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處經卷第四十九
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輸入者 陸紅梅
校對者 陸紅梅 譚海云
改稿者 夏桂蘭
觀天品之二十八(夜摩天之十四)
又惡比丘。離於雜色種種畫已。更作餘畫。何者餘畫。所謂餘者。因根境界。生死繫縛。彼根境界。或有可愛。或不可愛。謂鼻嗅香。彼觀察了。鼻所嗅者。若香若臭。於香不樂。不善觀察。不能壞心。如是思惟。此香無常。念念不住。不堅破壞。如是實香。本無後有。已有還無。彼如是香臭不可樂。心亦不轉。彼白業畫。善業畫故。人天中生。而彼畫師惡意沙門。捨如是業。而作餘畫。離禪誦業。
又嗅餘香。於香歖樂。心迷惑故。悕望所迷。不善觀察。心則破壞。是黑色業。常集如是黑業采故。畫於地獄餓鬼畜生。受諸苦惱。彼惡沙門。捨離如是業彩色畫。不能思惟。而作餘畫。妨廢坐禪。讀誦經律。
又有雜業種種采畫。所謂舌味。或有可愛。或不可愛。彼善比丘。得可愛味。不喜不瞋。不念不樂。於此美味。常善觀察。無不善觀。如此味者。本無後有。已有還無。手捉彼食。內於口中。以舌觸之。舌得食之。彼食名甜。即生美味。熟爛腦涕。額頞中下。齗中而出。舌頭得味。與涎和合。在牙關中咀而嚼之。如是繫縛。愚癡凡夫。彼人如是思惟舌味。正觀察者。是白色畫。此白色畫。若於人中。若於天中。受第一樂。彼惡沙門。不能觀察如是業畫而作餘畫。妨廢坐禪讀誦經律。彼愚癡人。食味在舌。甜舌觸已。乃得其味。作如是念。此食好味。第一好味。勝味美味。色香具足。第一淨潔。食慢心故。身口意等行於惡業。此黑業畫。在於地獄餓鬼畜生。三處明了。彼惡沙門。自言沙門。不正觀察之所破壞。以自妨亂。捨業畫已。更作餘畫。以妨禪誦。
復有業畫。業畫世間。謂唯有根。境界相著。有身觸識。於彼實觸。心善觀察。此所生觸。則有三種非常不住。非不破壞。唯有薄皮。見之生愛。唯有根處。非是淨潔。非常非樂。非有我法。唯假和合。故名為身。四大如篋。如箭入體。常妨常病。一切過處。如是真實觀察身觸。觸則不妨。此觸唯客。能為妨礙。非自己物。若能如是善觀察者。白色業畫。天人中生。彼惡沙門立沙門者。不作如是思惟觀察。心業畫師。種種異異。業畫世間。彼惡比丘。捨不觀察。更作餘畫。妨廢坐禪讀誦經律。
又復愚癡。凡夫之人。不善觀察。而於此觸。不正觀察。生如是心。我此觸者。第一樂觸。身體肥盛。則集樂因。得此樂觸。我則受樂。如是愚癡凡夫之人。而於此觸不善觀察不善思惟。此黑業彩畫作地獄餓鬼畜生。彼惡沙門立沙門者。捨彼業畫而不思惟。更作餘畫。妨廢坐禪讀誦經律。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樂世間法。非出世法。於出世法不思不念。出世法者謂四聖諦。而於滅道十六種行阿那波那。出息入息。及以四禪四種梵行。四沙門果。不修不行。捨此法已。作餘鄙業。心不寂靜。唯為少樂。少彩色畫。妨廢坐禪讀誦經律。更求異色。不寂靜畫。彼因如是。不正觀察。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
又彼畫者。復有大過。入於惡道地獄因緣。所謂畫作端正婦女。種種嚴飾善妙之色。以愚癡故。心生歖樂。令他餘人。見已愛樂。欲發亂心。何況作者。如是之人。能令自他二俱欲發。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爾時世尊迦葉如來。而說偈言。
若不思業畫 而作餘彩畫
為畫火所燒 入於地獄中
不思無漏法 而樂於漏法
彼人染心癡 臨嶮岸欲墮
若人應禪誦 若應依林住
癡故捨所應 則墮於地獄
癡故惡思惟 作大力畫罥
為畫之所誑 將向地獄去
彩色非為雜 心畫乃是雜
彩畫雨則滅 心畫不可失
若人心不畫 彼畫不如心
業畫是大畫 畫於三界處
眾生種種色 流轉五道中
一切是業畫 心畫師所作
此之心畫師 畫作業羅網
縛一切眾生 流轉於三界
雨炙塵煙等 令畫色失滅
彼之心業畫 千億劫不失
一切地失壞 海水亦乾竭
若心畫所作 畢竟不破壞
癡者不觀察 種種自業畫
以命財物故 而作餘畫業
畫師沙門。妨廢坐禪讀誦經律。如是分別。有無量過。樂畫作者。善人不愛。不善者樂。是故比丘不應畫作。畫亂其心。不得涅槃。乃至不能善觀察行修一善法。是故應當如是正學。若諸比丘欲求涅槃畏惡業者。乃至自手不執畫筆。我今呵責。此三種法。沙門之人所不應作。以知彼法如是過故。又第四法。沙門之人所不應作。何者第四。所謂邪聞惡不善法。歌詠讚誦。如是比丘。捨離妻子。親舊知識。父母兄弟。欲斷煩惱。坐禪讀誦。是故出家。若不亂心常一心者。能斷煩惱。無能妨亂。若作歌詠讚誦惡事種種憶念。心意則亂彼亂心故。妨礙善法。不能禪誦不近師長。不聞正法。不樂供養佛法僧寶。不攝威儀。不能善持威儀之戒。常作歌詠。心生愛樂。如是歌詠。依彼所詠。過去種種曾聞之法。非法所攝。唯聞彼法以為耳樂。非善觀察。所攝所集。綺語相應。彼如是法。是惡沙門之所信樂。數數聞已。行彼惡道。行惡道故。復作俗人。自壞正法。樂歌詠故。常作歌詠。則於禪誦懈怠不勤。乃至不應入眾僧中。一切飲食。皆不應食。懈怠尚爾。何況破戒。入眾僧中。猶尚不應。何況得受床敷臥具病藥所須。或復受他禮拜恭敬。懈怠之人。所不應受。是故比丘常歌詠者。以歌詠故。不樂坐禪讀誦經律。樂歌詠者。唯常勤心習作歌詠。常一切時樂依歌詠。種種方便。間錯心意。為種種癡之所破壞。讚彼歌詠。有種種味。彼人如是自亂心意。命欲漸盡。老死時到。將欲往至未曾知處。獨行無伴。離出世法。若常歌詠。愚癡之人。不覺死至。甚為自誑。人身難得。諸根難具。雖得出家。徒作歌詠。空無所獲。虛妄而死。失自利益。又復比丘。作歌詠者。癡破壞故。垢心垢行。作歌詠業。一切癡中。婦女癡大。彼婦女癡。比丘不應。婦女癡者。少而能燒。如火雖少。能多焚燒。彼婦女癡。如是能燒愚癡軍眾。彼於生中。百千萬處。皆悉能燒。彼歌詠中。初讚婦女。婦女在初。彼婦女癡破壞比丘。種種無量。不正觀察。愚癡壞心讚婦女身。以為供養。持在心中。說為淨潔。彼惡比丘。一切自身。失正觀察。復令他人不正觀察。自他失故。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彼於所聞惡不善法。歌詠讚頌。繫縛過故。
又聞邪法。歌詠讚頌。復有大過。謂惡沙門。聞邪惡法。歌詠讚頌。令意愚闇。若復彼人。未曾聞來。未曾見來。不從他人。先見聞來。直自貪心故作歌詠。復教他人種種歌詠。言我曾見。言我曾聞。故彼繫縛。以彼他人。知如是人。先不見來。先不聞來。則言如是不善之人。如是妄語。自心思量。而作歌詠。彼人如是。妄語業故。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歌詠過故。又聞邪法。歌詠讚頌。復有大過。所謂邪聞。樂於歌詠。於所從聞。先舊之人。則生惡心。憎嫉之言。我歌詠勝。毀呰先舊。久時論師。彼實大能。言其不善。彼惡沙門。如是捨離坐禪讀誦。增長瞋恚。具足增長。不善垢業。白淨善業。於未來世。能與安樂。此善業滅。梵行之人。輕賤如是聞邪惡法。而歌詠者。以如是人。心不正故。
又聞邪法。歌詠讚頌。復有大過。如是邪聞而歌詠者。若晝若夜。心意不正。不念佛法。而樂歌詠。恒常讚頌。不思正法。不能坐禪。又不精勤除滅煩惱。如是之人。非實沙門。無沙門意。正法難得。於百千劫。難得正法。彼惡沙門立沙門者。得如是法。而不正行。而不攝取。
又聞邪法。歌詠讚頌。復有大過。謂彼惡人。貪作歌詠。未曾聞來。而便讚頌。或時妄語。彼人常近不正行者。猶如狂人。心動故。於一切處。皆悉往到。讚詠歌頌。繫縛邪語。讚妄語者。種種所說。所有口業。皆悉妄語。不曾一實。如是之人。歌詠覆心。復近其餘。富貴惡人。依止彼故。作不善業。如是之人。近惡人故。得酒供養。以飲酒故。不作一善。其心動亂。失自利益。由飲酒故。惡道門開。彼人醉故。能作一切不善惡業。見婦女故。不正觀察。故失正心。彼惡沙門。作非梵行。彼燒福德爛臭惡物。如毘頭羅。有花無果。猶如晝燈。無光明照。又如晝月。無涼冷觸如是如是。彼惡比丘。唯以袈裟覆身而已。唯有沙門形色而已。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彼聞惡法歌詠過故。鑽頌過故。是故沙門。聞不善法。不應歌詠。不應讚頌。若作正法讚歎頌詠。正法增長。若有讚詠。不損正法。若稱歎佛。若讚三寶。增長正法。令法光明。如是讚者。如是福德。次第乃至到於涅槃。彼口業果勤修習者。若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彼人如是實讚歎故。增長正法。如是歎詠。是則應作。不如是作。則入地獄。
又第五法。妨廢坐禪讀誦經律。何者第五所謂比丘。數星思惟。實非沙門。自謂沙門。數星思惟。則不應作。如是比丘。毀沙門法。妨廢坐禪讀誦等故。彼思惟已。福德命行。不覺損失。何為出家。不得彼法。彼命終盡。所作不辦。不得免離衰老病死悲啼號哭愁苦懊惱。彼人常在生死道中流轉而行。彼於數星不得利益。數星思惟。不能自救。亦不救他。何以故。唯數業星。能救自他。何以故。一星生人。有苦有樂。有醜有媚。有大種姓。有小種姓。有依法行不依法行。有貧有富。有王有民。有貴有賤。有盜不盜。有聰有蒙。有愚有智。有男有女。或有持戒。有不持戒。有勤精進。有不精進。有為人愛。不為人愛。一切皆愛。一切不愛。唯一種星而有異種人生不同。若星因緣。彼一星生。何故一切不皆一種。如向所說前功德過。一切不知。不數業星。數空中星。愚癡之人。功德與過。不知不數。善不善業。二果不數。數空中星。又復彼人數星思惟。而實不善。亦不寂靜。所謂一星。或生於人。或生畜生。或生餓鬼。差別不等。非星勢力。業勢力故。異異而生。此星思惟。如是不善。亦不寂靜。思惟業星是善寂靜。次第乃至到於涅槃。
又復彼人。數星思惟。而實不善。亦不寂靜。所謂彼星。力不常定。更有妨故。有勝劣故。此星復為勝星所覆。彼星異時而復更為異星所覆。是故當知數星思惟。義不相應。若其有人。數星思惟。謂星因緣。有苦有樂。非是自身有苦有樂。彼星更有餘星所覆。云何而能與他苦樂。故知由業而得。如是善不善果。非星能與。若由曜者。更有曜瞋。如是初曜。則得苦惱。如日與月羅睺蝕之。則得苦惱。若此日月。自不能救。何能救他。是故沙門立沙門者。數星思惟。不應如是。數星思惟。
有三大曜。謂病老死。此為最大。常住世間。彼惡沙門。不思惟此而更思惟餘世間曜。彼人愚癡。無有聞慧。思惟世間二十八宿。如是思惟。則有罪過。而不思惟。彼出世間二十八宿。若能思惟實觀察者。入涅槃城。二十八者。所謂五陰。及五取陰。十八界等。思惟此者。到於涅槃。以如實觀離欲持戒。故得涅槃。數星思惟則不能得。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復有異法。數十二月。如是數已。不得利益。亦復不能斷除煩惱。猶故在於有中而行。而不能知數十二入。若能思惟數十二入。知實義已。於欲生厭。以寂靜故。則得涅槃。彼惡沙門立沙門者。以不能數不思惟故。思惟他染而數他事。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復有異種惡思惟染。思惟六時。既思惟已。於病老死不得解脫。為無常染之所擾亂。不思惟身三十六種。若思惟者。彼實觀察。則能捨離。而得涅槃。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念世間時。思惟彼時。作如是言。此時則善。某念不善。某時當得。某時不得。如是惡念惡思惟者。非是寂靜。則非得樂。非近涅槃。非得涅槃。應念心時。心相攀緣有善不善。有記無記。念世時者。心不思惟。此三種時。若能思惟善不善心。有所攀緣。如是思惟。我生某心。善攀緣者。我未來世。當生善道。若我未來當得涅槃。我生某心。不善攀緣。不善染心。彼當非樂。當非寂靜。當非涅槃。不得涅槃。我生某心。無記攀緣。得無記報。又惡沙門。沙門相似。念世間道。思惟世時。唯一念時。無侯離多。若一日時。半月月時。善不善果。思惟人中。命行盡時。而不思惟我之命行念念中盡。彈指頃盡。無侯離多。若一日時。半月月時。我之命行。念念盡滅。而不可避。無有方便可避死時。
又惡比丘。復有思惟異法數時。妨廢坐禪讀誦經律。所謂思惟世間染法。思惟星時。彼人思惟樂行多作。念在心中。如是記說。如是某星某曜來覆。能與為妨。能與其惡。此世間中。能好能惡。思惟彼事。則不能離衰老病死。悲啼號哭。愁苦懊惱。不斷生死。是故不應如是思惟。如星曜覆。復有異法。異法所覆。所謂生星死曜所覆。無病之星。病曜所覆。少年之星。老曜所覆。愛和合星。愛離曜覆。生天之星。退曜所覆。人中生星。為作曜覆。樂受之星。苦受曜覆。善心生星。不善心生曜之所覆。不淨之星。欲曜所覆。慈心之星。瞋曜所覆。觀智之星。癡曜所覆。彼惡沙門立沙門者。於自思惟。不能思惟。出世思惟。而不思惟。此是思惟。出世間星。如向所說。如實觀察實法之星。實曜所覆。如向所說。既思惟已。如實觀察。八聖道分。如是曜星。思惟得果。寂靜快樂。乃至涅槃。若凡愚人。思惟如是世間星曜。或思惟曜。或思惟星。乃令無量多百千人。入於惡道。生在地獄餓鬼畜生。此是世間生死因緣。生貪瞋癡。若有思惟出世間道時節星曜。若思惟時。思惟曜星。思惟此已。如實觀察。而修行者。則令無量多百千人於老病死。悲號啼哭。愁苦懊惱。而得解脫。到不退處。不老不病。不死不盡。最勝涅槃不退之處。若如是學。比丘沙門立沙門者。欲得苦盡生死苦盡。修星思惟。修時思惟。如向所說。為鄙為染。如是知已。知非畢竟。知非寂靜。非得涅槃。唯妨比丘坐禪讀誦。比丘不應數星思惟。數星思惟。則不相應。又第六法。不應思惟。所謂沙門立沙門者。妨廢坐禪讀誦經律。何者第六。不應思惟。謂思惟占相。沙門之人。不應思惟世間染法。增欲瞋癡。思惟彼相。妨廢善法。若諸沙門立沙門者。知地動相。世間染相。或晝或夜。如是思惟。地當欲動。今見有相。所謂地水。平等定住。風吹則動。雖動不濁。地欲動故。風吹則濁。或雨欲墮。蟻子運卵。月當欲蝕。油脂沈水。鳥在空中。近地下飛。日當欲蝕。諸方則赤。若欲安隱。膩潤風起。諸方無垢。右旋行相。見如是相。則知安隱。若欲有惡。諸方赤黃。乾無膩色。有乾風起。赤黃青色。日暈輪起。在虛空中。日將欲蝕。諸方則赤。當有善者。彼方則有潤膩風吹。清淨無垢無塵霧等。復見善相。右旋行相。相應之相。當有不善。則見諸方有赤黃色。乾無膩色。或見彼方無膩風吹。見赤黃青暈輪日出。在虛空中。彼惡沙門立沙門者。如是占相。如是見故。妨廢坐禪讀誦經律。思量記說。悕望財利。種種供養。思惟二王。為勝不勝。彼以如是求勝不勝。是故心中。生欲瞋癡。如是三種。彼為根本。如是比丘。得三種過。既非沙門。復非俗人。若善沙門立沙門者。不用占相。以見此相。增染欲故。
又復更有惡相思惟。有占相師。王欲鬥行。問其時節。彼決定記。某日時中。共彼鬥戰。一切人破。若一切人。欲戰鬥者。於彼何處。多殺無量百千眾生。皆悉散壞。或捉繫縛。如是城村。或國土中。或多人處。於彼王所迭共鬥諍。迭互相破。能令失壞。無量百千眾生受苦。彼惡沙門。為王看日。為王占時。言某日好。某時最好。王必得勝。能破餘王。見相已說。彼惡沙門。如是思惟。此王若勝。我則於王多得財物。多得供養。當於王所得如是事。彼惡沙門立沙門者。善法則滅。所謂坐禪讀誦經律。或時增長不善之法。以其分別勝非勝故。彼以思惟如是法故。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以此因緣。若善沙門立沙門者。則不思惟世間之相。以此思惟生三種過。妨善法故。若不思惟此世間相。思惟餘法。離三種過出世間攝正念思惟。此法云何。所謂如彼地動相知。或晝或夜。如是思惟。地將欲動。如是之人。或夜或晝。何不思惟。心地當動。如地動時。一切世間或山或河。園林樹木。若村城等。皆悉普動。如是如是。心地動故。自餘一切大地善法。及餘法等。皆悉普動。是故沙門立沙門者。應先觀察如是心地。當必欲動。心地轉動。如地震動。如是心地。三法所動。謂欲瞋癡。令心地動。如地當動。必先有相。謂水本清風吹則濁。如是如是。凡夫之人。或欲或瞋或癡將生。其人面色。或黑或赤。如是先濁。是故沙門立沙門者。應觀此相。攝涅槃相。觀此相者。不得苦惱。此心地相。出世間相。
又復次觀世間法相。雨欲墮故。蟻子運卵。如是沙門立沙門者。如是觀察出世間相。如村城內多饒人處。見有檀越。若諸沙門。諸婆羅門。諸長者等。以信佛故。為聽法故。往到佛所。如是實相。彼善沙門立沙門者。見如是相。即便記說。今於彼處。有佛世尊。欲說正法。如此檀越。及諸沙門。諸婆羅門。諸長者等。皆到佛所。彼佛決定欲說正法。今見此相。非下劣相。今知此相是法雨相。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見月耀相。決定知月。必當欲蝕。置油水中。下沈沒故。此如是相。非善非吉。亦非寂靜。此如是相。非沙門相。非寂靜相。彼沙門相。則不相應。出世間相。觀察相應。占世間月。終時則惡。知正法月。當必欲蝕。以正法油。沈沒邪見人心水中。此相非善。亦非清涼。此第一相。非是世間月蝕之相。
又惡沙門立沙門者。更觀世間月蝕異相。如月當蝕。鳥在空中。近地下飛。此於沙門立沙門者。不相應相。復有好相。出世間相。所謂觀察正法月蝕。此是沙門正法道行。謂彼沙門於下知識。下檀越等。下人邊行。如鳥下飛。在彼白衣不正行人。邪見之人。門下行等。近下語說。如在空行。近地下飛。時過失故。一切沙門立沙門者。觀察此相。第一勝相。不應觀察彼月蝕相。則非好相。
又復有相。若惡沙門立沙門者。以日蝕相。觀世間相。日將欲蝕。諸方則赤。當有善者。彼方則有膩風所吹。清淨無垢。無塵霧等。見彼善相。右旋行相。相應之相。彼善沙門立沙門者。不相應見。以妨坐禪讀誦業故。此世間相。則非寂靜。則非安樂。如是如是。若善沙門立沙門者。欲得寂靜。應當觀察出世間相。觀菩薩日。為一切智菩提當攝。或於一劫。或於二劫。或於三劫。決定當攝。如是沙門見出世間菩薩之相。所謂精進。布施聞智。赤色方相。慈心憐愍。一切眾生。菩薩身赤。當安隱者。謂此菩薩。第一功德。皆悉具足。一切智相。當必圓滿。當必說法。諸方無垢無塵霧者。離惡時過。當有善者。如來名稱膩風所吹。如彼世間相師所見。此出世間如是相師。見未來相。聲聞緣覺。阿羅漢相。右旋相者。謂正觀察。
又彼相師。唯見如是世間法中生死之相。當有不善。則見諸方有赤黃色。乾無膩色。或見彼方無膩風吹。有赤黃青暈輪日出。在虛空中。彼惡沙門。觀如是相。妨廢禪誦。若善沙門。出世相師。為諸信人如是記說。當有不善。何者不善。謂障正法。見如此相。如見彼方有赤黃色。如是相者。正法欲滅。有如是相。謂諸方人。歖樂惡口。妄語兩舌。殺生偷盜。當有彼人。乾風吹者。所謂惡名。若有眾生非正法行。惡名風吹。聞於八方。四方四維。皆悉普遍。以諸眾生。不行正行。作不善業。惡名風吹。如是遍聞。世間相師。見赤黃青暈輪日出。在虛空中。如是師者。世間相師。出世相師。見赤黃青暈輪日者。謂惡沙門。惡婆羅門。如是眾會。非一切智。起智慢故。自言我是一切智人。此邪見人。非是實日。非一切智。立一切智。非好種姓。凡姓中出。彼如是人。邪見日出。一切藥草。園林樹葉。悉皆乾枯。如是所謂。一切善人。正見藥草。園林盡乾。如是如是。此出世間。正法日出。增長禪誦。第一義諦。光明勝智。如是觀察。出世間相。先觀察已。然後記說。所謂為彼有信沙門。諸婆羅門。諸長者等。如是記說。作如是言。諸有值遇正法日出。皆應精勤。作諸善業。莫於後時一切正法皆悉滅沒。邪見日出。非是沙門自言沙門。非婆羅門言婆羅門。非一切智言一切智。諸惡沙門惡婆羅門暈輪日出。汝得衰惱。如是記說一切智法。彼則相應。是真相師。有大勝意。有能思惟如是相者。不妨坐禪讀誦經律。更異思惟世間相者。則妨禪誦。此世間道出世間道。如是勝劣。世間法者。則攝生死。出世間法。次第乃至到於涅槃。爾時世尊迦葉如來。而說偈言。
離坐禪讀誦 常歖樂占相
彼捨離善法 不可得涅槃
若捨離自法 而樂他法者
彼二法失壞 到於惡道處
若人捨自家 而喜樂他舍
人中輕被笑 速爾致貧窮
如是癡惡意 智慢自言勝
捨離自法已 而修行他法
出家而邪命 失法失名稱
人中輕如草 未來入惡趣
捨離寂靜法 而行於惡業
彼人不久聞 因此失佛法
心悕望離欲 無有餘悕望
勤精進知足 如是名行禪
若心歖樂欲 常貪於飲食
是著袈裟賊 不名為比丘
若比丘說相 常思惟星曜
近王放逸行 非比丘相應
醫師畫師業 聞惡法讚詠
與惡者同處 則失比丘法
憎嫉禪讀誦 愛樂多語說
貪供養財利 則失比丘法
推求諸寶性 愛樂多知識
復貪餘財物 退失比丘法
唯貪諸飲食 我慢不問他
悕望人讚歎 退失比丘法
若不近一切 捨離於惡眾
水草食知足 是名真比丘
得諸境界已 棄之如捨火
除斷我慢過 是名真比丘
內外俱寂靜 智光明莊嚴
持戒衣覆身 是名真比丘
遠離世間法 不動如須彌
一切世間愛 是名真比丘
三宿住城內 饒人處皆爾
止住山谷中 名解脫比丘
畏惡不近他 正行心不動
智審諦寂靜 是獨行比丘
不悕常愛語 捨離惡知識
不樂多所作 名解脫比丘
彼如是比丘 得脫於有過
知世間涅槃 等心不悕望
心常歖樂智 及以善寂靜
於生老病死 怖畏中得脫
如是比丘。得阿羅漢。若不爾者。唯名比丘。為自妨礙。墮於嶮岸。此第六法。如是妨礙。若善沙門。不應為作。
又復沙門立沙門者。於第七法。不應為作。何者第七。所謂唯集飲食滿藏。此多貪瞋。捨離一切禪誦等業。唯在大床空坐而已。眾僧所攝。床臥敷具病藥所須。虛妄受用。本在家時。懈怠嬾墮。畏諸作業。是故出家。唯貪食味。常伺他會。求望飲食。或樂境界。如是比丘。是死比丘。所謂比丘。不能坐禪讀誦經律。毀破淨戒。自餘死者。唯棄其身。毀戒比丘。一切善法。皆悉破壞。唯能坐床。心生憍慢。自謂為好。唯有比丘。形服而已。其實無戒。離於正戒。所言戒者。謂之心戒。彼不能持。彼不能作。彼戒七種。何等為七。所謂口戒。比丘如是。或於比丘。或於俗人。口不共語。唯除法事。或婦女人。持戒比丘。除乞食行。口不共語。或為咒願。作如是言。令汝得樂。得涅槃等。若見母時。見姊妹時。唯看其足。不看其面。不看其服及莊嚴等。爾時世尊迦葉如來。而說偈言。
手觸若風吹 此火久乃燒
見婦女火起 速燒不待久
是故比丘怖畏欲燒。不共一切婦女語言。此是一戒。又第二戒。所謂不近不善知識。不於一處久時住止。不取多利。捨多供養。不捨病人。不見妻子。隨於何處。有多利養。則捨而去。畏生貪故。離破戒者。不與同住。如是七種比丘不攝。唯貪飲食。於他財利。於他供養。若見若聞。則生憂惱。如是思惟。我今當設何等方便。得彼利養。如是思惟。心生貪著。如是心濁。增長貪心。彼惡沙門。一切善法。皆悉破壞。晝夜常愁。心不安隱。而彼比丘。見餘持戒善行比丘為他供養。生嫉生貪。而便往到彼檀越家。諂曲形服少語徐行。心不寂靜。外現威儀。寂靜之相。身披納衣。復與多人不持戒者。以為朋侶。唯有貝聲而行惡法。同伴相隨。造彼檀越。現持戒相。如是如是。隨心所行。如是比丘。彼檀越主。謂其持戒。如是念言。此等比丘。第一持戒。彼惡比丘現持戒相。令彼檀越心信敬已。共諸朋侶。數數往到彼檀越家。如是比丘。隨已所聞。少知佛法。共其同侶。為彼檀越。說所知法。如是方便。欲令檀越迴彼比丘。所得利養而施與之。如是比丘形相沙門第一大賊。到檀越家。方便劫奪他人財利。及以供養。如是比丘。見他財利。見他供養。生貪嫉者。不曾少時眼開合頃。暫作善法。彼惡比丘破戒沙門。捨離坐禪讀誦等業。無一念間不攝地獄餓鬼畜生。
正法念處經卷第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