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315
重刻法相義序

輸入者 徐麗玉

性相不異譬水與波。始二致矣。今學者不能推詳其本真。絕然以自相是非。此者下頗爾。茲有良光和尚性相圜通。理智妙達。親於唯識論疏之中。採集綱要勒作三卷。目之曰略述法相義。豈啻習法相者之為筌而已哉。抑亦學法性者之為龜鑑也。舊版既行於世間。而近義山照公訂正重鏤梓。而請余序之。余不敏豈敢能之。雖然面遇此勝因何不喜而且讚哉。終以所謂性相不異冠其卷首。冀使後學者於斯二門無惑矣。

貞享三季丙寅孟秋
武陵沙門拙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