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世親菩薩
   陳天竺三藏真諦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釋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二
資糧果章第七

釋曰。由入應知勝相。菩薩得何果。菩薩資糧果有八種。
論曰。由入此相得入歡喜地。釋曰。此文即顯三果勝時。二方便。三果。初即第一明得勝時果。從始發心修行求至此時。今始得之故為初。所求之時是入真觀時。此明得真如果。又捨凡夫二乘位。始菩薩真位故名勝時。此時是轉依時故。名此初時為勝時。即是轉依果。歡喜第二明方便果。捨名歡。名喜。若不惜身。不憎惡他。於難行者。此心於方便最勝。以為根本故。故初地從此立名。又未曾大用及出世心有大欣慶故名歡喜地。即明第三果。攝是地義出離真如是地體。於此體故名果。地因名攝。謂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又所攝名攝。謂所利益眾生。又果名攝。謂無上菩提。又障名攝。謂三煩惱此等義說為地。以是地所攝故。
論曰。通達法界。釋曰。即明第四通達果。勝通達三義。由得四依故。菩薩依法不依人等。通達如來一切三乘三藏菩薩如理釋文。是故由文能令他解真如法界。二如安立十地約法重。從初通達乃至地。皆通達。三約四種方便故。通達法界。謂能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是方便。能通達涅槃。而不速求是方便。能通達苦異凡夫。入苦而不怖異二乘。能通達涅槃樂凡夫。而不速求涅槃二乘
論曰。十方諸佛如來家。釋曰。即明第五勝定位果。由入此勝相。是人決定無明。不於卵中爛壞捨命。復次是人由入此勝相決定。應續十方諸佛種性不斷絕。以自應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復次佛子有五義無上乘種子。二以般若為母。三以為胎。四以大悲為乳母。五以諸佛為父。此等義故說生佛家。
論曰。一切眾生心平等。釋曰。即明第六勝恩養果。恩養四種。一廣大。二最極。三無邊。四無倒此四義故。於眾生平等恩養心。復次如菩薩身起般涅槃心。於一切眾生平等般若涅槃心。復次由菩薩平等。求滅他苦如求滅苦。
論曰。一切菩薩心平等。釋曰。即明第七勝意用果。菩薩欲有所為作。必先思量為意。後思量而作故為用。復次求三事為意。謂未下種下種。未成熟成熟。未解脫解脫四攝為用。由前二攝發心利行成熟。由同利令解脫
論曰。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釋曰。即明第八勝至果。菩薩見位中。已得如來法身。由法身是故與諸佛心平等。復次於身。見法差別故。不見三世諸佛法界異自法界故。諸佛心平等。
論曰。此觀名菩薩見道。釋曰。菩薩三種。一除方便見。應除見。三除滅見。除方便見者。謂四種如實智。應除見者。謂分別依他二性。除滅見者。謂三無性。此三見皆因唯識觀得成。故名此觀為見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論曰。復次何故菩薩唯識觀。釋曰。此問顯二義。一顯唯識觀難入。二顯若得入有無利益用。
論曰。由緣極通法為境。釋曰。先明入前後兩觀方便。答第一唯識觀道。此四德無倒。二清淨。三寂靜四微細。此即明第一無倒。通法有四品。謂下中上。下品一切流苦。中品一切有為無常品謂一切法無我品謂三無性。緣三無性為境。是故無倒
論曰。出世。釋曰。即第二清淨。由是出世無流智故清淨
論曰。奢摩他。釋曰。即第三明寂靜此智依奢摩他起。離動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靜
論曰。毘缽舍那智故。釋曰。即第四微細。顯是菩薩修慧。非思慧二乘修慧。此即初唯識觀方便
論曰。由無分別智後所得。釋曰。欲顯此智從無倒智生故無倒無倒故是如理智
論曰。種種相識為相智故。釋曰。此顯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識為相。於一切所知無礙此智得入唯識後觀。此即入後觀方便。由前後方便難入故。唯識觀得。
論曰。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諸法種子。釋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三種。一滅障。二立因。三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滅障用。現在未滅令滅故。言除未來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稱滅。唯識道通不淨種子因果三種。一因緣。增上緣三緣緣。果即是不淨種子。既通滅種因果故稱共。阿陀那識六識。為不淨因緣故。名本阿黎耶識。是不淨增上緣緣緣即是六塵六塵種子緣緣故。一切法種子即是一切不淨品法種子種子即是果。此果有緣緣等三因阿黎耶識既是種子增上緣故。種子阿黎耶識中。
論曰。為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釋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諸法即是六度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熏習。能為無上菩提因。故名種子。此種子若生長。能證得如來法身。故為觸為二因故。唯識觀故。唯識觀能立因。令無上菩提
論曰。為轉依。釋曰。此下明第三佛法用。為得如來無垢清淨法身。即漏盡無畏
論曰。為一切如來正法。釋曰。即是障道能苦道無畏。為利益他為安立正法
論曰。為一切智智。釋曰。即是一切智無畏。此三句即顯三德初明斷德。次明恩德。後智德
論曰。故唯識觀。釋曰。為成就前三用故唯識觀。若由無分別智滅障立因果。故唯識觀入觀無分別後智其用云何。若無分別智正說諸法因果功能。以此智無分別故。由無分別後智。於諸法相中菩薩顛倒。如自所證。亦能為他說諸法因果。為此兩用故。菩薩無分別後智。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一切識。及相識相中。釋曰。此文顯菩薩此智。於因果無倒本識。是依他性。即是正因一切識。即是本識所生果。謂七識即是分別性相識。即是器世界六塵。亦是本識果。亦是分別性。此文具明三相。謂內相外相外相。故言相中。菩薩因果顛倒
論曰。由觀似幻化等譬。自性顛倒。釋曰。菩薩無分別後智。觀此因果相。自然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識實有法。何以故。菩薩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見聞覺知相判諸法實有。何以故。此清淨本所流故。
論曰。此義故。菩薩如幻師於一切無倒。釋曰。如幻師於事生見聞等四識。不依此識事。本所解了事故。於事中無倒菩薩亦爾。由依本智別故。於一切相及因果中。顛倒。是名菩薩利。
論曰。於一切因緣中。若正說時常無偏倒。釋曰。若菩薩依本智。作利他事。謂正說三乘三藏及五明等義。常無偏倒相違。不實不定名偏。符理真實不可動為無偏。處時相濫名倒。隨處隨時隨相無倒。是名菩薩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論曰。是時唯識觀位中。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善根依止菩薩云何應見。
釋曰。此問欲顯入觀三義。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毘缽舍那。為明應入處故言入。唯識觀位中。唯識處即三無性真如。此真如智境故。四種三摩提依止。是境與智不可分別故。四種通達善根為能證。云何應見此法。
論曰。由四種尋思。於下品塵觀忍。釋曰。樂觀塵義故為忍。此忍未離三相。謂觀善成就因緣惑污清淨。未隨意修習故是下品
論曰。光三摩提。釋曰。塵智名光。此定以塵智為所得。此塵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毘缽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論曰。是煖行通達善根依止。釋曰。福德智慧二行為煖行體。即是七品。此行是能燒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暖行已過地前四位決定了別真如智名通達。此方便道能助成通達智故名分。能資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為通達增上緣故名依止。又三七品中立所依止。餘三十六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達。餘三五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論曰。於最品。塵觀忍光增三摩提。是頂行通達善根依止。釋曰。已離三相故。是最品。塵觀忍如前釋。塵智名光。此智於方便勝進故名增。此勝進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頂行體頂三義。一如頭頂能持身命修道者亦爾。若至此位善根則不可斷。二如山頂是退際。人至山頂而退還。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不進故名退。三如山頂是進際。或人至山頂而更昇進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而進入勝位故立頂名。已菩薩於四種尋思二種方便道。於四種如實智修道云何
論曰。於四種如實智菩薩唯識觀塵故。釋曰。若菩薩過四種尋思頂兩位。則在四種如實智位中。菩薩緣何境。菩薩但緣唯識為境。緣唯識境。復何所得塵義。除無明疑惑故。名別。此三句顯位及境智
論曰。一分。釋曰。此智故。菩薩一分。謂無相性。未無生性及無性性。
論曰。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依止。釋曰。體塵智名通。此定以塵智為行。即為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無性所顯。人法二空非安立諦。何以故。此諦通一切法差別故名非安立。無到無變異故名諦忍。能符從此義故名隨。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忍體。菩薩決了外塵義。於能取所取義中。信樂故名忍。又能諦義故名忍。於品諦中。退失故名忍。
論曰。此三摩提最後剎那了伏唯識想。釋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最後一剎那定。由先無相性。後更思量所緣。既無所有能緣必不得生。別故能伏滅唯識想。唯識想既滅。從最後剎那更進第二剎那。即入初地
論曰。轉名無間三摩提。釋曰。此定與初地相鄰。不為餘心所隔故名無間。又下地惑不能礙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稱無間
論曰。應世第一法依止。釋曰。菩薩地前世法登地出世法。此無間定猶是世法。於世法無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間眾生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雖是世法。能為菩薩出世道增上緣。餘世法此義故名第一。又一剎那故名第一
論曰。此四種三摩提。是菩薩非安立諦觀前方便。釋曰。前無間修。後恭敬修。欲顯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說是前方便

二智差別章第十

論曰。若菩薩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唯識。釋曰。此下顯見道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見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薩於願樂地中。具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見道故。見道無分別智。所以無分別智。由通達真如俗諦。故知塵無所有通達真如有識通達俗。復知此生性。是通達真如。此識是假有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能得真。以離俗真故。若不通達無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能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此文即顯四義。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總有為無為法為體。福德智慧行是有為真如煩惱不生無為初地假名。由是總故見道是行。所通達真俗是境。唯識方便。由唯識方便故。能通達真俗境。由通達真俗境故無分別智行。由勝行故得初地果。
論曰。云何菩薩修習觀行修道。釋曰。此云何凡問義。一相次第三修差別。五相助六相礙。七功德八更互觀察。九名十不淨。數所得為修習福德智慧為行。般若為觀。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屬般若故名觀行。又六度中般若為第一。故名觀行。又見道名觀。從見道後所得悉為行。菩薩依止見道。以何等得初地
論曰。如佛廣說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釋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後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廣說聞慧境。所安立法相法相。是思慧境。於菩薩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薩標之。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論曰。由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釋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聞慧功能聞慧通達二部教故言攝。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釋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別二境十法思慧能研習此十法故言治。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釋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為生正觀為起。無間道為生解脫道為起。入分為出分為起。見道為生修道為起。出世道為生世間道為起。如理如理智所緣為極通境。
論曰。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釋曰。此正明修慧體。
論曰。奢摩他毘缽舍那智。釋曰。顯此二智寂靜無倒。由奢摩他寂靜。由毘缽舍那無倒
論曰。由無量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修習。釋曰。此文顯三慧四種修。不可以譬類得知為無量。不可數知為數。百億為俱胝。非俱胝故言千。亦非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時修。修習。即顯無間恭敬無餘三修
論曰。由昔及今所得轉依。釋曰。先於見位時所得轉依。此法是修道攝持故。一切所修皆成道。已過願樂地故。
論曰。為三種佛身。更修加行。釋曰。是修道攝持究竟用。由道理菩薩更修加行。先修道真如。今修道三身故言更修。復次。
論曰。云何。釋曰。云何是問詞。凡約六義為問。一約修位境界為問。修道境界三種。一加行依止謂文教。二修資糧謂依理判義。三修所通達處謂修慧境界。後三句三慧境界。以答此問。二約修位三慧功能為問。後三句三慧功能。以答此問。初明聞慧修慧方便。次明思慧修慧資糧。後明無分別智修慧體。三約修位修慧因果為問。後明無分別智是後所得。以答此問。由修慧此智生故。是修慧果。此智不得進後道故。是修慧因。四約修位四修為問。後明時修乃至無餘修。以答此問。五約修位依止為問。後明轉依以答此問。轉依依止。修不成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轉故。六約修位勝用為問。後明三身以答此問。為圓滿自利利他兩用故修加行。復次。
論曰。云何。釋曰。通問修位次第。後具明次第。從初起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問。先以三句聞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顯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顯利他功能。即無分別智後所得。如自所證為他解說。次明四修顯修位。由四修得成滿。次明轉依轉依。是得法四德之本。故是利。次明三身三身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他。法身利。應化二身利他。復次。
論曰。如佛廣說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釋曰。十地華嚴經十地品顯文句。此句中。如來廣說隨所安立道理。復次。
論曰。由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釋曰。合如來一切法。通為一境。復次。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釋曰。所合之境為單為複。欲顯雙觀真俗無相。復次。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舍那智。釋曰。顯道二體更互相攝。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缽舍那故。無噉味等染污。復次。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舍那智。由無量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修習。由昔所得轉依。為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此智為是世智出世智不可說世智以非世間所習故。不可說出世智。以於世間心中起故。故此無分別智心。此心亦可說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習故得轉依。由轉依菩薩作心云。必定三種佛身為此義故更修加行
論曰。是聲聞見道。是菩薩見道。此二見差別云何。釋曰。聲聞見道是他道。菩薩見道是自道。此二見差別差別。其相云何
論曰。聲聞菩薩見道。應知有一種差別。釋曰。前五明道差別。後六明差別。前五明道差別者。
論曰。何者為一。境界差別。謂大乘法為境。釋曰。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說修行法。緣此法為境故發心。小乘道則此事。
論曰。二由依止差別。謂福德智慧資糧依止。釋曰。此道與二乘世間道異。世間但修福德而無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無福德菩薩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方便中即思二慧。
論曰。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釋曰。先於方便中已得思修慧。從此得入真觀。能通達人法二無我理故。於人法不生愛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薩不著。故言離欲人法。此即明菩薩所得真修慧。是正道小乘
論曰。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為處。釋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處。何以故。由菩薩行般若觀察生死過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薩行大悲眾生苦起救濟心。雖不在生死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不執真俗二相生故。名無相道。小乘道則此事。
論曰。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出離。釋曰。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離四種生死。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薩道。能出離小乘。後六明差別者。
論曰。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清淨。釋曰。前有五事明道差別。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果與二乘異。第六明內清淨。第七明外清淨。內由自相續中修道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淨土行。所居之土五濁。如頗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淨。內為自清淨。外為清淨他。小乘此事。
論曰。八由於一切眾生平等心差別。謂為成熟眾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釋曰。菩薩身應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眾生平等心故。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餘度為功德般若善根。又五度功德精進善根。又般若精進善根。餘度為功德。少乘則此事。
論曰。九由生差別。謂如來家為生故。釋曰。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來種性不絕故。稱如來家如來家乃至當來成佛故。言為生故。小乘此事。
論曰。十由顯現差別。謂於佛子集輪中。常能顯現。為攝受正法。釋曰。諸菩薩稱佛子。菩薩聚會故言集。如來說法三義故名輪。一能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從此到彼。菩薩常於集中顯現示不破僧。常於法輪中顯現示能正法。已得令不失為攝。未得令得為受。小乘此事。
論曰。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為果故。釋曰。菩薩修道皆為得如來此等果。小乘此事。
論曰。此中說兩偈。釋曰。此中即見道中說兩偈。顯從見道方便真如觀
論曰。

名義互為客 菩薩尋思
應觀二唯量 及彼二假
從此生實智 分別
見其非有 得入三無性

論曰。名義互為客。菩薩尋思。釋曰。名於義中是客。義於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類故。菩薩入寂靜位。應觀此道理。此即第一尋思方便
論曰。應觀二唯量及彼二假說。釋曰。菩薩應觀名義二法。唯無所有為量。何以故。義有二種。一自性差別。悉無所有。但是說。此說若與義同。無所有說亦無所有。若與不同。則自然無所有即是名。名無所有故於義是客。無所有故於是客。無所有名義本性故。以本性為唯量。若分別作名義。此分別本性無相故。以無相名義唯量。此即第二如實智方便
論曰。從此生實智分別三。釋曰。從四種尋思四種如實智。何人能四智。若人能見三種。但是分別實無外塵。此人則一分如實智。何者是三分別一分別名。分別自性三分別差別
論曰。見其非有。釋曰。前明了三分別得入塵觀。依依他性以遣分別性。此句明依真如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義無所有。能分別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別名義是有。能分別緣此名義。可說是有。由名義無所有。所分別因緣既是無。能分別體亦無所有。若菩薩名義無所有故。能分別無所有。此菩薩得入何觀。
論曰。得入三無性。釋曰。菩薩名義更互為客。入異名分別性。若菩薩見名自性說。差別說唯分別為體。得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但見亂種相。此亂不成故不可說因緣不成故不可執生起。此中分別既無。言說不可得。則入依他無生性。若菩薩見此二義有無無所有。則入三無性非安立諦
論曰。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觀論說。釋曰。今此論中顯見道境智圓滿故引分別觀。論兩偈顯成此義。何人何位能見此心。但是影無實法義
論曰。

菩薩在靜位 觀心是影
捨離外塵相 唯定自想
菩薩於內 所取非有
次觀能取空 後觸

論曰。菩薩在靜位觀心是影。釋曰。唯菩薩人在寂靜位。能作觀法。義實無所有。心法義顯現。故說是影。
論曰。捨離外塵唯定自想。釋曰。若人在寂靜位中。已別心是影。能除外塵相。是法及義相起。此觀。
論曰。菩薩於內。釋曰。若菩薩心。此得住實有塵。心緣內心起。不緣外塵故住於內。若於內此心定何所觀。
論曰。所取非有。釋曰。是所取義實無所有菩薩能見所取境空。
論曰。次觀能取空。釋曰。由所取義既非有世間所說能取道理不得成。是故觀行人亦不見能取心。前已不見所取。後又不見能取是時觀行人有何所得。
論曰。後觸得。釋曰。真如所取能取。以無所得為體故。說真如得。是人先已無相性。次無生性。後入真如無性性。觸以入得為義。由入得真如為觸。前兩偈與後兩偈異相云何。前兩偈約名義說。顯四尋思及四如實智。為方便得入真觀。後兩偈明三性體及三無性。又前兩偈顯正教。明入三性三無性。後兩偈顯所入三性三無性
論曰。復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五偈為顯此道。釋曰。義深隱解。如實顯了經中正義。故名莊嚴經論。論解此經故得莊嚴名。莊嚴經論中有多義。今但略取五偈。此偈何所顯。此偈為顯於修道中難覺了義。
論曰。

菩薩長福及慧 二種資糧無量
思惟心決故 能了義分別

論曰。菩薩長福及慧。釋曰。菩薩如前釋生在見位。長在修位。又初剎那名生。後剎那名長。又單名生複名長。菩薩所修唯複無單故。一時而成。所長何法。謂福及慧。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進及定若為生福則屬福。若為生則屬慧。所以爾者。精進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則屬福。若為聞思修則屬慧。定若四無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若為生盡智無生智無分別智等則屬慧。誰能長。謂菩薩人。
論曰。二種資糧無量際。釋曰。此福及慧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體。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說此二為道資糧。此二用幾功力。凡經幾時得成就道。功力無量時節際。無言顯長遠。譬大海無量大劫際。以長遠故資糧亦爾。修一一度皆遍一切眾生。故功力無量。修一一度經三阿僧祇劫。故經時際。
論曰。於思惟心決故。釋曰。由定後心觀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定。又菩薩備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於思惟心得決定
論曰。能了義分別因。釋曰。菩薩能比能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諦義類。知此義類但以分別為因。是故能了。
論曰。

知義類但分別 得住似義唯識
觀行證法界 能二相

論曰。已知義類但分別。釋曰。由菩薩已於義類分別。心決定故。
論曰。得住似義誰識中。釋曰。由菩薩思惟。但識似塵顯現故。菩薩唯識不緣外起。
論曰。故觀行證法界。釋曰。由觀行人離外塵。但緣識住知塵無相。名證法界。
論曰。能二相二。釋曰。所證法有何相。離能取所取二相。及無人法分別法界菩薩已證。
論曰。

於心知無餘 此即見心非有
智人見此不有 得真法

論曰。若於心知無餘。釋曰。方便法界可證。今顯此方便。知離唯識無別有餘法。
論曰。此即見心非有。釋曰。由所緣非有。知能緣心非有
論曰。智人見此不有。釋曰。智人謂諸菩薩。見境及心二皆非有
論曰。得真法界。釋曰。菩薩見二皆非有。則得真法界。真法界者。識故言二。顛倒變異虛妄故名真。是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論曰。

無分別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過聚性 遣滅如藥能除毒

論曰。由無分別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釋曰。此已真如菩薩說名慧人。已於見道無分別智。此智何相。一以退為相。不退故稱恒。二以平等行為相。此一切法平等理。猶如虛空。於如來所說二部修多羅三乘等法。同見一味差別外法一切諸法一如性故為遍。平等行顯智慧體。遍一切智慧境界。由無分別智菩薩所作
論曰。染依稠密過聚性。釋曰。三種不淨品名染。此染以過聚性為依止。從過聚性生故。此過聚性名稠密。以難破故。離如來正教。餘教不能令解故言解。離無分別智。餘智不能破故言難破一切染污法熏種子。是過聚性體。
論曰。遣滅如藥能除毒。釋曰。此性是三品不淨因。難破惑等熏種子為性。由無分別智聰慧人。能遣能滅此過聚性。如阿伽陀藥能除諸毒。遣約現在。滅約未來即是菩薩盡無生智
論曰。

佛說正法善成立 安心根於法界
已知憶念分別 功德海智人

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勝故名正法如來正法三種。一立小乘。二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論曰。安心根於法界。釋曰。菩薩先已得思二慧。安心如來正法中。後合如來一切正說境界即是無分別智。此智名有根。此智已餘智皆滅。此智不可動壞。故名有根。復次於三無流根中。此智為第一。謂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復次解脫三事。一能生解脫。二能持解脫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脫自利利他。此解脫三事即配三無流根。此無分別智通於三處得名。是根。又能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安住法界中。
論曰。已知憶念分別。釋曰。菩薩根心中。後出觀時無分別智心中。如前入觀事皆能憶念。知此憶念實有分別。由無分別智無分別後智。菩薩得進何位。
論曰。功德海智人至。釋曰。如來功德中。有十地十波羅蜜等。中有智德斷德恩德此諸德一人。餘人所不能得。故為海。因果究竟名之為岸。智人即是菩薩菩薩乘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總明眾義。第一偈顯道資糧。第二偈顯道加行。第三偈顯見道。第四偈顯修道。第五偈顯究竟道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