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彌勒菩薩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輸入者 黃紹亮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也男
      改稿者 譚海云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一之一

已說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當知。略說由三種相自性清淨故。二由思擇所知故。三由思擇諸法故。
云何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一者謂如審諦思惟其所聞所究達諸法道理。二者遠離一切不思議審諦思惟所應思處。三者能了知黑說大說。四者凡所思惟於文。五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慧觀察。六者堅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八者相續思惟。九者於所思惟能善究竟終無中路退屈九相清淨善淨思惟
云何思擇所知。謂善思所觀察義。何等所觀察義。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如是所觀察義
何等所觀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五種。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有法。四因相有法五果有法
何等自相有法。當知此法略三種。一勝義相有二相狀相有。三現在相有勝義相有者。謂諸法言說出世間智所行境界非安立相。狀相者。謂由四種所觀相狀。一於是處名可得。於是處事可得。三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謂或不決定故。或無常不決定故。四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現在相有者。謂若已生因果性。如是一切總說為一自相有法。何等共相有法。當知。此相復有五種。一種共相所作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切法共相種類共相者。謂受想行識等各別種類。總一種共相。成所作共相者。謂有漏法。於感愛果。由能成辦所作共相。說名共相。如有漏法於感愛果如是不善法於感非愛果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菩提分法。於菩得。由能成辦所作共相。說名共相。當知亦爾。一切行共相者謂一切行無常性相一切有漏共相者謂有漏行者皆苦性相。一切法共相者謂一切法空無我性相。如是一切總說為一共相有法
何等有法。謂若於是處。略有六種言論生起。當知。此處名假相有。何等六種言論。謂屬主相應言論遠離此彼言論施設言論眾法聚集言論。不遍一切言論非常言論。屬主相應言論者。謂諸言論。配屬於主方解其相。非不屬主。說生時。此誰之生。待所屬主起此言論。謂之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說色時此誰之色待所屬。主起此言論。如如是。老無常等。心不相應行。隨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屬主相應言論。若於是處起此言論。當知。此處是相有。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是說遠離此彼言論。若以此顯此。言論。是言論亦於實相處轉。亦於相處轉。若以彼顯彼言論。是言論亦於實相處轉。亦於相處轉。若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是言論一向相處轉。云何以此顯此言論。於實相處轉。如言地之堅。云何此復於相處轉。如言石之圓。地之堅石之圓。如是水之濕。油之滴。火之煖。燬之焰。風之動。飄之鼓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論。於實相處轉。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云何此復於相處轉。如言佛授德友之所飲食。車乘服。莊嚴具等。云何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一向相處轉。如言宅之門。舍之壁。瓶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之樹。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彼言論施設言論者。謂於六種相狀言說自性言論六種相狀者。一事相狀。二所識狀。三淨妙狀。四饒益等相狀。五言說狀。六邪行狀。事相狀者。謂所取所識狀者。謂作意所取能起於識。淨妙狀者。謂觸所取饒益等相狀者。謂所取言說狀者。謂想所取邪行狀者。謂所取眾法聚集言論者。謂於和合建立自性言論。如於內色受想行識建立種種我等言論。於外色香味等事和合差別建立宅舍瓶衣車乘軍樹等。種種言論。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有處旋還。如於舍宅舍宅言論。於諸舍宅隨轉。於村聚落亭邏國等。即便旋還。於盆甕等。盆等言論於盆甕等隨轉。於瓶器等即便旋還。於軍軍言隨諸車轉。於別男女幼少等類便旋還。於林林言隨諸林轉。於別樹根莖枝條葉華果等類便旋還。非常言論者。由四種相應知。破壞故。二由不破壞故。三由加行故。四由轉變故。破壞故者。謂等破已。等言捨。瓦等生。不破壞故者。謂種種物共和合已。或丸或散。種種雜物差別言捨。丸散生。加行故者。謂於金段等。起諸行加行。造環釧等異莊嚴具。金段等言捨。環釧等生。轉變故者。謂飲食等於轉變時。飲食等言捨。便穢等生。如是等類。應知非常言論。隨於諸物發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皆是假有。是名假有法。何等因相有法。當知此因略有五種。一可愛因不可愛因。三長養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可愛因者。謂有漏法不可愛因者。謂不善法長養因者。謂前前所善不善無記法。修習善修習。修習故。能令後後所善不善無記展轉增勝。名長養因流轉因者。謂種子薰習助伴。彼法流轉。此於彼法名流轉因還滅因者。謂諸行還滅雜染還滅所有一切能寂靜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資糧。并其方便能辦。名還滅因如是總名因相有法。若廣分別。如思因果中。應知其相。何等果相有法。謂從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辦若轉。當知。是名果相有法
何等所觀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一未生無。二已滅無。三互無。四勝義無。五畢竟無未生無者。謂未來諸行。已滅無者。謂過去諸行。互無者。謂諸餘法由所餘相。若遠離性。若非有性。或所餘與諸餘和合性勝義無者。謂由世俗言說自性言論安立性。畢竟無者。謂女兒等。畢竟無類。復有五種有性五種無性。何等五種有性圓成實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性。三遍計所執相有性。四差別相有性。五不可說相有性。此中初是勝義相。第二是緣生相相。第三是施設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相。住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事相所識所取相。淨妙等相。饒益等相。言說相相。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應知名差別相。第五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二甚深不可說。謂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三能引無義不可說。謂若諸法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不說。四法法爾之所安立不可說。所謂真如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性。何等五種無性。一勝義相無性。二自依相無性。三畢竟自相無性。四差別相無性。五可說相無性
云何思擇諸法。此復二種應知。一思擇素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思擇素呾纜義。如事分及菩薩藏教授廣說思擇伽他義。復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建立勝義伽他者。如經言。

宰主作者受者
諸法亦無用 而用轉非無
十二有支 蘊處界流轉
審思此一切 眾生不可得
於內及於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無所有
我定非有 顛倒妄計
有情我皆無 有因法
諸行剎那 住尚無況用
即說彼生起 為用為作者
眼不能見色 耳不能
鼻不能嗅香 不能嘗味
不能覺觸 能知
於此亦持驅役者
不能他 亦不能自生
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不能滅他 亦不能自滅
有故生 自然
二品為依 是生便可得
恒於境放逸 又復邪昇進
愚癡之所漂 彼遂邪昇進
貪愛所引 於境常放逸
諸法 眾苦亦復然
根本二惑十二支分二
能作用 亦不他作
非餘能有作 作用非無
非內亦非外 非二種
由行未生故 有時而可得
諸行已生 此故
未來有相 過去分別
分別曾所更 非曾亦分別
行雖有始 然有始可得
諸色聚沫 諸受類浮泡
同陽焰 諸行喻芭蕉
諸識猶日親之所說
諸行一時生 亦一時住滅
不能癡癡 亦不能癡彼
非餘能癡 而愚癡非無
不正思惟故 諸愚癡
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
不動 行又三應知
三種業 一切和合
現在過去無方
未生依緣 而復隨轉
畢竟共相不相應亦爾
一切一切 而說隨轉
於此流無斷 相似相似
隨順我見 世俗用非無
若壞於色身 名身亦隨滅
而言今後世 自作受果
前後差別故 自因果攝故
作者受者 一異不可說
因道不斷和合作用
從自所生 及攝受所作
戲論為因 若不淨
種子異熟 愛果
依諸種異熟 我見生起
自內所證無色不可見
凡夫 計斯為內我
我見為依故 起妄見
總執自種故 宿習助伴
聽聞隨順故 發我見
貪愛及與緣 而內我
攝受希望故 染習外為所
世間真可愚癡攝受
先起愛藏已 由茲趣戲論
彼所愛藏者 賢聖達為苦
此苦逼愚夫 剎那無暫息
平等纏心 積集彼眾苦
積集是愚夫 計我苦樂
愚夫固著 如象溺泥
由癡故增上 遍行所作
此池派眾流 於世流為暴
非火風日竭 唯除正法
計我苦樂
分別此起見 從彼生生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
解脫諸惑 非先亦非後
非彼法已 後淨異而生
彼先無染污 說解脫眾惑
有染污者 畢竟性清
非有所淨 何能淨
種子滅故 諸煩惱盡故
即於此無染 顯示二差別
自內所證故 唯眾苦盡故
永絕戲論一切無戲
眾生名相續 及法想相中
無生流轉 涅槃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說如是勝義伽他。為欲對治增益損減二邊執故。
  於所攝受說為宰主。於諸用說為作者。於諸果報說為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義所分別我。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分別我。遠離增益邊執。而用轉非無者。顯法有性。遠離損減邊執。三種。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故。宰主作者受者
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故次說言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流轉。此顯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受者執。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受者。性雖言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為欲顯示故。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言審思者。由三量審諦觀察
無者。云何建立成就。故次說言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外唯假建立云何建立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說我定非有顛倒妄計。此顯聖者異生決定真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為有。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說言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
雖說諸法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用。故次說言諸行剎那住尚無況用。如前已說。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果故為用。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生。彼生者。非離成就故。
如前所說諸法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等。隨轉用。謂於此亦持驅役者。次第宰主作者無所有故。隨轉作用。三無生他用。謂不能他。四自生用。謂亦不能自生。五無移轉用。謂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謂不能滅他。七自滅用。謂亦不能自滅。
有故生。亦有故滅耶。答有故生。自然滅。
如前所說。有因法有。欲顯在家及與出家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說言二品為依是生便可得等。此二頌。顯無明有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差別所依因及時分。此中有諸法者。謂無明乃至因。眾苦者。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三種雜染根本二惑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染唯取最勝煩惱離染。自能作用等言。復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差別故。彼果異熟不思議故。自能作用者。待善惡所引故。亦不他作者。待自功用所成辦故。非餘能有作者。要待前生差別故。方所作。非內亦非外等頌中。顯依未來不生雜染依止現在過去諸行生雜染。設行已生。即有分別未來無相故。無分別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過去即可分別此。如是有相貌可分別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則顯示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雜染。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顯示雜染時分差別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剎那剎那新所起故。
自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或由自相故。謂等如聚沫等。或由共相故。謂觀有為住滅所有共相。或由世俗勝義諦故。謂雖無癡者非無愚癡緣所生。世俗諦故說癡能癡。又復顯示非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為愚癡所癡。又由世俗宣說諸識隨等行。若就勝義無隨逐。又三應知者。謂去來今三種業者。謂身等業。一切和合者。更互相望不和合故。所以者何。現在壞。過去無方。未生。依緣。而復隨轉。若彼與此更互相應。如等行和合。彼心相道理亦爾。云何當有隨轉性。何以故。與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不相應。或不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不相應如是勝義故。隨轉不得成就。今當顯示。由世俗故。說隨轉所有因緣。於此流無斷者。今此頌中。顯世俗諦無作用及與隨轉。又由勝義無有作者及與受者世俗。故而得宣說自作受。又作者受者。若一若異。皆不可說。為顯此義故。次說言前後差別等頌。
如是勝義宰主作者受者因果。於因果相釋通疑難。略由五頌顯示於此起我顛倒。初頌顯示亦雖我而後有有斷絕。又諸因果非頓俱有。非從一切一切生。又此因道有斷絕。頌中四句次第。釋此四難。由第二頌。顯因果相。由後三頌。顯於無我因果中起我顯倒。此中顯示彼所緣境。彼所依止。彼田彼果。初頌顯示彼所緣境。自內所證無色難見尋思。故名無色。經說色相尋思故。難說示他故不可見。由第二頌。顯彼依果凡夫是依。眾見是果。由第三頌。顯示彼因。俱生我見。由總執計自種隨眠之所生起。諸外道分別我見。由宿習等之所生起。此外道見。要由習故。不正尋思故。又得隨順從他聽聞正法故。而長。此中顯示由所依作意所緣過失故。分別我見生起。次後五頌。顯彼我見由集次第於苦。又此苦并及我見二苦因緣。又於解脫能為障礙。此中初頌顯示於集。第二第三顯示行苦阿賴耶識愛藏此已而趣戲論。謂當有非當有等。言愛藏者。攝為已體故。又復此苦於一切時恒常隨逐一剎那而暫息者。由第四頌。顯示此苦是能計我苦樂緣。由第五頌。顯示計我。由愚癡障礙解脫。言增上者。望餘二苦故。言遍行者。隨逐諸受故。遍所作者。遍善惡無記故。
今當顯示阿賴耶識所攝行苦共他相似。又顯差別正法行方能竭故。於世眾流最為暴惡。言眾流者。譬等六五趣三界等。又法行者。顯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遍知解了遍知者。即了苦。謂了我受苦受樂皆於苦。又此分別能起諸見。從彼所生亦能生彼。顯示解了遍知已。餘有六頌。顯示解了解脫遍知。謂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先亦非後等。非先者。與諸煩惱俱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俱時滅故。又顯所說解脫之相。謂非已後方清淨。別所餘清淨意生先來無染污故說為解脫。為成此義故。復說言其有染污者畢竟性清淨等。頌又復顯示二種解脫。謂煩惱解脫。及事解脫。諸種子滅故諸煩惱盡故者。顯示煩惱解脫。即於此無染者。顯示事解脫。如經言。苾芻當知。若於眼中貪欲永斷。如是此眼亦當永斷。乃至廣說如是顯示有餘依解脫已。次當顯示無餘依解脫自內所證者。顯彼不思議故。唯眾苦盡者。為遣妄計唯無性執。謂有餘依。永寂滅故。說為寂滅。非全無性無戲論者。此解脫性。唯所證。若異不異。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為顯補特伽羅俱非流轉生死般涅槃故。復頌言眾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生流轉。亦涅槃者。
已釋勝義聖教伽他。次當建立意趣伽他。如經言。一時世界主大梵天王。往世尊所。頂禮足退坐面。以妙伽他請曰。

於學到究竟 善斷疑網
今請學所學 修學
大仙善聽 學略三種
增上戒心慧 於彼當修學
圓滿六支 四樂住成就
於四各四行 智慧清淨
初善根本 次樂寂靜
後聖見惡見 相應不相應
先淨樂靜慮 於諦善巧
即於諸諦中 應生遠增長
於諸學處三所
遠離於二趣 於二證得
安住二種 一能趣涅槃
漸次因緣 純雜而修習
最先惡作 最後樂成滿
諸學是為初 於此學聰叡
此智樂成滿
諸學是為中 於此學聰叡
從此心解脫 永滅戲論
諸學是為尊 於此學聰叡
若行趣不淨 亦趣於善趣
是行說為初 當知此非共
若行趣清淨 諸趣究竟
是行說為中 當知亦非共
若行趣清淨 諸趣究竟
是行說為尊 當知此必共
有學無學 當知並聰叡
有學無學 當知並愚夫
棄捨攝受 除粗重
現見所知 受持三學
有緣無緣 亦細粗顯現
受持遠離 言發悟所引
初學一 第二學二種
三學三 慧者皆超越
不毀壞尸羅 於學誓能順
軌範無譏論 於五處遠離
無犯出離 惡作惡作
於彼學求 及自行
棄捨 命難亦無虧
常住正行中 隨毘柰耶轉
治誓為先 亦淨命
二邊遠離 棄捨邪願
於諸障礙法 有耽染
亂心法纔生 尋當速遠離
非太沈太浮 恒善住正念
根本眷屬淨 而修行梵行
應發精進 堅固
恒修不放逸 五支善安住
當隱自諸善 亦發露眾惡
服等 粗妙皆歡喜
少隨於世務 粗弊亦隨轉
杜多功德 為寂離煩惱
具足威儀 量而攝受
所為 威儀
自說德 亦不令他說
求 而非現異相
從他邊乞求 不強威逼
以法而獲得 得已不輕
耽著利養 所有恭敬
亦不執諸見 增益損減
不著順世無義咒術
不樂畜積 無義長衣
煩惱 染習居家
智慧 當親近賢聖
不畜朋友家 恐發憂悲亂
生苦煩惱 纔起尋遠離
不受於施 恐加害瘡皰
如來正法 棄捨
於他愆犯中 無功用安樂
常省自過失 知已發露
犯於所犯 當如法出離
所應營事中 能勇勵自作
於佛及弟子 威德言教
一切受 觀大罪不謗
於極甚深法 不可思度處
能捨舊師宗執自見
常樂遠離 邊際臥具
修習善法 精進
欲生欲 不憎惡憎惡
睡眠睡眠 不居寂靜
惡作惡作 無希慮希慮
一切種恒時 成就方便
引發覺悟和合所結
有相親昵喜樂
侵逼極親昵虛妄分別
欲貪 智者遠離
諸欲令無飽 所共有
非法因緣 增長貪欲
賢聖離 速趣於
仗託於緣 危逸所依
諸欲如枯骨 亦如軟肉段
草炬相似 猶如火坑
譬如蟒毒蛇如夢所見
如借莊嚴具 如樹端熟果
如是諸欲 都不應耽樂
聽聞正法 思惟修習
先觀見粗靜 次於修一向
煩惱粗重 於斷生
諸相觀察 加行究竟
離欲界欲 及色界
真諦現觀 能離一切
現法涅槃 及餘依永盡

於學到究竟善斷疑網。今請學所學修學者。於此頌中。大梵天王先讚世尊。後興請問。讚世尊者。謂於一切學中已得第一究竟。此利行圓滿不共德說。又能善斷展轉一切疑網。此依利他行圓滿不共德說。興請問者。何等為學。學有幾種。云何於彼當修學耶。
是故世尊意。為策勵所作懈怠眾生。總一切。略說三學。故次告曰大仙善聽。學略三種。增上戒心慧。於彼當修學。此中顯示。依戒心慧。若散亂者。令不散亂方便為說增上戒學。心未定者。為令得定方便為說增上心學。心已得定解脫者。為令解脫方便為說增上慧學因緣。諸修行者。一切所作究竟。此顯世尊密意宣說一切不攝在此三學中。
又為顯示於諸學中方便成辦所學。故次說言應圓滿六支四樂住成就。於四各四行智慧清淨。今此頌中。次第顯示成辦三學方便。應圓滿六支者。應增上戒學方便修學。何等六支。一安住尸羅別解脫律儀三軌圓滿。四所行圓滿。五於諸小罪大畏。六受學學處如是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安住尸羅者。是所依根本別解脫律儀者。顯示出離尸羅清淨。為求解脫出離故。軌則所行圓滿者。此二顯示所譏毀尸表淨。於諸小罪見大畏者。顯穿缺尸羅清淨受學學處者。顯顛倒尸羅清淨如是六支極圓滿故。增上戒學。與餘方便所依止。四樂住成就者。顯示增上心學方便。四種靜慮四心住。現法樂住為樂。於四各四行智慧清淨者。增上慧學說。謂於苦集滅道四聖諦中。一一四行。即無常等。增上慧學智之所顯故。
初善根本。次樂寂靜。後聖見惡見相應不相應者。此頌顯示增上三學次第生起根本者。謂增上戒。由後二種是此初學所流類故。既尸羅悔等。次第修習能得第二心樂靜定。心得定如實故。能得第三成就聖見遠離惡見
先淨樂靜慮。及於諦善巧。即於諸諦中。應生遠增長者。此頌顯示三學次第清淨差別淨者是初學。樂靜慮者是第二學於諦善巧者是第三學。又於如是善巧中。應生者。謂道諦。應生起故。遠者。謂苦集諦。應遠離故。應增長者。謂滅諦。軟中煩惱次第漸斷增長滅故。
於諸學處中。三所。遠離於二趣。於二證得者。此頌顯示於增上戒心慧學處。由所修學有成敗故。隨其所應。所果報差別。謂於欲界人天所攝所有善趣。是增上戒成所果。即於欲界餘趣所攝所有惡趣。是增上戒敗所果。無色界天趣所攝所有上趣。是增上心果。三界所不攝涅槃趣。是增上慧果。於如是諸趣中。遠離二善惡趣已。應證後二上趣涅槃趣。此言顯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
安住二種。一能趣涅槃漸次因緣。純雜而修習者。於此頌中。顯示最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漸次能為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安住因緣。顯示增上慧靜慮律儀所攝增上戒學能為二種安住因緣。顯示最上一種能為涅槃安住因緣。當知。此中顯示修習若別若總隨其所應。
最先惡作最後樂成滿。諸學是為初。於此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增上戒學悔等漸次修習為後轉因。此智淨。樂成滿。諸學是為中。於此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增上心學修所成慧最勝善根漸次生故為最上學因。
從此心解脫永滅戲論。諸學是為尊。於此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增上慧學能為最勝涅槃果因。
若行趣不淨。亦趣於善趣。是行說為初。當知此非共者。此頌顯示增上戒學有敗毀為惡趣因。能成立善趣因。此是不共離後二學能成立故。若行趣清淨。非諸趣究竟。是行說為中。當知亦非共者。此頌顯示間學行離欲界清淨故名趣清淨。未能盡離上界欲故。亦未永拔欲隨眠故。不得為於諸趣究竟清淨。此離最上。亦能成辦故名不共。非離最初。若行趣清淨。於諸趣究竟。是行說為尊。當知此必共者。此頌顯示最上學行三界諸欲遠離故。亦能永拔諸隨眠故。於諸趣中最為究竟不離前二能為獨成辦故。名必共。
有學無學。當知並聰叡者。此初半頌。顯示於三學聰叡者相。有學故無邪學故。
  有學無學。當知並愚夫者。此後半頌。顯示於三學中。愚夫之相。有邪學故無學故若棄捨攝。
  受。亦除粗重。及現見所知。是受持三學者。此頌顯示棄捨家親屬等所攝受故。三摩地障諸粗重故。現見四聖諦所知理故。次第三學成滿。
有緣無緣。亦細粗顯現者。此初半頌。顯後二學及最初學。次第有緣無緣細粗差別。由受持遠離。言發悟所引者。此後半頌。顯初次第引發因緣。謂誓期所引故。身心遠離所引故。音內正思惟所引故。初學一。第二學二種。第三學三。慧者皆超越者。此頌顯示初不共不離初。上不離二。超彼一切。當知無學阿羅漢。不毀壞尸羅。於學誓能順。軌範無譏論。於五處遠離者。此後顯示受持戒相。不毀壞尸羅於學者。謂安住淨戒。誓能順者。謂別解脫律儀。軌範無譏論者。謂軌則無犯。於五處遠離者。謂所行無犯。略有五處。諸苾芻等。非所行。謂王家。唱令家。酤酒家。倡穢家。旃茶羅及羯恥那家。唱令家者。謂屠羊等。由遍宣告。此屠羊等。成極重罪。多造惡業。殺害羊等故。
無犯出離惡作惡作者。顯示於諸小罪見大畏。出離惡作惡作有犯。於彼學求。及修彼行者。顯示受學學處棄捨命難亦無虧。常住正行中。隨毘柰耶轉者。此頌四句次第顯示常尸羅性。堅尸羅性。恒所作性。恒隨轉性。治誓為先。亦淨命者。此初半頌。顯示軌範及清淨。由諸思範先發誓願。方乃修行。故為誓。二邊遠離。亦棄捨邪願者。此後半頌。顯示遠離受用欲樂二邊。及棄捨等願尸羅清淨
於諸障礙法。終有耽染。亂心法纔生。尋當速遠離者。此頌顯示於諸根門不護等障礙清淨。所學法不見功德。無耽染故。於諸不善恚尋等擾亂意法。雖暫已即除遣故學得清淨
非太沈太浮。恒善住正念根本眷屬淨。而修行梵行者。此頌顯示遠離惡作故。遠離非處惡作故。遠離失念故。於究竟時及方便時。修行梵行皆得清淨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