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二卷聞書第二
輸入者 彭忠琴
第二十四日(自有作是難若無離識至故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
假亦應無事有義正義論也。謂假必依以下外道也。
一。有作是難外道難述云事勿論也(限外道歟通小乘歟)。論義也。疏云。勝論為首。餘亦從之。餘外道致此難歟。讀師云。假法三法合。不立習也。世間有真火時。有似火人。人火之上。共猛赤法。此時人說火也。真火此假不可成。若爾無真我法。假我法如何成耶云大綱也。長春房云。猛赤色人出婆羅門。似火婆羅門歟。光胤申云。婆羅門黃赤姓人見。一人人。總婆羅門種姓人面赤色故。西天世話彼人面說火事歟。聽眾不審云。人似火說火者。似火說歟。光胤申云。只說火申。似火說法喻合時難思。說火說我法喻也。世間聖教只我法說。似我法說不可及大小論事也。似我法分更不可混實我法故。以法推喻只說火分取也。其說火似火故說也。讀師同心。
私云。但本疏似火說見。重可案之。
琳舜房云。說牛等負重形質者。負重姿似牛歟。本疏釋樣見。光胤云。正物。人重物負樣身似牛云歟。疏釋其分歟。但此事一旦評定也。
一。我法若無依何假說無假說故似亦不成事。
私云。樞要意。或聞書云。我法若無真事。無假說故。似事。似亦不成。共法披見。要正文牒配釋。三重文相左樣見。此義假說之重正難破也。假亦應無魂下見合。如何假說可當此重。似事云事似忘正宗。一義云。我法若無實我實法。依何假說。以義依體假義也。似亦不成識所變依他法也。依何假說似亦不成二重。於似事分二重也。此義古聞書。共法遂不舉事難信也。其時讀師說云。似事則共法也。一義云。我法若無實我實法。依何假說假重也。以義依體有體施設共可難之。假亦應無之分也。似亦不成似事(此義賴重善宗房意歟。)此義難破顛倒之疑。似事不成故假不成。
私云。本疏此文段釋時。以義依體假。無假似不可成見。假為所依似為能依。有體施設假似假不可成見。似所依似為能依。付之以義依體假。能依所依顛倒云疑大事也。有體施設假。無假說故似亦不成之論文違云難義。此等委曲。祕覺抄三藏院御口傳可見。猛赤段一論難義之段也云。此等之子細。今度全分不及沙汰。韻覺不入式也。可云有名無實。返返遺恨遺恨。
本疏心何所。似誰似於誰誰為能似三重事。可見顯論集。良明房五師云。無假說故似亦不成事顛倒。不審。讀師云。兔角事也。此談返返無念也。此等節所談。何事談耶。光胤云。一相依何假說分。付正宗意得。一道。既似亦不成難。顛倒誠不審也。讀師云。此不審非指事。可云略此事範憲僧正及劬勞。御沙汰。爭云非指事耶。聽眾云。似亦不成之道所似我法。如何樣能似能誤歟。延帳房云。吾本能似。院主云古此所似云道。能似所似番所似。只所似我法也。讀師云。所似訓。所似我法聞。
私云。古聞書(雜要抄)云。自體分似相見見相見所似也。此意歟。
一。離識我法前已破故事。如舊聞書。少少今度雖有沙汰非指事。
私云。今一段難大乘假故立真事似事共法之三法。無此三法假不可成。吾立此三故假成。汝大乘不可成難故。外宗三法破。自大乘假法可成故。欲破之時。真事我法前委細破故。別不加新難詞讓上畢。似事共法。今始申出故別破之。其似事共法體前破畢。共法猛行德句中勢用作因也。赤火大德也。類同異性。實實句。悉破畢。其前破德句實句同異性。離識我法前已破故內攝。今似事共法破之。共法談似事門也。真事門別破。真事只我法云外珍義門。離識我法前已破故云歟。
一。依類假說依實假說事。
私云。外宗意。依實依類之談門樣。演祕問答。之委細明之。披祕可知之。類者同異性。實者實句也。
一。猛赤等德非類有故事。讀師云。此難不意得。猛赤等德非同異性德自元爾也。延帳房云。誠此難不意得。同異性能門性也。依其性力假說習歟。雖然德同異性立不申。德同異性。依類假說不成云事不審也。光胤云。肝要此難。上依類假說樣能取置後可意得也。外宗意實句所依立德句。假令眼識能依眼根所依程事歟。同異性望實等時。大乘相性相依程事也。而今依類假說申。同異性似事體共法其上立假說歟。爾同異性上德共法立。而德更同異性不立故云意也。讀師云。吾云此意也。非珍談。
一。若無共德而假說彼文事。聽眾連云。設雖無共德同異性水火類別。爭水上立火名耶。光胤云。若雖無共德。有同異性分立假。水火同同異類。水上何不假說火耶。讀師云。若雖無共德汎爾假說水上可立火云意歟。若無共德肝要也。相似共法不顧水火之相違。不可顧云歟。
一。若謂猛德雖非類德轉救事。讀師云。猛赤德雖非同異性德。人之類與火德猛赤不相離故。人說火水中類與猛德不合故。何水說火耶。此轉救意歟。
一人類猛等現見亦有文事。難思。眼前人調順人無猛赤可有人類。一人前貧人初無猛赤後福有猛赤。人類人。若爾現見猛赤與人類相離難也(以上本疏見論文分也。)讀師云。演祕問答一段云。讀上取詮當座所談之趣申具辨如疏讓疏畢。其外設外人轉救釋互相離故之文見。外人轉救云。有猛赤人人類。猛等不相離說也。一切人類猛等皆不相離悉似火不說何以貧福前後轉變事等難之耶。難此救有義正義異也。有義人類等不相離故不可云。曾起猛赤故可云似火。何以不相離為由耶。正義破有義不許之。若如有義者。外轉救不可息。人似火者。依現云也。不約曾。約曾者。外又救。汝雖依曾。吾依現不相離為假可遁故。遂詳曰下有猛赤人人類猛赤德有離不離。人內德雖不相離。外德與人類可互離。論互相離故。遂依外德難也。肝要。如此難意外宗雖云共法人德火德可各別。故致此破也。此上外猶救云。吾亦依內德一邊不相離者。共法不可成。共法內外共有故也。
私云。論互相離故。肝要。疏難意祕轉救上難二重攝可意得。論二重事。讀師同心畢。
一現見亦有之亦言事。祕以外離德亦內不離德。意云人類德望離不離二邊。汝內德人類望不離申外。亦離外德云。亦字也。祕料簡愚推歸宅之後一旦暗推也。
以上依類假說之一段畢。
聽眾中此事被申出。
一私云。有義依類假設之邊。似事不成破。依實假說方難共法。撲揚詳曰下破之類時若無共德而假說彼者。破共法。實邊。若謂人火德相似故者。破似事。故雙破也。故依類假說一段。似事共法雙破。可意得。文配釋事重可案之。
一。類既無德(猛赤等德非類有故初破結)。又互相離(現見亦有互相離故第二破結。)
一。依實假說理亦不成一段事。私云。演祕云。依類假說。假依似共立之。類有似共。如言人類。由人相似得類名人業大同類有似共故假依類依類假說又依實假說者。實句火內外皆有。人身內火似身外火。與外火同有猛赤。有似共故假依實(以上依實假說。)讀師云。其體各別所依異故。論義也。所依雖異共法曳渡在之此難可遁。抑常論義難苦無邊舉難之。但難之樣如苦無常共法。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大乘苦無邊可有其體各別所依異故之返難。如此難。所詮遂所破例大法門。外宗法門無虛融之義故。大乘一多二邊離。不可有返難歟。
一。有火同前者。於水可名火等云難也。
一。說火在人不在德故事。(同學抄此難意得樣德相似故名假者。相似似事二非共法。何其相似德云共法耶。共法似事無差別。只真事似事之分。可足為言。)讀師云。此難不意得。自元在人習。但其在人者。實人火德相似故。人火說申。爾此難更不可成痛。其火在德不云故。可有相符。
私云。此事演祕一段可見之。撲揚助釋云。若謂人火德相似故之下可有難救。先難云。人與火不相似何人似火云耶。人猛赤德似。火德云。德與德相似。人與火相似不可然外人救云。爾也。實德似德可云。舉人取德。此救上可有說火在人非在德故之難也。世間人似火。德似火意云。德相似故之文可有此難救也。
讀師云。此上猶以說火在人難不意得。世間人似火云事。實德似火也。人上德。舉所依云爾意得更不可成難。實世間人似火。總人體全以非似火。赤處似。其赤處則赤德。
院主同心。不意得遂不及一途落居讀師云。以上一段不破似事歟。聽眾少少同心。
後日院主云。摩尼抄分明破似事見。
私云。上如注有義撲揚問答分明雙破。
一。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事。以下破小乘也。讀師云。小乘立真事似事共法之三法歟。本疏。但分明三法立樣論文不見。讓上外道不明歟。讀師云。小乘真事破時述正義破之歟。
私云。真謂自相者。離言自相也。小乘依諸法自相立假存歟。其樣不審也。故其假一向依共相轉非自相。何假云依真耶。云大綱也。
一。詮非詮自共二相。唯識論所明者。此段歟一。謂假智詮不得自相事。讀師云。定心等可名假智歟。限汎爾散心名言名先智歟。遂被談云。定心可名假智旨。解釋見。
一。假智及詮俱非境故事。良明房五師云。非境云事。智可爾。詮難思。境云事根境對可申。名言詮法。對能詮所詮云境事。如何可意得耶。讀師云。凡申事也。常其境界申事歟。被詮對合姿歟。延帳房云。此文。假智境云不起語名為先緣時事也。假詮境云。自言發詮法緣之時事也。故假智詮俱緣境云俱非境故歟。此事讀師同心之樣聞。但追而可決之。
一。名所詮共相事。有沙汰。延帳房云。此事左樣如法有子細及沙汰。心所所取別相名所詮共相相對差別樣申二義。一義別相聊體上置義分。名所詮共相。離言自相之上一向彼體也。聊法之處義分不可談。一義聊別相共相義分置樣見。
私云。延公申樣名所詮共相一義通非無法歟。等別相故。併能詮事起鮮自相云共相也。
讀師云。名所詮共相。無法也。不可混心所別相。別相非無法非有法見。可相替光胤云。名所詮無法。無子細歟。其無法。遍計無法歟依他無法歟。異義。讀師云。三性所不攝之義。延帳房云。左樣一向無法。種子熏習之樣不審也。轉共相心。非詮自相種子。熏樣如何。聊名所詮之分許。義分讀師云。共相種子論義可意得也。無法。其為門共相轉緣非詮自相故變相分變相分熏種也。
私云。此事東院義斷四重自共習申時。紙物裏手取。中物直。中物手取仰。委細如小堯嚩攝。
計無法歟。名所詮共相貫通樣。面面可有評定。讀師重云。常人名所詮共相貫通云。行解通餘時。共相貫通也。名所詮分貫通樣被申人。隨加樣意得樣歟。專慶存樣。譬一本松云松時名。松詮名也。此一本松限名更。公物名且一本松名也。譬苦無常色心上共。誰共共貫通也。名所詮如此。自名分貫通也。行解轉此貫通名故。云行解通餘也。散心轉共相名行解貫通樣如此故。依名貫通行解隨貫通也。不爾設散心。正向一本松行解留此緣時。何松行解貫通。正上道理。故名一本木名時。其名鎮眾木名故。自貫通物也轉此名行解。留此一本緣時。隨名行解貫通云也。春善房法印。名所詮共相獨貫通他上歟云論義作。此論義可然之由沙汰。春禪房法印初變時。論義也。今申趣難。又名所詮共相有離言義歟。云論義作。尋專法印談合時。道理勿論被申間被略春善房。自共二相法門隨分之由沙汰。
私云。此外此一段無委細沙汰。
一。能詮所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事。
私云。小乘申真事。離言自相也。而能詮所詮不轉彼。何假云依真事耶云。意歟。
一。由此但依似事而轉事。讀師云。此文分明不破似事。
私云。此談不審也。此文一段不破似事治定不審也。此似事云共相也私云。小乘依真事立假樣外道依三法立假樣聊替歟否。可尋之。可意得置事也。
第二十五日(自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至名為異熟非謂一切)
一。雖無量種事。疏見相分相狀有無量。私云。今段云識所變段。付文字首云也。實識能變段。
科門事。上來雖有略廣二段。總解頌上三句(由假有種種彼依識)。自下解頌下三句(此能變謂異熟及了別。)
一。唯三之唯言事。疏云。決定義。讀師云。決定義體類三。非增減八識所遮歟所表歟。光胤申云。第一卷略釋段舉決定義。略三廣八非增減。今段偏出三遮增減。第一卷下盡理歟。當段舉一邊歟。
疏或簡別義云出簡別義。第一卷爾也。疏如前已說。總一段讓上歟。第一卷下委細也。
讀師云。增八識為其邊際。遮九識。略三為其邊際遮一意識歟。光胤同心申。
一。多異熟性故事。異熟名義事不及沙汰(如第一卷沙汰時記。)讀師云。多言五位除一位通四位(異生位。二乘有學位。二乘無學位。菩薩位。)故東院御物語云。故印覺僧正。異熟能變論義談義申時。此五位常資糧等五位樣。被仰間。心中由存。樣申止畢。明匠下地御覽事歟。實人事也。常五位多義也。十三住通十二位事。常瑜伽十三住也。
私云。七地於多事。樞要歟。
讀師云。寬狹皆得事。阿賴耶狹阿陀那寬。異熟中途寬狹皆得。對阿賴耶寬。對阿陀那狹故。
私云。寬狹不得。忍觀房僧都這物語云。淨忍房法印。寬狹皆得何事被申。意得事存。意得被申。不審也。疏付寬狹皆得。寬狹遮何事哉問。此中意說熏習位識。答。寬嫌佛無熏習故。嫌狹八地以上有熏習故。
一。恒審思量故事。讀師云。不言內者通無漏說之釋付此文出來。付思量能變得名疏釋。但恒審思量故釋得名由。遂同事。見起處。故此論義付思量能變得名。不言內大師如何釋之耶。不言門者釋。不可出。思量能變之時不言內思量。有何故耶。可出此釋能可有分別。先年御八講之時。華嚴論義出來之時。問者釋聞疑講師華嚴諸釋。此事釋事云。問者釋云及諍論。加樣。可有分別事也。
私云。佛此亦緣思量得名事恒審思量釋。只同事歟覺。
私云。恒簡第六。審思簡第八。恒審兩字簡五識事。疏。并恒等言各所簡事。可見樞要。
一。了境相粗故事。相塵事疏六故出。不及沙汰。
一。及言顯六合為一種事。讀師云。合集一義也。光胤云第六卷下今及言出相違合集二義。當段出一義如何。讀師云。疏及言雖通相違及等。(等者。合集也。等義也)者。總及言二義事歟。今及言只一義歟。今言合集故解及言此意也。光胤云。左樣意得。第一卷二義出相違。及言雖通相違及等今及言。置存也。聽眾連同心也。第一卷聞書可見合。讀師云。又互顯故。初能變識名言。我法熏習位。顯因位限名意得。後二能變通。以初能變名可定後二能變體。以後二能變顯初能變樣。准可知之。
一。因能變事。聽眾不審云。今三能變現行八識也。種子能變出如何。讀師云。先總廣明能變多種也。至下文可知之。
私云。謂第八識中云別顯能攝門。定可有子細歟。事。聊其由可意得。只二因習氣可申覺也。種子明事。只今始故。丁寧能攝所攝舉歟。
私云。因言所由義常因也。變轉變義。種子現行轉變意也。習氣是現氣分。熏習所成二義也。自性親因相似云等流。異生招感云異熟。五果門等流異熟二果得歟。餘士用增上等。二中施設因即能變持業釋歟。此二因能轉變生後自類種及同類現行(以上等流習氣果也。)及異熟果(以上異熟習氣果也。)故也。
重云。種子可名果變前念種現行被生故。因能變果取後念自類種也。
讀師云。等流習氣異熟習氣出能熏現行可有子細。先無用也。事。要須事不明習也。此現行七識可名因能變志顯也。琳舜房云。其論義本疏意。尋。論文說之如何。讀師云。今申論文正現行因能變廢立意申也。論文聊現可名因能變志顯可意得。宗家釋見論意釋讀師云。等流習氣能熏廣。識七識亙性通三性也。異熟習氣能熏狹。識限六識(第七其體非異熟也。又不成業也。)性限善惡也。無記性不記別果故。
私云。異熟習氣置有漏詞事。無漏業自宗不許之故。等流習氣不置此詞。許無漏種子故。
延公云。熏令生長二種習氣番。法爾種證文也。讀師同心。
一。果能變事。延公云。果能變種子。現行轉變義歟。
私云。此事大誤也。被申樣因能變義也。讀師餘聽眾皆以不可然之由同心。
讀師云。果能變之變異。因能變之變變現義也。自證分生見相分果義也。是正今三能變變義也。
私云。當變謂識體轉似二分歟。果種子果。能變對見相云能變也。因能變因邊則能變也。非別義門。果能變果能變其義所向異也。思可知之。
私云。現行亦雖名因變。種子不可名果變。有緣變現俱故。因能變轉變義故。轉變種子現行轉變現種轉變同時故也。私云。果能變總標有八識生者等流習氣之一方第七加也。下八識體相限等流習故。文不可有別子細。
琳舜房云。體相體性相狀云故。可通四分。
私云。不爾下自證見相俱名識故。除第四分歟。
私云。本疏生何如何生果能起何果三問。答。文事。八識體相。答何果。為因緣故。答如何生果。名等流果。答能起何果也。
一。果似因故事。因果同性相似也。
私云。等流習氣并等流果得名事。先等流者種子與果性相似(同性云相似。)故。因種能似門等云故。等因種也。果彼等類故。果云流也。故等流云兩字等之流依主釋故。正目果。流呼留故。習氣下時。等流之習氣見。又依主釋故。習氣呼留目種子也。等流果等流則果。持業釋也。
一。引因別果得名事。延帳房言樣。總報業助別報業令感別報故。歸源由總報業感別報見云引因也。引別報果義也見。光胤云。此料簡不符合疏釋。疏業業相對。總業引別業見立引因名。果果相對。總果引別果見立引果名見。意云。總業引總果故。別業引別果故。總業引立別果令感果邊取云引也。引果者業引果故云爾也。
此事只總業引總果見引名。意得樣歟。不見分明釋文。追而可勘之。只業引果義別報因果爾也。何別云引耶云疑。別報方珍滿義故。總即別名意得無子細。當段作總業引別業義。別業引總業義故。別報例難不可來。
一。滿業得名事。圓滿之義也。畫師繪畫置。總報因果事。繪弟子以色色採色莊嚴周備。別報因果程事歟。第八識無圓滿義。六識等感滿足。讀師評定此趣也。
一。異熟生事。讀師云。真異熟先異熟定置。非真異熟。故不云異熟云事自由也。異熟多種。真義。其體異熟。何汎爾異熟不云耶。延帳房云。無漏種子。異熟生云。其體非異熟故也。六識異熟既其體異熟法也。非異熟異熟生云事難思。
私云。第八異熟真異熟。真異熟義不具故。非真異熟邊異熟生云事。覺也。總疏異熟生出五重。其體異熟異熟生物。其體非異熟。異熟生物多重。無苦見事也。第五義佛果位法。云異熟生。但其異熟意得樣替通途也。
真異熟名異熟生也可見疏一段。
一。異熟果兼真異熟異熟生也。
私云。三重問中。生何感第八識。答。如何生果。為增上緣。答。能起何果名異熟果答也。
一。果異因故事。
私云。異熟習氣并異熟果得名事。異熟果名。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異性熟果呼。留果云異熟也。習氣下異熟之習氣。依主釋也。異熟果持業釋歟。
異熟名義雖有多義當段此意歟。
一。此中且說事。讀師如此二種異熟中。今異熟能變識取三相同時真異熟云異熟也。
私云。抑今段略明能變三種段也。何限初能變別云此中且說等耶。第七識。非異熟故。假令第二能變不取異熟。何申愚推云。異熟名得中相濫簡也第二能變非異熟故不及相濫。第三變六識無簡別故。初能變獨乍云異熟初能變異熟。云爾歟。
一。讀師云。異熟能變限七地證此中且說且言取事不審也。第八識中不名異熟能變顯云意如何。光胤申云。且言對非謂一切也。第八真異熟中簡不見。可云但說不可云且說云事難思。若通八地。可云唯說申。
但能能案。此事有仔細歟。
讀師物語云。於京都公請砌。山門講眾自宗對第六不可知行相。歟云論義。覺圓僧正此微細隨眠也。御意得。第六通。可有不可知行相。不通義。不可有此行相御領解。學者二義也初仰。內山僧正御房微細隨眠論義。別論義也。御意。兩僧正御領解相違。光胤申云。第六第七行相。微細行解。悲相第九品。第七惑。延公云。第六惑最微細處第七惑攝也。第七惑同悲相第九品攝。第六微細。光胤云。料簡。雖然何同金剛心障。今一重第七惑障智云。粗細雖不等。勢力等故可意得。光胤云。勢力等故。粗細等故知。
第二十六日(自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至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科文事。以本疏之趣大概講讚。如常不記之。讀師云。上雖辨三能變名義。未明三能變三相。總門也。讀師云。不可知執受處了訓。不可知門別開通也。不可知執受處了訓。不可知非別門。所緣行相二門。不可知。別開。受俱門相應門入十門意得。不可知不開受俱又別開十門也。延帳房云。十門何邊。意得歟讀師云。爾也。先必十門立。十一門覺良明房五師云。相例門十一門歟。讀師云。爾也。十門付本識諸門也。讀師云。小乘教賴耶四種賴耶事歟。讀師云。能藏持種義。所藏受熏義。執藏第七被執義也。此三藏則因相等三相當歟。讀師云。體用門能所藏者。於第八識云之。現行第八體。所持種用也。於轉識云之。能熏自體分體也。體能熏也所變相分用也。因果門能所藏種能藏。現所藏第八轉識爾也。如此被申(但談義忩忩往往間不分明。)讀師云。第八識能所藏疏釋之能持染種種名所藏此識是能藏是雜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識為所藏意得延帳房云。此能所藏則轉識羅耶因緣歟。讀師云。不爾論義申樣。直轉識羅耶因緣。依有此義遂成立轉識羅耶因緣也。
一。讀師云。謂與雜染互為緣故。直轉識羅耶因緣也。光胤申云。此文上能藏所藏申由釋文也。不可通能藏所藏之分濟。讀師云。互為因緣之姿。可被申。光胤云。演祕相傳三釋中。第一釋意。讀師云。互為緣故文。上能所藏由釋能所藏名義釋。難意得。所詮望轉識望羅耶互為之樣。可求光胤云。今互為緣故道理。遂轉識羅耶因緣。成立源勿論也。此文轉識羅耶親因緣難。申云。計也。互為之樣。能持染種之邊。遂第八望轉識因緣源也。第八受熏時。轉識能熏談門也。此時第八所藏。轉識能藏也。此邊轉識望羅耶。因緣源也。此轉識賴耶。互為因緣源分也。故今謂與雜染互為緣故互為。先只第八所持種相對。互為義成也。此互為道理。行時。遂轉識羅耶因緣也。聽眾同心被申。讀師云。今被申樣祕初釋以被申歟。第八所藏種能藏邊。種生第八現邊取也。爾遂轉識望羅耶因緣。現行熏種。其源邊。種生現也。大相違(聽眾連同心。)光胤云。轉識熏。第八種。第八種遂生第八現故。第八種生現邊。種能藏現所藏見。轉識望羅耶因緣行立也。讀師云。祕初釋正釋。如何可知哉。光胤云。有義第二。取破豈現望種無有力乎。取初釋意也。讀師云。其有義破疏故。助疏申詞也。光胤申云。疏能持染種等釋祕初釋也。此事卒爾也。讀師云。其又未定事也。
私云。疏能持染種釋互為緣故文下。此疏釋上能所藏釋文。今互為緣故其外事被申事。不可然歟。但此事光胤日比不存置事。當座評定也。追而披釋文可決之。
一。讀師云。賴耶三相者。能所藏等三歟。因相等三相歟。
私云。因相等三仔細樣覺也。其當能藏等之三。若不爾可云羅耶三藏何云三相耶。
一。讀師云。三相中自相體也見。他被緣執邊。何體申。因果二相猶第八上持種等義被申顯。體可申。執藏申他寄申詞也。此云自相真實體相云事難思。聽眾無解評定。讀師云。此事有其理。彼第四勝義是最勝道所行義故云。第四勝義寄能緣智品顯其體事也。微細體相。直其體難詮顯故也。義其義呼顯故易體微細難顯故。以第七緣執顯之也。延公云。第七第八識體惡緣執我。以之爭。顯體耶。讀師云。迷悟門別事也。惡緣寄彼緣顯第八體也。
私云。三相體義事。評定之趣。自相體。因果義相趣也。樣論義也。
延公云。所有自相所有何何物。私云。攝持因果意得。讀師云。上能藏等三云所有也。良明五師云。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樣。因果二相取合外自相體歟。讀師云。自相體處因果取合事歟。
私云。本疏釋樣因果攝外不可有別自相見。攝持因果下疏可見。一重問答。
一。此識自相分位雖多事。本疏生起問。總標何乍舉異熟果相名。別釋舉賴耶名耶。阿羅耶梵語。此云藏。分位雖多者。分位阿羅耶異熟。阿陀那三位歟。
一。藏初過重事。讀師云。藏三位中初。初舉此名。其由如何。難意得。良明五師云。常付初申事。只其分歟。讀師云。我今釋彼說我付初安慧釋程意歟。
私云。本疏乃至七地二乘有學最初捨故。三乘共捨最初賴耶故云意歟。異熟大乘捨之。二乘不捨故。但二乘無餘位捨之。若爾異熟名三乘共捨義。如何無餘位捨之申。不審也。一旦假令也(可問明師)。
讀師云。過重同學抄異熟能變申趣歟。
私云。科文即頌名者。今所明義本頌名即也。
一。延帳房云。此識自相分位雖多付。自相執藏故。限阿賴耶義歟。何分位云多耶。
讀師云。三相中執藏。以顯第八體故。執藏自相云也。意云。羅耶三相同時時。執藏自相也。執藏位。第八自體樣。今此識自相第八識自體事也。其第八自體雖多。今取執藏自相也。如此委細雖不被申。以談之意加潤色記之。
一。果相事。(有四段。顯義‧簡他‧即頌‧釋妨難。)延帳房云。能藏等之三因相等三相當也見。能藏執藏因相自相云事可爾。果相所藏。如何相當耶。讀師云。誠不相當也。異熟果者(果相事也。)善惡業被感義也。所藏者。當時第八之處受熏義也。受熏之物柄。果熟果勿論。受熏則異熟果相難申。能藏執藏因相自相相當大異也。案之以因之因義相當歟。意云第八受善惡種子熏感當來第八識故。當來果相第八識。現在善惡種因也。其因第八受熏力為因也。故因之因。邊相當果相也。光胤申云。果相所藏直不相當。展轉重重相當歟。如今者能藏等可相當果相哉。讀師云。如此申共。真實難為定量。此事能能可有沈思之事也。先年春善房法印。此段沙汰時。因之因被申事。何事不覺。今憶念推量。此事分也。不可為定量。
一。離此命根。不可得故事。讀師云。命根等大乘小乘恒時相續法存歟。不可得故。難不審也。別義門被遮事不知。恒時相續不可得云遮之。小乘爭共許耶。光胤云。上破畢故。不可得也。疏見讀師云。設破畢。大乘命根恒時相續存。恒時相續不可得如何。光胤云。小乘實有命根所執實法故。上破畢故不可得也云事也。長春房云。窮生死蘊第八識大乘存。存之成破第八識。如何。光胤云。非破經所說之分。小乘依彼經所執計破故。非破第八識。讀師云。小乘窮生死蘊等六識之分意得故破之。第八識成。猶非破之。多位三位或五位。五位通四位。三位通二位。多種者。五果中有義除離繫取四。有義除士用取三可見疏。
一。寬不共事。
私云。多位異熟寬同分齊。雖言置痛之難思。寬三位通二五位四通故云寬。不共者。真異熟義。不通餘法故云爾也。
一。因相事。有四段。顯義‧簡他‧即頌‧釋妨。
私云。一切種者。直種子聞。取能持現為體也。雖然實通現種故。下云一切種相應更分別也。對果相疏問答。可見之。簡他者。簡經部等色心能持也。
一。雖有多種持種不共事。六因或十因也延公云。十因何因當能持因耶。讀師云。定可有相當因。
私云。初能變識體相雖多文事。體之相訓。不爾三相俱體相聞故。此料簡論點體相。付之申也。讀師同心。但同學抄會通只體之相會之歟(以上三相在相等之三也。)初能變識大小乘教。至藏初過重是故偏說。自相段也。此是能引諸界趣生。至寬不共故偏說之。果相段也。此能執持諸法種子至略說唯有如是三相。因相段也。凡自相段餘二相。替仔細二箇條。一自相第八總體故。攝持因果能所藏等三藏之義出。攝持因果判餘二相段無此談。餘二相取一分之義故。二餘二相。有四段。自相有三段無簡他段。意自相第八體故。大乘不共之物柄也。無可簡他之樣。他宗第八識名義不許故。簡他一段闕。餘二相有此段。果相因相界趣生體并持種義故。他許此名義故也。
次日談義砌讀師云。昨日被申謂與雜染互為因故事。良算草見。演祕難有義三釋中初釋斷意。有義第二釋取意。現有力故者。本疏現望種豈無力耶咎。有義申樣破也。遂正義第二釋取見。義燈三釋取合意得樣。良算抄見。此事重可記明之。後見緣憲草。讀師被申良算料簡。如何樣。轉識羅耶種子生現行之因緣體取現行取種子二義中取現行第八意歟。種子第八取義意。其故緣憲抄付現行第八義難目六。違祕破有義一段事。出隨而此由申也。
第二十七日(自一切種相應更分別至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光胤云。一切種因相也。因相先現行第八持種義也。今種子取定明之不審。總因相通種子故。種子方因相歟。讀師云。爾也。延公云。此中何法之此中。第八中云意歟。讀師云。此中者三相中云意也。良明房五師云。此中者。因相種現中云意歟。
三義中後二義。一切種相應更分別取定文違歟。第二義付。既一切種相分別。因相治定畢何此中言亦返三相舉此中云耶。第三義付一切種相表句。今樣現種因相俱舉此中云歟。現行因相下別分別事。何應更分別云耶。
一。謂本識中文事。良明五師云。功能言簡現行七轉識。何不簡第八現行耶。面面評定曰。第八種子能持也。則種子體云。何簡之耶。光胤云。功能者第八功能也。勿論故不簡之歟。
私云。後見疏因緣物柄簡之故。不簡第八。第八非能熏故。親生自果之義中功能物簡故。
光胤云。此文付種子姿可有御沙汰。光胤申云。安慧種子第八生果功能沙汰。種子假法義立故。意存唯識故也。護法種子替彼物可談歟。將又種子意得樣其分齊。假實談門計差別歟。讀師無殊成敗光胤申云。安慧種子自證分上見分用事。護法種子其物。謂本識中中言以可知。古見良明五師云。見分之用望自證分。種子望自證。猶物歟。外緣一用浮出故。光胤申云。見分一向自證分。向外取境用。待他法力此用作立。種子能熏所熏和合熏之。氣分何氣分事雖異義。能熏熏第八識此功能附在。勿論也。一向第八識此功能出來。父母合如生一子。見分自證望物勿論歟。
一。與本識不一不異事。體用因果。談之。體用各別邊。體用異故。一邊。體用一法故。因果一異亦以可爾。理應爾故。不一不異之理可爾。(攝相歸性體用門。相用別論因果門。)
一。雖非一異而是實有文事。此假實問答分別門也。
私云。經部清辨等。問受答文。
顯輪集云。清辨勝義門種子空習故。以上論。今大乘中宗意。種子本識不一異云。種子如生住等四相非一異說其體假。種望本識非一異故應非實。清辨勝義門種子空云故。付中宗舉此問也。經部譬喻師致此問樣。論出二說譬喻師如安慧種假習。或此師種實習。但上問致。望法一向異習故。付大乘不一不異之邊如此問也。生起問。本疏。讀師云。大乘意。非一異法中有假實。種子實也。其故生等假法如龜毛等無非因緣故。
私云。本疏體是無法不審也。生等假法故。推之論如無意。若又體是無法付龜毛談無仔細。
一。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文事。讀師云。假法如無非因緣故文。安慧耳故。安慧打出起疑歟。
私云。上答疏立道理云。法望生非果。生望法非因故云。生住等替種子由立。付之安慧等致此問。問意云。生等非因果故非因緣者。瓶等非一異而因果也。若爾種子如瓶等可假。
一。若爾真如應是假有文事。此論主返質上二箇問。付總質也。不可限安慧。可通清辨。本疏此難清辨安慧等。
一。然諸種子唯依世俗文事。此二諦分別門也。
私云。疏生起問真如非假唯勝義有。種子可然。實有體故(云云取意。)意云。真如唯勝義門。實有體。種子唯勝義。實有。答之文也。唯言實唯諦唯二說。疏非不通勝義也。實唯釋。又依瑜伽以來諦唯釋也。實唯者。勝義四勝義廢立唯下說為實有也。種唯實也。云意也。世俗。種子勝義門通實故。付之疑。何強今世俗門云實有耶覺處。疏釋真如唯勝義勝義實也。種子不然。世俗門實也。不同真如意顯。依世俗釋也。非不通勝義門此釋意。第三勝義不通根本智真如通歟。諦唯者。唯言世俗也。此瑜伽等四俗一真廢立意得。一真非安立真如限諸法世俗門攝故。種子不通勝義門也。
一。種子雖依第八識體文事。四分分別門也。
私云。疏云。舊相傳護月論師種子見分持之。自證分緣之習。疏亦非見分不依見分之意也。祕釋之。護月種子四分相攝事三釋。可見此下祕。
光胤申云。護法種子異安慧種子物存歟覺事此事也。若種子申物一向第八生果功能。安慧申樣。望自證分時併見分作用自體分上程事。然自證分既見分緣。何不緣種子耶。見分種子望自證時。其等故不然種子。見分境存見分物分。外緣用見分境相當物。內緣自證境。讀師無被申旨。聽眾。雖無同心。大旨同心歟。讀師云。種子見分緣自證分不緣事相分故。
私云。其相分治定。為見分境存也。其見分境邊。自元性相。疑之相分治定可疑之歟。
一。諸有漏種與異熟識。文事。三性分別門也。讀師云。種子性判事。體用門判無記也。因果門判善惡也。其體用門第八體。種子用也。其體用判只大方第八識處持之故無記也判。無漏種子無記判例難。故體無別故攝用歸體也。無漏種。無攝用歸體之義故。不判無記性也。攝用歸體者不泯用攝用歸體也。則四出體門攝相歸性也。讀師云。因果俱是善等性故。因果門判也。因者隨能熏現行邊。果者隨所生現行邊也。聽眾不審云。因果門攝歸判性歟。只隨因果分判歟。若攝歸何疏云相用別論哉。讀師云。因果門攝歸。但相用別論門疏云。因果相對別論云意也。因果門時。第八與種子別論事也。可云體用別論於因果門判性也。
一。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文事。
私云。性言通體性之性性類之性。二種也。性類者非三性門。種類之類歟。可見疏。
一。若爾何故決擇分說文事。疏生起問。讀師云。雖舉二十二根。其中無漏根邊正疑也。無漏說異熟故。
一。雖名異熟而非無記文事。
私云。付此文。若爾無記可爾。異熟云樣體雖非無記依無記故可名無記生起問。
一。異性相依如眼等識事。光胤云。此文分猶疑不散。異性相依事。異熟無記一相齊等例難如何可遮耶。讀師無殊成敗。光胤申云。異熟事。雖其體非異熟。依異熟故云異熟。異熟名他名呼依主釋也。無記自性故難名無記。長春房云。無記又雖其體非無記。依無記故可名無記云。只同。光胤申云。三性門性者體也。自性其性受事歟。無記物。難名無記。異熟依異熟分凡申無仔細歟。院主御同心。
一。轉變成就立異熟名事。光胤申云。疏與本有種異立異立名云。本有種異義異義異義。論轉變義申相違。讀師云。與本有種異者。異熟異義。本種無轉變成熟義。新種異之有此義故。此名得也。本新相對之異也。琳舜房云。本有種轉齊種何無轉變義耶。
私云。種子假實事。安慧護法之諍也。安慧雖十師隨一。不及表異師致立破。護法意種子相明也。一切十師諍。悉非表異師歟事可知之。
讀師云。本疏護法敘近者護月等義。護月護法同時人歟。
一。此中有義一切種子以下事(此表種子三師。第一護月論師義也。)護月非十師隨一。護法假敘歟。於假敘一向假敘。十師師體假敘二樣。此師體假敘也。以上讀師之說也。讀師云。此師意種子悉無始諸法各各種子蓄置也。始熏出事。但熏習力本種增長也。延帳房云。種子本識變申。先現行形變置。其上各各生果功能變付也。只手種子計難變。喻彌勒入首楞嚴定光明中波羅密文義現時。光明先變置其處文義各各變。古此喻取加樣申樣。一義也。
此說不審也。但憶念事。總延公申事芳菲也。大概物見未領解事。申人也。無漏種子有攝用歸體義被申讀師存之外被申。
以下一段以外疏略無委細沙汰。現文之分也。何不記之。
一。惡叉聚事。不及沙汰。譬取無食子事何也。顯論集惡叉此方物故。以譬顯輪無食子如本草注。
一。般涅槃法之法言事。疏云。道理義也。有槃涅槃之義云爾。
一。如是等文誠證非一事。讀師云。常沙汰也。(如五種姓別論義。)中間置此經文。結漏無漏之通證故也。
一。讀師云。又瑜伽說地獄成熟三無漏根能證文也。
一。有漏亦應法爾有種事。讀師云。例無漏證有漏也。光胤申云。無漏新起故。法爾種卒爾起。本來其種。不起法起樣不審故。無漏本有顯也。有漏自無始起無新生義故。新種分。本有起始。難知。其義隱。何以無漏證有漏歟。讀師後被談上疏。疏申樣。無漏種無始不起法今始起故。經論分明法爾種說。有漏種無始起法故。分明別雖無說有漏法爾種文。義以准設雖無如無漏證文。通證分法爾。種可有此意。
一。如是建立因果不亂事。第四段立理。讀師云。此理證樣。本有種無始別別。具足其其果生。因果不亂。不爾更有新種(新古合生護法)。唯有新種(唯新薰難陀。)樣。新種薰此新種生現種子既多。後生果時何種起。新熏法爾功能齊。有生時不生時事。因果樣雜亂。若痛之本新何合生。麥豆等多麥多豆合。一芽生事。若痛之新熏種唯一種無多種者。初熏後不熏道理不可然。我所立因果不亂。此師本性習姓本有種不增長位本有種也。蒙增長位習所成姓也。漏無漏同篇也。
第二十八日(自有義種子皆熏故生至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讀師云。第二師勝軍祖師難陀論師。祖非直弟歟。勝軍玄奘同時人。難陀護法同時歟。聽眾不審云。此師種子無始具足故無始種子申歟。然無始法爾種子。常申中。法爾不云無始存歟。良明房五師云。論道法爾新生。爾法爾申歟。讀師云。先法爾新生事。此師種子法爾新生存也云事歟。
私云。此意法爾法爾道理之意歟。
讀師云。次無始之言非種子無始。所熏能熏無始也。光胤申云。此師種子無始具足。必現行所熏也。現行熏種意得。初師種子云物更現行熏出物意得。二師所論此巷歸故。現行熏種本有種故。初師唯本有師也。現行所熏種。新種故。第二師。唯新熏師也。二師共種子無始具足無始種子申程。第二師教無始說文仔細會也。所熏能熏申出事。無始具何現行所熏新種申疑會時。所熏能熏無始申意也。今御談樣。種子無始。所熏能熏無始。種子何比起始時分樣聞。申。種無始意得覺也。讀師云。不爾所熏能熏無始具足。種子無始具足申也。父母故。此子本來物。新生物也。云事也。種子所熏能熏無始具。新生意得申事也。光胤申云。無始成就所熏能熏付。種子種子云。云無始成就種子歟。讀師云。爾也。
私云。讀師被申樣能不意得止也。讀師所存。種子有始之法。所熏能熏無始被存歟。
讀師云。如麻香氣喻事。麻胡麻事歟。胡麻花取熏苣勝時。香氣花熏故也。光胤申云。花別物也。非胡麻花歟。彼花以苣勝熏時。胡麻油香氣出來也。苣勝即胡麻歟。
私云。此事故僧都被申事憶念申畢。延公云。苣勝黑胡麻云見。光胤申趣歟。
一。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文事。延公云。似下持種證引經。讀師云。此多界經也。下持種證染淨集起心經名。寄所明當座名呼歟。多界經。私云。胸憶事也。讀師云。有情心者第八識覺。
一。或有或無事。讀師云。此疏喻不意得面面評定曰。此世間五穀等置事歟。置後被生長。更香氣所生青蓮花根苣勝等具足事。或無邊也。評定分治定畢。
一。故有漏種必藉熏生事。結文也。以上有漏種依熏事也。
一。說聞熏習聞淨法界文付。延公云。說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者。即見道無漏現行生因說文歟。此有漏熏習之時。種熏說文也。如何成證耶。光胤申云。說聞熏習。而熏起故。聞法界等流教法。地前有漏聞熏習種子熏事也。下是出世心種子性故者。以此種子見道無漏現行生因說文也。下二句正證文也上四句舉由來歟。此分治定。
一。私云。此師云。五姓差別。不依種子有無。併惑障有無習也。其障有無者。汎爾現障有無事。畢竟障有無也。畢竟者始終義也。始中終其障不般涅槃人立。始終此障斷人般涅槃人間也。一分立為聲聞獨覺等。准之可知之。讀師所談此趣也。
私云。疏畢竟處不可斷。不可斷者始終義也。畢竟者兩字共讀也。後此姿意也。
一。三無漏根地獄成就之文當義也。非現有體。
一。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事。以下護法正義也。
一。本有種處云餘所引證廣說如初。新種之處。不置此詞事。世尊依此說有情心。文釋下疏釋之。護月引證悉叶護法意故。云廣說如初也。難陀引證護法意新熏證取證文故。無此詞。
一。以本新二種云本性習性廢立事。何經論廢立云爾耶。讀師不審也。延公云。可有所據。讀師後被談云。設契經雖無此說。護法賢劫。一佛御渡。論文之外不可求別所據。光胤申云。乍去此即名為之名言有別典據見。延公。第九卷二種姓種姓云。此云住姓略種言。其廢立替故歟。讀師云。其只此略種字。總種言置樣不可意得歟。二種姓二箇廢立。第二卷第九卷也。云事。事舊候。
一。諸法於識藏。一行頌事。讀師云。此頌事。轉識賴耶大沙汰也。一大事也。無左右難決。延公云。體用門因果門之樣。大綱可有沙汰。讀師云。先體用門者。賴耶望轉識時。第八自體分體。所持種子用也。轉識望賴耶時。轉識自體分體賴耶本質變相分用也。延公云。因果門何讀師云。其被尋勿論也。則轉識賴耶因緣也。良明五師云。識於法亦爾法處。所攝藏道付。法此時。能攝藏也。如何可意得耶。讀師云。此時餘義法能攝藏也。面面評定曰。此道無仔細。第八識能藏所藏頌二句當時。第一句第八能藏。第二句第八所藏故。初句能所藏道。第二句所攝藏道。狹法字道意得。
私云。此頌第一句諸法現行七轉識道。因果門能所藏也。體用門諸法所持種子故也。凡此頌含說二箇能所藏。但今段難護月轉識賴耶現熏種。不可成云時。此頌此故。因果門要須也。何舉一邊歟。凡上賴耶三相明時能所藏體用門。今難本有師時。因果門。云事古來申習歟。
一。如炷與焰喻三法展轉之喻。東蘆因果顯依之喻也。此分治定畢。
一。唯依此二。文事。本疏三釋如常。讀師談此趣也。
一。非熏令長可名因緣。為因緣故事。讀師云。痛上難本有種長分轉識賴耶。現熏種者增上緣也。爾善惡業為異熟果可名因緣與力義故。讀師說此分也。
私云。此文事以外疏重重或釋作煩釋之。祕護月宗兩解引釋之。疏文難解。追而可沈思之。凡論文無仔細意得。如此釋煩事不審也。迷訓釋此事歟。但聊存事。勿善惡業與異熟果。果舉難意得。熏令長物異熟果能生名言種也。今與異熟果所生異熟果現行也。因果同別種兩解引釋之歟。推量分也。
一。若唯始起有為無漏文事。讀師云。此難難陀。難義事也。許應諸佛餘事也。難陀不可申故良明房五師云。有漏復生復扶福反。復讀歟。然復可訓歟。讀師云。只復訓義道相違。
私云。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文四段中第二釋難段歟。第三引證段歟事。及異論事。良明五師云。如契經說處第三引經證道。第三段引證段理教二中。第三引經段云事歟。不爾如契經說。第三段引證。只第三引證。經加事也。
讀師云。第三云道如契經說處道事。返返不審。第三段引經段意得。光胤申云。種子既是等文釋難段也。讀師難云耶。此第二師專證道理也。何釋難云耶(隨疏此即理也云云。)光胤申云。仔細。無始成就種子云事。初師道理。第二師難義也。此難釋時。所熏能熏無始。無始種子。云也。無始種子申。所熏能熏熏種不可意得。種子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故。如此釋難。其道理立行故。猶釋難段也。延帳房同心事。
第二十九日(自分別論者雖作是說至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私云。分別論者之體。燈‧要或釋。大眾‧一說‧說出世‧雞胤四部云事。叶宗輪說歟。但破大乘異師唯新熏師也(除難陀歟。彼師無漏因有漏種子云不許心淨本淨道理故有守千釋。但可尋之。)
私云。守千釋本即大乘本字付難陀本由釋。匆匆間不及沈思。重可見之凡同學抄大乘異師因破小乘本見。今本疏本即大乘云本字意得也。就其難陀本指樣釋。重披論可決之。
一。本疏因淨無漏無因緣文事。顯輪集一口釋之輪意推之。因淨因言由意。意得。因諍無漏無因緣也。意云。大眾等四部。無漏因不許種子。因緣故破之無漏無因緣。非嫌汎爾因。心性本淨為因故。非無因生文分明也。明知。種子因緣不許故今破之歟(以上輪意暗推畢。)義燈後釋彼師許種子故。論何故汝論等破。此釋違輪釋故。輪別義如燈云。燈云別釋歟。別推云。因淨之因因義意得。下本即大乘本取合意得存也。意云。今難陀師初生無漏不許本有因緣事破便宜。大眾等四部心淨本淨為因不許別因緣事破此意因諍無漏無因緣故今亦敘破可訓歟。亦字亦難陀歟。一旦匆匆料簡不可為定量。
心溷師濁讀由。讀師被申。延公同心。故僧都心圂清讀之。知是坊識恩房左樣讀之由。願勝房物語。
延公云。此計分齊難知。讀師云。此段都不意得置。先年訓論之時。此段更不意得之由及沙汰。讀師云。此計客塵煩惱當時被染行位。心體染污。若客塵清淨。本性清淨道理歟。將又客塵被染位染淨二重。蓮花淤泥不被樣存歟。光胤申云。凡客塵若清淨。云事大乘談之歟。其程事更不可開誤。延公云。今被申樣例心王。雖須善性王由相應才學歟。其同學抄誤申樣。光胤申云。不可限王由相應才學。解脫經染污意恒時等。一頌引出世末那意得樣。光胤申云。此計客塵被染位。二重。心性清淨也。存故如泥蓮歟。隨能破一段左樣見。
私云。出泯蓮與前泥中蓮其體一故。出泥蓮不可尋別因。前泥中蓮出泥云出泥蓮故。別物。何有別因緣耶。又無因出泥蓮不可申。前泥中蓮今始。無因非新起故。
一。若說空理徵事。此計心性云分齊難知故徵之歟。彼說何義說指經說旨疏見。經說疑似。分別論經說取置樣徵也。大乘經取置樣。下然契經說云述之。
一。若即說心應同數論以下一段事(此八箇難。可見樞要。)能破之樣不分明。所計宗義又不分明之由評定在之。
一。讀師云。先最前同數論樣不審也。數論冥性體常本有物也。今計若即說心。心性云。依他心也。爭云體常本有耶。光胤申云。同大綱歟。面面評定同心讀師云。大綱同樣不審也。
本疏非前體滅故言性常文事。
良明房五師云。此文前體滅。此樣如數論計常住歟。光胤申云。漏無漏二位相對體性引通有漏體無漏體同物。前有漏滅後無漏生。云意云非常滅故言性常也。總依他心非嫌生滅歟(以上體重也)。一旦暗推也。次相事前有漏相異得無漏相故云轉變。(以上相重也。)
若言前無漏體滅文事。(此云祕論異也。)
一。讀師云。若言前無漏體滅後無漏體生。轉救意得。此亦不然正義破意得存處。祕此亦不然。轉救文私云。
光胤申云。論此亦不然正義破文此記意上有無漏體性同云咎。無樣化相雖轉變。自性體常一。云義難時(此難正本計如冥性常一計雖不取置。大綱同故。押令同數論歟。)彼轉救相轉變體性漏無漏同。不同數論。吾無漏體許生滅。前無漏體。滅後無漏生。存故若言前無漏體滅後無漏體生。此救意也。此亦不然者。正義又非轉救也。不然之由論惡無記等等。能破也。論別有餘過者。惡無記心難也。對不同數論等難云餘過歟。次以有漏為相性是無漏者文為生起惡趣無記心等難牒彼計文也。輪後卻牒等者此意也。讀師云。誠此料簡爾也。祕釋不審也。但祕釋令同守千意得見。先祕此亦不然牒此牒分救。文牒也。正無漏體生可牒可意得歟。如此文牒事多。肝要。此救意祕意申。吾無漏體生滅。相續不斷絕存。若無漏間斷取置不然此意。乃至前無漏乃至體生云也。祕釋歟。祕故亦不然。疏此亦不然。不釋。祕私不然也。
私云。此料簡更不葉文。又加樣料簡。不符合論意歟。
一。惡無記心又應是善事。
私云。輪云。本計三性心本淨也習。論尚不名善況是無漏。本計難也。有漏善心既稱雜染以來轉計善以本淨義破也。疏又若救言等者。此救意也。故惡無記心難三性心皆心性本淨習故。以性淨故之因惡無記與善心相對。惡無記可名善破也。此以性破相轉變也。人人不取入此韻。破性或可名無漏善破云事甚非也。
面面評定曰。此破惡無記可名無漏善破歟。將又於有漏中三性對。可名善破歟。
良善房得業云。如有漏善同喻有漏詞可名無漏破歟。光胤申云。有漏善者。有漏惡無記對申歟。有漏不可有簡別。
一。勿善惡等互為因故事。讀師云。善為惡因生惡善亦由惡生云事。分別論本宗不申事歟。疏違自宗故。此意也。非親生故嫌親因非疏因。
為因為事事止過。或失本。意假令善惡互為因。何失云意也(云爾出三故。)
一。上有漏善心既稱雜染文。三箇作法出。第三不成故非也。初二量此文意也。第二量作法能勿善惡等生起符合。但初量無苦見歟。
一。良明等云。況是無漏詞惡無記心又應是善可名無漏善破見。
一。光胤申云。況是無漏何況句也。非正難意。
一。有漏善心既稱雜染文事。
私云。此文惡無記非性淨。善心本淨之轉救破也。
一。雜染因事付相彼宗雜染云也。性非雜染。以相難性也。
上惡無記心又應是善以性難相。今有漏善心既稱雜染文。以相難性也(此事能能可分別。)
性非無漏之性言可意得。
此文上。勿善惡等下文也。誤前後參差出之。可書直之。
一。若有漏心性是無漏文事。破意易知。無殊沙汰。光胤申云。本疏劣可有勝性。劣無勝性云事。聊其理由申也。讀師同心。
私云。光胤其理申意有漏第八雖持無漏種子。無漏第八不持有漏種子。此可意得也。雖然相違故。對治故因破之也。可見疏。
一。又異生心若是無漏文事。疏總含祕此文二重開釋之。初漏無漏相對有漏位無漏現行破。論無明現行者此重也。次凡聖相對可名聖者破。論應名聖者者此重也。論無漏現行無漏現行。讀。意者。無漏現行。應名聖者切可讀也。隨點左樣。二重難故。現行不可讀也。此事光胤申出畢。面面同心畢。
一。若異生心性雖無漏以下文事。
私云。何故汝論等文事。同學抄分別論者論第二方可見之。則座申出也。面面沙汰篇目不過同學抄申沙汰。
一。性相同故事。讀師云。性種相現被申。面面疏披性亙種現。相可亙二由申處。讀師同心畢。光胤申云。此事付大乘可有返難事也。但性相同故之道理肝要也。種性相。現性相。如此一相物何替耶云難意也。
私云。付大乘可有返難云事。凡夫位雖有無漏種子。現行事故也。但大乘種現性相各置同申事。可謂大乘種性現相也。
一。然契經說心性淨者一段等。正義意解經心淨言也。
私云。經論廢立異也。經說理。論依他說。
一。非有漏心性是無漏性言。真如也。此依他心淨故也。
一。有漏法種類此應知事。讀師云。同學抄有漏唯本有之難出此文不審也。上無漏本新舉類此應知。明知。本新二種事。類仔細光胤云。無漏法起以此為因。無仔細。法爾種現生事。類之故。聊有其意歟。新熏種下無漏起時云別舉故。讀師同心。琳舜房云。皆熏故生之文。生。一切種子熏習不說云。說也。付之定有說耶云生起問。本有種熏習可申由立。若上皆熏故生之文。熏習說生不說意得。下文如何意得耶。良明五師云。不爾。上皆熏故生生不說云意也。面面同心此義。讀師同心。琳公執心。光胤申云。定有熏習。一切熏習只同事也。不可有差別故。皆熏故生一切雖說熏習。不說悉熏生云意也。付之定有熏習一切熏生。猶以定有熏生同故。熏習熏生義本有種熏習舉遣疑也。此分治定畢。
一。聞熏習中有漏性者通種現否事。讀師不審。
私云。正位有漏善總可通種現歟。但今說分事被尋歟。今說分種歟。可尋之。
以下無殊沙汰。現文分也。
付若即說心應同數論之徵。讀師云。於依他心性相分。相轉變性本淨無變異云事難思。如何二重可分哉。良明五師云。自證分現量雖無變異。見分比非量等轉變以可為例讀師同心。
一。疏本即大乘唯說新熏釋。分別論心性本淨。無漏生因。則此種子習故。本有種。新熏種見。心性本淨新熏道理不意得。一旦推之。別法爾本來種子云物不立。心性離客塵顯無漏名故。心性生因意得。此新熏云歟。難陀等申樣新熏種歟。
或仁云。初生無漏生因本有種。不立。心性本淨為生因云故。本有新熏二家不立本有種人也。種子熏習故新熏師也。新熏師。難陀異初生無漏心性本淨生因習歟。此料簡有相叶同學抄詞處歟。但異生位無漏種子熏習師見。其無漏種何不成初生無漏生因耶。所詮此師。無漏種子。熏共不生無漏云歟。旁不審追而可決之。
第三十日(自然種子義略有六種至是共相種所生果故)
延公云。此六義限正義歟。通唯本唯新二家歟。讀師云。果俱有之義。難陀之前難立義也。前後因果故。三師立破畢歸正義明之歟。光胤申云。上本有新熏門段可爾。此具義多少十門之中一段別段也。尤可通餘師哉。讀師云。雖為別段立破已後故。
私云。光胤不審一旦也。雖為立破以前正義限明之事例證。此立破已後勿論歟。
延公云。略有六種之略言如何。讀師云。對瑜伽七義云略由疏見。其強別多種廢立對云略事。八識如云略有八種。
私云。別釋委明對。大綱數標置云。略略有八種此意也。別多廢立。又廢立之外多說。道理。對別釋委明總標詞云略事。讀師被申此趣歟。但今略本疏分明也。
讀師云。抑此六義悉所遮法見。此種子之外。邪諸法之因緣建立邪計遮。立六義。假令邪因。立人不可立六義歟。將又雖無計。本來種子具此六義故可立之歟。面面評定曰。設無邪義。種子六義具故可立之歟。種子六義立時。如此計邪因自成所遮歟(此分治定)。良明五師云。剎那滅義分道冥性等。所遮法云可爾。無為法出例真如緣起宗義遮歟。隨而疏舊人云。出此義。但其非西天異計。唯識論遮此計云事難思。讀師云。無垢識真如之計。西天無之。唐朝始有此義見。爾疏出舊人義。真諦等義歟。自可為論所遮故出之歟良明五師云。疏長時四相外道冥性等遮言置。正論所遮見。真如處只非也。云不置遮言聊此意歟。良公云。纔生必滅之由立。轉變時作用起故引渡常住不變之處作用。道理歟。
一。讀師云。爾也。
一。果俱有義事。面面評定曰。難陀前後但有此義立歟。然新熏師一向六義存歟覺也。就中種子七義瑜伽誠說出。唯本唯新之家爭不存之耶。評定此分也。光胤申云。此遮前後云。前後因果所遮出之。寄前後俱有此義作。先唯識論所明之分。所遮義見。瑜伽事誠可爾。
一。俱現和合之現字三義事。一口及其沙汰。無珍義。常趣也。無簡彼第七之沙汰。現有唯在因之事。一口有其沙汰。
一。現種異類不相違事。
私云。形異分相違云。種現相違歟。今不障礙相順。分云不相違歟。讀師之談。此趣也。
一。前後相違事。光胤申云。前後相違云前後之分。云相違歟。其外相違之義歟。若前後之分相違云。假令種子體同時並置。不可有前後之相違歟。若亦不爾者。前後之外相違之義道如何。光胤重申云。前後相違云遂自體自體一時相違不可置並之義可落付也。同時自自相違故必前後也。讀師誠爾也。
一。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之點事。常點也。讀師云。此點不意得。依生現果立種子名。光胤申云。此點。種子因緣種生現種生種二邊中。今此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名種若生字依字返。種子名可限種生現見。讀師云。通途種子云名言生。現果方立歟。光胤云。自類相生名種子歟事。疏無性攝論唯識相對重重釋之樣。
一。恒隨轉事。延公云。隨轉之隨言事。隨所生現行歟。隨第八歟事。先年訓營新物論義。無性攝論無餘義隨現行見但隨第八樣意得也。其故因果譬喻門才學。魚草等物隨流不捨之意也。讀師云。此事古聽聞集之論義歟。光胤申云。誠古論義覺事。隨所生現行見。恒之義。光胤云。恒義今義肝要也。轉剎那滅義分齊也。延公云。至究竟位之詞。此六義有漏種子。限見讀師云。誠至究竟位。至得對治道位。有漏見。光胤申云。雖通有漏無漏。有漏種子。對治道分限故。顯此義云爾歟。無漏恒隨轉之外無申事故。
一。此顯種子自類相生事。光胤云。此文常人自類相生因緣恒隨轉之義。顯樣存歟。不可然。此恒隨轉一類相續之樣。申時前後相生之義顯故云爾歟。
一。性決定事。讀師云。種子性自不判。必隨能熏現行判歟。又可隨所生現行也。聽眾云。本有種子非現行所熏故。謂隨因力之文不可攝之歟。延公云。此事聽聞集論義舊明物也。嚴寬本有種謂隨因力之文攝。本有種能熏現行數數熏習。彼熏力依善惡性類定存歟。顯範謂隨因力先新種歟。新種能熏力。受善惡性定本種隨彼捍性類判。光胤申云。本有種自性類判。云事難思。非緣慮故。若爾非緣慮法總自不判性歟。色法自性無記法。如何。能生之力依所生現出來。隨所生返能生種性判云事不審也。
一。待眾緣事。讀師云。種子緣歟。現行緣歟。古尋也。良明五師云。現行緣云意現行等無間緣等三緣種子處待義也。延公云。樣取置也。種子現行緣待返返不意得。光胤申云。現行緣云等無間等三緣也。此現行緣。仔細但此種子待眾緣待見事。此現行緣等無間等三緣。種子不生現行故。種子待此緣生現行云爾也。
重意云。種子待現行之眾緣云待眾緣也。見道可爾之愚草一口此事。延公遂領解畢。延公之所存不同止了。
光胤申云。現行緣云意此分聞畢。種子緣云義意如何。良明五師云。種子熏念不生現。受現熏增生現故。現熏增云種子緣歟。此現行緣等無間等之外為種子直緣也。光胤同心畢。
私云。自眾種緣合之自言種子緣聞。
一。不待眾緣自然外道緣恒非無(有宗三世實有歟)此義所遮也。
一。引自果事。讀師云。引自果義色心等之體性相對。論各各引生之義也。體上性類各各性決定邊也。常引自果之義取過。性類或功能作用邊。各各義釋事不可然歟。
私云。此所遮出一因論之計。一因之處。各各果因道理。何背此義耶。其因狹色心。不可定故。此疑古聞書。此事不申出。又不及沙汰。
一。生因引因事。延公云。無性攝論意。十二緣起門寄申。現在識支種子至未來可生生老果故。云生因歟。光胤申云。此疏文樣當座生見。諸論分位緣起。現在識等五支。現行。其識支種生自現邊生因歟。延公云。引因望名色。名色中總攝五因。識支種子望彼歟。光胤云。別識支種子狹見事歟。延公云。其不審也。識種望他法可論引因歟。光胤云。設爾有何過耶。自元引因引分故。若引因必自論之者。世親攝論意引因出遠殘果。遠殘果自變歟他變歟事及仔細歟。假令他變通雖生他界他界種子勢分力故。此界尚殘果見。此豈引因非望他耶。
一。遠殘果自變歟他變歟事。一口及沙汰。無殊評定。延公云。總不審事。有情扶根塵第八緣變時。眼前對合之時勿論也。不爾處他所遠方時第八緣之歟。光胤申云。有情伐用樹木時才學。可意時。假令一處樹木。處他所遠方。第六識。不緣時。第八緣變之故伐用處遠方不知伐用人木滅也。然扶根塵此類。雖處遠方。第八緣用無邊故。可緣變之歟。讀師同心也。
一。引因果義下。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為因緣。讀師云。此義所遮經部色心互持計出。光胤申云。能持色心。所持種子。色心各各因緣存。引自果義所遮。讀師云。難經部師論義。能持既轉變故。不可許法爾種。能持轉變。法爾種不許道理何事。尤可有仔細事也。意云。此師大乘種子。第八處持樣替。色心處種子云物別樣。故能持轉變申。色法處持種俄心法處移置樣。只色法處生現行功能。始終色法付。心法所持種子亦以如此。如此。色心互持何申。色心所持之種子。生現行云互持歟。或時色法功能生諸法。或時心法功能生現行故也。故能持所持各別談。色法生心心法生色也。故引自果所遮申事也。抑能持轉變故不許法爾種申。種子。
一置色法移心法移。本有種申處。種子體隨時色心新熏也存歟。
讀師之所談如此。委細申。只一口也。但所存之通為補廢忘加詞記之。
第三十一日(自依何等義立熏習名至是謂略說一切種相)
讀師云。上以十門辨種子相。自下第二辨熏習相。先熏習申。大綱三所以。所熏四。能熏四。令種生長故名熏習見。依何等義立熏習名。問起也。所熏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略答也。
一。熏習云事。熏者發義。由致之義。發致果於本識內也。習者生也近也。令種子生近也。令種生長故名熏也。聽眾不審云。生近者。生新熏。近本有種歟。將又生近各亙本新歟。讀師無一途成敗。聽眾評定無一決。
一。又審云。生近者。種子果生義云生歟。意云。種令果生事歟。近者種子功能果令近事歟。將又種子所生目歟。意果近功能增長姿也。
一向暗推也。曾不可定量。
讀師云。抑所熏能熏次第列四義可有仔細歟。下行相所緣本頌所緣行相。長行行相所緣。疏釋之。法相生起次第唯識轉變次第寄釋之以之推。此可有仔細歟。但疏不釋之。先所熏處定置其後能熏。可辨由歟。世間先庫作立其後米尋收之。
一。堅住性義付。光胤申云。下性非堅蜜。嫌之。今云堅如何意得合耶。延公云。今堅住義以堅意得。下堅蜜以堅相替。
私云。顯輪集云。論一堅住性之下含其二義。一者體堅相續者也。二者性堅一類者也。徵云。一類名堅。相續名性延公申當輪義歟。下性非堅蜜下。今堅堅非蜜句。無為為俱句。可見合。
琳舜房云。能持習氣。持種所熏義歟。如此被申。不分明。延公云。持種受熏大其義異也。初熏習位亦依能熏。受熏云位種熏。一念也。第二念持種也。今受熏義出持種不意得。良明五師云。持種殆今出義持種物受熏故也。庫藏云米穀不失故納之故。讀師云。能持習氣者。第八一類相續持種樣云代釋置也。堅住之樣申時。第八堅住德云爾。此義以所熏意得。光胤申云。總第八義。要須非可申。此持種受熏由也。受熏由致也。意云。持種堪能物則受熏也。其由落遂一類相續也。一類相續持種。持種受熏良公樣所攝如此。煩敷不可申。只持種則受熏義也。
一。二無記性事。讀師云。不違善惡。善熏惡熏受也。若善惡。互不可受善惡熏云。此義大綱也。而若善善熏不可受云事。風情過歟。光胤申云。世間喻出。可見疏。沈麝不受栴檀香喻事。讀師云。喻爾也。但於法不意得。
讀師云。恒定依論義能熏現行雖滅。種子果相續。初熏習位。第二念已後能熏果見現熏種因果取見。受熏一向第二念難申。但此論義申樣大不審。
付延公持種第二念以後也。云讀師云。持種第二念事承受熏位持種歟。光胤申云。其位持種。持種念。延公所存樣初念。受熏。持種第二念被意得歟誤也。
一。付由此如來第八淨識等文光胤不審云。善性第八設。雖有受熏之力能。佛果圓滿極位故。總不可有熏習處。非新受熏也。更善性故不受熏難申。假令佛果第八無記。圓滿極位可受熏歟。樣不可有道理也。依別義門不受熏事。由此云關今由不審也。讀師云。善性故不受熏由。又圓滿位故不受熏由。可有篇篇。讀師云。佛果圓滿位故。設能熏方雖熏種。第八不可受熏。良公同心云。滿瓶水喻爾也。讀師云。持生師持生種四法同時過付時。謂一本有之文攝一義。持生種新種也。何云本有耶疑。其時唯帶舊種文為證也。此舊種本新合舊種云也。
一。三可熏性事。光胤申云。此能受習氣。以意得付。上能持習氣堅住性寬亙持種受熏義故云爾也。則受熏義取置不可劬勞歟。意云。種子六義。剎那滅待眾緣。亙諸有為義。性決定引因果亙諸因緣義。果俱有恒隨轉種子限義時。堅住性狹取置不可劬勞肝要。上堅住亙受熏持種廣義故。云能持習氣今可熏性限受熏義故。云能持習氣歟一旦料簡不可定量。
一。此遮前後及定相離文付。難陀論師種生現前後云師也。現熏種前後歟同時歟。若前後可為所遮歟。讀師云。現熏種因緣難陀宗計難知。
(讀師評定)非心所等云五數心所首興塥自識之內故。
光胤申云。抑所熏義何不舉有生滅義耶。種子立剎那滅。能熏立此義。良公云。一類相續堅住性。其相續申念念生滅顯詞也。自堅住性義聞歟。光胤申云。一類相續法無間斷引通義也。正生滅顯義。不意得。讀師云。所熏先甲斐甲斐法相續所依向顯故。顯一類相續表。相續言自顯生滅詞也。能熏動轉相為表故。開詞云有生滅歟。(此四義疏悉生起問次第生起義歟。)
抑下能熏四義中。初三次第兼前義表義(有勝用義云若有生滅。有增滅云若有勝用。)如此不立如何可有仔細歟。只兔角分歟。可尋之。
一。能熏四義事。
私云。有勝用能熏勝用。強盛勝用(不及沙汰)。良明五師云。異熟心心所等無間緣之用。何不成能熏耶。
一。有增減事。讀師云。有增減減上聲可讀歟。減平聲歟。延公云。有增減上聲讀付。良明云。念無減欲無減等左樣歟。讀師云。二樣人人讀歟。先上聲讀歟。讀師云。可增能熏常事歟。聞熏習但加明利等歟。可減能熏何事哉。大悲闡提菩薩熏習。可減能熏申樣。又二無心定熏習出歟。此可增熏可申事也。良明云體次第成。減申誠減也。延公云。十地位漏無漏間雜本後間起等增減沙汰。但難意。答。入間以去唯增也光胤云。寄轉齊種子申樣。光胤申云。無漏後有漏起無漏減見可減云汎爾可減也。可減能熏難申。一法次第減時能熏。別體物繼起。減熏習難申。光胤申云。二無心定云可減熏習。入見以去熏習云可增其外熏習增減外熏習歟。然論文。可增可減云。非增非減不出。可增可減。只能熏體可增可減事申也。熏習見入事。如此增減。法能熏也云意歟。讀師云。有漏對無漏根本對後得。勝劣增減云事。可有佛果勝劣之過。佛果本後相對勝劣。成事餘三智對真如緣不緣。勝劣可談故也。佛果勝劣云事。一法自類相對事也。
一。唯七轉識乃至有勝勢用而增減者事。面面有勝用增減二義別舉事不審。光胤申云。有勝用有增減。二義限能熏義故。能熏即別舉之。第一第四餘通義。別能熏不限義也。何不舉之。上所熏無此仔細故。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別不舉之歟。
私云。付之可熏性義限所熏義也。何不舉之耶云。不審。
一。讀師云。能熏識等之能熏有仔細耶。只識申能熏申如何。後被談樣此簡異熟識詞也。
一。如俱有因事。俱有云同時之因果故例也。
俱有因。小乘舉。同類因大乘舉事不及沙汰。重可沙汰之。如古聞書。
一。此二於果之二。現熏種自類相生也。唯依此二二異也。不及沙汰。如古聞書。
一。是謂略說之略言事。讀師云。此一切種之廣釋也。但略猶廣釋樣歟。
私云。此一段節節可有沙汰仔細多。不及委細評定。復審之時可決之事多。延公物語云。佛果悟極故無熏習。吾等者無性類。乃至今日為增之類迷極。又不可有熏習之義由故良意僧都大悲闡提之時歟。加難。善信房隨分疑由申。良英物語。讀師云。誠迷極吾等也。此外何可迷耶。
以上光胤草分也。以下光胤草。
有云。花熏苣勝喻者。唐土土器花入。花香彼土器。其香。今此苣勝者器物名也。可祕之。
天文三年林鐘二十三之天對學專房一交了。願以此小因備恩所得脫今法久住慧解開發之業耳。
右筆本主英乘
論第二卷聞書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