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

後漢息國三藏高譯
輸入者 張曉云
       校對者 袁雪梅
       改稿者 江 進

十二頭陀者。一者不受人請。日行乞食。亦不比丘僧一飯食分錢財。二者宿山上。不宿人舍郡縣聚落。三者不得從人乞衣被。人與衣被亦不受。但取丘人所棄衣。補治之。四者宿野田中樹下。五者一日一食一名泥。六者晝夜不臥。但坐睡來起經行一名泥沙者傴。七者三領衣。有餘衣。亦不臥被中。八者在塚問。不在寺中。亦不在人間。目視骸骨坐禪求道。九者但欲不欲見人。亦不與人共臥。十者先果蓏。卻食飯食已。不得果。一者但欲露臥。不在樹下屋宿。二者不食肉亦不食醍醐。麻油不塗身。
杖有五事。一者為地虫故。二者為年老故。三者為分衛故。四者見佛像。不得使頭有聲。五者不得入眾。六者日中不得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八者不得橫著肩上以手懸兩頭。九者不得手掉前卻。十者不得杖至舍後。一者三師杖出。不得杖隨出。二者若四人共行。一人杖出。不得杖隨後。三者至檀越家。應杖不得身。四者至人門時當三欬嗽不出。當便去至餘處。五者設人出。當杖著左肘挾之。十六者杖在室中。不得使著地。七者持自近臥床。八者取拭之。九者不得使頭生。十者欲杖出。當從沙彌受若白衣受。一者至病瘦家宿。應得暮杖二者遠送過去。當得暮杖。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四者行阿其云。應得暮杖。五者常當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優婆塞家。有五事往。一者為僧使。二者分衛。三者阿其云。四者請飯。五者疾病死亡。其餘一切皆不往。
比丘優婆夷經。有五事。一者優婆夷抱小兒來問經。不應持婬意向說。二者設婬意起。不得前取小兒摩弄。三者不得牽坐著邊。四者優婆夷使比丘說麻油術經。當令男子持楊枝比丘持男子手中楊枝應說。五者若優婆塞。與優婆夷俱來問經。若優婆塞先去比丘亦應出。不者非法
新至比丘十德。一者佛已。當卻住問摩德姓字。比丘僧幾人日持為姓字。二者上座當禮下座問訊。三者不得問所止處。四者人與比丘床席臥具不得呵好醜。五者依止阿闍梨。六者當亦供養。七者不得呵經。八者不得自在入。九者欲掃塔上當報摩波梨。十者出去有臥具當寄主人。
復有五事一者當憂事。二者不得妄用。寺中水。三者不得至人戶。四者不得逆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杖木上。
當以事待新至比丘。一者當避與房。二者當給所須。三者當朝暮往問訊。四者當語國習俗。五者當教避諱。六者當語乞丐處。七者當語僧教令。八者當語其可食。九者當語縣官禁忌。十者語賊盜。某許可逃。某許不可逃。新至比丘。欲到賢者歸持作依止阿闍梨。當先自說言。今為某遠離三師。各去是干里。今某獨來在此。本意學。連遇國君不安故。來到是今賢者。當為我作依止阿闍梨賢者用某歸故。受某甲為弟子與某甲共弟子當依某甲與共居。為某甲弟子賢者當用法故。當為某甲作阿闍梨師。已作禮因言。阿闍梨。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為師作。當教某甲所行有強共某諍某。阿闍梨當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闍梨若某。欲去止俱自在。設某去後。復從彼面來還。阿闍梨受某為弟子如是說至三。師當言報賢者某聽今我所說。令卿得道常當行。如佛語戒。當忍辱精進。當一心念道當念慧。當止口意滅毒。當為三法事。已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間事。能如法行者。會當得道度世耳。說竟。起作禮面著師足去。還取衣缽上師受衣比丘受衣三衣阿闍梨比丘自說亡失。若火盜賊因緣比丘歸言。明賢者慧行淨戒是某三師為某。如是便三說本因緣已。三說便上。若缽若衣受阿闍梨。便說教誡。某賢者人有六情護當念清淨。雖世間潔。不能到清淨行慧者道。清淨。不垢不漏外相應。是為能致清淨道者。是故當依當攝護。是為缽依者。當言數持視數著以時浣。比丘譬如賢者。亦世間處身。樂沐浴薰香臥具。寧安隱安隱所有有破服。不設具堅安隱。亦不能致清淨慧道中。若漏濕為虫所食腐。譬身若一處腐爛。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譬身若一處。為虫所食瘡。若痛若痒。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從上至竟依洗淨。是為除貪亦少欲。使致賢者清淨。是為依事。
依止阿闍梨弟子。有五事。一者比丘會時。當教如法下。二者比丘有令語使莫犯。三者當教隨順下。四者當教令恭敬。五者當語國土方俗忌諱。所可食飯應爾不應爾。六者當語丐處。某處可往。某許不可往。七者有賊盜。某處可逃。某不可逃。八者病瘦當占視之。九者衣被破壞當給與。十者有去不得留難一者相視人意。二者當隨方便所住。三者來有問當答讓。四者欲澆灑地常當謙讓。五者不得不復與卿語。是為依止阿闍梨法。
弟子依止阿闍梨。有五事。一者當數往。二者往至戶當三彈指。三者入當頭面禮。四者長跪消息。五者去當還出戶。
復有五事。一者旦夕往問訊。二者師呼即著袈裟往。應不得單身著屐入。三者當掃地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所作。若入行止當報。五者往經問解不得。不應有恐意。是為五事自依阿闍梨法。
賢者比丘不應畜七種藥。一者辟穀藥。二者消穀藥三者吐下藥。四者強中藥。五者服食藥。六者毒藥。七者兵瘡藥。有病一切不應服藥。亦不得與他人使服。墮罪。
比丘欲起沙彌法。有五事。一者當知四阿含。二者當知戒。三者當知經。四者當知有慧。五者當有德。
復有五事。一者持戒。二者當不犯戒。三者當能解經。四者當忍辱。五者自守一切。具行者。乃可舉沙彌。不悉知不應起沙彌比丘沙彌。當教行五事。一者沙彌事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沙彌賢者長短。三者不得沙彌語。四者不得聲罵沙彌。五者不得獨使令當給事。
沙彌共居。一者愛端正好。二者之欲瞋。三者疾病。
三事應逐去。一者言犯戒無罪。二者言佛法僧。三者向人說和上阿闍梨善惡行。持沙彌寄人。有五事。一者先問沙彌某可汝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不。三者不設呵罵不得言。非我阿闍梨為非。四者承事主如視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捨去。持沙彌至主許寄時。有五事。一者當教面禮。二者教歸。三者當言卿視。我沙彌如卿沙彌。四者從彼來還。自當歸我。五者若無常長屬卿。
受人寄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教讀經二者教莫犯戒。三者當教隨眾下。四者當教行步法則。五者教恭敬眾人。
比丘僧飯時。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飯不得先飯。四者上座飯未訖不得先止。五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受案有五事。一者手巾并受。二者當決闊尺六。三者手巾連案若机足。四者當卻膝。五者兩肘不得離膝。
復有五事。一者已受莫離。二者不得右顧視。三者已離當從上座受。四者設人不應不得食。五者若人宿與不相便。可自作方便自呼人。
復有五事。一者右手不得所攜持。二者不得大呼所求索。三者授人缽當視下相前人。四者授缽當右手撫上。五者所受。
復有五事。一者人來授物。手近當更澡手。二者不得著缽中。三者不可意不應食。亦不得使右人知。四者不得上座前。五者不應飯而飯之。墮罪。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手已污。不得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獲缽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手巾拭膩手。
復有五事。一者前杯著設橫當正之不正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墮不應復食。三者若人來所益。常當以指墮柱之。四者不見不應食。五者飯食在前不得嘗味。
復有五事。一者飯不得於坐上失風。二者飯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四者已澡手不得復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飯四十條事。
飯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唾缽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飯吐缽中。五者不得大奮手污濺右人。
復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軟。當先熟歷手。二者不得奮濕取澡。三者不得以手拭面目鼻口。四者不得不取持去。五者當如法用之。
復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當藏棄膝上巾。二者已即當正袈裟不得右人。三者下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來。四者日達嚫不得亂語。五者達嚫未竟不得妄起。
復有五事。一者若上座檀越經。當正坐聽。二者若急欲去作事。當過白摩波利。三者急欲東西使。當語下坐人。四者若得錢分即當撿藏之。五者所還欲寄人。不得以足推徙。亦不得遙擲與。
飯上有事。右顧視有罪。一者當視上座受案未。二者當視上座前具未。三者視下座亦爾。四者人皆飯。當復視之上座前少。何等盡者。為呼益。五者視下座亦爾。六者飯未已。當復中止視。上座得何等。七者視下座亦爾。八者當視上座已未設自先已。以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視人。九者視下座亦爾。十者不得先取案。當排之持待人。
  比丘持賓揵澡槃。有五事。一者手不淨不得上飾手。二者手不淨不得擭上蓋。三者手不淨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淨不得使益水。五者手不淨不得擭前頸。六者當從下捧腹。七者水少但當小洗手使淨。八者當出益水還入善澆。九者欲益澡水當先澆三洗令淨。十者欲著水。當三倒易水滿持入。一者欲持不得當道住。二者屏處三者下常當使有枝。四者安正上蓋。五者當宿盛水令滿。十六者持澡槃不得曳有聲。七者不得使上邊污。八者不得使中有飯。九者棄不淨水。十者棄水不得遠手徐徐瀉之。一者澡槃當先澡外使澡淨。二者持澡槃手不淨不得止持漱口。三者持澡槃手污。不得擭賓揵上拭若口。四者不得取灶下水用澡賓揵。五者外各當三更水澡乃得持入。欲持賓揵著槃中。不得大投使有聲。
當用手巾五事。一者當拭下頭。二者當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身體。若澡浴各有巾。
  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五事。一者不得使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下去。設不去有來作。禮起去先取襞去之比丘有七人。不應作波利及直日。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瘡不淨潔。三者久病羸極。四者眾人共使養病。五者上座日。六者摩德。七者直歲是。七人皆不應作有強揵如反。不欲作者不應訶問。自是後世珍寶藏也。
作缽泥僧摩波利。當行百六十德。作直月。當行六十德。作直日。當行十德。作摩德。當行三十德。作直歲。當行十德此上五人行者。久會至無為度世道矣。
缽泥僧摩波利。有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當惜眾物。五者當惜招提僧物。六者當惜比丘僧物。七者當知事。八者當知招提僧事。九者當知比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一者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二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中。三者不得招提僧物著比丘僧物中。四者不得比丘僧物著塔物中。五者不得比丘僧物招提僧物中復有五德。一者欲有所作。當白報眾人。二者不得割奪眾物獨匿自入。三者不得持眾物私意饒益親厚。四者不得斷取眾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五者當數護理眾家臥具。六者有病痛當占視隨所思持與之。七者當恭敬瞻視比丘僧。八者為比丘作飯食當令潔。九者當隨婆羅門意。十者譬如事鬼神異。一者不得自瞋喜。二者欲行清淨不得身於灶下事。三者日暮常自起按行門戶。視諸比丘戶皆閉。不設見異人不得即呵問言。卿為是沙門。許當復待明日。四者不得掃寒著熱。五者不得掃熱著寒。是為五事
營事維那。飯時於堂中當行。五德。一者已布空案。行遍視下竟皆遍不。二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有應分飯。四者一切所分布。皆當至沙彌白衣五者三師不得增益。六者作分下當使平等。七者分飯自當更手令平。八者欲分羹當三迴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調。十者不得即以釜中羹著人缽中。皆當先更分著器中。一者所有不得於上語笑。二者不得遙大呼言取某來。三者中有不食羹者。為所便與之。四者中有不相便可者。不得即於坐中呵罵五者急當念養病。十六者飯時人持物來。當即分布盡之。不得言當遺後日。七者急先益羹。八者急當益中飯盡。九者不得中止踞視僧。十者不得遠離僧於前捨出。一者皆已飯。自視中所不具者。復視多少益。二者不得住大呼從人撿挍食具去。三者蓋藏無令有聲捐棄著地。四者當人豫具掃帚澡水手巾五者當住待僧達嚫竟。自當白畢竟乃出去灶下有五德。一者為缽泥僧盡力忍辱。二者當佛法恭敬等視下。三者若人從所索。有即當一切與。不得逆言有。四者當早起行視當一切具。五者一切使人行。所買不得施乞之。六者欲呼使不得遙大作聲呼。七者一切所作不得使物器大有聲。八者一切當可眾人意。不得自在直行強。九者若人持飯來若餘物多少。即當白眾人使達嚫不得獨受便遣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設使過時當藏棄不得便先當視。一者若檀越來言欲作飯。未所有不得即對人說。若主人持錢來。作比丘僧飯。若缽泥僧與主人。若白賢者。共議所當兩作。不得獨自可。二者汲水不得大投瓶井中令水濁。三者不得自擇米。四者澡釜三易水令淨。五者勿持釜中熱湯澆瀆中。十六不得自然灶。七者不得自掃草斷去根。八者不得以生菜根葉著中。九者不得持食飯注瀆中。十者一切飯具當覆上。不得使受塵坌。一者不得長分。設不食自置棄之。二者不得持眾物猗身以作恩惠。三者蓋藏自當行視令堅。四者不得分今日食遺旦日。五者不得持旦食遺今日。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來至即當問消息。二者當為次座下。三者當給與房室。四者當給臥具被枕。五者當給與燈火。六者當語比丘教令。七者當語國土習俗。
人巿買有五事。一者當教莫與人諍。二者當教買淨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促人五者護人意。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二者人已斷餘乃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設肉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人汲五事。一者當使先淨澡器。二者當使著屏處。三者當覆上令淨。四者不得持膩汁污。五者若人有不得復用。
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柄令堅。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人擇米有五事。一者自量視多少。二者不得有草。三者擇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五者向淨地人洮米有五事。一者當用堅器。二者用水。三者五易水令淨。四者屏處。五者覆上令密。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衝釜底。二者當使蓋器受污水出棄之。三者當添滿水。四者淨澡木覆上。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堅。燃灶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橫薪。二者不得燃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熱湯澆火滅。
人炊米有五事。一者當教待氣出而莊之。二者隨氣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令氣泄。四者著米甑隨覆之。五者已熟下之。亦當覆上莫使露也。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去根。二者當令等。三者不得令青黃合。四者當使澡淨。五者皆當令向火之乃得布用。
作羹有五事。一者當教如次內物。二者當令熟。三者令味調適。四者自視令潔。五者已熟當去下火覆之。
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當三易水使淨。二者拭使淨。三者布案使去二尺。四者皆當案正下橙令堅。五者不得令污比丘衣。
揵椎有五事。一者常會時。二者旦食時。三者晝飯時。四者謨投槃時。五者一切無常
復有七法。一者縣官。二者火。三者水。四者盜賊。五者會沙彌。六者會優婆塞。七者呼私兒。
當復知十二時揵椎。常會時先從小起稍至大大下擊十。稍小一下。小小十下復三下。旦食大八。晝食一通。投槃亦一通。會沙彌三下優婆塞三下無常者隨視時。縣官火盜賊亦隨時。呼私兒一下。一通比丘揵椎後音有百六事缽泥會。摩波利所當行。缽泥會時。有五事。一者當佛。二者當禮僧。三者隨次坐。四者不得大踞床有聲。五者遺上座處。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諍坐下。二者當恭敬上座。三者當隨眾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日若使作即當如法受。五者已畢。
起坐當過白和阿闍梨已。受直日有五事。一者當先受戶鑰。二者當數銅佛像。三者當數銅爐。四者當數銅燈。五者當正坐席自承比。
掃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履上。二者不得背佛掃塔。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棄。四者佛像上故花。五者當且過澡手持淨巾還。拭佛像復有五事。一者當堅持。二者常拭令淨。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羅手指。四者出錢買花。五者當布與人令散佛上。
掃塔上有五事。一者當先灑地。二者當使調。三者當待澡。四者不得逆掃。五者不得逆風掃。
掃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手拾草。三者取中土轉著下處。四者不得令四角掃處有跡。五者掃塔前六步使淨。設大比丘會時。掃除講堂中有七事。一者當早起行視門戶開未。二者當撿空燈當摒之。三者當掃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當燒香前。五者燈火著堂中央。卻正比丘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畢去徐當灑地。七者當更淨掃地
五事灑地。一者當卻行。二者當輕手。三者當令遍。四者當待燥。五者不得濺人衣。掃塔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掃去墡土。四者手除出棄之。五者不得人道。亦莫棄中及圊中。
撿燈有五事。一者不得滅中炷。二者當瀉中餘膏燈燃著前。三者取空燈著常處。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亡物皆當應買償著常處。
燒香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出香。三者當布與人。整頓比丘僧床席三事。一者當安隱視床足使堅。二者下意掃拭令淨。三者拂拭席當使遍。不得令污比丘衣。
三事。一者當先除去故火。拾取中面。二者當拭令淨乃著火。還取故香著中。三者著火不得熾火不得少令灰火疾滅冥。燃燈有五事。一者持淨巾拭外令淨。二者淨炷。三者自作麻油。四者著膏不得令滿。亦不得令少。五者護令堅。莫懸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行之得福。右六事直日所行
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闍梨故。五者用我棄家作沙門故。六者用作主人耐忍四遠故。七者當待四遠故。八者人有過。不得於前言當擅罰之。九者一人過。眾人欲罰。下座請之。不得獨匿。十者當有德。一者當能致檀越二者四遠比丘來衣。被破壞當為乞丐補納之。三者飯食一切當共用。四者占視病瘦當等。五者聞比丘。當往看視之。
復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二者不得招提僧物著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著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五者不得比丘僧物著塔物。六者不得比丘僧物招提僧物。
三事。一者一切從如毛髮。至不得有匿。二者從沙彌上至日。有疾病衣被壞。當買與易。不得持作恩惠名聞。皆當使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得入。此輩不得彼福。能護是事者。可為摩德。
四事。一者從四月五日至七月五日。比丘共對計具視凡白。如是已計眾人皆知要。當所餘視皆現在分明。二者槃泥五日至五日。若摩波利僧。共計視非常。是為四行。三者比丘欲到彼面。設宿從問三法事等。問塔若佛像僧數雜物。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所問。皆當報語使知。四者若國尊長者寺主檀越持物多少來。即僧令知。具聞如是四事賢者所值已不惜。是為摩德功效。自淨得度世道。
直歲十德。一者為三法盡力。二者比丘從遠方來當逆安隱。三者當給與床席若燈三日至七日。四者設房皆滿。自避持處與之。五者當數往問訊占視。六者當為說國土習俗。七者當憂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共諍者。不得所助。常當和解令安隱。九者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呵罵。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與摩波利共諍求長短。數於中若行說之。亦不得三法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作直歲物何因緣生
五事。一者四時五行。二者種性。三者自然。四者與。五者功德直歲以是五事。會當佛。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當會。二者常會讀經。三者布薩。四者會僧飯。五者一切非常。復有五事。一者撾揵椎時當先視早晚。二者常當報上座。三者當復待檀越視般泥僧具未。四者當可眾人意。五者當次僧坐處。不得數起僧。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對僧坐。二者不得先自檀罰人。三者語但順人意。四者白不得增減人語。五者所分皆當調等。
復有五事。一者不如法者。不應便自於呵罵。二者不得正令。三者不得僧出妄行。四者事畢當從僧悔。若語言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彼已不得先出去。
復有五事。一者朝暮當行視病瘦。二者日行問訊上座大人。三者當時往至檀越家勞問。四者遠許比丘來當安隱之。五者若同學中有命盡。當占視遠送之。是都摩波利五德
從是五德。一者後世在所從生。有被病著床。當有自然藥往瞻視護汝。二者後世若在厄難所聞知。當有自然呼者。三者後世若在無穀水漿之處。當有自然持香甘美食往與之。四者後世若在不安隱處地飢渴。當有自然甘露與之。五者已受是福。後世會當得道神足
當會揵椎。當先從小起。大三十。次下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後大三。會沙門時。便大下四十。次三十。次下十。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後三大下。若布薩時。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次十。次小小下十。亦三通。大三。僧飯時。先大下四。直下十。次下十。小小下亦十。次下五。後再通。先數隨時三通當視因緣非常數。先急後緩或時先緩後急。是都摩波利揵椎法。當會有五事。一者聞揵椎聲。即當著袈裟出戶如法。二者於講堂戶外當止袈裟脫帽乃入。三者佛像當頭面著地作禮卻禮僧。四者當隨次向上座。五者當遺上座處。上座隨坐踞隨踞。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雙前兩足。三者不得卻踞兩手掉捎兩足。四者不得支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下足。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兩手前據。三者不得以肘據床。四者不得伏臥以兩手捧頭。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頰。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右人肩。二者不得妄起至上座前邊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利下坐。四者不得袈裟上座舍出。五者不得坐自搖使床有聲。
復有五事。一者出當先正袈裟不得參差。二者欲正袈裟。視不得令拂人面。三者起時視地。不得過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裟被地。五者行直視前。不得右顧視。
復有五事。一者上座經。不得從下是正。二者設有上共諍語。不得從下所助。三者下座共諍語。所白。不得強呵止。四者摩波利來前。所白使行。上座者即當起。床坐當言諾。五者不得上座某次當行。下座某常示為。我前自以作某。
復有五事。一者已白彼去。不得後說某今日所作為強自用耳。二者不得今日欲難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三者和尚阿闍梨所過當隨。若教先去所取。當如教受語。四者共歸。不得先歸入門。當隨後倚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師影。五者人欲止留飯者。當報師以去。不得使留止飯。
復有五事。一者設人堅坐留飯不得報師。飯已即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歸。當如事自說過三者不得屏處自譽言。某今日獨留我止飯。所不有。四者不得於人前言。今日自當還飯。某強留我飯。使我腹安隱。五者還且當經行入室思惟念道。不得至人室中說世間事。
布薩入眾五事。一者不得著靼屨入眾。二者不得入眾。三者不得持入竹扇持白手巾入眾。四者不得白履入眾。五者不得著屐入眾
復有五事。一者比丘會。不得但著結袈裟入行中。二者不得講堂中觀僧。三者不得踞戶外聽僧語。四者不得住戶中大呼留人。五者設講堂戶已閉。不得排開。急入當三彈指
復有五事。一者已讀經戒。不應復作禮。二者當低頭從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奪人處。四者勿道口說外因緣事。五者已安坐。不得比丘僧。今日會何大早。
復有五事。一者眾人議不得戲語。二者不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持手捧頭睡臥。五者不得張口欠。
至舍後。有五事。一者欲小便。當不得道上為上座作禮。二者亦莫受人禮。三者往時當直低頭視地。四者往當三彈指。五者已彈指不得逼。六者已止彈指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卻。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斂衣不得使垂圊中。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二者當直視前不得顧聽。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四者不得低頭視圊中。五者不得視陰。十六不得以手持陰。七者不得持草畫地作字。八者不得持草畫壁作字。九者不得大費。十者不得污濺。一者不得使前手著後手。二者用土當三過三者當澡豆四者三過水。五者設見水草土。盡當語直日主者。為善。
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僧事。三者寒。四者行道。五者不與女人共圊。六者欲起經。七者寫經。八者作法衣。九者染衣。十者應請。是皆不得水。有香草得水。
陰起有事。五事有罪五事無罪。一者起。二者聞因緣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思念故宿因緣。五者手持起。有罪無罪。一者謂臥臏申。二者常習。三者臥頻申。四者體有瘡手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陰起無罪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五日為一時。百日屬冬。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五日為一時。百日屬春。從四月十六日至八月五日為一時。百日屬夏為長歲盡。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五日即屬冬。作沙門不更夏。雖得和蘭不得歲。或有五日得歲者。或十六日得歲者沙門
薩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導利法化。應著絳袈裟曇無德部者。奉執重戒斷當法律。應著皂袈裟迦葉維部者。精勇決拯護眾生。應著木蘭袈裟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玄幽應著青袈裟摩訶僧部者。經敷演義理。應著黃袈裟
在此時。眾被服唯純直。不衣雜白。自後起比丘羅旬踰。每行分衛輒飢空還。知其宿罪。欲視殃福示後世明戒故。眾僧分為五部。著五色袈裟。於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世後。立號稱名舉取長。名其被色。諸人會悉共忍聽。今比丘規度四方。諸可瑞應及施餘業。眾僧時會。皆共和忍。於是同辭專精禁戒。修行平等諸學。今者結界。此之言教悉共忍聽。與並規度四方。以說禁戒。結精舍界。堪能爾咸共寂然能忍便說。不可眾僧會。以共專精平等結界。已說禁戒。眾僧可之。便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