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439
阿字要略觀(并意)

實範人草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韓宏霞
   改稿者 陳香君

凡修阿字三業行。謂語意。母釋云。學之書之定常住佛智。誦之觀之必不壞之法身(文)書是身業。誦是語業。觀即意業。學通三故(等六行)觀行有二。觀能詮字。所詮義。祕藏記云。實相順逆往返觀想。此觀能詮字及所詮義。能詮亦二。文字與聲文字。如大日經輪觀等。此是並色聲文字。觀種。或義。大日經一切諸法不生義。或三義。大日經疏字義等所謂不生空有義也。或觀五義七義八義。如守護經十住心論。或義。如法華軌。或觀百義‧百義‧百四義‧及無量義集及大日經疏十住心論廣說可見。能詮具有六塵文字所詮亦有字義。而令且論色聲文字。唯字義耳。雖觀能詮。所蹄是義。義雖無量要唯不生空有義也。不生等義淺深重。蘇悉地經菩提場經‧大日經疏十住心論二教論等廣明可知。而今觀則是究竟法身所說。大真言之最深祕也。若約橫義世天真乃至究竟法身真言差異也。真言啟白文字世出世間凡開口音無非阿字一切文字點畫無非阿字。是故當知。一切色聲文字皆是不離阿字理實雖爾初學先須觀0HFA40>一字。其方法者。大日經疏云。然行者初學觀時心未純熟。未得現前。當先畫作妙蓮上所說(上所八葉花也)極令微妙。兼置阿字。常現前觀之。當於明中畫也。此明由如圓淨之鏡。其中極深阿字圓光。於中諦觀久久即能現前見既於外處已。迴心於明中。見阿字蓮華。若准三摩地法菩提心論及疏上文當畫白色。而一肘明。亦法華儀軌一肘量。准疏上文字金剛色圓色字量計以知耳。又疏云。一切眾生為諸煩惱等之所纏繞。所以不能了其心如實之相也。是故先觀此心處作八葉蓮華。觀令開敷諸蕊具足。於此臺上思想阿字。而在其中。義釋云。行者初習觀時雖暫得相應。猶如電光倏見倏滅。縱使明白不應味著起意高。設令隱滅亦勿追念而愛悔。但一心說行之。施功不已。久久自當純熟乃至欲大便大。欲小便小。欲觀者皆現。所欲作者皆成。譬如巧工得百練變轉無礙隨為施為。

真言行者 觀念
我胸有 干栗馱
蓮華 合未敷像
凡夫心如蓮。聖人心似華。佛心滿月。今就凡故。)
筋脈約之 以成八分
上向而在(男子上向。女人下向。今就男。)
此八分 肉心方作
八葉蓮華 白色開敷
鬚蕊具足 於其臺上
明 於其
0HFA40>字在中 此字方形
金剛色 言方形者
毘盧遮那 本地形也
金剛色者 自然
不變色也 從此字中
無量光 其光四散
為鬘(合無量光以為光故。若為鬘。)
猶如華鬘 圍繞此字
0HFA40>字所表 謂一切法
本初不生義也(本初義。阿耨波陀不生義。)
而於此中 開三義
本初中有 有空二義
不生即是義故
義者 謂一切法
本初 則是因緣
所生之法 故為有
假有 即是
因緣義 以為假有
本有故 以為
是故方有 不此有
空義者 若一切法
因緣成 則自性
是故為空 此無性空
即是大空 大空者謂
十八空 一切
而彼所依 太虛空
一切色 而為彼依
是故萬空 此空為極
不生義者 一切諸法
皆悉不 從緣生
能生之緣 亦從緣生
展轉從緣 誰為其本
如是觀時 則知諸法
不生際 是萬法
故見生時 即諸法
不生際 此不生
即是第一義諦
即是自性 清淨心
諸法 不生
即知諸法 不可得
所以然者 本不生
本有本空 非有非空
是故不生 不可得
道理 真實義
所以一實境界
一實境界 即是諸法
體性法界
不思議 法界即中
即假即空 不實不妄
定相故 離一切處
欲云空 即是有也
欲云有 即是空也
欲云中 有也空也
由是義故 諸表邊
欲云非空 即是空也
欲云非有 即是有也
又非非中 而是中故
以此義故 諸遮邊(亦空亦非空非有名之中。故以空有成中義也。)
如是遠離 一切諸邊
實智所行 故名中道
如是有空 及中三諦
不同而同 不異而異
(上句遮義表體。下句遮體表義。是理甚非一切方便乘人之境界。)
諸法三義 為之所詮
阿字 為之能詮
若據阿字 自詮阿字
能詮阿字 所詮
於其間 更無間
所詮字 從何處來
無別來處 從我
是故即空 即中
雖從展轉觀之
本來不生 戲論
一實境界 法界中道
不實不妄 定相
一切不可思議
即是實相
即是諸法實相
阿字 大日種子
亦名一切 諸佛種子
亦是法身 如來密號
非但密號 即是諸佛
加持之身 即是報身
即是法身 本地身
一切如來 妙感
皆不出於 阿字門也
又是一切 真言之心
亦是處 亦是
一切真言 此為最上
一切法教 此為根本
又此阿字 菩提心
通達 則是通達
大菩提即是通達
種智之源 本不生
法界悟入
則是悟入 法界之門
即是為 初法明道
若人一緣 阿字
是即阿字三昧
亦即真言三昧
亦為毘盧 遮那三昧
亦即正覺等持
若人能行 此阿字
能除一切 無明煩惱
隨彼所向 不摧滅
一切戲論 不永息
乃斯行人金剛
惡趣 不生
又此阿字 不生
息災一切功德
具足缺 即增益
無量過失 殄滅無餘
降伏一法
不生者 即召用(有強識功德
若行門 巧妙智(巧妙智一切智智
諸法 不生
即是如實 心也
即是一切智智
阿字 即同大日
法身之體 非唯大日
亦與諸佛 同體
當知行者 之心
真實慧心 而相和合
即同於真 而共一味
如是觀者 即是如來
阿字故 了知真言
行之與果 若了
即是授得 無上大果
真言行者 初發心
如實之相
了知諸法 不生
人法戲論 虛空
自然覺 不他悟
故此觀為 頓悟法門

阿字要略觀
(本云)
永正十六天(己卯)卯月五日。以良範印御本書寫之。源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