慢45、慢46、增上慢47,是為垢穢。彼苦行者,無有信義,亦無反復,不持淨戒,不能精勤受人訓誨,常與惡人以為伴黨,為惡不已,是為垢穢。彼苦行者,多懷瞋恨,好為巧偽,自怙己見,求人長短,恆懷邪見,與邊見48俱,是為垢穢。云何,尼俱陀!如此行者可言淨不耶49?」
答曰:「是不淨,非是淨也。」
佛言:「今當於汝垢穢法中,更說清淨無垢穢法。」
梵志言:「唯願說之!」
佛言:「彼苦行者,不自計念;我行如是,當得供養恭敬禮事,是為苦行無垢法也。彼苦行者,得供養已,心不貪著,曉了遠離,知出要法,是為苦行無垢法也。彼苦行者,禪有常法,有人、無人,不以為異,是為苦行無垢法也。彼苦行者,聞他正義,歡喜印可,是為苦行無垢法也。彼苦行者,他有正問,歡喜解說,是為苦行離垢法也。
「彼苦行者,設見有人供養沙門、婆羅門,代其歡喜而不呵止,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若見沙門、婆羅門食更生之物,不呵責之,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有不淨食,心不吝惜;若有淨食,則不染著,能見己過,知出要法,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不自稱譽,不毀他人,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不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取、嫉妒、邪見,是為苦行離垢法也。
「彼苦行者,精勤不忘,好習禪行,多修智慧,不愚如獸,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不為貢高50、憍慢、自大,是為苦行無垢法也。彼苦行者,常懷信義,修反復行,能持淨戒,勤受訓誨,常與善人而為伴黨,積善不已,是為苦行離垢法也。彼苦行者,不懷瞋恨,不為巧偽,不恃51己見,不求人短,不懷邪見,亦無邊見,是為苦行離垢法52也。云何,梵志!如是苦行,為是清淨離垢法耶?」
答曰:「如是,實是清淨離垢法也。」
梵志白53佛言:「齊此54苦行,名為第一、堅固行55耶?」
佛言:「未也,始是皮56耳。」
梵志言:「願說樹節57!」
佛告梵志:「汝當善聽!吾今當說。」
梵志言「唯然,願樂欲聞!」
「梵志!彼苦行者,自不殺生,不教人殺;自不偷盜58,不教人盜;自不邪淫,不教人淫;自不妄語,亦不教人為。彼以慈心遍滿一方59,余方亦爾。慈心廣大,無二無量,無有結恨,遍滿世間。悲、喜、捨心,亦復如是。齊此苦行,名為樹節。」
梵志白佛言:「願說苦行堅固之義!」
佛告梵志:「諦聽!諦聽!吾當說之。」
梵志曰:「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言:「彼苦行者,自不殺生,教人不殺;自不偷盜,教人不盜;自不邪淫,教人不淫;自不妄語,教人不妄語。彼以慈心遍滿一方,余方亦爾。慈心廣大,無二無量,無有結恨,遍滿世間。悲、喜、捨心,亦復如是。彼苦行者,自識往昔無數劫事,一生、二生……至無數生,國土成敗,劫數終始,盡見盡知。又自見知:我曾生彼種姓,如是名字,如是飲食,如是壽命,如是所受苦樂,從彼生此,從此生彼。如是盡憶無數劫事,是為梵志彼苦行者牢固無壞。」
梵志白佛言:「云何為第一?」
佛言:「梵志!諦聽!諦聽!吾當說之。」
梵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言:「彼苦行者,自不殺生,教人不殺;自不偷盜,教人不盜;自不邪淫,教人不淫;自不妄語,教人不欺。彼以慈心遍滿一方,余方亦爾。慈心廣大,無二無量,無有結恨,遍滿世間。悲、喜、捨心,亦復如是。彼苦行者,自識往昔無數劫事,一生、二生……至無數生,國土成敗,劫數終始,盡見盡知。又自知見60:我曾生彼種姓,如是名字、飲食、壽命,如是所經苦樂,從彼生此,從此生彼。如是盡憶無數劫事,彼天眼淨觀眾生類,死此生彼,顏色好醜、善惡所趣,隨行所墮,盡見盡知。又知眾生身行不善,口行不善,意行不善,誹謗賢聖,信邪倒見,身壞命終,墮三惡道61。或有眾生身行善,口、意亦善,不謗賢聖,見正信行,身壞命終,生天、人中62。行者天眼清淨,觀見眾生,乃至隨行所墮,無不見知,是為苦行第一勝也。」
佛告梵志:「於此法中復有勝者,我常以此法化諸聲聞63,彼以此法得修梵行。」
時,五百梵志弟子各大舉聲,自相謂言:「今觀世尊為最尊上,我師不及。」
時,彼散陀那居士語梵志曰:「汝向自言:『瞿曇若來,吾等當稱以為瞎牛。』世尊今來,汝何不稱?又汝向言:『當以一言窮彼瞿曇,能使默然,如龜藏六,謂可無患,以一箭射,使無逃處。』汝今何不以汝一言窮如來耶?」
佛問梵志:「汝憶先時有是言不?」
答曰:「實有。」
佛告梵志:「汝豈不從先宿梵志聞諸佛、如來獨處山林,樂閑靜處,如我今日樂於閑居,不如汝法,樂於憒鬧,說無益事,以終日耶?」
梵志曰:「聞過去諸佛樂於閑靜,獨處山林,如今世尊,不如我法,樂於憒鬧,說無益事,以終日耶?」
佛告梵志:「汝豈不念:瞿曇沙門能說菩提64,自能調伏,能調伏人;自得止息,能止息人;自度彼岸,能使人度;自得解脫,能解脫人;自得滅度,能滅度人?」
時,梵志即從座起,頭面作禮,手捫佛足,自稱己名曰:「我是尼俱陀梵志!我是尼俱陀梵志!今者自歸,禮世尊足。」
佛告梵志:「止!止!且住!使65汝心解,便為禮敬。」
時,彼梵志重禮佛足,在一面坐。
佛告梵志:「汝將無謂佛為利養而說法耶?勿起是心!若有利養,盡以施汝。吾所說法,微妙第一,為滅不善,增益善法。」
又告梵志:「汝將無謂佛為名稱,為尊重故,為導首故,為眷屬故,為大眾故,而說法耶?勿起此心!今汝眷屬盡屬66於汝。我所說法,為滅不善,增長善法。」
又告梵志:「汝將無謂佛以汝置不善聚、黑冥聚中耶?勿生是心!諸不善聚及黑冥聚汝但捨去,吾自為汝說善淨法。」
又告梵志:「汝將無謂佛黜67汝於善法聚、清白聚耶?勿起是心!汝但於善法聚、清白聚中精勤修行,吾自為汝說善淨法,滅不善行,增益善法。」
爾時,五百梵志弟子皆端心正意,聽佛所說。時,魔波旬作此念言:此五百梵志弟子端心正意,從佛聽法,我今寧可往壞其意。爾時,惡魔即以己力壞亂其意。爾時,世尊告散陀那曰:「此五百梵志子端心正意,從我聽法,天魔波旬壞亂其意。今吾欲還,汝可俱去。」爾時,世尊以右手接散陀那居士置掌中68,乘虛而歸。
時,散陀那居士、尼69俱陀梵志及五百梵志子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九)佛說長阿含70第二分眾集經71第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於末羅72遊行,與千二百五十比丘俱,漸至波婆73城闍頭74菴婆園75。
爾時,世尊以十76五日月滿時,於露地坐,諸比丘僧前後圍遶。世尊於夜多說法已,告舍利弗言:「今者四方諸比丘集,皆共精勤,捐除睡眠。吾患背痛,欲暫止息,汝今可為諸比丘說法。」
對曰:「唯然,當如聖教。」
爾時,世尊即四牒77僧伽梨,偃右脅如師子,累足而臥。
時,舍利弗告諸比丘:「今此波婆城有尼乾子命終未久,其後弟子分為二部,常共諍訟相求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我知此法,汝不知此;汝在邪見,我在正法。』言語錯亂,無有前後,自稱己言,以為真正:『我所言勝,汝所言負。我今能為談論之主,汝有所問,可來問我。』
「諸比丘!時,國人民奉尼乾者,厭患此輩鬥訟之聲,皆由其法不真正故。法不真正無由出要,譬如朽78塔不可復圬79此非三耶三佛80所說。諸比丘!唯我釋迦無上尊法,最為真正可得出要,譬如新塔易可嚴飾,此是三耶三佛之所說也。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81,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諸比丘!如來說一正法,一切眾生皆仰食存。如來所說復有一法,一切眾生皆由行82住83是為一法如來所說,當共集之,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84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二正法:一名,二色。復有二法:一癡85,二愛。復有二法:有見、無見86。復有二法:一無慚,二無愧。復有二法:一有慚,二有愧。復有二法:一盡智,二無生智。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欲愛:一者淨妙色,二者不思惟。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瞋恚:一者怨憎,二者不思惟。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邪見:一者從他聞,二者邪思惟。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正見:一者從他聞,二者正思惟。復有二法,二因二緣:一者學解脫87,二者無學解脫88。復有二法,二因二緣;一者有為界89,二者無為界。諸比丘!是為如來所說,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三正法,謂三不善根:一者貪欲,二者瞋恚,三者愚癡。復有三法,謂三善根:一者不貪,二者不恚,三者不癡。復有三法,謂三不善行:一者不善身行,二者不善口行,三者90不善意行。復有三法,謂三不善行:身不善行、口不善行、意不善行。復有三法,謂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復有三法,謂三善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復有三法,謂三不善想91:欲想、瞋想、害想。復有三法,謂三善想:無欲想、無瞋想、無害想。復有三法,謂三不善思92:欲思、恚思、害思。復有三法,謂三善思:無欲思、無恚思、無害思。
「復有三法,謂三福業93:施業、平等業、思惟業。復有三法,謂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復有三法,謂三愛94:欲愛、有愛、無有愛。復有三法,謂三有漏95:欲漏、有漏、無明漏。復有三法,謂三火96:欲火、恚火、愚癡火。復有三法,謂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復有三法,謂三增盛97:我增盛、世增盛、法增盛。復有三法,謂三界:欲界、恚界、害界。復有三法,謂三界:出離界、無恚界、無害界。復有三法,謂三界:色界、無色界、盡界。復有三法,謂三聚98:戒聚、定聚、慧聚。復有三法,謂三戒99:增盛戒、增盛定100、增盛慧。
「復有三法,謂三三昧101: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復有三法,謂三相102:止息相、精勤相、捨相。復有三法,謂三明103:自識宿命智明、天眼智明、漏盡智明104。復有三法,謂三變化:一者神足變化,二者知他心隨意說法,三者教誡。復有三法,謂三欲生本105:一者由現欲生人天,二者由化欲生化自在天,三者由他化欲生他化自在天。復有三法,謂三樂生106:一者眾生自然成辦,生歡樂心,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時。二者有眾生以念為樂,自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得止息樂,如遍淨天。
「復有三法,謂三苦:行苦、苦苦、變易苦107。復有三法,謂三根:未知欲知108根、知根、知已根。復有三法,謂三堂109:賢聖堂、天堂、梵堂。復有三法,謂三發110:見發、聞發、疑發。復有三法,謂三論:過去有如此事,有如是論;未來有如此事,有如是論;現在有如此事,有如是論。復有三法,謂三聚111: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112。復有三法,謂三憂:身憂、口憂、意憂。復有三法,謂三長老:年耆長老、法長老、作長老。復有三法,謂三眼:肉眼、天眼、慧眼113。諸比丘!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四正法,謂口四惡行:一者妄語,二者兩舌,三者惡口,四者綺語。復有四法,謂口四善行:一者實語,二者軟語,三者不綺語,四者不兩舌。
「復有四法,謂四不聖語:不見言見,不聞言聞,不覺言覺,不知言知。復有四法,謂四聖語:見則言見,聞則言聞,覺則言覺,知則言知。復有四法,謂四種食:摶食、觸食、念食、識食114。復有四法,謂四受115:有現作苦行後受苦報,有現作苦行後受樂報,有現作樂行後受苦報,有現作樂行後受樂報。復有四法,謂四受116:欲受、我受、戒受、見受。復有四法,謂四縛117:貪欲身縛、瞋恚身縛、戒盜身縛、我見身縛。
「復有四法,謂四刺118:欲刺、恚刺、見刺、慢刺。復有四法,謂四生119: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復有四法,謂四念處:於是,比丘內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外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內外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意斷:於是,比丘未起惡法,方便使不起;已起惡法,方便使滅;未起善法,方便使起;已起善法,方便思惟,使其增廣。
「復有四法,謂四神足:於是,比丘思惟欲定滅行120成就:精進定、意定、思惟定,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禪:於是,比丘除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於初禪。滅有覺、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離喜修捨、念、進,自知身樂,諸聖所求,憶念、捨、樂,入第三禪。離苦、樂行,先滅憂、喜,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121。復有四法,謂四梵堂122:一慈、二悲、三喜、四捨。復有四法,謂四無色定123:於是,比丘越124一切色想,先盡瞋恚想,不念異想125,思惟無量空處,捨空處已入識處,捨識處已入不用處,捨不用處已入有想無想處。
「復有四法,謂四法足126:不貪法足、不瞋法足、正念法足、正定法足。復有四法,謂四賢聖族127:於是,比丘衣服知足,得好不喜,遇惡不憂,不染不著,知128所禁忌,知出要路;於此法中精勤不懈,成辦其事,無闕無減,亦能教人成辦此事,是為第一知足住賢聖族。從本至今,未常惱亂。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及世間人,無能毀罵。飯食、床129臥具、病瘦醫藥,皆悉知足,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攝法130:惠施、愛語、利人、等利。復有四法,謂131四須陀洹支132:比丘於佛得無壞信,於法、於僧、於戒得無壞信。復有四法,謂四受證:見色受證、身受滅證、念宿命證、知漏盡證133。復有四法,謂四道:苦遲得、苦速得、樂遲得、樂速得。
「復有四法,謂四聖諦134: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出要聖諦。復有四法,謂四沙門果: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復有四法,謂四處:實處、施處、智處、止息處。復有四法,謂四智135: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人136心智。復有四法,謂四辯才:法辯、義辯、詞137辯、應138辯。復有四法,謂四識住139處:色識住、緣色、住色140,與愛俱增長;受、想、行141中亦如是住。復有四法,謂四扼142:欲扼、有扼、見扼、無明扼。復有四法,謂四無扼:無欲扼、無有扼、無見扼、無無明扼。
「復有四法,謂四淨:戒淨、心淨、見淨、度疑淨。復有四法,謂四知:可受知受、可行知行、可樂知樂、可捨知捨。復有四法,謂四威儀:可行知行、可住知住、可坐知坐、可臥知臥。復有四法,謂四思惟:少思惟、廣思惟、無量思惟、無所有思惟。復有四法,謂四記論143:決定記論,分別記論、詰問記論、止住記論。復有四法,謂佛四不護法144:如來身行清淨,無有闕漏,可自防護;口行清淨、意行清淨、命行清淨,亦復如是。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又,諸比丘!如來說五正法,謂五入: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復有五法,謂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復有五法,謂五蓋145: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146戲蓋、疑蓋。復有五法,謂五下結147:身見結、戒盜結、疑結、貪欲結、瞋恚結。復有五法,謂五上結148:色愛、無色愛、無明、慢、掉149。復有五法,謂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復有五法,謂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復有五法,謂滅盡支150:一者比丘信佛、如來、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151。二者比丘無病,身常安隱152。三者質直無有諛153諂,能如是者,如來則示涅槃徑路。四者自專其心,使不錯亂,昔所諷誦,憶持不忘。五者善於觀察法之起滅,以賢聖行,盡於苦本。復有五法,謂五發154:非時發、虛發、非義發、虛言發、無慈發。復有五法,謂五善發:時發、實發、義發、和言發、慈心發。復有五法,謂五憎嫉:住處憎嫉、檀越憎嫉、利養憎嫉、色憎嫉、法憎嫉。
「復有五法,謂五趣155解脫:一者身不淨想,二者食不淨想,三者一切行無常想,四者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五者死想。復有五法,謂五出要界:一者比丘於欲不樂、不動,亦不親近,但念出要,樂於遠離,親近不怠,其心調柔,出要離欲,彼所因欲起諸漏纏,亦盡捨滅而得解脫,是為欲出要。瞋恚出要、嫉妒出要、色出要、身見出要,亦復如是。
「復有五法,謂五喜解脫入156。若比丘精勤不懈,樂閑靜處,專念一心,未解得解,未盡得盡,未安得安。何謂五?於是,比丘聞如來說法,或聞梵行者說,或聞師長說法,思惟觀察,分別法義,心得歡喜。得歡喜已,得法愛;得法愛已,身心安隱;身心安隱已,則得禪定;得禪定已,得實知見,是為初解脫入。於是,比丘聞法喜已,受持諷誦,亦復歡喜;為他人157說,亦復歡喜;思惟分別,亦復歡喜;於法得定,亦復如是。復有五法,謂五人158: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159。諸比丘!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又,諸比丘!如來說六正法,謂內六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復有六法,謂外六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復有六法,謂六識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復有六法,謂六觸身:眼觸身,耳、鼻、舌、身、意觸身。復有六法,謂六受身:眼受身,耳、鼻、舌、身、意受身。復有六法,謂六想身160:色想、聲想、香想、味想161、觸想、法想。復有六法,謂六思身:色思、聲思、香思、味思、觸思、法思。復有六法,謂六愛身162:色愛身,聲、香、味、觸、法愛身。復有六法,六諍163本:若比丘好瞋不捨,不敬如來,亦不敬法,亦不敬眾,於戒穿漏,染汙不淨,好於眾中多生諍訟,人所憎惡,嬈亂淨眾,天、人不安。諸比丘!汝等當自內觀,設有瞋恨,如彼嬈亂者,當集和合眾,廣設方便,拔此諍本。汝等又當專念自觀,若結恨已滅,當更方便,遮止其心,勿復164使起。諸比丘!佷戾不諦、慳吝嫉妒、巧偽虛妄、自固165己見、謬受不捨、迷於耶見、與邊見俱,亦復如是。復有六法,謂六界:地界、火界、水界、風界、空界、識界。復有六法,謂六察行:眼察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察法166。
「復有六法,謂六出要界167。若比丘作是言:『我修慈心,更生瞋恚。』余比丘語言:『汝勿作此言,勿謗如來,如來不作是說。欲使修慈解脫,更生瞋恚想,無有是處。佛言:除瞋恚已,然後得慈。』若比丘言:『我行悲解脫,生憎嫉心;行喜解脫,生憂惱心;行捨解脫,生憎愛心;行無我行,生狐疑心;行無想行,生眾亂想。』亦復如是。復有六法,謂六無上:見無上、聞無上、利養無上、戒無上、恭敬無上、憶念無上。復有六法,謂六思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七正法,謂七非法:無信、無慚、無愧、少聞、懈怠、多忘、無智。復有七法,謂七正法:有信、有慚、有愧、多聞、精進、總持、多智。復有七法,謂七識住168: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若干種想,天及人169是,是初識住。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170最初生時是,是二識住。或有眾生,一身若干種想,光音天是,是三識住。或有眾生,一身一想,遍淨天171是,是四識住。或有眾生,空處住、識處住、不用處住。
「復有七法,謂七勤法:一者比丘勤於戒行,二者勤滅貪欲,三者勤破邪見,四者勤於多聞,五者勤於精進,六者勤於正念,七者勤於禪定,復有七法,謂七想:不淨想、食不淨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172想、無常想、無173常苦想、苦無我想。復有七法,謂七三昧具174: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復有七法,謂七覺意175:念覺意、法覺意、精進覺意、喜覺意、猗覺意、定覺意、護覺意。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八法,謂世八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復有八法,謂八解脫:色觀色,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二解脫。淨解脫,三解脫。度色想176滅瞋恚想住空處解脫,四解脫。度空處住識處,五解脫。度識處住不用處,六解脫。度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七解脫。度有想無想處住想知滅,八解脫。復有八法,謂八聖道:正見、正志177、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復有八法,謂八人178:須陀洹向、須陀洹、斯陀含向、斯陀含、阿那含向、阿那含、阿羅漢向、阿羅漢。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九正法,所謂九眾生居: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若干種想,天及人是,是初眾生居。復有眾生,若干種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時是,是二眾生居。復有眾生,一身若干種想,光音天是,是三眾生居。復有眾生,一身一想,遍淨天是,是四眾生居。復有眾生,無想無所覺知,無想天是,是五眾生居。復有眾生,空處住,是六眾生居。復有眾生,識處住,是七眾生居。復有眾生,不用處住,是八眾生居。復有眾生,住有想無想處,是九眾生居。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十正法。所謂十無學法179:無學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方便、正定、正智、正解脫。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爾時,世尊印可舍利弗所說。時,諸比丘聞舍利弗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180長阿含經卷第八181
1「後秦弘始年」五字,宋、元、明三本均作「姚秦三藏法師」六字。聖本無「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十四字。
2長部(D.25.Udumbarika-Sihanada-Suttanta優曇婆邏師子吼經)、宋‧施護等譯佛說尼拘陀梵志經(大一‧二二二)、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大一‧五九一中)。
3羅閱祇(Rajagaha)(巴),又作王舍城,為摩竭陀國之都城。毗訶羅山(Vebhara)(巴),在王舍城之東部,為王舍城周圍五山之一。巴利本作Gijjhakuta pabbata(靈鷲山),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八經(大正‧卷三十四‧九五六經)作「毗富羅山」。七葉樹窟(Sattapanni-guha)(巴),又作七葉窟、七葉園,即七葉樹之窟,為王舍城附近洞窟之名。佛滅度後,第一次經典結集即在此舉行。
4散陀那(Sandhana)(巴),又作散陀寧,譯為和善、善續,優婆塞名。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八二)作「實意」。
5烏暫婆利梵志女林(Udumbarika-paribbajakarama)(巴),又作優曇婆羅林、烏曇末梨園。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八二)作「優曇婆邏林異學園」。「梵志女林」,巴利本作paribbajakaramo(遊行者園)。
6尼俱陀(Nigrodha)(巴),外道名。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八八二)作「無恚」。
7「俱」,明本作「但」。
8「仗」,麗本作「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仗」。
9沙門(Samana)(巴),又作桑門、沙門那,即息心、靜志、淨志、貧道等義。不論外道或佛教徒,凡出家學道者,均稱沙門。
10瞿曇(Gotama)(巴),又作具譚,新譯作喬答摩,為釋尊族姓。自古以來,有關釋尊之姓,計有:瞿曇、釋迦、甘蔗、日種、舍夷等五種。
11白衣弟子(savaka gihi odata-vasana)(巴),印度之習慣,比丘衣為黃色,居士衣則為白色,故亦以「白衣」代稱在家弟子。
12「梵志」,巴利本作paribbajaka(遊行者),指出家學道之遊行者,此處特指外道的遊行者。
13「問」,明本作「門」。
14「已」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於」字。
15「逐」,大正本作「遂」。
16「處」,麗本作「定」,今依據聖本改作「處」。
17「彼」,宋、元、明三本均作「諸」。
18「座」,元、明二本均作「坐」。
19「熙」,麗本作「嬉」,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熙」。
20「瞿」字之上,大正本有一「汝」字。
21「開」,宋、元、明三本均作「問」。
22「言」,宋、元、明三本均作「曰」。
23離服裸形(acelaka)(巴),耆那教之一派,信奉苦行主義。「裸」,宋、元、明三本均作「裸」。
24「不受瓨食」,巴利本作na kumbhi-mukha patiganhati(不從瓶口取食物)。
25「不受盂食」,巴利本作na kalopi-mukha patiganhati(不從盂或鍋取食物)。「盂」,聖本作「朽」。
26「兩壁中間食」,巴利本作elakam-antaram(門檻中間)。「壁」,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臂」。
27「二人中間食」,巴利本作dvinnambhunjamananam(二人正在受用食)。
28「兩刀中間食」,巴利本作dandam-antaram(兩杖中間)。
29「兩盂中間食」,巴利本作musalam-antaram(兩杵中間)。
30「共食家食」,巴利本作dvinna bhunjamananam(二人正在受用的)。
31「菜」,麗本作「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菜」。
32「糜」,麗本作「麻」,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糜」。
33「??」,宋、元、明三本均作「??」。
34「被」,元、明二本均作「披」。
35「被」,大正本作「披」。
36「留」,宋、元、明三本均作「露」。
37「床」,宋本作「末」。
38「髦」,宋、元、明三本均作「髭」。
39垢穢(upakkilesa)(巴),煩惱妄惑可汙染淨心,故稱垢穢。
40大正本無「恭」字。
41「物」字之上,聖本有一「之」字。
42「讎」,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呰」。
43「忘」,宋本作「妄」。
44「貢」,麗本作「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貢」。
45憍慢:自視為高為強,而謂他人為低為劣。為五上分結之一。
46慢:恃己而凌他。
47增上慢:未證得聖道即自宣稱已證得聖道。
48邊見:五見之一,或斷見或常見,即偏於一邊之惡見,稱為邊見。
49「耶」,大正本作「邪」。
50「貢高」,麗本作「高貴」,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貢高」。聖本作「貴高」。
51「恃」,宋、元、明三本均作「怙」。
52「法」,宋、元、明三本均作「行」。
53「白」,宋本作「曰」。
54「齊此」,巴利本作ettavata(此範圍)。「此」字之上,麗本有一「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55「第一、堅固行」,巴利本作aggappatta ca ca sarappatta ca(已得最上,已得核心。)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九六)作:「得第一、得真實。」
56皮: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九六)作「得表皮」。「皮」,宋本作「彼」。
57「願說樹節」,此處巴利本(D.vol.3,p.48)作:然而,什麼範圍的苦行勤修是達到最上以及達到核心的呢?唯願大德世尊令我達到苦行勤修之最上與核心。
58「盜」,聖本作「偷」。
59「彼苦行者,自不殺生,……彼以慈心遍滿一方」,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九六)作:「此或有一沙門梵志行四行:不殺生、不教殺、不同殺,不偷、不教偷、不同偷,不取他女、不教取他女、不同取他女,不妄言,不教妄言、不同妄言,彼行此四行,樂而不進,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
60「知見」,宋、元、明三本均作「見知」。
61三惡道:即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趣。巴利本作 apayamduggatim vinipatam nirayam (惡處、惡趣、險難處、地獄)。
62「天、人中」,巴利本作sugatim saggam lokam (善趣、天界)。
63聲聞(savaka)(巴),親自聽聞佛陀教授、教誡的弟子。
64菩提(bodhi)(巴),譯為覺、道,係覺者所得之覺智。
65「住使」,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起但」。
66「屬」,宋、元、明三本均作「歸」。
67「黜」,宋、元、明三本均作「默」。
68「以右手接散陀那居士置掌中」,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九○二)作:「便接實意居士臂,以神足飛。」
69麗本無「尼」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70明本無「佛說長阿含」五字。宋、元二本均作「長阿含經」四字。
71長部(D.33.Sangiti-Suttanta等誦經)、宋‧施護譯佛說大集法門經(大一‧二二六)。
72末羅(Malla)(巴),譯為力士,為住於拘尸那羅(Kusinara)(巴)一帶之種族名。
73波婆(Pava)(巴),城名,位於拘尸那,為末羅族所居住之城。「婆」,聖本作「波」。
74闍頭(Cunda)(巴),又作準頭、純陀,為一工匠之子,係佛陀生前最後供養佛陀之人。參閱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一六)作:時有工師子,名曰周那。」
75菴婆園(amba-vana)(巴),芒果園。
76「十」字之上,聖本有一「一」字。
77「牒」,元、明二本均作「??」。
78「朽」,大正本作「杇」。
79「圬」,宋、元、明三本均作「治」。聖本作「汙」。
80三耶三佛(samma-sambuddha)(巴),又作等正覺。
81法(dhamma)(巴),教法。律(vinaya)(巴),戒律。
82行(samkhara)(巴),又作業。
83「住」,麗本作「往」,今依據明本改作「住」。巴利本作thitika(住立、存在)。
84「所」,大正本作「為」。
85癡(avijja)(巴),無明。
86有見、無見(bhava-ditthi vibhava-ditthi)(巴),有見,即認為一切的存在是固定的實體;無見,即執一切是無的主張說法。
87學解脫:未得阿羅漢果之四向三果所獲得的解脫。
88無學解脫:得阿羅漢果者所獲得的解脫,因已得無生,故無須再學。
89有為界:與無為界相對,為生滅變化之現象世界。
90宋、元、明三本均無「者」字。
91三不善想(tisso akusala-sanna)(巴)。使事物之相浮在心上的作用稱為想。
92三不善思(tayo akusala-samkappa)(巴)。心所起的思惟、造作之作用稱為思。
93三福業(tini punna-kiriya-vattbuni)(巴),三種可以導致福報的基本行為。巴利本則作 danasila bhavana)(施、戒、修行)。
94三愛(tisso tanha)(巴),三種根本欲望。
95三有漏(tayo asava)(巴),三種煩惱。
96三火(tayo aggi)(巴),即以火來譬喻欲、恚、愚癡(raga,dosa,moha)(巴)三種煩惱。
97三增盛(tinadhipateyyani)(巴),三種增上威力而能左右吾人之身心者。
98「三聚」,巴利本作tisso sikkha(三學)。
99「三戒」,巴利本作tisso bhavana(三修行)。
100「定」,麗本作「意」,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定」。
101三三昧(tayo samadhi)(巴),又作三三摩地、三等持,即三種定。
102三相:將事物外在的相狀而想像於心者謂「相」。巴利本無「三相」一詞。
103三明(ti-vijja)(巴),又作三達、三證法。達於無學位,除盡愚闇,知於三事通達無礙之智明。
104「宿命智明:明白了知我及眾生一生乃至百千萬億生之相狀之智慧。天眼智明:了知眾生死時生時、善色惡色,或由邪法因緣成就惡行,命終生惡趣之中;或由正法因緣成就善行,命終生善趣中等等生死相狀之智慧。漏盡智明:了知如實證得四諦之理,解脫漏心,滅除一切煩惱等之智慧。
105三欲生本(tisso kam upapattiyo)(巴),謂三種欲為再生的根本。
106三樂生(tisso sukh upapattiyo)(巴),三種產生安樂之本源,即指三種天。
107行苦:行者,遷流之義,諸法遷流無常,以此逼惱身心之苦。苦苦:有漏行蘊中,諸非可意之苦受法,逼惱身心之苦。變易苦:即壞苦,諸可意之樂受法,生時為樂,壞時逼惱身心之苦。
108「欲知」,巴利本作nassamiti(當知)。
109「三堂」,巴利本作tayo vihara(三種住處)。
110「三發」,巴利本作tini codana-vatthuni(三種舉罪事)。由見、聞、疑而舉發他人罪過。
111三聚(tayo rasi)(巴),又作三定聚、三際,即決定眾生之類聚。
112正定聚(sammatta-niyata-rasi)(巴),如得苦法智忍位者,必定成佛。邪定聚(micchatta-niyata-rasi)(巴),如行五無間業者,命終之後,定墮無間地獄。不定聚(aniyata-rasi)(巴),尚未決定趣向者。
113肉眼:能照顯露而無有障礙之有見諸色。天眼:能照顯露、不顯露之有障、無障之有見諸色。慧眼:能照一切法,若色、非色等所有諸法。
114四食(cattaro ahara)(巴),長養支持身命者名食,食有四種:(一)摶食,以鼻舌嘗味進食,以香味觸之三塵為體。(二)觸食,觸喜樂之事而長養身者。(三)念食,以思考、意志作用資助諸根。(四)識食,以第八識支持有情之身命。
115「四受」,巴利本作cattari dhamma-samadanani(四法承受)。
116「四受」,巴利本作cattari upadanani(四執取)。
117四縛(cattaro gantha)(巴),四種令身心受繫縛者。其中,「戒盜」,巴利本作silabbata-paramaso(戒禁取)。「我見」,巴利本作idam-saccabhiniveso(執此為實)。
118四刺:由欲、恚、見、慢等四種所形成之刺棘(障礙)。巴利本無此一名詞。
119四生(catasso yoniyo)(巴),謂四種出生形態,即:卵生(andaja)(巴)、胎生(jalabuja)(巴)、濕生(samsedaja)(巴)、化生(opapatika)(巴)。
120「滅行」,巴利本作padhana-samkhara(勤行)。
121「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第四禪」,參閱中阿含第二經晝度樹經(佛光一‧一○)。
122「四梵堂」,巴利本作catasso appamannaya其意為:四無量的﹝心﹞。 123「四無色定」,巴利本作cattaro arupa(四無色),其內容與「四空處」同。下文「無量空處」,巴利本作akasanancayatana(空無邊處)。「識處」,巴利本作vinnanancayatana(識無邊處)。「不用處」,巴利本作akincannayatana(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巴利本作nevasanna-nasannayatana(非想非非想處)。
124「越」,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起」。
125「想」,宋本作「相」。
126「四法足」,巴利本作cattari dhamma padani(四法句)。
127四賢聖族(cattaro ariyavamsa)(巴),四種令生知足之法,即衣服、飯食、床臥具、醫藥。
128「知」,宋、元、明三本均作「如」。
129「床」,宋、元、明三本均作「床褥」二字。
130四攝法(cattari samgaha-vatthuni)(巴),又作四攝事,為攝受、調熟眾生之四種方法,即:一、惠施(dana)(巴)。二、愛語(peyya-vajja)(巴)。三、「利人」,巴利本作attha-cariya(利行)。四、「等利」,巴利本作samanattata(同事、同己)。
131宋、元、明三本均無「謂」字。
132「四須陀洹支」,巴利本作cattari sotapannassa angani(四須陀洹果支)。「須陀洹」又譯為「入流」,為聲聞四果中之初果名。四須陀洹支為進入聖道之四要素,即對佛、法、僧、戒,得不壞之淨信。
133「四受證……知漏盡證」,巴利本(D.vol.3,p.230)作:四應證法,謂宿住﹝之事﹞應由念證,死生﹝之事﹞應由眼證,八解脫應由身證,漏盡應由慧證。
134四聖諦(cattari ariyasaccani)(巴),即四種真理,為佛教之基本哲理。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苦集聖諦:使人瞭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苦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苦出要聖諦:即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
135四智(cattari nanani)(巴)。法智(dhamme nanam)(巴)。「未知智」,巴利本作sammuti-nanam(世俗智)。「等智」,巴利本作anvaye nanam(類比智)。知他人心智(paricchede nanam)(巴)。
136宋、元、明三本均無「人」字。
137「詞」,聖本作「辭」。
138「應」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說」字。
139四識住(catasso vinnana-tthitiyo)(巴),即色、受、想、行等四,為識安住之處。
140「住色」,宋、元、明三本均作「色住」。
141「行」字之下,麗本有一「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142「扼」,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枙」。
143「四記論」,巴利本作cattaro panhavyakarana(四記問),謂決定、分別、詰問、止住等四種問答法。
144佛四不護法(cattari Tathagatassa arakkheyyani)(巴)。巴利本僅提及如來之三不護法,而無「命行清淨」。
145五蓋(panca nivaranani)(巴),覆蓋心性,使不生善法之五種障礙:貪欲、瞋恚、睡眠、掉戲(或作掉悔)、疑。
146「掉」,宋、明二本均作「調」。
147五下結(panc oram-bhagiyani samyojanani)(巴)。「結」煩惱之異稱。謂欲界之結惑有五種,即:身見、戒盜(或作戒禁取見),疑、貪欲、瞋恚。
148五上結(panc uddham-bhagiyani samyojanani)(巴),謂色界、無色界之結惑有五種,即:色愛(或作色貪)、無色愛(或作無色貪)、無明、慢、掉。
149「慢掉」,宋、元、明三本均作「憍慢調」,聖本作「憍慢悼」。
150「支」,麗本作「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支」。
151「具足」,麗本作「俱具」,今依據聖本改作「具足」。
152「隱」,大正本作「穩」。
153「諛」,聖本作「偷」。
154發:參閱三一一頁注16。
155「趣」,宋、元、明三本均作「起」。
156「五喜解脫入」,巴利本作panca vimuttayatanani(五解脫處),謂修行佛道,獲得解脫之五種歡喜心。即:(一)聞法,(二)受持諷誦,(三)為他人說,(四)思惟分別,(五)於法得定。「五喜解脫入」,宋本作「五解脫入」。
157宋本無「人」字。
158「五人」,巴利本作panca anagamino(五不還者),又作五種阿那含、五不還果。即不還果之聖者,以其根有利鈍,於證阿羅漢果有先後之不同,而分為五種類別。
159中般涅槃:不還果之聖者,死於欲界而生色界時,於中有之位,證阿羅漢果,而得般涅槃。生般涅槃:既生於色界,未久即能起聖道,斷除上地(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無行般涅槃:生於色界,但未能加功用行,任運經久方才除上地之惑而入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生於色界,經長時之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生於色界之初禪,由此漸次上生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入涅槃。「流」字之下,宋本有「般涅槃」三字。「尼」字之下,元、明二本均有「般涅槃」三字。
160六想身(cha sanna-kaya)(巴),謂從六境(色、聲、香、味、觸、法)所引起之六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
161宋、元二本均無「想」字。
162六愛身(cha tanha kaya),謂從六境所生起之六愛。
163「諍」,麗本作「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諍」。
164「復」,宋、元、明三本均作「得」。
165「固」,麗本作「因」,今依據明本改作「固」。
166「察法」,宋、元、明三本均作「法察」。
167六出要界(cha nissaraniya dhatuyo)(巴),謂六種導令解脫苦惱之法:滅除瞋恚心(vyapada-citta)(巴),而得慈解脫(metta cetovimutti)(巴)。滅除憎嫉心(vihesa citta)(巴),而得悲解脫(karuna ceovimutti)(巴)。滅除憂惱心(arati citta)(巴),而得喜解脫(mudita cetovimutti)(巴)。滅除憎愛心(raga citta)(巴),而得捨解脫(upekha cetovimutti )(巴)。滅解狐疑心(vicikiccha-kathamkatha-salla-citta)(巴),而得無我行(ayam aham asmiti na samanupassata)(巴)。滅除眾亂想(nimittanusari vinnana)(巴),而得無想行(animitta ceto-vimutti)(巴),無相心解脫。
168七識住(satta vinnanatthitiyo)(巴),謂七種識之愛著、安住之所。
169「天及人」,巴利本作manussa ekacce ca deva ekacce ca vinipatika)(諸人、一類之天、一類之險難處者。)
170「梵光音天」,巴利本作deva Brahma-kayika(梵眾天)。
171遍淨天(deva Subhakinha)(巴),又作首訶既那,譯為徧淨、遍淨光,位於色界第三禪天。
172「死」,麗本作「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死」。
173「無」字之上,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有一「無」字。
174七三昧具(satta samadhi-parikkhara)(巴),謂可令得禪定之七者。
175七覺意(satta sambojjhanga)(巴),又作七菩提分、七覺支。
176「度色想」,聖本作「內無色」。
177「志」,宋、元、明三本均作「思」。
178「八人」,巴利本作attha puggaladakkhineyya(八應供人)。即所謂四雙八輩者,其名目如下:須陀洹向、須陀洹、斯陀含向、斯陀含、阿那含向、阿那含、阿羅漢向、阿羅漢。
179十無學法(dasa asekhadhamma)(巴),修行佛道的果位中,前三果稱有學,第四果(阿羅漢果)稱無學,故無學法又可稱為阿羅漢道,計有十種。即:無學正見、無學正思、無學正語、無學正業、無學正命、無學正念、無學正方便、無學正定、無學正智、無學正解脫。「學」,聖本作「覺」。
180宋、元二本均無「佛說」二字。
181「八」字之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