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卷第三

龍樹菩薩
梵志青目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有無品第五(一偈

問曰。諸法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緣合時則出。答曰。

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緣出 即作法

諸法有性。不緣出。何以故。若從緣出。即是作法定性。問曰。若諸法性從緣作。有何咎。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此義
無作 不待異法

金雜銅則非金。如是有性則不須緣。若從緣出當知真性。又性馬生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自性。應有他性。答曰。

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於他性 亦為他性

諸法緣作故。亦因待成故自性。若爾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云何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答曰。

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不然。若離他性則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自性依物是他性。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有法故 有壞為無

若汝已不成者。亦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復次。

人見有無 自性他性
如是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他性。若他性則有。若破有無。若無則迷惑利根著心薄者。知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復次。

佛能有無 如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正見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者。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為無。通達諸法相故。說俱無。是故汝應有無見。復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異
異相 是事不然

諸法決定有性不應變異。何以故。若自性。不應異相金喻。今現見諸法異相故。當知定相。復次。

若法實有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法定有性云何變異無性云何變異。復次。

有則著常 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法定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以故。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中先果。是亦為常。若說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何故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法性有。則是有相無相無。無則非有。即為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常見者。則無罪等破世間事是故應捨。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眾生往來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眾生及諸行空無往來。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為常相往來。為無常相往來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自性故。眾生往來者。亦如是過。復次。

眾生往來 陰界
五種求無 誰有往來

生死陰界即是義。眾生於此陰界往來者。是眾生於燃可燃品中。五種不可得。誰於陰界中而有往來者。復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有身 往來

眾生往來。為有身往來。為無身往來俱不然。何以故。有身往來。從一身一身如是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有。云何生死往來。問曰。經說涅槃一切苦。是諸行眾生滅。答曰。俱不然。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不然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眾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有性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住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眾生亦不滅。問曰。若爾者則無縛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眾生有縛解者。是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眾生先說五種推不可得云何有縛解。復次。

若身為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為縛。眾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所縛。復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眾生有縛。或言眾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眾生者。則應以五陰眾生。而實離五陰別眾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不縛。復次亦有解。何以故。

縛者有解 無縛
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有解。則縛一時。是不然。又縛解相違故。問曰。修道涅槃解脫云何言無。答曰。

若不諸法 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為所縛

若人是念。我受得涅槃。是人即為所縛。復次。

不離生死 而別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涅槃。如經說。涅槃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涅槃

中論觀業品第七(三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地獄。修福者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利益眾生
二世果報

人有三毒。為他故行。善者先自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復次。

大聖二業 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阿毘曇廣說

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
所從思生者 即是口業

法。諸法中能發起所作故名業。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說相。

身業口業 作與無作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不善不善名不惡。惡。復有從用生福德施主受者受者受用施主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人以箭射人。若箭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云何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
先種後有不斷亦不常
如是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果 離無相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
先業後有不斷亦不常

眾穀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穀種喻。果亦如是初心罪福。猶如穀種。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
二世五欲即是白業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不殺不盜不邪婬妄語兩舌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為善。從意生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若以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有形。可有相續。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不然。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穀。若如是者。一穀子則一切世間穀。是不然。是故果報相續則不然。問曰。

今當復更說 順果報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四種
見諦不斷 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相似相似
一界受身 爾時
如是二種業 現世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亦不繫。若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是無記阿毘曇廣說見諦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過。是事阿毘曇廣說。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果報生。於現在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若度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已而滅。諸凡夫阿羅漢死已而滅。於此中分別有漏無漏者。從須陀洹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答曰。是義俱不離常過。是故亦不受。問曰。若爾者。則果報。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果報不失 是名所說

所說義。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非常。復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不失。此是所說。復次。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
業有性者 是則為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不作業 不作有罪
不斷梵行 不淨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
作罪及福 亦差別
若言業決定 有性
受於果報已 而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
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不可作故。復次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者。冬不應思為春事。春不應思為夏事。如是等過。復次作用罪者。則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福。起殺盜等業。為作罪。若不作業。則有分別。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果報已。復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業報。則如是等過。復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答曰。

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賢聖說。煩惱及業是身因緣。是中能潤生。能生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煩惱及業。種種推求決定。何況諸決定果。隨因緣故。問曰。汝雖種種因緣果報。而經說。業者。業者有故。業有果報說。

無明之所蔽 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即亦不異

無始經中說。眾生無明所覆。所縛。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失果報無因無因斷滅。是故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答曰。

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能起於業者
無作者 何生果
若其果 何受果者

無作業者。何有從果報果報云何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假名人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果報業者尚無。何況業有果報及受果報者。問曰。汝雖種種破果報業者。而今現見眾生作業果報。是事云何。答曰。

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為業
煩惱及業 作者果報
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嚮

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化作化人如化有實事但可見。又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見。如是生死作者及業。亦如是知。諸煩惱者。三毒分別九十八使九結十纏六垢無量煩惱。業意業。今世後世分別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不樂報。現報生報後報業。如是無量作者能起煩惱能受果報者。果報名從善惡無記五陰如是諸業皆空無性。如幻如夢如炎如嚮。

中論觀法品第八(二偈)

問曰。若諸法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者。云何入。答曰。滅我我所著故。一切法空無我為入。問曰。云何諸法無我。答曰。

五陰 即為生滅
五陰 則非五陰
我者我所
我我所故 名無我
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
外我我所 盡滅有故
諸受即為滅 受滅則身滅
煩惱滅故 名之為解脫
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
諸佛我 或說於無我
諸法實相無我非我
諸法實相心行語斷
無生無滅 寂滅涅槃
一切非實 亦實亦非實
非非實 是名諸佛
自知隨他 寂滅無戲
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
若法從緣生 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
出世 佛法滅盡
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

人說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五陰神。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偈中說。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無常。如五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故。神亦無常生滅相。但是不然。若離五陰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說。若神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有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謂神如虛空五陰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虛空有法虛空。若謂以信故神。是不然。何以故。信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見煙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國無石喻之金。四名賢聖所說故可信。說有地獄有天有單曰。無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人先見有煙。後但見煙則知有火。神不然。誰能先神與五合名。後見五陰神。若謂三種比知。一者本。二者如殘。三者共見。本。名先見有煙。今見煙知本有火。如殘。名如炊飯粒熟知餘者皆熟。共見。名如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有去法。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陰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神。聖人所說中亦神。何以故。聖人所說。皆先見而後說。又諸聖人說餘事可信故。當知說地獄等亦可信。而不爾。有先神而後說者。是故於四信諸信中。求不可得。求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復次破根品中。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又見粗法尚不可得。何況虛妄憶想等而神。是故知無我我故我所無我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因緣故。無我無我決定智慧。
無我無我所者。於第一義中亦不可得無我無我所者。能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慧眼故。不能見實。今聖人無我我所故。諸煩惱亦滅。諸煩惱滅故。能見諸法實相外我我所滅故諸受亦滅。諸受滅故無量後身皆亦滅。是名無餘涅槃。問曰。有餘涅槃云何。答曰。諸煩惱及業滅故。名心得解脫。是諸煩惱業。皆從憶想分別有實。諸憶想分別皆從戲論生。諸法實相畢竟空。諸戲論則滅。是名說有餘涅槃實相法如是。諸佛一切智眾生故。種種為說。亦說無我心未熟者。未涅槃分。不知畏罪。為是等故說我。又有得道者。知諸法空但假名有我。為是等故無咎。又有布施持戒福德厭離生死苦惱涅槃永滅。是故為是等說無我諸法因緣和合。生時空生。滅時空滅。是故無我。但假名我。又得道者。知無我不墮斷滅無我無咎。是故偈中說。諸佛亦說於無我。若於真實非我。問曰。無我是實。但以世俗故說我。有何咎。答曰。因破我法有無我。我決定不可得。何有無我。若決定有無我。則是斷滅貪著。如般若菩薩亦非行。無我亦非行。問曰。若不非我不空佛法為何所說。答曰。佛說諸法實相實相中無語言道。心行。心以相緣。生以先世果報故有。不能實諸法。是故說心行滅。問曰。若諸凡夫能見實。聖人應能見實。何故一切心行滅。答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涅槃名滅。是滅為向涅槃故亦為滅。是實。何用空解脫門。諸禪定中。何故以滅盡定第一。又亦無餘涅槃。是故當知。一切心行皆是虛妄虛妄滅。諸法實相者。法。無生無滅寂滅相。如涅槃。問曰經中說。諸法先來寂滅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答曰。著法者。分別法有二種。是世間涅槃。說涅槃寂滅不說世間寂滅。此論中一切法性空寂滅相。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為喻。如汝說涅槃相空無寂滅無戲論。一切世間法亦如是
問曰。若非我。諸心行滅。言語道斷者。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答曰。諸佛無量方便力諸法決定相。為眾生一切實。或一切不實。或一切實不實。或一切非不實。一切實者。推求諸法實性。皆入第一義平等一相。所謂無相。如諸流異色異味入大海一色一味一切實者諸法未入實相時。各各分別觀皆有實。但緣合故有。一切實不實者眾生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觀諸法相非非不實。中者觀諸法一切一切不實。下者智力淺故。觀諸法相少實少不實。觀涅槃無為法不壞故實。觀生死有為法虛偽故不實。非非不實者。為破實不實故。說非非不實。問曰。佛於餘處。說離非有非無。此中何以言非有非無是所說。答曰。餘處為破四種貪著故說。而此中於四句無戲論。聞佛說得道。是故言非非不實。問曰。知以是四句因緣說。又諸法實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實相云何。答曰。能不隨他。不隨他者。若外道雖現神力說是道是非道信其心而不隨之。乃至變身雖不知非佛。實相不可迴。此中無法可取可捨故。名寂滅相寂滅相故。不為戲論戲論戲論二種。一者愛論。二者見論。是中此二戲論。二戲論無故。無憶想分別。無別異相。是名實相。問曰。若諸法盡空。將不墮斷滅耶。又不生不滅或墮常耶。答曰不然。先說實相無戲論。心相寂滅言語道斷。汝今貪著相。於實相法中見常過。得實相者。說諸法緣生。不即是因亦不異因。是故不斷不常。若果異因則是斷。若不異因則是常。問曰。若如是有何等利。答曰。若行道者。能通達如是義。則於一切法。不不異不斷不常。如是煩惱戲論常樂涅槃。是故說諸佛甘露教化。如世間言得天甘露漿。則無病死諸衰惱。此實相法是真甘露味。佛說實相三種。若諸法實相煩惱聲聞法。若生大悲無上心。大乘。若出世佛法時。辟支佛遠離生智。若佛眾生已。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山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中論觀時品第九(六偈)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過去時。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過去未來時。因未來時。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等法。亦相因待故有。答曰。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 應在過去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法成。是處應是法。如因燈明成。隨有燈處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若過去時中。有未來現在時者。則三時盡名過去時。何以故。未來現在時。在過去時中故。若一切時過去者。則無未來現在時。盡過去故。未來現在時。亦無過去時。何以故。過去時因未來現在時故。名過去時。如因過去未來現在時。如是亦應因未來現在過去時。今無未來現在時故。過去時亦無。是故先說。因過去未來現在時。是不然。若謂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未來現在時。是不然。何以故。

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云何過去

未來現在時。不在過去時中者。云何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三時異相。不應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別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過去時。則未來現在不成。不因現在時。則過去未來不成。不因未來時。則過去現在不成。汝先說過去時中。雖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是不然。問曰。若不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而有何咎。答曰。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
現在時 是故二時

不因過去時。則不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不因過去時。有現在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時。未來如是。於何處有未來時。是故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現在時。如是相待有故。實有時

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如是義故。當知餘未來現在無。及上中下一異諸法亦應皆無。如因上有中下。離上則無中下。若離上有中下。則不應相因待。一故異。異故一。若一實不應異而有。若異實有。不應一而有。如是諸法。亦如是破。問曰。如有歲月日須臾差別故知有時。答曰。

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

時若不不應可得。時住亦無。若時不可得云何說時相。無時相則無時。因物生故則名時。若離物則無時。上來種種因緣破諸物。物無故何有時

中論因果品第十(四偈)

問曰。眾因緣和合果生故。當是果從和合有。答曰。

和合 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

若謂眾因緣和合果生。是果則和合中已有。而從和合生者。是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體。則不和合生。問曰。和合中雖果。而果從緣生者。有何咎。答曰。

和合 是中果者
云何和合而果生

若從和合則果生者。是和合果。而從和合生。是不然。何以故。若物自性。是物不生復次。

和合 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從和合中有果者。色應可見。若非色應可知。而實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不然。復次。

和合 是中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

和合果者。則眾因緣即同非因緣。如乳是酪因緣。若乳中無酪。中亦無酪。若乳中無酪則與水同。不應言但從乳出。是故和合果者。是不然。問曰。因為果作因已滅。而因果。無如是咎。答曰。

若因與果因 作因則已滅
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與果作因已而滅者是因則有二體。一謂與因。二謂滅因。是不然。一法有二體故。是故因與果作因已而滅。是不然。問曰。若謂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果生。有何咎。答曰。

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若是不與果。作因已而滅者。則因滅已而果生。是果則無因。是不然。何以故。現見一切果。有無生者。是故汝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生者。是不然。問曰。緣合時而生者。有何咎。答曰。

緣合時 而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

緣合生者。則生者一時俱。但是不爾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時生。是故汝說眾緣合生者。是不然。問曰。若先果生。而後緣合。有何咎。答曰。

若先果生 而後緣合
即離因緣 無因

緣未合。而先生者。是不然。果離因緣故。則名無因果。是故汝說眾緣未合時先生者。是事則不然。問曰。因滅變為果者。有何咎。答曰。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已而復生

二種。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滅變為果。是前生因應還更生。但是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更生。若謂是因即變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為變。若不名即是。問曰。不盡滅但名字滅。而因體變為果。如泥團變為瓶。失泥團名而瓶名生。答曰。泥團先滅而有瓶生。不為變。又泥團生。瓶盆甕等皆從泥中出。若泥團名。不應變為瓶。變名如乳變為酪。是故汝因名雖滅而變為果。是不然。問曰。因雖滅失而能生果。是故果。無如是咎。答曰。

云何因滅失 而能於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滅失已。云何能生果。若不滅而與果合。何能更生果。問曰。是因遍果而果生。若因遍果更生何等果因不見果是不生。答曰。
是因若不見果。尚不應生果。何況見。若因自不見果。則不應生果。何以故。若不見果。果則不隨因。又未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見果。不應復生。已有故。復次。

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
未來現在果 是則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
現在過去果 是則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
未來過去果 是則不合

過去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未來不與未來現在過去因合。現在不與現在未來過去因合。如是三種果。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復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因果和合果。云何能生果。若謂因果和合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中。則中已果。云何而復生。復次。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者。以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人不懷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果。已果故不應復生。復次今說果。

不空不生 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若不空。不應滅。何以故。果若中先決定有。更不須復生。無故無滅。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滅。若謂果空故生滅。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無所有云何當有生滅。是故說果空故不生不滅。復次今以一異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因果是一 生及所
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若果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無性 因為何所生
不生果者 則因相
因相 誰能是果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
和合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果者 何處有合法

和合法。不能體。體無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緣合生。亦不從不合生。果者。何處有合法。

中論觀成壞品第一(十偈)

問曰。一切世間現是敗相。是故有壞。答曰。

離成及共成 是中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有成無成俱無壞。有壞無壞俱無成。何以故。

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成壞共云何有成壞
世間生死 一時俱不然
於壞者 云何當有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

若離成壞不可得。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而可壞。成名緣合。壞名緣散。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如無瓶不得言瓶壞。是故離成無壞。若謂共成有壞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而後有合。合不離異。若壞離異壞則無因。是故共成亦無壞。若離壞共壞有成者。若離壞有成成則為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不壞相。是故離壞無成。若謂共壞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一時有人有髮無髮不得一時俱。成壞亦爾。是故共壞有成。是不然。何以故。若謂分別法者。說成中常有壞。是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壞。則不應有住法。而實有住。是故若離壞共壞不應有成。復次。

成壞共無成 離亦有成
俱不可 云何當有

若成壞共亦無成。離亦無成。若共成則二法相違云何一時。若離則無因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應說。問曰現滅相法。是盡滅相法。亦盡亦不盡。如是則應有成壞。答曰。

盡則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有壞 不盡亦不壞

諸法日夜中念念滅盡過去水流不住。是則名盡。是不可取不可說。如野馬決定性可得。如是決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別說有成。是故言盡亦不成。成無故亦不應有壞。是故盡亦有壞。又念念生滅相續不斷故名不盡。如是決定常住不斷云何可得分別說言今是成時。是故無盡亦無成。成無故無壞。是故不盡亦無壞。如是推求。不可得故。無成無壞。問曰。且置成壞。但令有法有何咎。答曰。

於成壞 是亦有法
若當於法 亦有成壞

離成壞無法者。若無成無壞。是法應或無或常。而世間有常法。汝說離成壞有法。是不然。問曰。若法但有成壞。有何咎。答曰。法有成壞。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法誰成誰壞。是故法有成壞。是不然。復次。

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有成壞

諸法性空。空何有成壞。若諸法不空不空決定有。亦不應有成壞。復次。

成壞若一者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壞一則不可得。何以故。異相故。種種分別故。又成壞異亦不可得。何以故。有別故。亦無因故。復次。

  若謂以見 而生滅
  則為是癡妄 而生滅

  若謂以生滅者。云何言說破。是不然。何以故。生滅者。則是愚癡顛倒故。諸法性空決定如幻如夢。但凡夫先世顛倒因緣此眼。今世憶想分別因緣故。言生滅第一義中實無生滅。是事已於相品中廣說。復次。

不生法 不生非法
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俱不然。從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常。若已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為生。則為是常。又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從不生非法者。非法無所有法名有。云何有相無相。是故從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為無。無云何生有。若從無生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非法者。非法無所有云何無所有無所有。如兔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非法。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無生。但法應生法。答曰。

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從他生 云何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不自生。若法未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又未自。自亦無他。共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法有法生。復次。

若有所受法 即
當知所受法 為常為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墮若常見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種。若常無常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墮常邊。無常即墮斷邊。問曰。

所有受法者 不
因果相續不斷亦不常

人雖分別諸法。而不墮常。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說罪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因果生滅相續故片往不絕。生滅故不常。相續不斷。答曰。

因果生滅 相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不斷不常。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續。已不生故。復次。

法住自性 不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斷滅

決定有相中。爾時無相。如瓶定在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無瓶則所破。以是義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故不應於一法有無。又汝先因果生滅相續故。雖諸法不墮常。是不然。何以故。汝因果相續三有相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滅。以滅三有相續故。復次。

若初滅者 則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後有

名今有。後有來世有。若初滅次後有。是即無因。是不然。是故不得言初後有。若初不滅。亦不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後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不然。是故初不滅後有。問曰。後有不以初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答曰。

若初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有 生時是

若初滅時。後有生者。即二一時俱。是滅時。是生時。問曰。滅時生時二俱者則不然。但現見滅時後有生。答曰。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二有。而謂初滅時後有生者。今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即是生者如是生相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先滅時生時一時二有。但現見滅時後有生者。是不然。復次。

三世求有 相續不可得
三世中無 何有相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不得實智故。常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不可得。若三世有。當於何處有相續。當知有相續。皆從愚癡顛倒故有。實中則無。

中論卷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