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

尊者世親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輸入者 彭忠琴
    一校者 彭忠琴
    二校者 崔恆勇
    改稿者 錢友楠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於前所辯三重障中。說五無間業障體。五無間業是何。頌曰。

五無間四身一語
三殺一誑語 殺生加行

論曰。五無間中四是身業。一是語業。三是殺生一虛誑語根本業道。一是殺生業道加行。以如來身不可害故。破僧無間虛誑語。既是虛誑語何緣名破僧果名。或能破故。若爾僧破其是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曰。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應行
無記性 所破僧所成

論曰。僧破是不和合性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豈成無間如是僧破因誑語生。故說破僧無間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是所破僧眾所成。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異熟何處幾時。頌曰。

能破者唯成 此虛誑語
無間一劫熟 隨罪增苦增

論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誑語為性。即僧破俱生表無表業。此必無間大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餘逆不必無間。若作多逆罪皆於次熟如何多逆同感一生。隨彼罪增苦還增劇。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大柔軟身多猛苦具。受二三四五倍重苦。誰於何處能破於誰。破在何時。經幾時破。頌曰。

苾芻淨行 破異處愚夫
忍異師道時 名破不經宿

論曰。能破者要大苾芻。必非在家苾芻尼等。唯見行者非愛行人。住淨行犯戒者。以犯戒者言無威故。要異處破。非對大師。以諸如來不可輕逼。詞威肅對必能。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以諸聖者證法性故。有說。得忍亦不可破。為含二義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師異佛。忍異佛說有餘道。應說僧破在如是時。此夜必和不經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輪僧。能障道輪壞僧和合故。何洲人幾破法輪僧破羯磨僧。何洲人幾。頌曰。

贍部洲九等 方破法輪僧
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論曰。唯贍部洲人。少至九。或復過此能破法輪。非於餘洲。以佛故。有世尊處方異師。要八苾芻分為二眾。以為所破。能破第九。故眾極少猶須九人。等言為明過此限。唯羯磨通在三洲。極少八人。多亦限。通三洲者。聖教故。要一界中僧分二部。別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遮故亦言等。於何時分破法輪。頌曰。

初後皰雙前 佛滅結界
如是六位 破法輪僧

論曰。初謂世尊轉法輪未久。後謂逝將般涅槃時。此二時中僧一味故。於正戒見皰未起時。要二皰生方可破故。未立止觀第一雙時。法爾由彼速還合故。佛滅後時無。真大師為敵對故。未結界一界中分二部故。於此六位破法輪。非破法諸佛皆有。必依宿業此事故。且止傍論應辯逆緣。頌曰。

棄壞恩德田 轉形亦成逆
母謂因彼血 誤無或有
佛血 害後無學

論曰。何緣害母等成無間非餘。由棄恩田壞德田故。謂父母棄恩田。如何恩。本故。如何棄彼。謂捨彼恩。德田謂餘阿羅漢等。德及能生故。壞德所依故成逆罪父母形轉殺成逆耶。逆罪亦成。依止一故。由如是義故。有問。言有令男離命根。非父阿羅漢。而為無間罪觸不。曰有。謂母轉形。有令女離命根非母阿羅漢而為無間罪觸不。曰有。謂父轉形。設有女人羯刺藍墮。餘女收取置產門中生子。殺何成害母逆。因彼血者本故。諸有所作應諮後母。能飲能養能長成故。若於父母起殺加行。誤殺餘無間罪。於非父母起殺加行。誤殺父母亦不成逆。如子杖擊父母。蚊母隱在床謂餘而殺。若一加行害母及餘表生。表唯逆罪。以無間業勢力強故。尊者妙音說有二表。表是積集極微成故。若阿羅漢阿羅漢想。於彼依止起定殺心。無簡別故亦成逆罪父父是阿羅漢逆罪。以依止一故。若爾喻說當云何通。佛告始欠持。汝已造逆。所謂父殺阿羅漢。彼顯一逆二緣成。或以二門責彼罪。若於出血。一切無間罪耶。要以殺心方成逆罪。打出血無間則無。若殺加行時彼非阿羅漢將死方得阿羅漢果。能殺彼者有逆罪耶。無於無學無殺加行故。若造無間加行不可轉。為離染聖果耶。頌曰。

造逆定加行 離染得

論曰。無間加行必定間決離染得果。餘惡業加行間。若道生業道不起。依止與彼定相違故。於諸惡行無間業中何罪最重。於諸妙行世善業中何最大果。頌曰。

破僧虛誑語 於罪中最大
第一世善中大果

論曰。雖了法非法。為欲破僧而起虛誑語顛倒顯示。此無間中為最大罪此傷毀佛法身故。障世解脫道故。謂僧已破乃至未合。一切世間入聖離染漏皆悉被遮。定溫誦思等業息。大千世界法輪不轉天人等身心擾亂故招無間一劫異熟破僧罪為最重。餘無間次第第五三一後後漸輕。第二最輕。恩等少故。若爾何故三罰業中。佛說罰為最大罪。又說罪邪見最大。據五無間破僧重。約三罰業說意罪大。就五僻見邪見重。或大果害有情善根。如次說重。感第一有異熟果思。於世善中為最大果。感八萬大劫極靜異熟故。約異熟果故說此言。據離繫果則金剛喻定相應思能大果。諸結永斷為此果故。為簡此故說世善言。為唯無間地獄。諸無間同類生彼。有餘師說。非無間生。同類者何。頌曰。

污母無學尼 殺住定菩薩
有學聖者 奪僧和合
破壞窣堵波 無間同類

論曰。如是五種隨其次第五無間同類業體。謂有於母阿羅漢尼行極污染。謂非梵行。或殺害住定菩薩。或殺學聖者。或奪僧合緣。或破窣堵波。是五逆同類有異熟業於三時中極能為障。言三時者。頌曰。

將得不還 無學業為障

論曰。若從頂位將得忍時感惡趣業皆極為障。以忍超彼異熟地故。人將離本所居國一切債主皆極為障。有將不還果時。欲界繫業皆極為障。唯除隨順現法受業有將無學果時。無色業皆極為障。亦除順現。二喻如前。上所言住定菩薩為從何位得住定名。彼復於何說為定。頌曰。

妙相菩薩得定
善趣貴家 具男念堅故

論曰。從修能感妙三十二大丈夫相異熟果業。菩薩方得立住定名。以從此時乃至成佛善趣及貴家等。善趣者。謂生人天。趣妙可稱故名善趣。於善趣內常貴家。謂婆羅門剎帝利巨富長者婆羅家。於貴家中根具缺。然彼菩薩恒具勝根。恒受男身尚不為女。何況扇搋等身生生常能憶念宿命所作善事退屈。謂於利樂有情事中。眾苦逼身皆能堪忍。雖他種種惡行違逆。而彼菩薩厭倦。如世傳有無價馱娑。當知此言目彼菩薩。由彼士雖已成就一切殊勝圓滿功德。而由久習無緣大悲任運恒時繫屬他故。普於一切有情類中。以無心皆攝己。或常觀己如彼僕使。故於一切難求事中皆能堪忍。及於一切勞迫事中皆能荷負。妙相業其相云何。頌曰。

贍部男對佛 佛思所成
百劫方修 各百福嚴

論曰。菩薩要在贍部洲中。方能造修引妙相業。此洲覺慧最明利故。是男子非女等身爾時已超女等位故。唯現對佛。緣佛所成。非修類。唯餘百劫造修非多。諸佛中法如是。唯薄伽梵釋加牟尼精進熾然能超九劫。九一劫妙相業成。是故如來聚落主。我憶九一劫以來。不見一家因施我食。有少傷損。唯成大利。從此自性恒憶宿生。是故但言九一劫。宿舊師說。菩薩出初數劫來。過失得二功德。如前所辯。一一妙相百福莊嚴。何等一一福量。有說。唯除近菩薩所餘一切有情所修樂果業名福量。有說世界將欲成時一切有情大千業增上力為福量。有說。此量佛乃知。今我大師菩薩位於三數劫供養幾佛耶。頌曰。

於三數劫 各供養七萬
又如次供養 五六七千佛

論曰。初數劫中供養七萬五千佛。次數劫中供養七萬六千佛。後數劫中供養七萬七千佛。三數劫一一滿時。及初發心各逢何佛。頌曰。

數劫滿 逆次逢
然燈寶髻佛 釋迦牟尼

論曰。言逆次者。自後向前。謂於第三數劫滿所逢觀。第二劫滿所逢名曰然燈。第一劫滿所逢髻。最初發心位逢釋迦牟尼。謂我世尊菩薩位最初逢一佛釋迦牟尼。遂對其前發弘誓願。願作佛一如世尊。彼佛亦於末劫出世滅後正法亦住千年。故今如來一一同彼。我釋迦菩薩於何位中何波羅蜜多修習圓滿。頌曰。

但由悲普施 被折無忿
讚歎底沙佛 無上菩提
六波羅蜜多 於如是四位
二又二 如次修圓滿

論曰。若時菩薩普於一切一切乃至眼髓。所行惠捨但由悲心。非自希求生差別。齊此布施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被析身支。雖未離欲貪而少忿。齊此戒忍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精進行。遇見底沙如來坐寶龕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奕特於常。專誠瞻仰忘下一足。經七晝夜無怠。淨心以妙伽他讚彼佛曰。

地此界多聞室 逝宮天處十方
丈夫牛王大沙門 尋地山林遍無等

如是讚已便超九劫。齊此精進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若時菩薩金剛座。將登無上正等菩提。次無上覺前住金剛喻定。齊此定慧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能到自所往圓德彼岸。故此六名曰波羅蜜多契經說。三福事。一事。二戒事。三修事。此云何事名。頌曰。

修三類 各隨其所應
事名 差別業道

論曰。三類皆福。或業或事。隨其所業道說。謂如分別十業道中有業亦非業。此中有福亦業亦事。有非事。有福事非業。有非業非事。且類中二業三種義名。彼等起業。思俱有法唯受福名。類既唯語業性故。皆具受事名。修類中慈名福事。業之事故。慈相應思以慈為門。而造作故。俱思戒業。餘俱有法唯受福名。或業名顯福義。謂福加行事顯所依。謂施修是業之事。為成彼三起福加行故。有說。唯業。業之事謂施修。以三為門業轉故。何法名施。施招何果。頌曰。

此捨施 謂為供為益
語及能發 此招大富果

論曰。雖所捨物亦得施名。而於此中捨具施。謂此具捨事得成故。捨所由是真施體。或由畏希求等。捨事亦成。非此意說。簡彼故說為供益言。謂為於他供養饒益所捨。此具施。具名何謂。謂語業及此能發。能發謂何。謂無貪能起此聚。如有頌曰。

若人以淨心 輟己而行施
剎那善蘊 總立以施名

應知如是事。能招當現大財富為果。言類福者。顯施為體義。如葉類器草類舍等。修類言准此應釋。為何所益而行施耶。頌曰。

為益他俱 不為二行

論曰。此中一切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類。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為唯為自益非他。此有獲益故。若諸聖者離欲貪。施諸有情除順現受。此施名曰。唯為益他。以他此獲饒益故。非為自益。超果地故。若彼一切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類。持己所有諸有情。此施為為俱益。若彼聖者離欲貪。奉施制多順現受。此施名曰不為益二。以此唯為恭敬報恩。前已總明施招大富。今次當辯果別因。頌曰。

由主財田異 故差別

論曰。差別由三種因。謂主財田有差別故。施差別故果有差別。且由施主差別云何。頌曰。

主異由等 行
重廣愛 應時難奪果

論曰。由施主信戒差別功德。故名主異。由主異故施成差別。由施差別與果異。諸有施主如是德。能如法重等四施。如次便得重等四果。謂若施主重施。便感常為重。手施。便能感得於廣大愛樂受用。若應時施感應時財。所須應時不過時故。損施便感財。不為他侵及火等壞。由所施財差別云何。頌曰。

財異由等 得妙色好名
眾愛柔軟身 隨時樂觸

論曰。由所施財或闕或具香味觸。如次便得或闕或具妙色等果。謂所施財色具足故便感妙色。香具足故便感好名。如香芬馥遍諸方故。味具足故便感眾愛。如味妙眾所愛故。觸具足故感柔軟身及隨時樂受觸。如女寶等。果有減者由因闕故。如是亦由具香等故名財異。由財異故。施體及果皆有差別。由所差別云何。頌曰。

田異由恩德差別

論曰。由所恩德各有差別。故名田異。由田異故果有殊。由趣別者。如世尊說。若施傍生百倍果。施犯戒人受千倍果。由苦別者。如七有事中先說施客行病侍園林常食及寒風熱隨時食等。復說。具足淨信男子女人成此所說七種有依事者。所獲福德不可取量。由恩別者。如父母師及餘恩。如熊鹿等本生經諸有恩類。由德別者。如契經言。若施持戒人受億倍果等。於諸最勝者何。頌曰。

脫於勝菩薩 八施最勝

論曰。薄伽梵說。若離染者於離染者施諸財。於財施中此為最勝。若諸菩薩所行惠施。是普利樂諸有情因。雖不為脫於脫。而於福亦為最勝。除此更有八種施中。第八施福亦為最勝八施者何。一隨至施。二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先施。六希天施。七要施。八為莊嚴為資助為資瑜伽上義而行惠施。隨至施者。宿舊師言。隨行己至方能與。施者。謂見此財壞相現前寧施不失。施者。謂先人父祖家法而行惠施。餘施易了故不別釋。如中契經說。施預流向。其果無量。施預流果果量更增。乃至廣說聖果無量耶。頌曰。

父母法師 最後生菩薩
設非證聖者 果亦無量

論曰。如是五種設是異生。但施亦能招無量果。最後有最後生法師四田中是何田所攝。是恩田攝。所以者何。為諸世間善友故。無明所盲者能施慧眼故。開示世間安危事故。令有情生無漏法身故。以要者。善說法乃至能為所作事故。於彼行施便招無量果。欲知諸業輕重相者。應知輕重略由六因。其六者何。頌曰。

後起根本 加行意樂
此下上故 業成

論曰。後起者謂已隨作。田謂於彼作損作益。根本者謂根本業道加行者謂引彼語。思謂由彼業道究竟意樂者謂所有意趣。我應造作如是如是造作如是如是。或有諸業唯由後起攝受故得成重品。定安立異熟果故。或有諸業由田成重。或有於田由根本力成重非餘。如父母田行殺重非盜等業。由餘成重。例此應思。六因皆是品。此業最重。翻此最輕。除此間非最輕重。如契經說。有二種業。一造作業。增長業。何因說業名增長耶。由五種因。何等為五。頌曰。

由審思圓滿 惡作對治
有伴異熟故 此業名增長

論曰。由審思故者。謂彼所作非先全不思。非率爾思作。由圓滿故者。謂諸有情中。或由一惡行便墮惡趣。或乃至三。或由一業道便墮惡趣。或乃至十。此中有齊此量業應墮惡趣。未圓滿時但名造作不名增長。若此已圓滿亦得增長名。由惡作對治故者。謂無追悔無對治業。由有伴故者。謂作不善業不善助伴。由異熟故者。謂定與異熟。善翻此應知。異此諸業造作。如前所明。未離欲等持所有奉施制多。此施為唯為自益。既受者福如何成。頌曰。

制多類福 如慈

論曰。類。一捨二受類福者。謂由善心但捨財施福便起。類福者。謂所受用施物福方起。於制多所奉施供具類福。彼既不受福何生。復以何因知。生者要由彼不生。不受於他攝益故。此非定證。若福要由攝益他成。則慈等及正見等應不生福。是故應許供養制多生。如慈等。謂慈等定。雖受者攝益他。而從無量福。如是德者雖已滅過去而追伸敬養褔由生。豈不唐捐此施敬業。不爾發業心方勝故。謂如一欲害怨家。彼命雖終猶懷怨想發起種種惡語業。生多非非但心。如是大師雖已過去追伸敬養起語業。方生非但心。若於善田殖施業種可招愛果。若於惡田雖施但招非愛果。此不應爾。所以者何。頌曰。

惡田有愛果 種果無倒

論曰。現見田中種果無倒。從末度迦種末度迦果生。其味極美。從賃婆種賃婆果生。其味極苦。非由田種果有倒。如是施主雖於惡田而益心殖諸施種。但招愛果不招非愛。然由田過令所殖種或生果少或果全無。事傍論已了。今次應辯事。頌曰。

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犯戒因壞 依治滅淨等

論曰。諸不善犯戒。此中性罪犯戒名。遮謂所遮非時食等。雖非性罪護法有情別意止。受戒者犯亦名犯戒。簡性罪故但立遮名。性及遮俱說名戒。此名有二。謂表無表。以語業自性故。已略辯自性差別。若四德清淨名。與此相違名不清淨。言四德者。一者不為犯戒所壞。犯戒謂前諸不善色。二者不為彼所壞。彼因謂煩惱隨煩惱。三者依治。謂依念住等。此能對治犯戒及因故。四者依滅。謂依涅槃迴向涅槃生故。等言為顯復異說有說淨由五種因。一根本淨。二眷屬淨。三非尋害。四念攝受。五迴向寂。有餘師說四種。一畏戒。謂怖不活名治罰惡趣故受。護尸羅。二希望戒。謂貪諸有勝位恭敬稱譽受持淨戒。三順覺支戒。謂為求解脫正見等受持淨戒。四清淨戒。謂無漏戒。彼能永離業惑垢故。已辯類。修類當辯。頌曰。

等引名修 極能熏心故

論曰。言等引善其是何。謂三摩地自性俱有。修名何義。謂熏習心以定地心相續極能熏習令成德類。如花熏苣勝。是故獨名修。前辯福能招大富。類所感云何。頌曰。

勝如次 感解脫

論曰。戒感天。修感解脫。勝言為顯就勝為言。謂施亦能感天果就勝說戒持戒亦能感離繫果就勝說修。經四人能生梵福。一為供養如來都建窣堵波於未曾處。二為供養四方僧伽寺施園四事供給。三佛弟子破已能和。四於有情慈等。如是梵福其量云何。頌曰。

感劫天等 為一梵福

論曰。先軌範師如是說。隨福能感一劫快樂福量。由彼所感受快樂時同輔天一劫壽故。以於餘部有伽他言。

正見勝行
便為生梵福 感劫天樂

毘婆沙師如是說。即於分別妙相業中。所辯福量此即同彼。等言顯如是異說財施已說。法施云何。頌曰。

法施如實 無染辯經

論曰。如實諸有情以無染心契經等令生正解法施。故有顛倒染污名譽恭敬辯者。是人便損他大福。前已別三福事。今釋經中順三分善。頌曰。

順福順解脫 順決擇分三
愛果涅槃 道善如次

論曰。言順福分者。謂感世間愛果善。順解脫分者。謂定能感涅槃果善。此已。令彼有情為身中有涅槃法。生死諸法無我涅槃德。毛為豎悲泣墮淚。當彼已殖順解脫分善。如見得雨場有芽知其穴中先種子。順決擇分者。謂近能感道果善。即等四。後廣說。如世間所說書印算文數。此五云何應知。頌曰。

如理所起 三業并能發
如次為書印 算文數

論曰。如理起者加行生。三業應知即身語意。能發即是能起此三。其所受想等法。此中書印前身及彼能發五蘊為體。次算及文以前語業及彼能發五蘊為體。後數應知。以前意業及彼能發四蘊為體。但由思能法故今應略辯諸法異名。頌曰。

無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有為應習 解脫無上

論曰。無漏法為妙。諸染污法亦名有覆及劣。准此妙劣餘中已成。故頌不辯諸有為善亦名應習。餘非應習准已成。何故無為不名應習。不可習令增長故。又習為果。此果故。解脫涅槃亦名無上。以一法能勝涅槃是善是常超眾法故。餘法有准已成。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