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菩薩
中印三藏波羅頗蜜多羅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觀染染者品第六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彼染染者。瞋瞋者等。本無自性。欲使了知自性義。此品起。人言。第一義中有入界。何以故。婆伽婆說彼為染污惡因故。若此非有。佛則不說彼為染因。譬如龜毛云何驗知。經中偈曰。

染者不知法 染者不見
若人受此 為極盲暗

釋曰。如染染者。乃至癡等盲暗亦然。是故當知。彼陰等。論者言。彼陰等行增長染因過惡顯現。如是染者及彼染等。於世諦如幻焰夢乾闥婆城。非第一義如是諦觀汝此分別欲染。先有染者為染者。先有染為染及染者。此俱時三皆不然。如偈曰。

若先有染者 離染染者成

  釋曰。染是愛著異名。若染者離染彼名染者。此則不然。何以故。如熟果。云何名熟。如偈曰。

因染得染者 染者不然

釋曰。若各別異此是染法。此是染者。是則離染。亦名染者。又染者起染終義。云何驗知。非無染體得名染者。以有觀故如體。復次阿毘曇人言。如我偈曰。染污名遍因自地中先起。是故染者得為染因。阿毘達磨相義如是。論者偈曰。

染者先有故 何處復起染

釋曰。如無染人後時起染乃名染者。若彼染者。先已得名說此染者復於染無此義驗無體故。義意如是。復次猶如調達相續中染彼調達染者不作證因。何以故。以染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外人言。別不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成已復成過。亦譬喻無體。及違義故。論者言。彼不善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非成已復成過。彼別相續染及染者亦應同遮。亦非譬喻無體成相似及遮異門非違義故。外人言。所作因。謂他相續染者。亦為染因故。譬喻無體。論者言。此不相應不共因故。此過非實。復次若汝定謂染者之先有染法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同過
染者先有染 離染者染成

釋曰。此復云何。若染者先染法。此則過。謂此是染此是染者。故所染。故名之為染。非所依。先有。譬如飯熟故。若汝不觀染者。而有染法。此亦不然。如偈曰。

離染者染成 不如是

釋曰。如熟不觀熟物起故此云何驗非染者無體有染法。何以故。以有觀故。如染者體。外人言。如父子二體。非一向故。此義得成。論者言。彼亦如是遮故無過。外人言。如先剎那起染已離而為當起染剎那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有染復染者 何處當可得

釋曰。如是別時起染剎那無間次生染者剎那不可得。以染者不成故。如彼異熟異熟。是異熟者。事則不然。如是過去起染剎那。立為現在染者之因。義亦不爾。云何不爾。如調達不為調達染者之因。何以故。以其染故。譬如別相續染。復次鞞婆沙師言。我所上過。所以者何。彼染及染者時起故無咎。論者言。此亦過。汝今當聽。如偈曰。

染及染者二 時起不然
如是染染者 則不相觀故

釋曰。何因緣故起此分別。以無故而可分別。此是染者。彼為染法此是染法。彼為染者而不欲爾。此復云何欲有觀故。此中立驗。彼染與染者無同起義。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子芽。復次鞞婆沙師言。汝此因。有何等義。為觀生故。有觀。為觀別語有觀。若觀生故名有觀者。心心數法此恒隨。亦時起。共因故。又如燈炷光明時起。非一向故。若觀別語名有觀者。如牛二角亦時起。一左一右。有別語故。現見此亦非一向。論者言。是心心數光等和合自在時共起彼二牛角別語等。於世諦此。第一義中皆不成故。汝所說過。此咎。復次染及染者。若一若異。時分別。二皆不然。如偈曰。

染及染者一 一則無

釋曰。若言時。有二體。偈意如是。此中立驗。染及染者。不時起。何以故。以一體故。如染者體。若汝意欲染及染者。一體時義則不可。以相違故。今染與染者。別體時。無上過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染及染者異 時亦叵得

釋曰。別體時。此義。以驗破故。復次彼立別體而欲時令他解者。驗無體故。此中立驗。染染者不得時。何以故。以有觀故。如體。復次今當更破別體時。如偈曰。

若別時者 離伴亦應同

釋曰。若汝意謂染及染者。此時而不隨一離伴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令彼染及染者別體時以有觀故。如因果二。復次餘論師言。若汝別體時今處別體彼彼時。如馬邊有牛說為時。如是獨牛無伴。亦得時。此如先答。少異。復次偈曰。

若別時起 何用染染者

釋曰。染及染者。若時起。是不然。以其別故。譬如染及離染。復次偈曰。

若染染者二 各各體成
何義強分別 時起

釋曰。若染及染者。我體各別。以體別故。則不相觀。復次所用此是染者染。此是染染者。有觀相貌說時起。汝意爾耶。此是過。何以故。如偈言。染及染者二。時起不然。如是時起不應爾。有觀故。不時起。以不異故欲別體。起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如是別不成 時起
成立時起 復欲別體耶

釋曰。如是義者。長老應說。如偈曰。

有何等別體 欲時起耶

釋曰。起者。有何等義。為有別體。次第起故說時起。為無別體時起耶。若言次第起者。是則不然。如染及離染。先已說過。若起者。此亦不然。以有觀故。如因果二。亦先已說。是故偈曰。

由染染者二 不成
諸法亦如染 不成

釋曰。彼瞋癡等。若內若外。同以不同亦皆不成。如是第一義中彼染等不成故。如外人品初如是。說陰等是有。以染污過患故者。彼不成。又世諦因及違義故。如先所過失故。品所明染及染者無其體。令他得解。此義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佛告極菩薩言。男子。非染體。非離染體。如是受想行識非染體。非離染體。復次受想行識非染體空。非離染體空。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非瞋體。非非瞋體。亦非癡體。非非癡體。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極非染非淨。受想行識非染非淨。復次染法性。非淨法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染染者品竟
般若燈論釋有為相品第七

復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陰諸法本無自性。惑者未知分別。今欲顯示令彼識知自性義。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有為體。何以故。以彼起諸相有為共相扶故。此無者。彼有為無相扶義。譬如兔角。由起諸相與陰等相扶有力故。彼不無。所謂有為諸陰等也。論者言。汝說起等有為相者。彼起等相為是有為。為是無為。外人言。是有為也。論者言。今當次第分別此義。先驗起者。如偈曰。

起是有為 亦應三相

釋曰。第一義令彼起諸相有為相。何以故。以有為故。譬如法體。外人言。起住滅體各有作用。是故令起諸有為相。論者言。此驗無體有立義。故外人言。起住等各功能。汝撥無者。義則不然。論者言。起等作相不可得故。又世諦中起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起作故。如父生子。住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住作故。如食持身。又有為相非彼住作。何以故。以住作故。譬如女人。置瓶於地。滅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破壞故。如棒破物。如是彼立起等有為相者。此不成。以不成及與義相此過故。起非有為。是故說起有為相者。義則不然。復次若汝欲避先所說過成立起等是無為者義亦不然。如偈曰。

起是無為 名有為相

釋曰。起是無為。而為有為相者。無此義。以無為無所有故。義意此。復次第義中起是無為。而作有為諸法相者。是不然。何以故。以無為故。譬如虛空。住滅亦爾。不復廣遮。復次若汝分別起等是有為所作者。為是次第。為復時。俱有過。何以故。若次第者。如偈曰。

起等三次第 無力作業

釋曰。於誰無力。謂於有為。復次得起隨次第者。如法體未起。住滅二種。則無力為相。以法體無故。又已滅之法滅無體。起住二種。則於滅無力。又已起之起則無力。又法體若住滅復無力。若謂無常隨逐者。是不然。如百論偈曰。

無法無常何有住
若初有住者 後不應故
若常有無一切時無住
若先是常者 復不得無常
無常與住 共法
無常 有無無住

復次若謂起諸有為相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云何三相

釋曰。此相如是有。此。云何不有。謂彼物於一時中有起住滅。義則不然。以畢竟相違故。復次部師言。諸法各別有定因緣自在相續。於一時中當可起者體時此為起。初剎那相續位此為住。先剎那相似為老。已起者壞此為滅。如是決定有觀一剎那有故。汝作方便與我作過者。此咎。論者言。是相續者。亦非實有。又有觀故。住分別者。是世諦三相。非第一義。汝言時違住滅者。此不應然。以不免先所說過故。復次鞞婆沙師言。如先體未起者。於後體時。此為起。起者樹立。此為住。住者朽故。此為老。老者滅故。此為壞。由起等次第不離有為體。以是義故。彼相體成。如先所說。起等三次第無力作業相者。此為不善。論者言。汝語非也。云何名相。謂與所相未曾相離。譬如堅相不離於地。及大人諸相不離大人。若言起等第一義中是彼有為諸法相者。此不然。何以故。有次第故。次第云何。如以泥團置於輪上。運手旋已如小塔形。次拍令平。次轉如蓋。後攏如圌。此諸位別。非彼瓶家有為相。起諸相不離彼。有為法者。施設耳。真實起者。此中遮故。以云何遮。彼未起者。住滅無體故。若謂當來起時應有住滅。作此分別者。唯世諦言說不免。如先所說。過咎如是。起諸有為相次第時彼不成。過故。復次偈曰。

若諸起住壞 有為
有則為無窮

釋曰。若彼異彼亦異者。如是則無窮而不欲爾。復次諸相無相者。復得如先所說過失。如偈曰。

無則非有

釋曰。此義云何。如汝意欲有諸法非有為相。以有為故。如是起等。亦非有為相。以是義故。第一義不應分別起諸相。若是有為。若是無為所說過。今還屬汝。復次犢子部言。起是有為而非無窮。云何知耶。和合有五法。總共起故何等五。一此法體。二謂彼起。三住異。四滅相。五若是白法則有正解脫起。六若是黑法則有解脫起。七若是出離法則出離體起。八若非出離法則出離體起。此前七種是法體眷屬。七眷屬中皆一隨眷屬。謂起起乃至出離。非出離體此是眷屬眷屬法如是。法體和合總有五法。起。彼根本起。除其能起四法。起起。能起。彼根本起。住等亦然。以是義故無無窮過。如我偈曰。

彼起起起時 獨起根本
根本起起時 還於起起

阿闍梨言。汝雖種種多語。而於不然。云何不然。如偈曰。

若謂起起時 能起根本
汝從本起生 何能起本起

釋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如前都未起時。外人言。根本起者能起起起。如是起起能起本起。義正此。論者偈曰。

若謂根本能起彼起起
彼從起起生 何能起起起

釋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義意如是。外人言。彼根本起及以起起。此二起時。各自作業。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汝謂此起時 隨所欲作起
若此起未生 未生何能起

釋曰。第一句根本起。第句謂起起。第三句謂起時未起。第四句根本無起功能。何以故。以未生故。亦起時故。譬如前未生時。又當起法體。外人言。如共因於起時。及已起者。共起諸法功能故。非謂一向汝言起時故。因及未生故。因者此不成。論者言。前染染者。中已遮。共起亦遮。彼因汝言非一向我有過。又言。有無窮過者。此不能避。復人言。有別道理。避無窮過。道理云何。如偈曰。

如燈照體 亦能照於他
起法亦復然 自起亦起彼

釋曰。以是義故。無無窮過。論者偈曰。

燈中自無暗 處亦無暗
彼燈何所照 而言照

釋曰。如是燈無毫末照用。因語意爾。復次此中立驗燈體。於彼第一義不能自照。亦不照他。何以故。以暗無故。譬如猛熾日光。復次第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彼地。以是義故。譬喻無體。外人言。燈初起時即能破暗。如偈言。如燈能破暗。謂體作明能除外暗。義意如是。如先所說暗無故者。此不成。亦譬喻無體。以燈及光義可得故。論者偈曰。

云何燈起時 而能破於暗

釋曰。云何破者。謂不能破故。如是。偈曰。

此燈初起時 不到彼暗故

釋曰。以起時故。譬如暗燈。外人言。智非智等。非一向故。論者言。汝執此義墮前成立分中攝故。如是亦遮。非非一向也。復次起時未生故。未生子所作業。燈亦如是。不能作明。復次如前偈說。云何燈起時而能破於暗。此燈初起不到彼暗故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燈起能破暗。何以故。以不到故。譬如無明世界間黑暗。復次第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不得對治故。譬如彼暗。外人言。現見燈不到暗而能作明故。論者言。汝立此門增我破力。令我譬喻轉更明顯。故無過。彼若如是觀察。為所見。為復異耶。不見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若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者。是不然。如偈曰。

若燈不到暗 而破彼暗者
於此中 應破一切

釋曰。燈破遠暗。汝既不許。近亦如是云何能破。復次如偈曰。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如是 障亦障他

釋曰。暗不欲爾者。燈他二豈得耶。復次此中立驗。第一義中燈於他不壞所治。何以故。能治故。譬如彼闇。如是燈體。自照照他。先已遮故。譬喻無體。是故外人引彼燈喻。成立起義。能起他者。是則不然。以不免前無窮過故。復次若謂自起亦起他者。云何能起。為已起起。為未起起。若爾有何過。若未起起者。如偈曰。

此起若未起 云何

釋曰。未起無生。以未生故。如前未生時。如是意者。先已分別。復次偈曰。

此起若已起 起復何所起

釋曰。由已起故。於彼起。則無功用如是觀察。汝言起者能起義則不爾。以不免前無窮過故。又彼起等成其無為。以無為故。彼諸起等非有為相。汝言相故者。因不成。又復當問。說起者云何起耶。為起時起。為已起起。是皆不然。如偈曰。

起時及已起 未起皆無起
去未去去時 於彼已解釋

釋曰。如彼已驗。此中亦如是廣說。以第一義中起不起。何以故。世向前故。如欲滅時。復次若謂彼法少起少未起說為起時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少起者。彼更不起。起無用故。若未起者。起亦不起。以未起故。譬未來。外人言決定起者。來向現在。此名起時。論者言。如是義者。亦應觀察。如偈曰。

此時名起 此義則不然
云何彼起時 而說為緣起

釋曰。彼起時者。為有為無為。亦有亦無。此等過失上已遮。外人言。譬如解劍術。起不善心行惡逆行。自害其母以為隨順。汝亦如是。何以故。大仙為彼聲聞獨覺說深緣起。以汝久習妄想非法行。自破所欲正道理。此執不然。論者言。汝不知耶。有惡見撥無因果破壞白法不肯受。為欲教化惡見人。洗濯不善垢穢義故。佛婆伽婆此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諸如是等。為世諦故。非第一義如是義者。是我所欲。汝言自破所欲理者。此語不然。如偈曰。

諸法無性 非有
彼得者 如是則不然

復次如佛說偈。若從緣生不生。彼緣起者。體非有。若屬因緣此則空。解空者名不放逸如是諸經此中應廣說。由如是觀。若生未生。悉皆如幻。是故起時寂滅無起相。如彼外人所說起時以為緣起者。第一義中驗不成故。彼為不善。復人言。世間現見種種因緣各各果起。謂瓶衣等。更異驗。勝現見者。如前偈說。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者。此不相應。以戒等起故。論者言。彼戒等隨順功德。誰能違者。而是世諦第一義。彼如是等。為捨執著。為實義故。此論起。是故無過。若汝意謂瓶衣起者。亦是世諦第一義我所者。若瓶若衣現起可得。非彼未起。若已起者起不然。瓶衣等起。未起起故。此執者。是不然。何以故。若瓶未起安立妄覺。緣彼瓶名謂有瓶起。如是意者此但世諦置妄覺。以瓶未不可得故。復次鞞婆沙師言。三世有故。彼等起。我義此。論者言。此亦不然。如偈曰。

隨處若物 未起而有體

釋曰。物者。或瓶衣等。若於諸緣。若和合中。及於餘處。體先者。偈曰。

已有何須起

釋曰。彼若已起。則無用故。為是因緣。偈曰。

起無故

釋曰。以此義故。先起有體者驗起。則有體起者立義過。復次執時異者。說如是言。諸法有體云何驗知。來現世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來現在則破現在如是體異相異及位異者。如先過失。皆以此答。復次佉人言。諸法體有。可顯了故。無過失。論者言可顯了者。先已遮故。此不相應。復次未起有體云何可信。佉復言。以世攝故。如現在物。論者言現在物者。第一義體故。汝譬不成。所欲義壞。復次雖體亦不壞世諦。以現在諸法。猶如幻等。亦可得故。彼世諦諸法施設如是知。偈言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如是等。先雖已答。今當更說。如偈曰。

若謂起起時 此起所起

釋曰。彼意若謂於起時能所起。此執不然。過失故。如偈曰。

  彼起能起作 何等復起是

  釋曰。彼起不然。以起作故。譬如父子起體。偈義如是。復次若如是說。更異起能起。此起是亦過。得何等過。偈曰。

起更起 此起無窮過

外人言。不起起故。無無窮過。我欲如是。論者偈曰。

無起起 法皆如是

釋曰。法既不爾。起亦應然。是故不應強作分別。復次此起者有體無體有無體。起悉過。如偈曰。

有體起無用 無體無依
有無體亦然 此義先已說

釋曰。何處先說。如觀緣品中偈說。非有亦非無。諸緣義應爾。又如偈言。非有非不有。非有無法起。如先已遮。不復更釋。復次如偈曰。

若滅起 此義則不然

釋曰。以滅時故。譬如時。外人言。未滅時起。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無滅時 彼不何得

釋曰。以彼不相應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外人言。住非一向故。論者言。彼亦無常隨故。未滅不成。無過咎。如前廣說。外人言。如是起。彼所起法有故。此無者。彼所起法則不得有。如用龜毛為衣。二皆無體以起成故。住法則有。是故所說。因起非無體。論者言。起無體故所起不成。雖世諦中說此起。第一義中則無住相。令問此體。為未住體住。為已住體住。為時體住。第一義中。三皆不然。如偈曰。

未住不住 住體亦不住
時亦不住 無起誰當住

釋曰。第一句者。由非住故。譬如滅。第句者。以現在世過去世二世一時不可得故。住義則空。第三句者。離住未住更無住時。者不然。廣如前破。第四句者。無一物無一物住。偈意如是。復次第義中無一物體起相可得。從前已來廣引道理。令人解了起既不成。誰為住者。此義故。汝先說言所起之因者。此皆不成。復次如偈曰。

有住者 是義則不然

釋曰。以相違故。若相違法。則不時。如烈日光不與暗並。偈意如是。外人言。彼未滅時。體可得故。論者偈曰。

無滅時 彼不可得

釋曰。以諸有無常隨逐故。復次彼不可得。何以故。無滅時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復次若汝意謂已起剎那住相有力。當於爾時法體不滅。亦不是常。以無間有老無常隨逐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此等住相用時無無常者。後時亦無。無常隨逐。如火無水。火於後時亦不作水。住義亦然。外人言。世間現見法體滅盡云何言無。論者言此應觀察。汝滅者。是滅與體。為恒隨。為各別處。若與隨即無住義。若在別處。體無滅時。既無滅時。不可得俱不然。復次有聰慢者。或如是言。譬如人先體後時佛。住亦如是。先雖無滅後時滅者。竟有何咎。此執不然。何以故。體者。謂一切智相用。凡夫智後時佛者。無此義。於世諦中此方便語。亦不成立。如是煩惱障及彼境障。最後剎那智相起時。說名佛。彼差別。如汝所言。無實道理如是老住。若一若異者。亦同此過。此不成故。阿闍梨偈曰。

一切諸法 老死
何等是住法 而無老死

釋曰。起者。隨是體處。有住可見。起可得成。今則不爾。是故彼立因不成。復次汝等得彼住住者。為自住。為假異住住。俱不然。如偈曰。

異住未住 此義則不然
如起不自起 亦不從他起

釋曰。云何起者。自起不然。如前說偈。此起若未起。云何自生。若已起能生。復何所起故。云何不從他生。如先偈言。起更起。此起無窮過故。住亦此。偈曰。

此住若未住 云何
此住若已住 已何須住
住若異住住 此住則無窮
無住住 法皆如是

釋曰。此二偈是釋義偈。非本偈。前遮自住住。如遮體起。後他住住。如遮從他起。此知。是故當知。體。如汝先說。如是起。彼有體故。法有體者。此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此起住。何以故。共行諸法彼體有故。此無者。彼共行法體應不有。譬如馬角由起有故。彼共有。是故第一義因力故。起住是有。論者言。滅亦如是。謂此體已滅未滅滅時。滅者。一切不然。如偈曰。

未滅不滅 已滅法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等滅

釋曰。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第句者。人已死。不復更死。第三句者。離彼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俱過故。是故定知滅不滅。復次第義中滅不滅。以世傳流故。當起法來現在者。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滅。義則不然。如女兒。如是彼欲起者及不起者。於一切時不然。復次法住無住分別滅。俱不然。如偈曰。

法體若住者 滅相不可得

釋曰。以住故無滅世間悉解。若汝言無住無過失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法體無住 滅亦不可得

釋曰。以無住故如彼滅相。復次此法為當即住此位滅耶。為位滅耶。外人言。此言何謂。論者偈曰。

彼於此位時 不此位滅
彼於位時 亦非位滅

釋曰。不此位滅者。以不捨體故。譬如乳住乳位亦不於彼位時滅。何以故。此中說驗。第一義中乳不於彼酪位時滅。以彼異故。如異等。復人言。如是滅。依止體故。譬如彼熟。論者偈曰。

一切諸法 起相不可得
無起相故 滅亦不然

釋曰。諸法如前已說。未熟已熟此執不成。譬喻無體。復次汝言滅者為有體滅耶。為無體滅耶。俱不然。如偈曰。

有體者 有則無滅

釋曰。以相違故。譬火。由如是故。偈曰。

一法有無 不應爾

復次偈曰。

無體滅亦不然
第二頭 不可言其斷

釋曰。偈譬喻者。以其無故。以此無體滅者。是不然。法體壞故。復次汝等若言第一義中有滅相及隨滅者。為是自滅。為是他滅。俱不然。如偈曰。

體滅 他體亦不滅
不起 他體亦不起

釋曰。起者。此不相應。如前已說。此起若未起。云何能自生。此起若已生復何所起。他體起者。如偈言。此起若異起。起則無窮過故。起既此。滅亦類然。類偈者。此滅若未滅云何能自滅。此滅若已壞。滅復何所壞。此滅若異滅。滅則無窮過。滅無滅滅法如是壞。此釋義偈應知。如他起前已廣遮。他滅者。類同起破。人言。得壞因時壞法方壞者。如是答汝立壞因。是不然。何以故。彼法非是。此法壞因。以彼異故。譬如餘物。品初已來。廣遮彼說。如是起住。以第一義中起不成。譬亦無體。若世諦因譬喻者。違汝義故。如前立驗。已廣分別道理自在故。如偈曰。

起住壞不成 故有為

釋曰如外人所說。彼陰諸有為法。以有為和合故者。彼為已破。復人言。第一義中有彼牛諸有為法。何以故。以角犎垂胡等相有故。此亦應遮。汝立此等有為相者。為更有相。為更無相有相。此角犎等則非牛體有為相也。何以故。以有相故。譬如牛實。廣如前破。無相者。以無相故。此等諸相自然不成。以能無力故。所相亦無。又有相者。無窮過。此等一切如先廣遮。復人言。第一義中有有為。何以故。有待對故。此無者。待對。如女兒。以彼有為無為二法此因故。第一義中有有為。論者言。有為法得者。除有為故。可無為。彼有為法如理諦觀不可得。是故偈曰。

有為不成故 云何有無

釋曰。如兔角無生。於世諦中亦不作實解。應知此意。以是義故。無體。若爾云何分別諸相等。為世諦故。如偈曰。

如夢如幻 乾闥婆城
起住壞 其相亦如是

釋曰。諸仙有為起等。能生因。開實知見。如彼智人所說起等。是我所欲。由無智者慧眼故。於無實境起增上慢如夢中語說彼諸法起住等。此由染污熏習。各執異因分別三種。謂有實義。為示彼故。說夢幻等三種譬喻應知。人言。起等是有。何以故。現前覺取故。譬如色。又作者有故。亦相續同取故。如是者。此執不然。何以故。非一向故。為開示彼。其數量說夢等譬喻應知。復次佛婆伽婆真實者為聲聞乘對治惑障故。如是說。聚沫喻水泡。同陽焰。行似芭蕉。識譬事。此意我我所本無自性。猶如影。亦為大乘對治惑障及智障故。說有為法本無體。金剛般若經說。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令他有為無體。是此品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菩薩言。男子。非有為非無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受想行識非有為非無為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楞伽經說。有為無為相。但彼凡夫愚癡妄執分別異。猶如見抱兒又金剛般若經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諸相非相。則如來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為相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