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題解

阿含字義

阿含」為梵語Agama的譯音,字源a+gam,原義為「來」,引申為「傳來之教訓」。
佛陀在世時 諸弟子佛陀金口所宣,傳承於弟子間的教授教誡稱之謂「阿含」。猶當時,學僧佉Samkhya之「聖言量」apta-vaccana、婆羅門天啟吠陀」之「聞持」sruti、以及耆那Jaina派之「傳聞」sruta作為表示「聖傳法語」。『中阿含經』有「諳阿含慕」者之稱呼1,『增支部經』有「勸比丘時前往多聞而『通阿含』,持法持律、持摩夷論母之諸比丘處,問疑、顯義、發智、除惑。」2此時,「阿含」正是「聖教」的同義語
佛陀般涅槃後 「大迦葉即選中四十應真,從阿難受得四阿含––一、『阿含』,二、『阿含』,三、『阿含』,四、『雜阿含』。」3此時「阿含」成為佛教聖教集」、「聖典」的同義語
大乘經典大量出現後 進步之大眾部為排斥保守之上座部,對上座部受而代代傳承之聖典稱為「阿含經」,而以己所信奉,新編纂的經典稱為「大乘經」。從此之後,不明實相者竟誤將「阿含」看輕為「小乘經典」的同義語
事實上,「阿含」是佛世流傳之「教法」,是佛滅後所結集之「聖教集」,師弟之間代代傳承,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所公認的「根本佛法」。部派佛教著作「達摩論典」,可以和時期編集的「大乘經典」比對,而有「小乘論」與「大乘經」之分別。但是,絕無理由可把「阿含」稱為「小乘經典」。

二 再被重視的阿含

中國佛教接觸始於秦始皇四年距佛般涅槃二四三年4,「西域沙門室利房等八人齎佛經長安5後五五二年,後漢明帝永平十年,「中印度僧攝摩騰竺法蘭等齎『四十二章經』等共秦景等來洛陽6,開始翻譯佛經文。而大量翻譯經典是在漢桓帝高東來之後,「阿含」、「阿毘曇」及「大乘經典」陸續在這段時間譯出,使中國人能多方面認識佛教
在此之前,印度佛教已有演化。歷經佛世西元前五三○—四八六之「根本佛教」,佛滅至部派分裂前之「原始佛教」西元前四八五—五一,部派分裂後至二十部派分立完成之「部派佛教」西元前五○—四一,部派分裂間至西元世經「大乘佛教興起
大乘佛教興起為「適應時代的要求而展開了正法心,復歸於佛道的運動;注重釋尊本生本行,進窺佛陀精神。」正是糾正保守的上座們「注重釋尊言教,偏重律制的傾向,對法從事煩瑣思辯,志已生解脫。」7所以「初期大乘經處指責部派佛教時代的種種流弊及差誤,但是,尚未否認「阿含」是「傳承聖典」的權威。
印度佛滅六九八年西元二三的龍樹菩薩以「阿含」為主造宗經的『中論』及釋經之『大智度論』均多處引用「阿含」為經證。遲至佛滅九四二年(西元四五七)的無著菩薩造『瑜伽師地論』,事分共四卷抉擇「契經」(為今『雜阿含經』之核心部分)。可見兩位大乘論非常重「阿含」。
中國:因為缺少「阿含」及「大乘經」集成的資料,廣面接觸佛法時,正好是大乘經發揚的時代。因而,隋‧天臺智者大師、唐‧賢首法藏大師將「阿含」判做「藏教」、「小教」8,致使此後千百多年間,中國佛教徒很少重視「阿含經」。
在日本:全盤承受中國佛教,從來不注重「阿含經教。至九世紀末葉,日本留學歐洲的學者接觸到巴利語佛教聖典—『五部柯耶』,對照北傳文『四阿含』,以及從八世紀末葉百多年來,歐洲學者從印度亞細亞等地古手抄經典及出土石物,由宗教學、語言學、文獻學、考古等多方面研究,了解到『四部阿含』及『五部柯耶』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公認的佛教聖典,是佛陀根本思想以及言行的最早記錄。
西元第二世經漢譯「阿含」的價值重新再被肯定,其重要性比之巴利語本銅鍱部所傳過之而不及。因為「漢譯的『四阿含經』,不是一人傳譯的;……而『四阿含』又不是一部派的聖典9:所以研究起來,沒有巴利語本的便利。然而也就因為此,對於組織的次第經文的具缺,句的入,在比較研究上,不同部派的聖典,有他獨到的參考價值。」10南北傳「阿含」的對比研究:向前有助於了解根本佛教及原始佛教,向後有利於認識已分化的部派佛教以及已演化的大乘佛教代學者研究原始佛教聖典,由西方學者開始,日本學者後來居上,我國當代印順長老的研究11更是超前大步。

三 現存雜阿含經相應部經典

北傳雜阿含經

漢譯:求那跋陀羅譯五卷本三六經,正二‧一¯三七三。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十六卷本三六四經,正二‧三七四¯四九二。
失譯人名今附吳、魏二錄一卷七經正二‧四九三¯四九八。
高等譯別出單經,大藏經編號一○一¯二四五蘊皆空經緣起經十六三經正二‧四九九¯五四八。
日譯:尾辨匡譯五三四四四經,國譯一切經一¯二一。
西藏語譯單經未詳。
其他:未詳。

相應部經典

巴利語Samyutta-nikaya vol. 1-5.S.1-56 2872
蘭語譯、暹羅語譯、緬甸語譯、柬埔寨語譯、英語譯
日譯:大藏經二卷相應部經典一‧赤沼智善
三卷相應部經典二‧林五邦譯
四卷相應部經典三‧渡邊照宏
五卷相應部經典四‧花俊道譯
十六卷上相應部經典五‧花俊道譯
十六下相應部經典六‧渡邊照宏
其他:未詳。

四 關於雜阿含經相應阿含

一名稱 『雜阿含』或『相應阿含』為梵語Samyuktagama之華、梵及意、音合譯而成。Samyukta有二義:一、connected with 相應事相應的。二、mixed with雜處的間廁鳩集的。agama義為 a traditional doctrine or collection of such doctrine「傳來的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兩字合稱時:傳來的事相聖教集。如『瑜伽師地論』說:「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如是四種笈摩,師弟展轉傳來於今,道理,是故說名笈摩。」12笈摩即agama的譯音。
結集 原始結集經法是以「事類相應結集釋尊教法,所結集的是:一、有情事13之◎蘊相應,二、受用事之◎處相應,三、生起事之◎緣起相應,四、安住事之◎食相應,五、染淨事之◎諦相應,六、差別事之◎界相應,七、所說事之◎念住正斷勤、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出息念、學、證淨相應。以上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羅」,也就是『雜阿含經』以及『相應部』的根本部分。隨後多次再結集的是:一、眾會事之◎比丘眾、魔眾、帝釋眾、剎利眾、婆羅門眾、梵天眾、比丘尼眾、耆沙尊長眾、諸天眾、夜叉眾、林神眾等八眾說眾相應,是九分教中的「祇夜」。二、者事之甲◎弟子所說相應舍利弗目揵連、阿那律大迦旃延阿難質多羅相應以及乙◎如來所說相應不壞淨、大迦葉聚落主、馬、釋氏無始婆蹉出家外道出家、雜、譬喻、病、業報相應,是九分教中的「記說」。集「修多羅」、「祇夜」、「記說」構成現存的『雜阿含經』,又稱為『相應阿含』。
三 開展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弟子說的經文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阿含』與『阿含』「中」、「長」依文體的長短而分。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經法,以一法編集,成為『阿含14。完備「原始佛教聖典」,隨之,部派佛教著作「達摩論典」。繼之,有大乘佛教之「大乘經典」編集及「大乘論典」之著作。這些後出聖典都是為適應時代,發揚「傳來的聖教」與學派分化發展的結果15
四殊勝 從聖典結集與開展的經過,可以得知:一、『相應阿含』是佛教教理、經說的母體。二、『相應阿含』是現存最早出的基本經典。三、『相應阿含』是研究佛學的基礎。
熟讀『相應阿含』可以體會:一、『相應阿含』是概括釋尊成道般涅槃一代教化。二、奉讀『相應阿含』時,佛陀慇勤之教授教誡,親切猶釋尊現前。三、『相應阿含』記錄人間佛陀來往各地,解答教內教外日常生活乃至宗教生活的種種問題,可以做為現代人建立正確「人生觀」的借鏡。四、『相應阿含』的「人間佛陀觀」於後出經典之「超人佛陀觀」,由『相應阿含』可以認識佛陀本來面目。五、由『相應阿含』可以把握釋尊的教、理、行、果的本義。「教」:一切事相應教、五蘊六處無量界現世安樂法、後世安樂法、涅槃等等。「理」:印、緣起四諦等等。「行」:四預流支三學三十七道品出世八正道、九淨滅支、十正行等等。「果」:隨信行隨法行四向四果辟支佛菩薩佛陀等等。
五表解 新舊雜阿含經互照表、九分教分別表、事相應教分別16
六導讀17
第一五陰
包括「陰相應」、「相應」及「見相應」、「斷知相應」。依日本「國譯一切經計數雜阿含經三四四四經,而五陰誦就一一五七八經,佔全經百分之八十六
一、陰相應
有情於色、受、想、行、識五陰一一陰起我、我所見長夜流轉生死開示五陰無常、苦、無我、空,使有情悟入,斷盡貪、瞋、癡,得解脫涅槃佛法有情為重心,所以佛陀常談五陰法門五陰法門是以「心理」為重心開示有情事」。
1.五受陰釋名九二18,五種如實知五受陰八七,七處善五受陰八八。
2.陰與受陰之分別一○一。
3.於五受陰我見九一、五三、五四、十種我見一一一、二種展轉計我一○三。
4.五受陰重擔六四,於五受陰起、住、出則苦起、病住、老死出六九;於五陰取著攝受住,故生恐怖障礙心亂八九。
5.不如實知五陰無明所蓋,所繫,長夜輪迴四三、四四;不如實知五陰,於五陰繫著住,為隨魔自在六五。
6.於五陰正觀一、正思惟二、以智慧如實四、平等如實觀二三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三三。
7.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一,三世五陰無常、苦、空、非我八、七○,從因緣觀五陰無常一一二;觀五陰無常即苦即非一一二,觀五陰無常所以主七七,觀五陰是苦所以主七八,觀五陰主所以無我七九、八○、一一二,直接觀五陰無我六七。
8.平等正觀如實知見五陰非我、不異我不相在七四。
9.於六觸入處離無明生明,不起我見,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九一、五四,如實觀五陰無我—向涅槃如實知五陰無我究竟涅槃一一二,正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厭離貪盡—自證解脫一—七,無常想無我想我慢—得涅槃四七。
10.五陰譬喻一○五、四二。
11.愚夫無我一○四,不無我四○,錯會無我一○七。
二、相應
陀是侍者比丘,時常奉事佛陀身旁,聽聞佛法、接受教育的機會最多,為之「記說五陰法門外道出家也因此時常向陀請教,陀向他們記說出家事」。
1.佛告陀有關有身五、有情眾生二四、一一三之集、滅皆是有關五陰
2.佛告陀應觀察五陰是魔、死法斷法滅法棄捨法、無常法、苦法非我法、空法、病法、癰法、刺法、殺法、殺根本二—三一。
3.陀答外道:「出家為(一)五陰苦,(二)……等,故於世尊所,出家梵行一一五—二一。
三、見相
佛陀向諸比丘記說如實知五陰而起種種「有情邪見事」三五七三。
四、斷知相應
佛陀向諸比丘記說有關有情五陰之「斷、知、盡、吐、止、捨、滅、沒事」。
1.求「大師、……憶念者」三二。
2.對八種時態間之五陰求師等斷知七四—七六。
3.用三十七道品四諦止觀觀察五陰無常……煩惱一○六法五陰七七—一八八。
4.貪……惱等六十種「心所」阻礙斷知五陰「一八九」。
第二、六入處誦
即「處相應」。六入法門是以「生理」為重心,對有情開示眼、耳、鼻、舌、身、意六入處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入處間所生起諸「受用事」。同五蘊一樣,六入處亦是無常、苦、無我一九○—一九七。
1.六入處之性質三○○,六六法二八二,六分別六入二八三。
2.六入處有作二六○,六種根各各不求異境界二六五。
3.六入處就是一切一切有、一切法九七—九九,就是世間二三二,而世間危脆敗壞二三三,世間二三四,一切無常、苦、空、非我生法、老法、病法……一切一九七—一九八。
4.於六六處如實知見,故生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縛其心,長養五受陰當來有愛喜悉皆增長二八三、是魔所自在處二四五—二四九、為無明五三。
5.防護六根七四、七六、七八,防護六根喻二四三、二六一—二六四,賢聖法、律無上根與外道不同二八一,應一一住,勿第二住二八七。
6.六觸入律儀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明、解脫果報福利二八○。
7.為人演說五受陰—為人演說六入處—為人演說尼陀那因緣法,心解脫智熟,堪任受增上法一切無常……二○二。
第三、雜因誦
包括「因緣相應」、「食相應」、「諦相應」、「界相應」、「相應」,以及附入本誦之「記說」有舍利弗相應……不壞淨相應上等,計五相應。有情安住有情染淨有情種種界、種種受之生、住、異、滅皆因空相應之緣起,非自、非他、非他共、非無因住、異、滅。
一、因緣相
種種「法住」及「涅槃」皆是因緣生起事」。
1.緣起甚深三三一,佛於緣起法自知自覺等正覺五,而緣起法非佛作,亦非餘人作三三七。
2.若出世、若未出世,此因緣法常住,法住法界法定法如法爾三三四。
3.因緣緣生法三三四,其說、義說三三六。
4.有、無之緣起三三九,離一、異之緣起三五,離斷、常之緣起三三八,有來、去之緣起七二、五七○,四作自、他、他、無因緣起三四○、三四二。
5.五支緣起三二一,十支緣起二,十二支緣起二三
6.道次第之緣起慚愧不放逸恭敬順語習近善知識—樂見賢聖聞正法—不人短—生信、順語精進—不掉過分精進律儀學戒—不失念正知亂心正思惟習近正道懈怠不著見、不著取、疑—不起貪、恚、癡—斷老、病、死一切苦三四五。
二、食相
四食因緣是保持有情肉體及精神營養之「安住事」。
1.四食摶食觸食思食識食資益眾生,令得世、攝受長養三七○—三七五。
2.六入處集、滅———食集、滅三七○
3.於四食有、貪———純苦聚集、滅三七三—三七七。
4.觀摶食食子肉,觸食如牛生剝其皮以物觸身,思食如火城人思遠離識食被刑者受矛;如是可斷四食貪。三七二。
三、諦相應
流轉之「雜染」及還滅之「清淨」各有其因緣四諦相應所談乃有情之「染淨事」。
1.如來出於世間四聖諦現於世間世間不復闇冥三九四,四諦法義饒益饒益梵行饒益四○三,四諦法是如如不離如、不異如四一六,而如實知見甚難四○四,禪思七,修無量三摩提二八,對四諦漸次現觀四三四;四證淨則於四諦無疑四一八、四一九,四果辟支佛佛陀一切四聖諦故三九二,佛如實知四諦醫王三八八。
2.佛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初轉—(一)知此聖諦(二)知此苦集(三)知此滅(四)知此滅道聖諦。再轉—(一)此聖諦已知當復知(二)此苦集聖諦已知斷(三)此聖諦已知證(四)此滅道跡已知當修。三轉—(一)此聖諦知已知出(二)此苦集聖諦知已斷出(三)此聖諦知已證出(四)此滅道聖諦知已三七八。
3.佛及眾生於此四聖諦順知、順入,諸有流,生死不受後有,否則應長夜驅馳生死四○二。
4.眾生長夜流轉,應急求現觀四聖諦,「不管頭衣」或「寧日三百矛」,而於四聖諦勤加精進方便修習三九九、四○○。
5.身甚難,應四聖諦四○五,勿世間思惟四○六,勿論十四無記四○七,勿起諸覺障礙涅槃四○八、四○九,勿論種種畜生論四一○、四一二,勿論四四一四,勿論宿命所作四一三,勿共諍論四一一。
四、界相應
種種界各有其因緣而有「差別事」。
1.十八界種種界四四三、四五一,緣種種界種種觸—種種受—種種愛—種種求,而緣起序列不能顛倒四五一—四五三。
2.勝、劣,上、下,明、無明四五六,善、惡四四四,三界四六○,造作界出要界四五七、四五八。種種定界、滅界四五五。而眾生常與界俱、和合,故分別種種界習近善界梵行頭陀行律行辯才善說者、多聞者等等四四六。
五、相應
有情無量受各有其因緣種種「受用事」。
1.佛答云何是受、受集、受滅、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四七五、四七七,佛時說一受時說二受……或時說無量受四八五,種種禪受四八二,有世尊所說受樂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四八四。
2.毘婆尸佛成佛時,禪思觀察受……受四七四,釋尊如實知受……受離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七八。
3.樂受貪使苦受瞋使、不苦不樂受癡使四六七,故應對治:觀於樂受苦想苦受作劍刺想、不苦不樂受無常滅想,亦可因此成就正見,而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四六六。
4.此身、種種受四七○、四七一,佛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四七二,以一、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二、諸行漸次寂滅故,三、諸行漸次止息故,一切諸受悉皆是苦四七二、四七三。
5.凡夫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多聞聖弟子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不亂,不淪生死止息處四六八。多聞聖弟子於苦、非不受覺知,唯一身受,不生身、心二受四六九。
六、舍利弗相應
舍利弗尊者佛陀在『阿含』稱譽為:「我聲聞第一比丘智慧無窮,決了諸疑,所謂舍利弗比丘是。」正二、五五七中。
1.舍利弗記答閻浮車有關出家修道,以八正清涼之四十經七二問答四八九。
2.舍利弗和諸比丘有關「定」之問題:無量三昧具足住四九一,於淨相順於遠離隨順修道四九二,修習禪思神通力四九三。
3.記答有關之諸問題:破戒持戒比丘之得失四九四,犯罪比丘比丘依正思惟,自省察剋責四九五,佛陀告訴舍利弗七種罪與被罪如何處置四九六。
4.舍利弗大智淨信三世諸佛四九七。
5.舍利弗告月子比丘修道」不等於就是「得道」,證明心解脫三毒才能自記四九八。
6.舍利弗淨口外道解說如何淨命自活四九九。
七、目揵連相應
佛稱譽目揵連尊者為:「我聲聞第一比丘神足輕舉,飛到十方。」正二‧五五七中。
1.目揵連不方便得禪、解脫三昧正受,於一日世尊神通力三至其前三教授五○○、五○一,尊者天眼天耳開示「慇精進」法五○二,尊者神足天與諸天說法五○三—五○六,尊者天眼見種種邪行因果五○七—五三三。
八、阿那律相應
佛譽:「天眼第一,見十方域所,謂阿那律比丘是。」正二‧五五七中。
1.尊者四念處善修習故,得天眼大德神力五三六、五三七,向目揵連說明四念處法門五三四、五三五尊者天眼眾生善惡趣隨業受生五三八。
2.記說四念處,身諸苦痛漸得安隱五四○,修習多修習四念處諸漏四一,證阿羅漢,彼亦四念處五四二,四念處長夜趣向涅槃五四四。
九、大迦旃延相應
佛譽:「我聲聞第一比丘分別義,敷演道教,所謂大迦旃延比丘是。」正二‧五五七中。
1.尊者論共諍因緣五四五,雖年少而貪、愛、念、渴者成就老法為宿士數五四六,四姓真實平等差別五四七。
2.敷演世尊童女所問偈義五四八、摩揵提所問偈義五五○。
3.「六念」為六法苦處五四九、五五三、五五四,示修六根五五一、五五二,答無相心三昧智果功德五五五、五五六。
十、阿難相應
佛譽:「我聲聞第一比丘知時明物,所至無疑,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堪任奉上,所謂阿難比丘是。」正二‧五五八上。
1.尊者論「禪定」:無相心三昧智果功德五五五—五五八,「止觀」四道五五九,四神足五六○。
2.對外道苦行」之主張,阿難提出「佛說三種熾然清淨超出道」五六二。
3.論以食斷食、以慢斷慢、以愛斷愛五六三,示「佛說四種清淨」五六四。
一、質多羅相應
佛譽:「我優婆塞弟子第一智慧質多羅長者是。」正二‧五五九下。
1.未親聞說法而能解所說義五六五、五六六,不被外道所誘五七三,與諸上座往來問答五六七—五七一。
2.做世尊弟子十年,佛記長者阿那含五七二、五七四。
二、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等相應
二三正本卷三一,此卷內容非常複雜,包括天、修證、入界陰、不壞淨,不能歸屬任一「誦」,任一「事」。此卷比對傳「相應部」有五相應。請參閱頁二注。
1.「天相應」五七五—五八六:說明諸天人間時間之差別五七五—五七七;生諸天因緣五七八—五八四;諸天神力遊戲五八五—五八六。
2.「修證相應」五八七—六○五:持戒調伏五八七—五八八;正勤品五八九—五九三;修不放逸五九四—五九六;修種種四種禪五九七;修學三明五九八—六○○;名實相應六○一—六○三;無為涅槃個同義語六○四;真諦果斷無量苦六○五。
3.「入、界、陰相應」六○六—六一五:觀察入、界、陰之深淺與四果六○六;入、界、陰之緣起如實觀察、如實知、斷欲漏建立一切善法六○七—六一五。
4.「不壞淨相應上」六一六—六一八:佛、法、僧、戒最為第一
第四、品誦
契經』之「所說事」,所說包括「念處相應」、「正勤相應」、「如意足相應」、「根相應」、「力相應」、「覺支相應」、「道分相應」、「那般那念相應」、「學相應」、「不壞淨相應」以及「大迦葉相應」等,計二一相應。由「四預流支」、世間八正道得「四證淨」,隨之,踏上出世間八正道包含三十七道品三無漏學完滿「佛道」。
一、念處相應
1.佛於般涅槃前不久,指示諸弟子自依法依、不異依,自依法依即是身、受、心、四念住三六七、三六八,是一切法六四七。
2.四念住一乘道眾生,令越憂悲、滅苦惱,得如實法六二一,甘露法二,善法聚五、六七,丈夫諸有漏六二八,得四果六三二,不退轉六四三,令眾生清淨六四四,令眾生得度彼岸六四五,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六四九。
3.四念處境界善守持六三一、六三四,四念處自護護他六三三。
4.四念處之過程六三八、六五○、六五一。
5.四念處隨順覺支六九、六三○。
6.四念處之要點六三七。
二、正勤相應
雜阿含經』將「正勤」譯為「正斷」五八九—五九三,「正斷」為「正勤」之誤譯,「斷」之巴利語為pahana,非常近似「勤」padhana,而且第一勤為「斷勤」,故古德把「四正斷作「四正勤」。『雜阿含』在很早的時候已失落二卷,失落的部分就是「正勤相應」、「如意足相應」和部分「根相應」、「念處相應」,以及「記說」之天相應等。此二卷則用「阿育王傳正二‧雜阿含六○四經、「阿育王傳優波毱多因緣正二‧雜阿含六四○經、「阿育王施半阿摩勒因緣正二‧雜阿含四一經補全卷數
「四正勤」部分留存之契經編入卷二三修證相應」五八九—五九三。
三、如意足相應
如意足相應」之契經已散失參見「二、正勤相應」。可以參閱『雜阿含』五六○、一○八六經敘述「四如意足」。其他地方只是和三十七道品合在一起,勸家修持「四如意足」。
四、根相應
五根」為出世之善根。佛說五根六五五、六五八、六五九、六七一,具足五根得成阿羅漢成佛六五七、六六一、六六三、六六四,如實觀五根四果六五六、六六○、六六五,五根為首六六六—六七○,修習五根三世苦……乃至一切漏盡六七二。
五、力相應
「根」,增長得「力」用,用於解脫貪、瞋、癡,三毒盡,得涅槃五根增長得「五力」六八五—六九六。佛說種種力,二力六七三—六七五,三力六七六—六七八,四力六七九—六八四,六力六九八、六九九,七力七○○—七○三,八力七○四—七○六,九力七○九、七一○,十力一一—七一五。聲聞五種學力如來十種智力六九六、六九七。
六、覺支相應
對治五蓋之「七覺支」為明,為正覺涅槃
1.如來出現於世,七覺支現於世間七三三、七三四。
2.善知識正思惟使「七覺支」生或已生令增廣七一六、七二八、七九、七三八。
3.「七覺支樂住正受七三一、七三二,是不退法七七、七二○,善積聚七三七,能作明……涅槃七一八、七一九,令眾生清淨二三、七二四,究竟苦邊二。
4.三世均當修七覺支四一、七四二。
5.如何修七五三—七五九,「身、心二正七覺支三五、七三六,七覺支漸次而起修習滿足七四五—七四九,何時修何種覺支七二六,應於七覺支自在七三○。
6.得四果七四九,七果七五二。
七、道分相應
譬如人遊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見故道古人處,彼則隨行,前進見故涅槃城邑。佛陀如喻,未成正覺時「覓道」、「見道」、「行道」,終於「證道」成等正覺。所指之「道」即「八正道」。
1.八正道七七五、七九六,「世間八正道」與「出世間八正道」七九七、八○一「學」與「無學八正道七七三。
2.八正道是法、是律、是聖……七九四,是正道八○二,是逆流道八○五,是彼岸、是正法律乘天乘梵乘大乘七八一—七八六,是沙門法八○六—八一一,是事八六三。
3.正思惟七八八、七八九、七九三、善知識七九一、七九二能生八正道,正見餘七正道七六○—七六二、七九九、八○○,正見等七正道能得等三昧正定七六六—七六九。
4.八正道能斷欲七六四、斷畏七七○、斷三愛七七一、斷病死七七二、斷三毒七九五、得甘露七六五。
八、那般那念相應
那般那念出息念,為四十業降伏妄心,集中精神作業場所之一。從佛世至今最常被採用的修習禪那止觀的方法。
1.那般那念就是四念住五。
2.那般那念能使極樂住正法八二一,能諸覺想八一六、八七,乃至甘露八一六,乃至無學現法樂住一九
3.那般那念—四禪、四定、六通二六
4.有五法饒益那般那念八三、八二。
5.修那般那念之方法八一五、八七。
6.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七覺分滿足—明、解脫滿足法法相類法法相潤一法增上一法為門,次第修習滿足二。
九、學相應
「學」,指「三無漏學」,由「四預流支具足增上戒學」為基礎,修習四禪那」之「增上意學」,在高度精神統一之狀況下如實知增上慧學」之「四聖諦」,自證無漏成就無學」。
1.三學二八、八九、八三二、八四四。
2.三學次第成就之種種位八三三、八三五
3.佛讚初始重於戒學者八四二、八四三,學戒福利八三七、八三八。
4.隨時學「三學」八三九、八四一在學「三學」八四○。
5.增上慧成就增上戒成就八三○,學「三學」則攝受一切學戒八三一、八三三。
十、不壞淨相
1親近男子—2正法3正思惟4次法向四種流分—成就流者;流者成就1不壞淨2不壞淨3不壞淨4成就四證淨四不壞信。由「不壞淨」法流,上解脫道,才能圓滿佛道
1.四不壞淨安樂食八五○、八八三—八八六,是法鏡八六三—八六六,是上諸天天道八五九—八六二。
2.四不壞淨加上常自行惠施是「五種歡喜之處」八六九,四不壞淨加「念施」、「念天」為「六念」八七○—八七二。
3.四種流分成就四不壞淨八五五、八七七。
4.具慈心為人說入、住四不壞淨法八四八。
5.單一人,則敬信人生五種過患八四九。
6.成就四不壞淨不放逸者八六七、八六八,能使人、天具足八四五,不貧活八四六,解脫三惡趣苦八四七,得須陀洹八五六。
一、大迦葉相應
大迦葉尊者,佛譽:「我弟子中有聲聞少貪、常喜持頭陀行大迦葉苾芻比丘是。」正二‧八三上。在世半座與坐八九四,佛般涅槃後主持闍毘,分舍利結集佛法、律正一‧七四—七五。是佛般涅槃後僧團之領袖。
1.佛勸諸比丘大迦葉入他家為人清淨說法八八八、八八九,佛稱譽大迦葉現法安樂住,為未來眾生明故行頭陀法八九二、八九三,佛稱譽迦葉同佛廣大功德,分半座與坐八九四、八九五。
2.大迦葉見佛出家道、成道之經過八九六。
3.大迦葉前歎有比丘教授不忍說、喜諍論八八八、八八九,為說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八九八。
二、聚落主相應
世尊人間遊行托缽教化,作眾生無上福田。來往各聚落間,或佛,或奉事外道聚落主村長向佛請教,或向問難,為之記答。
1.以伎娛人,以戰鬥活可天之似是而非之因果八九九、九○○。
2.調馬如同調人九○一,不修八正道者瞋恚、口說惡言九○二,沙門釋子為畜金銀寶物九○三,眾生離苦、樂二邊,行於中道九○四,眾生所有生,彼一切皆以為本九○五。
3.外道聚落主以「蒺黎論」問難,佛記答:乞食不令施主轉貧,說法根機九○六、九○七;佛矯正聚落主對因緣果報之謬見九○八。
三、馬相應
世尊無上調御丈夫,常常以調馬調御馬匹做譬,示種種方便調御士夫。
1.三種調士夫男子九○九—九二。
2.良馬具足種德性,無學具足四種法身三,四種良馬,男子亦四種九四,良馬八德丈夫正法、律八德成就九一六—九七。
3.禪那者如同生馬做種種觀想九一八。
四、釋氏相應
迦毘羅衛釋迦氏族為世尊父族,報恩,時常回故國教化族人。甚喜迦毘羅衛釋氏快得善利,能於甚深佛法賢聖慧眼而得深入二六經。當時釋氏摩訶男為首,接受佛陀教陀,佛稱譽摩訶男為「我弟子第一優婆塞,心恒悲念一切之類。」正二‧五六○上。
1.優婆塞具足信、戒、聞、施、慧九一九,精方便信、戒、施、聞、受持觀察了達深義,隨順行法次法向,是名滿足一切種優婆塞事,優婆塞成就十六法者自安安他九二一,優婆塞可得須陀洹、斯陀含……乃至阿那含果九二○。
2.長夜修習念佛、法、臨終不生恐怖未來天九二,依五法修六念處九二四,六法已,於上六隨念五,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二三
3.「像類法」起,一者世尊,一者餘眾,應寧隨世尊不隨餘眾九七。
五、無始相應
眾生輪迴生死,長遠有邊際,不能知其根源,所受苦惱數、無量,而不知求脫生死輪迴。
1.眾生父母無量九三二、九三三,受苦樂無量九三四、九三五,所遇善、惡知識無量九三六—九三八,積骨如山九三九,膿血成流九四○,一處不生不死九四三—九四七。
2.雖三世諸佛無量過去不曾習近當來亦可能不習近;今值佛,當於所修梵行九四八。
十六婆蹉出家相應
婆蹉出家」為質直、不諂、不偽之好學外道,先前接觸外道十四難九五四,不得解,經數次向佛請教九四九、九五一—九五五,佛均然不記答。最後佛見其「所問,皆以不知故,非意惱亂」,為之開示善、不善法。聞後隨出家,不久佛授第一記九五六。
七、外道出家相應
佛世九十六種外道,六邪見,以六師九七○為代表。外道出家者時常來請教,佛及弟子為他們開示正法,指正邪見,並解釋佛教之誤會。利根外道出家聽聞正法後,正法、律出家乃至阿羅漢九五七—九七一。
  八、雜相應
如來記說憶念三寶可除心恐怖九七三,於此識身境界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可以現法自知作證心解脫慧解脫九七四、九七五,種種愛及無上愛盡解脫九七六—九八○,如來知眾世間根之差別九八二、九八三。不善業臨終追悔,必地獄中九八八。
如來記說涅槃道:恭敬繫心畏慎、隨他德力梵行上、中、下座—威儀具足學法具足戒身具足定身具足慧身具足解脫身具足解脫知見身具足無餘涅槃九八六。
九、譬喻相應
如來以種種譬喻記說佛法九九○—一○○八。
二○、病相應
如來記說時正好修行一○一一,病之苦受正好思惟諸行之集、滅、無常、苦、無我主而現法諸漏一○三—一○七。雖身極苦而欲此身自殺,而有餘身相續者有大過一○一○,若於不起貪、者是則善終一○○九。
如來記說在家居士當學四不壞淨一○一八或修五喜處一○二四、修六念一○二一或六分想一○二—一○二三,並為居士們授記來世果報
二一、業報相應
分別善法惡法,棄惡行善,貫徹佛道始終,佛陀十善惡業教授教誡,改正外道錯誤之淨行一○七、捨一○二八,指出十善業行是法行正行一○三○、一○三一,非一○三四,所在生隨處得安一○三五
行善行惡是習近一○三三,因「通之法」棄惡行善一○三二,因貪、瞋、癡生十惡一○三七。
十善法是出法、真實法、正法白法……一○三八—一○四三、一○四八—一○四九。
應該注意的是人行十惡讚歎十惡、見人行十惡歡喜,與自行十惡成就下生惡趣一○四四—一○四七。
第五、八眾
如來聖弟子為「能說」者,者之「所為說」為「相應」之「眾會事」。包括:「比丘相應」、「魔相應」、「帝釋相應」、「剎利相應」、「婆羅門相應」、「梵天相應」、「比丘尼相應」、「耆舍相應」、「諸天相應」、「夜叉相應」、「林相應」。
一、比丘相就
世尊僧團極龐大,份子複雜,不可外表妄量他人一○五○、一○五一,說法比丘一○五七、喜修道甚於營作比丘一○五八、一比丘一○五九、來不歡去不憂之比丘一○六○、持戒清淨順逆滿諸方比丘一○六一;但是,亦利養比丘一○五二、成就三不善比丘一○五三、一○五四、好裝飾比丘一○五五、不恭敬比丘一○五六、不善覺依惡貪比丘一○六九、一○七○。亦有外道入佛門得阿羅漢者一○六二,甚至數之央瞿利摩羅,受佛教放下屠刀,立阿羅漢果一○六五。
二、魔相應
魔王及其眷屬化作年少、化作大身化作大龍化作牛來嬈亂佛及弟子。如在世成佛未久時一○八○—一○八二,佛說法時一○七二—一○七三、一○八九—一○九一,佛禪思時一○七四、一○八六,佛臥息時一○七五—一○七八,經行時一○七六,乞食時一○八三,教導弟子他人時一○八四,為四眾說法時一○八五來嬈亂;弟子精進修道時一○七九、一○八八,衣時一○八七來嬈亂。
三、帝釋相應
帝釋佛教護法,亦是居士之模範,於三十三天自在王,而常行並讚歎不瞋一○九五、忍辱一○九七—一○九八、一一○七、恭敬三寶一○九九—一一○一、一一○三、精方便一一○二、質直一一○六、不嬈亂一一○八、慈心一一○九、勸人得四證淨一一一○、引人敬三寶一一一一一一二,佛亦勸出家道者當學帝釋所行
四、剎利相應
剎帝利印度統治階級之王族及武士。世尊也是身,出家成道之後遊行列國,受到諸之歡迎及擁護佛陀部分時間在舍衛國遊化,所以諸之中以波斯匿王佛陀之機會最多。受佛教化,王精進禪思,如所悟立即請佛印一一一五—一一一八、一一五、一一七。有時佛示之以修福之一一一九一一二一、一一二六,時而談論治國之事一一七—一一一八、一一二—一一二四,或談如何一一三一,甚至王如何攝生減肥一一三三。
五、婆羅門相
婆羅門印度四姓之首,司祭祀,承習梵天法,受各種階級之尊敬供養佛陀成道轉法輪之後,四姓雲集歸依三寶,致使信奉供養婆羅門者減少了很多。因此有些婆羅門瞋罵毀辱世尊一一三四—一一三六,或是誤會佛陀一一四○、一一五六—一一六一,反對所說義一一三八。但是有些婆羅門有事不明而問佛陀一○六四—一一七一,大多數善根婆羅門得到佛陀示現世安、後世樂之行法一一四二—一一四五、一一四七—一一五五,亦有共佛議後出家弟子一一四一
六、梵天相應
梵天印度人求歸之處,婆羅門指「大梵天王勝者,統千世界,富貴尊豪最自在,能造化物,是眾生父母。」正一‧一○二中娑婆世界主自世尊成佛一一七二—一一七四至般涅槃一一八一均來讚佛,其間眾梵天或來聽一一七五或來供養一一七六—一一七八,有時,佛上升梵天糾正諸梵天邪見一一七九、一一八○。
七、比丘尼相應
波旬比丘尼女人可欺,常來嬈亂精進修行之諸比丘尼。或以享五欲求生欲天為誘一一八二、一一八四、一一八八—一一九○,或以恐嚇為手段一一八五。威肋利誘失效,則以婦女修行不能得漏盡來打擊士氣九六,或以甚深問題問難,以為可使比丘尼退轉一一八六、一一八七。
八、耆舍相應
佛稱譽耆舍「我聲聞第一比丘,能造偈頌如來德,所謂鵬耆舍比丘是」正二‧五五七中。偈頌押韻,使人容易記憶,富文藝氣息,以少數字而包含許多深意,故九分教十二部經祇夜伽陀優陀那等以此句出之,佛陀弟子耆舍尊者時常以偈讚佛及上座弟子一一九二—一一九六、二○二—二○四、二○六。尊者亦作「厭離偈」以激勵一一九七—二○○,得漏盡時說偈讚三明二○一,甚至重說「無上偈」,然後般涅槃二○七。
九、諸天相應
如來天人師諸天尚未漏盡故,天來請開示二○八—二三五、四一二四二、二四四—二六二,諸天有錯誤之心佛改正之二三六—二四○、二四六、七四,天有災難來佛庇護二四三,諸天讚佛二八六,諸天教化人間五○—五二,諸天宿世人間善業五三—五五、三○五。
十、夜叉相應
夜叉佛教護法八部眾」之一,毘沙門天眷屬夜叉喜聞佛法三一八、一九供養佛及弟子三一六,勸人布施比丘尼三二四、五,督促持戒二,奉未曾有二六;惡夜叉三二一,不敬二三,打上座比丘七。
一、林相應
世尊讚歎阿練若法閑林獨坐禪思易得定增上、慧增上自利利他。諸弟子在林中修行與林神相處,林神對好睡眠者則覺醒之九、三四三,好俗人者則勸止之三三九,起貪者使覺察之三三○、三五,使之正思惟三三一,使之正受三三二,使之增上修行三三八。林神以花供養如來三四七。除林神外,入林中諸遊客或修道者之偈語,林比丘以偈和之三五○—三五九。


1阿含』卷一,『人經』正一‧五六一中
2增支部一集『放牛者經』A.5.P.349傳第二卷上‧三三二。
3般泥洹經』卷下正一‧一九上。
4年代依據望月佛教大辭典第六冊年表,以下例同。
5朱士行「漢錄」,「佛祖統紀」卷三四。
6隋費房「歷代三寶紀」卷二。
7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教典略說」。
8智覬「四教儀」、法藏五教章」。
9漢譯『雜阿含經』五三六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九七。
漢譯『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三六四經為飲光部誦本––見同書頁六九六。
漢譯『中阿含經六十卷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五。
漢譯『長阿含經二卷三○經為法藏部誦本––見同書頁九六。
漢譯『阿含經』五一卷四七經為大眾部誦本––見同書頁九三。
漢譯其他『別出阿含經二三經尚有地部、量部等等所傳––前田惠學典解題事典」頁六一。
10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九○。
11印順著「佛法概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雜阿含經論會編」、「妙雲集」等等。
12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七七二下。
13同書卷三大正三○‧九四上,七七二下。
14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三。
15印順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 聖典的編集。
16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以及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中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又參閱頁七註。
17阿含清淨經』正一‧七五下:「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言說盡皆如實。」正本雜阿含四○四經,佛光版雜阿含六七四頁:「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人定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彼法『饒益』、『饒益』、『梵行饒益』,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者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饒益』、……非正向涅槃。」如是佛陀所有說法盡皆如實饒益眾生。不可分別「某經」重要或次要,經經「契理」,導向「真實」;「如來說、義說,對經中問答者都是「契機」,導向「涅槃」。未預法會者「經」、「讀經」僅有「合機」與否之別。研讀『雜阿含經』應該從第一第一經開始逐經一一詳究至第五十卷卷末為止。時親近之,刻刻拜讀之,隨時正思惟之,隨之,願得現法涅槃!今「導讀」猶如「導遊手冊」,只是引導讀者發心遊覽「佛法寶山」之用;如欲覽勝,請臨實地,不可走馬看花。否則「入寶山,空手回。」愧對三寶,枉此一行
18括號之數目為佛光雜阿含經經號,以下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