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七卷聞書第一

輸入者 彭忠琴

第八五日(自卷始至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一。於染等皆不定事。讀師云。常論義也。疏初釋等言等界識不定。第二釋等言種類非一故云等(云云)抑今等等取無記。何第二釋不申耶。凡染淨不染云時。無記攝常事也。善言無記云事珍。第二釋。無記尤可申事。左樣不申條不審也。
一。讀師云。初釋皆言為證。不得。亙三性得。無殊難義歟。光胤申云。亙三性皆勿論也。云於染等上只不定故可滿足。而言皆。打任順初釋。
一。第二釋簡信等。何不云非如信等耶事。延公云。不定姿相替故其詞亦異也。
一。初釋界識不定重出所遮釋事。性不定易知故歟。
一。讀師云。第二釋。皆言亙不定四皆也得(云云
私云。此義歟。
一。第五卷於染等等等界識云事。不及異義讀師云。第五卷異釋以見。今疏初釋通餘歟。延公云。隨以第五卷修初釋潤色常事也(云云)光胤申云。第五卷非如等非如類等之重。仍等言等界二門。今文異彼三重。仍及異釋歟。第五卷第二釋何為耶。
一。悔謂惡作事。讀師云。百法等惡作云故。云悔謂惡作歟。惡作悔體故非云爾(云云
一。惡所作則悔。何悔惡作異耶評定。讀師云。惡作所作也。未及追悔之熏厭故追悔也。院主云。厭悔。厭外悔之重。不覺云云讀師云。假令他人事。惡事厭之事。豈有追悔耶。於他作追悔不心得也。以之可有御推量。厭悔重也。
厭悔重。惡作剋性何物耶事。
私云。疏見大異義。肝要。大乘厭欲二法惡作也。善厭無貪一分。義別心所也。當厭瞋也。無記厭離欲也。此外愧無慚惡惠無記釋。
一。我前不作惡作事。讀師云。應作不作過追悔心所也。惡作攝也。
一。於此先惡所作業之義歟否事。
私云。可此義歟。論之是我惡作。疏我惡邊所作云云)釋作之義歟退。推之。此可不作。我也思。不作惡也。措作一體異名得。雖開疏不生決智。追可決之。
一。障止為業之止定散也(云云)又蓋申止通定慧舉遍定惠。今止定一法也。
一。眠謂睡眠事。疏以單名則諸教禐也(云云)光胤申云。掉舉惛沈煩惱舉禐名於不定四舉片名。仍長行云睡謂睡眠歟。
一。一門事。抑聽眾連。一門轉故。被加難哉。一門轉故歟。又一門轉故歟。所詮一門轉故云仁手爾葉置時。正義正義前難義。其故一門云。睡心所一門所依轉聞。西明意根一門濫也。所詮正義。意識意。一門轉故可訓歟。此事必定爾也。良明房云。同學抄意。意識既為睡眠心所所依名門無過云云)此樣。心所意識所依門轉樣聞。一門轉故可訓意。讀師云。其意識名門事釋也。一門轉故門。一門轉故。只一門轉故。
一。令顯睡眠無體用事。讀師云。令不自在之令字顯睡心所體用非無云不審也。令。體非道理如何。延公云。其事也。別體心所。不置令字歟。爾下尋謂求令心匆遽之令字。光胤申云。先非無體用之樣得置後令字可被沙汰歟。此非無體用。心所對。別體以所表事。簡無心睡眠云爾也。可見疏。無心睡眠全無其體上。爭身令不自在耶。仍令字大切也。
五蓋八纏事。此下疏。可之。又蓋中捨定心非高非下平等相云也。八纏門之捨二利平等之捨也。嫉慳之所障也。嫉慳分別他故。
一。如餘蓋纏心相事。以五蓋八纏睡眠無體用成也。
一。義此二唯痴為體事。評定曰。此師於染等皆不定故。如何得耶。於諸師共許之談故。又總不許無記之悔眠歟不審也。光胤申云。疏然言通三性者隨彼聚他等文釋無記悔歟。延公云。古沙汰也。通三性遍行等上立無記悔眠歟。光胤申云。此疏文。二義料簡義爾也。染污心中通三性遍行等。此物無記通法。染污遍行等俱悔眠云無記悔眠也。此二義中。第二師義釋下疏善中乃是心心所總數為體云。第三師。下疏其無記者無別依法而依總立云以之。無記悔眠○心心所總數上立之云義叶理歟。評定不審云。第一師許無記悔眠歟。爾何云唯癡為體。光胤申云。此事有子細。今一法為體悔眠付。何物一法為體耶云。境。仍初師。一法為體悔眠無明為體故云爾也。總數上立。物立可論事。仍不及沙汰。但致會釋時申出歟。此分座治定畢。
一。非思惠想纏彼性事。私云。道出兩訓。非思慧想纏彼性故(疏初釋意也。)非思惠想纏彼性故(第二釋意也)初釋下二箇量。第二釋二量。光胤申云。初釋意。纏彼性故訓。二箇量宗法纏彼取故。
此事色色評定。又疏段被讀上之。但不過現文之分齊間不記之。二釋中疏第二釋取歟。
一。與餘心所行相事。古樣此文不審。以行相各別為別體之由。心所無行相各別之義歟。此事今度不及沙汰止畢。
一。尋謂求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粗轉為性事。讀師云。匆遽者義也(云云)私云。義理推度之時歟。非任運故也。
一。於意事。意言境疏三釋。一從喻。意識取境與言說相似云云)顯境名言等事歟二從境。言說意識所取。故云意言云云三從果。由意能起言故(云云)(可見疏)讀師云。此三釋土代言說之境三釋共許。其上意言三釋出來歟(云云)評定曰。言三釋也。非意之三釋(云云)光胤專此所存申畢。讀師如何樣。被申歟。光胤申云。尋伺必淺深推度義理等也。粗細發言必一切位亙必尋伺起。可尋發言事歟。少少義理推度之分不發言事。面面評定讀師云。尋伺遍行也。尋伺起必可發言歟(云云)光胤申云。發言必尋力。尋伺起必發言事何定置院主云。古尋伺一切發言。見光胤申云。尋伺於證是遍行小乘性相也。非大乘實義歟。讀師云。尋伺事發言時起故。不發言位義理思惟心所之分。讀師云。抑尋伺字義淺深樣歟。尋淺位歟。尋究伺。今座取思歟。譬心品何心品人哉尋淺思也。此人樣心品人推究深察心也。
一。安不安住事。疏二釋也。讀師云。初釋不得。先共以不安(云云)此所存又不得。光胤申云。義理安立一韻時。身心緩緩。不決之不安也。眼於事也。
一。二各二之事。一應說如前諸染心所。乃至隨眠事。讀師云。第二師義勢不得。煩惱隨煩惱性類至此說云事。不喻樣事也。評定之趣。返返不得之由一同。光胤申云。聊申有子細歟。本隨二惑性類不一相。尤本性類門說事也。心所也。不善覆異故仍以此意趣申出歟。讀師云。一往無其云云
一。第三師事。本疏云安慧師。讀師云。此事亦不審也。別當安慧樣不得。其上此師定三師中正義歟。尤可護法正義。光胤申云。若安慧順義歟。但正義此中。攝不可有苦見。凡一論之習。一師含多義時。先其中殊其師順處取。其師首舉。此師若別有順安惠處歟。
一。應言二者顯二種事。私云。二種者。悔眠云二種尋伺二種也。二種二。悔眠二種。是一。尋伺二種。是一。合二種之二。此二各二之初二也。
一。此二種種類各別事。私云。種類各別種類。疏出之(凡顯二種事色色雖及評定遂上令落居畢。)
一。此各有二謂不染事。私云。二各二之後二也。
一。非如染各事。私云。善一并煩惱隨煩惱各唯之善一種或染一種。不通亙不染由顯也。此不染染攝不善覆。不染無記也。
一。或唯簡染事。此瑜伽不定隨惑立故。限唯染歟云濫。仍簡唯染之急等返三性義顯也。
一。為顯不定義事。此義為顯不定義。置二各二之言也。合三故以。釋置二各二之言之由也。一為簡善煩惱隨煩惱。二為不定隨惑之濫。三為顯不定義也。
一。睡眠中起歟。位起歟事。讀師云。位常心眠也。居云此位也。也。不及中(云云)光胤申云。居位見聞事交雜。可謂睡眠間起歟。所詮事難知不審也。此不見所據。如何可定得耶。所詮五識現起見聞位非眠歟。
私云。七分別之相。第七卷不定段(當段也)義燈委細也。尋伺之相不定樞要委細也。

第八十六日(自此中尋伺假有至不能尋察等義故)

光胤申云。悔眠假實假實二師無用也。上出四師委明畢故。延公云。隨煩惱假實門如云義是假有義是實。隨惑一一體業明時。體性假實雖明也。諸門分別假實門明之。此亦可等(云云
光胤申云。此假實今一不審也。重立二師文理故返返無用也。初師上前三師。第二師上第四師。疏見。
一。隨他相說事。良明房云。無明上悔眠相說。云隨他相說歟。癡上說故。世俗有也(云云)光胤申云。悔眠上隨癡癡之分說。云隨他相說歟。無明之上悔眠之相。悔眠置。其外又造悔眠說歟。返返不審也。讀師心光胤之說畢。良公云。又承狀畢。
一。種子世俗有說事。本疏非是調然離有體心心所世俗之釋申出。讀師云。此釋意種子望所現行一法隱顯。識之外別物其體。雖云收現別體。心心所。調然當。云世俗有歟(云云)延公云。所種子望第八體用不離。非如心心所見。云世俗有歟(云云)評定之趣讀師被申望所不離治定畢。
一。體類是同事讀師云。體同思慧云體同。俱推度云類同(云云
一。粗細異事。讀師云。淺深云粗細歟(云云
一。於依尋伺○故無雜亂事。讀師云。有尋有伺等三地不思邊隨疑出來歟(云云)本疏生起問。被讀上之問意。尋伺不許俱生有尋有伺等三地不可成。為言。其不成意。顯輪集釋此難。
一。雜亂過。增減過也。雜亂者。欲界地故。增減者。增一地有尋有伺一地云云)以之可得。光胤申云。此問瑜伽釋論三師。初師問之歟。將亦不爾歟。讀師云。初師問歟。院主云。古外人問見(云云讀師云。外人則初師歟(云云)評定曰。初師相應以立三地故。尋伺俱生後有伺歟(云云)光胤申云。初師尋伺俱生名有伺事如何(云云
一。界地下立三地義意返返不審也云事。其沙汰讀師云。欲界初靜慮生有伺地名。乃至無尋無伺地云云)此若定若生。若定。若定假者歟。所得定歟。同學抄所得定云云知足抄取假者也。知足抄意。且靜慮間之若定若生者。若生生中間禪人也。若定者中間禪無尋無伺定人也。付所居地云無尋唯伺也。評定曰。欲界初靜慮若定准之無尋唯伺定人取歟。讀師云。其事何不見。折任同事歟。
一。尋染者尋伺云染歟。相應之惑歟事。其沙汰讀師云。相應之惑見。良公云。依尋伺過失三地見。若爾無記尋伺可取尋伺之染歟。相應之惑。無記尋伺非染歟。讀師云。無記尋伺有染不取歟。
一。伏尋染無尋唯伺中間禪樣事。同學不定殘段。堯論義。大切也。可之。肝要。自此界眾天方界大梵天歟(云云
一。第三師界地下立三地子細事。要釋大切也。要云(下末不定段)今應問。此第三師解界地。何由得成差別。由有地法粗細異故。彼粗細異如何得成。必依有染繫法別故。無漏雜染依此地法亦殊以。已有染種類。故彼地攝言有染者。有現行染故身在下。雖成三界種子有染不名三地。言雜染者。攝生上義則非前地。不言已離。此染則非此起故。昨識文正(云云
一。不依彼執現起有無事。延公云。伏斷種子生地。伏尋伺染事伏種子。斷又勿論也。若爾不依彼執云不審地。尤可種子伏不伏故。讀師云。尋伺種子禪以上。種子不可有三地不同。為言。非伏不伏門(云云
一。俱與前二。乃至。互相應義事。光胤申云。互字無用也。有子細歟。讀師云。方無用覺。事也。私云。此事有子細之樣。古聞書。此意。尋伺與悔眠也。悔眠自并尋伺相應也。但無四法俱起尋伺不俱故。
一。非五法事。讀師云。睡眠依強思之加行樣。返返不審也。不定論義也。
一。七分別事。瑜伽論。七分別尋伺為體(云云雜集論第二末。任運分別五識。異瑜伽論歟。
一。捨受遍故。乃至。與苦樂俱事。疏生起問。以不說證之。五識捨受不說俱故。為答此難今文起也。
一。雖初靜眠乃至。總說喜名事。疏生起問。若以不說證之。尋伺不說與俱故。初異四尋伺為答此疑今文起也。
一。雖純苦處。乃至。總說為憂事。疏生起問。以不說證之。純苦處尋伺不相應。為答此難今文起也。讀師云。以上。三段之文。受伏難生起。肝要。初靜慮樂純苦處意地憂喜相應云文攝說之故。不可云不說。為言。五識苦樂不說之由。既不談之故不相應歟。
一。意地有分別云事。返返不審之由。光胤申出畢。所詮初靜慮喜。一喜被樂故。別不說可爾。意地憂別體也。此攝憂云事難思
一。又說尋伺名身等義為所緣事。讀師云。昨日相論尋伺必發言歟。通不發言位起歟事。此文聞。必不發言歟。今文只緣名身等為境云。不云發等故。明知只緣所詮共相不發言事歟。讀師改執畢。延公云。此事古人所緣篇篇也。不決見。
一。顯多由彼事。顯由彼起論義也。才學面面評定。論義卷不記之。又無殊沙汰
一。雜集所言。乃至不成事。現文分也。
私云。瑜伽說此乃至相應尋伺事。瑜伽任運分別。五俱意識相應說也。異對法無相違。此下疏。自性分別五識有云攝論文出問答。答攝論隨轉門云云)可之。
一。受俱門事。唯戚行轉通無記故通無記故。捨受相應由也。憂受善惡故。
私云。疏於無記法追悔時。俱也(云云善惡追悔之時通捨耶。問答。答不通捨。但末不遮見。
一。薩婆多。悔必唯憂俱也。故離類捨也(云云
一。聖者起悔耶否。疏二意也。此與聖者猶有釋。許聖者悔。此不然。以來不許聖者悔。聖者起悔。惡作厭也。非悔。悔離欲捨故(云云聖者無記追悔威儀工巧之慧也(云云
一。義此四亦苦受俱事。初不許意地故。悔二受。眠三受尋伺四受(云云)第二師意地故。各加之一宛增故。悔三受。眠五受也(可見疏)
一。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輕安事。
私云。欲界輕安第六卷二師也。設有云師。悔眠輕安不可相應行相故。疏趣此。
一。悔但容與無明相應事。讀師云。疏二釋。如論文但無明相應餘不俱邪見等之位追悔。間起也。非俱起云云)初釋。依粗相門但無明云云)實邪見嗔貪我見俱也(云云)下悔眠上不相應緣門。第二師下疏許俱義穩(云云)初釋好歟。
私云。此無明今樣不共無明也。時悔親迷理歟否也。祕三釋。一非親迷邪見所引生緣粗迷也。不共無明悉非親迷也。二親迷也。雖邪見所引不緣見故。三悔俱無明非主行歟。仍悔非親云云義於此相傳三釋非親迷釋取歟。詳曰下難之成親迷之義。
一。非忿等十各為主事。讀師云。此文樣如忿等惡作有各為主義歟。延公云爾也。隨付此文古惡作相應無明非主獨行無明歟之尋。守千釋。可之。光胤申云。此正各為主義。行相粗猛邊同忿等各為主歟。旦存寄分也(不可為量。)
一。眠等位中皆起彼事。一切煩惱起也。
一。於無記業亦追悔事。私云。無記業追悔。一切無記性云。無記業追悔時。無記性之義云也。答釋此濫可見。
一。於悔眠善體二師。如文可知。
一。思位中有悔眠事。
私云。思等位改悔思擇法義事也。祕箇問答。可之。抑三性門。不善性略不說事。疏釋云。次應辨善心見修等。後有門故先不說(云云)意云。不三斷門。讓不說歟事難思。於餘位心所三性三斷門。各別悉明之。至不定何略耶。
一。惡作非染解粗猛事。於所知障性類證文常出之。可見燈。意云。於煩惱邊非染也。於法執邊染也。論說煩惱邊見
一。四無記中。乃至。非事。私云。疏異熟二釋(可之。)

第八七日(自惡睡眠欲界有至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一。餘界地法皆妙靜事。讀師云。餘者。餘界餘地也。餘界者。二界(對悔眠)餘地者。禪已地也(對尋伺)次妙靜者。勝義二界此義具悔眠故。靜寂之義。禪以上此義。尋伺故一(云云)(可見疏)以上初釋第二釋。妙靜通二界禪以上(云云
一。悔眠生上必不現事。評定曰。離欲捨之法故。上不起之。論一地繫法故(謗滅位色界中有起嗔瞋。雖一地當起之歟。)
私云。疏二有。色界中有起悔耶否事也。初釋邪見修定本有位也。非色中有云云)第二釋色界中有起悔故。生上起下也。付多分生有言無也(云云
一地中有子細歟。如瞋。
一。夢能普緣所更事事。讀師云。中緣所更事者何事哉。假令得定人。退中昔定事緣歟(云云)評定云。設雖不退出定位下悔眠起緣等之法歟。
延公云。得定人起地心後爭起下地悔眠耶。
私云。此事可為如何哉。悔離欲捨。下界煩惱悉伏畢。根本定現起之後。難類歟如何。睡眠事先離欲捨歟否。悔非無學離欲捨故。睡眠尋伺皆通三性之樣。眠非離欲見。所詮離欲下雖有。所覺不見
一。悔非無學離欲事。延公云。悔離欲捨。可然睡眠無學聖者欲界依身人。起眠歟。仍云。悔非無學不云眠。此意也。
一。求解脫者。乃至。皆無學事。光胤申云。三學門。於餘位心所悉有之。皆付法數論相攝。今三學門。以外廣。有為善法悉名學無學見。此事有子細歟事。尤可有沙汰之。讀師被申無旨。
一。悔眠唯通。乃至。勢力起事。光胤申云。此三斷門上三性不善性邊。讓此門也。邪見勢力被引生見所斷邊。不善性歟。修所斷之邊。可不善性歟。修斷可通三性
一。非無漏道乃至。深求解脫事。私云。此文為答憂苦二根非所斷例難起。疏生起問可之。親所引生故。悔眠非如苦根無漏道。親被引生故。不立非斷。為言。深求解脫故。非如憂根二十二根。被立深求解脫故。亦不立非斷。為言。憂苦共知立非所斷法也。親深兩字有子細。悔眠疏引生淺求解脫故也。
一。若已斷故名非所斷無學非所斷事。讀師云。已斷名非所斷云事。返返珍敷事歟。一切已斷之法皆可名非斷歟。無漏等之法其性非已斷。今樣顛倒之義道歟。延公云。此事可有子細。單貪嗔等之惑已斷言。名非斷之事。若單已斷已捨之法。尤悔可出。既眠出。此雖稱斷。其體殘法付云若已斷故名非所斷也。意縛斷。非所斷談歟(云云
私云。此事左樣見。非所斷名言可尋之。祕箇問答。問。不還斷眠。何故唯言無學斷已。名非所斷。答。不還縛未盡故。不同無學云云)此問題云若已斷故名非所斷縛斷門聞。
一。尋伺雖非。乃至非所斷事。評定曰。此亙下二師文也。此總解也。尋伺雖非無漏道尋伺根本智不相應之文也。此更不及異義談也。
一。而能引彼從彼引生事。尋伺無漏不通二師共今文攝也。通無漏師。其體無漏無漏道引。無漏被引生也。不通無漏師。其體有漏。如憂引無漏無漏被引也。為言。
一。尋伺○是分別事。私云。尋伺非所斷共許也。於此有二師。今此非所斷其體有漏故。五法分別攝。
一。義此二。乃至言說事。私云。其體無漏故。五法正智攝。
一。正思惟支事。評定曰。後得智歟。延公云。尋伺非安立後得智歟否事。中古以外及沙汰事也。語言安立安立後得智能也。非安立理釋故不可通尋伺云樣。可通非安立云樣也。光胤申云。思惟分齊依可有料簡歟。
一。正思惟無漏故彼能令心求等故。取合證也。云治定畢。言說因故論義也。
一。未究竟位等文事。必假尋伺之下。一向無其沙汰止畢。
一。雖說尋伺乃至。亦有分別事。讀師云。瑜伽說。五法中第三不可定。正智之中。亦有分別故云意也。私云。亦有分別故之分別五法之外歟。評趣。五法之外治定畢。疏之釋爾也。
一。一異門事。此九門之外也。長行料簡六位心所心王一異也。
一。別體邊楞伽‧中‧百等師難之。無別體邊。
一。中。私云。樞要釋之。無無形質義也。窟所依根也。遠獨心之行相也。遠二義。獨二義。可見顯輪集。
一。許心似二現等煩事。隱劣顯勝之沙汰被略畢。
一。五種姓不成一頌事。讀師云。五種姓五蘊也。心所別體。受想等之差別不成故。五蘊不成。為言。分位過失者。六識體一六識分位差別其理。所依所緣各別故。心所無別體緣同故。分位差別不可成。為言。因緣無別故者。現在一念種種行相不同。差別因緣此多行相不同耶。為言。評定曰。一體義分法以可有返質哉。讀師云。心所少分之事也。萬差之行相箇之因緣出來。不審事也。
一。與聖教相違事。疏出五經。
私云。以心勝故說唯識等。疏此則通以前第一中經違訖(云云心所依心。乃至。非彼則心。上次通莊嚴論說似等者(云云)下此則別通第一難經說(云云)又識心言。乃至。恒相應故。上次總通第一經文云云)下唯識等言。乃至。皆有失。總結前無相違失。或彼後通但前。前經非解後論(云云)篇篇不符合事。隱劣顯勝之沙汰也。略之畢。
一。此世俗乃至。非離非則事。世俗第二(云云勝義。疏第二第三。第三出不出第一一法相形歟。讀師云。第一真門如幻事故。第真門因果性故。第三真門無我故。第四真門心言絕故(云云)此可有勝義也談(云云)私云。此文八識異不異門下釋歟。今疏。先後三勝義出。但八識異門真俗相攝門遂。不可相違下相異。略互顯見。當段第二世俗後三勝義也。八識一異門。第二世俗第四勝義也。其相對雖異。遂不違歟。光胤申云。第三勝義二無我門非則之邊不審也。於二無我不可有各別之談故。古不審也。讀師無被申旨。光胤申云。當段非則。八依他別邊以談也。非二無我云云)付之八依他別第二世俗之談也。第三勝義。只有為二無我也。何云八依他別耶。讀師云。詮門。依他有為之姿寄詮談之。八識依他云云

第八十八日己說六識心所相應至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一。云何應知現起分位事。讀師云。問起滅門不問所依門識俱轉門。疏釋。其故現起相顯。依俱隱故(云云)此由顛倒。隱問。光胤申云。現起分位之詞三門兼。讀師云。俱轉門分。所依門兼。
私云。問起滅門不問餘門意。現起分位明。所依識俱轉自然聞故。以此意趣不問餘門歟。付此俱轉門自然可聞。現起之樣說時。不起不俱。二三四五現起皆以俱。故俱轉門爾也。所依門更現起相說。自聞。
一。或俱或不俱事。評定曰。望本識俱不俱歟。類中俱不俱歟。延公云。類中俱不俱申。難陀不許五識俱轉故難也。仍望八識俱不俱歟。光胤申云。難陀論師意許五識俱起耶云論義。可許俱起這定方難。此頌舉。其答望本識會。隨疏釋此頌時。深蜜經之文引。阿羅耶識舉。所詮類俱不俱望第八俱不俱。此二邊說可申歟。當座此分治定畢。
一。於五位無心無心之詞置(無心無心亙眠悶也)無在不置此詞事。餘四位事。仍置無心詞簡心定眠悶也。無想天所濫故。不及置此詞歟之由。疏見付之初生逐退沒有門之後二師意。既所濫如何可心得耶。
一。於第三能變不說斷捨門事。光胤申云。尤可說也。讀師云。初二能變賴耶名或三位捨染第七故談之。第三能變此斷捨之分位無之故不說歟。仍只現起分位也。初二能變無間斷故又不現起分位歟。光胤申云。并良公云。染污六識縛或相應斷之體也。何云無斷捨義耶。又八地以上純無漏相續。於第六識斷捨之分位出來歟。讀師云。被讀上疏之段(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之下也)初二能變現起分位一切時行故。無起不起之差別故也。第三能變不說斷捨事。以初二能變之斷捨影顯也(云云取意)可見疏。正文大切也。
一。依止者謂前六識云除第七事。讀師云。此事無劬勞。今六識所依門故除之申。無苦見事。疏煩釋之。不審也(云云)私云。疏釋之第七所依無障礙故(云云)意云。六識第八所依障礙故說之歟。障礙說事得。或第七所依云依彼轉緣波。既明之故除之(云云)除第七事疏二意出。延公云。除第七事云疏三釋見(云云)光胤申云。非三釋二之意歟。下又解第七八識並後等者別事也(云云)此分治定畢。
延公云。濤大浪。波小浪(云云
私云。染污諸識之染有漏歟。(疏雖不釋意必然也)淨無漏也(疏釋之。)
一。種類相似疏出五可之。
一。隨緣現言顯非常事。光胤申云。五識第六共起滅五識隨緣現第六云常現事。其意如何。評定曰。多分現起。隨多分常現說。多分不起隨多分置隨緣詞歟。隨緣現雖云現顯多分不起詞歟(云云
一。緣謂作意境等緣事讀師云。小乘眼識空‧明‧根‧境作意五緣也。耳識除明四緣。鼻舌身除空‧明三緣也。仍云五共三緣歟。大乘眼識九緣也。小乘五緣分別染淨根本種子四。耳除明八緣也。餘三識除空‧明七緣歟。
一。七八二識緣事。疏有二說。俱有依(七依八八依七)所緣作意種子也。無根本依則俱有依故。二八四緣上。七三緣也。所依所緣同故一滅也。此據正義。此上加無間八識一宛。
一。內依本識本識。疏種子識云云)抑現行第八五根境等之等攝歟否攝緣歟。不審也。若不緣之何攝之耶。讀師云。等言可攝之(云云
私云。內依本識內事。祕二釋。第二釋分明現八內。初釋其意歟。
一。有頓漸事。疏或四三二一識生故。或五至一生不定故(云云)可思之。
一。此等喻事。疏云。鏡像之喻等之法。可等。初可云此喻等(云云)下此通說總致等言(云云
一。由五轉識。乃至。令總不行事。自下解起滅分位二師解。此初師解也。五識第六七八三段說之。五識行相粗動緣多故。具時少不具之時多也。仍現起少不起多。第六緣恒具具之時。但由障礙違緣不起時。七八恒緣具。又無障礙故。恒現起也。第六不同五識多分不起。又不同七八故。云常現起(云云)對七八云常現起不得。所詮此師對七八云。常現事僻事歟。無用也。今明六識。五云隨緣現。六云常現事釋處於七八要須何事哉。
一。疏初復次云第一翻後復次。第二翻云云。或又翻字番字直本。光胤申云。翻番。番者此二復次共第六五識番辨之故也。翻者五識故斷時多現行時少翻。第六故斷時少現起時多說故也。翻番有其理。私云。抑初師行相粗細以。緣具不具由歟。必粗細不為由歟事可沙汰之。見疏。行相粗動必不具之由歟。疏云。時多不具者。以緣多難辨故不可恒具(云云)緣多為由見。又七八行相微細。必不為緣具之由歟。疏云。以行相細故無緣礙(云云)細無礙之由見。內緣一類治番為緣少之由見。
一。故無緣礙令總不行事。總不行言對第七染污一分不行見。
一。又五識身乃至。現起時事。第二師也。唯外門轉。疏釋緣粗事故(云云)第二師外門者。緣理內緣事云外歟。意第六自思慮具。遍外門轉。理事二法緣。緣少緣易具。故現起時多。仍云常現起不云隨緣現。五識翻之故云。隨緣現不云常現起。為言。二師邪正。疏云。於解中第二為勝(云云)勝由。疏釋時。先初師七八為所對事無用也。其上對八七識外門事。七八俱緣外事境與五識事緣同故。更以外難差別。為言。初師五識對七八故外門不成。後師五識對第六故能外成也。為言。
一。厭粗想力事。讀師云。粗想者。前六識想也。對七八細想云爾歟。光胤申云。抑外道只總厭心勞慮無心欣求歟。其心之根本總故。想滅為首。所厭心總厭歟。將亦別厭想一法不厭歟。讀師云。總滅盡定也。無想定汎爾不厭厭想歟。外道心所雖不知。當心所。分取厭歟。如數論得歟。不爾總厭。何別出想耶。受勞慮之根本故尤可出之。光胤申云。心所滅餘心心所不滅樣。但想遍行故。想滅自然心心所滅故。無心也。無心外道本意。同想滅。餘心心所不滅。可外道本意歟申。事。所詮外道涅槃思。想邊歟。讀師云。外道以想生死計。本疏釋。故根本厭想。想為涅槃不出餘此。厭想時自然俱行心心所滅。無心寂靜想勤離故。此處真涅槃計歟。滅定同事歟。受專厭歟。
一。第四禪廣果天之中別有高樓。是無想天也。座。臥。立。隨修因之樣三種異歟。延公云。定修時臥座立隨天之三種歟。良公云。餘天來(云云中夭此事歟。
一。想滅為首事。疏云。六識皆滅。何獨名無想。想滅為首。於加行位唯偏厭之故言為首(云云)此文樣外道先偏想厭歟。餘心心所自然歟。疏遠三近一事近樣。祕二釋。古聞書。
一。義彼天常六識事。私云。此初師意。中有位起現行之愛等歟否事。古論義也。今度有其沙汰。延公云。此事中有位。不起現行心樣古沙汰。其故中有生有故。初生六識故。此不許現行云云)光胤申云。此事古二義歟。不可一定。設現行等起中有今論。初生退沒今論也。初生者本有初也(除生有一剎那生有第二念本有取也。)中有離雖有屬生有之樣。今三師論。正本有初生事。無相違歟。此事疏。上座部中有無心習故。初師此申故。第三師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云也(云云)此文初不許現行愛樣聞。不見。可有料簡歟。所詮二義歟。
一。聖教說彼無轉事。私云。彼天無轉識說。分勿論也。證文可成耶。疏釋此疑。若不爾者。論應分別初彼心。無心也(云云
一。說彼有色事。良公云。雖有七八有色支說歟。爾初生退沒唯色支。無過歟。讀師云。疏此依六識云云)七八非例歟。光胤申云。四蘊名色名色。雜亂體之日。四蘊名云。爾可攝七八。何此處有色支云耶。七八名故。延公云。別體名色支。故為證也。光胤申云。瑜伽說雜亂體歟。不審也。
私云。此師意本有命終心潤生。可得耶。答云。唯種潤生見。異生唯種潤生。此師申事歟。
一。後想已從彼沒事。讀師云。本有後起心云。彼想。已者中有也。從彼沒故。自中有沒也。此師為證意此。
一。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事。此中有位。心道理也。評定曰。既中有位以起潤生惑事證之。若爾潤生有共許道理。加樣申。若初不許中有現行惑。何以之為其由耶。光胤申云。初師中有位許現行愛等歟否。不許之義。今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對法第五以起現愛之文立此道理歟。初師非許此道理得歟。
私云。生有最初託一剎那也。第八識無意識。第二念本有也。意識起也。但卵生胎藏本有意識
私云。彼中有必起中有無想天中有也。上後想已從彼沒故之中有無想天欲生餘地之中有也。
一。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事。此文本有初位。可心云道理也。量之樣可之。
一。先後無乃名入事。讀師云。入言始心無心故云入。不然先入畢。其界。何云入耶。光胤申云。設始無心。入云事何嫌耶。無想天之位。可云入故也。入其位意也。始終無心。其位分齊可定故。讀師云。能入之心入。不然入言不審也。
一。此言意顯彼本有初。乃至。說名無想事。評定曰。此證能證也(云云讀師云。無想天別報果。異熟無記果也。彼天之初現行異熟心。何種子異熟立耶。現行異熟心所引故。彼能引從云異熟果故。是非最初現行異熟心。別報果不可成云意也。光胤申云。此事可為至極道理事。先總報果時。於現在無明二支引識等五支。愛取三支同之。故轉名有支。此時所引果更非現行之法。偏二種子也。雖然其性異熟無記事又勿論也。未來老二支被立時。正現行。其以前於現在生因引因所引所生見位。偏種子位也。雖然更異熟無記之性難判云劬勞。明知無想天別報異熟。雖不現行。只今才學見時。定前加行思或無心已前之思種被感果。其種子異熟別報果歟。通途異熟果未來現行物。無想天無心為其果故。遂不現行得。有何過耶。若不現行異熟果不可成者。何老死支以前識等五支或有支分位立耶。讀師云。老死支位遂現行故。其果顯歟。五支之位引其種分也。所詮老支位遂不現行不可然歟。就中此因果共假也。現行心何為由來辨之耶。光胤申云。假因果兔角判。
私云。上轉識繫起之轉識第六識異熟心也。下轉識身識第六之二識云。或耳身并第六識云二釋。起將為勝起耳云為勝歟。可尋之。疏如別第一卷雖有解。今准此文唯於第六心滅上立無想云云無想別報第六識滅上立之歟。
一。如善引生定名善事。良公云。定之種子本來善性定。定前之能引門不從。其種子性善可有歟。讀師云。既現行心。不從定前加行心。爭判種子性耶。種子性必從他判故。
一。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事。
私云。三性共雖不行異熟無記心之滅云滅。彼滅上立無想果善惡。非果報體故也。三界總別果報。皆以異熟果也。此始事。若爾初生三性心雖不行。尤異熟可云滅也。
一。下想粗動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事。私云。無想天之在處在第四禪廣果天之下事。先三禪粗動難斷故。疏釋之。有變異受。未可盡故(云云)次下二天疏釋。唯聖者所居非外道云云)次無色事。疏釋云。無色無身。無似彼涅槃樂。受色身果處故(云云色身無心涅槃故也。光胤申云。五淨居淨居。不知故爾也。無色無色身何不許之耶。
一。則能引發乃至異熟果事。讀師云。三釋也。一定前思招總別二果定前明利思招總報。無心已去思種招別報。三定前思。微心招總報微心感別報云云)祕釋第三釋存見(但未定可之。)
一。無想天沒生何處耶事。大乘文。俱舍論如箭射空力盡便墮之喻無想天有情欲界後報業。如北州天報(云云)祕引婆沙論欲界生何處耶。答之三說。有說地獄有說惡趣(加鬼畜歟)如是者云。欲界不定處。云。大乘意。四業通三。後。通生彼不定業故。彼天人。通下二天欲界也。不生上。未曾故(云云)可見疏。
一。緣謂作意境等緣下。祕義正義問答。眼識明緣事。闇處瓶盆緣時事也。闇色雖不由明緣之。闇處眼開闇色緣事歟。讀師云。其不緣光胤申云。闇處眼開闇色緣候。又夜類不假明緣(此物見畜類等事歟)又云。水行之類不假空緣云云)魚等事歟。又琉璃等隔緣不假空(云云)評定曰。下難之。時夜假明緣云云)望人雖暗。前明(云云)此事覺歟。次琉璃障外之色緣時。琉璃間不緣之故假空緣云云)光胤申云。琉璃目何不緣耶。院主。其不可緣(云云)不可緣(云云)此分治定畢魚等之類悉(云云)魚空緣假歟。中魚假空緣不審也。評定曰。水練之者中見物。空歟(云云
一。結生相續七種。一纏隨眠結生異生也。二隨眠結生見諦聖者也)三正輪王也。四正知獨覺也。五不失正念正念菩薩也。六業所引之除菩薩。七所引結生菩薩也。瑜伽論九卷文也。論潤生煩惱故之下祕釋也。
以上。
文三年甲午七月日當年之訓論兩卷也。以當之功備大菩提法樂并為令法久住慧解發恩所解脫詳迷拔濟之因。
十八日對長基得業一交畢。
藥師寺末資英乘

論第七卷聞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