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二卷聞書第三

輸入者 彭忠琴

第三二日(自此識行相所緣云何至即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

讀師云。於初能變十門。前三既明畢所緣行相二段。今辨之。付之。本頌法相生起次第所緣行相次第置。長行唯識轉變次第行相所緣列之。聽眾不審云。答次第本頌‧長行意趣爾也。而問先任本頌次第列。無右此識行相所緣云何如何。讀師解成敗。
私云。疏論問起中乃至。然以唯識轉變次第云云。問以唯識轉變次第為問也。
一。私云。付今釋段有重子細。問以唯識轉變意趣行相所緣次第。略答任本頌所緣行相次第(謂不可知執受處耳。)解釋時亦如問次第行相所緣列之。推之略答先任本頌牒舉之。解釋長行意趣。如問次第。明之歟。私推也。此趣疏粗見。讀師云。長行唯識門。既改本頌次第逆次列之。行相所緣事也。於所緣之門本頌次第舉覺。處執受次第置明之。以之推之。只無別子細。長行本頌逆次牒取明之。。上所法列。廣釋時就近末牒取明之常事也。不可求別子細歟覺也。但疏本頌長行次第事。釋之子細見良明云。所緣相次第如疏申。有子細。長行行相所緣列之歟。此既逆次列之上。事所緣之內逆次明歟。讀師云。先本頌次第長行列之事。只逆次第分也。故所緣內逆次也。自元悉逆次明之本意故。此逆次明之意趣何事。肝要唯識轉門為次第故也可得歟(此分治了。)
一。不可知事
私云。不可知云無別體。所緣行相上不可知故。故為別門不明之歟。若不可知別門。受俱門入相應門事上記。付之不審長行明之時。所緣行相悉明畢。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等云為別段明之如何。答此難文歟覺疏云(此識行相所緣云何之下也。)後別解中即自疏出義有別故。云云。意可知。云云
一。第八識所緣五塵境如五識所緣法不明之。器世間和合門明之。不及沙汰
此事有沙汰事也第八五塵轉聚集門歟事也。
一。有根身事。讀師云。讀上疏。疏云。以根微細不言根。但言身。恐無根色。以別根為首標其總身乃至。總身之中有別根故。云云。秘引不存之。許之意歟。可尋之。根身雙舉失遣也。可見秘。
一。執受言事。
私云。攝持義當安危共同領覺義當能生受歟否事。重可尋之。今度不及沙汰
良明云。以往安危共同限種子云誤申人歟。讀師云。延範也。
私云。安危共同執受廣可通種子有根身也。論文勿論也。
一。安危共安危事。古來之沙汰也。安危者何義耶延公云。古二義也。只安否任第八義也。則善趣第八安也。種子隨安也。惡趣第八危也。種子隨危也(以上義)此義樣讀師被申。不分明義云。終移他界時第八云危。本有時位第八云危。種子亦爾也。讀師云。先年訓論之時。淨恩房印□第八樣知被申事憶念之。云云
一。此別用見分事。讀師云。常總二相行相時。心王別行相申別相當歟其別見分行也。云云。光胤申云。疏云。類體亦然。云云自證別用見。自證別常行相別行相只緣境了。
私云。不審也非量。以此趣論義作存也。
一。心心所無所緣量事。
私云。此量存安惠量部。安惠所緣相所執無法云。量部緣心時無似所緣相狀云師也。餘九部非所破。許似所緣相狀故也。其狀習能行相故。異大乘也。但。許所緣相故不破之。
光胤申云。此量可有相違。緣青時云應不緣云故。讀師云。置汝言故此過。云云。光胤申云。上緣青云少乘云緣事也。下不緣云歸大乘實義云不緣歟。讀師云。爾也。云云。私云。此下論義。如同學抄。
一。心心所緣相量事。(私云。疏云。別破清辨。合安惠云云。)讀師云。清辨青目三論之樣異也明匠古疏見。清辨空堅木灰樣也。青目木灰樣也。所空之物體虛實異也。
一。執所緣境者事。此除量餘九部計也。不破九部。其宗計替大乘姿釋也。私云。少乘所緣境(當大乘本質境歟。開悟情所執無法也。)行相見分體事也。大乘所緣相分。行相見分自證分。體事也。
段正成三分段也。明畢故。正成立自證分也。故大少所緣行相‧體事三出。遂大乘體事自證分。成取也。
一。小乘行相相似事。當大乘所緣相相似也。故行相相似下申所緣相似當歟。
一。大乘行相各別事(當少乘受想等相各別故各別體性重中狀重也。)故下行相各別上申相各別故也。(狀重歟。)上云相各別故不云體。兼狀各別故。相云狀相亙也。下受等體云不云相。行相各別云畢故。所殘偏體故。
一。成自證分寄憶念量果二故。
一。此無者應不自憶(段)事。以憶念成段也。讀師云。憶念所緣憶能緣憶二。所緣憶事種子熏習分被得。能緣憶事自證分。不可成歟。專今所明道理也。假令昨日花見事憶念時。花所緣也。見意能緣也。昨日花面白。憶念所緣憶也。此昨日見花時。種子熏故。今見分分昨日熏置種子生。昨日花見心憶念之(以上所緣憶也。)昨日花見能緣心。返憶假令向花。何慮知憶事。何物力憶念種子熏習由。昨日吾心緣種子熏置事。其種子生。昨日心憶。熏習由也。故自證分昨日花見分心緣故。今憶之也。光胤申云。此上一不審自證見分慮知外。粗細不同。自證分緣之事。至極自證分憶因。(自證分憶云事。道理也。)見分。曾不緣之。何成見分。能憶因耶。讀師云。自證見分一體故。成見分憶因也。光胤重云。一體申總事也。今其一體心法。猶四種差別分慮知分齊得。後三分緣用寬狹粗細大異也。見分返不緣自證。何自證帶慮解力。見分憶因耶。假令自證見分物。自證物憶事。見分憶因。其故見分慮知緣故。見分昨日事慮憶。由事。自證為見憶難思讀師云。此事此也。可被略。云云
私云。此事以前不審受又寄種子熏習門可成歟。可汎思之。不及記之。
一。然心心所一一生時文事。以量果成段也。讀師云。量果事常絹布喻所量。尺丈喻能量。積數智喻量果見。尺斗取不積數。不可其果利。尺為何。果者利也。則成滿義也。

第三三日(自又心心所若細分別至鬼人天所見異故)

讀師云。又心心所若細分別四分以下。四分之段也。四分建立量肝要成第四分量也此量意許量云不審也。言陳量見延公云。古來許之諍歟。云云。琳舜房云。四分建立量。樞要量也。論心分既同應皆證故量之樣得易。云云。延公云。抑四分護法不共之談門也。安惠一分難陀分。火辨三分也。何置有說之言不立存。於護法一師之前寄開合明子耶。尤安惠等之義出破之。遂四分圓滿之正義。出可明之。例俱有導依明風情。云云讀師誠爾也。云云。光胤申云。火辨自證論義申才學。火辨分師。云云。正不破之四分家一分三分之理存故不破之云云。若爾不破餘師一分等之義此意歟。云云。光胤申云。付此無者誰證第三等文。小乘相少相之三重立才學。第三分可爾。第四分立。頗似無用。讀師云。第四分第三分證心。不證之可過。故見分返不自證分故。此道理之第四分也。良明房五師云。見分之外第三分立事。為見分量果也。又為第三分量果四分立。返返難思。能量之分見分也。自證量果也。廢立之源更能量之用非立自證。能量見分滿足故也。光胤申云。偏量果第三分立自不可顯。心心所一剎那自顯故也。故為能量自證分立分。又為量果勿論也。凡所量法返成量果事。能量所量之外量果事。所量量果外能量立習。自證建立事。專見分能量立志。
私云。此事旦評定也。分之所量。返不成量果故。第三分立事。量果門本。凡所量返成量果者。後分相緣也。
良明五師云。不應見分第三果。可讀歟。云云。光胤申云。非量比量見分返不成現量自證分之量果現量自證何成比非量見分量果耶。讀師云。量果以尺丈量物解數智也。惡解數成論之義。豈可然耶。故比非量不成量果也。現量所緣證之故。比非量見分慮知其任證之故。現量成比非量量果也。
私云。此上見分返成量果時。通現量疑。一時不可成量非量故。比非量見分量果成。可成也。不可見分一時之中等釋此意也。
讀師云。或量非量或現或比事。量非量對比非對也。云云。長春房云。兩重相對無用也。初對可滿足云云讀師云。初量現比非量對。第二量中現比對也。凡非量非量也。二量章云名三量章申度事也。但三量之中量云現比二量也。非量彼章明付量立名也。
一。以無用事。延公不審云。以無用故。總可緣用及義。無用云。樣聞。總無用行付第四分分緣道理。光胤心此不審畢(道云。涉緣過。云云。)
私云。但案之。第四分第三分緣。第緣事緣用及。何申無用云也。無用緣。
一。讀師云。眾生心二性一頌。更現文樣四分之證。不聞假令分事外說。
一。讀師云。眾生亙情非情有情有識類云事。上利樂諸有情之時沙汰事。不審也只同事眾生非情通說光胤申云。生生貫。生滅起盡通情非情有情心類也。故狹歟。
一。面面不審云。如是四分以來段。一分立段科。或攝為一。為三為二三分之義也。何別為一分之段耶(是一)就中或攝為得只一分立。攝為一申。讀師云。誠不審也。云云。光胤申云。既此段一分說頌引正一分段也。但為二為三事。上三段三分四分。明故。一分立時。次第一分立故。為二為三出來為一成志也。會初難次二三四立一分明。只一分立。上開廢立明畢故。一分四分等合一分云事顯也。為簡安慧等之一分也(以上會後)
一。所言處者段事。讀師云。共相不共相事。唯識門皆以自所變也。但共不共。其共相。疏人所感故雖知所變各別唯識有相似共受用義之釋可得也。相似受用之物共相云也。此共相種子。云共相種子也。共相種子讀師云。燈明喻能喻也。符合。此世間極成事。此小乘得。延公云。此喻小乘經出故云爾。付其喻。小相替樣。云云(私云。眾眾讀歟。讀師樣讀之。)
一。能變三師事。光胤申云。一切有情業增上力之文。更初師證旦難成。業增上力被起器現居器。總業無共。所起器現居也。初師此文為證樣不審也。琳公云。一切言為證。延公心。爾也一切言證也。云云。光胤云。一切有情限現居器。一切有情當時起器變云意也。其一切申。一人之前一切有情所起器變更不順文料簡也。證文云。順文分時事也。當座雖委細不申。此趣申也。琳云。證姿雖難領解一切言為證見。下會之時。經依少分一切言。云云。以之可知。
一。第二師護法假敘別義破藏。云云藏護月也。故初二師護法假敘也。
一。事論義也。限此界生之旨。評定一結。延公云。現居器變程如何。假令居南州人現居南州變歟。又此三千界分。取云現居歟。
私云。此不審限南州歟通餘三州歟事也。
光胤申云。三千界現居云與欲界同正義差別如何。延公云。正義他三千界欲界變故。
私云。延公申趣當顯輪集之意歟。
一。生界生疏二釋。當座談義之趣。初釋次生生云。遠者不變云故第二第三以來遠當不取。第二釋遠生取也。
一。讀師云。生言限此界生見。器將壞時既現居及生者能破聞。方界生。何無生之者耶。光胤申云。此界生限。生時疏第二釋。得遠生取故。何無生者耶。意云。此界今壞遂成又生者此界生也。讀師云。今被申趣新世界當世。今壞世界生光胤申云。今生成壞分別申事。只此界生壞成。此界成壞此界也自元自業生定故。欲界人趣業。具足人趣居人生也。遂可此界故。今壞遂成可生。何不言生耶。
私云。此遠生取。不可混護月之義。護月一切。第二師限此不取方。故疏云(經依少分下文)此似藏非實藏計。似為有救狹於藏。云云
私云。同學抄此界歟方歟論樣不審也。難雖有情此界人可云生以見。此界。方界生也。此界此界生。此界生覺。能破文取合見時。此界生限故。壞時此有情方。此有情故。無生之者。現居。何物變耶。方界壞時方可此界者變也。
一。又諸異生厭離有色文事。上破藏。變下無用事也。上付聖者致難。此付凡夫無色無用也破也。上難必限無色事。只舉至極歟。下難限無色無身由以破也。讀師之談大綱此意歟。
一。設有色身文事。此付無色大眾部無色色身義也。讀師云。粗細懸隔下相對。何地義也。必不可限無色故此本不可限無色云云。誠粗細異道理付何地同事歟。乍去此文子細。無色論之也。延公云現色身由無用云事如何。第三師一切欲界悉變。現居世界無用。光胤云。身往彼可得持身道理得故。無用。第二師義實無用也。
一。此一切受用者文事。讀師云。共等四句事。大綱可有沙汰。初共所變。次共受用也。餘三句共不共爾也。延公云。初共次共俱以所變得樣春識房印被申歟。
私云。俱所變義也。初所變受用四句易知山河等共變受用故。共之共也。奴婢己田宅共變不共用故共之不共也。扶根塵共受用義不共之共也(初不共如何。共變分移變。扶根有情不變之句歟。可尋之。)他正根不共受用不共也。安慧不爾。至下可之。

第三四日(自諸種子者謂異熟識至卷終)

等力以前不聽聞之。以傳說記之讀師云。諸種子者卒爾也。但上謂諸種子牒歟。云云
一。此識性言事三釋。不及委細沙汰歟。第三釋本識無記邊不緣等邊歟事。古來沙汰也。延公。三釋中三性門之性釋。第八種子。疏略樣覺也。一向性門性計為由故。
一。無漏法種文事。從餘分之才學。讀師延公評定但這題目也。云云
私云。不共相種有共相種事。扶根共不共二種亙樣見。不共相種取初不共共相次共歟。不共中共二邊分也。
一。正根受用二師安慧受用云。護法無共用云也。於共變者。二師共許歟。延公云。月海老目物見。云云海老時。目力物見也。餘處時物不見云云。他根共用事證也。月云名。月云歟。讀師云。此事誠事。淨土宗他力本願證引之。但海老。云云。以上傳說分。
一。若等力文事。以下直聽聞之。讀師云。此文沙土宗引性相決判依他力時通途性相破事。乘彌陀本願時。一念十念往生不可疑之由。淨土宗聖教云云
一。變聲光事。
光胤申云。聲依第八擊發暫現事常習也。光依何緣第八前現不現。若依第六定通在之其定通力也。業力不審也。有情第八識變時事歟。其有情第八變何現不現不定。又若杖第六所變者。定通果色。何云果門耶。本質。第八業力法爾變之。如三種境常變何現不現不定耶。
一。假色見。第八緣假色耶。定通門別事也(果門不審也。)解評定止畢。
一。法處墮言事。攝義疏
一。分心等不能緣事。光胤申云。第八假令緣心時。分心雖無實用。何第八有無實境緣云過耶。心法法爾心緣道理也。有之心法體多成故也。必然法爾道理心緣慮事。第八僻事。
一。須彼用別從此生事。疏生起問。可之。延公云。問假法出答之時無假法沙汰如何。琳舜房云。變無為等等等假。云云
一。量難測事。讀師云。不可知由。微細難測大異也。此文第八緣粗境證也。延公云。行相所緣不可知亙釋。此樣不可知門別開。云云
私云。此料簡顛倒行相所緣外。別不可道理聞。
一。如滅定乃至。應信為有事。延公云。此答見云何是識乃至行相之問。只行相難知分問事。第八識道理立入問歟。光胤云。其此問答符合。問。行相難知樣尋間。汝滅定位。不離身識習。其識行相得云意歟。但見疏應非是識。云云。延公料簡符合。應信為言又爾也。讀師云。文殊講式求羅待風生者月事也。月當風多也。云云。延公云。講式求羅女后島鬼(女鬼歟)也。男方風待孕。云云。傳說也。直不聞。延公云。共不共出鬼等所見猛火等。初共第不共所變云。
春識房印說樣。水外猛火分。云云讀師云。分猛火時變歟。初水後猛火分前後變歟。其樣篇篇不審云云
一。變聲光等等等花色花香。云云。花物。花開春時分事。多時暫時物類歟。
二變廢立一科法門也。不及沙汰。隨言有無三類境相攝不及沙汰
右一帖第三卷初抄一帖被抄之。為令卷於別私此帖一帖沙汰畢。寫本草主自筆本第三卷初帖一帖之草子也。願以此微功為生生慈尊值遇唯識發文慧解內院下化有情四恩報謝之因。南無明神令法久住如法修行淨剎斷妄證真。
文五年五月十八日
藥師寺學徒相似僧英乘
五日對了胤院一交了。

論第二卷聞書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