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四

安慧菩薩
西天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傳
大師賜紫沙門法護等奉詔譯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五蘊品第四

次第此品今當止遣。彼十二處諸有所作。或異宗現所安立。謂於勝義諦中實十二處法。以蘊攝故。論者言然此非所攝道理。但以世俗諦中有其所攝。非勝義諦。以彼諸蘊無實性故。
異宗。計所造色有性可得欲謂大種積集所成。
今對遣彼等。是故頌言。

於色因 不可得

釋曰。色因者。謂地水火風。彼四大種。由其因故有色諸色可得。若離自性不可得。是故世俗施設有。若或別異物體有性。此不能說。何所以邪。復次頌言。

有色 色則墮無因
無因義 何無因

釋曰。若色中物體有性。即當對說。果物體而所成。無因有果。即所成義。是故有無因可見。是中亦少法可說。復次頌言。

於色 有其色因者
即是果因 果因何立

釋曰。若果色中物體有性。即當對物體而所成。果彼所作性。如是因法可轉。此若如是有色色有色因者。如是無堅濕暖動諸相性。等青等云何可得。以色聲等相性故。同彼身中堅濕暖動諸有所得。今為對遣彼說。復次頌言。

若已有色者 色因所起
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釋曰。若言有色分別色因。或謂無色。或亦有亦無。此如是說。俱非道理。是故應知。非有亦非無。義和合爾。

異人言若爾無因當可得邪。
故頌遣言。

無因有色 是事亦不然

釋曰。極成法中無如是說。
勝論者言。我欲謂彼極微諸色無因色。
論者言。彼無相諸色有體相。如是分別是果非果。俱非道理。譬如等。等所成。彼非無因。然極微因。無實因性。以無因故。如虛空等非一邊故。此說非彼因性可得本性無體故。雖因。而非意中謂彼一向有體可成。亦非生性。以極微因而果故。既非生性。彼即非道理。又若分別虛空等。常非一切所向。以虛空方分分別。若或別異有性者。故頌遣言。

是故於色中 有無分別

釋曰。分別諸色能造所造若果若有體者。皆是諍論安立所。於自所成中而有相違。如所言。色處者。謂四大所造。彼能造義。即因成。應知所說非勝義諦。復次頌言。

果若似於因 此即不然

釋曰。彼諸大種堅濕暖動自性而不可見。非彼自性色有所得。是故非諸大種與果和合
異人言。若爾即果不似因邪。
遮遣此義。故頌答言。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釋曰。若不相似性即果可成。止其果性故。受等多義亦同此說。復次頌言。

所有心想 諸行一切種
及餘一切法 色法

釋曰。彼心想行皆色法。止遣諸相遮遣。是義應知。云何心想如彼色邪。謂諸因即不可得。以等因諸有分位彼彼無實因性所成。若或離彼無實因性。是中亦少法可得。亦非受等果等因。以果故因亦無體。若離自受等果而可成者。即離受等果。彼因亦心。若離心因心可者。是無因此義。何無因而可立邪。於心有其心因者。即是果因。果因何如是等。諸有所說。應知有為之法若諸蘊有性者。所計執。譬如等。若一性性。皆止其義。餘一切法如是說。復次頌言。

一切諸法 色法
諍論安立 隨所起即空

復次樂說空者。應以空義答。是故頌言。

一切不離一切成就

又復顯示彼一切法無自性義。是故頌言。

物性 一切法亦然
一法一切皆空故
言說有所得 所作皆空
一切無所得 一切皆成

釋曰。雖勝義諦中彼一切法自性。然所作所得而亦不空。彼如前說。皆得成就。於一切法無所得義而所成。此中品初說蘊攝等。應知如是諸蘊無性所成。

觀六界品第五

復次異宗所計。謂勝義諦中有地水火風諸界所成士夫。譬如虛空。彼引證云。如所言。諸苾芻當知。士夫六界成身。譬如虛空。此說見邊。
論者言。此無相。謂世俗諦如是諸相者。非勝義諦。是故頌言。

空相有時 先無彼虛空

釋曰。無障礙相即虛空相。此說成。若或先虛空而可成者。如是亦然。有相可立說為先有。是相此中即無成就因義。然此如是相非無成就義。此中但為止遣諸法自相。是故頌言。

云何無相中 彼有相可得

釋曰。如是分位成就義。復次頌言。

無實無體 云何相可轉

釋曰。次當止遣。云何無相中而能相。所相可轉云何俱。說為有相。此復云何。故頌遣言。

無相法中 相則所相

釋曰。於無相有物體。分位可立。與相相違故。復次頌言。

有相無相 異處可轉

釋曰。此遍遮遣。是中亦復所成義。復次頌言。

所相無體 能相亦不立

釋曰。所相不相性故。復次頌言。

有故 亦所相

釋曰。能相不相性故。若決定。即成對治過失。亦非能所二相性可成。若此如是過失生。所說亦然。云何二法能成於一。亦復云何一法成二。故頌遣言。

是故能相 亦所相

釋曰。若一若二所成性。此中皆遣。故前頌言。能有故。亦所相。若所相可成。即能無體。若所相能相無體。別異亦無體。是故決定此皆無體
異人言。無障礙處是虛空相。如是能相。相所彼相。
  論者言。當知此一分因。云何是彼無障礙處說為能相。此中如是能相。此非道理。
異人言。若彼虛空能相所相非道理者。何故虛空三摩缽底所緣相。又復欲貪斷處為境界故。如是豈非虛空能所相邪。彼相有故。此亦何無。故頌遣言。

所相能相 亦別相

釋曰。如譬喻者言。有礙無體無物礙處是為虛空。此亦不然。若此無其有體云何當有其無。亦非勝義諦中有質礙體。彼無性故。云可無體虛空。或計其有。如是對治有體此說總遣諸性。是故頌言。

若使云何當有

釋曰。勝義諦如是所有。若性無性有體。如所言。諸苾芻。我此聲聞乃至無知解。如是所說皆世俗諦。非勝義諦。勝認諦者。此中頌言。

有無既已無 誰為解者

釋曰。無性可成。彼即離相。此復云何有性無性止遣相違有性一切處不可得。是故頌言。

非有無體 能相所相

釋曰。其所說同虛空法。此中地水火風識等五界所說。皆同彼虛空界。是等皆所相能相。亦非有體亦非無體。皆如虛空遮遣一切所有言說。於諸句義中。有諍論及邪見安立法中妄計路伽耶陀等。如是諸說皆非佛語當捨離。其所說。此悉非有。謂以勝義諦中諸界處等自性不可說然此亦無無性可立但為止遣所作物性此中非彼無性可得。如是遍遣諸性。
異部師所說頌言。

遣有言無性 亦不取無性
說青非青 不欲成其白

此中應知。於二種見悉當遮遣。都無所得。諸界處等。所成。皆是世俗諦攝。彼彼所有別別體。不善法已生未生彼法常在。雖復勤作虛無果利。設使先後即無性。若如是知。如是所成。此無過失。以是因故。性無性所詮所詮表互有相違。計有性可生。即非道理。是故亦非有性亦非無性二法可成。何以故。從有故。先有性可生。所無性。性所生故。有性非道理。如是無實所生。此說即是相違。若或一切生者一切生非一切故。若一切生有力能者何名力能。因差別生。何能差別所生。彼等力能。此復云何。為異耶。為異耶。何以故。異者。即分位可立能令果起。此即分別相違。異者。如是一切皆有。是中一切生法可立。若離相者。即一切處差別云何有性可生。彼決定因豈得和合。是故若一性性。此不可說如是亦然。物體差別力能和合能生因表了有性。若於無實自性法中。諸界處等如是決定見者。此相違所有世出世間不善法已生未生諸有所作不虛果利。世俗諦法。此所斷者。謂即二種決定所見。此中頌言。

有性無性 彼即少智慧
真實微妙 聖慧眼開生
雖觀於諸性 當寂止諸見
此即勝義諦 遠離一切

釋曰。若於諸見止息者。即當遠離諸嬈惱性。於一切法而得寂靜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