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燈論釋卷第八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菩薩
中印三藏波羅頗蜜多羅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觀苦品第

復次自性。所對治空。遮定執故。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諸陰。何以故。由故。此無者。則無彼苦。如第二頭。陰是者。如經偈曰。

苦集世間 見處及彼有

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諸陰。論者言。虛妄分別於若不然。如偈曰。

得苦 自作他作
無因作 彼果皆不然

釋曰。第一義中種種無量如理觀察。彼皆不然。云何觀察。苦非自作。如偈曰。

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釋曰。由自作故。則不藉因緣。是故苦緣起。即此義。而彼不然。復得故。此義云何。謂從緣起。如偈曰。

由現陰為因 未來陰得起

釋曰。第一義諸陰相續調達者非調達作。何以故。藉緣起故譬有由現陰為因牽後陰起義正此。復次鞞世師言。身等諸根覺聚雖別而異。彼一遍住亦是作者彼作此故。是自作。若言諸行剎那生滅無常者。此說過。得何等過。此心剎那俱生之苦。不此苦剎那心作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何以故。所作受果者。此不然。汝意他作者則悉檀。論者言。此中立驗。汝言丈夫即是作者。是不然。何以故。以其常故。譬如虛空。以常驗故。知非作者丈夫作者破立義過故。復次若汝定謂我作此即不從緣起如是過。此義云何。以我法中名苦為我。義意如是。復次若言丈夫作業即是自作非不藉餘因緣共作後得起者。是不然。何以故。由無量因共我如是知。如彼乾草及糞等為火作緣。義意正爾。復次調達之苦非調達我作。何以故。由故如若苦。汝前說言。若剎那諸行無別作者。彼所作即是自作者。今當答汝。第一義不可說無過。彼世諦中相以相續因果不別。世間咸見如是說。如言彼處燈來菴羅樹是我所種。此亦如是。後有相與彼前思相續因果不別前有相思。此剎那作名自作。由前剎那所積集不善業。彼業滅與後為因。如彼燈焰前為後因。如是展轉相續乃至果。故非不作而得。亦非已失滅。若汝意謂諸行剎那先所集不受後果。何以故。以其異故。如別相續者。是不然。如偈曰。

緣起法 即是彼緣
亦不異彼緣 不常亦不斷

釋曰。我悉檀如是。汝立異故為因者。此不成。何以故。由先心剎那所傳來業。對治未生。相續與果。以功能勝異故。譬如以紫鑛汁浸摩多弄伽子種之。後時花中有紫鑛不違世諦。復次說有丈夫者言。一邊作業。一邊受果。無上過。論者言。彼一邊者不作而得。此一邊者已作失壞。以作業邊永不得果。過失。外人言。是一故無過云何知一。與一數相應故。論者言。與一數相應此義。何以故。由有故。譬一數。以是義故。苦非自作。亦不他作。此義云何。如偈曰。

若前陰異後 後陰異前者
此陰從彼生 可言他作

釋曰。若人他作者。法體不成。立義過。而實不然。云何不然。此中立驗。第一義調達後陰於先陰非他。何以故。調達陰故。譬如後自陰體。又彼苦體。相續不別故。立義譬喻如前應知。復次執人者說如是言。所造受果者。是不然。何以故。諸差別皆人作故。名自作苦。亦名他作。二家所立者。此過。論者言。汝但此語。是亦不然。如偈曰。

自作離苦無別人
何等是彼人 自作

釋曰。何等是苦。謂五陰相。離彼苦陰無別人。云何而言。人作於苦。復次若汝執。人與五陰不異者。是不然。何以故。但於五陰調達名。無人可得。以緣起故。譬如等。如是第一義中彼人不成。人既不成。無作者。復次他作苦。是不然。如偈曰。

他人苦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他 而言他作

釋曰。離苦無人。前已遮故。人有別體令知者。以無驗故。如是自作不可得。先已立驗曉諸未解。是故偈曰。

自作若不成 何處有他作
他人苦 彼還是自作

釋曰。自作苦而指示言他作者。此語不然。如別相決定報業。言他作者。無此義。是故偈言。何處有他作。語意如是。汝言位有差別異者。此為妄語。以是義故。自作苦。他作者。此皆不然。復次異尼犍子如是言。自作故苦自作。而若不即人他作。是故自作他作二門得成。論者偈曰。

自作不然

釋曰。無人苦。此義如是。由無體故。若謂苦是人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偈曰。

不還

釋曰。如先偈言。苦自作者。則不從緣起。此之句。如彼已遮語意如是。復次若苦還者。即是果還作果。又苦自起不待因緣。此之二種不見。汝前說言。不即人此人苦名他作者。此不善。如偈曰。

他作

釋曰。外人意欲以人為他。此無體能作苦。何故不作。以其空故。空則無物。云何起作。無起有體者。智人所不欲。是故偈曰。

無作

  釋曰。義。語意如是。以是義故。自作他作此皆不然。俱作者言二作無過。為遮此故。阿闍梨偈曰。

一一作成 可信二作

釋曰。一一不作如先已遮。苦非自作亦非他作。是故汝言二作者。此不然。亦不無因。何以故。此無因執。如無起品已遮。此中偈曰。

不作 無因有苦

釋曰。此品前來所說遮苦無因者。則亦無苦。無因有苦。無如是義。由第一義不可得。語意此。如是種種觀察無體。外人品初言。有諸陰故為因者。第一義中此執不成。如偈曰。

不獨觀於苦 四種義不成
所有諸法 四種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說道理。彼外色等觀察亦此義。云何自作。何以故。若有若無不然故。如前已說。又從緣起故。如芽不名自作。若言從諸大作名他作者。是不然。云何不然。諸大於為他。何以故。以其外故。如體。又遮實有故。體。不成。亦非共作。以一一不成故。亦不無因。何以故。此無因執前已遮故。如是聲等亦應類破。是故品初因由故者。過失故。此不成。今此品中為欲顯示苦是空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菩薩言。男子。非苦非樂。如是受想行識非苦非樂。受想行識非苦非樂。是名般若波羅蜜。又如王問經中說。云何聖諦。若苦若集。若滅若道。不名聖諦。彼等不起。乃名聖諦如是等。復次聲聞乘婆伽婆說。有比丘言。瞿曇。苦自作耶。言不。他作耶。言不。俱作耶。言不。無因作耶。言不。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苦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行品第

復次為令他一切諸行種種差別自性此品起。此外人引經立義。如偈曰。

婆伽婆說彼 虛妄劫奪法

釋曰。云何諸行等法是虛妄耶。彼諸行體無故。誑凡夫故。邪智分別。謂為可得。故是虛妄。又能為彼第一義諦境界等。妄失因故是虛妄法婆伽婆者。謂於諸經中。告諸比丘如是說。彼虛妄劫奪法者。謂一切有為法最上實者。謂涅槃真法如是諸行是劫奪法。是壞法聲聞法中如是說。大乘經中亦是說。諸有為法皆是虛妄。諸無為法皆非虛妄。此二阿含皆明諸行虛妄法。此義得成。論者言。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內諸法空。何以故。劫奪法故。如幻化人。外人言。立義出因差別故。汝言第一義諸法空者。是無所有劫奪法者。亦無所有。出因闕故。立不成。過失故。論者偈曰。

若妄奪無 有何名劫奪

釋曰。汝謂立義出因皆無所有。若爾此既是無。竟有何物可名劫奪。以無體故。譬如兔角。是故虛妄劫奪。此之二語。非是無義。復有何義分別境界。彼體空虛妄義。不如實有。喻若影。是劫奪義。因與立義此不同。是故無立義闕因過失二過故。所欲成。復次劫奪語者。佛婆伽婆煩惱障。及智障根。永無餘作此說。如偈曰。

婆伽婆說此 為顯示空義

釋曰。劫奪語者。與空無別體。如言彼處有煙此說彼處有火。外人言。虛妄語者非是無義。此有何義。謂如來不說諸法無我。若爾云何。說虛妄語。如偈曰。

見法變異諸法

釋曰。此偈說何義。謂諸法變異故知諸法無體云何無體。以非常住故。婆伽婆虛妄語者。道理如是。又如偈曰。

有體無體

釋曰。云何名有體有故。如汝道理者。諸法無體。而此不然。偈曰。

諸法空故

釋曰。諸法無我我所故。汝義如是。是故應信諸法有體。若不此者。偈曰。

體若非有 何法為變異

釋曰。現見此體有變異故。是故定知有變異法。此中立驗。第一義諸法有體。何以故。體變異故。此無體。則無變異。如女兒。由有體變異。謂入等。是故第一義中法體。論者偈曰。

法有云何變異

釋曰。法有體而變異者。是不然。何以故。以體者不可壞故。而今現見彼體變異。是故當知。彼變異體與不得相離。汝所立因則自相違。人言虛妄法義者。謂不如實見法體者。此謂無我義。何以故。言體者。即是我名。見法變異者。此謂諸法轉變壞。是故虛妄語者。與其無我不得相離。此虛妄語即無我。非謂說空。是故道未起。我見山未崩。諸法我所影顯現起時。於此諸法不復分別我所。若言諸法體者。如外道所執我。此無體成立此義者。則成我所成。如是因者。成立無我。不成立空及體。論者言。汝分別無體者。謂如兔角無體如是。故生畏。譬如小兒夜見自影。謂是非人失聲驚怖。汝亦如是。如汝所言外道執我立此無我則成我所成者。汝今諦聽。若以虛妄之言。為成立無我外道執。體。作此解者。如是如是今成立法空為因開示汝者。此亦成立無我義。何以故。此無我。與彼法空不相離故。如是此因令人信解。如立義者。聲是無常云何出因。謂彼作故。言作故者。苦空無我亦得成立。如是成立虛妄法者。無其體。即亦成立。無我義。以不相離故。如外人言。虛妄義者。此明諸法不住。今答此義。若法可取者。偈曰。

變異 餘亦不變異
如少不作老 老亦不作

釋曰。此二譬喻如數次第相似相對。此中立驗。法住變異者不然。何以故。不捨體故。譬如少老。若言彼前剎那異相老住名變異者。此亦不然。何以故。異相已去故。譬如老若。外人言。如乳不捨體而轉成酪。以是義故。因非一向者。是不然。今當問汝。何者是酪。彼言乳是。若乳是酪。不捨體。云何分別。此為酪。若分者。偈曰。

若此體即異 乳應即是

釋曰。由乳不捨色。味力用利益等故。乳不為酪。異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異乳有何物 能於彼酪

釋曰。無酪可起故。餘體亦無變異。汝言因非一向者。是不然。異人言。亦不說乳不生酪。酪相異乳。然以和合自在力故乳於酪。論者言。汝言和合自在力者。此乳為捨體能於酪。為不捨體而生酪耶。若爾有何過。若捨體則不得言乳於酪。若不捨體此則相達。云何相違。若是酪者。云何是乳。若是酪者。云何是乳。於彼世間如是解。人言。乳不生酪但變為酪。此義者亦同前遮。如是觀察第一義諸法異者此皆不成。汝言諸法有體以此為因者。此不成。外人言。第一義諸法不空。何以故。此相違法有故。如顛倒智及顛倒智。此無者則無違法。如虛空花由違不空有空法。以是義故。諸法不空。論者言。若第一義中有陰等者。除此有物立於空法。而第一義中實一法不空者。如偈曰。

一法不空 觀此故有空
一法不空 何處空可得

釋曰。空不空者。於世諦依止法體如是分別。此義云何。如有舍宅人住故名舍不空。人不住故則名舍空。今第一義一法不空。何有空法可得。如汝向言有相分別為因者。此不成。但為遮執著故假言空耳。復次七。論者言。分別體無故。分別體空。此諸法空。真實是有。云何真實。不觀作者故。論者言。汝此見者名著空見。外人言。何故名我以為著空。論者言。由一切法無體故空。空非法。不應執著。為遮此故。如前偈中。一法不空者。此是有分別智境界。此是無分別智境界物是空此名。空智境界而此物。以無一物不空者。此謂一切法皆空。是故偈言。何處空可得。復次一法不空者。此言何謂。不空見者。空所燒。分別空者。此亦燒故。是故偈言。何處空可得。復次行二行者。作此分別如幻無體故空。如實馬等有體不空。此覺差別二行者。以無分別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諦境界真實一切法。猶如虛空一相無相所見。偈言。一法不空。何處空可得。以是義故。彼不成。外人言。縱令不成及與相違。汝一切時恒遮於空。意亦爾。以是義故。所欲得成。論者言。非空智起。諸法乃空。法體自空。智了空故。如燈照知。無瓶非作。何以故。彼瓶無體。不可令有故。是故汝不善思量。復人言。汝說空者。與他作過。而依止空。見空無力。復言空。是故汝等所欲義破。亦悉檀云何自違。如梵天王問經偈曰。

有解空者 皆是見法

又如楞伽經偈曰。

和合 如是體
是故空無自性

如是違汝阿含。論者言。汝不聞耶。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說。解我法門如筏喻者。是法尚應捨。何況於非法。又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不空。不不空。此謂空見亦是執著故須止。有作不空分別者。此亦應捨。以此執大過失故。非捨空者如是種種諸見過患壞亂於心。如來為彼未離苦眾生。斷若種子故。起第一大悲。如偈曰。

如來空法 出離諸見

釋曰。見謂見等。空謂對治入空等。眾生善根未熟。未無生法忍者。不解正道。如偈曰。

諸有見空者

釋曰。云何名見空者。謂執著於空言此空。此執著空有過失。如偈曰。

說彼不可治

釋曰。如來說彼空見眾生不可療治。此義云何。如服下藥。動諸病。而復不泄。反成病。如是空法。為捨諸惡見。若還執空者。說彼不可治。以是義故。捨空無過。又如人車沒泥中。為出車故語異人言。與無所有為我出車。而彼異人為出車已。從其車主索無所有。由彼不解此語意故。為諸智人之所輕笑。是故汝等不應執空以之為有。以是義故。彼不成。過不離汝。由汝所不成。我立自因無前過失。及有力故。云何有力。說諸行空令人信解。品義此。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佛告極菩薩言。男子。彼一切法顛倒起。不實無所有虛妄如實猛。一法者。此顛倒如實行。又如所問經說。世間人執著諸諦。此法非實亦非虛妄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觀行品竟
般若燈論釋合品第

復次。為令信解空所對治諸有合法。皆自性此品起。外人言。汝一切法自性皆空。如是者。違正道理。何等道理。如所說。根塵三種和合。名之為觸。以是義故。汝先所說則為相違。如我所第一義諸法有體。何以故。以此為因。說為合故。此無者。如來不說此因名合。譬不因龜毛說為服。由佛說有貪瞋癡等。如是三結。名之為合。由因符正道理。是故諸法體論者言。汝雖此說。義則不然。如偈曰。

見可見者 此三各
二互相望 一切皆不合

釋曰。與可及彼見者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由如是故。偈曰。

應知染染者 及彼所染
  餘煩惱餘入 三種皆

釋曰。染謂欲相。煩惱者。謂能染污眾生相續故。說染等為煩惱。餘謂瞋等。此亦三種。謂瞋瞋者及所瞋等。餘入者。眼前已說。此中餘者。謂耳鼻舌身意。云何名入。謂心心數所起處門。故為入。此亦三種。謂聞可聞者。乃至知可知者。彼染煩惱等及以餘人。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如可見合應知。今為令他無疑故。偈曰。

異共異有合 此異不可得
及諸可見等 異相皆不合

釋曰。可見等者。謂見可見者如是染染者可染。皆不相合。此中說驗。第一義見者不與見相合。何以故。彼不異故。若物不異者。不相合。譬如體。人言異。共異合者。此中染等相續。若在別處則不相合。由彼別處別相無間隨轉故。和合。此因得成。論者言。若可見等。先在別處。後在一處為合者。此不成。亦無驗故。汝語不善。彼如是故。偈曰。

非獨可見等 異相不可得
及餘一切法 異亦不可得

釋曰。如前所說道理。彼聞可聞者。瞋可瞋瞋者等。皆合義。外人言。汝及可見異者。此不成。不不成故。論者言。非不成。何以故。如偈曰。

異與異為緣

釋曰。待異故為異。偈曰。



釋曰。以種為緣起者。待此種子故。名芽為異。偈曰。

若從緣起者 此不異彼緣

釋曰。非第一義中可見異眼。何以故。差別有觀故。譬如可見體。若法從緣起者。不異彼緣。若言異者。離此種芽從餘出。如火不觀自性是煖。如是見者不觀可見。聞者不觀可聞。染者不觀染等。如火不待於冷而是煖者。此異不成。何以故。於世諦此義故。外人言。見者等異不須相觀。何以故。以相別故。譬如牛馬。此中境界顯現者。為識相此是見者。此見者所有行聚眼識所依清淨色以為境。此為眼。形色顯色此名可見。如我所有力故。見者異義得成。論者言。此語不然。第一義中牛馬二不可得故。復人言。差別故。果因別故。見者異義成者。還同前答。復次鞞世師人言。異法體。與物和合故。論者言。若汝異法體與物合者。亦第二物。自然異。以彼立異有別體故。此中作驗。異法與物和合。何以故。物體故。譬未有言說已前物體。復次第義中體。何以故。由總別故。譬如色體。復次第義中異非起說及覺智因。何以故。由是差別覺智言說因故。譬如色體。復次此異。為在異中。為在不異中。此有何過。若在異中者。如偈曰。

異中

釋曰。若彼異法先已是異。而言此異。向彼異中是則無義異法空故。鞞世師所立異義不成。若於不異中有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不異中亦無

釋曰。此謂體而異過。如彼所說。因義破故。異法不成。外人言。一異者是二邊。汝今遮異。異法則無。此異無。不異。是故汝得違悉檀過。論者言。如異法無。已令他解。不無者。如偈曰。

異法故 不異法亦無

釋曰。觀異故不異。已遮異故。不異亦無。云何遮。今說驗。第一義見者不得為異。何以故。差別語觀故。譬如可見體。如是有故。果故。因故。疑智境界故。是諸因。此應廣說。彼如是一異俱遮。由一等不成故。此如偈曰。

一法則不合 異法亦不合

人言。如是染與染者合。何以故。由合時故。水乳二。復次第中有染者合。何以故。差別言說觀故。譬如食者與食相合。論者偈曰。

合時及已合 合者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說方便異法相合無如是義。由彼外人品初因。已與其過。為令他解。合體。是品中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菩薩言。男子。不合不散。如是受想行識不合不散。色至識不合不散。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合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