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40 [Nos. 639 (Fasc,6)]
佛說月燈三昧經一卷
一名文殊師利菩薩事行經)

       宋沙門先公譯
      輸入者 焦遠蘭
      一校者 焦遠蘭
      二校者 周海燕
      改稿者 吳迎香

如是一時舍衛國。遊於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五百人六萬菩薩俱。及持央數諸天人。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在其眾會中坐。時佛告文殊師利言。童子菩薩行布施事。何等為十。一者諦除嫉妒意。二者常清淨布施。三者數百千人不能奪其財。四者無上妙而終亡。五者生大豪貴家。六者所處好布施。七者為四部眾愛念。八者無所畏入眾會亦無礙十方皆聞其名聲。九者年少手足柔軟。十者常樂善知識乃至樹下。童子。是為菩薩行布施事。佛於是說偈言。

已遠除於嫉妒 常好布施
妙而終亡 即於豪富家
常樂 而好喜於布施
眾生愛念 居家者及出學
眾會無所畏 所至無疑
名聲遠而聞 於郡國及縣邑
其手足常柔軟 所欲不復難
即為得善知識 諸佛及其弟子

不復生嫉妒意 常好樂欲布施
以持妙而終亡 於是行事無嫉妒
於大豪富家 喜樂布施
干億人所愛 好布施是行
善知識不復難 常見諸佛弟子
已即樂供養之 其布施是行

佛語童子菩薩持戒清淨事何等為十。一者具足其願。二者佛道。三者常尊樂於黠慧。四者死不妄語。五者見世不轉意。六者棄生死。七者求泥洹。八者寂寞行。九者三昧。十者無貧窮行。童子。是為菩薩清淨持戒。佛於是說偈言。

具足其所願 學諸佛道行
常樂於尊智慧 有恐懼時
不復轉其所願 亦不轉諸行
常棄遠於生死 則求索泥洹
常在寂寞處行 即便得於三昧
有貧窮時 即立於持戒

其人即具所可願 是菩薩諸佛
慧者於人不自稱 其人如是戒清淨
持願甚堅不復難 不復動所釆建
以見生死數惡 便棄捐求泥洹
不復著所念 其人如是立戒彊
剎土不可 清淨戒是行

佛語童子菩薩忍辱事。何等為十。一者火不能燒。二者刀不能害。三者毒不能行。四者水不能沒。五者非人護之。六者得莊嚴身相。七者閉塞諸道。八者梵天不難。九者晝夜得安隱。十者安樂不移。童子。是為菩薩事住忍辱。佛於是說偈言。

火不能燒其人 刀亦不能傷害
其毒不能得行 水亦不能漂沒
非人悉護之 三十二相
便閉塞諸忍辱者德如是
求索諸梵及釋 彼亦不而難致
常得安隱之行 悉覺於非常

刀及火亦不能傷 行於毒不能害
諸天人鬼護 其忍辱是行
即身三十二相 其人不復畏
於是死即生梵天 慈心是道
晝夜安隱行 常好喜身得安定
一切清淨意 終瞋恚志行

佛告童子菩薩精進事。何等為十。一者有威神。二者為諸佛所護。三者非人悉亦護之。四者不轉忘。五者所未法而得聞。六者得智慧。七者得種種三昧。八者終無病時。九者飯食得安隱。十者得柔軟如優缽不剛。童子。是為精進菩薩事。佛於是說偈曰。

常為有威神 不轉犯諸惡
非人悉護之 即疾得成佛
經法亦不忘 未聞者求得了
其人精進是德
得同諸三昧行 終有疾
精進智慧俱 其人佛道
所飯食得安隱 得為精進
譬如優缽在水 稍稍長而大成
清白法亦如是 菩薩稍稍成
能當者 得在天安樂
多陀竭精進行 以精越數劫
菩薩勤力行 所修奉悉說之

精進者有威神 常為諸佛擁護
而皆奉受是道行 其人佛道不久
所聞者不復忘 及復得餘眾法
其人智慧增益 精進行者是事
種種三昧增 彼終有疾
諸所可飯食之者 一切得則為安隱
晝夜成就清白精進之者有休
其人不久疾佛 行精進者尊如是

佛語童子坐禪菩薩事行。何等為十。一者專行住。二者行道事。三者有恐難。四者諦正諸根。五者為人所愛。六者遠離欲。七者不轉一心。八者脫於魔界。九者住佛界。十者得解脫童子。是為坐禪菩薩事行。佛於是說偈言。

其人不轉所行 即為住諦之行
專行諸道之事 其人捨不正
所修所復著 諸根已為寂定
即為得安隱喜 坐思惟道行
其人已安隱坐於一心
遠離魔境界 即佛境
專行是持 其樂樹間者
即便解脫之行 便成得事句

菩薩不行 皆棄捐於不當行
不正行樂正行 三昧是事
其人終無貪著時 行安隱者賢不貪
身意善覺持戒 三昧是事
行空樹間無所畏 其人終無著貪時
非人愛念如是遠離
不著欲亦不貪 如是即脫魔境
便如來境界 其人解脫邪事竟

佛語童子菩薩行般若波羅蜜事。何等為十。一者一切所有布施所希望。二者不復犯戒不以自綺。三者住忍辱無人想住。四者行精進身命。五者禪不住禪。六者降伏弊魔。七者九十六種外道不能動之。八者得知生死。九者於眾生有悲意。十者不求弟子一覺地。童子。是為菩薩行般若波羅蜜事。佛於是說偈言。

其人所施皆等 亦不念望其報
經戒不敢犯 亦不有想著求
忍辱智慧 人之想
見人精進 身志意無所著
一心智慧 有想
降伏智慧是德
十六種之道 皆動搖
得知了生死事 智慧是事
一切眾生所 有大悲哀之行
弟子一覺 皆不念所求

所有無希望 為不犯不念惡
忍辱者無人想 奉智慧是事
精進為在閑處有想無住
其人智慧降伏智慧是事
外道者不能動 其人即為知生死
於眾人民有哀傷 智慧是事
弟子及緣一覺 於彼終無念求索
其人住佛道如是 智慧是事

佛語童子。多智菩薩事行。何等為十。一者知道。二者知道。三者解疑事。四者為現直道。五者棄捐道。六者正道。七者甘露門。八者樹下。九者為人民現明道。十者不畏道。童子。是為多智菩薩事行。佛於是說偈言。

為知了諸塵勞 悉曉了是兩事
其人便棄塵勞 即隨佛道之行
慧而解諸疑 便為現直見
則棄捐道行 得在於正道
在於甘露門 樹下
為人民解現正 令不畏諸

曉了塵勞解兩事為如是
其人便棄捐塵勞 便於彼學上善法
一切人解其疑 便為得正直
即棄捐去道事 其多常在道住
常為住在甘露門 坐在無量
無量億人現明 其人不畏

佛語童子菩薩法施持法與他人者有事。何等為十。一者棄捐惡。二者奉行善。三者正士。四者淨其佛剎。五者坐樹下。六者布施眾用。七者降伏諸塵勞。八者與一切人智。九者行慈心。十者現在安隱意。童子。是為菩薩法施事以法施與他人者。佛於是說偈言。

不善皆捐之 諸善事奉行
得在住法智慧 常好喜布施
便淨其佛國無上之國
便則坐樹下 興法施如寶
布施一切所有 便學於諸法
則遠除諸塵勞 其人不難
布施一切人 常有慈心之行
有嫉妒行 為安隱非人

多智便棄諸不善 其人常為在善住
法堅不可動 其多智者常與法
即常得清淨之國 常奉行佛道之事
為常得在樹下 興法施是事
塵勞布施眾 便即知了己身事
解脫諸世之事 其人終罣礙
自知發意一切如是
慈心者無嫉妒 諸法

佛語童子菩薩行空有事。何等為十。一者佛道。二者無所著行。三者不願所生。四者不犯戒法。五者誹謗賢者。六者不為諍行。七者無所得。八者行道。九者不諍佛。十者受法行。童子。是為菩薩行十空事。佛於是說偈言。

其諸所行 上尊之世界
猛者於彼行 諸所不可得
不著世界 禪思安隱
亦不願諸所生 便曉知諸空法
不復犯戒法 持於戒有呵
不說惡 不誹謗餘賢者
行道所諍 終有諸諍訟
其便知諸所事 彼如法
乃至亡失其命 不謗於世尊
積累一切法 自保意無所畏
一切世界 佛道不可思議
即奉持諸佛法 不復疑於空法

其人之行而不在於諸外道
安隱無所著 諸所無命亦無人
其人終有貪一心所想
以知無無我法 終復有於所願
悉曉諸空之事 於眾所用不著
其人終無貪著念 於佛常有淨信
其人終無諍訟事 行者空眾用
其人為佛道 便持如來諸所法

佛語童子菩薩事。何等為十。一者有清淨意。二者欲。三者念諸佛。四者信行。五者不疑慧。六者反復於諸佛。七者不誹謗法。八者寂寞行。九者得調住。十者智四解事。童子。是為菩薩處行事。佛於是說偈言。

無有愛欲行 常有清淨之意
便奉所欲事 於一心
思念普世間明 其人轉而成信
智慧無疑 佛慧不可思議
諸佛反復 佛不棄捐法
即而作寂定行 便為於寂法
其人得解事 獨自樂於樹間
便棄損於財利 在一處行道

人則為有清意 常皆棄損諸惡事
其人有上 不復疑諸佛
其人思念佛無上 信於諸天中天
亦不復疑諸佛慧 寂寞行者是事
於諸人有反復 不復棄諸法
行者而寂寞 閑處行者是事
便得善諦寂寞地 即疾解了諸證事
常解數經罣礙

佛語童子菩薩閑處事。何等為十。一者寂行。二者遠離眾人。三者無諍訟。四者無瞋恚。五者不諸行。六者不入人罪。七者念解脫事。八者安隱一心行。九者疾解脫。十者以無所著三昧童子。是為菩薩閑處尊行事。佛於是說偈言。

常有寂寞之事 便遠離眾會
有諍訟時 而獨自作於行
瞋恚不轉著諸界
亦不復作諍訟閑處
便為寂寞之行 常在於處行
有解脫之事 便疾得過度

自在閑處坐 常棄捐眾會
其人不入人事 樹間坐者是事
便厭於一切生死 有貪眾用
亦不眾畏之事 在樹下坐是事
不與人共諍訟行者樂寂寞
常護守於口意 其在閑處
便解脫事 即好坐在寂三昧
其於樹間習寂行 在閑處是德

佛語童子菩薩行分衛有事。何等為十。一者不令知其行。二者不令人知其功德。三者不欲有財利。四者不有自稱亦無諛諂。五者在賢聖道住。六者不自說功德。七者不從他人取足。八者至他家舍亦不喜亦不憂。九者持法與人。十者住令無諛諂。皆取於其法施童子。是為菩薩行分衛住事。令無諛諂。佛於是說偈言。

彼不令知行 亦不著為事
利無利而等意 其人教令
不犯賢聖事 不稱諛諂行
亦不自說其善 復不他人惡
亦不愁不歡喜 說法於衣食
所說皆令歡喜 分衛者是德

常住在四賢聖
亦不諛諂求財利 受教令者是事
不自稱譽不說惡 初不說惡舌者
聞人功德歡喜 其分衛者知止足
衣食法施 亦不求索於財利
所說人皆歡喜 受尊教者是事

佛說是經時。七萬千人發無上正真道。萬菩薩所從生法忍。佛說如是文殊師利童子。及一切眾會天龍世間人皆歡喜。前為佛作禮而去。

佛說月燈三昧經一卷

此是丹藏月燈三昧經先公譯者。而與彼鄉宋二藏之經。義迥異。未知孰是。按聞元錄。此經有二別譯。一於有譯無本中。後漢高譯一卷。於有譯有本中。有宋沙門先公譯一卷。皆云出大燈經第七卷。其先公譯。目上注云。一名文殊師利菩薩事行經。又指多少云。一十紙。今撿此丹本經。始從六度乃至分衛。凡歷二法。皆以事說之。又其多小。是古之十紙有二行。則知真是先公所譯燈經矣。但錄云出大經第七卷。而今撿之。出自第六卷之前半。斯為未叶。疑古今分卷異。或書寫錯六為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