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1經卷第三十九
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2
(一五四)中阿含3梵志品婆羅婆堂經4第十三5(第四分別誦6)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東園鹿子母堂。
爾時,有二人婆私吒7及婆羅婆8梵志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諸梵志見已,極訶責9數,甚急至苦,而語之曰:「梵志種勝,餘者不如;梵志種白,餘者皆黑;梵志得清淨,非梵志不得清淨。梵志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汝等捨勝從不如,捨白從黑,彼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10,是故汝等所作大惡,極犯大過。」
爾時,世尊則於晡時從燕11坐起,堂上來下,於堂影中露地經行,為諸比丘說甚深微妙法。尊者婆私吒遙見世尊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堂上來下,於堂影中露地經行,為諸比丘說甚深微妙法。尊者婆私吒見已,語曰:「賢者婆羅婆!當知世尊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堂上來下,於堂影中露地經行,為諸比丘說甚深微妙法。賢者婆羅婆!可共詣佛,或能因此從佛聞法。」
於是,婆私吒及婆羅婆即詣佛所,稽首作禮,從後經行。
世尊迴顧,告彼二人:「婆私吒!汝等二梵志捨梵志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12道,諸梵志見已,不大責數耶13?」
彼即答曰:「唯然,世尊!諸梵志見已,極訶責數,甚急至苦。」
世尊問曰:「婆私吒!諸梵志見已,云何極訶責數,甚急至苦耶?」
答曰:「世尊!諸梵志見我等已,而作是說:『梵志種勝,餘者不如;梵志種白,餘者皆黑;梵志得清淨,非梵志不得清淨。梵志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汝等捨勝從不如,捨白從黑,彼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是故汝等所作大惡,極犯大過。』世尊!諸梵志見我等已,如是極訶責數,甚急至苦。」
世尊告曰:「婆私吒!彼諸梵志所說至惡,極14自15無賴。所以者何?謂彼愚癡,不善曉解,不識良田,不能自知,作如是說:『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所以者何?婆私吒!我此無上明、行、作證,不說生勝,不說種姓,不說憍慢,彼可我意,不可我意,因坐因水,所學經書。婆私吒!若有婚姻者,彼應說生,應說種姓,應說憍慢,彼可我意,不可我意,因坐因水,所學經書。婆私吒!若有計生、計姓、計慢者,彼極遠離於我無上明、行、作證。婆私吒!說生、說姓、說慢,彼可我意,不可我意,因坐因水,所學經書者,於我無上明、行、作證別16。復次,婆私吒!謂有三種,令非一切人人共諍,雜善不善法,彼則為聖所稱不稱。云何為三?剎利種、梵志種、居士種17。婆私吒!於意云何?剎利殺生。不與取、行邪淫、妄言……乃至邪見,居士亦然,非梵志耶?」
答曰:「世尊!剎利亦可殺生、不與取、行邪淫、妄言……乃至邪見,梵志、居士亦復如是。」
世尊問曰:「婆私吒!於意云何?梵志離殺、斷殺、不與取、行邪淫、妄言……乃至離邪見,得正見,剎利、居士為不然耶?」
答曰:「世尊!梵志亦可離殺、斷殺、不與取、行邪淫、妄言……乃至離邪見得正見,剎利、居士亦復如是。」
世尊問曰:「婆私吒!於意云何?若有無量惡不善法,是剎利、居士所行,非梵志耶?若有無量善法,是梵志所行,非剎利、居士耶?」
答曰:「世尊!若有無量惡不善法,彼剎利、居士18亦可19行,梵志20亦復如是,若有無量善法,彼梵志亦可行。剎利、居士亦復如是。」
「婆私吒!若有無量惡不善法,一向剎利、居士行,非梵志者,若有無量善法,一向梵志行,非剎利、居士者,彼諸梵志可作是說:『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所以者何?婆私吒!見梵志女始婚姻時,婚姻已後,見懷妊21身22時,懷妊身已後,見產生時,或童男,或童女。婆私吒!如是諸梵志亦如世法,隨產道生,然彼妄言誣23謗梵天而作是說:『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
「婆私吒!若族姓子、若干種姓、若干種名,捨若干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從我學道,應作是說24:『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所以者何?婆私吒!彼族姓子入我正法、律中,受我正法、律,得至彼岸,斷疑度惑25,無有猶豫,於世尊法得無所畏,是故彼應作是說:『我等梵志是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婆私吒!彼梵天者,是說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梵是如來。冷26是如來。無煩無熱,不離如者,是如來也27。婆私吒!於意云何?諸釋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波斯匿28拘娑羅王耶?」
彼則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問曰:「婆私吒!於意云何?若諸釋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波斯匿拘娑羅王,如是波斯匿拘娑羅王則於我身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我耶?」
答世尊曰:「諸釋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波斯匿拘娑羅王者,此29無奇特。若波斯匿拘娑羅王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世尊者,此甚奇特!」
世尊告曰:「婆私吒!波斯匿拘娑羅王不如是意,而於我身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我:沙門瞿曇種族極高,我種族下;沙門瞿曇財寶甚多,我財寶少30;沙門瞿曇形色至妙,我色不妙;沙門瞿曇有大威神,我威神小;沙門瞿曇有善智慧,我有惡智。婆私吒!但波斯匿娑羅王愛敬於法,至重供養,為奉事故,而於我身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我。」
爾時,世尊告比丘曰:『婆私吒!有時此世皆悉敗壞,此世壞時,若有眾生生晃昱天31,彼於其中妙色意生,一切支節諸根具足,以喜為食,自身光明,昇於虛空,淨色久住。婆私吒!有時此大地滿其中水,彼大水上以風吹攪,結構32為精,合33聚和合。猶如熟酪,以抨抨34乳,結構為精,合聚和合。如是,婆私吒!有時此大地滿其中水,彼大水上以風吹攪,結構為精,合聚和合,從是生地味35,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生酥36及熟酥37色。云何為味?如蜜丸38味。
「婆私吒!有時此世還復成39時,若有眾生生晃昱天。壽盡、業盡、福盡命終,生此為人。生此間已,妙色意生,一切支節諸根具足,以喜為食,自身光明,昇於虛空,淨色久住。婆私吒!爾時,世中無有日月,亦無星宿,無有晝夜,無月、半月40,無時無歲。婆私吒!當爾之時,無父無母,無男無女,又無大家,復無奴婢,唯等眾生41。於是,有一眾生貪餮42不廉,便作是念:云何地味?我寧可以指抄此地味嘗。彼時,眾生便以指抄此地味嘗。如是,眾生既知地味,復欲得食。彼時,眾生復作是念:何故以指食此地味,用自疲勞?我今寧可以手撮此地味食之。彼時,眾生便以手撮此地味食。
「於彼眾生中復有眾生,見彼眾生各以手撮此地味食,便作是念:此實為善!此實為快!我等寧可亦以手撮此地味食。時,彼眾生即以手撮此地味食。若彼眾生以手撮此地味食已,如是如是,身生轉厚、轉重、轉堅,若彼本時有清淨色,於是便滅,自然生闇。婆私吒!世間之法,自然有是。若生闇者,必生日月;生日月已,便生星宿;生星宿已,便成晝夜;成晝夜已,便有月、半月,有時、有歲。彼食地味,住43世久遠。
「婆私吒!若有眾生食地味多者,便生惡色;食地味少者,便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眾生眾生共相輕慢言:『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44及惡法故,地味便滅。地味滅已,彼眾生等便共聚集,極悲啼泣而作是語:『奈何地味!奈何地味!』猶如今人含消美物,不說本字。雖受持而不知義,此說觀義亦復如是45。婆私吒!地味滅後,彼眾生生地肥46,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生47酥及熟酥色。云何為味?如蜜丸味。彼食此地肥,住世久遠。
「婆私吒!若有眾生食地肥多者,便生惡48色;食地肥少者,便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眾生眾生共相輕慢言:『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及惡法故,地肥便滅。地肥滅已,彼眾生等便共聚集,極悲啼泣而作是語:『奈何地肥!奈何地肥!』猶如今人為他所責49,不說本字。雖受持而不知義,此說觀義亦復如是。婆私吒!地肥滅後,彼眾生生婆羅50,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51曇華52色。云何為味?如淖蜜丸53味。彼食此婆羅,住世久遠。
「婆私吒!若有眾生食婆羅多者,便生惡色;食婆羅少者,便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眾生眾生共相輕慢言:『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及惡法故,婆羅便滅。婆羅滅已,彼眾生等便共聚集,極悲啼泣而作是語:『奈何婆羅!奈何婆羅!』猶如今人苦法所觸,不說本字。雖受持而不知義,此說觀義亦復如是。
「婆私吒!婆羅滅後,彼眾生生自然粳米54,白淨無皮,亦無有5556,長四寸,朝刈暮生,暮刈朝生,熟有鹽味,無有生氣,眾生食此自然粳米,如57彼眾生食此自然粳米已,彼眾生等便生若干形,或有眾生而生男形,或有眾生而生女形。若彼眾生生男女形者,彼相見已,便作是語:『惡眾生生!惡眾生生!』
「婆私吒!惡眾生生者,謂說婦人也。若彼眾生生於男形及女形者,彼眾生等則更相伺;更相伺已,眼更相視;更相視已,則更相染;更相染已,便有煩熱;有煩熱已,便相愛著;相受著已,便行於欲。若見行欲,便以木石,或以杖塊而打擲58之,便作是語:『咄59!弊惡眾生作非法事。』云何眾生共作是耶?猶如今人迎新婦時,則以襆60華散,或以華鬘垂,作如是言61:『新婦安隱!新婦安隱!』本所可憎,今所可愛。婆私吒!若有眾生惡不淨法。憎惡羞恥,懷慚愧者,彼便離眾一日、二日……至六、七日,半月、一月……乃到一歲。婆私吒!若有眾生欲得行此不淨行者,彼便作家62而作是說:『此中作惡!此中作惡!』63婆私吒!是謂初因初緣世中起家法,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
「於中有一64懶惰65眾生,便作是念:我今何為日日66常取自然粳米?我寧可并67取一日食直耶?彼便并取一日食米。於是,有一眾生語彼眾生曰:『眾生!汝來共行取米耶?』彼則答曰:『我已并取,汝自取去。』彼眾生聞已,便作是念:此實為善!此實為快!我亦寧可并取明日所食米耶?彼便并取明日米來。復有一眾生語彼眾生曰:『眾生!汝來共行取米耶?』彼則答曰:『我已并取明日米來,汝自取去。』彼眾生聞已,便作是念:此實為善!此實為快!我今寧可并取宿日食米來耶?時,彼眾生即便并取七日米來。如彼眾生自然粳米極取積聚,彼七粳米生皮,刈68至七日亦生皮隨所刈處,即不復生。
「於是,彼眾生便共便共聚集,極悲啼泣,作如是語:『我等生惡不善之法,謂我曹等儲畜宿米。所以者何?我等本有妙色意生,一切支節諸根具足,以喜為食,自身光明,昇於虛空,淨色久住。我等生地味,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生酥69及熟酥色。云何為味?如蜜丸味。我等食地味,住世久遠。我等若食地味多者,便生惡色;食地味少者,便70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我等各各共相輕慢言: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及惡法故,地味便滅。地味滅後,我等生地肥,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生酥及熟酥色。云何為味?如蜜丸味。我等食地肥,住世久遠。我等若食地肥多者,便生惡色;食地肥少者,便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我等各各共相輕慢言。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及惡法故,地肥便滅。地肥滅後,我等生婆羅,有色香味。云何為色?猶如曇華色。云何為味?如淖蜜丸味。我等食婆羅,住世久遠。我等若食婆羅多者,便生惡色;食婆羅少者,便有妙色。從是知色有勝有如。因色勝如故,我等各各共相輕慢言: 我色勝,汝色不如。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及惡法故,婆羅便滅。婆羅滅後,我等生自然粳米,白淨無皮,亦無有,長四寸,朝刈暮生,暮刈朝生,熟有鹽味,無有生氣,我等食彼自然粳米。如71我等自然粳米,極取積聚,彼宿粳米便生皮,刈72至七日,亦生皮,隨所刈處,即不復生。我等寧可造作田種,立標榜73耶74?』
「於是,眾75生等造作田種,豎立標榜。於76中有一眾生自有稻穀,而入他田竊取他稻。其主見已,便作是語:『咄!咄!弊惡眾生,云何作是?汝自有稻,而入他田竊取他稻。汝今可去,後莫復作!』然彼眾生復至再三竊取他稻,其主亦至再三見已,便以拳扠牽詣眾所,語彼眾曰:『此一眾生自有稻穀,而入我田竊取我稻。』然彼一眾生亦語眾曰:『此一眾生以拳扠我牽來詣眾77。』
「於是,彼諸眾生共聚集會,極悲啼泣而作是語:『我等生惡不善之法,謂守田也。所以者何?因守田故,便其諍訟,有失有盡,有相道說,有拳相扠。我等寧可於其眾中舉一端正78形色,極妙最第一者,立為田主。若可訶者,當令彼訶;若可擯79者,當令彼擯。若我曹等所得稻穀,當以如法輸送與彼。』於是,彼眾生中,若有端正形色,極妙最第一者,眾便共舉,立為田主。若可訶者,彼便訶責80;若可擯者,彼便擯棄。若81有稻者,便以如法輸送與彼是田主,是田主謂之剎利也,令如法樂眾生82,守83護行戒是王84,是王謂之王也。婆私吒!是謂初因初緣世中剎利種,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85。
「於是,彼異眾生以守為病,以守為癰,以守為箭刺,便棄捨守,依於無事86,作草葉屋而學禪也。彼從無事,朝朝平旦入村邑王城而行乞食。彼多眾生見便施與,恭敬尊重,而作是語:『此異眾生以守為病,以守為癰,以守為箭刺,便棄捨守,依於無事,作草葉屋而學禪也,此諸尊捨害、惡不善法是梵志,是梵志謂之梵志也。』
「彼眾生學禪不得禪,學苦行不得苦行,學遠離不得遠離,學一心不得一心,學精進不得精進,便捨87無事,還村邑王城,作四柱88屋,造立經書。彼多眾生見如是已,便不復施與、恭敬、尊重,而作是語:『此異眾生本以守為病,以守為癰,以守為箭刺,便棄捨守,依於無事,作草葉屋,而學於禪不能得禪,學苦行不得苦行,學遠離不得遠離,學一心不得一心,學精進不得精進,便捨無事,還村邑王城,作四柱89屋,造立經書,此諸尊等更學博聞,不復學禪是博聞,是博聞謂之博聞。』婆私吒!是謂初因初緣世中有梵志種,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
「於是,彼異眾生各各詣90諸方而作田業,是各各諸方而作田業,是各各諸方而作田業,謂之鞞舍91。婆私吒!是謂初因初緣世中有鞞舍種,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92。
「婆私吒!世中起此三種姓已,便知有第四沙門種也。云何世中有此三種姓已,便知有第四沙門種耶?於剎利族姓之子,能自訶責惡不善法,自厭憎惡惡不善法,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而作是念:我當作沙門行於梵行。便作沙門行於梵行。如是梵志種族、鞞舍種族族姓之子,亦自訶責惡不善法,自厭憎惡惡不善法,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亦作是念:我當作沙門行於梵行。便作沙門行於梵行。婆私吒!如是世中起此三種姓已,便知有第四沙門種也。
「婆私吒!我今廣說此三種姓。云何廣有此三種耶?剎利種族族姓之子身行不善法,口、意行不善法,彼身壞命終,一向受苦。如是梵志種族、鞞舍種族族姓之子身行不善法,口、意行不善法,彼身壞命終,一向受苦。婆私吒!剎利種族族姓之子身行善法,口、意行不善法,彼身壞命終,一向受樂。如是梵志種族、鞞舍種族族姓之子身行善法,口、意行不善法,彼身壞命終,一向受樂。婆私吒!剎利種族族姓之子身行二行及與護行93,口、意行二行及與護行,彼身壞命終。,受於苦樂。如是梵志種族、鞞舍種族族姓之子身行二行及與護行,口、意行二行及與護行,彼身壞命終,受於苦樂。
「婆私吒!剎利種族族姓之子之修七覺法94,善思善觀,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如是,梵志種族、鞞舍種族族姓之子修七覺法,善思善觀,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婆私吒!如是此三種廣分別也。梵天帝主說此偈曰:
『剎利二足尊,謂有種族姓,
求學明及行,彼為天人稱95。』
「婆私吒!梵天帝主善說此偈,非不善也;善歌諷誦,非不善也;善詠語言,非不善也。謂如是說:
『剎利二足尊,謂有種族姓,
求學明及行,彼為天人稱。』
「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
「剎利二足尊,謂有種族姓,
求學明及行,彼為天人稱。」
佛說如是,尊者婆私吒、婆羅婆等,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婆羅婆堂經第十三96竟97(五千六十八字98)
(一五五)中阿含99梵志品須達哆100經101第十四102(第四分別誦10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須達哆104居士往詣佛所,稽首作禮,卻坐一面。
世尊問曰:「居士家頗行施耶?」
須達哆居士答曰:「唯然,世尊!家行布施,但為至粗,不能好也,糠飯麻羹,薑菜一片。」
世尊告曰:「居士!若施粗食及施妙食,俱得報耳!居士!若行粗施,不信施、不故施105、不自手施、不自往施、不思惟施、不由信施、不觀業果報施者,當觀如是受報:心不欲得好家,不欲得好乘,不欲得好衣被,不欲得好飲食,不欲得好五欲功德。所以者何?以不至心故行施也106。居士!當知受報如是。居士!若行粗施,信施、故施107、自手施、自往施、思惟施、由信施、觀業果報施者,當觀如是受報:心欲得好家,欲得好乘,欲得好衣被,欲得好飲食,欲得好五欲功德。所以者何?以其至心故行施也。居士!當知受報如是。
「居士!若行妙施,不信施、不故施、不自手施、不自往施、不思惟施、不由信施、不觀業果報施者,當觀如是受報:心不欲得好家,不欲得好乘,不欲得好衣被,不欲得好飲食,不欲得好五欲功德。所以者何?以不至心故行施也。居士!當知受報如是。居士!若行妙施,信施、故施、自手施、自往施、思惟施、由信施、觀業果報施者,當觀如是受報:心欲得好家,欲得好乘,欲得好衣被,欲得好飲食,欲得好五欲功德。所以者何?以其至心故行施也。居士!當知受報如是。
「居士!昔過去時有梵志大長者,名曰隨藍108。極大富樂,資財無量,封戶食邑多諸珍寶,畜牧產業不可稱計,彼行布施其像如是:八萬四千金缽盛滿碎銀,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銀缽盛滿碎金,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金缽盛滿碎金,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銀缽盛滿碎銀,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象,莊校109嚴飾,白絡覆上,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馬,莊校嚴110飾,白絡金合霏那111,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牛,衣繩衣覆,112之皆得一斛乳汁,行如是大施;八萬四千女,姿容端正,睹者歡悅113,眾寶瓔珞,嚴飾具足,行如是大施,況復其餘食噉含消?
「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若復有施滿閻浮場114凡夫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若復有施一須陀洹食者,此於彼施最為115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食,若復有施一斯陀含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食,若復有施一阿那含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食,若復有施一阿羅訶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
「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食,若復有施一辟支佛116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百辟支佛食,若復有施一如來、無所著、等正覺食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百辟支佛食,若有作房舍,施四方比丘眾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
「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百辟支佛食,作房舍施四方比丘眾,若有歡喜心歸命三尊佛、法、比丘眾及受戒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百辟支佛食,作房舍施四方比丘眾,歡喜心歸命三尊佛、法、比丘眾及受戒,若有為彼一切眾生行於慈心,乃至牛頃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
「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施百須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羅訶、百辟支佛食,作房舍施四方比丘眾,歡喜心歸命三尊佛、法、比丘眾及受戒,為一切眾生行於慈心,乃至牛頃,若有能觀一切諸法無常、苦、空及非神117者。此於彼施為最勝也。於居士意云何?昔時梵志大長者名隨藍者,謂異人耶?莫作斯念!所以者何?當知即是我也。我昔為梵志大長者,名曰隨藍。居士!我於爾時為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爾時說法不至究竟,不究竟白淨、不究竟梵行、不究竟梵行訖。爾時,不離生老病死、啼哭憂慼,亦未能得脫一切苦。
「居士!我今出世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我今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我今說法得至究竟,究竟白淨、究竟梵行、究竟梵行訖。我今已離生老病死、啼哭憂慼,我今已得脫一切苦。」
佛說如是,須達哆居士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須達哆經第十四18竟119(一千五百八十九字120)
(一五六)中阿含梵志品梵波羅延經121第十五122(第四分別誦123)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拘娑羅國124眾多梵志中後彷徉,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卻坐一面,白曰:「瞿曇!欲有所問,聽我問耶?」
世尊告曰:「恣汝所問。」
時,諸梵志問曰:「瞿曇!頗今有梵志學故梵志法,為越故梵志法耶125?」
世尊答曰:「今無梵志學故梵志法,梵志久已越故梵志法。」
時,諸梵志問曰:「瞿曇!云何今無梵志學故梵志法,諸梵志等越故梵志法來為幾時耶?」
彼時,世尊以偈答曰:
「所謂昔時有,自調御熱行126,
捨五欲功德,行清淨梵行127;
梵行及戒行,率至柔軟性,
恕亮無害心,忍辱護其意。
昔時有此法,梵志不護此,
梵志不守護,所有錢財穀,
誦習錢財穀,梵志守此藏128。
衣色若干種,屋129舍及床榻,
豐城及諸國,梵志學如是130;
此梵志莫害,率守護諸法。
往到於他131門,無有拘制彼;
發家乞求法132,隨其食時到。
梵志住在家,見者欲為施;
滿四十八年,行清淨梵行。
求索明行成,昔時梵志行;
彼不偷財物,亦無有恐怖。
愛受133攝相應,當以共和合;
不為煩惱故,怨淫134相應法。
諸有梵志者,無能行如是;
若有第一行,梵志極堅求。
彼諸淫135欲法,不行乃至夢;
彼因此梵行,自稱梵我梵。
知彼有此行,慧者當知彼;
床薄衣極單,食酥136乳命存。
乞求皆如法,立齋行布施;
齋時無異乞,自於己乞求。
立齋行施時,彼不有殺牛;
如父母兄弟,及餘有親親。
人牛亦如是,彼因是生樂;
飲137食體有力138,乘者安隱樂。
知有此義理,莫樂殺於牛;
柔軟身極大,精色名稱譽。
慇懃自求利,昔時梵志行;
梵志為自利,專事及非事。
彼當來此世,必度脫此世;
彼月過於月,見意趣向彼。
遊戲於夜中,嚴飾諸婦人139;
吉牛圍繞前,婦女極端正。
人間微妙欲,梵志之常願;
具足車乘具,善作縫治好。
家居及婚姻,梵志之常願;
彼造作此縛,我等從彼來。
大王140齋行施,莫失其財利;
饒財物米穀,若有餘錢財。
大王相應此,梵志及車乘;
象齋及馬齋,馬齋不障門141。
聚142集作齋施,財物施梵志;
彼從此得143利,愛樂惜財物。
彼以起為欲,數數增長愛;
猶如廣池水,及無量財物。
如是人有牛,於生生活具;
彼造作此縛,我等從彼來。
大王齋144行施,莫失其財利;
饒財物米穀,若汝多有牛。
大王相應此,梵志及車乘;
無量百千牛,因為齋145故殺。
頭角無所嬈,牛豬昔時等;
往至捉牛角,持利刀殺牛。
喚牛及於父,羅剎146名曰香;
彼喚呼非法,以刀刺牛時147。
此法行於齋,越過最在前;
無有事而殺,遠離衰退法。
昔時有三病148,欲不用食149老150;
以憎嫉於牛,起病九十八。
如是此憎151諍,故為智所惡;
若人見如是,誰不有憎者。
如是此世行,無智最下賤;
各各為欲憎,若婦誹謗夫。
剎利梵志女,及守護於姓152;
若犯於生法,自在由於欲。」
「如是,梵志!今無梵志學故梵志法,梵志越故梵志法來爾許時也。」
於是,拘娑羅國眾多梵志白曰:「世尊!我已知。善逝!我已解。世尊153!我今自歸於佛、法及比丘眾,唯154願世尊受我為優婆塞!從今日始,終身自歸,乃至命盡。」
佛說如是,彼拘娑羅國眾多梵志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梵波羅延經第十五155竟156(九百五十九字157)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九(十千六百九字158)(第四分別誦159)
1「含」,聖本作「鋡」。
2聖本無「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十三字。
3麗本無「中阿含」三字,今依循每經慣例補上。
4本經敘說婆私吒及婆羅婆二人皆梵志種姓出家,被諸梵志極訶責,佛乃告其身之清淨垢穢不依種姓,并為詳說劫初時漸立三種姓及沙門之事,後說善惡業報無種姓之差別,長部(D.27.Agganna-Suttanta 起世因本經)、長阿含第五經小緣經(大一﹒三十六中)、宋﹒施護等譯佛說白衣金幢二婆羅門緣起經(大一﹒二一六)。
5「十三」,麗本作「三」,今依據明本改作「十三」二字。
6明本無「第四分別誦」五字。
7婆私吒(Vasettha)(巴),比丘名。
8婆羅婆(Bharadvaja)(巴),比丘名。
9「責」,聖本作「嘖」。
10「彼禿沙門為黑所縛,斷種無子」,巴利本作 hinam attha vannam ajjhupagata yadidam mundake samanake ibbhe kanhe bandhupadapacce (禿頭之假沙門,既卑賤又邪惡,乃是從大在之足所生之子孫。)
11「燕」,宋、元、明三本均作「宴」。
12「學」,大正本作「覺」。
13「耶」,德本作「邪」。
14「極」,宋、元、明三本均作「困」。
15「自」,宋、元、明三本均作「極」,德本與聖本均作「困」。
16「我此無上明、行、作證,不說生勝,不說種姓,……於我無上明、行、作證別」。此段長阿含第五經小緣經(大一﹒三十六下)作:「今我無上正真道中,不須種姓,不恃吾我憍慢之心;俗法須此,我法不爾。若有沙門、婆羅門自恃種姓,懷憍慢心,於我法中終不得成無上證也。若能捨離種姓,除憍慢心,則於我法中得成道證,堪受正法。人惡下流,我法不爾。」
17「謂有三種,令非……居士種」,長阿含第五經小緣經(大一﹒三十七上)作:「有四姓種,善惡居之,智者所舉,智者所責。何謂為四?一者剎利種,二者婆羅門種,三者居士種,四者首陀羅種。」剎利(khattiya)(巴),又作剎帝利,印度四種姓階級之一,為貴族、武士階級。梵志(brahmana)(巴),即婆羅門,印度四種姓階級之一,主祭祀。「居士」,巴利本作(vessa)(毘舍),又作吠舍、鞞舍,印度四種姓階級之一,為社會上之農、工、商階級。
18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無「居士」二字。
19「可」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不」字。
20「志」字之下,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有「居士」二字。
21「妊」,德本與聖本均作「任」。
22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無「身」字。
23「誣」,麗本作「??」,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誣」。
24「說」,宋、元、明三本均作「念」。
25「惑」,德本作「或」。
26「冷」,宋、明二本均作「今」。
27「我等梵志是……是如來也」,巴利本(D.vol.3,p.84作:「我們是釋迦的子孫––沙門。」婆私吒!凡是對於如來信心安定、根生、確立、堅固,不由沙門或由婆羅門,或由天,或由魔羅,或由梵天,或由世間上之任何人所動搖者,彼適合於如此說:「我是世尊的嗣子,從﹝其﹞口生的,從法生的,法所造化,法的繼承者。」這是什麼原因呢?婆私吒!如來的同義語也就是法體,梵體,也是法所成的,也是梵所成的。
28婆斯匿(Pasenadi)(巴),為佛在世時拘娑羅族之王,後皈依佛陀。此處謂釋迦族對波斯匿王敬重奉事,執宗主之禮。
29德本無「此」字。
30「沙門瞿曇財寶甚多,我財寶少」,巴利本作 balava samano Gotamo,dubbalo 'ham asmi(沙門瞿曇是力強,我是力弱。)
31「晃昱天」,巴利本作 Abhassara (光音天),係色界二禪天之頂天。
32「構」,麗本作「搆」,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構」。
33「合」,聖本作「含」。
34「抨抨」,聖本作「????」。
35地味(rasa-pathavi )(巴),rasa亦有實質之意,故此可譯為地質。
36生酥(navanita)(巴),又作乳酥。「酥」。聖本作「蘇」。
37熟酥(sappi)(巴),又作醍醐。
38「蜜丸」,巴利本作 khuddamadhu(蜂蜜)。
39「復成」,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作「成復」。
40月、半月(masa-addhamasa)(巴),印度曆法將每個月分成二等分,以月之盈缺立白黑之名。一稱白分(sukka-pakkha)(巴),一日至十五日,由月盈至滿。一稱黑分(kanha-pakkha)(巴),自十六以下,由月虧至晦。
41「婆私吒!有時此大地滿其中水……唯等眾生」,巴利本(D.vol.3,p.84¯5)作:婆私吒!經過相當長時間之後,此世界成立,世界成立時,大部分眾生捨去光音天身歸來此世。但是,彼等是意所成、喜為食、自放光、行空、保持清淨,停留長久時間。婆私吒!其時﹝一切﹞變一水,黑暗無光。不見月、日,無星及星光,無日夜,無半月與一月,無季節與年歲,無男、女只被稱為諸眾生。然而,婆私吒!彼等諸眾生,經過相當長時間之後,地味(質)遍滿於水。猶如牛乳被煮熱之後,﹝其熱﹞消失時,上而有蓋覆物,如此﹝地質﹞出現。其﹝地質﹞有具足色、具足香、具足味,如完全的醍醐或純粹的生酥之色;也有好像清淨的蜂蜜味。
42「貪餮」,巴利本作 lola-jatika 其意為:貪欲的種類,指屬貪欲的人。「餮」,德本與聖本均作「餘」。
43「地味住」,宋、元、明三本均作「味在」。
44「因色勝如而生輕慢」,巴利本作 Tesam vannatimana-paccaya manatimana-jatikanam 其意為:彼等由於﹝恃其﹞美色生過慢,故有慢過慢之種類者。
45「地味滅已,彼眾生等便共聚集,……此說觀義亦復如是」,此一段經文與巴利本相異,巴利本(D.vol.3,p.86)作:地味滅時,彼等相集,相聚已而悲歎:「嗚呼味!嗚呼味!」今人若得某種美味食已,亦如此悲歎:「嗚呼味!嗚呼味!」此係今人只管遵從古老的文字,而不明其本義。
46「地肥」,巴利本作 bhumi-pappataka (地餅),白衣金幢經(大一﹒二一八下)亦作「地餅」。「肥」,聖本作「??」。
47「生」,麗本作「主」,今依據磧砂藏、頻伽藏、卍正藏改作「生」。大正本亦作「生」。
48「惡」,聖本作「為」。
49「責」,麗本作「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責」。
50「婆羅」,巴利本作 badalata (蔓草、林藤)。白衣金幢經(大一﹒二一八下)作「林藤」。
51「如」麗本作「加」,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如」。
52曇華(udumbara)(巴),又作烏曇婆羅華、優曇波羅、優曇缽、烏曇。
53淖蜜丸:即黏蜜丸。
54「自然粳米」,巴利本作 akatthapako sali (不必耕作而熟之米)。
55「」,宋、元、明三本均作「穬」。
56「白淨無皮,亦無有」,巴利本作 akano athuso sugandho (無糠、無穀皮、有妙香)。「」,聖本作「」。
57「如」,德本與聖本均作「如如」二字。
58「打擲」,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擲打」。
59「咄」,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作「咄咄」二字。
60「襆」,德本作「??」,聖本作「樸」。
61「言」,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語」。
62「作家」,長阿含第五經小緣經(大一﹒三十八上)作「造屋舍」。
63「猶如今人迎新婦時……此中作惡」,巴利本(D.vol.3,p.89)作:現在,還有一些地方的人,﹝迎﹞載新娘出來的時候,有些人投穢物,有些人投灰,有些人投牛糞。此係現在人只管遵從古老的習慣,而不明其本義。婆私吒!當時認為它是非法的,現在認為它是合法。然而,婆私吒!當時行淫法之眾生,一月或二月間不得入村或城(街巿)。婆私吒!因為其時彼眾生過度的陷入於不正法,所以為了隱覆其不正法,就着手於造作房屋。
64「一」字之下,麗本有一「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刪去。
65「惰」,宋、元二本與聖本均作「嬾」。
66「日」,聖本作「月」。
67「并」,宋、元、明三本均作「併」。
68「刈」,宋本作「割」。
69「酥」,德本與聖本均作「蘇」。
70「便」,麗本作「彼」,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便」。
71「如」,聖本作「如如」二字。
72「刈」,宋、元、明三本均作「割」。
73「榜」,麗本作「膀」,今依據聖本改作「榜」。
74「我等寧可造作田種,立標榜耶」,巴利本作 yan nuna mayam salim vihajeyyama,mariyadam thapeyyama (我等寧可分配粳米,設立境界。)
75「眾」字之上,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有一「彼」字。
76聖本無「於」字。
77「然彼一眾生……牽來詣眾」巴利本(D.vol.3,p.92)作:有些人以手打,有些人以土塊打,有些人以杖打。然而,婆私吒!於此開始,偷盜出現,毀謗出現,妄語出現,刑罰出現。
78「正」,聖本作「政」。
79「擯」,聖本作「殯責」二字。
80「責」,麗本作「嘖」,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責」。
81「若」,聖本作「各」。
82「令如法樂眾生」,巴利本作 dhammena pare ranjeti (如法使他人樂)。
83「守」,宋、明二本與德本均作「密」,元本與聖本均作「蜜」。
84「王」,聖本作「主」。
85「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白衣金幢經(大一﹒二二○下)作:「若此若彼,諸有情類,若同若異,若法若非法,雖有差別,法爾自然,最上最勝,最極高大,見如是法,如是法生,增上歸趣。」
86「依於無事」,巴利本作 arannayatane (於閑林處)。
87聖本無「捨」字。
88「柱」,聖本作「住」。
89「柱」,聖本作「注」。
90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無「詣」字。
91鞞舍(vessa)(巴),又作毘舍、吠舍。印度四種姓階級之一,為社會上農、工商階級。
92「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巴利本(D.vol.3,p.95)作 Tesam neva sattanam anannesam sadisanam neva no asadisanam dhammen'eva noadhanmmena.Dhammo hi Vasettha janetasmim ditthe c'eva dhamme abhisamparayan ca 其意為:正是為了彼等眾生,非為了其他﹝眾生﹞;相當(適合),非不相當;如法,非不如法。確實人們於現世或來世,法是最尊的。
93「二行及與護行」,巴利本作 dvayakari,vitimissa-ditthiko 其意為:﹝以身、口、意行善惡﹞二行者,是雜見者。
94「七覺法」,巴利本作 satannam bodhi-pakkhiyanam (七覺支),即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捨七種順趣菩提之法。(按 sata 可能是 satta 之誤)
95「剎利二足尊……彼為天人稱」,巴利本利 Khattiyo settho jane tasmim ye gotta-patisarino,vijja-carana sampanno so settho deva-manuse ti.(依止種姓者,剎利為最勝,具足明與行,彼為人天尊。)
96「十三」,麗本作「三」,今參考一三五一頁注5改作「十三」。
97明本無「婆羅婆堂經第十三竟」九字。
98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五千六十八字」六字。
99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100「哆」,宋、元、明三本均作「多」。
101本經敘說世尊為須達哆長者說施心差別,非關粗妙之物,次為比較福田,并以昔為梵志大長者隨藍作喻,謂布施凡夫、四果、辟支佛,乃至如來,不若布施四方僧舍;又不若受皈依,行慈心,更不若修無常觀。增支部(A.9.20.Velama 毘羅摩)、蕭齊﹒求那毗地譯佛說須達經(大一﹒八七九)、宋﹒法天譯佛說長者施報經(大一﹒八八○)、失譯﹒佛說三歸五戒慈心厭離功德經(大一﹒八七八)、增一阿含等趣四諦品第三經(大二﹒六四四中)。
102「十四」,麗本作「四」,今依據明本改作「十四」二字。
103「四」,麗本作「三」,今依據宋、元二本與聖本改作「四」。又,明本無「第四分別誦」五字。
104「哆」,明本作「多」。
105「不故施」,須達經(大一﹒八七九上)作「不時施」。
106「當觀如是受報……不至心故行施也」,巴利本(A.vol.9,p.392¯3)作:每當他所布施的果報生起時,他對於廣大的物無心受用,廣大衣物無心受用,對於廣大的車乘無心受用,對於廣大的五妙欲無心﹝受用﹞。凡是他所有的子、妻、奴僕、走使、業務人等,他們也都不聽從、不傾耳、不予理解,這是什麼原因呢?居士!是這樣的,是不恭敬所作業的果報。須達經(大一﹒八七九上)作:「當知有如是報:意不在妙有屋舍,意亦不在諸妙物,意亦不在衣被,亦不在妙食,意亦不在妙五樂淫。何以故?此居士行非施報故。」
107「故施」,須達經(大一﹒八七九上)作「不隨時與」。
108隨藍(Velama)(巴),梵志名,為釋尊之前生,極大富樂,資財無量,喜行盛大布施。
109「校」,麗本作「珓」,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改作「校」。
110「校嚴」,麗本作「嚴珓」,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改作「校嚴」。
111霏那:據一切經音義卷五十二(大五十四﹒六五二中)作:「梵言也,此謂福德行也。」如是,則「福德行」之原語為 guna,有種類之意,故此處或可解為「種種白絡合金」。
112「」,德本作「構」,聖本作「搆」。
113「悅」,聖本作「喜」。
114滿閻浮場:充滿於閻浮洲之中。
115「最為」,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為最」。
116辟支佛(pacceka-buddha)(巴),又作緣覺、獨覺,不需經人教導而自行悟道者。
117非神(anatta)(巴),非我、無我。
118「十四」麗本作「四」,今參考一三七三頁注7改作「十四」。
119明本無「須達哆經第十四竟」八字。
120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一千五百八十九字」八字。
121本經敘說世尊答梵志所問事。謂今無梵志學「故梵志法」,梵志久已越「故梵志法」,并以偈誦述其如是說之理由。經集(Sn.2.7.Brahmanadhammika-sutta 婆羅門法經)。
122「十五」,麗本作「五」,今依據明本改作「十五」二字。
123明本無「第四分別誦」五字。
124拘娑羅國(Kosala)(巴)。德本作「拘婆羅國」。
125「瞿曇!頗今有梵志學故梵志法,為越故梵志法耶?」巴利本作"sandissanti nu kho bho Gotama etarahi brahmana porananam brahmananam brahmanadhamme"(朋友,瞿曇!現在的諸婆羅門所表現的是否符合於諸舊(古)婆羅門的諸婆羅門法?)
126「熱行」,巴利本作 tapassino (苦行者)。
127「行」,聖本作「志」。
128「梵志不守護……梵志守此藏」,巴利本作 Na pasu brahamanan'asum,na hirannam na dhaniyam,sajjhayadha adhannasum,brahmam nidhim apalayum.其意為:婆羅門者無家畜,亦無黃金并財穀,讀誦經(吠陀)為財為穀,唯守護梵天寶庫。
129「屋」,德本作「居」。
130「衣色若干種……梵志學如是」,巴利本作 Nanarattehi vatthehi sayanehi avasathehi ca phita janapada rattha te namassimsu brahmane.其意為:染種種﹝色﹞之衣服,臥具住宅甚豐富,諸地方國土人等,彼等禮拜婆羅門。
131「於他」,宋、元、明三本與德本、聖本均作「他族」。巴利本作sabbaso (所有的)。
132「法」,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去」。
133「受」,麗本作「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受」。
134「淫」,宋本作「好」。
135「淫」,聖本作「姓」。
136「酥」,聖本作「蘇」。
137「飲」,宋本作「餘」。
138「力」,宋本作「方」。
139「人」,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女」。
140「大王」,巴利本作 okkaka (甘蔗王)。甘蔗王為日種族,即釋迦族之祖先。
141「大王相應此,梵志及車乘;象齋及馬齋,馬齋不障門」,巴利本作Tato ca raja sannattobrahmanehi rathesabho assamedham purisamedham sammapasam vacapeyyam nraggalam (由於諸婆羅門勸說的緣故,車乘之主––王舉行獻馬祭、獻人祭、擲棒祭、酒祭、無遮會)。獻馬祭,以馬作犧牲供品,而供後殺死之祭。獻人祭也可依此推知。擲棒祭,似乎以投擲祭祀用之棒而舉行的獻供祭,詳細不明。酒祭,飲蘇摩酒之祭。無遮會,施一切物之祭。又「馬齋」,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烏齋」,德本作「牛齋」。
142「聚」,德本作「取」。
143「此得」,元、明二本均作「得此」。
144「齋」,德本與聖本均作「齊」。
145「齋」,聖本作「齊」。
146「剎」,元、明二本均作「殺」。
147「彼喚呼非法,經刀刺牛時」,巴利本作 Tato ca deva pitaro Indo asurarakkhasa "adhammo"iti pakkandum yam sattham nipati gave.其意為:因此,凡是刀刺入牛﹝身﹞上時,諸天、祖神(梵天)、帝釋、阿修羅、夜叉﹝等﹞,哭着叫:「非法!」
148三病:謂欲望、飢餓、衰老三種病。
149「不用食」,巴利本作 anasana (食不足)。
150「老」,麗本作「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老」。
151「憎」,麗本作「增」,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憎」。
152「姓」,聖本作「性」。
153「世尊」,宋、元、明三本均作「善逝」。
154「唯」,元、明二本均作「惟」。
155「十五」,麗本作「五」,今參考一三七九頁注5改作「十五」。
156明本無「梵波羅延經第十五竟」九字。
157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九百五十九字」六字。
158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無「十千六百九字」六字。
159明本無「第四分別誦」五字。「誦」字之下,聖本有「性空佛海德佛空王佛」九字與「光明皇后願文」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