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經解說

水野弘元

一、漢譯阿含經

現存漢譯阿含經一卷,日本正藏作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Gotama Sam=ghadeva)譯,係由其底本––麗版大藏經的記載而來;宋、元、明三本大藏經則作苻秦三藏曇摩難提(Dharmanandin)譯。
般學者多以為現存阿含經,係僧伽提婆所譯。但宇井伯壽則自宋、元、明三本考證而提出為曇摩難提所譯的看(參閱印度哲學研究二‧三二頁以下),而否定了僧伽提婆改譯之說。宇井伯壽認為僧伽提婆僅止於卷數之更改、文字之潤色正而已,尚未到改譯的程度。
此種看法的歧異,係緣於自古以來諸經錄類對於阿含經明確的記載所致。苻秦時,道安阿含經序(正二‧五四九a以下),序文中明載自建元十年(三八四)夏,至次年(三八五)春,由曇摩難提阿含經。當時,身兜勒國(Tukhara)之曇摩難提除譯阿含經外,尚譯有中阿含經及其他諸論。可惜長安適逢戰亂,道安又去世(三八五),故所論未能詳加校訂,考覈文旨,以致有僧伽提婆等加以改譯之事。
僧伽提婆改譯中阿含經一事,在今「中阿含經序」中曾明文記載,係當時任筆受道慈所撰寫,為確實可信之說。至於僧伽提婆亦改譯阿含經一事,則無確切資料可為佐證。在現存最古之經錄––僧祐(四四五––五一八)「出三藏記集」中,其卷二僧伽提婆翻譯經下,雖列有中阿含經六十卷,但對於阿含經則未提及。隋經錄(五九四)、壽錄(六○二)、唐靜泰錄(六六四)則僅言曇摩難提譯,未曾談及僧伽提婆翻譯之事。
至於隋費房「歷代三寶紀」(五九七)卷八,在曇摩難提經之下,則載有:「阿含經,五卷,建元十年四月一日,為秦武威太守趙文業出。是第一譯。沙門慧嵩竺佛念筆受。見僧叡二秦錄。僧祐寶唱並載。」(正四九‧七五c)其後,更述及僧伽提婆改譯之事;但此一記載係道慈中阿含經序,序中並未提及改譯阿含經之事,故費房亦未明示僧伽提婆所譯為阿含之第二譯。
至唐代古今經圖記(六七––六四九)始明說,其卷二言僧伽提婆阿含經,卷三則言曇摩難提阿含經。承此說法的是唐則天武后時所編纂之周刊定眾經目錄(六九五)。該錄卷八則舉有兩種阿含經僧伽提婆為第二譯,凡五卷或三三卷、四二卷,計七三七頁;曇摩難提第一譯,凡五卷或五一卷,計九三九頁。
此,並舉兩經之頁數,似乎當時已有兩種本存在。惟就大周錄之全屬杜撰一點而言,則此說法根本不足採信。而其眾經目錄四中,所舉現存入藏錄(指當時)之下,僅列「阿含經本」,未列其譯者稱及頁數,因此,大周錄所謂本,究竟一種,實不得而知。若將其頁數與其他經典作一比較,則似指共九三九頁之曇摩難提所譯本,即前後經錄中所謂有本之阿含經
又今存智昇開元錄(七三○)卷三中,則承大周錄之說,舉出曇摩難提譯、僧伽提婆譯兩種阿含經;前者為第一譯四卷,後者為第二譯五一卷。卷三中,又以第二譯為現存本,第一譯為缺佚本。卷十之入藏錄中,又認為現存經(指當時)即僧伽提婆譯之阿含經一卷,凡八二○頁(此可能與今存之阿含經相同)。
綜上所述可知,諸經錄之記載中,出三藏記集經錄壽錄、靜泰錄等所現存經,僅列曇摩難提所譯之阿含經根本不知僧伽提婆所譯者。至歷代三寶紀始有僧伽提婆譯之記載,但卻未明示。至唐代經圖記始並稱為兩種譯本,但亦未有存、缺之記載。直至大周錄,始詳上述,並就頁數可看出,可能是指五卷或五一卷之曇摩難提所譯阿含經為有本,即以現存今本阿含經,為曇摩難提所譯者。
開元錄則不然,以現存本為僧伽提婆所譯,以曇摩難提譯者為缺佚本,可能是誤將以前諸經錄所載曇摩難提譯者誤作僧伽提婆譯。而宋、元、明三本則直接根據在開元錄以前諸經錄之記事而來。關於此種說法宇井伯壽亦採納之。而今麗本、正藏本則係據開元錄而來,故以現存本為僧伽提婆所譯者。
此,則究以何正確呢? 須注意的是大周錄的記事。在說僧伽提婆阿含經之下,大周錄舉梁寶唱錄(五七、缺本)言:
「前多四諦十二因緣五陰六入十八界、出蘇陀沙彌得戒事;後出世界成敗,又出成道人,又作三道階,又出波斯匿王十夢,又出廣大床是金、銀、牙等作之,又明七佛得道制戒。」(五五‧四二a)
若此一記載值得相信的話,則在梁代寶唱經錄中即已明揭有僧伽提婆譯之阿含經。然而其後之出三藏記集經錄壽錄等頗為信之諸經錄,則絲毫未曾提起,誠屬不可思議之事。
若將上述寶唱錄所載之文與現存本阿含經比對而觀,則可發現四諦五陰(蘊)大致位於前半,十二因緣六入,則多居後半。又在現存阿含經中未曾十八界之說,至於蘇陀沙彌之事則見於卷須陀品,惟蘇陀一名則作須陀。故知十八界說與蘇陀沙彌不見於現存阿含經中。
其次,關於世界成敗、三道階、波斯匿王十夢部分,可於後半之;但成道人則不見於後半,而見於前半。又廣大床是金、銀、牙等作之句,在現存阿含經中亦此文,惟唐道世法苑珠林(六六八)卷八八云:
「又阿含經云,廣大床者,陛下足長尺六非高,闊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越此量者,方名廣大床。復有八種床。初四約物弁體,貴人不合坐,下四約人弁大,縱含地鋪人,擬於尊人亦不合坐。一金床、二銀床、三牙床、四角床、五佛床、六辟支佛床、七羅漢床、八師僧床。」(五三‧九三四b)
此係引自阿含經之文,但現存所有阿含經中,均不見此段句。若是寶唱錄所載阿含廣大段,為法苑珠林所引用者,則可視為此句或許存於今已失佚之阿含中。
上述所引寶唱錄之記載中,有很多不見於今之阿含經者,有的則位置不合,此使人認為寶唱錄所介紹之阿含經並非現存者,而可能是失佚之阿含經

二、經律異相所引用之阿含經
寶唱等所撰之經律異相,引阿含經之文共計五處。其出典係見於細註,細註則由梁代撰者所註,故其資料頗為可靠,這由其所引八處雜阿含經之文,與今存雜阿含經完全一致可見一斑。茲將其引阿含經之內容、卷數,及經律異相卷數列表對照如下:
經律異相卷數 引用項目
1.卷二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阿含經九卷)
2.卷三 地大動有八種緣(阿含經四卷)
3.卷六 波斯匿王造金像阿含經九卷)
4.卷舍利弗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阿含經第三卷)
5.卷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阿含經七卷)
6.卷難陀得奈女接足內愧閑居得道阿含經第三九卷)
7.卷槃特誦掃忘篲忘掃(阿含經第一卷)
8.卷七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出家阿羅漢阿含經九卷)
9.卷二十億耳精進大過(阿含經第八卷)
10.卷二八 波斯匿王請佛解阿含經第四一卷)
11.卷優填王請求治化方阿含經第三九卷)
12.卷四六 毘沙惡鬼噉人民遇佛悟解(阿含經第八卷)
13.卷四六 惡鬼帝釋形稍醜減(阿含經七卷)
14.卷四七 婆羅王為轉輪聖王寶(阿含經
15.卷四七 驢效群牛為牛所殺(阿含經卷)
(按: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經補遺中缺漏條引文,今查閱前後文所引卷數經律異相原文與正藏對照而觀,探知應是漏法11.條,茲依其先後次序補入之。)
首先,可以看出第一引文,與現存阿含經卷二四(三二‧六經)相當,內容相同,但用語則幾乎全然不同,例其中所引天子五衰瑞之稱,由下表兩比較可知其不相同:
引文 現存阿含經
1.華萎 1.華冠自萎
2.衣裳垢穢 2.衣裳垢坋
3.腋下汗出 3.腋下流汗
4.玉女減少 4.玉女違制
5.不樂本座 5.不樂本位
由上表可知,該引阿含經之文,並非出自現今之阿含經,又卷數方面亦不同,引文作第九卷,現存本則作卷四。
第二引文與現存阿含經卷三七(二四‧五經)相當,但前者作第四卷,與此不同。兩者內容雖內述地動八因,但引文則極其簡略,所列八因之順序亦不一致,故知引文所從出之阿含經與現存阿含經不同。
第三引文極為簡略,與今阿含經之卷二八(三六‧五經)相當,兩者用語不太一致,所屬卷數亦不相同,茲將兩者用語比較如下:
引文 阿含經(現存)
波斯匿王……召 是時波斯匿王,純
工巧,以紫磨金,鑄 以紫磨金,作
如來像,高於五尺,時 如來像,高五尺,爾時
閻浮提內,始有二像 閻浮里內,始二如形像
故知兩者雖然類似,但為別本,並不相同。
第四引文不見於今本阿含經。與該引文內容類似之事,則見於今本雜阿含卷五○(三三○經),但兩者並不相同。經律異相亦曾引用上述雜阿含卷五○之文,但並非作出於雜阿含經,而是作引自今已不存之阿含經。又巴利文獻中,此一事見於自說經四‧四(三九頁以下),但不見於巴利增支部相應部
第五引文與今本阿含九(三七‧經)相當,引文雖有省略,但仍可看出兩者有相當大的入,尤以所引偈文之不同,更見兩者之異,故知該引文之所從出之阿含經與今本不同。
第六引文亦不見於今日之阿含經中,但有類似者見於阿含卷四九(五一‧三經),兩者之內容幾乎不同,故不能視為同類經典。其引用偈文雖然相似,但兩者句甚入。
第七引文與今阿含經一一(二○‧經)相當。引文較為簡略,但兩者之內容、用語幾乎完全一致,故該引文可視為引自今本阿含經者,唯其卷數不符,引文作第一卷,今本則作第一卷,或為筆誤之故。
第八引文與今本阿含卷三一(三八‧六經)相當,內容大致相同,但與其說引阿含經,不說是引自雜阿含之異經––鴦崛髻經,因為兩者內容完全相同。此說來,經律異相之細註是否將雜阿含阿含顛倒而註呢?其實不然,蓋此鴦崛髻(Angulimala鬘)之事,雜阿含阿含記載。另外,三種單經現存,即第一一八鴦崛摩經、第一一九鴦崛髻經、第一二○央掘魔羅經般皆作為雜阿含之異經,其實是錯誤的,三經中只第一一八屬於雜阿含的異經,第一一九則為阿含之異經,第一二○係屬於如來藏系之大乘經
現在作為問題的第一一九鴦崛髻經,宜作阿含之異經,關於此問題,如後所論證。本經實即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所譯阿含經中之經而別出為單經者。此種意義之缺佚本(欠本)阿含經之別出單經,其他尚有七經,此問題待下一單元再行說明論證。
第九引文係引自今本阿含三(二三三經)。引文雖有省略,但其內容、用語則兩者幾乎一致,故可視作係引自現今本之阿含經。惟兩者卷數不同,大概是梁代與今日之調卷不所致。
第十引文與今本阿含卷五一(五二‧九經)相當,係敘說波斯匿王夢者,其夢之內容及列舉順序兩者均不相同,可見該引文並非引自今本阿含經。又敘說波斯匿王十夢經典,除此之外,另有舍衛國十事經舍衛國夢經國王不梨洗泥夢經等三種單行經,但均與引文不同,故知該引文係引自今已亡佚之阿含經
一引文與今本阿含卷四二(四六‧七經)相當。其中所言種項目,不論稱或列舉順序均不相同,故知其引文非引自今本阿含經
二引文與今日阿含四(二四‧經)相當。引文雖所省略,但可看出其內容與經末諸偈與今本阿含經是幾乎是完全一致的,故可視作引自現存阿含經,惟卷數不同。
三引文與今本阿含四一(四五‧五經)相當,兩者幾乎完全相同,故知係引自今本阿含經,惟兩者卷數不一。
四引文如下:
王名婆羅醯(Valahaka),宮殿住在大海內明月山,有八千馬以為眷屬。若轉輪聖王出世,取最小者,以為馬寶,給王乘御。」
以上雖僅五字,但其事內容卻不見於今本阿含經,其他漢譯諸阿含與巴利阿含亦不載此事,或許引文原本即為誤釋。與此類似之事亦見於阿含一(六一‧糞喻經)、雜阿含卷六(二六四經)、巴利長部七(善見經),及阿含之異譯單經––給孤獨長者得度因緣經卷下等。在這些經典轉輪王七寶,及八萬四千(不似引文之作八千)屬於馬寶之雲馬(Valahaka)。故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阿含經
最後,第五引文所謂「人像驢者」(如驢馬之人)之說,與今本阿含卷七(一六‧四經)相當。但其「驢於牛群」之事,則不見於今本阿含經,故知該引文之事,亦係引自今已不存之阿含經
以上將經律異相所引用阿含經之處,共計五次,一一加以檢討。其中,可視作引自今本阿含經者,僅第七、第九、第二、第三等四次,其餘一次則屬今已不存之別本阿含經
經律異相之引文已上述,其引自雜阿含經者,則皆從現存雜阿含經中所引用;但若是引自中阿含經阿含經,則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中阿含經阿含經者亦不少。此種現象誠如中阿含經解題(補遺)所指出的,係由於梁代時尚有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與阿含經存在,因而經律異相多予引用。

三、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
曇摩難提阿含經之記載,見於道安增壹阿含經序與諸經錄等。但阿含經在梁代以後究竟如何,則不得而知。上一節嘗言經律異相(五一六)所引五處阿含經中,有一處可能是引自與今存阿含經不同的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而其中之一,經推測而是屬於現存雜阿含經之異譯單經––鴦崛髻經。此說來,則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的別出單經除此經現存外,是否還有其他,就其所譯中阿含經四經之別出單經而言,阿含經可能尚有別出單經,這同樣可一一探索而得。
曇摩難提所譯阿含經有其獨特之譯語譯風,與他人所譯明顯之差別,此種現象阿含經亦然,仍以「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始,以「聞所說,歡喜奉行」終,關於其獨特譯語,請參閱下表。而具有其獨特風格之經典,在今存藏經中,尚可以尋得十八經。茲一一如下:
經名 現存阿含相當經
1.生王事經 ﹝七‧七經
2.父母恩難報經 ﹝二○‧一一經﹞
3.八關齋經 ﹝二四‧六經﹞
4.四人出現世間經二六‧五經﹞
5.波斯匿王太后崩土坌身經 ﹝二六七經
6.婆羅門避死經 ﹝三一‧四經﹞
7.頻毗娑羅王佛供養經 ﹝三四‧五經﹞
8.長者子六過出家經 三五‧一○經﹞
9.鴦崛髻經 ﹝三八‧六經﹞
10.鹹喻經 ﹝三九‧三經
11.四未曾有經 ﹝四二‧三經
12.牧牛經 ﹝四九‧經﹞
13.十一想思念如來經 ﹝五○‧經﹞
14.四泥犁經 ﹝五○‧五經﹞
15.阿那邠邸化七子經 ﹝五一‧七經
16.阿難同學經
17.沫所漂經
18.阿闍世王問五逆經
譯者名 正藏所在
西法炬 一‧八
後漢高 一六‧七七八
劉宋沮渠京聲 一‧九
劉宋求那跋陀羅 二‧八三四
西法炬 二‧五四五
後漢高 二‧八五四
西法炬 二‧八五五
劉宋慧簡 二‧八五七
西法炬 二‧五一○
西晉失譯 一‧八一一
西竺法護 二‧八五九
姚秦鳩摩羅什 二‧五四六
劉宋求那跋陀羅 二‧八六一
東晉竺曇無蘭 二‧八六一
後漢高 二‧八六二
後漢高 二‧八七四
東晉竺曇無蘭 二‧五○一
西法炬 四‧七七五
上列十八經中,第三經經合併而成,向來列為阿含五十品第一經之一異經,但另含有與阿含第四九品第十經相當之經,且有「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聞所說,歡喜奉行」之一定形式的句子,故知為經合併而成。此經於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為連續之經,可能因寫在一紙上,故古來被誤傳為經。因此,實宜作經,但今從舊說,仍作經。
一列十八經中,46781113141516九經,在今日藏經中,作為阿含經之異譯單經;591217等四經,則作雜阿含經之異譯單經;1310三經則為中阿含經之異譯本;218經則作阿含經以外之雜經。但今均應改作阿含經之異經,僅最後161718三經不見有今本阿含經之相當經。不過,16阿難同學經係敘女人之五穢行,17沫所漂經敘五陰(蘊)之譬喻18阿闍世王問五逆經五逆罪,均列舉五法,故此三經可能是存於曇摩難提所譯阿含經有關五法中的經。
十八經,均有譯者之名,係據費房之歷代三寶紀經圖紀而開元錄乃至今日藏經之記載而來,是十分不可靠的。據今存最古之經錄––僧祐出三藏記集所載,十八經中除沫所漂經之外,其餘七經皆收入卷四失譯雜經錄有本部中,故知在梁代(即僧祐當時),七經已列入譯者不明之失經中。惟出三藏記集所載與七經經名多入,如今存鴦崛髻經,出三藏記集央掘髻經,頻毘娑羅王佛供養經則作頻毘婆王詣佛供養經,阿那邠邸化七子經阿那邠祁化子經,放牛經作牧牛經,十一想思念如來經思惟如來經,或一相思惟如來經,鹹喻經作喻經等略不同。
至於出三藏記集失譯雜經錄中所未列出之「沫所漂經」,其名則見於出三藏記集卷三之公古異經錄中:「河中大聚沫經一卷,或云沫所漂經,或云聚沫譬經,今此經。」(五五‧一六a)故知沫所漂經與河中大聚沫經二者可能為彼此相當之經。道安時,在古異經錄中明揭河中大聚沫一名,但至梁代時,另沫所漂經(至今猶存)之經,僧祐乃以為即是道安古異經錄中之河中大聚沫經而視為同經,其實不應混同,沫所漂經宜列入失譯雜經錄中。
又在出三藏記集之後的隋經錄壽錄,以至唐代之靜泰錄,皆沿襲此一記載,將此十八經均作為譯者不明之失經;僅隋費房之歷代三寶紀安上譯者之名,而歷經開元錄等,沿襲至今,實與史實不符,應將此錯誤改正為「曇摩難提譯」才對。
上列十八經乃具有一譯語譯風,與上述經律異相阿含經所引之一處(與現存阿含經不合者)引文具有類似之譯語譯風,茲列表比較如下:
經律異相引用之一處 曇摩難提譯之十八經
婆伽婆婆伽婆
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 會衛城祇樹給孤獨園
羅閱祇 羅閱祇羅閱
耆闍崛山 耆闍崛山、靈鷲山
迦蘭陀竹園 迦蘭陀
波斯匿 波斯匿
舍利弗、目(犍)連 舍利弗目犍連
沙門婆羅門 沙門婆羅門
比丘僧、阿羅漢 比丘僧、阿羅漢
長者轉輪聖王 居士轉輪聖王
三十三天兜術三十三天兜術
閻浮提 閻浮
善處天上 善處天上
道、惡趣
地獄 地獄、泥犁
般涅槃 般涅槃
衣被飯食 衣被飲食
病瘦醫藥、床臥具 病瘦醫藥、床臥具
結跏趺坐禮足 結跏趺坐禮足
面坐、繞三匝面坐、繞三匝
由上表可知,經律異相所引用者,與被推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別生十八經之譯語大致相同,故知諸經可能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阿含經
由上述可知,現存阿含經並非曇摩難提所譯,而係經僧伽提婆改譯者。然則,僧伽提婆於何時何地改譯呢?周刊定錄作「隆安元年(三九一)廬山譯」(五五‧四二a)、開元錄亦載「隆安元年正月出,與難提本小異」(五五‧五○五a)。常盤大定經總錄(八二八––八三一頁)中,認為係在僧伽提婆未至廬山之前,與法和洛陽時共同改譯的。若將僧伽提婆所譯阿含經中阿含經文字加以比較,則可發現雖類似而不盡相同,可能兩經之翻譯年代與筆受者均不相同。
其中,與曇摩難提所譯文字較為相近者,則推阿含經,故知阿含經之改譯時間較中阿含經為早。就此點而言,阿含經可能正如常盤所說,以僧伽提婆法和洛陽所改譯者較為妥當,惟其認為阿含經阿含筆受者同屬道慈一人乃是錯誤。總之,僧伽提婆改譯阿含經之事,在經序中並未提及,且古經錄中亦不見所記載,或因在戰亂期間改譯而無明確記錄所致,今不得而知。

四、兩種阿含經的所屬部派與單譯諸經
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與現存僧伽提婆譯之阿含經二者,在開元錄中雖載為「小異」,但大周錄所載內容卻與現存阿含經不同,其中且有現存阿含所沒有的項目。又被考證為曇摩難提譯之阿含經之別生單經––現存十八經,其內容與現存阿含經中之相當者亦有很大入,甚至有完全不同者,其中尤其三經,在現存阿含經中找不到相當之經(又經律異相所引用者,有二處在現存阿含經中亦找不出相當者),可見此二種阿含經絕非出於一或同類經典,係來自不同部派之經典,是可想而知的。
關於現存阿含經之所屬部派,法幢俱舍論稽古中以為係屬於大眾部。日本明治以後之學者亦多認為屬於大眾部,但前田慧雲則以阿含大眾部說之論據薄弱,遂加以否定(詳閱大乘佛教史論一六頁)。
主張屬於大眾部派者,如––宇井伯壽,於其「印度哲學研究二‧三七頁以下」說:現存阿含其列舉四阿含之順序等,與撰集三藏及雜藏傳、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智度論等相同,故乍看之下,似屬有部。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其與摩訶僧祇律分別功德論阿含序品等亦有共通之部分,可見其未必屬於有部,故應視為屬於大眾部或其系統所傳之阿含
赤沼智善佛教經典史論三八頁)亦云:「阿含大乘教興起後有所增飾,此為明白之事。而就其大乘化及教義之特色來看,乃屬於大眾部所傳。」又松本文三郎認為(典之研究三四九頁):「阿含二百五十戒,在部派中僅法藏部二百五十戒,因此可能是屬於法藏部經典。」此說亦道理赤沼智善亦曾列舉法藏部之中與阿含共通者五條以強調法藏部說,雖然此,仍以傳自大眾部之說較為妥當;大眾部有很多部派,阿含可能是屬於大眾部中之說假部所傳。(佛教經典史論三九頁以下)
關於阿含論說得最為詳細的,首推平川彰。其主要論點即:阿含非屬於大眾部,其所屬部派不明。此說早在日本佛教學會年報(二號‧五一頁)、律藏的研究(四八頁)等撰文發表。更在其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中,設「阿含大眾部所傳」一項加以詳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九-四六頁)
在其文中,首先,他聲明現存阿含經並非般所說的為僧伽提婆改譯者,他以為如宇井所說,係出自曇摩難提之手,此由現存阿含之內容與道安增壹阿含經相符之。又今存阿含經之內容含有說一切有部思想,與法藏部所說吻合之處甚多。在法藏部中具有大乘之說,可由大乘佛教法藏部具有特殊之關係而之。平川雖知阿含法藏部大乘佛教具有密切之關係,但仍認為其所屬部派不明。
又現存阿含經中,列舉十二部經之處有五,但其列舉順序並不一致,此與其他部派之文獻所列順序亦不同,頗為特殊,故難以決定其所屬部派。
然則,經考證為曇摩難提譯而非現存之阿含經究竟屬於何種部派呢?其經數、經典之組織、內容與現在本不同已上述。而考證兩者不同之線索,僅有被考證為曇摩難提譯之別生經之一––八關齋經與現存阿含經中之有關印度五大河(四大河)之說。
關齋經所舉五大河順序如下:
恆河Ganaga,謠婆奴Yamuna,新頭Sindhu,詣耶婆提Aciravati,摩棄Mahi(正一‧九三b)。
巴利佛教、漢譯阿含有部法蘊足論、發智論法藏部四分律般所謂五大河,則去新頭而加上薩羅浮Sarabhu,故知八關齋經與般之五河說多入。
與八關齋經相當之阿含卷二一(九‧九經)、卷三四(四○‧經)未列五大河,僅舉出四大河,即恆河Ganga,新頭(私頭)Sindhu,私陀(死陀)Sita,婆叉Vaksa等,與阿含世記經、大智度論俱舍論等所說相同。就此而言,則現存阿含經四大河法藏部大乘說一切有部相似此可以推知阿含經流行的地域可能為西北印度西域一帶;對此,被認為曇摩難提所譯之阿含則表明流行中部印度一帶,因為經中內容不與現存阿含相近,而與巴利增支部內容相近
又就阿含經之音譯語而言,其原文係有別於梵語巴利語佛教梵語的俗語,如六師外道之譯語則作:
不蘭迦葉Purana,阿夷耑Ajita Kesakambalin,瞿耶樓Makkhali Gosala,波休迦旃Pakudha Kauayana,先比(畢)盧持Sanjaya Bela,tthiputta,尼犍子Nigantha Nataputta。(正二‧七七c、七六二a以下)
可見其原文係屬於極其不同之俗語。其中,波休迦旃梵語作KakudhaKatyayana,或Krakudha K.,不作Pakudha K.。而梵語形係說一切有部之漢譯雜阿含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等所用,別譯雜阿含亦採用之。至於PakudhaK.之形者,乃是巴利佛教、漢譯阿含阿含,以及上述阿含等之所採用。故知阿含亦與有部系不同,可能與法藏部有關係。
阿含有讖摩Ksema,機梨舍瞿曇彌Krsa Gotami等與梵語相近者,亦質多舍利弗Cittasariputta、須拔Subhadda、曇摩提那Dhammadinna等與巴利語形接近者,但亦如波羅遮那Patacara(sk.p.)一詞,既非梵語亦非巴利語者。
經典中,後漢高所譯七處三觀經,內容由四七經組成,為經典群。此經即在七處三觀經原經,與積骨經、九橫經等三經之外,再加上四四經而構成者;本為各個別行之經,但因與七處三觀經放在一起,故現在合稱為七處三觀經。其最初經屬於雜阿含,後之四四經即為道安錄出三藏記集)所說高譯之雜經四四篇。此四四經為阿含一種,係由敘說二法者十經,說三法者五經,四法四經,五法三經,說六法乃至八法經,說九法者經所組成的,這是缺少一法之經,且六法以下亦有錯雜簡略之不完全經典。總之,原係阿含之抄本,可能為流行息國之說一切有部經典
又與阿含之抄本相近者,有漢譯之本事經與巴利之如是語經。但如是語經(Itivuttaka,本事經Itivrttaka)之經首並非「如是我聞」,而是以「吾從世尊如是語Vuttam hetam bhagavata vuttam arahata ti mesutam」之一定形式的句子開始,經末並不以「聞所說,歡喜奉行」結束,故以經典形式而言與阿含的形式完全不同,但所收集之經典的內容、種類與阿含共通者頗多。又此經典之纂輯方式,亦與阿含相同。本事經七‧六六二)包含一法六○經、二法五○經、三法二八經,計三八經,而巴利小部如是語經則包含一法七經二法經、三法五○經、四法三經,計一一經,並與上文雜經四四篇有類似之點。
國譯阿含經解題(一)中曾言別譯阿含經之單經有三經,但實際上,現在被作為別譯雜阿含阿含之別譯,或作為阿含經以外之單經而應被視為別譯阿含經者,有數十經之多(包括雜經四四篇),凡此已上述。而此阿含經之別經中,有正確標上譯者之名者,亦隨便按上譯者、譯出年代者,此問題則應重新做學術上之檢討。
註:文中所引用之參考資料,除上述外,另有下列資料:
林屋友次郎「高譯阿含阿含」(佛教研究一二‧三七-五○頁)
水野弘元「漢譯阿含阿含譯出旼」(大山學院紀要第二輯四一-九○頁)
前田惠學「原始佛教成立史研究」六六三-六七三頁。

附記
在上文中,雖將現存漢譯阿含經從眾說,作為僧伽提婆譯,但亦可如宇井、平川之說,將今存阿含經視為曇摩難提譯,且以道安增壹阿含經序所載經典之數、組織與現存阿含經作為有力之證據;時,大周錄寶唱錄所列僧伽提婆譯之阿含經,其組織、內容與現存阿含經並不一致。亦如前文所言;因此,若相信此經錄之記載,則亦可作為今本阿含僧伽提婆所譯之佐證。
此說來,則現存阿含經並非僧伽提婆(第二譯)所譯,而為曇摩難提譯(第一譯),則上述中所推曇摩難提譯之十八經,與經律異相所引阿含一處之文,即是僧伽提婆所譯。而今日失傳之阿含經則含有現存阿含經所缺之經典,故比較起來可能比今本阿含經多出八十經以上,大約有五五五經。
若是上述推論與史實相符,則漢譯阿含亦可作同樣之推論。在阿含,現存本亦為僧伽提婆譯(第二譯),而曇摩難提譯(第一譯)則為失傳者,僅有別行四經因係單譯而流傳至今。此於「阿含解題」(補遺)中即已推曇摩難提譯。但若就上述推論而言,則現存阿含應作曇摩難提譯,四單行經應作僧伽提婆譯。蓋阿含單本四經與考證為阿含別行單本十八經具有共同譯語、譯風等特徵,則應係同屬一譯者,即同為僧伽提婆所譯。
換言之,若僅將現存阿含經作為曇摩難提譯,而阿含仍作為僧伽提婆譯,則今日業已亡佚之阿含變為僧伽提婆譯,亡佚之阿含仍為曇摩難提譯,就不甚妥當!因為失佚之阿含阿含,就其殘存之經典而言,可以看出二者係同出於一譯者之手,故關於此問題有待後之學者作進一步之考證。(日本國譯一切經第四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