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

日本一切沙門法幢
輸入者 吳靜梅
       校對者 崔世湖
       改稿者 江 進

分別界品第一之一

大德法救至鄔柁南頌。姚秦竺佛念出曜經千章句。宋天息災法集要頌經是也。普光曰。印度現有梵本流行。殊不知翻傳已久。適見其陋已。無常品居首。舉之等攝餘品。普光曰。等空無我等。可謂不而解者矣。僧叡曜序曰。曜者。須密舅法救菩薩之所撰也。集比千章。立為三三品。名曰句。錄其本起繫而為釋。名曰曜。曜之言。舊名譬喻。是或出於譯者之說。然其本起為法救撰者非矣。經第六引僧伽羅剎修行經。其文出修行曉了食品。僧伽羅剎佛七百年出。見佛行經序。故知本起乃後人所蒐輯。不出於法救之手者審矣。宋譯本無本起。舊婆沙句。而不言曜或譬喻。可以已。吳譯法句經開元錄據舊婆沙以為法救貞元錄等襲之。不稽之甚也。經序言五部沙門各錄句。不言誰某撰也。何從得知法救撰乎。婆沙所引品次不同。諸錄混而一之非也。大氐歷代撰錄者。襲傳習之謬。未曉其非。讀者不可不察也。按晉譯法句譬喻經。與吳譯法句經同本。而錄本起為異。註家茫乎不識法救所撰何是。故聊此附言爾。
滅無同類。見中含十八法樂尼經。
苾芻當知至色為性。雜含三曰。佛告比丘。眼是入處四大所造色。不可有對。耳‧鼻‧舌‧身亦如是說。心意識非色。不可無對。是名意入處
諸佛出現樂至同修勇進樂。新歲經曰。諸佛興出快。經法亦快聖眾和同快。和常得安穩出曜經薩婆多一載此頌本起。
云何名風至輕等動性。見中含象跡喻經。
苾芻當知至即便變壞雜含二曰。若可礙可分。是名色受陰。相所礙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餓‧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礙。是故礙是受陰。按相字何草誤。
諸欲人至惱壞如箭中。足經曰。有貪世欲。坐貪癡人。既亡欲願。毒箭著身。廣說桀貪王事緣。婆沙四所謂多求王者是也。普光法救所集義品如是說。妄哉。又曰此品中釋諸義故名義品。不稽本。妄謂法救品名也。予嘗謂不而為解者。豈不然乎。義品舊論曰義部經。
六思身為行蘊雜含三曰。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
能造作至名陰。雜含二曰。為作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是行受陰。
應知應斷。雜含五曰。比丘。於聖諦。當知當解。於苦集聖諦。當知斷。於聖諦。當知當證於滅道聖諦。當知當修。
若於一法至說亦如是雜含八曰。一法不知不識而究竟苦邊。謂不說於眼不知不識而究竟苦邊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不樂。亦復不不知不見究竟苦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又曰。一法不知不斷究竟苦邊廣說如前。註家祇讀此所引。不稽之本經。強為之解。可謂臆說已。蓋苦邊際之言。命之預流聖者爾。無PW生死海。始見其涯畔。進菩提。故論中稱以美稱。普光輩以苦邊乃謂無學。於是乎左支右吾之辨PW矣。胥坐不稽古故也。
諸所有色至說名色蘊。雜含二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蘊
八萬法蘊薩婆多第一有六說。初說曰。如樹根鬚枝葉樹。為一眾生始終說法一藏如是八萬。最後說曰。佛說塵勞有八萬。法藥亦有八萬。名八萬法藏。按八者圓滿之數。顯無盡義。有部毘奈耶九曰。苾芻經典三藏一藏頌有萬。處處經曰。佛說八十億萬因緣經。都治人三病。可無定數也。法寶曰。佛滅經法殘滅故異。可謂窘已。
說餘五蘊雜含二‧中含十‧增含八‧長含九。他不遑枚舉。
八勝處遍處。見中含九。長含九曰八除入。
解脫二處。五解脫處見中含一‧長含八。二處中含四大因經。
界經至有六二。見中含七。四品法門經與中含界經同本。藏中編單本者非矣。度論九曰多經亦是也。

分別界品第一之二

彼無支缺不減諸根。見中含婆羅婆堂經。
唯說堅等至大種。見中含象跡喻經。
苾芻當知至無見有對雜含三曰。眼是入處四大所造色。不可有對乃至入處。謂四大四大造色。不可有對
謂於肉至堅性堅類。雜含一曰。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肉‧是因緣‧是堅‧是受。是名肉形地界。按是肉肉作內。
胎經中至為士夫毘奈耶雜事一至二。為難陀胎之是也。註家引瑜伽者非矣。光‧寶輩動輒采大乘經論彌縫其說。陋哉。開元錄曰。胎經二卷出乎雜事。義淨鈔出。既類別生故刪削。所為而別出。漫刪之過矣。
等心依止心。雜含一曰。想‧法。於心屬於心相轉。是故想‧行。
今六觸處至皆所造業。四曰。當知眼‧耳‧鼻‧口‧身‧意。是故行曩時所造緣痛成行。痛所謂受。
由善謂伏我智者天。
調伏心心調能引樂。正法念處經七。按正法念處都七品。初六品明瑜伽師觀境。後品明念處。蓋梵本來未盡也。佛滅聖弟子纂集為一部。不可必屬小乘部。如宋譯妙法正念處。可以見焉。果小乘所誦。則中有之諍。何遺此經也。諸錄屬小部者。未深考耳。
能見色意能知法。雜含九‧及三。
所識色可愛可樂。雜含九‧及八‧八。
梵志當知至色故。雜含九曰。婆羅門眼是門。以色故。耳‧鼻‧舌‧身‧意是門。以識法故。摩訶迦旃延為魯醯遮婆羅門所說。
方域詞至不應固求。見中含無諍經。
二十二根。見決定義經‧法乘義決定經蓋同本。

分別根品第二之一

時健達縛至惑恚俱。毘奈耶雜事十一入胎經曰。彼中有欲放胎時。顛倒。若是男者。於母生愛。於父生憎。若是女者。於父生愛。於母生憎。健達縛或言乾沓和。蓋音之轉。譯曰香或陰。樂神名假中有。作樂事見長含閻浮提州品。
心能導世間至皆自在隨行。雜含十六
樂故心定中含十曰。樂者便得定心。雜含三十曰。受樂三昧定。
苦為信依。三曰。由苦成道
樂受貪至無明隨增。見中含十八法樂尼經‧雜含七羅睺羅問經。
若全此至外異生品。雜含十六曰。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說彼為外道凡夫之數。按論主善根異生品。而經言外道者。未審。又經曰。諸根者。說彼為作凡夫數。作乃外字形誤。據此則曰外道恐非也。或道字衍文。
諸有情至諸根差別。見本行集經三三梵勸請品‧過去現在因果經二。
若於此信至菩提雜含十六曰。我此信根集‧信根沒‧信根味‧信根患‧信根離。不如實知者不得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中。為解脫為出為離。顛倒。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精進‧念‧定‧慧。如是說。普光解。並非也。不可從矣。後解配四諦最覺牽強。果是。則經曰五根滅道如實觀察。不曰苦如實知何也。大氐註家不讀三藏。強為之解。均之臆說已。
梵行成立至獨如捨病。雜含九。舍利子因優婆先那傷毒取滅四頌。是其一也。見毘奈耶六。語意全同。
世尊留多至多壽行。長含二曰。佛即於波羅塔。定意三昧捨命住壽。佛般泥洹經曰。放棄壽命佛本行經魔勸捨壽品曰。今卻後不久三月當捨壽。又曰。聖以神足力更存壽三月。又曰。不盡世上壽。五分壽捨一。處處經佛棄餘壽十年三緣大般涅槃三卷。般泥洹方等泥洹各二卷。並長含遊行經別譯藏中。屬大乘涅槃部者非也。乍見經題則輒謂大乘經。而未深考耳。
三種業至順捨受業。
無容至男身為梵。見中含瞿曇彌經
寂靜解脫無色雜含四曰。寂靜解脫無色具足住。按起字超形誤。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於木聚至種種界雜含八曰。比丘。得神通力自在如意令此枯樹為地‧水‧火‧風‧金‧銀等物悉皆成就不異。所以者何。謂此枯樹中有種種界故。木字據光記改為水者非也。經言枯樹。度論二引此經亦作木字。可以已。
餘部經中至不放逸四曰。云何放逸行。所謂護心也。予嘗斷曰增含大眾部所誦本者。豈不然乎。
輕安雜含七曰。有身猗息猗息即是覺分猗息所謂輕安。猗歎美之詞。詩衛。風綠竹猗猗。傳曰。美盛貌。詳慧苑音義
喜及順喜至覺支雜含七。
瞋及瞋因至瞋恚相。同上。
正見正思至名慧蘊。見中含十八法樂尼經。
諂誑極至梵天正法念處經三曰。諂曲一法遍于欲界‧于梵天
馬勝苾芻事。見長含十六堅固經馬勝梵阿室已。舊論輸實。
尋伺方有語言雜含一。
初靜慮具足五支。見中含十八法樂尼經。
聖者於彼至五支。廣義法門經曰。諸聖弟子。由能證得十無學法。恒得相應退失。是聖弟子五分六分應相一法護。得四依止捨一諦廣說賢聖居。如二。應相作相當。經首曰。此經出阿含品。今撿本經此品。前譯普法義經同本。
苾芻當知至成就七寶。見中含五轉輪王經‧長含轉輪王品。
成就貪至四念住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

若還來此同分中含四大因經曰。阿難無生魚魚種‧鳥鳥種‧蚊蚊種‧龍種‧神神種‧鬼鬼種‧天天種‧人種。阿難彼彼眾生彼彼處。無生各各無生者。十六泥洹品曰。如彼阿含所說愛之本末所說。佛告阿難。若生者。則不告人說生之法下志群徒魚水之類。說有龍性。鬼有鬼生。天有天性。人有性。如是阿難生故說生。舊論曰。若此人還成此類。
諸有情至彼處沒。見長含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此經別譯。大氐古今學者讀別譯品。而不稽之本經。陋哉。
具壽有諸至如實知中含成就戒經曰。舍梨子告諸比丘比丘成就成就成就慧者。便於現法想知滅定。必此處。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終過搏食天意生天中。於彼想知滅定。必此處。是時尊者鄔陀夷共在中。尊者陀夷白。尊者舍梨子。比丘意生天想知滅定者。終此處。乃至再三違拒。按正理論十六曰鄔陀夷經等今隱沒者。與此所引別。蓋經中別目。或親命之。或結集家置之。有全無意義者以此。如三藏中曰某經某經。其所命隨時殊矣。不可怪焉。具壽或曰慧命舊論淨命。蓋年少苾芻稱。雜事九曰。年少苾芻應喚老者為大德。老喚少者為具壽唯識演祕曰沙彌非也。窺基曰。單言慧命義便闕。具壽慧命奚別可謂泥矣。
佛說色界。前經下文曰。世尊問曰。陀夷。汝說意生天為是色耶。尊者陀夷白世尊曰。是也世尊世尊面呵陀夷曰。汝愚癡人。盲有目。以何等故甚深阿毘曇。按是色無色。蓋草誤。婆沙百五三引此經曰。汝說何等為成天身。豈不欲說非想非非想處耶。可以已。或曰猶言此色類者迂矣。況色類語始見于隋唐史籍爾。按若泛言意生天。通二界中含行經。初靜慮有頂。名行生。不爾鄔陀夷可謂無色乎。
九次第定。見長含七布陀樓經。又陰持入經曰。何等為九次第思惟正定。為四禪無色正四定亦已盡畢定。為九次第正定。按為四為作謂。
及法至觸想思。雜含一。
受緣愛。具下明十二支條。
無明觸緣生愛。雜含二。
煖及與識至如木無思覺。雜含十曰。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閒。如木識想。中含法樂尼經‧拘絺羅經。並釋此頌。
自至非可他害。
大德等至生有情。
眾天至二天。長含八眾集經曰。復三法。謂三生。一者眾生自然成辨生歡樂心。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時。二者眾生為樂。自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止息樂。如遍淨天大集法門經眾生生受樂一類。是名第一生。復眾生受喜樂。此樂廣大適悅慶快。如光音天。是名第二生。復眾生乃至壽受快樂足。如遍淨天。是名第三生。按長含曰音初生可謂精矣。論舉其一耳。如集法門曰一類。未審。果其說之是。則三欲生何別。恐譯家之粗鹵也。集法門眾集經別譯。卷首題單譯者誤。
有色有情第一識住。具下七識住中。
三有為之有為相三曰。此三有為有為相。又曰。是為比丘三有為有為相。當知此三有為相分別之。出曜經無常品曰。如佛世尊敷演言教三有為有為之相。興衰變易
有為之起至亦可了知。二曰。此三有為有為相。云何為三。知所從起。知當遷變。知當滅盡。
義是所依十曰。義者解經之原也。
難陀言至衰異滅。雜含一曰。彼男子。難陀諸受起。諸受住。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諸想住。諸想滅。起。諸覺住。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按本行集經五七曰難陀比丘解說後。諸比丘而謗言。於世尊所。客作報。為天女梵行。為此世尊比丘。特贊難陀毘奈耶雜事意全同註家不睹本。妄為之解。凡論藏所引斷章取義。豈得世尊之緣哉。
相續初名生至執有住非理。此三頌部師總攝前義結頌。下即前異不成頌亦同。今論曰有頌。舊論則曰此中說頌。可以見。已下傚之。
諸行無常等章。是一頌蓋世尊恒言以勸人。足概八萬法蘊法救無常品亦是已以。故經律所載不遑枚舉。出曜經錄此頌本起。亦一緣耳。後世佛者。崇玄虛爭務高其議論。而此章則淺淺以視。甚者迺至罵曰小乘權教為爾。悲哉。
諸行無常涅槃寂靜雜含十。是名三法印有部毘奈耶七。龍王經。以諸行無常無我寂滅為樂印。蓮華面經亦說三法印。而非小乘所誦。又雜含三曰聖法印者亦別。
於名及文生者雜含十六曰。天子說偈問佛。何法為偈因。以何莊嚴偈。偈者何所依。何者為偈體。世尊說偈答曰。者是偈因。文字莊嚴偈。名者偈所依造作為偈體。小本雜含八曰。偈以為初。字為偈分段。偈依止於名。文章以為體。按生字據光記改為士者非也。婆沙四作追頌者。可見。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

諸因諸緣至識亦如是雜含第一
無為法所緣緣
五根修至眾苦永斷。雜含十六
汝等於色至識亦如是雜含三曰。世尊告諸比丘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斷知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生。如是受‧想‧行‧識欲貪斷。乃至未來世不復生。
過去至諸煩惱雜含十六曰。於縛得解害諸色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漏盡
所有諸法至最為第一雜含一曰。譬所有諸法有為無為貪欲第一
比丘獲得現法涅槃雜含九曰。比丘眼識愛樂染著。不愛樂染著者。不於識不觸不著不取。故此諸比丘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
所有眾苦至此極寂靜雜含三曰。復彼無餘斷。吐盡。欲離息沒。餘苦更不相續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如燈焰至亦爾。雜含九曰。正念不忘住。其心得解脫身壞終。如燈盡火滅。小本雜含六曰。都捨于諸受。如油盡滅。涅槃意解脫。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

四緣性至增上緣性。按四緣四含文。獨見緣生初勝分法本經‧唐譯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唐譯本曰。世尊如餘處說。四種。所謂因緣無間緣‧及所緣緣‧并增上緣。然此經大乘所誦。非今證也。婆沙十六曰。六因契經說。契經但說四種緣。況唐譯本曰餘處說。則最宜詳於四含。而經無其文。蓋四阿含殘缺。不可得而稽矣。
諸佛德用不可思議一曰。四事不可思議云何為四。眾生不可思議世界不可思議。龍國不可思議佛國境界不可思議。又曰。如來身梵音智慧辯才不可思議。又曰。如來四不可思議。非小乘能知。文見四意斷品。按小乘名不他見。獨此經。其序品曰。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蓋大眾部所誦本者。斷可知矣。又分別功德論曰。薩婆多家無序及後一事經。可以見焉。

分別世品第三之一

世諸妙境至已除欲。雜含八曰。世尊即說偈言。世間五色。彼非為欲。貪欲覺想者。是則士夫欲。眾色常住世。行者心欲舍利子外道閻浮車說偈言。非彼欲使世間種種色有覺想者。是則士夫欲。彼諸種種色。常在於世間調伏心。是則黠慧者。見經八。蓋本世尊偈。雜五色恐種種色形誤。
若世妙境尋思故。
若世妙境妙色故。
譬如天雨至復如是雜含四曰。眾生無始生死長夜輪轉。不苦之本際。譬如普大雨洪澍。東西南北無斷絕處。如是東方西方北方。無量國土成劫壞。如大雨普雨無斷絕處。如是無始生死長夜輪轉。不苦之本際
餘部經中說十方小本雜含七曰。復告比丘。天雨密緻。如縛掃篲。東西南北及四維處東方無量世界眾生熾盛安樂無量世界悉皆碎壞。無量世界眾生滿中。無量世界悉皆空虛。眾生在中居止。南西北方四維下亦復如是生死無始。餘上說。按下連生死長遠經。故曰上。度論證有十方世界。亦引此經。余嘗讀別譯雜含。而斷為飲光部所誦本。有徵義。可以定其說已。所謂餘部言指飲光部普光曰餘部經者密部經。未知據。且不言何經出。果乎臆說也。或三藏相傳之說。亦不可從矣。大氐普光窺基輩。專以張大新翻為務。悉非舊譯家以為訛譯。其究遂至於眼膛識古籍。豈不陋乎。按雜含經諸部有小二本誦焉。舊論破我品曰少分阿含中說。其文所謂別譯雜含。可以為證矣。今所翻傳。其飲光部所誦小本也。然題曰別譯者。後人妄為已。可言之小本。而不可言別譯。舊論所引可以見焉。開元錄曰。經中子註有秦言字。雖不的知譯人姓名。必是三秦代譯。今撿譯文體裁。蓋在魏晉之間全非東晉以下語氣。且秦言字獨見經二。曰毘梨秦言雄。箇秦字惡足徵哉。或晉字音誤亦不可知。蓋善讀者有辨爾。
七有經至中有
尊者舍利子不可得
有色有情第一識住。見中含四大因經‧三‧及四二‧長含眾集經等。第一識住。中含曰人及欲天餘經乃人及天。其第二識住。皆言梵天初生。故論主以餘時為第一識住。普光通諸論異是也。按二曰。七神止處云何為七。而加有頂成八。未審。報經高譯。長含眾集經同本。此經除遍淨‧無所有處二加有頂成六。亦未審。增含報次下。各明九眾生居恐彼文濫于此。高譯本率多殘缺錯簡。讀者察諸。九有情居。見長含眾集經‧上經‧雜含七。九眾生居品法。寶曰九有情居非經所說。何肆口之甚也。學者或讀婆沙。稍知其經說。而猶茫乎不能識何經說。故附言。
是至彼同分內。見長含梵動經‧一阿夷經。
極光淨至於彼滅。見中含二七日經‧四‧長含三災品。正理論二引阿奴律陀經通其異。按中含九有天經是也。阿那律告仙餘財主曰。有時光天集在一處。雖異。而光不異。有時光天各自散去。彼各散去時。其身既異光明亦異。於是真迦旃問。彼光天生在一處。可知勝如妙不妙耶。阿那律答曰。可說彼光天生在一處。知勝如妙不妙。所以者何。因人勝如故。修便有精粗。因修有精業故。人則勝如光天‧遍淨天問答亦此同。理通曰是依別處。非一異。蓋謂身一亦大概耳。豈可拘拘哉。
識隨色住至是名四種。雜含三曰。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攀緣色愛廣大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廣大長。比丘。識於此處若來‧去‧若住‧起‧若滅。廣大長。又見長含眾集經雜含二。
識食中至識住其中。雜含五曰。於此四食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名色乃至苦聚集經文總說。今以識食為難。所乘御一句法寶似屬上為經文。亡論瞽古籍。亦昧乎文者矣。
佛意說至種子雜含二曰。彼五種子者。譬陰俱識。地界等譬四識住水界者譬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云云。所謂四識住
我夜生丑子至雖盡而無飽。餓鬼一日夜生五百子還自噉。見撰集百緣經餓鬼品。餓鬼問古業於目連藏經目連經‧餓鬼報應經二本。蓋取雜藏半譯出。諸錄曰同本別譯者粗鹵。
化生拘路至充所食。見長含九龍鳥品。四種妙翅鳥四種龍事。以勸四等心。見等趣四諦品。
有七種至中有。重出。
健達縛經至現在前。見中含四嗏帝經。按中含阿攝和經曰。以三事等胎。父母會‧無漏堪耐‧陰已至。然論曰若此經不誦。而引掌馬族經其經迺阿攝和經。故知今所指乃嗏帝經。二亦此經。彼大眾所誦故。言識神來趣。而不言中有也。
掌馬族經至南西北。中含七阿攝和經曰。頗生為男為女。知所從來。為從剎利族來。梵志居士工師族來耶。為從東方西方北方來耶。按阿攝和唐言阿濕婆譯曰馬。梵志姓。名羅延多那。舊論耶那。見本行集經。闍那崛多譯曰屋室。
五不還經至上流。長含八眾集經曰。復有五法。謂五人。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尼吒般涅槃雜含七等此同。普光賢聖品記曰。上流不定故。前不言般涅槃。彼僅讀此所引。而不睹本。陋哉。中含亦言上流膩吒般涅槃。予嘗謂。普光而下數十家。均之不而解者。豈不然乎。
七善士趣。見中含二善往來經。按火星喻經廣說
眾賢聖至唯六謂非想。按舊論不錄此頌。
極惡業至無間地獄中含三十降魔經曰。覺礫拘荀大如來。見尊者破。血流于面。隨如影不離。便是說。此惡魔凶暴。大有威力。此惡魔不知厭足。語未訖惡魔便於彼處其身即墮大地獄。此大地獄而四名。缺。百釘。三逆刺四六更。梵毘樓嬈亂經譯曰音聲。拘樓孫佛第一弟子。見長含一‧五。
一類有情那落迦
再生汝今至所止。小本雜含五曰。壯盛及衰老。三時過去。餘命既無幾。常為老所患。近到閻王際。婆羅門欲生。二間無住處。汝都無資糧。總三頌。今初二頌。蓋為老梵士垂死始歸三寶者說再生或言二生。雜含四喚婆羅豆婆遮梵士為二生是也。其義則如鴦崛摩經曰前生世。今不同。可以知已。盛位泰疏真諦說。今按毘奈取雜事二曰。壽命百年有其十位。謂嬰兒‧童子年‧少壯‧盛年‧成就‧漸衰‧杇邁‧極老‧百年。是當位。

分別世品第三之二

訖栗枳王至衣鬥諍。見給孤獨長者得度因緣經。長者女得度緣。見須陀品。無夢事緣。泰疏曰。真諦云。此夢出阿含。今撿四含此事緣。真諦或睹別梵筴。而言之。神泰襲之者誤。訖栗枳施護本曰衰愍王。本行集經曰利尸。譯曰瘦細是也。
鮮白苾芻尼。見賢愚因緣經四‧百緣經八。賢愚經叔離尼。慧覺曰。此言白。百緣經曰淨尼。迦尸孫陀利尼亦被袈裟生。見百緣經。
諸有情類至不可思議。見一。具上。按毘奈耶中論差別。多首此言。經律不言其中有住時所極。獨見五王經曰。何謂生苦不知精神趣向何道。未知處。並受中陰之形。至三七日中。父母和合便來胎。此經恐非有宗所誦。不爾豈不議之乎。
父母不淨至羯暹藍。雜事十一入胎經曰。應知依父母精血因緣合故。方有胎生父母不淨羯羅藍號之為色。受‧想‧行‧識即是其名說為名色
又告比丘至羯吒私。雜事二曰。佛告難陀。誰於生死母胎受極辛苦。如是長。如是增長。飲母乳血。妄生美想。中含四嗏帝經曰。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律中謂是母乳也。
顛墜於地獄至修苦行。見中含十二天使經‧雜含七。
四。見大集法門經毘奈耶一。按集長含眾集經別譯。四種入胎出於別譯。而本經無其文。如歡喜經。舉之贊世尊。與雜事說別。世尊舍利子說法。於是廣纂法要。垂教於後世。長含眾集經‧上經是也。門人繫以之釋。為阿毘達磨。今異門足論是也。學者不知以為異門舍利子親撰者。陋矣。題言舍利子說。且引目連法蘊足。可以已。其成於門人之手者。昭昭焉。
造作有為。重出。
業有異至廣說緣起雜含第一義空經曰諸比丘生時無來處。滅時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已盡滅。業報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法。俗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苦聚集起三十第一空法經全同。其他舍利子阿那邠祁疾。告以空行第一之法。亦是已。見非常品。註家皆以法假謂何下為論文者誤矣。要之坐不讀本經故耳。殊不知論體格各異。豈不悲哉。
最初羯暹藍至轉增。雜含九‧三十‧雜事二‧胎經。按正法念處經七以下說。與他經少異。
佛告阿難至不也世尊中含四大因經曰。阿難。若識不母胎者。名色成此身耶。答曰。無也。阿難。若胎即出。名色會精耶。答曰。不會。阿難。若幼童男童女識初壞不者。名色增長耶。答曰。不也。長含大緣方便經同此。
比丘諦聽非有等。雜含九。
如是純大苦蘊集。世尊緣起之義。未嘗此言焉。使人惡乎生死為爾。普光曰諸支果義名苦蘊。因義名集者。鑿矣。中含因經曰具足純生苦陰。長含大緣經曰患所集。可以已。
非理作意非理作意雜含三有有緣有縛經。
色為緣至所生染觸。雜含一。
無明觸至為緣生愛。重出。
吾為汝當至已生法雜含二‧中含一。
云何無明至無智。雜含二‧唐譯緣起經。按緣起經雜含十二緣起說義經別譯。開元錄曰出一。放牛品異譯者。非矣。周錄為大乘單本。謬之甚也。
云何地界至毛爪等。中含象跡喻經曰。諸賢。云何地界。謂內身中在所攝堅豎性。住諸受。此為云何。謂髮毛爪齒粗細皮膚肌肉筋骨心賢肝脾肺腸胃糞。如是比此身中餘在所攝堅豎性。住之所受。諸賢是謂地界。豎作堅。諸獸之跡象最為大。以喻四諦跡。經三十六又有象跡喻經。其說此別。
如來出世法性常住雜含二曰。云何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無明行。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無明有行乃至緣生老死。又曰。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餘上。
云何已至老死。所前引雜含是也。又見中含說處經。其說全同雜含
依此有至故彼生。雜含二曰。云何緣起法說。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無明行。乃至苦聚集。是名緣起法說。中含說處經曰。此則彼。彼此則無。彼若此則生。彼若滅此則滅。雜含謂之因緣法及緣生法中含謂之因緣因緣起所生法所謂因緣因緣起是也。
無明有至有諸行雜含二曰。當無明因‧無明集‧無明生‧無明觸。彼無明無餘滅。
因緣緣起諸經。因緣中含四大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是也。辨緣起者。諸經中明緣起支是也。雜含二‧唐譯緣起經牧牛品等。其經非一故言諸經。
梵網經廣說。長含梵動經是也。吳謙譯梵網六十二見經。此經別譯。窺基量部義。未知何據。餘別有考。大藏訣。
比丘當知至我所中含一頻鞞娑羅王佛經曰。告比丘愚癡凡夫所聞。是我而於我。但無我無我所。阿毘曇經此經。曰隨從他語皆無我我所。餘全同。
云何所謂欲貪雜含九曰。云何所取法。乃至意法。是所取法。云何取法欲貪是名取法
阿難陀至說為有。

分別世品第三之三

隨眠瀑流等。並雜含八‧長含眾集經‧上經等。其十隨眠不經見。故隨眠品曰本論中分為十。蓋阿毘達磨說。非經說也。普光謂經說十隨眠者。臆度耳。縛乃三縛雜含二。
貪欲染心至不清淨雜含十六
如是至影寂滅雜含四曰。然如來見。謂見此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聖諦。此滅道聖諦如是如是已。於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我慢繫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真實如是解脫
如是三法為觸。雜含三曰。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
云何六六至六身。雜含三六六法經是也。
眼觸為緣至所生受。雜含八曰。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不樂覺。
量。雜事三七曰。世尊阿難陀曰。如是應知。教有真偽。始從今日當經教於人。按世尊入滅遺誡。在長含名之四大教。在一名四大廣演。或言四決定。蓋其實一也。然經律所載多言經律阿毘曇量。如雜事自別。雜事標有部。而間有餘部義。蓋律典五部雖分哉。不同對法意見各殊。則餘部律師有宗毘奈耶。亦未可知。
及色至受想思。雜含一曰。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俱行覺支雜含七曰。是比丘心與慈俱覺分遠離無欲依滅向於捨。
是受是想至不離故。中含八大拘絺羅經曰。會利弗問曰。覺‧想‧思。此三法為別。此三法可別施設耶。拘絺羅答曰。覺‧想‧思。此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諸所受至即所識。前經曰。所以者何。覺所覺者。即是想所想。所思。是故此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色已至喜近行。中含分別六處經曰。比丘色已。分別色喜住。分別色憂住。分別色捨住。如是耳‧鼻‧舌‧身‧知法已。分別法喜住。分別法憂住。分別法捨住。是謂分別六喜‧分別六憂‧分別六捨所謂十八意近行。又見分別六界經。
色已至知法亦爾。中含三和經曰。六善住處。云何為六。和破比丘不喜不憂捨求無為正念正智。和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脫。是謂得第一善住處。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喜。乃至是謂得第六善住處。雜含三曰六常行是也。
三十六師句中含分別六處經曰。三十六刀。當知內者此何因說。有六喜依著。有六喜無欲。有六憂依著。有六憂無欲。有六依著。有六無欲乃至廣說雜含七曰三十六受是也。
世尊自悟至由食住。長含八眾集經曰。如來正法一切眾生仰食住。
四種至四識。見長含忉利天品‧雜含五‧中含九說智經‧一等諸經。按長含最為審。揣食分粗細。粗謂飯等。細謂服洗浴。如一稍殊矣。王品說九食曰。四人間食。餘五出人間食表。所謂禪‧願‧念‧解脫‧喜。蓋拘樓孫遺說也。又正法念處生死畜生品。與他經曼別。異部所誦為爾。又按此所引異門足說。全同正法念處畜生品說。今撿異門足第八。其說卻合論主所辨正。最可怪。據舊論曰別誦說則今論指異門足者。恐誦者錯謬。況婆沙百三十。為有餘師說。評家破之取異門足。可以已。雖非今所關。聊附言。
四種至求生者。
一者成。雜含四曰。佛告婆蹉眾生於此處終。意生身於餘處。按三彌底部論曰。我等見佛說跋蹉耶那修多羅。是故有間有。
二者求生三者中有求生不經見。中有正法念處四。又見五王經。
四者食香五者起。食香有部毘奈耶第一
有壞自至世間生。
有補特至斷生結。
四食皆至老死緣。雜含五曰。於此四食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名色。入名色諸行增長。行增長當來增長當來增長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苦聚集。
人能施至彼。有部毘奈耶四曰。當彼大潮婆羅門。以如是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時。所獲福德不如人但以飲食供養外道離欲五通仙人其數滿百。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報殊勝。復次長者。如彼大潮以如是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及百隱人。不如人但以飲食一瞻部樹下未離欲異生菩薩。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報殊勝。復次長者。如彼大潮以如是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及施外道百隱人。并施瞻部樹下異生菩薩。不如人但以飲食預流向者。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報殊勝。按大潮婆沙曰吠羅摩中含曰隨藍。蓋為長者。引古者大潮行施之緣。校量福。遂以暫時無常之觀為福德無量者也。後身菩薩居瞻部林。見本行集經遊戲觀矚品。據過去現在因果經。此時離欲愛得四禪。餘經言得初禪瑞應經特為出家以後事。按中含須達多經曰。若梵志隨藍如是大施復有施閻浮凡夫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梵志隨藍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凡夫人食。復有須陀洹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餘全同毘奈耶所載。而一瞻部林菩薩文為異。稽之別譯諸本。全同本經。蓋古者師授口誦。其經律異。不亦宜乎。又按論主曰。除彼異生還將外道格量預流向。而毘奈耶則不然。恐有別誦本爾。餘別有考。不盡于此。

分別世品第三之四

此捺落迦至恒洞然。見長含九地獄品‧雜含七‧中含十二天使經‧十六。按天使經頌無十六增言。稽之他經律。蓋略爾。
廣說如經。見長含地獄品‧正法念處地獄品。按長含第四分世記分為二品。炭經六卷。起世經起世因本經卷。並世記經別譯其諸趣優劣。界成敗。具是矣。蓋聲聞歷事之觀境。莫親焉。故累累乎數百萬言。而一字徒言矣。苦學者所之淺淺焉耳。三藏中論文世儒。皆疑其不經。釋氏亦病焉。蓋三藏所載一從古來相傳之說耳。如支那自古論文者。宣夜周髀渾天之書。鄒衍洛下閎之流。何其言之肆也。五天之廣。其說繁漫。可推知矣。世尊假以喻修觀之術。無他使人識地之悠久猶付劫火。眇小之軀不可恃則足矣。迦文之教自修近思。何必求天外之事耶。經曰應作如是觀。可以見焉。讀者不知其所喻。以為迦文學為茲厚於後世。遂棄修觀。而爭務逞紙上之論。此豈迦文之意乎。世儒議之者。實佛者之罪也。
華香至遍諸方。雜含八‧三。按功德香。謂戒德之香。蓋對阿難之問。
地部經至遍五十。
大龍有八至持大地
如是人間地獄壽量。見長含地獄品‧雜含八。按雜含曰。如拘薩羅國。四斗為一阿羅。四阿羅為一獨籠那。十六獨籠那為一闍那。十六那為一摩尼摩尼為一佉梨十佉梨為一倉。普光真諦者過矣。餘別有考。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寒熱雨際至知夜滅。準舊論。結前義為頌非引證。
三劫阿僧至得成佛。見十六。又見法住經。
無餘僧祇耶。按本行集經二捔術爭婚品。說數百百變之。從拘致至婆羅極叉。有十六數。自此以上復有八箇數。與今自殊矣。成唯識五引解脫經。基疏解經為脫落義。演祕不取之。今按古者一從一法百法。今僅存十之一。餘三阿含殘缺者可推知焉。是則特此經以脫落命之。最足疑矣。何知古者有解脫經而沒於今哉。或言指華嚴阿僧祇品者。可謂不知類已。妙樂所謂相續解脫經未知指何也。六十數後八。毘婆沙師失其傳。記誦之無強所其不知。可以已。古封禪七二家。管夷吾所記僅十有二。孟獻子友五人。孟軻忘三人。所大之則亦何苦也。
下士方便至為已故。舊論曰。此中說偈。
本事中至獨覺。見賢愚因緣經三優波毱提緣品‧阿育王經六。
若王生在至應所。見長含轉輪聖王品。按輪王御世。載在諸經。然但說金輪。餘三輪不多見。獨摩訶帝經四輪王。而此經非必小乘所誦。故論主曰。經從勝但說金輪。餘輪王應知亦爾。蓋準知已普光解。前無失。其後解意謂經例釋。臆度之甚也。且昧乎文者。可以已。
位至一如來。中含界經曰。阿難。若世中有二如來者。終無是處。若世中有一如來者。必是處。又曰。阿難。若世中有二轉輪王並治者。終無是處。若世中有轉輪王治者。必此處。
如來輪王亦爾。前經是也。
世尊告舍至一如來。見長含歡喜經。
王經說至自轉。中含九梵佛經曰。世尊告曰。梵天如日自在明照諸方。是為千世界。於千世界中。我自在。亦彼彼處。有晝夜。按經律曰千世界。或三千大千者。或對大千言千世界。讀者察諸。
輪王出現至主兵臣寶。見中含七寶經‧雜含七‧三。
劫初時人至壽久住。見長含二世本緣經。
能一至饑饉災起。餘閱大藏。嘗記此文。而今失其為何經也。
地部經至來此。長含二世本緣品曰。有何因緣世間五種子。有大亂風。從不敗世間。吹種子來生此國。一者根子。二者莖子。三者節子。四者疐子。五者子子。是為五種子。以此因緣世間五種子出。按疐與蔕同。五種子毘奈耶七。餘嘗斷曰長含地部所誦本者。豈不然乎。此品言有餘部說。皆合於長含。學者擇焉。
四又曰剎土風吹來。恐大眾地部經皆作此說。今論成敗故指地部也。
苦根第二靜慮滅。見中含法樂尼經。
說彼名不動中含五十迦樓陀互經曰。比丘。樂滅喜憂本已滅。不不樂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是聖說不移動。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二種業已業。中含七達梵行經曰。云何知業。謂有二業已‧思業。是謂知業。本事經一法品曰業自性者。或思業思業已。業已恐倒矣。
色有三至無見無對雜含三。蓋取意。
無漏法至名無漏法雜含二曰云。何無漏法諸所有色無漏非受。彼色若過去未來現在。彼不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是名無漏法
諸有淨信無依亦爾。見中含二世間福經。為摩訶周那說七世間出世間福。有部毘奈耶七有業。五說功德。而無無依福文。餘具下。
苾芻當知至無見無對雜含三曰。云何入處。佛告比丘。法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無對。是名法入處
如是知至清淨鮮白雜含三曰。如是知。如是見者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方便正念正定。前正語正業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
殺等戒至堤塘戒。
有漏法者至廣說雜含八曰。云何有漏法。謂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不樂耳‧鼻‧舌‧身‧意。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有漏取至亦爾。雜含三曰。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為六。謂色有漏是取心覆藏。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諸有苾芻至恒增長。見四‧薩婆多論七。
邪見故至邪命等。雜含八曰。邪見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方便‧邪念‧定。
那伽行在定至臥在定。中含龍象經曰。陀夷以龍相應偈讚世尊曰。龍行止俱定。坐定臥亦定。龍一切時定。是謂龍常法。都有七頌。是其一也。蓋視波斯匿王龍象而作也。那伽或曰曩娥能伽。此譯曰龍。或名象。稱象為龍者美稱也。出曜經曰。如來身龍象。象亦名龍象。可以已。那先比丘經曰。天竺名象為那。蓋略爾。普光曰此言龍頭。未審或頭字象草誤。

分別業品第四之二

受持無熱惱。曜六戒品曰。慧者立禁戒。比丘無熱惱。
律儀善哉至遍律儀有部戒經世尊略戒頌曰。護身善哉。能護語亦善。護意為善哉。盡護最為善。又見僧祇律七‧薩婆多論一‧雜事等。又見二‧曜七學品諸經。梵三跋羅舊譯曰護或等護。唐譯曰律儀義淨特雙存言律儀護。或竊勦義淨說以為己有。排擊諸家妄斷戒體。詭僻怪戾無足觀焉。
善守護至根律儀雜含一‧四近住律儀晝夜。見誦六五。
毘奈耶具戒法。誦六十善誦之一曰。王舍城語諸比丘種明具足戒。何等十。佛世尊自然具足戒。五比丘得道具足戒長老摩訶迦葉具足戒蘇陀隨順答佛論故具足戒邊地持律第五得受具足戒。摩訶波闍婆提比丘尼八重具足戒。半迦尸遣使得受具足戒。佛命善來比丘具足戒歸命三寶已。三唱我隨出家具足戒白四羯磨具足戒。是名具足戒。按明字得草誤。諸家文各殊。且如薩婆多論。曰七種具戒。而除師‧酬答‧遣使‧邊國四。岐三歸三語二種
自然獨覺薩婆多論二曰。如在樹下結伽趺坐言。我要不解此坐。而得漏盡即身成就口教成就後得漏盡戒亦俱得。是謂身教得戒辟支佛亦爾。又見僧祇律三。
二由得入至五苾芻薩婆多論曰。見諦得戒唯五人得。餘更得者。又曰。陳如為上座。以先見諦故。五苾芻見諦本行妙法輪品等經。
三由佛命至耶舍等。薩婆多論曰。善來中實稱為上座。以先來故。按在世率多善來得戒者。薩婆多論曰千百五十人。蓋據白四羯磨法以前而言之耶。舍見本行輸陀因緣品。闍那崛多曰言上傘。或譯曰稱名稱。
四由受至大迦葉薩婆多論曰。大迦葉來詣所言。是我師。弟子世尊陀是師。弟子。是名受戒。又曰。惟大迦葉一人得。餘更得者。又見毘尼母一。大迦葉佛緣見大迦葉本緣經‧及因果經本起大迦葉始來學品‧本行迦葉因緣品。當時迦葉名最多。以望族稱大以別。見薩婆多論三。
五由善巧蘇陀夷。見須陀品。律攝三曰。三者問許謂鄔陀夷。鄔字蘇草誤。
六由重至大生主。見誦五雜事九。大生主緣。見中含瞿曇彌經
七由遣使至法授尼。雜事三二。法授王舍城天與長者女。從父名且愛法故名與。雜事。或謂以具戒授其使故名法授者非矣。誦所謂半迦尸尼者別人。半迦尸迦尸梵志女。殊色人價以半迦尸國故為名。見誦四二。其出家緣亦全別。各一人爾。混而為一人者非也。
八由持律至於邊國。律攝五曰。東至奔茶林。西至二窣吐奴村。南至攝伐羅伐底河。北至嗢尸羅山。此限域外名曰邊國。內名中方。
九由十眾至於中國。見一。薩婆多論曰。佛法始終以白四羯磨宗本。能繼續三寶無邊利益。莫上於白四羯磨戒。彼論除自然得而為論已。
十由三說至受具戒。誦六十曰。若未結白四羯磨。若人歸命三唱我隨出家。是善受具足戒。若結白四羯磨後。歸依三唱出家。不名具足戒薩婆多論曰。三語得戒三歸得戒成道已。八年中得。八年後更得者。六十賢部本行經教化兵將品曰六十雲種姓人。無明羅剎經曰六十賢邑眾是也。註家云云謬矣。薩婆多論曰。牛伺比丘將七萬人詣諸比丘。各盡與三語受戒。是非世尊親授。故今舉六十賢部。又按五分五所謂於娑羅林六十人得阿羅漢果者。乃今賢部也。諸註不得其實故略言之。
此能長至為長養三千威儀經曰。布薩者此言淨住。義言長養闍那崛多晡沙他。此言受齋。亦言增長。律一曰。褒灑陀者言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持義。謂由眾集說戒便能長養善法心故名褒灑陀。又褒灑同前。陀是除義。謂增長善法不善故。按梵鄔波婆娑。譯曰近住。或曰宿者義翻也。為八戒者之稱。或名褒灑他。譯曰長養。其別號也。梵鄔婆索迦。舊曰優婆塞梵音賒促耳。譯曰近事。舊翻曰清信士者取義。為受王戒者之稱。初學或不識之異。遂至於近事近住混而為一者謬矣。
此第八支至隨隨作。見中含五‧五持齋經。按八齋出中含。及八。而合歌舞嚴身為一。加齋為八支齋經別譯。有齋經‧優婆夷墮舍迦經二本。全同本經。其他八關齋經‧八種長養功德經等。雖次異。亦同中含說。此等經並同此論後師說。然薩婆多論同此論前師。齋為第九而謂齋為齋體。以八事助成齋體。其相支持。名八支齋。不言九。予嘗謂。律藏雖標曰薩婆多。或餘部義者。豈不然乎。大乘經論亦異說。非今所關略焉。
佛告大名至鄔波索迦雜含三曰。佛告摩訶男在家清白修習淨住男相成就是說言。壽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為優婆塞是名優婆塞小本雜含十六曰。佛告釋摩男在家白衣歸依三寶。以是義故名優婆塞。汝即其人。摩訶男或曰摩訶那摩摩男梵音賒促耳。闍那崛多譯曰大名。蓋為長子通稱。本行集經。迦毘羅婆蘇都城二兄弟。小者名摩尼婁陀。大者名摩訶那摩。考之長含。摩訶那摩跋提利迦。則知長子之通稱。以別之。非必一人名也。
從今者至捨生。中含三和經曰。世尊歸於佛法比丘眾。世尊優婆塞。從今日始歸。乃至命盡。他不遑枚舉。按捨生言考之經。言命盡或壽終。而婆沙師特解以為捨殺生之略者。最足疑焉。或言護則稍通。單言捨生。豈可為捨殺義哉。何從而得殺字乎。經言乃至命盡。非所謂終捨生何也。恐有別誦本。不爾婆沙師豈妄意作者哉。又按正理論意。似部大名經此文。有宗本有之。考雜含二本大名經。全此文。正理論師或據別誦言之。何者。婆沙四不言大名經。且其文與今所引大名經別。果大名經此文乎。則部師謂此經不說可乎。可我部不誦。而不可言此經不說。論主部。亦不可無評語也。
四種至能學滿分。正法念處四曰。優婆塞四種。何等四種一一分行。二半分行。三行。四一切行。十曰。夫清信士之法限有五。其中能持一戒‧二戒‧三戒‧四戒乃至五戒。皆持之。當再三問。能持者使持之。又結授法曰。若一戒。餘封四戒乃至四戒。餘對一戒。五戒。當具足持之。優婆塞戒經一分‧滿分名。而非小乘所誦。不可徵焉。蓋三藏大必兼小。小乃不兼大。理當然爾。
當來有僧汝應歸者。瑞應經下曰。佛受蜜。告諸賈人言。當歸命於佛歸命法。方有比丘眾。當豫歸。即受教三自歸。賈人乃提謂波利輩五百人。經律曰二賈客。以為長也。因果經跋陀羅斯那跋陀羅利。闍那崛多曰帝梨富婆。此言胡菰。梨迦此言金挺。前代譯稱提謂波利梵音楚夏耳。未知孰是。按本行集‧本起諸經皆曰。此時授三歸五戒瑞應經因果經曰。唯授三歸。後耶舍父始五戒。考之他經律。二商主五戒者。摩訶僧祇師之說。如薩婆多師。但三歸而止。
眾人怖所逼至脫眾苦。見毘奈耶雜事十六出曜經七‧法句譬喻經三。此頌所為而發。諸註如害。然不世尊之緣。祇以字解之。未免臆度耳。
持律者。至是性罪。稽諸部文。唯言遮罪無性罪文。論主之時。有持律者。私為此者。不爾前代律論。豈此諍哉。
如彼尊者至可供給。律攝八曰。若看病苾芻。供給者。除性罪已。餘皆應作
有染疾至飲酒故。雜含三。按雜含釋氏百手者犯飲酒。而世尊授以須陀洹記。諸釋或疑焉。世尊曰。百手將死受淨戒。捨飲酒而終。豈不授記乎。蓋指此與。然據小本雜含十六。則曰。彼粗手釋不犯重。犯於遮戒終時悔責故。戒得完具。此經雖曰遮罪亦不開。按分別功德論比丘。六年不起。優波離問其所欲。乃言。得五升酒可瘥。優波離以問世尊。曰。我所制法除者。或謬傳此事緣乎。然誦五八‧有部毘奈耶二。皆曰醫令飲者無犯。餘部律亦同。而毘尼母經五載諸家者。非藥之論。亦無失。今究持律者強為性罪意。不過於謂五戒中豈此遮罪。且經說飲酒過失最為甚。遮罪而然乎。爾殊不知飲酒之為害莫大焉。荒沈于此。則三千威儀無由護焉。豈尸羅乎。外家亦惡旨酒防其荒亡。故世尊制為五學處之一。論其過失。則三十又六亦一端耳。開之者。蓋出於不得已。如贊成祇陀波斯匿王飲酒者。為人之一方便。爾後世援以為口實者。里婦傚顰西類已。或以為騰謗則曰。摩訶衍徒豈區區哉。是則怒癡亦何非豈不菩薩三昧乎。其究至於非法不為而傲然自大而極矣。由斯意者。當時持律者之言。抑邪。
諸有苾芻至不可飲。見優婆塞五戒相經七‧有部毘奈耶二。飲酒學處此制。蓋以莎伽陀比丘之緣制也。
惡行。見中含八。
習墮惡趣分別善惡所起經。明三十六失中。第三五曰。萬分之後。當入太山地獄四分律十六。明十失中第十曰。身壞終墮三惡道
窣羅麗至放逸處。一曰。穀酒‧蒲萄酒‧甘蔗酒‧能放逸酒。阿毘曇經曰。飲酒敖逸處。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