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燈論釋卷第六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菩薩
中印三藏波羅頗蜜多羅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觀作者業品第八

復次空所對治令驗知陰無體義。此品起。人言。第一義中有入界。婆伽婆說。以此為因。起作者作業故。此無者。應說與彼為有作者及業。譬如馬角。由有作者及作業故。修多羅中說是偈曰。

行善法行 惡法
此世及後生 行者安樂

釋曰。此經中說有作者及以作業。彼業有三種。善不善無記。彼善業者。分別四。一自性二相應。三發起。四第一義不善亦爾。無記四種。謂報生威儀。工巧。變化。是故有勢力故。第一義中陰等是有。論者言。若汝第一義中以彼為因。知有作者及以作業。說此為因者。此不成。若世諦得爾者。則譬喻無體無體第一義婆伽婆說。以彼為有實作者有作業。此解者。於不然。其不然。如是觀。今此作者有實無實。亦有無實。能作業耶。業亦如是有實無實。亦有無實。為作者所作耶。此皆不然。如偈曰。

有實作者 不作有實

釋曰。若彼作有。則作者有實與作相應。業亦有實。由翻此義二皆無實。彼無實者亦不能作。如偈曰。

無實作者 不作無實

釋曰。所作名業。能作名者。此中先觀立有實者。如偈曰。

有實無作

釋曰。若汝意觀作業有作者體。若定此則無作業。作既無體。則作者不成。復次有實無作者。此言何謂。立喻有實作者。彼五陰但施設。又如外道所計。提婆達多名若善業。若不善業。復次第義中調達相續能作業。何以故。以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復次有實作者。非施設。如食糠外道作者。如彼意欲。此不然。為彼執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調達能作業。何以故。以物故。譬如業。復次第義中彼業亦非提婆達多相續我作。何以故。以業故。譬如餘物。復次若彼外人如是意。。汝此立義有何所以。如提婆達多相續為是他作耶。為當無作耶。俱不然。何以故。他作者。汝立義破。無作者。則譬喻無體。論者言。彼執不然。何以故。耶若達多相續業。提婆達多不作故。由如是義。立譬得成。彼如是說。不觀作業有作者虛妄分別。於不然。以作者無體故。如偈曰。

業是無作

釋曰。業亦如是。不觀作自然而有。由無作者。是業故。若彼分別業有實者。業即無作過失。又作者及業互不相觀。世能信。是故彼二必相因待。如是知。此中立驗。第一義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提婆達多定業。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若達多。復次第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調達受報業。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相續作業。復次今更立義。遮前所說。如偈曰。

及彼作者 無因

釋曰。此後半偈欲顯作者無因過。此義云何。謂業作者故。作者離業故。互不待故墮無因。以無因開示他者。一切世間所不能信。復次第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不作提婆達多業因。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若達多。復次第義中調達相續不作調達定報業因。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相續作業。是故偈曰。

無因不然 無因無果

釋曰。云何名果。謂為各各決定因緣力起。故為果。云何名因。謂近遠和合所作此有故彼法得起。是為因。如汝分別因則無因。果亦果。無體故。是不然。應知此意。復次若不相觀則無彼體。此執不然。無何等體。如偈曰。

及彼作者 作用具皆無

釋曰。於世間中瓶衣等物亦有作者欲作彼業。若謂作者不觀業。觀作者。彼瓶衣等則不藉人工。善巧方便自然成就。又彼等種種技因之所成就。彼勝分具。若不觀者具等亦無如是一切斫者斫具及所斫物亦皆無體。又如偈曰。

非法亦無 作無體

釋曰。何故有法非法二。彼法非法作者具所成就故。又彼作者具了故。非法二亦無體。復次或有自部如是心。諸行作者無體。彼作者無咎。何以故。勝身能作非法此義故無咎。論者言。汝立因者。但聚集饒益。於世諦中彼名作者。以觀法非法故。無作者則無所觀不成故。無體。汝不免過。以無相觀道理故。道理云何。如偈曰。

無法非法 從生果亦無

釋曰。彼二為因。從生為果。人天道為可愛。地獄等惡道為不可愛。彼身根受用體。復次於道中修行者。受戒習禪。三摩缽底八聖道支正見為首。煩惱此義悉空。如是分別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諸過聚皆屬於汝。可療治。知過失已應信作者及彼作業觀道理。以是義故所無過。以有故。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執不然。此不然義。如先已說。復次或人言。我立異門如是作者。亦有非有所作業。亦有非有異門上過。論者偈曰。

有無相違 一法

釋曰。於物體一剎那中。非有相違故。不可得云何相違法。若是有云何非有法。若非有云何言有。猶火冷煖時。不信。若汝意謂有實體故名之為實。所作為不實。一時觀自在故。二義俱立無過失者。是不然。何以故。彼二門者。前已遮故無過。相觀道理如後當遮。外人言。如耶若達多。亦有作者。亦無作者。汝立譬喻無體驗不能破。論者言。彼耶若達多自相續中無提婆達作者作業分故。意欲爾。非譬不成。是故無過。廣如前說。如是分別依止第一義作者建立不成。復次人言。我有作者無彼作業。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不作無 無者不作

釋曰。此誰不作。謂作者業。何故不作。偈曰。

此由著過 彼過如先說

釋曰。上所說實不實門。第一義無實作者作不實業。亦無實作者能作實業。此句立義有別因及譬喻。廣如前說。復次偈曰。

作者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不作三種業 是過先已說
作業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俱作者作 過亦如先說

釋曰。此諸過失如前廣明。有立義為差別耳。由如是觀。偈曰。

作者業 緣業有作者
業義不見異因

釋曰。於世諦中。作者作業更互相觀。離此之外。更異因能成業義如是外人品。初已來因立譬。義皆不成。及違義故。不免過失。復次或人言。第一義中有入界。以彼取故。佛婆伽婆如是說。為遮彼故。偈曰。

如業作者離 應知取亦爾

釋曰。如先已遮。作者緣業。業緣作者如是緣取者取者緣取。第一義不可得故。此義云何。由作者俱離故。彼取取者亦如是離。復次此中分別第一義無實調達取者實取。何以故。以觀取故。譬如耶若達多如是第一義中亦無無實取者取無實取。亦實不實取立義應知。復次第義中無實為實提婆達多彼取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取。如是第一義中亦不實取。為不實取者取。亦實不實取。為亦實不實取者取。立義差別。因及譬喻如先已說。如是分別亦應類遮。復次由業作者及取取者。第一義中以性離故。如偈曰。

及餘一切法 如是

釋曰。何等餘法。謂所解。若果若因。能依所依。能相所相。或總別等。如是諸法亦應觀察。果緣於因。因緣於果。此義得成。是世俗法非第一義。何以故。或人謂第一義中因果等法皆有體。今欲拔執著箭故。少分開示。非第一義中。乳實作酪。何以故。以果故。譬如經等。若言世間。悉見乳作於酪。汝無者。即為破壞世間所見。此執不然。何以故。我立義言非第一義。故無過。或人言。第一義中乳不作酪。而世諦中作。此義故。汝譬不成。立義亦壞。若言諸法不作自果者。譬亦不成。何以故。彼一切法各有定因果故。論者言。汝語不善。何以故。初分別非我所受。次分別譬喻亦成。何以故。以此經等非彼酪因。前立義中已簡別故。非譬喻無體。復次佉人言。如我立義中有果。能起不作故。此無者彼因則無。如龜毛衣是何等因。謂酪等。是故果。復次果者。是不然。何以故。如乳中無酪。草中亦無彼求酪者。何故取乳而不取草。由彼取故。知果。又如乳中無酪。亦三界。等是無者。何因緣故從乳因緣於酪。不生三界。由彼乳不生三界。非一切物從一因起。是故定知中有果。又無者。何故決定如窯師見土堪瓶者取以為瓶。非取一切功能。能起作。知果。果者。因亦無體。終無一物因。而此事。是故當知。有體故。彼果亦有。論者言。如汝立因不作者。非立義法。以是果故因不成。汝言因義則不爾。由此故彼得成者。此於世諦中成。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因譬喻二皆無體。若物彼處者。彼物不於彼處起故。如因體。法體二種差別。彼不成。過失故。如破初因。彼取乳諸因亦應以此道理答遣。復次如毘婆沙師所執果而能起果者。此因無力。亦不能起作彼無體故。譬如兔角。又如犢子兒。執果有非有。皆不可說。而能起此意者。於世諦作者成。第一義中若因若果。非有。皆不可得故。無過。復次異佉人言。中果不可得者。由果細故。此執不然。何以故。中無粗故。粗先無體後時可得者。即是果。汝立義破。若汝意欲細者為粗。是亦不然。何以故。不見細者轉為粗故。後時粗果與相違法體顛倒。立義過故。復次異佉人言。因作果者。是不然。由了作故。如是問。此了作者。其相云何。彼答如燈了等。此執已如觀緣品破。復次第義中燈不了作彼瓶衣等。何以故。以眼取故。有礙故。色故。觸故。說故。等譬如土塊。復次異佉言。果若未起及已滅功能為了。是故如是果。而言能作果者。此云何作。謂因體轉為果體。語意此。論者言。若汝過去未來受為因者。依止不成。若謂現在受為因者。則無譬喻。彼果不成。此等過。又汝困果不異。若不異者。則此非彼因。以不異故。如因體。以非因故。因不成。不成故。自性壞。立義過故。現在果者。亦無實體。以無起故。彼不成。譬喻無體如是諸不異門隨所執破。已說實能作果。於世諦無因者。亦不作果。以彼無故。如無龜毛不可為衣。如是果者因亦不作。此立義異。因喻同前。彼半有半執者。俱過故。亦如先說。復次自部及鞞世師等言。果無。此能作。以未起果。不受故。如虛空華已生果者。因無力用。未生果者。功能。由此義。果。論者言。如汝立因未起受者。此意云何。汝為現見故不受耶。為立驗故不受耶。為一切量不受耶。如是分別不成。立因過。非一向故。彼未起果有故者。此驗不能令信解。汝言起者。此果起。無譬喻故。云何可知。復次第義中乳不生酪。何以故。以因故。譬如絹起。復次泥實名求那假瓶名求泥。第一義中泥不成瓶。何以故。觀求泥故。譬如餘物。復次第義中垂胡等相非牛相。何以故。以觀體故。譬如馬相。復次別名婆也婆。總名婆也毘。第一義無實經等成絹。何以故。以婆也毘故。譬如餘物。如是作者及業體性。品義此。是故得成。如佛告極菩薩言。男子。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識亦非作者使作者色至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舍利弗言。婆伽婆無作般若波羅蜜言。作者不可得故。又如佛告極菩薩言。男子。非善。非不善受想行識亦得如是色至非善非不善。是名般若波羅蜜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觀作者業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取者品第九

復次為令諦觀取者無體此品起。如偈曰。

諸根 心法
此先人住 一部如是

釋曰。一切自部皆此執。私弗多羅如是義。諸根。受等心法。此者。則有先住。道理如是。若不爾者。偈曰。

若取者無體 不可得
以是故當知 先此住體

釋曰。我見是取者先住。何以故。以取者故。此取者可得故。在諸取先住。譬織者在經緯前。復次取者之先有等取。何以故。以取故。如竹蔑等。如是取及取者俱得成。以是義故。我先說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取及取者。婆伽婆不可破壞。論者偈曰。

諸根 心法
彼先取者 因何而施設

釋曰。及受等以無體故。異取更無一物有。何取者而施設耶。如是彼於爾時不有。以取無體故。此中立驗。等取前無彼取者。何以故。以施設故。如經絹等。是故取者不成。由取者不成故。因義則壞。由因壞故。彼經絹等譬喻無體。以第一義中取及取者不成故。復次私弗多羅言。如先生天上業盡天上取者得如是住。後取人諸陰故。彼取者阿含得成。論者言。彼天者。天上取體天施設故。又汝總說阿含。無別驗故。令生疑惑。不應定信。如偈曰。

等根 先彼住者
無取有無

釋曰。汝意如是。義則不然。何以故。若不觀取者。諸取體則不成。此意如是。若此二法互不相觀。次第不應爾。所謂此是諸法取。此是調達名取者。此是調達名取者。此是諸法取。此偈曰。

取了人 或人了取
無取人 無人何

釋曰。或取了人者。謂諸法。或人了取者。謂見者聞者。由取取者。更互相觀。世諦中成非第一義。後半偈者。由彼無體。彼因過失不得離。復次私弗多羅言。汝今何故自分別言有先住。在彼諸根之前。後還自破。我等法中亦作此說。如偈曰。

一切等根 先一人

釋曰。一人住者。謂彼一一根。先各人住。何以故。偈曰。

由彼等根 異了彼異

釋曰。等者謂耳鼻舌身受等。由眼至受各各異。故得說言。此是見者。此是觸者。由觀異取故。彼取者得。成汝言因。不成者。無此義。論者偈曰。

諸根 一住者
一一先 彼別云何

釋曰。由諸外道一一取先立取者。謂耳等先各人住。是不然。何以故。若不觀等取者無體故。此意如是。由前立驗。等取先一一取者。義亦不成。復次汝若定執彼取者。今當問汝。為此見者即是聞者。乃至受者。為見聞者。乃至受者。各各異耶。受先者。是不然。如偈曰。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一一有 是義則不然

釋曰。彼如是說則同外道。此義去何。外道所說彼身根積聚法者。草土成舍。而有別人於中受用如是人者。不可識知。謂見者等。此不然。何以故。彼一體故立義過。復次非第一義中彼見者異聞者。何以故。聞者故知別體聞者由相續異故。見聞不同。汝言不異者。此立義過。復次見者不觀。於色應可得。何以故。不異聞者故。譬如聞者。由與聞者不異驗故。不觀於眼。彼色可得。若其不爾。見者異法。此皆不成。立義過故。復佉言。我若是丈夫則墮餘根去過如歷諸窗牖。由彼等為因起等覺。以我既不遍則有別方所。若不依彼諸根。則見聞者等皆不得成。由我遍故。則不至餘根。是故無過。論者言。汝立因者有大過失。由一一根中皆先我。是不然。何以故。道理此我故。若人異陰入界。丈夫見者等。論主教彼如先觀入品遮。當不復廣釋。或欲避如先過失取者。其相云何。彼謂見者聞者各各差別。而是一我。此執者。是亦過。如偈曰。

見聞者異 受者差別

釋曰。如汝分別得何等過。今當示汝。如偈曰。

見聞者不同 是我則多體

釋曰。若世間物異彼物者。以彼此俱有。以其異故。如瓶缽等。見聞者異亦復如是。由見聞者異故。如瓶缽等。見聞者異亦復如是。由見聞者異故。嘗觸者亦各差別。以是義故。於一相中有無量我。而不欲爾。是故第一義見者聞者有別相續。此異不然。此中說驗。見者取者不異聞者。以彼取者因果合有故。如見者體。復次如前偈言。見者聞者異。此言見者為緣則聞者可得。以如是義我成多體。又過去時等各差別故。復次此中說驗。第一義中取者無體。何以故。以緣起故。如體。復次第義中調達等不名調達取者之取。何以故。以等故。譬如耶若達多體。是故取者及取。二皆不成。以不免前過故。私弗多羅言。取及取者。若一若異。俱不可說。是故無過。論者言。可說有故。豈非過耶。復次於一身根聚。若果若因諸聚食者。我則無量。而不欲爾。以是故我則不一。此義得成。以識別故。如多相續見者多我得成。復次異人言。如是取。如所說。名色六入。彼四大為取者取。是故有實取者。由六入具足次生受等。非等先有。彼取者因施設故。譬如等。此是如來說道理。汝違此理。是故汝先所立義破。論者偈曰。

耳及受等 所從生諸大
於彼諸中 取者不可得

釋曰。由彼取者。無實體故。依第一義名色位中取者無體。然世諦名色為因施設取者。是故不違阿含所說。以彼等及大是聚故。汝立取者。為因此義。不成過失故。如理諦觀。彼無實體。如偈曰。

眼先無取者 今後亦復無
無取者故 分別

釋曰。諸取取者不然。彼異取故。如別相四大取者。如是驗知前不可得。以實體不成故。譬如四大實體。由第一義無故。取及取者一異俱壞。一異不成故。彼分別滅。云何滅耶。以無實有故。有分別滅。因施設故。無分別滅。復次汝立有故。令我解。我於第一義中驗無體故。有分別滅。有既滅故。無亦隨滅。如婆伽婆楞伽經中偈曰。

覺觀察時 物不可得
體故 彼不可說

如前人言。取取者。彼皆不成。為因過。已上說。取及取者皆自性。故此品。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菩薩言。男子。無見者使見者受想行識無見者使見者色至無見者使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復次無知見者受想行識無知見者色至無知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取者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