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下

日本一切沙門法幢
輸入者 吳靜梅
       校對者 崔世湖
       改稿者 江 進

分別業品第四之三

四重者至勝名。一曰。比丘於是四墮法。若作一一法。是非比丘。非沙門。非釋子。失比丘法。有部毘奈耶一曰。乘涅槃性墮落崩倒。被所勝不可救濟。又見四波羅夷法。然多羅樹受具足波羅夷義淨言波羅巿迦。蓋無正翻以義釋。其說見律攝僧祇律等。誦曰。名墮不如。
四種苾芻至惑苾芻誦一曰。比丘四種。一者名字比丘。二者自言比丘。三者為乞比丘。四者破煩惱比丘有部毘奈耶一。加白四羯磨圓具苾芻為五。誦攝之自言比丘。曰。自言比丘者。用白四羯磨受具足戒。又復賊住比丘。剃除鬚髮被著袈裟自言比丘。是名自言比丘。諸註皆非毘奈耶之意。不可從矣。大氐古今釋家。愛對法之宏博。而忘經律之簡嚴。何哉。
多羅樹至重亦爾。一曰。如多羅樹頭斷更不生不青不長不廣。比丘如是
犯重人至足跟他。百一羯磨十曰。我元不許破戒苾芻合得受用一掬之食。亦復不許以一足跟踏寺中
應速拔除至苾芻者。見中含瞻波經。按四阿含間有律語。古人祇敬之誡其輕視。道安一序所云。可以見焉。蓋毘尼之為教。簡嚴精緻。世尊手所定。而飲光‧鵝子之徒。猶不能措一辭。其崇尚可知已。古者禁非圓具者而輒講習毘尼。所謂民可使由。而不可使之也。後世大法衰。而毘尼終為虛器。則於其禁何有哉。其禁一壞。人視以藐之。運所使。不可奈何耳。褻聖教之譏。吾恥之。
準陀當知至道沙門。長含三。告周那曰。如汝所問者。沙門四。志趣各不同。汝當識別之。一行道殊勝。二善說道義。三依道生活。四為道作穢。別譯諸本全同。又雜事三七曰。沙門第五。今為汝說次第。應知道‧及示道‧淨道活命‧并道。四沙門經律各有釋。婆沙配四人一端耳。準陀長者。長含曰。周那或曰純陀方等泥洹經子淳是也。如準陀沙彌。或曰周那那‧均頭‧軍頭。梵音賒促耳。如僧伽羅剎集經。作均乘八頭。疑乘八二字。譯者註反切。誤入于正文。八乃人字誤。均古通荀。周禮地官公旬用三日焉。禮內則旬而見。易豐卦雖旬無咎。註旬均也。均古通旬。乘人二字註文審矣。
佛告大名至波索迦。重出。
汝應除棄此色類人。見一受具足法。
卵生龍至住齋戒。按四阿含諸經不經見。胎經四有此說。而大乘所誦。非今所關也。
業有三種善無記雜含八‧中含界經。按一‧長含明三法中。所謂三性說。雜‧中二阿含。亦不言業有善‧惡‧無記。蓋取義也。
業有三種等。雜含二‧中含梵行經。
聖說此中至為動故。中含五十迦樓陀夷經曰。比丘離欲不善之法。乃至第三禪成就遊。是聖說移動。此中何等聖說移動。此中有有觀。是聖說移動。乃至若此說移動樂。是聖說移動。按論文豈不世尊為動故。問辭。於聖說此中至為動故。引經以結其義。由三定至說名不動。答以經意各殊。普光聖說此中下。總為答辭者謬矣。是則聖說此中句殆無用。所問在于二界通名不動。乃引經明動之由。豈不穩當哉。註家皆坐不睹經文故耳。或讀舊論。則益知予說是。舊論不可不讀也。
不動經。見中含八。不淨動經是也。
不動二字不為經名解者誤矣。
業有三種至樂受等。雜含七。
受樂受時乃至廣說。見中含梵行經‧雜含二。
順樂受觸乃至廣說雜含三。
色已至受色貪雜含三曰。比丘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色有貪。而今眼識無貪如實知舊譯家所謂覺。或痛乃受。
順現受業乃至廣說。見中含思經及分別大業經。
受樂受時二受便滅。見中含四大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
聞有苾芻至作女人
黃門丈夫雜寶藏經三。
業有三種曲穢濁。

分別業品第四之四

業有四種諸業。中含七達梵行經曰。或業黑有黑報。或業白白報。或黑白黑白報。或不黑不白無報業業盡
欲界善業黑白
大空經中至向無罪中含大空經曰。阿難。是一向可一向樂一向意念。無漏無愛。魔所不及。惡所不及。按向意間脫白字。考他經律極然。
三牟尼清淨。見中含等心經‧喻經等。
三惡行三妙行雜含三。
思經中至為意業中含三思經曰。云何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一曰貪伺。二曰嫉恚。三曰邪見。思經廣說作業報應。題曰思以此。普光不知。而二字屬上為解。謬矣哉。舊論曰故心作經。可以已。學者或讀舊論。稍知經名。而不能識阿含思經。未免寡陋耳。律攝八曰。故者是決定心表非錯誤。書大禹謨刑故無小。傳曰。故犯雖小必刑。
十業道或善或惡。見中含彌尼經‧雜含七‧三。
三種至三亦爾。雜含七‧中含伽藍經
暖及與識至無思覺。重出。
經說諸言略有十六種。長含八眾集經曰四不聖語四聖語。所謂不見覺知而言能。之名不聖語。翻之名聖語。今折為十六。蓋本雜含七意。
佛告大母至覺所知雜含三曰。世尊告磨迦舅。今問汝。隨意答我。佛告磨迦舅。若眼未曾色。汝當欲見於彼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答言。不也世尊。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佛告磨迦舅。善哉善哉。磨迦舅。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說偈言。若汝非於彼。彼復非於此。亦非兩間。是則為苦邊。大母光記作鬘母。寶疏大或鬘。理‧顯宗皆大母。按大母者。展轉相謬。鬘轉為萬。再誤為大也。雜含曰磨迦舅。舊論摩羅枳母。可以見焉。理‧顯宗不足證。校者不深考或改耳。
五蓋經中至世間貪。雜含四明四念處中。又見九明七覺分中。
無施與至阿羅漢雜含七‧中含三思經。

分別業品第四之五

彼定於現至續善根。見中含阿奴波經
八邪支中至語業命。雜含八。
邪見難除至屬他。舊論曰。此中說偈。
戒蘊經中至邪命中。按雜事四十。耶舍苾芻非法。曰於阿含戒蘊品處說。而今本無此經。蓋殘缺矣。或曰出一。或出雜含。皆非也。
尊者無滅至受快樂。見中含三說本經本行集經‧摩尼婁陀因緣品。
重障三至異熟障。見毘尼母經一。毘尼母經開元錄曰。亦云毘尼母論。按經首何故名母經智者說曰。此經能滅憍慢云云。古者經律各有母。中含十曰。誦經持律。學阿毘曇。諳鋡慕。藏中有四阿含暮抄解二卷。可以已。或單言母。乃阿毘達磨中含二曰。持律母。蓋摩怛理迦譯曰本母。則稱論藏為母。以生覺慧也。般若有母義亦是也。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佛告始缺至阿羅漢雜寶藏經有部毘奈耶十六。按經律所載。是苾芻告頂髻之語。非世尊之言。婆沙九所引同此論。普光所云未知何據。記傳之言多差。不必辨。缺字鮮本婆沙作騫。喻說舊論陀那經。譯曰譬喻曜。乃說本起以示來。如出曜經雜譬喻經是也。或寄物託事以誨人。亦名譬喻。如百喻經是也。
佛說罰為最大罪。見中含優婆離經。經曰。施設罰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我但施設業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由是觀之。罰與自別。今言罰。隨外道所建名而論輕重爾。
罪中邪見最大。
如來告聚至成大利雜含二曰。佛告聚落主。我憶九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比丘滅。聚落主。汝觀今日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致斯福利聚落主刀師氏。揵子之徒。小本雜含曰閉口姓是也。世尊以精勤超九劫見修行本起經。
地此界至遍無等。見本行集經四受決定記品。按本行集贊弗沙佛之頌。非帝沙佛。或異部說耳。此經已五部沙門所纂則。其說異同。不必辨。況今所翻傳。曇無德部所誦本乎。又經言萬劫。恐千劫之誤。以一億劫萬劫千劫為次。此經所云數。十十以變之。則一億萬何複。千何相距之甚。讀者察諸。餘別有考。
三福業至事。見中含糞喻經‧又三四福經‧長含經‧雜含十‧及本事經三法品。又見二。其說稍異。
若人以淨至以施名。舊論曰。此中說偈。
若施傍生至千倍果。中含瞿曇彌經曰。阿難布施畜生得福百倍。施不精進人得福千倍。三。斯匿王曰。我曾從聞以因緣本。施畜生食者獲福百倍。與犯戒人食獲福千倍。
七有依至可取量。見中含二世間福經‧五。其說小異。毘奈耶十六所載全同此。
如熊鹿本生經說。按熊菩薩緣未考所出。鹿王緣見菩薩本緣經鹿品‧撰集百緣經出生菩薩品出曜經品。普光法寶輩引九色廣經非矣。彼乍睹經師。而不識大乘所誦本。陋哉。小經曆曆可征。胡不引此而旁求乎。寡陋之極至于此。
若施持戒至億倍果。見中含瞿曇彌經
離染者至為最勝。前經頌曰。離欲離欲。是財施第一
預流向至量更增。三條並見瞿曇彌經
二種業增上業。見業報差別經。
四人能生至慈等。見一。其第四為請轉法輪異此。
正見至劫天樂舊論曰。彼師說此偈順三分善。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一

經說有七隨眠雜含八‧長含八‧四。
一類隨眠斷
樂受有貪隨眠。按六六經出雜含三。而沒此文。蓋殘缺。其三受隨眠。見經七明凡聖生受之別處
離欲貪諸至現行。見中含四。分別大業經是也。
彼類執至因等。見長含四。梵動經是也。
苾發知至取蘊起。雜含二曰。若諸沙門婆羅門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我。隨觀見四字。普光懞懞乎。為多解鑿矣。本事經五曰。彼隨觀即是我。又曰。自調順不隨觀色。宗輪論曰。等觀世間。種種見漂轉。正與此相發。同玄奘譯。可互證已。等之為言齊也。又稱量輕重也。蓋我者。或謂是我。或謂色異我。其所執各殊。而均之莫非見趣者。故言隨觀見。豈不穩協哉。大氐諸註非但昧于古而已。戾乎文而為解。未免牽強耳。是古今學者之通弊也。
無常計至亦然。見七處三觀經大集法門經。又見陰持入經。析為七十二倒。要之不過四倒七處三觀經二卷。高譯。原出雜含開元錄曰。首末三十經。今本有七經智昇或睹別本乎。況群錄言有七紙。則知殘缺本也。檢經文大有錯簡。甚攙諸他經。讀者難其解。亦宜矣。餘所校正。大藏訣。大氐編大藏者。專纂集為務。未遑精覈。後撰錄者多不曉其非。智旭閱藏知津所辨正。而未免沿襲之謬。所謂目睫之論也。
多聞至已永斷。見陰持入經下。
尊者慶喜至心便淨。雜含四十‧七。蓋辯自在情慾未除。問滅此術於慶喜。乃對以此。梵耆舍。或鵬耆奢。此言辯自在弟子品曰。能造偈誦歎如來德。所謂鵬耆奢比丘是。是論辯了而無疑滯者。亦是鵬耆奢比丘。而下文鵬或作多。蓋轉誤。中含等皆作傍。法賢本作嚩。嚩為彈舌。則愈知其作多者非也。舊論曰躬自在謙本亦然。據所云。辯自在為正。於諸外道至當不有。見中含四嗏帝經。
三不善根。見中含八大拘絺羅‧雜含四‧三‧長含眾集經。
十四無記雜含四‧中含十見苾芻當知至應置。按舊論語勢。苾芻當知下一行餘。總是經文未考所出。如四記問。見中含說處經‧大集法門經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

苾芻當知至斷欣求雜含三。經具說三世五蘊有。而現世實有亡論。故略焉。
二緣生至及諸法雜含八曰。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論其二者何下。普光以為論文而為解。坐不睹本經耳。不寓眼大藏之徒。鳥足與言哉。
法體恒至自在作。舊論曰。此中說偈。
依彼杖髻至猶是有。見中含揵經。
眼根位至已還無。雜含三曰。云何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生時。無有來處。滅時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已盡滅。業報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法。八曰。若眼起則起。亦不知來處。若眼滅則滅。亦不知去處。有而生。已有而眼滅。皆由諸法因緣。又見三卷六重品。已具世品。蓋三藏之為教。祇論俗起滅而止。其高遠精微者。大聖寓諸字字句句之間。如界成敗‧四生四食說。所謂言近而指遠者也。瑜伽者潛心于斯。則定慧交蒸。自在妙用油然生。孰能禦之。後世佛徒。瞥然不知其所蘊也。遂輕視四含而棄之。以為迦文胡為此淺近之言。此雖似大機。乃其心胸窄陋。豈知圓融之為圓融哉。於是乎小之間遂成鴻溝。小矣哉。其之是予之所以獨稱一切乘者也。此等議論不與是編關余。而聊言及爾。
菩薩說世至無是處。
善來苾芻至是無上雜含十六有非有作實不實。餘全同。蓋世尊無畏智之所使然也。
梵志當知至十二處雜含三。婆羅門一切一切有之義。乃答以十二處非無。按或唯三世至而說有言。部據經以述宗義。諸註以為經文者謬矣。是則文理不屬。是亦不讀經本故也。
暴流軛取。並雜含八‧長含眾集經。
欲軛云何至知亦爾。
欲貪名取。重出。
具壽應知至知亦爾。雜含本事經一法品。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三

順下分結。見中含十六五分結經。他如長含眾集經等。不遑枚舉。
但說斷三。雜含九。
五順上分結。見長含眾集經。又見陰持入經掉舉為不解已。貫論五下不下數十章。而其五上結僅見此。蓋五十結之為物。使人不得欲界焉。欲界至賤可惡之甚也。是所以大聖設教未嘗不是言者也。後世學者多不領其意。視以為無緊要者。悲哉。
說欲貪纏為緣。雜含三及三五。
有五至五疑蓋雜含十六一五及四‧長含眾集經。
按諸經皆言睡眠蓋。而不言惛眠。然經意亦合惛‧眠之二為一蓋。何以知者雜含七明五蓋之十中曰。有睡有眠。彼睡彼眠。即是蓋。有掉有悔。彼掉彼悔。即是蓋。而餘二蓋不言有貪欲有有恚。則知睡‧眠實二物也。惛沈已懵昧之相。何異睡之相。其名睡者可知已。如長含悔為調戲。異部所誦本不必會。 如是五種至不善聚。雜含四‧四。
何等為至光明想雜含七曰。何等為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為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何等為睡眠蓋不食。彼明正思惟
何等為至奢摩他。又曰。何等為悔獸食。四法。何等為四。謂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未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起不正思惟。何等為悔蓋不食。彼寂止思惟。按未樂草誤。此二條援以證二蓋各雖二物為二蓋。此經中至食非食同。示為一其有依據。何等為下至光明想。正引經證。所云如是者是也。如是二種至心性沈昧。論家辭。悔雖二下文例同此。此經中如是句。管到于此。不爾雖字不穩。諸註以何等為下總為論文。而謂論主問答以明食非食者。大謬矣。是則文理殆不相接。是亦坐不稽古故耳。不讀三藏。且昧乎文者。烏識別哉。
等持者至畏悔。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一

醫王者至集滅道雜含五。醫喻經。施護譯。雜含五同本。藏中屬單本非矣。
經中說為聖諦。見中含分別聖諦經‧雜含五及十六四諦品。
聖者說是樂至是樂。雜含三。
樂受生至壞時苦。中含十八法樂尼經曰。樂覺者樂住變易無常者。即是災患欲使也。
苦受生至時苦。前經又曰。苦覺者。生苦住苦變易無常者。即是災患恚使也。
非常即是苦。雜含七。
如以一睫至生畏。舊論曰。此中說偈。
行苦見分聖諦經等明苦諦中。
諸所有受無非是苦。雜含優陀夷問答中。
汝應以苦觀於樂受雜含七曰。佛告羅睺羅。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剌想。不苦不樂受無常想
於苦謂樂顛倒。具前品四倒下。
佛告慶喜至非是苦。雜含七曰。爾時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我靜處禪思念言。如世尊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佛告阿難。我以一切行無常一切變易法故。說諸有受悉皆是苦。又復阿難。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一切諸受悉皆是苦。
慶喜作此至非是苦。前經是。
三受謂樂至不樂雜含七‧中含八。
諸佛遍至受皆苦。雜含七曰。知諸行無常皆是變易法故。說受悉苦。正覺所知
諸有樂根至結永斷。
佛告大名至所隨。雜含三曰。摩訶男一向是苦非樂。非隨樂。非樂長養。離樂者。眾生不應因此而樂著摩訶男。以一向是非樂。隨樂。長養不離樂。是故眾生於色染著染著故繫。繫故有惱受‧想‧行‧識亦如是說。按摩訶男色下非字。摩訶男一向是苦下非字。兩剩矣。後文是苦苦是。不爾不通也。經具說受想行識。其文皆傚之。蓋校者不領經意而妄衍之耳。何以知者。經下文曰。摩訶男一向非苦。非隨苦。非憂苦長養離苦者。眾生不應色而厭離摩訶男。以一向樂。是苦。隨苦。憂苦。長養不離苦。是故眾生厭離於色。厭故不樂不樂解脫。此文二非字。又證。婆沙六十卷引此經。而二非字。可以見焉。其衍字不待辨論。凡觀論藏。須精經‧二藏觀經二藏。須論藏。不爾不得也。
為果。見中含分別聖諦經等經。
業愛及無至特伽羅雜含三偈曰。諸業愛無明因積他陰。本事經六曰。無明未永斷故。愛未棄故。業未息故。由是因緣能感後有。所以者何。良田。識為種子為溉灌。無明無智無了無見之所覆蔽。識便安住欲有色有無色有處。可併證。
契經說五種種子等。雜含二曰。有五種種子。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新熟實。不斷不壞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子新熟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比丘。彼五種子者譬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四取攀緣識住
普光不睹經文妄為解。前無失。其後解臆說之甚也。法寶斷取後解。以為經不言喻說。未嘗睹經而臆以斷之。可謂僣妄已。
生因為起因。雜含三有有緣有縛經。又緣生初勝分法本經曰。世尊會於共因共緣共由法門之中說。唐譯本曰有緣有由法門經。皆指雜含
又彼經中至有緒。前經是也。又見中含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因緣緒言。雜含因緣縛。中含本緣。長含曰由緣。蓋諸支之為累。牽連牢結而起。如環無端然。是藉彼。彼亦因此。故曰有緣有緒。以無孤起者也。普光曰並是無明異名。意料之言耳。
二種勝義諦。見須倫品。汝等能至脫不久。見中含說處經。
苾芻諦聽如是說。見大集法門經。按一又四起愛之法。所云衣食床藥。其醫藥。集言諸受用是也。其所以非種者。正理論言之。而初不協經意。後說為正。有無者。蓋是四種之物獲之也。愛異或不獲乎則貪慕焉。大氐為凡者之情為然。其厚薄雖則異。聖者亦猶病諸。諸曰有與有各有愛生。此。普光所云。止謂有愛無有愛耳。
阿那阿波那念。雜含九‧廣演品。大安般守意經二卷。詳具焉。雖屬經藏。頗似論體。或瑜伽師纂集以為一部者也。安般或曰那般那。梵音賒切耳。譯異不盡于此。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於身住循至三亦然。見中含四念處經。
無滅如至念得住。雜含九。答目連語。
世尊亦說至即不謬。雜含一。答縈髮目連語。循經作順。正法念處念處品作循觀。
四念住至心法滅雜含四。
正性所謂涅槃
諸聖弟子至惟於道。
佛告長者至漸現觀雜含十六曰。佛告須達長者。此四聖諦漸次無間。非頓無間等。佛告長者。此四聖諦漸次無間。非頓無間等。佛告長者有說言。於聖諦無間等。而於彼苦集聖諦聖諦滅道聖諦無間等者。此不應。所以者何。若於聖諦無間等。而欲於苦集聖諦聖諦苦道聖諦無間等者。此處。
如是等至經有別喻。雜含三經須達經居首。次比丘問‧阿難經。其須達經曰。猶如人。兩細樹葉連盛水持行。無有是處如是聖諦無間等。而欲於苦集聖諦聖諦滅道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是處比丘經曰。如四磴階道陞於殿堂有說言。不登初階而登第二‧第三磴‧第四階。陞於堂殿者。無有是處阿難經曰。譬如四磴梯陞殿堂有說言。不由初磴而登第二‧第三‧第四磴。陞殿堂者。無有是處。按異此丘經二磴字剩矣。堂殿殿堂普光三經喻。未知何據。果臆說也。彼祇視婆沙百三載經一喻。而妄敷衍耳。法寶而下皆傚尤。陋亦甚矣。設使其言無失。意料之不足信。
但於苦諦至佛亦然。雜含十六曰。若於聖諦無疑者。則於無疑。於無疑。於集‧滅‧聖諦無疑者。則於無疑。於無疑者或謂。佛字餘字誤。據婆沙百三所載正理論。皆言於無疑於集‧滅道無疑。而為是說耳。殊不如經明文。其所執稍異。意義全無別。妄改竄是。誣亦甚矣。
契經極七返生。見中含第一喻經‧三十六聞德經等。
無容至八有義。見中含七多果經。
飲光部經至七生小本雜含曰。於人天七生七死得苦際。餘斷以為飲光部經者。豈不然乎。普光法寶輩皆謂引經證謬矣。以契經說天七及人句。言有依據。而有宗所誦本不分明故。援飲光部經以為確證。不爾分明字不安。舊論語勢又實經也。忘文理巧造者。烏足與言。
愚作罪小至亦能浮。舊論曰。此中說偈。
預流苦邊際。雜含六。普光界品記。以苦邊無學果。纏繞為說。於是亦不能不謂命之預流果。何其無特操也。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無行後說有行中含往來經‧雜含一‧長含清淨經‧大集法門經等。有行無行為次。如雜含七‧長含眾集經。無行有行為次。蓋一定之說。對法師所執各殊。亦害。淨影義章賢聖章。為毘曇成實異是也。
七善士趣上引。又見世品。
天帝釋於彼。見中含三釋問經。
不還名身證。中含濕具經曰云。何比丘有身證。比丘解脫身成就遊。不以慧見證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身證。九又曰。於是人。身自作證。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來語。諸尊所證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己性而遊。是謂身證人。是與中含說迥別。
成就遊所云具足住。遊如禮學記息焉遊焉之遊。註遊謂事間暇總在于學也。
說有十八有學不說身證。按中含三十福田經。為給孤獨長者福田。所云十八學人九無學。而其中有身證者。有部尼陀那二載此經。乃不攝身證。全同理所引。
佛告憺怕有學者。雜含五曰。外道出家名曰尸婆。白佛言。瞿曇云何為學。所謂學者云何學。佛告尸婆。學其所學故為學。尸婆白佛。何所學。佛告尸婆。隨學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尸婆小本雜含曰尸蔔是也。普光釋經為學所應無漏正法義。殊不知所學乃所云三學。而所學亦是物也。是亦坐不讀本經耳。
以能勤勞至名沙門中含八馬邑經曰。云何沙門。謂止諸不善之法諸漏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病死因。是謂沙門十六曰。沙門息心。諸惡永已盡。史稱。魏晉沙門依師命氏。如帛法祖竺道生之流也。晉道安受粗佛圖澄。澄姓帛氏。安以師莫過迦文乃以么稱。人或議焉者。後阿含譯出。始服其懸解云。當時已有法海經。西法炬所譯。其經具言之不待一矣。學者不而以為昉一者。邪甚哉。古今鮮能讀三藏者矣。堪長大息焉。佛圖澄碑曰。澄本姓濕。碑石勒所立。在邢州內丘縣西。見封氏聞見。諸書止謂帛氏。故附言之。
契經說此差別四。雜含九曰。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中含十六師子吼經曰。此中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沙門梵志
云何來至五下結。雜含九曰。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何等為斯陀洹果。謂三結斷。貪瞋癡薄。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為阿羅漢果。謂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亦說名婆羅門性見中含馬邑經‧十六
亦說名梵輪
說佛亦名至名清涼中含四世間經曰。如來是梵有如來至冷有煩亦無熱有。諦不虛有。按四有字。考之餘經。者字誤。亦字又者草誤。
世尊有處說外法輪。雜含諸經。按高譯轉法輪經義淨三轉法輪經。諸錄皆云出雜含五。今讀經其高本。不類雜含。蓋別本爾。經首曰。於是有自然法輪。飛來當前轉。以手無輪曰。上往者。吾從數劫來。為名色轉更無量。今者愛之意已止。漏結之情已解。諸根已定。生死已斷。不復五道也。輪即止。是一事最奇矣。無輪作撫輪。上字止形誤。
有五補特至乃至上流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契經中至不動法中含三十福田經曰。云何九無學人。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是謂九無學人。理曰。然餘經說。無學有九。謂初退法‧後俱解脫。彼不退法此不動攝。彼解脫通此六攝。故阿毘達磨唯說有六種。蓋合經所說九種為六者。實對法說耳。然經思法居首。考之有部尼陀那。又載福田經。其次第理所云。又按經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句。恐後人旁註。誤正文。尼陀那所載無之。況二十七賢聖中。何但釋之一名哉。
苾芻聖慧至為實斷。見中含三青白蓮華喻經‧雜含九。
有學阿羅漢。見中含濕具經‧雜含八。蓋無學聖已不放逸畢。是以不為言。
佛告慶喜阿羅漢。見中含大空經。
但說退現法樂住。前經曰。若彼得四增現法樂居。本為精勤放逸行故。此或可有去。以弟子會故。
不動解至從此退。前經文曰。若彼不移動心解脫證。不說彼障礙也。雜含八曰。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不退減。
由經說有時解脫大空經曰。愛樂心解脫。及不不移動心解脫
一法應起至心解脫。長含九上經曰。云何一生法。謂有漏解脫云何證法。謂無礙心解脫報經曰。一法可成令意止。一法當證令意莫疑。按高譯報經。長含上經同本所云增十經是也。一一增至十。重疊十十增至十。都五百五十法。名曰上。以十十相增。今論曰增十。舊論曰十增。其與一殊。可以見焉。普光曰。從一法門增至種。名增十經。是誤傚阿含名而言之。是則長含連有上‧經。此二奚別。其說至於經而窮矣。徒以字解之。其說至於經而窮矣。徒以字解之。其說佛弗謬者。不概見耳。
喬底迦昔至般涅槃雜含九。又見放逸品。而為退羅漢果。雜含曰。六退時受意解證。有宗所誦為爾。又見九。
多聞弟至不善覺。雜含三曰。或時多聞聖弟子。失於正念不善覺。長養長養長養癡。是鈍根多聞聖弟子。雖起集滅。以欲心。譬如鐵丸燒令極熱。以水灑。尋即乾消。如是多聞聖弟子鈍根念尋滅云云。集字恐尋字誤。經五妙欲譬諸火坑。所言炭喻也。舊論火聚譬經。可以已。
聖弟子涅槃。前經曰。彼多聞聖弟子。其心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向於離欲。而涅槃寂靜捨離樂。於涅槃有漏處寂清涼。按臨趣作順趣。蓋草誤。稽之經一文極然。
契經中至應果力。雜含十六曰。佛告舍利弗漏盡比丘八力。何等為八。謂漏盡比丘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五欲。猶如火坑如是已。於欲欲念欲受欲著。不永住。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
又此經說至得清涼。前四三文所云於有漏處寂清涼是也。普光清涼字以為清涼炭。妄哉。誤解經題。而遂至乃添一炭字為說。附會之甚也。
說所證至從此退。見中含大空經。
苾芻當知至沒滅離。雜含三。所云炭喻經。
煩惱斷至名滿學。雜含九明三學中。此意義。
說通行至速通行。見中含第一得經‧長含歡喜經‧本事經二法品。按是諸經各所為而言之。其本事經特具焉。
經說學分至八聖道三十七覺分。或名品。或名覺支菩提分法。其說散在于諸經。今舉其二。四念住。見中含四念處經‧雜含九等經。四正斷雜含一‧八四意斷品等。五根五力七覺支。並雜含十六八聖道支。見中含道經。雜含八。
吾今為汝至三摩地
四念住至嗜依念。中含調御地經曰。此四念處。謂在賢聖弟子心中。繫縛其心。制樂家意。除家欲念。止家疲勞。令樂正法修習戒。
八道支至修圓滿雜含三六分別六入處經曰。八對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苾芻當知至道支雜含三曰。譬如有邊國土善治城壁。門下堅固。郊道平正。於四城門置四護。悉皆聰慧。知其來去。當其城中有四郊道。置床榻城主坐上。若東方使來。問門者。城主何在。彼即答言。主在城中四郊道頭上而坐。彼使問已往詣城主。受其教令復道而還。又曰。所謂城者。以譬身粗色。如毒蛇譬經說。善治城壁者。謂之正見。郊道平王者。謂內六入處。四門者。謂四識住四主門者。謂四念處。城主者。謂受陰。使者。謂正觀如實言者。謂四真諦。復道還者。以八聖道。按邊國土土字主誤。謂之正見之字剩。平王作平正。以八聖以字作謂。所言毒蛇譬經。又此經。普光剎國緣。原出中含四。商人求財經是也。又見王品。而所引文。其事緣亦殊矣。彼乍睹婆沙西域記等所載。以妄意附會耳。法寶而下數十家。皆不知其臆說。遂沿襲而不還。陋哉。皆眼不經三藏。而乃任意義。多見其妄爾。
經說證淨至戒證淨雜含三十及三三。
經言學位至成就十。見中含道經‧四五支物主經。
即餘言心慧解脫雜含八。
云何解脫勤等。雜含一曰。云何解脫清淨斷。謂聖弟子無欲解脫。恚無欲解脫如是解脫未滿者令滿。已滿者隨順攝受。欲精進乃至攝受。是名解脫苦種。經具說戒心見解脫清淨。是其解脫淨文也。
經說三界離滅。雜含七‧長含眾集經。
經說三界無為解脫雜含七曰。若斷界無欲滅界。是名諸解脫界。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如實了知至心等。中含迦絺那經曰。以他心智心如真。心知心如真。知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恚‧無癡穢無穢‧合散‧高下‧小大‧修不修‧定不定‧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解脫解脫心如真。又見念處經。總成雙。今論加掉不掉‧靜不雙。除穢無穢之一雙。九為雙。如苦樂品。則減雙而成雙。蓋一定已。是阿毘達磨之所以離合之者也。
此心云何無止。見中含分別觀法經。
貪瞋癡至不有。雜含八曰。比丘心法善修離欲瞋恚愚癡。心無貪法‧恚法‧無癡法。不轉欲有色有無色有
因集緣至為生。雜含二曰。此五受陰以何為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觸。佛告比丘。此五受陰為根。欲集。欲生。欲觸。又見經二。經三二又曰。眾生所有一切。皆以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蓋詳略殊。而其次亦一定爾。
五二至變異有。雜含五。所謂十八愛行從內起者也。外合成三十六愛行。乘之三世。總成百八愛行
苾芻諸行至為寂靜雜含七。
此道能至至清淨理。九道品曰。是道有餘見諦之所淨。又曰。是更無過趣如淵流。舊論曰。如經偈言。惟此道無餘清淨見。明曜所載乃是也。
云何根至防善護雜含一。
云何身至毛爪齒。見中含十念身經。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舍利子至多少等。捨求人緣。見賢愚因緣經出家功德尸利苾提緣品。其鴿事緣。不經見。蓋殘缺矣。鴿驚怖舍利子影事緣。見薩婆多論‧毘婆沙論。而無觀前後際文。獨度論一。諸註引以為證。而不知小乘所誦本有乎否也。雖害於義乎。其寡陋亦甚矣。
四無畏如經廣說。見九。
三念住如經廣說。見中含分別六處經。所言三意止是也。
若於佛福田至得涅槃
死生智知至惡行等。雜含十六中含迦絺那經等。
契經無學三明雜含一。世尊嘗獲之覺樹下。載在本行集成無上道品。修行本起經三術闍。註此言三神滿具足是也。
契經三種示導中含五傷歌羅經。示現如意足示現示現‧教訓示現雜含八‧五。曰三事教化。長含十六堅固經曰三神足是也。按瑞應經示導經。未審。是則經教誡奚別。前文已言智慧本意。則其言說經者寫誤耳。長含曰。有瞿羅咒。能現如是無量神變。有乾陀羅咒。能觀察心。婆沙所載同此。今論反之。未審。是終西方所習妖術。不可得而考矣。西域之俗最好幻。亡論於梵志。雖女流亦慴焉。如摩登女之流也。其吞刀火則未也。捫日月驅風雨。出沒變幻實表矣。神變何足為奇哉。神變而盡迦文。則何貴於覺哉。其或以抗外家者。因人之所信而導之。是又所以般若之使也。古人已具言這如仲尼識廟火辨萍實。豈足輕重之乎。史遷稱仲尼。猶或議焉。佛者何之淺且小也。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重出。
一化主語至化亦然。見長含五闍沙經。其為長行為異。又見足經。足經又曰。佛語化人然。化人語佛然。何以故。正覺直度所意故。可併證。按婆沙百三五論化語中。引施設足論。其文見施設論第五。是論嘗譯出于趙宋。至今數百年。而竟一人講及者無他。以後於玄奘而出。後之學者遂乃沿襲以為缺典。殊不知法護齎來其本。已載在于大藏。豈不悲乎。古者求遺文於蔥嶺之外。而弗獲則弗已。何彼此去之甚也。
尊者大至慈尊世。按大迦葉入雞足。或曰取涅槃。或曰待慈尊而取滅。如五莫畏品‧四不善品。曰彌勒出世。然後取滅度本行集四五大迦葉因緣品‧阿育王經付法藏傳‧雜事五百結集中。則曰無餘依涅界。而定力持身乃至龍華之會。婆沙‧今論亦同此。有部所傳蓋此。如所云。大眾部所傳爾。大乘所傳亦此兩說。或概而謂小乘家為取滅。大乘以為入滅定者。大謬矣。度論三曰無餘滅。可以已。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契經說此至心學。雜含九。
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見中含分別觀法經。
暖合故。見中含十八法樂尼經。又說名色至相住。雜含二曰。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去其二亦不立。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長。
又說名色識為緣。雜含二曰。名‧色因。名‧色緣。是故識陰。所以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
又遮色至來有去。雜含二曰。比丘。若色‧受‧想‧行‧識。有若來‧去‧若住‧若坐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經明四識住文也。問字聞誤。第三卷作聞為正。
四食四識住雜含五曰。比丘。於此四食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於名‧色。乃至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欲無貪無欲故識不增長乃至苦聚集滅。按雜含四食四識住經。其語意全同。故曰四食四識住。諸註不而為穿鑿之說耳。
一類天超段食。見中含成就戒經
又說彼天喜為食。見長含忉利天品。
契經說彼出離色。雜含七。
無色解脫諸色故。中含三周那聞見經曰。解脫無色。又雜含四曰。寂靜解脫起色‧無色。按起乃超誤。
無色有情超越故。中含四大因經曰。有無色眾生。一切色想有對想。不念若于想。無量處。是無量成就遊。謂無量處天。
契經中說不出有。雜含七曰。色界眾生。及無色界不識滅界者。還復諸有本事經三法品曰。應以正慧如實隨觀出離色有無色有
靜慮中至至類。見本事經三法品。
經文色界。言其中所有色‧受‧想‧行‧識。如是法性皆是無常。於坎色界。但言諸有受‧想‧行‧識是也。
心定定名正等持雜含八曰。不亂不動攝受寂止三昧一心。是名正定
云何樂根至心樂受
自說為身所受樂四阿含中皆曰。離喜欲。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又曰身體樂。
爾時諸至三摩地雜含七曰。世尊。若使聖弟子遠離喜樂具足證。得遠離五法修滿五法云何過離五法。謂斷長養喜。斷長養憂斷長養捨。斷不善長養喜斷不善長養憂是。是名五法遠離云何修滿五法。謂隨喜歡喜猗息一心普光五法以為五順下分結。或為五蓋法。均是摸索之說。不待辨論。學者不知其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為經意如是。乃棄三藏而任意造者。諸註皆是。凡不讀三藏而講對法者。是庸何殊夫瞽者之辨五彩乎。其言非妄則迂矣。
所有乃至廣說雜含八。已具業品辨顛倒契至餘滅樂。
又餘經說至喜憂沒。見中含第一城喻經‧長含七布樓經等。
動第四不動。見中含陀夷經。已具業品。
第四靜慮所動。前經。
經說等持至尋伺。見長含九上經‧中含長壽王本起經。
契經復說至三無相雜含一‧長含眾集經‧十六
契經復說至無相
契經復說至三摩提見大集法門經
有修等持法樂住。

分別定品第八之二

修習等至世界中含說處經曰。比丘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恚‧無諍。極廣甚大。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餘三同此。又雜含一等諸經。
八解脫經中說想觀。見中含第一得經‧長含八眾集經。
聖教總言住千載。雜含五曰。我之教法則千載不動。又曰。過千歲後我教法滅。婆沙百八三所載。全據雜含說。他諸經中大聖懸記而盡矣。蓋正法世之量。其言千載者。三藏定說耳。如大乘師所誦經。又異說。度女人而減五百年。見中含瞿曇彌經善見毘婆沙詳言之。聖教總言住千載句出經說。有釋下一師之說。以聖教之說總言正法時。釋家教之二以釋經意爾。諸註曰有兩者。大謬矣。是則總字不安。聖教字又不相蒙。法寶大乘經論而辨異同胡遺小乘三藏而言他。又文陋之具已。

破執我品第九之一

契經中至二緣雜含八。已具隨眠品。
苾芻當知至眼識故。雜含九曰。佛告比丘。眼因緣眼識生。所以者何。若眼識生。一切因緣故。按眼因緣色色字。當在眼字下文例為然。
諸因諸緣無常性。已見根品。
梵志當知至依意故。中含八大拘絺羅經曰。五根異生境界。各各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境界。各各境界。意為盡受境界。意為彼依。拘絺羅對舍利子之語。梵志乃為沙門別號
如六生喻至境界雜含三曰。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所樂境界不樂境界。又曰。此六種根種種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境界六種眾生之喻。又見二。六所謂狗‧鳥‧毒蛇干‧失收摩羅獼猴。譬之六根。繫之者。乃念處以喻繩索。失收摩羅一作鱣魚善見論七曰鱷魚也。普光解經喻云云。不知何據。臆度耳。
苾芻當知至達所知雜含八曰。世尊告諸比丘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識法。比丘。眼是知法識法。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不樂。彼一切知法識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契經思所造雜含三曰。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那婆士其伽羅耆婆禪頭。又如是說。我色。我耳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意識法。彼施設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苦樂如是壽。如是久住。如是分齊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緣生。按士其士夫誤。施設下又字。當在彼字上。願疑思想草誤。所載八餘文。都經文也。光‧寶輩不而妄為科判。其言曰。論主部義破故。攬三成曰三和合觸。妄矣哉。鹵莽滅裂亦甚矣。世尊安預為其有宗有諍。而當其鹿經時。已有斯立破者乎。要之諸註家皆坐不稽本經故耳。今詳表出經全文。學者讀本經。而始知註家之妄耳。
世尊恒敕了義經
薄伽梵十二處。重出。
彼部所誦至體法有宗所誦。雜含三。連有多經。皆言一切有。而不言體法。餘全同。蓋具略殊。而其義一也。
頻毘娑羅乃至廣說。中今一頻鞞娑羅王佛經曰。愚癡凡夫所聞。是我而於我。但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法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生苦無因緣諸苦便滅。眾生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法賢頻婆羅王經。此經同本。阿毘曇經此經。頻毘婆羅舊曰頻婆娑羅。或曰民彌娑羅。或萍比沙瓶砂。蓋梵音賒促。而對譯字。譯者所執音各殊。而歸一律。修悉曇者。一唯傳習吳漢音以視之。所以不通也。凡一代經。須曉一代之音韻。不爾不得通也。
阿羅漢至攬諸蘊雜含五。都四頌半。今所引初二頌。比丘尼品曰。觀惡露不淨分別緣起。所謂遮婆羅比丘尼是。世羅雜含尸羅小本雜含室。普光曰。此言小山。非也。勢羅世羅並譯曰山。世品記曰。世羅此言山。鄔波世羅此言小山。是自矛楯耳。
世尊於雜至不可得。見小本雜含十六。其為長行為異。按今所載經文。多出雜含。而特標曰雜阿笈摩者。蓋雜含小二本。而此文沒於大本。僅見於小本。故標經名以別。舊論少分阿含。最為審。是又予之所以稱所謂別譯雜阿含而為小本者也。婆柁梨經曰薄伽梨。他經曰跋迦利是也。按是必梵志姓人。或名者故。以姓稱之。經曰尊者。其苾芻者明矣。結法所謂五蓋法。經具焉。普光結字以為蟠結難。按古本作盤詰。盤詰字出韓愈記夢詩。蔣註反復也。明有盤詰姦細條。又反復之義也。普光不知經所云結法為何物。而附字乃以為反復議論之義。其說雖巧乎。大失經意。臆度之言不可從矣。下文所云自殊。
經說執我至能清淨
一切法非我性。雜含四。
非我計我至心見倒見大集法諸經。已具上。
苾芻當知至取蘊起。重出
諸有已憶至取蘊起。雜含二曰。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此經復說至是等。前經是也。
過去諸至眾生憂。雜含四‧如來品。

破執我品第九之二

吾今為汝至重擔者。雜含三曰。世尊告諸比丘重擔取擔捨擔擔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重擔。謂五受陰。何等為五。受陰。受‧想‧行‧受陰。云何取擔當來有愛彼彼樂著云何捨擔。若當來有愛彼彼樂著。永斷無餘。已滅已吐。盡離欲滅沒。云何擔者。謂士夫。是士夫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族。如是食。如是苦樂如是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命齊限。是重擔取擔捨擔擔者。又見七。
然經說取擔者。前經是也。
但隨世俗乃至廣說。同上。
諸有撥無邪見攝。見本事經
補特至在世間。須倫品曰。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穩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一人。所謂多薩阿羅訶三佛是。又見本事經一法品。
三彌底部論曰。何故說我。全。一人出世人得安樂生故。佛語比丘一切功德人生在世間。人得安樂故。無人誰生功德。由是知所云補特伽羅。乃指世尊。而一文是也。舊論可併證已。諸註茫乎不知指何。故詳言之。度論第一又引此經曰。一人者。佛世尊也。
勝義空至除法假。重出。
勒具那至能取者。雜含五曰。世尊為誰取。佛告頗求那不說言取者。我若說言取者。汝應問言為誰取。汝應問言。何緣故取。我應答言。愛緣取。
世尊何不至者即身雜含四。答婆蹉種出外道經是也。
昔有大德至身一異雜寶藏經八。那伽斯那對難陀王緣是也。那先比丘經三卷。蓋失擇人名。考其始末。與雜寶藏所載同。而逸是問答。王名彌蘭舊論曰旻鄰陀。按那伽斯那。譯曰龍軍。其言那先那伽羨那略耳。那伽譯曰龍或象。那先經曰。天竺名象為那。賢愚因緣經羨那者。慧覺曰。此言軍。其父名曇摩羨。譯曰法軍。故知斯那羨那或單言羨。並譯曰軍。據那先經則譯言象軍亦可。
佛何不說命者都無。雜含四。
世尊告至墮斷邊。雜含四。
此二輕重如廣說雜含四詳出斷‧常二見過失。而示處中道說所謂十二支緣起。輕重言。意取重。普光曰。執過輕。執無過重。此廣說之。亦唯芭耳。蓋小乘誦經。說二見之失最詳。而未嘗睹有輕重之別也。無他誤解輕重字而為此說。果乎臆說。不可從矣。
觀為所至善業子。舊論曰。此中說偈。普光鳩摩邏多頌也。是或三藏相傳之說。而考之舊論併據此論次頌言復說頌。則其言鳩摩邏多頌。恐非也。此品所載九頌。舊論皆曰此中說偈。
不記世間常等。雜含四。
離繫子至為定記。
以有外道至名重問。雜含四鬱低迦經。
佛記慈氏至得作佛。見中含三說本經度論第一又引此經。曰阿含本末經是也。
及記弟子至生某處。雜含三十。他不遑舉。世尊所以記其處。見中含娑雞帝三族姓子經。
故住故至惡見處
彼經亦說至惡見處
諸有情無至流生死雜含本事經一法品。
今我於昔至為妙眼。見中含三七日經。
經三十教曇彌經。又說善在師緣是也。
梵蘇泥怛羅。譯曰妙目或妙眼。舊修涅多羅。譯曰善眼。舊論自。自字目誤。按三彌底部論曰。佛說。我前世時。作轉輪聖王。名曰善見。亦名大天。乃證今蘊即前蘊。而不無焉。並見中含四。大天林經‧大善見王經是也。
若執我至解脫遠。
經說諸識能了所緣。見中含八大拘絺羅經。附記。世尊嘗所師事二仙者。蓋雨眾之徒也。宋求那跋陀羅過去現在因果經曰。阿羅邏蘭告太子曰。眾生之始始於冥初。從於冥初我慢。從於我慢心。從於愛。從於愛。於五塵氣。從於五塵氣五大。從於五大貪瞋煩惱。其所言此。則知雨眾之徒者無疑。學者鮮能識之矣。故聊表出之。
經說六物名沙門果。物字本作句誤。高麗藏舊論作物是。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下

皇和寶曆癸未秋九月。美濃法幢世壽十又四。書於高野山金剛峰寺金剛三昧遍照密院學舍。
明和六己丑年一月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