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題解

一名

阿含』為梵語Ekottarikagama之漢、梵及義、音合釋而成。ekottarika(ekauttarika)為形容詞,字義增上個(數目)的」。agama為名詞,字義「傅來的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Ekottarika agama兩字合稱即是:傳來的聖教以「法數」彙集,從一法逐次一(至十一法)。如『增壹阿含經序品第一』:「尊者阿難是念:如來法身不敗壞,永存於世不斷絕,天人成道果。或一法義亦深,難持難誦不可憶;今當一法義,一一相從不失緒。亦有二法還就二,三法就三如連珠……十法從十至一;如是法寶不忘,亦恆世久存在。於大眾中集此法,……從一增一至諸法,義豐慧廣不可盡;一一契經義亦深,是故名曰壹含1

結集

(一)原始佛教時代的『增壹阿含經』為了方便憶念,易於持誦,以一法持誦佛法,早在佛世時已通行2,稱為「問、說、一論……乃至十問說、十論」,為外道所不能說、不能答3。後來作為「問沙彌文」,為沙彌初學的必要4,亦作簡別5
為了防止諍訟,使法久存,在早期(七百結集之前)有以一法結集經法流行6時以五分教成立的『相應阿含』為本,依『本事經』(『如是語』)之一法,加上本生譬喻因緣,擴編而成『阿含7
(二)部派佛教時代的『增壹阿含經』各個部派依原有的『四部阿含』繼續作不同之審定、改組、結集、傳誦。流傳至今,大眾部之『增壹阿含經』(共四七經)和銅鍱部之『增支部』(共經),其經數有相當大的差異8兩部同為一法十一法,而相當經或類似經祇一五三經9
地部、法藏部同為一法十一法說一切有部集至十法10

三傳承

增壹阿含經』與雜、中、長三部阿含同為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公認的聖典,而為師弟相傳承;至部派佛教時代,不同的部派不同的誦本(如前文「結集」之(二)部派佛教時代之『增壹阿含經』所述)。
佛光版漢譯『增壹阿含經』誦本所屬部派,法幢俱舍稽古」作屬於大眾部11,現代學者則謂其屬大眾部末派,而非本大眾部12。另有作法藏部所傳,或謂所屬部派不明13
另有高漢譯別出『增壹阿含經』(正新脩大藏經編號一五○),除『七處三觀經』,『佛說積骨經』、『佛說九橫經』外,餘四四經擬為說一切有部所傳誦的『增壹阿含經』的一部分14

四漢譯

第一譯(四一卷本15),兜勒(Tukhara)國沙門曇摩難提(Dharmanandi)於苻秦建元十年(西元三八四)在長安闇誦誦出『阿含』,佛念譯傳,曇嵩筆受道安法和共考正,僧、僧茂助校16
第二譯(五一卷本17),罽賓(Kasmira)人瞿曇僧伽提婆(Gotama Samghadeva)於東晉隆安元年(西元三九七)之前,于洛陽譯改18道祖筆受
第二譯僅改正而非重出或重譯,故第二譯與難提本小異而已19。兩譯在唐﹒武周(西元六九五)「二本俱存」20,至唐元(西元七三○)「兩譯一闕」21。第二譯,有譯有本(留存);第一譯,有譯無本(散失)22
佛光版『增壹阿含經所依據之「麗本」屬僧伽提婆譯正之第二譯。

五現存

現存『一(支)部阿含』及其注疏可以分為:

(一)北傳『增壹阿含經』及其注疏

漢譯:瞿曇僧伽提婆譯五一卷本含四七經,正新脩大藏經編號(以下略正××號)五號。
法賢等譯別出單經,二六–一五一號,計九卷七經。
疑為曇摩難提譯『增壹阿含經』,散失殘存,被編入雜阿含別出單經有九、三九、八九號,計三卷三經;編阿含別出單經有正一○六、一一九、二、二三號,計四卷四經;編入阿含別出單經,而誤作他人所人所譯有七、三一、三三、三四、三六、三八、三九、四○號。計八卷八經;編入他部有五○八、六八四號,計二卷23
日譯:林五邦譯,五一卷含四七經,國譯一切經阿含部七–十,增壹阿含經頁一–九二。
藏譯:有五經可與漢譯『增壹阿含經』參閱對照24
梵本:有九經可與漢譯『增壹阿含經』參閱對照25
注疏:『分別功德論』五卷,失譯人名,正一五○七號(五﹒三○)。

(二)傳『增支部經典』及其注疏。
巴利語:Anguttara-nikaya A.1-11 nipata(集)170vagga(品)26,P.T.S.版Anguttara-nikaya Vo1.I-V
日譯:大藏經七–十﹒荻原雲來等譯。一–二卷下﹒渡邊照宏譯。
英譯:P.T.S.5 vols. The Books of the Gradual Sayings,F.L.Woodward,E.M. Hare 1932-1936
德譯:Nyanatiloka:Die Reden des Buddha aus der Angereihten Sammulung 5 Bde. Breslau und Leipzig 1911-1914; Munchen und Leipzig 1922-1923
漢譯:佛教大藏經第八五冊長部經典一「沙門果經第二」,羽溪了諦日譯,江鍊百據日譯本重譯,沙門芝峰校證;相當於阿含經馬血天子品第七經。同八五冊中部經典一,由干瀉龍祥日譯,沙門芝峰據日譯本重譯,其中與阿含經相對,或可參閱於阿含經者有:

中部經典

一切漏經第二
法嗣經第三
怖駭經第四
無穢經第五
布喻經第七
正見經第九
念處經第十
師子吼大經
苦蘊大經
心荒穢經第十六
蜜丸經第
鋸喻經第
蛇喻經第
蟻垤經第
傳車經第
心材喻大經
牛角大經第三
牧牛大經第三
牧牛小經第三
小經第三
愛盡小經第三
馬邑大經第三
賞彌經第四

阿含經

七日品第三六○經
慚愧第一三經
增上品第二六五經
四諦品第二○經
利養第一九經
放牛品第四三八經(後半部)
參閱壹入道品第八三經
參閱結禁品第四三七經
參閱增上品第
三寶第一三經
非常品第四五七經
七日品第三六四經
三寶品第四五
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四經
等法品第三五三經
等法品經三五四經
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三經
六重品第三五經
放牛品第四三四經
馬血天子品第三八五經
六重品第三三
勸請第一三經
放牛品第四四一
參閱高幢品第二

蘭語、暹羅語、緬甸語等其他翻譯:未詳。
注疏:佛音(Buddhaghosa)論師子 Manoratha-purani(滿足希求)增支部注四卷,未完,P.T.S.1924,1930,1936,1940

六編集

(一)依照現存『阿含』四七經,可窺知編集之方針:
1法數一,相次彙集(如附表),便於持誦憶念不忘;亦便於教化,以防諍訟
2教化弟子啟發世、出世善,「滿足希求」,「為人(善)悉檀」為主27。所以集出:
(甲)釋尊本生28,先釋尊之「預記」以及釋尊弟子「授記」29釋尊降魔成佛轉法輪、度三迦葉、度父母、驅惡鬼邪神、涅槃多「譬喻30
(乙)諸弟子之「本事31,「記說第一弟子行誼32
(丙)制律「因緣33等。
除此之外,大眾部末派所傳誦本有其特點:
(甲)「明確的容忍大乘34
(乙)西元前二世紀,「菩薩道形成」35,在『增壹阿含經』裹,記錄種種菩薩意義之演化36
(丙)佛法後期適應世間佛陀神化、梵化之傾向,為匡正而再次強調「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佛)今亦是人數」37
(丁)空義的發揚。須菩提尊者的稱譽。38
(戊)恆河佛土思想出現39
(己)書寫供養經典法寶)的提倡40
(二)今(佛光版)本為僧伽提婆依據曇摩難提闇誦誦出,竺佛念傳譯本而訂正。首譯時。四百七經寫成四一卷,分為上、下二部。上部十六卷(約占十之六)全無遺忘;下部五卷(約占十分之四)失其錄偈41。因此,首譯已不同於梵本
然而,今本前十分之六,三卷三七品中二品失錄偈;下部(後十分之四)一卷五品五品有錄偈42。顯然,第二譯不止改正譯語之錯失而已,對法數品目之編次,當有所訂正。
(三)不同部派的『增臺(支)阿含』雖然共同根據原始的誦本作新的編集,留傳至今,有巴利語本、梵語單經、漢譯本及單經、西藏譯單經等。互相對照參考43,可以看出不同部派對佛法法義之異同及編集旨趣。

七導讀44

不像『雜阿含經』依「相應」、『中阿含經』依「品」、『長阿含經』依「分」作有機的編排(一「相應」、一「品」、一「分」之各經主旨相同或相關)。『增壹阿含經』除了「一法」(第二¯四品)外,僅依「法數」類集,約每十經成為品。依每品第一經之主題作為品名,同品各經各自立,并無義關連。所以很難全部依品敘述。(四)五戒品之後。一一經提示各經主旨作為讀者之參考。

序品

序品敘述結集經典之因由。以及結集增壹阿含經』之方法及目的;解菩薩發心六度行法;『阿含』包含三乘教化;天龍八部發心持。最後阿難尊者以『阿含付囑優多羅尊者,因為尊者已連續為七佛奉持一法
一法

十念品(一│一○經)
(一)念佛,(二)念法,(三)念眾,(四)念戒,(五)念施,(六)念天,(七)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一○)念死,共稱為十念善修此等正念便成就禪定神通,去眾亂想,得沙門果,自致涅槃
廣演品(一一│二○經)
對前品「十念一一分別廣演
弟子品(二一│三○經)
記說阿若拘憐比丘為首之百位聲聞第一比丘
比丘尼品(三一│三五經)
記說大愛道瞿曇彌比丘尼為首之五十位聲聞中諸第一比丘尼
清信士品(三六│三九經
記說以商客為首之四十位在家弟子中諸第一優婆塞
清信女品(四○¯四經)
記說難陀難陀婆羅為首之三十位在家弟子中諸第一優婆夷
須倫品
如來出現於世故:
(四三)45弟子佛法退卻弊波旬
(四四)多饒益人、安隱眾生
(四五)使人入道道法現於世。
(四六)智慧光出現於世。
(四七)無明大暗便自消滅
(四八)三十七道品出現於世。
(四九)如來沒盡於世,天及人民普失廕覆。
(五○)天及人民蒙受光澤,信心於戒、聞、施、智慧
(五一)三惡道自減少。
(五二)諸天人民與等者。

子品

用心於「心念」,如:
(五三)(五四)子、一女之父母,恆念其子成就大德行,在家上首第一優婆塞優婆夷出家上座第一比丘比丘尼
(五五)(五六)觀察及其所由,常降伏意,令趣道。
(五七)(五八)心念惡,生穢行入地獄心念善,善行天上
(五九)(六○)男、女見性生顛倒想,迴五道,動歷劫數。
(六一)(六二)莫作亂想,當專意,不淨想,使五蓋不生已生使滅。

十護心品

不放逸於:
(六三)恆自謹慎。
(六四)不觸嬈不害、不惱一切眾生
(六五)(六六)施主與受供者,待。
(六七)菩薩心所處而廣惠施,專精意,念眾類由食而存。
(六八)平等施
(六九)為福厭。
(七○)福德降伏魔怨
(七一)心行篤信,專精意,念諸善本,得趣善處乃至涅槃
(七二)專精一心念佛

不還

降伏心,如:
(七三)滅貪欲,(七四)滅瞋恚,(七五)滅愚癡,(七六)滅慳貪證得阿那含不還果)。
(七七)(七八)不降伏(惡)心,諸苦報;降伏(惡)心,諸善報。
(七九)(八○)生染著心,財物,便在大眾中作妄語,令人墮三惡道中。
(八一)(八二)如提婆達兜,偏著利養,作五逆罪,雖然有世俗神通,復還墮地獄

二壹入道

修道當行:
(八三)滅五蓋,住四念處
(八四)慈忍
(八五)供養如來
(八六)瞻視者。
(八七)(八八)少欲知足,修頭陀行
(八九)(九○)(九一)(九二)勿起利養心,已生求令滅之。

利養

本品有七經,其中之(九五)(九七)(九八)(九九)等四經與前品(壹入道品)之第(八九)(九○)(九一)(九二)經共成一「錄偈」。顯然初譯時或譯正時,將不屬他品之「一法七經集在此;各經之主旨並關連如「一法」之其他各品。
(九三)若未生利養,制令不生已生,求方便使滅。
(九四)當滅味欲
(九五)離苦,怨憎會苦。
(九六)此身諸衰苦,有患而使患。
(九七)內極沐浴,使心一穢除淨。
(九八)施眾僧,獲不可計。
(九九)解空,使身、復患苦。

五戒品(一○○──一○九經

犯、持五戒報應
(一○○)殺生、(一○二)劫盜、(一○四)淫、(一○六)妄語、(一○八)飲酒三惡道,或生中受苦報。
(一○一)不殺生、(一○三)布施、(一○五)不他淫、(一○七)不妄語、(一○九)不飲酒,受中福、天上福。

二法

有無

當捨:(一一○)有、二邊見;(一一一)三有之「有見」及六十二見之「無見」。
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法施法業法恩勝過財施、財業、財恩。
一一五)智、愚之別,在於智者對不能辦之不辦。可辦之不厭捨。
一一六)(一一八)佛之智德斷德與等者,佛之恩德蔭被眾生,故當禮如來如來寺。
一一七)佛法如來神廟有力、有無畏,故當法寶如來神廟。
一一九)受法教化、內思止觀二因緣起正見

十六火滅品

二○)難陀尊者為端正、諸根寂靜第一比丘
二一)有餘涅槃界無餘涅槃二法
二)人喻如烏、人喻如豬者。
二三人似驢入牛群、似良牛入牛群者。
二四)(五)(二六十善業行為善行正法為由燭趣道之業;反之,十惡業不善行,貪、瞋、癡盡為燭明之法。
七)有忍力思惟二力
二八阿那律尊者天眼第一比丘
九)羅雲尊者奉行禁戒所觸患第一比丘

安般

三○)佛教羅雲尊者修行安般等法。
三一)如來轉輪聖王出現於世甚為得,
三二)辟支佛如來弟子漏盡阿羅漢出現於世,甚為得。
三三)有「二法」在於世間甚為煩惱
三四)(三五邪見不善正見善。
三六)佛說本生生王。
三七)觀惡知識人猶如月向盡,觀善知識人如月盛滿。
三八)惡知識善知識差別
三九)尊者周利槃特舍利弗降伏世典婆羅門
四○)婆羅留支王子父,欲作新王;提婆達兜害佛,欲作新佛,

慚愧

四一有慚有愧二妙擁護世間
四二)有厭足而取終。
四三)常當法施,勿習財(食)施。
四四)尊者大迦葉、(四五)提婆達兜、(四六)尊者難陀等人之行誼。
四七)淫欲飲酒人習此二法無厭足
四八)尊者大愛道瞿曇彌之行誼。
四九)人誹謗如來人不誹謗如來
(一五○)有人獲福無量,有人受罪無量

勸請

(一五一)梵天轉法輪
(一五二)有道者不應親近。
(一五三)佛答帝釋天所問。
(一五四)有見雷電霹靂,恐怖
(一五五)有二法智慧,復有二法令人成就大智慧。
(一五六)有二法令人貧賤有財貨,有二法令人富貴。
(一五七)有二法人生貧賤家,有二法人生豪族家。
(一五八)須深女問拘絺羅,何以世尊記說仙人終後事,卻不記人何時苦際
(一五九)有地:有於老地,亦有年老於少地。
(一六○)有出現世間得遇。
(一六一)世尊恆說有二希望世人不能捨離;世間事最不可得

廿善知識

(一六二)(一六三)當親近善知識,莫惡行、信彼惡業
(一六四)本生為超術梵志
(一六五)人似師子者,人似羊者。
(一六六)當念反復,莫無反復。
(一六七)當念精進。勿有懈怠
(一六八)方便行止、觀二法
(一六九)阿練若比丘在閑靜處不在中,恆當恭敬,發歡喜心,當精進,莫有懈慢,悉當解了諸法之要。
七○)有人難為說法,有人易為說法
七一)常念孝順供養父母人。
七二)父母恩報。
七三)尊者朱利槃特成道
七四)有二法世人所捐棄,復有二法世人不棄

三法

廿一 三寶

七五)歸佛、歸法、歸三自歸之德。
七六)施、平等思惟三福業。
七七)父母集在一處父母欲意、患,識神來趣,父母俱相有兒,三因緣而來胎。
七八)當安於佛、法、僧三處,令不移動。
七九)當學行善、口行善行善三法成就其行。
(一八○)成就三法現法中善快樂
(一八一)三大患
(一八二)三惡行三善行。
(一八三)於色、受知味、患、捨離。
(一八四)於身、命、財三不牢要於牢要。

廿二三供養

(一八五)三人為世人應供
(一八六)三善根不可窮盡,漸至涅槃界
(一八七)三痛(受)為三使
(一八八)三事覆則妙,露則不妙;另三事露則妙,覆則不妙。
(一八九)當知三有為相分別之。
一九○)愚人有三相三法不可恃怙,智者三事當念修行
一九一)當念修行賢聖禁戒、三昧智慧三法
一九二)三法甚可愛敬世人所貪;更三法不可愛敬,世人所有貪。
一九三)以三事故。眾生之類身壞終入三惡趣女人竟日習翫三法而自娛樂,以此因緣使彼女人終生三惡趣
一九四)三法習之、翫之不知厭足,亦復不至滅盡之處。

廿三地主品

一九五)本生大王厭,及信解脫第一比丘尼迦旃延本事
一九六)尊者拘盧不與他人說法因由。
一九七)精進第一比丘二十億耳行誼。
一九八)婆提長者本事
一九九)當方便三種香:逆風香、順風香、逆順風香。
(二○○)言:「不應見愚人(如提婆達兜深著利養,有心於佛及僧眾者),莫與愚從事;亦莫與言論,說於是非事。」
(二○一)當發善心不著利養,獲賢聖戒、三昧智慧三法
(二○二)當離三不善根,修三善根
(二○三)三聚,復三聚;此三聚邪聚不定聚遠離之,正聚奉行
(二○四)有惡之三觀想當遠離之,復有善之三觀常念修行

廿四高幢

(二○五)當念佛、法、僧三尊
(二○六)佛度那優羅小兒及毗沙惡鬼
(二○七)為最上法王,最尊、最上,能及者。
(二○八)本生以惠施、慈仁、自守三事因緣轉輪聖王
(二○九)世尊成道,以神足言教、訓誨三事教弟子及度父母
(二一○)方便學三齋法
(二一一)信、財、持梵行三法現在前,人獲福無量
(二二)三族姓子忍辱無諍,和敬修行
(二三)三結使繫縛眾生
(二四)不得三三昧,久在生死,不能自覺

四法

廿五四諦

(二一五)當修行四諦之法。
(二一六)方便成就四法饒益人。
(二七)若如來出現時。便未曾有法出現於世。
(二一八)說擔、持擔人、擔因緣捨擔
(二一九)求方便四諦法,捨四生
(三二○)四人分屬:與結隨、不與隨,有結、無結如實知或不如實知
(三二一)四人似四果
(三二)捨禁戒已作白衣行,猶隨嵐風吹殺烏、鵲、鴻、鵠鳥。
二三)四人似四鳥。
二四)四人似四種雲。

廿六四意斷品

五)(二六)(七)(二八放逸修行四意斷(四正勤),最為第一貴。
九)人生之先、後、明、闇,可分四種人
二三○)不覺賢聖戒、三昧智慧解脫四法,便流轉生死,周旋五道;而有老、病、死四法與世迴轉。
二三一)老壞、病盡、死盡、有常之物歸於無常,此四法不可障護。
二三二)四法本末佛躬自知之,而證於四部之眾,天上中。
二三三)四種人應起偷婆
二三四)信解脫第一之婆尊者,得四諦般涅槃

廿七等趣四諦

二三五)佛陀四諦尊者舍利弗方便說此四諦分別其義,廣與人演。
二三六)有妙法平等之法)如實之,於諸行缺漏成就沙門果
二三七)本生為毗羅摩梵志大施
二三八)如來出世……乃至波旬四喻
二三九)佛告彌勒菩薩:若菩薩摩訶薩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等正覺
(二四○)如來出世四無所畏
(二四一四人聰明勇悍,博古明今,法法成就
(二四二)四種金翅鳥。
(二四三)善知識惠施之時,四事功德
(二四四)四種之人,可敬、可貴,世之福田

廿八聲聞

(二四五)尊者大目犍連四大聲聞長者跋提難陀
(二四六)比丘四結如日四重翳。
(二四七)四種之座。
(二四八)四種之界為阿羅漢所修之法。
(二四九)四大廣演之義心執行之。
五○)四事本,先苦而後樂。
五一)由斷結漏盡之不同,四種之人出現於世。

廿九苦樂品

五二)由苦樂之先後,可分四(種)人於世。
五三)由身心不樂,可分四(種)人於世。
五四)四梵之福。
五五)四種食長養眾生
五六)方便成四辯才
五七)四事不可思議
五八)欲知一切眾生心中所者,當修行神足
五九)四起愛之法。
二六○)四姓剃除鬚髮,以信堅固出家道者,滅本名字,同稱釋迦弟子;如四大河海已,復本名字,但為海。
二六一)四等心又名四梵堂。

須陀

二六二)須陀沙彌極為聰明說法滯礙亦怯弱。
二六三)沙彌年向八歲,善修正勤,得四神足四聖諦之法。
二六四)摩提長者女,以先世四事供養因緣,使己、滿財長者及家人等,悉得法眼淨歸依三尊受持五戒

一增

二六五)釋尊閑居之處;自遊閑居之處,兼眾生不可稱計。
二六六)為眾生父母知親,盡當以四事教令知法
二六七)四事行跡,方便捨前三行跡後一行跡者當共奉行
二六八)四梵志五通,皆不得免死;得免者,當思惟四法本。
二六九)三十三天園觀如來正法中亦四園。
七○)以四大毒蛇、六怨家譬喻有情四大五蘊等。
七一)四事,若人能修行者,中;復四法修行者,善處天上;更四法,若人修行者,盡有漏無漏
七二)得賢聖四法戒律三昧智慧解脫成道不難。
七三)不聞四流法者則不獲四樂。
七四)當修無常想廣布無常想;已修無常想廣布無常想,斷欲界愛、色愛無色愛,盡斷無明憍慢
七五)比丘勝負心、共諍訟心而共競;對佛法、律,當念思惟四緣(見聲聞品第二四九經)。

五法

二善聚品

七六)五根善聚
七七)五蓋不善聚。
七八)承事佛有五事功德
七九)生、老、病、死、賊五天使身、口、意善行,使閻王不能治罪。
二八○)五百比丘歲,身、口、清淨
二八一)天子有五死瑞應
二八二)尊者那羅陀告文荼王,有五事不可得
二八三)疾病之人成就五法不得時瘥。
二八四)瞻病成就五法,(者)不得時瘥。
二八五)施主隨時有五功德
二八六)施主惠施之日,得五事功德
二八七)應時五事

三五王品

二八八)五大國王五欲
二八九)尸婆羅將五百童子出家,及其本事
九○)(九一)五健丈夫堪任戰鬥出現於世;比丘中亦有五種人出現於世。
九二)掃地人有五事不得功德,有五事功德
九三)掃偷婆人有五事不得功德,有五事令人得功德
九四)長遊行人有五艱難,不多遊行人有功德
九五)恆一處止有五非法
九六)不一處住之人有功德
九七)當念修行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五分法身)。

四等見品

九八)持戒比丘……乃至沙門果者,均思惟五盛陰為無常苦惱、多痛畏、苦、空、無我
九九)流離王滅釋種之本末因緣
(三○○)天子終時,有五未曾有瑞應諸天人間善處
(三○一)沙門出家有五毀辱之法;多論說之人有五事
(三○二)諸天幫助極為貧匱之雞頭梵志供養如來漏盡阿羅漢比丘僧。
(三○三)世間五事不可得
(三○四)有五人不可療治
(三○五)被魔之五欲纏縛甚於毗摩質多羅須倫身受帝釋五繫
(三○六)當知五盛陰無欲無作,為磨滅法,彼滅盡滅盡
(三○七)有五種因緣使國家毀壞,人民不熾盛。

卅五邪聚

(三○八)在邪聚之人及在正聚之人各以五事之。
(三○九)如來出現時,必當為五事
(三一○)有五施不得其福,有五施令大福。
(三一一女人五力輕慢夫主,弊波旬五力聖弟子放逸力勝魔五力
(三二)女人五欲想,比丘五事之想。
(三三)有五時不應向人禮。
(三四)授記毗舍羅先施湯之功德
(三一五)為女人有五種惡。
(三一六)修行之人觀察五陰之本皆不牢固。
(三七)能七反往降魔第一比丘迦摩之行誼。

卅六聽法品

(三一八)隨時法有功德
(三一九造作浴室有五功德
(三二○)施人楊枝有五功德
(三二一)當起慈心一切眾生而持五戒
(三二)如來出世必當為五事,故上三十三天度母。

六法

卅七六重品

(三二三)當思念六重之法
(三二四)目連尊者神通將東方七恆河佛土,奇光如來弟子五百比丘來至釋尊前,釋尊為說六界、六入六識法。
(三五)阿難六大聲聞各說使師子快樂之法。
(三二六咒願六德
(三七)比丘欲求具、六神通,當念具足五分法身
(三二八)有六法地獄六法天,六法涅槃處。
(三九)六入之身緣生緣滅,此法皆空寂
(三三○)剎利……乃至比丘等六種人,各有何求,有何業,為著何教,為究竟何事。
(三三一)有六人盡清淨行
(三三二)揵子受佛教導,得法眼淨,讚下及四方諸地所出,天及人民之類,無上尊

八力

(三三三)有六凡常之力。
(三三四)不修無常想終入三惡道;修無常想終生三善處。
(三三五方便滅外六塵、內六入
(三三六)方便六入
(三三七)如來六法無厭足
(三三八)滅六之法。
(三三九)辟支弗多居仙人山中,聞佛將出世即取涅槃
(三四○)六內情如六種蟲,各有性行而不共同。
(三四一思惟六情主。
(三四二)如來有六功德
(三四三)本生化王事,以及輸盧比丘尼降伏六師
(三四四)方便六情

七法

卅九等法品

(三四五)比丘成就七法,於法中受樂無窮,漏盡便能獲之,
(三四六)由晝度樹之七種狀況,喻比丘出家……乃至阿羅漢果
(三四七)七事水喻人。
(三四八)比丘成就七法,弊波旬不得其便。
(三四九)七識住處。
三五○)求方便七覺意。
三五一)七覺意寶。
三五二)輪王七寶
三五三)童真迦葉阿羅漢因緣
三五四)七清淨道次第

七日品

三五五)七日出劫敗,乃至成時變易事。
三五六)比丘成就七法和順,魔不得其便。
三五七)有七藥對治七使
三五八)有七種人可事、可敬,是世間無上福田
三五九)信心不絕修行十念者,七變周旋天人之中,最後出家道,當盡苦際
(三六○)七法諸漏
(三六一)有七事增益功德
(三六二)欲存七日思惟七覺支,尚是放逸之行,
(三六三)七揵子、七裸形人、七黑梵志、七裸形婆羅門,去不遠而過,波斯匿王誤會裸形、苦行阿羅漢行。
(三六四)佛之所論,非天、世人所能及;尊者迦栴延聰明辯才,能廣演佛說義理

一莫畏品

(三六五)(佛)中最下須陀洹)者,不過七死、七生苦際
(三六六)婆羅門日中七人之苦,依言教無常,以信堅固出家道,不久成阿羅漢
(三六七)觀七處之善,又察四法
(三六八)當行八種之道及七種之法。
(三六九)佛持法付囑迦葉阿難二尊者。

八法

二八難品

(三七○)方便遠離八難之處,
(三七一)八大地獄
(三七二)佛度五百力士及須拔,並作最後遺教
(三七三)佛法中有未曾有之法。
(三七四)地大動之八因緣
(三七五)八大人念
(三七六)方便八法,於八部眾中無儔匹。
(三七七)阿那邠邸長者於八處惠施。
(三七八)以財物惠施獲八功德
(三七九)八邪為趣泥犁之路,八正為向涅槃之道。

三馬天子問八政品

(三八○)三世諸佛賢聖八品道得盡世界邊際
(三八一)賢聖關齋法。
(三八二)大材木為所漂至八喻
(三八三)貪著利養,便習八邪道
(三八四)當捨正法,何況非法(八邪)。
(三八五)成賢聖八品道,可度生死之難。
(三八六)惡犯罪之人方便無根之信阿闍世王
(三八七)有八法隨世迴轉。
(三八八)如來世間,不為世間八法所染著。
(三八九)有八種人流轉生死不住生死

【九法】

九眾生居品

(三九○)九眾居處
(三九一)嚫願有九種之德。
(三九二)比丘成就九法,不捨者,成道果。
(三九三)賢哲比丘成就九法。
(三九四)女人以九法繫縛男子。
(三九五)一切諸法之本。
(三九六)有九種人於苦患,可敬可貴。
(三九七)有九種人供之得福,終無耗減。
(三九八)此世間有九種人周旋往來
(三九九)善知識即全梵行之人,佛由善知識無上等正覺
(四○○)以眾生干種,想念亦有干種,是故知有九眾居處、九種所止處。

王品

(四○一)女人有九惡法
(四○二)比丘成就九法者,於現法不得長大。
(四○三)比丘當念少欲知足
(四○四)食有九事
(四○五)方便修行慈心
(四○六)方便空三昧
(四○七)尸利長者歸佛、法、僧而五戒得道跡。

十法

十六結禁品

(四○八)有十事功德如來與諸比丘說禁戒。
(四○九)所居之處有事。
四一○)(四一一)如來成就十力
四一二)有十念分別修行
四一三)親近國家有十非法
四一四)國王成就十法不得久存;比丘眾若成就十法,不增善本功德身壞地獄中。
四一五)論、義、十演。
四一六)(四一七)十想

七善惡品

四一八)有十法眾生奉行便天上,有十法行之便地獄,另有十法奉行便涅槃界
四一九)當念捨離十惡法,修行十善法。
(四二○)捨離十惡修行十善,為所說迴轉幻法
(四二一)(四二)(四二三)(四二四)當論十事功德之論。
(四五)平等之施,清淨受之。
(四二六)當住十善之地除去六十二見
(四七)閻浮提人民,極壽百歲,分為十十,

不善

(四二八)當離十惡修行正見
(四九)賢劫七佛會眾數目,聖眾清淨之期間及禁戒偈。
(四三○)彌勒出世,教弟子思惟十想
(四三一)七佛名號道樹弟子眾、如來侍者等。
(四三二)聖眾十人為無上福田
(四三三)諸天歸依於多遊空三昧金剛三昧舍利弗尊者

十一法

九放牛品

(四三四)比丘如放牛人,不失時節成就十一善法者,於此現法饒益
(四三五成就一(頭陀)法便所至。
(四三六)一類淨者相從。
(四三七)有一通,有十一法阿羅漢所不習。
(四三八)佛初成佛思惟十二因緣降伏眷屬,以除無明而得慧明,諸闇永除,塵垢
(四三九)一種眾生不得道。
(四四○)當如迦葉比丘自行頭陀十一法,亦復要法
(四四一)有二種沙門沙門梵志之區別。
(四四二)提婆達兜業,為其授記。
(四四三)修行慈心解脫十一果報。
五十禮三寶
(四四四)當行十一法如來寺。
(四四五)當念一事然後禮如來法。
(四四六)當專十一法然後乃當禮僧。
(四四七)46本生大天轉輪聖王
(四四八)佛記四大泥黎之人。
(四四九)方便具足十力四無畏
(四五○)方便成就信、戒、聞、施、智慧五事
(四五一)誦法、律,解義,順法行,漸漸因緣得至涅槃
(四五二)過去未來劫數不可稱計、籌量
(四五三)小劫辟支佛出世大劫如來出世

非常

(四五四)眾生經歷生死,涕泣之淚多於恆水。
(四五五)眾生生死身體毀壞,流血多於恆水。
(四五六)釋尊本生為音響王。
(四五七)方便心五弊、除心五結
(四五八)當念具足戒律、威儀、禮節,無令缺減。
(四五九)當將護六情,無令失。
(四六○)授記阿那邠祁長者彌勒成佛時,為??佉之典藏主
(四六一)阿那邠祁長者三十三天
(四六二)為婦人四事
(四六三)方便降伏於心。

  五大愛道般涅槃

(四六四)大愛道比丘尼及五百比丘尼、二沙彌尼般涅槃
(四六五)劫毗羅比丘尼本事
(四六六)(四六七)劫極長遠,不可以算籌量
(四六八)隨時法有功德
(四六九)師子大將平等惠施。
(四七○)施持戒人難計其福。
(四七一)王當以法、以理治化,莫以非法非理;雖為極惡原,過漸復薄。
(四七二)佛解波斯匿王夜夢事。

本題解,主旨在於方便讀者認識增壹阿含經』,親近、研讀、內正思惟增壹阿含經』之法義理趣,終於隨順阿含道次第」,向法、次法,乃至見法涅槃
奉行增壹阿含經』者,於現世得明、行成就

華民國七五年一日 菩薩戒優婆塞楊鬱文謹識


1佛光(一‧四)、正(二‧五五○上、中)。
2阿含七第四八五¯四八八經(正‧卷七‧四八六¯四八九經)。    
3阿含一第五七三經正‧卷二一‧五七四經)。
4Khp.p.2;『小誦經』四,二三‧二¯三。
5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四一七上)。
6如『阿含(九)眾集經』、『阿含(一○)上經』、『阿含一一經』、『阿含二)三聚經』(見佛光長一‧三七¯三六六;正一‧四九中¯六○上)。
7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六四、七七○;「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頁七五。
8參閱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七)林五邦「增壹阿含經解題」頁四、八。
9參閱第四冊後面所附阿含漢巴對照表。
10參閱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五六。
11正六四‧四四○下。
12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五五。
13參閱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八)水野弘元阿含經解題(補遺)」頁十¯二。
14同前注,頁三。
15出三藏記集」卷二(五五‧一○中)作三三卷;經等撰「眾經目錄」卷三(五五‧七下)作五卷;隋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撰「眾經目錄」卷一(五五‧一五四上)作五一卷;今依據道安撰「增壹阿含經序」(佛光)一‧一)作四一卷。
16見道安撰「增壹阿含經序」(佛光一‧一)。
17大唐內典錄」卷三(五五‧二四六)作五卷;道祖釋教 錄」卷三(五五‧五○五上作五一卷;今依據現存麗本作五一卷。
18……後令曇摩難提出二鋡。時,有慕容之難;戎世建法,倉卒未練。公先所出……諸經,凡百餘萬言。譯造次未善詳審,義旨句味往往愆謬。俄而公棄世,不及改正。後,山東清平,(僧伽提婆乃與冀州沙門法和,俱適洛陽。四、五年間研講前經(『阿含阿含經』等),居華歲積,明漢語。方知先所出經有乖失;法和歎恨未定,重請譯改。」(見「出三藏記集三‧僧伽提婆傳」,五五‧九九下;參閱「後出中阿含經記」佛光‧中四‧二○六九中作「譯正」)。
19見「大唐內典錄」卷三(五五‧二四六中)。
20參閱(一)「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八(五五‧四二上、中):阿含經』一部五卷……僧伽提婆譯……用紙七百三七紙。阿含經』一部五卷……曇摩難提譯……九百三九紙。(二)望月佛教大辭典六‧年表頁一六○。
21見(一)「開元釋教錄」卷三(五五‧六一○下)。(二)望月佛教大辭典六‧年表頁一六七。
22見「開元釋教錄」卷三(五五‧六一○中、下,六三七下)。又水野弘元推定,正新脩大藏經編號九、三九、八九、一○六、一一九、二、二三七、三一、三三、三四、三六、三八、三九、四○、五○八、六八四等十八經,為曇摩難提譯『阿含經』散失殘存者。(見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八)水野弘元阿含經解題(補遺)」頁七│十)。
23見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八)水野弘元阿含經解題(補遺)」頁七│十。
24參閱第四冊後面「增壹阿含經漢巴對照表」。
25同前注。
26見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七)林五邦「增壹阿含經解題」頁四。
27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四八九、八七八。
28安般第一三六經;善知識第一六四經;主品第一九五經;高幢品第二○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三七經;力品第三四三經;禮三寶品第四四七經非常品第四五六經等。
29善知識第一六四經;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經;邪聚品第三四經;放牛品第四四經;非常品第四六○經等。
30見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四經;增上品第經;高幢品第二○九經;聽法品第三經;力品第三四三經八難品第三七經等。
31須陀品第二六四經;五王品第二八九經;等見品第九經;力品第三三八經;王品第四○經等。
32弟子品第二一¯三○經;比丘尼品第三一¯三五經;清信士品第三六¯三九經清信女品第四○¯四經;利養品第九五、九九經;火滅品第一二○、二八九經安般第一三○及九經慚愧第一四四¯四八經;不還品第八一、八經;勸請第一三經善知識第一三經主品第一九五經;高幢品第二○九經;四意斷品第二三三、二三四經;聲聞品第二四五經;苦樂品第五六經;須陀品第二六二、二六三經善聚品第二八○經;五王品第二八九經;等見品第三○經;邪聚品第三七經;聽法品第三經;力品第三三七、三四三經八難品第三七經;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二、三八六經;九眾生居品第三九八經;不善品第四三經;放牛品第四三七、四四○經;非常品第四六經;大愛道般涅槃品第四六五經等。
33增上品第七五經;九眾生居品第三九六經;善惡品第四五經;放牛品第四四○經等。
34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五六。
35參閱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頁五¯一五一。
36增上品第經及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三八四經:「(佛)昔未成佛道坐樹王下時」,尚無「菩薩名號
善知識第一六八經、力品第三三六經、七日品第三五七經八難品第三七四經:「菩薩坐樹王下時」,始有「菩薩名號
八難品第三七四經:「菩薩出家道」、「菩薩降神出母胎」、「菩薩兜率天降神來下,在母胎中」。
善知識第一經:「供養一生補處菩薩」。
善知識第一七經:「彌勒菩薩經三十劫作佛。」
邪聚品第三○八經:「未發菩薩意,使發菩薩心。」
如是,始稱呼坐在菩提樹下即成佛者為「菩薩」,終於稱呼發心成佛者亦名「菩薩」。
37見等見品第三○○經;四意斷品第二三○經。
38見六重品第三三經;利養品第九九經;聽法品第三經;放牛品第四三六經等。
39見六重品第三二四經。
40不善品第四三○經。此部分之編集在書寫經卷漸盛時代,約為西曆紀元前後。參閱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七五六。
41見道安撰「增壹阿含經序」(佛光一‧一)。
42參閱頁一一¯二表解「錄偈」部分。
43參閱第四冊後面「增壹阿含經漢巴對照表」。
44參閱佛光雜阿含經題解中「導讀」之注解(見佛光‧雜一‧四一)。
45括弧中數目指各經之經號,以下例同。
46以下各經至五二品終,不屬「十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