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九

安慧菩薩
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
大師賜紫沙門惟淨等奉詔譯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觀薪火品第十之餘

復次頌言。

即薪而無火

釋曰。遣一性故。

異薪亦無火

釋曰。薪火二法性故。

中亦無薪 薪中亦無火

釋曰。總遣性故。此中薪火二法一性性俱不可見。如瓶非木。又中蓮花。性不成故。是故勝義諦中。薪火二法非相有。而彼二法畢竟空故。
復次頌言。

說薪火法 能所取亦然

釋曰。一性性互相因待次第不成。復次頌言。

諸法皆同

釋曰。彼能取所取。非作者作業一性可著。亦非所取。離亦不生。若所取。即互不到。不到即不燒。不燒即不滅。不滅即是常。若法常住。彼即互相因待不成。若成不成二法。相因畢竟無體。若人計火從餘方來。有其能取所取者。此不成。故下頌言。

及彼瓶衣等

釋曰。彼瓶衣等因果二法不同。能相所相。彼等所成。如非泥團即是其瓶。彼瓶果法有作用故。亦非異瓶別果法作用所成。非彼二法互相因待。若成不成相無體。此如是故。餘處隨所說亦然。若勝義諦一異性。是故不應取著
如有頌言。

非不受 異復云何
能取所取 諸所說亦然

復次頌言。

人執諸法有實
各各差別說 彼不解佛法

生死品第

  復人言。勝義諦中亦生死。何以故。如所言。生死長遠。眾生愚迷不正法我欲令彼如理修行得盡生死。乃是言。汝諸苾芻如是學。以此知。勝義諦中有生死
論者言。如所說。皆是方便世俗施設。非勝義諦。亦非不生死而說。有法可盡。彼生死眾生所受。若如理修行。即能盡彼生死有性。此中先說薪火二法能取所取彼等次第。此非道理。
復次頌言。

牟尼所說 生死無先際

釋曰。此義云何。所生死者。即是際。際即無始。今此義者。無最上無先際。故言際。又非有彼先際。故名際。故下頌言。

今此如是說 無先亦

釋曰。先後無體自性故。如兔角等。如是見。由如是故。中亦不可得說。非不有故。如兔角等。
復次頌言。

有先後 中復云何

釋曰。生死自性。彼云何有。故下頌言。

是故此中無 先後共次第

釋曰。此中應問。表示。無先後共。即次第不生。而何眾生老死。又云何修行。盡生死有性。此即不成。故頌答言。

若使先後有老死
老死

釋曰。若不離老死生者。應不離老而有死邪。故下頌言。

老死非理

釋曰。若或異法所成者。譬如牛馬。體應可生。云何不有死。又何不死生。若老死有體者。本來有其生死
復次頌言。

若使後有生 先有老死
所有老死 無生無因

釋曰。無因無所依無依無生無生無相有性
復次頌言。

老死 有先後
老死亦復然 亦與生共

釋曰。此義云何。若有其者。以彼生滅二法時性。又復無因不生。彼無性故。若或生。又老死無相待因性。
復次頌言。

不生即無 先後共次第
云何戲論老死

釋曰。勝義諦戲論不生故。
復次頌言。

諸法因果 能相及所相
所受及受者 真實義如是

釋曰。能知所知一切法。先後共次第皆不和合。若先果後有其因。果即無因。此即有相違。若先因後果者。即因果和合。若因果二法者。如是決定因果性亦復無體。若已生若未生。二法無體故。能相所相所說亦然。
復次頌言。

非但說生死 先際不可得
諸法亦復然 先際不可得

觀若品第

人言。勝義諦中有諸蘊苦所成性。如所言。略說五取蘊。由若所得故。
論者言。此等所說皆世俗諦。非勝義諦。何以故。此苦果故。此苦果分別

  復次頌言。

自作他作無因作

釋曰。一類人。令此苦各別繫屬。故下頌言。

彼等於諸果 所作非道

復次頌言。

自作者 即不從緣成

釋曰。自作者。而彼諸法體所成。非生性故。若離體即無對待因性。亦非生可有。故下頌言。

此蘊故 有未來五蘊

釋曰。緣所成故。此中若法緣所成性。即自作。此遣自相。又復亦非他作道理
復次頌言。

五蘊 未來蘊異
於此彼蘊中 應有他作

釋曰。今此五蘊未來五蘊諸有所作。非此二法互有他性。何以故。滅與未生無性故。此中亦非苦能作苦。自作他作云何可成。
復次頌言。

自作離苦
云何自作中 離人而有苦

釋曰。施設。彼復云何有苦可作。
復次頌言。

若苦他人成 授與此人者
他亦名自作 離苦有苦

釋曰。此非離苦而復有苦異故。
復次頌言。

他人苦 離他何有苦
非有已 他能授於此

復次頌言。

自作若不成 復何有他作
他人苦 即亦名自作

釋曰。或人言。若自作苦。即非所成。應有他作邪。對此異意。故下頌言。

不名自作 亦非他人作
是故所作離苦無體

釋曰。今此如是非有所作。亦非有苦。若以彼苦自作者。即自所作道理相違。是故此說以人何有他作。彼無性故。復他體。是中云何能作苦。若不生。即無所有。他不生。即無他作。是故有他能作苦。若或二法者。亦非道理。
復次頌言。

自他作 有共
他共 無因非理

如有頌言。

他相自作 他相此無因
有自因 何有無因作

釋曰。勝義諦無體故。
復次頌言。

非但說於苦 四種俱不有

釋曰。此復云何等亦然。故下頌言。

諸法皆同 四種俱不有

釋曰。體作故。彼能作所作若有若無。皆非所作能作。即所作無體。無即非能作云何無中計我作。此即能作。亦非他法。成已復成色法作用。是中亦非他性可成。今此所說。若從緣生。彼即異法可得。亦非他緣不生。又一切法無因故。由是勝義諦中。諸法不可得

觀行品第

前品所說等蘊。此即亦有對相違。何以故。如所言。諸苾芻。汝等如實了知。無常乃至識法亦是無常。以此文證有色等蘊。
論者言。此世俗諦增上所說。非勝義諦。故有頌言。

若彼虛妄法 世俗有
無妄涅槃即是勝義諦

釋曰。此虛妄者。是邪智境界。愚人不實。於虛誑分位中。計色有性。
復次頌言。

虛妄法諸行妄取故

釋曰。此即無所得相違。故下頌言。

虛妄法 是中何所取

釋曰。無所有故。譬如兔角虛妄之法而不和合。是故虛妄法者。雖所說皆是虛妄。故佛世尊廣為開示。普盡一切若根若隨煩惱所知二障等法。皆悉是空。使令除斷空性二邊故。此中所說諸虛妄法決定皆是世俗諦有。虛妄法。於勝義諦中。如乾闥婆城。又或虛妄法者。雖復所說是中亦非妄法可者。雖復所說是中亦非妄法可有。故佛世尊諸有所說。悉無相違。若言諸法不有。即是自性空義。遣妄執故。
復次頌言。

諸法自性 性故

釋曰。有法變異之性。彼即無我無我無常無常即不有。如是所說。是為虛妄。此法如是。故下頌言。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

釋曰。雖說諸法皆空諸法如空花。亦非有自性法。又或所成故。
復次頌言。

自性 云何

釋曰。若法有異。自性亦異。若彼諸法自性者。即不和合。是故諸法各各自性有別異者。云何不說此為虛妄。故下頌言。

法有自性 亦復何

釋曰。若其無者。即無法和合。計有性者。即墮過失。此復云何
復次頌言。

諸法即異 異法可有
住法若異 後變異不成

釋曰。若後異者。譬如老作相。此即比量相違
人言。若不離有法可異者。乳應即成酪。若爾一向過失
復次頌言。

若法異 乳應即成酪

釋曰。亦非離彼滋味氣勢報體等法。乳即成酪。以性故。又復亦非異乳有酪。此即於第二時一向過失。故下頌言。

若或於乳 云何得成酪

釋曰。亦非異乳有酪可得。此即不墮一向過失。是故異法可見。有即虛妄。何以故。自性空故。勝義諦中。亦少分不空之法對待空法所成。
復次頌言。

不空法 即應有空
不空法 何有其空

釋曰。不成故。此中非有空法可說。今此如是成。世尊所說空義其所說。此復云何。故下頌言。

遣有故說空 令出離諸見
若或有空 諸佛所不化

釋曰。此即遣諸空執諸佛世尊無疑。何況異。欲有其空者。此乃於自性所取著。此中亦非有性可取。當捨離。若或於空有所取者。此即邊執。彼執者方便。應知此等所不化。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