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聖典福德

演 培

佛法的最高理想,在於涅槃解脫,而以這為目標的行,不用說,在於所謂「無所得處」。雖然此,但在輪迴界中,從功利的立場講,仍是:善應獎勵,惡應懲罰;也就是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我人的倫理行為,應該使之進,非理行為,應該使之泯除。佛教常說善果惡因惡果,其理由也就在此。原來我人行為(業),從他的性質分別,有善、不善無記之三類。於中,無記行為,因沒有重要的意義,所以說到業,大都就不善行為而論,很少談到無記行為。如以不善業分別世間有漏出世無漏,很顯然的可以發現:不善業,唯屬於有漏善業,通於有漏無漏的兩類。從根本聖典去看,我們所理解的,大概是這樣的:
(行)

––無漏––梵行––宗教的(出世間的)最高善
––有漏––福德––世間德善
不善––有漏––罪惡(非福德)––世間的惡
由這圖表所示,我們道,福德世間有漏善行。因為他是有漏的,所以對清淨無漏梵行言,是可捨的;但因為他是德的善,所以對有漏世間罪惡言,又是行的。如以世間出世間相對看,也可這樣說,世間福德應該捨,出世梵行應該行;如以不善相對看,則可這樣說:不善罪惡應捨,善的福德行。在我們的行為上,由於福德持有這樣兩重的意義,所以阿含聖典所說的福德言教,也有這兩方面。關於對罪惡行的福德,其例如左:
隨於福德罪惡之果,人業之引導而行。即罪惡業故地獄,而福德業故向於善趣。因此,須為未來世福德行善事。
心急於善,則遠離罪惡懈怠福德者,則喜罪惡
像這樣的例子,在經中真是多不勝枚舉。此亦可知福德是屬於善行的了。又在法句經中,相對的說了福德罪惡後,接著就相對出罪惡與善。由這看來,福德就是善。在大義釋九頁說:「一切所有,屬於三界善行者,是即所謂福德。」根據這個福德的定義,所以福德就是善的行為。在這定義之下,所謂屬於三界,是即顯示不是不繫屬三界的不繫無漏行,而是屬於世間有漏行福德有漏善行,這是對罪惡而言的。因此,罪惡又可說為非福德。經中敘述乞食婆羅門,向釋尊這樣問道:「尊者!你也是乞食,我也是乞食,在你我之間,究有那點不同呢?」這是很有意義的問話,佛回答他道:「光是那樣的乞食於他,那是不能說為比丘的,一定要捨離世間罪惡福德專心致力於梵行修習,那才可以稱為比丘。」「在這世間,超脫福德罪惡執著,不憂愁不垢染清淨者,我才稱他做婆羅門。」又有以福德慈心解脫的價值比較說:「諸比丘一切有所依著的業,其價值,祇為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以上所引的經典,都是顯示福德應捨而說的。在大義解釋福德罪惡都不執著」的話說:「一切所有,屬三界善行,就叫做福(德),不善行,就叫做非福。如斷捨根絕那福行非福行不動行,那就好像截多羅樹頭一樣,成為滅無,於未來世不生起,就是不執著福德罪惡。」所謂福行非福行不動行,在雜含、長含以及其他諸論,都有說到的。雖說古代對此沒加以解釋,但在分別論講到十二緣起無明緣行時,說此三類,並一一給予他的定義。福行,是屬欲色二界所繫,而由施、戒、修之所成的;非福行,唯屬欲界所繫,而由不善思之所成的;不動行,屬於無色界所繫,而由善思之所成的。此中所說的福行,就是阿含所說的福德,那固不用說,就是不動行,如據分別論解釋,也含於阿含福德中。為什麼不動行,是屬無色界所繫的,並非是無漏不繫法,雖是三界所繫的有漏法,但因「所有屬於三界善行」是福德的關係,所以不動行,不妨也歸於福德所攝。假定說是福行才可說是福德,那在阿含教說的方面,在福德以及對福行梵行之間,雖非介不動行不可,可是在我覺得好像沒有那樣的餘地。因此,分別論十二緣起之行,解釋福行非福行不動行的三類,實是繼承雜含解釋,並不是該論主所獨創的。如雜含說:「陷於無明之人,福行非福行不動行無明滅而明生,則不行此。」經中又更顯示說:「漏盡比丘不行福、非福、不動三行。」此可見緣無明而有的三行,是屬有漏的,應斷的,梵行者,是不行此的。
福德者,來感天的果報,雖是因果的必然,但天之道,在佛陀看來,不是究竟之道,因佛陀認為,漏盡涅槃,才是最極無上之道。福德天的關係,經中有時說為:「福德等故行於善趣」;有時說為:「彼等福德日夜增長,彼人是行於天者」。因福德天,可說這是沒有問題的。原來,佛法所說的修福德,主要是對在家眾說的,所以這不是出家眾的門。為什麼此?要知福德最具體的行為第一就是布施,而布施的對象,阿含聖典看,是在家僧伽思。僧伽被稱為「世間無上福田」,其原因就在此。福田,就是在俗的信者,施財物於僧伽,因此而得福德,由於僧是出生福德之田,所以稱為福田福德在家信者所行,不特直接從為新來的信眾:「說施,說戒,說天法」,可以看出,就是從出家者要求還俗的動機,我們也可發現此一事實。如中含敘述某良家男子,一度出家以後,忽又醉心於在家的生活,問其為什麼要退入俗,他的理由就是:「我以前是在家者,享受財物,能造福德。」又中含三一賴吒和羅經說:賴吒和羅佛說後,深深的感到「若在家為鎖所鎖,不得盡形壽清淨行梵行」,乃向佛要求出家佛說須得父母許可,於是就又向父母請求,父母對他說:「賴吒和羅!汝可速起,行欲布施,快修業。」不贊成他出家,而勸他行施修業。及至賴吒和羅出家後,回訪己的家園時,兩親又勸他還俗說:「賴吒和羅!汝可捨戒罷道,行欲布施,快修業。」對此,賴吒和羅,不特不為所動,且勸父母諸財寶投入恒河深處。隨後,其婦又來對他說:「不審賢郎有何天女勝於我者,而令賢郎捨為彼修梵行耶?」尊者賴吒和羅回答她說:「不為天女故修於梵行。」由這看來,出家行的是在清淨梵行,而在家所修者,則是世間福德,如出家欲行福德,則就顯示有罷道入俗之意。因為:梵行,是以漏盡涅槃為目的的;福德,是以世間幸福為目的的。經中顯示這二者的不同說:「齎安樂,造福德」;「希寂靜,捨世間欲」。此中所謂寂靜,因為是表示漏盡涅槃,所以相對於此的,就是世間的幸安樂,但欲到達寂靜涅槃,必須捨離世間之欲。與法,是相反的概念,如以廣義說,所謂欲,實一切非法而言。捨棄世間一切非法,就是到達涅槃之道。假定行福德,那不過唯齎世間的幸福而已。因而在世間欲中,恐也含有福德福德既被繫縛三界,則它是世間有漏善行,也就可以明白了。佛陀開始勸人修福德,是對罪惡而說的,實際這不是佛陀根本精神,祇可視為立於德立場的方便說法
關於罪惡福德無漏的關係,在中含一一七也被明瞭表現的,那就是八正道中說的正見乃至命。一方面將見乃至命,分為邪與正的二者,另方面更就正分為有漏無漏,而把有漏的視為福德。如經說:「云何邪業殺生、偷盜、淫,是謂邪業云何正業比丘正業二種有漏順福分,使生依着正業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正業比丘!何者是有漏順福分,使生依著正業比丘!慎殺生,慎偷盜,慎淫是。比丘!此是有漏順福分,使生依著正業比丘!何者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正業比丘聖心有無漏心,成就道,修習道,捨離慎遠離身三惡行比丘!此是聖,是無漏,是出世間道正業。」此中的順福分,「是順益福德一分」之義,是行善福德思。所以「順福分」的一語,與「順抉擇分」、「順解脫分」的用法,是差不多的。因而,即使說為「使生依著」或「齎依果」的思,也可以的。但這時候的依果,就是未來依身。在是有漏、是世間的一點上,因對福德執著,所以說為「令生依著」。不管一種此而知的:在對邪(不善)的正(善)中,有漏善無漏善的兩類。前者是福德行,所以在規定未來(天)的生存(依果),雖生執著依著),可是後者卻是出世間無漏之道。因此,由行為福德的性格,也就成為很明瞭的了。
然而,於此經典有須注意的,就是有漏正業的內容與無漏正業的內容,完全一的,因為兩方都要離去殺生等的三種惡行的。唯不同的:限於無漏的時候,加上了「聖心有無漏心,成就道,修習道」的幾句:限於無漏的時候,說了「捨離慎遠離」的這麼一句。唯重說這麼一句,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像這樣的在有漏無漏的場合,其內容是等的。即在其他的正語命,也是同樣的。但正見正志,在這句話之上,彼此稍一點不同。此,出家所應捨的,可知福德的意義。即福德,雖是世間執著德的善行,但是成為妨礙出家的,是那世間執著的一點,說雖這樣說,而為出家者,不管怎麼樣,德的善行,決不可捨,這是很明瞭的。因此,祇要除那執著福德就照那樣成為無漏道。然除像那樣的執著心,在成就道,修習道者,不是開始所能做到的。所謂「宗教梵行)是超德」的意義,也就在此。在大乘佛教,說「使布施而為布施波羅蜜無漏道)」,亦即是思。上所說,是以福德持有究竟之道而言。但此所說,在經典中,並不是完全沒有的。如雜含中有說:「欲福德而立於善;為不死而修於道。證得之精髓,就喜盡滅。謂『死王』雖來也不驚怖」。這也只是由欲福德,並不是就證得於法。為不死而以修道為因,證得法的精髓,可說這是沒有問題的。在雜含阿育王施半阿摩勒因緣中有說:「以此施功德,不求天帝釋王及人主,世界妙樂……以是施功德,疾得成佛道。為所尊仰,成一切智世間作善友,導師第一。」由布施功德,不天,成佛道,如般所說,認為這經典,在阿含中,是新的經典。因為在該經中,西方念佛的思想,也已發現,所以在考阿含福德原始意義的時候,或者猶如前說,是顯示布施波羅蜜的內容,也不可知。
但是,福德的內容,究竟是指什麼呢?至今為止,不管從角度看,作為福德行之代表的,不能不說是布施。前說僧伽福田,固然是表示了這意義,其他由布施而行福德,經中所說是還很多的。不過從「一切所有,屬於三界善行者,是即所謂福德」的定義看,福德決不光是布施布施只可說是其中的一行而已。所以在長含中,說三福事:一為布施所成的事,一為持戒所成的事,一為由所成的事。而這所示的福德內容,是最般的表現。於中,布施是最重要的,所以說在最初。其次是戒,關於福德的內容,如經中說女性具有容色力、財產力、親族力、兒力、戒力五力時,謂由前四種力,於身壞終後,可以善趣天界,唯由戒力,說那是可能天的,像這樣的,雖沒有福德之名,但既說天的利益,是就可以理解到以福德說戒的了。最後因修而成事的這句話,表面看來,是很曖昧的,不知所指為何。可是如長含眾集經,標舉三福業,說有「施業平等業,思惟業」的三者,一看就知所謂「思惟」,是就相當於這個「修」。又在異譯的大集法門經,標舉「三種福成就慧行」,說為「布施莊嚴成就慧行持戒莊嚴成就慧行禪定莊嚴成就慧行」的三者。根據這個,所謂修,是禪定思。修習,多分是包含定的,所以把修解說為定,恐怕是要比較正確些的。這樣,定雖認為有福德的意義,但般的修定於那相應天界,也可作為這一確證。此說來,所以戒定都可認為是福德的一部。不過此中所說的定,不是後來所說的無漏定,而是共於外道所修的定,這是不可不知的。
經中,更就諸婆羅門事而論。這事,是為得福行善而被施設的。其內容,是指真實,即語真實)、苦行梵行讀誦、施捨的五法。而在這些之中,最後的施捨,是被認為有最大果報的。有把可以說為施捨之體的憐愍性,更以第六事而立。施捨,為正的施設,那必須從憐愍出發才行。這五法,在福德的內容,雖表示很不同的形式,但這原來是為婆羅門所說的。對於這個釋尊雖不特別反對,可是於此所應注意的,釋尊曾作這樣說過:「由修習五法,而無瞋無怨之心;此五法,是一切心之具。」因此,釋尊對於事的內容,雖標舉多方面的德目,但那不過是為養成無瞋心的方便無瞋心,就是憐愍心,亦即是布施心。而釋尊更把這五法,視為出家多於在家,因這福德的內容,如彼「苦行」、「語真實」等,不是在家的德目。此可見福德一語,並不是佛教所特有的,而是所取用的。然在佛教,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欲將憐愍心而為的布施視為心,於此,認為是有他的特色的。
然於此還須要說的,就是般以為是六師外道之一的不蘭迦葉所說,在經典中,是這樣記載的:一次羅閱祇耆舊童子菴羅園中,王阿闍世前去見佛,向佛報告不蘭迦葉對他說的話,謂「若於恒河北岸布施或使布施,供犧或使供犧,以此為因緣福德,亦無福德之報。即由布施調御、自制、語真實,亦無福德福德之報。於恒河南岸,若以利劍割殺一切眾生,以為肉聚彌滿世間,此非罪惡,亦無罪惡之報。」不用說,這是撥無因果邪見,如反於這個,由布施等是有福德的。原來,所謂調御、自制、語真實,是被攝於戒中的,所謂供犧,是可攝於布施中的。所以我們不蘭迦葉阿闍世王所說,否定依布施與戒而有的福德,不能不他是邪見。又經中曾說三樂集,三樂集者,為未來因。即現在不是樂,而未來必獲樂,共三種。說:「彼遠有未來目的,樂根福德修習布施正行慈心。此諸法即是修習三樂集。無瞋害,賢者於樂之世界。」據此可知樂集,是為未來樂根思。樂根,就是樂的事情,為未來樂根,就是於未來樂的因。於此,布施慈心,可視為一內容的東西。布施是因持有慈心而行的。那末,正行究竟什麼意義呢?或可視為戒的意義。不管一種,但由這些,也可知福德心,是在於布施了。
布施福德心,我們還可從預流支證明。說到四預流支本有種種的形式,但最般的,無過四不壞淨,就是對佛法僧成就不壞淨信,及成就聖所愛戒。而於此我們須加注意者,就是在第四,布施及不加布施差別。考察預流的成立,有正系與傍系的兩類預流:一為出家者的見道預流,是由無漏智顯現而入的預流;一為以淨信心的在家預流,是由四預流支而入的預流。如於第四加說布施,則可他與福德有著深切的關係了。不說預流則已,如要說到預流,必須從這二種預流考察不可。在家預流,經中屢屢說到「福德潤澤」、「能享受善趣天界利益」。在家預流,既須具四不壞淨,當知那成就,每每含有布施的。據此而言,可見福德的內容,是含有布施持戒的兩類。至於對佛法僧淨信,則被視為是那布施持戒先行預備的階段,即使攝於布施持戒中,是也可以的。個人,如對佛法僧沒有淨信心,所謂布施僧,可說是不可能的。同樣的,如對佛法僧沒有淨信心,不不能守教團所規定的戒,即使能守,也將完全有意義。布施對於福德,既然有著這樣深切的關係,那末,布施究竟是指的什麼呢?布施的意義,雖是「所與」的思,但如前說,似也可以看出:布施心在憐愍。持有憐愍、慈悲心而盡為他人,使世間的人們,因此而得利益安樂,都可稱為布施,所以廣義布施,並不光是「所與」。如雜含三六(佛光卷四六)所說:「云何得晝夜,功德增長云何天?為解說!種植園果故,樹蔭清涼。橋船以濟渡,造作福德舍,穿井供渴乏,客舍給行旅。此之功德,日夜常增長如法具足,緣斯天。」這些,不是布施的類型。
唯在這裏須要注意的:此經典中所說的戒,並不是別立的,是由布施具足戒的。因此,戒可盡攝於布施之中,結果,福德的內容,布施而已。此諸經典所說,要之,是廣義布施,不用說,也是明瞭的。經說:「如法求食,養父母者,多生福德。」又有說:「師非正等覺者,其法亦非正說弟子之隨其法如法行時,其弟子完全正確。如有向此弟子勸曰:『如汝師教而行』,則勸者被勸者,多生福德。」此外,經中舉種種的事例,分別生非福德與生福德的情形。要之,無非是廣義布施。還有說正教的人,聽聞正教的人,如果出生福德,則在這時候的福德,也可視為廣義布施。不過,這對財施而言,可以視為法施就是了。
以上的論述,是專以福德為我們的行為而考察的,所謂是行的福德。這與前說的「一切所有,屬於三界善行者,是即所謂福德」的定義,雖有大大的入,然在經典,既說「造福德」、「行福(德)」,則福德似此理解,也是極為當然。可是在現在所引用的經典上,那所表示的,福德既然不是行為那東西,由於像那樣的行為而在行為者身上所發生的一種力量,後來阿毘達磨論師說為無表業的,稱為福德,認為也有他的相通之點。福德,經中有時譯為「功德」,別譯雜阿含,又譯為「業」。為什麼?因植園植林,其行為本身,就是福德不斷的本著像那樣的行為而行,則福德就逐漸的增長。唯在此經典所說的福德,並不就是像那樣的行為正為那行為者的,要在行為者的身心上,給與如何明瞭的、可喜的、所願的響,而且在他後,成為感受善趣天界利益財,始可說為福德的。在如是語經,以福德的同義語,而舉「快樂」、「所願」、「所欲」、「可愛」、「可意」等,就是這個意義。可是在處的其次,則又把這些,就福德所引的果報而論。說:「然比丘等!我於長夜福德時,其所願、所欲、可愛、可意異熟長夜之所領納。」由福德所引的果報,因為是可愛的果報,所以為其因的福德,也就說為「可愛」的。在法句經,有「樂積福德一語;在雜含說有「生福德」;在長含說有「生多非福德」。這時,如果行為就是福德,像那樣的行為,就是由福德而生,或同樣的是福德。又前引用的阿育王施半阿摩勒因緣說:「以此施功德,疾得成佛道」,也是同樣的意趣。大概施並不就是功德,而是由施能得功德之義。中含有說:「為供如來如來弟子殺生類者,以五事多生福德。」既說由殺生而生非福德,則殺生本身,並不就是非福德。又如前敘不蘭迦葉意見說:「布施或使布施,供犧或使供犧,以此為因緣福德,亦無福德之報。」以布施因緣,而福德是有呢?還是沒有呢?因為是問題,所以布施那事情,不他是福德,大概是這思吧?像這樣的例子,在其他的經典上,也多能發現的。
在古代印度,關於業的說法,大概是常識的,所以光是行為不可稱為業,相當於後代說的無表業,也包含有,豈不是稱為「業」的嗎?這雖不得不更詳細考察的重要課題,可是在現在福德的意義下,是有兩種看法的,但合併起來考察,則後有所立無表業,自根本佛教以來,或在佛教以前,就暗暗的在被說著的了。如中含敘述耆那教意見說:「苦行滅故(以前的業),不造新業故,未來無結果,未來無結果,是故業滅盡,以業滅盡故,諸苦亦滅盡。」像這樣的由行為而生的一種潛勢力,也是包含有的。所以從表面上看來,似也使用「業」的這個稱的。
最後,再來說「福德」的一語,這一看似乎就有「幸福」的意義在內。把他譯為「福」或「福德」,大概就是為此。如中含有說:「又沙門弟子,同梵行者等,專心勉勵者,後廢學還俗。彼等嘆師、嘆法、僧伽,確自深責,決不責他,曰:『我實是不幸,福德鮮少者』,我等雖於善說法津而得出家,但不能盡形壽圓滿清淨梵行。」般而言,在前似也說過,還俗回到家中,才能多行福德。如前賴吒和羅父母勸他還俗說:「行欲布施,快修業。」或如經說:「享受財物,能造福德。」可是在這裏,完全是相反的,正因還俗,所以福德少。假定福德大的話,何至於要還俗?這從他說的「我實是不幸,福德鮮少者」,可以想見。這福德,是希求幸福的思,雖說為幸福,但不是說物質的幸福,而是表現精神上的幸福。以行為福德而轉,則其行為的結果,在那人的心上,明顯的給與好的響時,把那也就稱為福德,所以現在須更進一步的,就是般由善的行為,而把內心的幸福狀態,豈不是也稱為福德嗎?關於這個問題,有從原語學上考究的必要,因為說來話長,而且不是現在所能做得到的,這裡且略而不談了。
福德,在佛法說,是世間有漏善行,雖不為佛法所重,但卻為世人共同的要求,所以佛對初心佛者,也每每的說福德行,使有合理的行為。因為修學佛法究竟解脫樂是最高的理想,但佛法不僅為了究竟樂時也為現法樂與後法樂。要想達到此初步的目的,就不能不修施戒的福德行,所以阿含聖典所說的福德,是以施心的。人天福德行進一步,就可趣向解脫了。說:「出世行,是行的勝進,是以般人的行為基礎而更進一步的。」不過,在以般人的行為基礎而更求勝進時,對於世間福德,要能捨而不執,假定認為這個很好,而貪圖世間的福樂,那就不能走上出世解脫道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