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55
佛說勝義空經

西天三藏朝奉大夫試光錄卿
傳法大師賜紫沙門施護等奉詔譯
          輸入者 焦遠蘭
          一校者 焦遠蘭
          二校者 周海燕
          改稿者 吳迎香

佛世尊一時在俱盧數國。與苾芻眾俱。
佛告諸苾芻言。諸有法門我如前說。復有正法勝義空。汝等諦聽。極作意。今為汝說。諸苾芻。此中云何勝義空。謂生時而法有所從來。又眼滅時亦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其眼無實法。以要而言。業有作者不可得。此蘊既終復他蘊攝。別法合集因緣所生。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彼意生時而法有所從來。又意滅時亦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彼意無實法亦如前說。別法合集。此合集法無實可得。因緣所生。此緣生者。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苦蘊生。此所生法無實可得。已即滅。由是無明滅。即滅。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處滅。六處滅即觸滅。觸滅即受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滅。滅即生滅生滅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苦蘊滅。如是等所說是為勝義空。諸苾芻諸有法門如前已說。今此正法汝等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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