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第十三 輸入者 黃紹亮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但由有情業差別起。光有三解。初解順文。殊為穩暢。 鬱金栴檀等。玄應音義云。鬱金此是樹名。出罽賓國。其花黃色。取花安置一處待爛壓取汁。以物和之為香。花粕猶有香氣。亦用為香也。 若納所依意等起故。正理三十四(十九紙左)云。何故語表體即語言。身表意業非即身意。以離語言無別有表離身及意有色表思業故。立身業名從所依。語業約自性。意業隨等起由此於中無相違過。 毘婆沙師所等起故。光見等起能所不定。寶引正理唯為能起。大好。上已標為毘婆沙師。今置然字。何為簡宗。光解不順文理。 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表無表章云。表色有二。一身表語。二語表業。此通三乘。若大乘說。有義表業。亦有三種。更加意表。瑜伽論第五十三說。若有不欲表示於陀唯自起心內意思擇不說語言。但發善‧染污‧無記法現行意表業。故有意表。其此意表發無表者。唯是善性。菩薩亦成。唯有三支。依業道故除染‧無記。業增上者便發無表。餘則不然。有義。不善亦有無表。乃至有義。意表總教雖然不見別文說有無表冠注云。若依大乘立意無表。如唯識等與小乘別者。此釋猶如不閱唯識者也。上章第三師斷然言無明文。加旃‧溜洲‧撲揚‧守千等會言約三乘說。以瑜伽‧對法‧唯識等文不說有意無表故。具如報恩吼中述。 身表許別形語表許言聲。此頌正理三十三(十一紙左)全同。顯宗十八(二紙左)大異。然此中許者。非表論主不信。以故顯宗亦全用第一句。惠暉云。對經部及正量云許。 有餘部說說非行動。若依大乘。瑜伽五十三‧唯識第一‧成業論等並破正量部行動。 諸有為法纔生已即滅。光師述經部計。三解不同於中第一為善。寶師亦用。 或於一切皆有剎那故。光有三解。於中第二為優。寶意同之。 如見火玄應音義云。火祖勞切。字林。燒木焦也。說文。焦也。 然如依觸能取於形。寶師引正理已云。今詳兩論互有勝劣。俱舍論主言。一形色應二根取積集顯色以成長等。而言長等眼能見者。其理少疏。正理論師。以了相異證有別形亦非決定生其形覺。為是眼識相應。為是意識相應。若眼識相應。容可證有別體。何理能證定是眼識同一剎那生白長二覺。若意識相應。寧知不同行輪等覺。蟻樹之外無別行輪。如何定證別有形色。乃至廣說。 而實不然。光有二解。於中第二與寶意同。 此唯朋黨非極成故。光有二解。寶師破第二解甚有其理。 有時不了唯知總聚。光有三解。初義為正。 又契經說無見無對。光云。正理稱為各別處經(已上記文)今謂。光師舉示正理稱此經名為各別處經。可謂知要者矣。然其所分別未得明判。寶師雖別不舉經目。一一讎對配屬了然。如面明鏡。寶師巧釋有似養他為子。前為已有。豈唯此文而已。 有依七福業事。見具下論(十八之十二紙)及記‧疏辨。 瑜伽師說故名無對。瑜伽師者。是觀行者也。瑜伽倫記一上(三紙左)云。印度本音稱曰瑜伽。唐無正名。如瞿通九義無當一名故置本音。今案瑜伽意亦如是。且就一義名曰相應。釋論總出體云。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又云。梵言阿遮羅。此云師有調化之功。匠物適機。群徒之所放之美稱也。唯識述記二本(三十紙右)云。言瑜伽者。名為相應。此有五義故不別翻。一與境相應。不違一切法自性故。二與行相應。謂定慧等行相應也。三與理相應。安非安立二諦理也。四與果相應能得無上菩提果也。五得果既圓。利生救物赴機應感。藥病相應。此言瑜伽。法相應稱取與理相應。多說唯以禪定為相應。瑜伽之師即依士釋。師有瑜伽名瑜伽師。即有財釋。若言瑜伽。即觀行者。是師之稱也。瑜伽略纂二釋亦同。義燈二末(二紙左)云。有說。瑜伽之師即依士釋。師有瑜伽師即有財釋(此亦依主。而非有財。如前分別後思。)又大日經疏第二曰。瑜伽譯為相應。若以女聲呼之則曰瑜祇所謂相應者。即是觀行應理之人也。又第一卷言瑜伽行者。又第三卷言行者於瑜伽中等。慈恩意。瑜伽亦言瑜祇。是觀行者。又一行意。瑜伽‧瑜祇是男女聲之別。具如集成編述。 心栽覆事。玄應音義云。心栽子來切。栽植也。今時名草木植曰栽唯識樞要上末(十四紙)云。聲論中。瑜伽第十五云。處所根栽施設建立者。如樹根栽樹之根本故聲根本名曰根栽。即是字也。辨出聲處所名為所本聲明也今謂。准如上文。栽覆謂栽根覆土。即生本之義。此中意謂。諸色能為心境。心依境生。諸色是心之生本故。云心栽覆事。 有說有依相續增長。光有二解。後解為善。 身證具足住。舊俱舍云。由身證觸依此中住。 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光有四解。第一為優。 勿自母等成無間業。光云。勿自母等實未被害。於闇室中由謂已害起三時思成無間業等(已上記文)今謂。有事闇夜易成明晝難成。故加簡別。例如大乘楞伽唯識論(天親造流支譯)云。夜蹈爪皮謂殺蝦蟆死入惡道(二十三紙右)如此論文加夜字簡。以明晝此想難成故。然今俱舍不爾。以誤未害謂已害故。是故論文不簡明暗。然光師釋簡明約闇。雖無巨害。論意不必爾耳。又寶疏云。論主破非但由作已殺等解即成業道。實非殺母作殺母解。應成無間等(已上論文)今謂。論文云自母等。為顯成無間業。寶師著眼於論母字故。云實非殺母作殺母解。然今論意雖成逆罪在於母等。而能破意正在於誤未害謂為已害。所以所者。以大德立其成業道唯由三時起思故。寶疏不辨已未誤想。叵謂精當。上來兩師所解雖有義在。而至商量文之傍正隱顯。何有不辨乎。 獲得如斯意眾依士。光有三解。於中第二為正。頌疏亦用第二。寶疏釋別解脫云。准此意樂即是思願。 從過大生。若具分別。三世不定故。婆沙百三十二(三紙右)曰。又欲遮說大種所造色必同世者顯有異世。由此因緣故作斯論。諸有對所造色及隨心轉無表色隨在何世。即後世大種造。謂過去造過去現在造現在未來造未來。若表所起諸無表色復有三類。造時不等。謂初剎那如有對等。各為同世大種所造。第二剎那若在過去。俱為過去大種所造。若在未來通為現未大種所造。後諸剎那過現如前。若在未來通為三世大種造。所以者何。諸有依表發起律儀及不律儀非二無表。初剎那頃表無表色。與此及餘能造大種現在俱滅。彼至第二剎那以後。表及大種俱在過去。諸無表色有在過去有在未來有在現在。是諸此處略毘婆沙。頗有過去大種造過去色耶。答。有。謂過去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表所起無表惟為過去大種所造。頗有過去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謂有未來表所起無表。惟為過去大種所造。頗有過去大種造現在色耶。答。有。謂有現在表所起無表。惟為過去大種所造。頗有未來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謂未來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及有未來表所起無表。惟為未來大種所造。頗有未來大種造過去現在色耶。答。無。謂無果先因後理故。頗有現在大種造現在色耶。答。有。謂現在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及有現在表所起無表。惟為現在大種所造。頗有現在大種造過去色耶。答。無。謂無果先因後理故。頗有現在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謂有未來表所起無表。惟為現在大種所造。諸隨心轉無表。是等流無執受有情數攝。彼能造大種。是長養無執受有情數攝。諸表所起無表。是等流無執受有情數攝。彼能造大種是等流有執受有情數。又初念大種造後念無表。光師有三釋。頌疏全用。麟云。今詳三解。並舊人取婆沙正文因為三解。非婆沙自有三釋。釋大種中。惠暉云。三說中寶法師取初說為正。正理論云。此大生已能與未來一切無表為生因故。 為轉隨轉因手地為依。光師釋隨轉因有二種釋。頌疏用第二釋。今謂。初釋為善。次下(十六紙右)論釋二種等起為轉‧隨轉云。謂因等起‧剎那等起在先為因故。彼剎那有故。如次初名轉。第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說名為轉。剎那等起。正作業時不相離故。名為隨轉(已上論文)可以准知。 今此頌中先辨無表。問中如常所列。言表無表。今此頌中先辨無表後明表色。故致斯言。 是無執受無變礙故。惠暉云。非極微色法。不受刀杖無執苦樂受。 應知有表是有報受。光師會品類足有二義。寶師大異。 餘義皆與散無表同。光有二義。寶疏與第二同。 以無記心果仍續起。惠暉云。善惡心為因善惡無表為果。善惡心滅時無表果仍續起也或四大為因因滅時無表續起也。或有表為善惡因。因滅時當來五趣果仍續起。無無記無表故。無記因滅當來不續起。故無表不通無記也。麟云。無記不發無表者。謂無表在第三轉故。三轉者。一能發心。二所發表三無表。其能發之心要須強力方能遠資無表得起。既是力劣故不發也。言不能引發至果仍續起者。謂若善惡力強能引無表。因雖謝滅。果仍續起。無記不然。故云不能引發無表可因滅時果仍續起。今謂惠暉初文為善。 頌曰勝無記二常。光記引安慧俱舍釋。實師大破。甚有義理。學解有力炳然可觀。 有漏業色應更成立。光有三解。寶同第二屬下責文。 以諸大種不相違。光‧寶解別。於中寶解殊為精當。 謂前轉心隨轉亦爾。寶疏引婆沙百十七(十一紙右)明此論正理同別。光記不辨。 有餘部說無無記心。光云。大眾部計。宗輪論(五十八紙左)明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等計云。無無記法。述記云。隨一一境所望不同。善惡業感各有異。故善感名善惡感名惡。故無無記。上二界惑其性是何答。唯不善。二通變化心其性是何攝。答。是善性攝。 那伽行在定等。光云。那伽此云龍頭。顯世尊也。又智度論第三曰。摩訶言大。那言無。伽名罪。阿羅諸煩惱斷。以是故名大無罪。復次那伽或名龍或名象。是五千阿羅諸阿羅漢中最大力。以是故如龍如象。水行中龍力大。陸行中象力大玄應音義云。有三義。一云龍。二象。三不來。孔雀經名佛為那伽申佛不更來生死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