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卷第

  世親菩薩
天竺三藏真諦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釋智差別勝相第十之二

論曰。有幾種佛法。應知攝此法身。釋曰。不為顯法身體。故為此問。為顯法身證得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六種。釋曰。若廣說有無量種。今略說故止言六種。
論曰。一清淨類法。釋曰。不淨品盡證得法身清淨法。云何清淨法。
論曰。由轉阿黎耶識依故。釋曰。對治起時。離本識不淨一分。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轉依
論曰。由證得法身故。釋曰。轉依金剛道後證得法身。滅德以外其餘諸德名清淨法。是證得類故名清淨類法。
論曰。二果報類法。釋曰。如來法是果報類。如等智果報法。云何果報法。
論曰。由有色依故。釋曰。對治起時滅五根色識。轉依
論曰。由證得果報勝智故。釋曰。轉依諸佛果報類智。此智於五塵中。當十方世界眾生五根所生識。此智於五塵中起故名果報類。此果報類法是證得類故。名果報類法。
論曰。三住類法。釋曰。如來證得一切法住法云何住法
論曰。由轉受行欲塵依故。釋曰。對治起時。滅世間行欲塵識。故名轉依
論曰。由無量智慧住故。釋曰。轉依如來無量智住。無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行欲塵觸中有忘失。識即是四不護體。此住類法是證得類故名住類法。
論曰。四自在類法。釋曰。於一切處勝能無礙自在法。云何自在法。
論曰。由轉種種業等攝自在依故。釋曰。於世間中有種種諸業。如耕種商賈等。或蓄聚財物。攝此種種業。對治起時滅此業等識。轉依
論曰。此於一切十方世界無礙六通自在故。釋曰。轉依。於十方世界無礙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證得類故。名自在類法。
論曰。五言說類法。釋曰。如來不共四無礙解。於正說具足勝能。名言說法云何言說法。
論曰。由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依故。釋曰。於世間中。有見覺知四種言說。依六識起意分別分別四種言說對治起時滅此言說識轉依
論曰。此能飽滿一切眾生心正說自在故。釋曰。轉依如來於四言說中。不共四無礙解。能稱眾生根性。如意說法皆令果。此言說法是證得類故。名言說類法。
論曰。六拔濟類法。釋曰。是諸佛利益安樂眾生即是大悲云何拔濟
論曰。由轉一切災橫過失拔濟意依故。釋曰。於世間中。如王等所起災橫。菩薩昔由善友勢力財物力等。拔濟眾生災橫過失對治起時滅此拔濟識。轉依
論曰。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拔濟自在故。釋曰。轉依。能如意拔濟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此拔濟法。是證得類故。名拔濟類法。
論曰。此六種類所攝。諸佛如來法身應知。釋曰。此六法前四是利。後二是利他利他二種。一永利二暫利。永利是真實。暫利是假名。並是法身證得類故。言法應此知。
論曰。諸佛法身為可說有差別。為差別。釋曰。十方諸佛一法身。為當有異。
論曰。由依止意用業異故。應知差別。釋曰。諸佛同以法身依止。於眾生利益安樂意用亦同。於眾生現成正覺乃至般涅槃此業亦同。此義故。應知諸佛法身差別
論曰。由無量正覺等事故。應知有差別。釋曰。有諸佛法身正覺乃至般涅槃。有諸佛正覺。有諸佛正覺乃至般涅槃亦爾。此等有無量事。前後不同。是故應知法差別
論曰。如法身受用身亦爾。釋曰。諸佛應身差別差別。義如法身。
論曰。由依止不異故。應知差別。釋曰。十方諸佛應身依止法身依止不異故應身差別應身化身為業。諸佛應身不皆為化身依止化身以業同故差別
論曰。不由能依差別差別無量依止轉依故。釋曰。無量菩薩修道轉依。如菩薩數量應身亦爾。不由依止差別差別。由身各異應身亦爾。故有差別
論曰。變化身。應知如受用身。釋曰。由法身差別。由依應身故有差別
論曰。此法身與幾種功德相應。與最清淨四無量相應。與八解脫八制入。一切入。無諍三摩提願智四無礙解六通慧。三十二大人相小相。四種一切清淨十力四無畏四不護三念處拔除習氣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最勝智等。諸法相應。釋曰。此身與諸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欲顯相應法故為此問。
論曰。此中說偈。釋曰。偈有兩義。一顯如來功德。二顯恭敬功德人。
論曰。

眾生大悲 縛意
不離眾生利樂頂禮

論曰。於眾生大悲。釋曰。此下一偈四無量。此句即明大悲
論曰。縛意。釋曰。此句明大慈離染眾生樂。
論曰。不離眾生意。釋曰。此句明大喜。眾生若已離苦受樂。則恒於彼起歡喜心。
論曰。利樂頂禮。釋曰。此句明大捨。捨不拔苦與樂意。常懷利樂意。又捨怨親等相。常懷平等利樂意。由此德。是故頂禮。復次縛意者。明離外道二乘悲心外道悲心眾生起為結。二乘悲心緣法起為縛。如來大悲不緣此二起故言離。大悲既爾。慈等亦然。不離眾生意者。雖離眾生法緣如來眾生不離四無量意。於有苦者不離拔苦意。於無樂者不離與樂意。於己離苦受樂不離歡喜意。於眾生不離平等利樂意。頂禮者令得出世益為利。令世間益為樂。四無量具有二益
論曰。

解脫一切降伏世智
應知遍滿 心解脫頂禮

論曰。解脫一切障。釋曰。此一偈三德。此句明八解脫。八解脫除二種障。修習障。勝類障。八解脫具二義。一是無流。二是究竟。是無流故除修習障。即見諦等惑是究竟故。除勝類障即劣心。
論曰。降伏世智者。釋曰。此句明八制入。是無流非究竟。是究竟非無流。屬八制入故。異八解脫。心能制境。使境從心。故名降伏世智即是佛。
論曰。應知遍滿。釋曰。此句明一切入。應十境智緣十境一切處。故言遍滿
論曰。心解脫頂禮。釋曰。心於此三處皆得解脫
論曰。

眾生無餘 能滅一切
害惑有染污 常憐愍頂禮

論曰。諸眾生無餘能滅一切惑。釋曰。此偈明無諍三摩提。凡所作。不起一切眾生煩惱諍。
論曰。害惑有染污常憐愍頂禮。釋曰。佛能害眾生惑。眾生有染污。如來常起憐愍心。
論曰。

無功用無著 無礙寂靜

釋曰。此半偈願智。於三世一切事欲知為願。如來皆能知為智。修習熟故無功用習氣盡故無著二義故。皆能知於三世境。能知無礙如來恒不出觀故寂靜寂靜無功用無礙無著
論曰。

一切眾生難 能釋我頂禮
能依 應說言及智
於能無礙 者我頂禮

論曰。一切眾生難能釋我頂禮。釋曰。此下一偈半明四無礙解。由四解故能釋眾生難。
論曰。於能依應說言及智。釋曰。於依是義。能依諸法門。應說言是方言。及智是巧辯。
論曰。能於無礙。釋曰。於此四中功能無礙。為他說亦無礙
論曰。者我頂禮。釋曰。已離惑愛所無垢能說之德故名者。
論曰。

攝壽住及捨 變化及改性
得定自在 世尊頂禮

釋曰。此偈明通慧。若壽命應盡。能更攝受令長。乃至經八萬大劫等。非止八萬劫而已。欲住多劫如意能住。欲捨亦如意能捨。又於諸中亦此三能。從一身中。分無量身為變化。轉金土等為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意無礙故。言得定自在
論曰。

眾生見尊 信敬謂勝士
他見能生 淨心頂禮

釋曰。此一偈。合明三十二大人相。八小相眾生。是小相信心及敬心謂如來最勝之士如來小相並能生眾生清淨心
論曰。

故隨彼類音 行往還出離
知諸眾生 正教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種一切清淨。隨眾生形類及音辭示現。如彼眾生過去受生為往。現在受生為還。行於二世之中。三乘道果出離。佛皆知此事。所應為正教。由四清淨此能。
論曰。

方便歸依淨 於中障眾生
大乘出離 摧魔我頂禮

釋曰。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苦法乃至第二果歸依。以得四不壞信故。第三第四果為淨。以離欲欲界乃至無色界故。魔於此中能障眾生。令不得道果。若大乘十地行。出離三障。魔亦於中能為障礙。由如來十力故。能為眾生摧伏魔。
論曰。

智滅及出離 障事能顯說
他兩利 降邪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無畏。智即一切智無畏。滅即流無畏出離苦道無畏。障事即障道無畏外道。難言非一切智。或言諸流未盡。或言如來苦道。修之不能令離苦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來於中無畏能降邪難。
論曰。

無過無染無住
諸法無動 無戲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不護師制止。口意命自無十惡過失。非但無貪邪見煩惱一切煩惱皆已滅盡不著諸法故言無染無住不作意諸法。知諸法復學義。分別智慧遍滿故言無動過失已除故無戲論。
論曰。

於眾他說 二惑遠離
無護忘失 眾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三念處眾生。於集中聞如來說法。生毀謗如來亦不瞋。能信如來亦不。愛如來不捨。於此三處常起大悲。以方便力正法。令其理。於大眾中能降伏眾生。為正法不起瞋欲二惑。既無瞋欲即知無無明。不由護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堅固忘失。以此大悲大眾
論曰。

利益他事 尊不過待時
所作恒不虛 無迷我頂禮

釋曰。十方無量眾生。於一剎那中應得利益如來大悲力。於一剎那中悉令得利益空過者亦眾生得道時。未至預往其所。待時至方為說法。凡所作應時益。故所作虛。迷是無明無明習氣體。由習氣盡故利益不虛。
論曰。

一切住 無非智事
遍知一切實體頂禮

釋曰。此偈明忘失。已生及未生為行。正受生為住。眾生三世事皆是智境故。能遍知三世真如為體故名實體。由體實智圓故忘失。復次因位十地為行。為住。通達此自因果事。遍知一切世明。能通達眾生三世事。此解能知他。
論曰。

日夜六時一切眾生界
大悲相應 利樂

釋曰。此偈明大悲。佛常眾生。而言六時者。為物作軌摸示修道。有自利利他行。以六時修利他行。六時利行眾生界眾生性。眾生性不同。或因善。或因善事善。或因畏事善。或因歡喜善。大悲能稱此性化度故。皆與大悲相應欲樂亦爾。
論曰。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事
一切二乘 無等頂禮

釋曰。此偈明十八不共法。行是因得是果。智是如理量智。事即利益眾生事。十八不共法不出四義。不與二乘等故名不共
論曰。

三身尊至 具無上覺
一切法他疑 能除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一切最勝智。三身即是三德法身斷德應身智德化身恩德。由三身故。至三德相果。由無上覺最勝眾生一切法中生疑。如來悉能為除斷。
論曰。

無繫無過失 無粗濁無住
諸法無動 無戲頂禮

釋曰。此偈顯如來六種清淨一惑清淨即無繫。由滅惑等三障故。二業清淨。謂無過失。由滅二業障故。三報障清淨。謂無粗濁。由除七種生死故。四利益清淨。謂無住。由於生死涅槃無隔礙故。五自在清淨。謂於諸法無動。不由功用。於一切法如意能現故。六無戲清淨。由過覺觀思惟境界故。前三明利。後三明利他。故言等即等此六清淨
論曰。諸佛法身不但恒與此等功德相應。復與餘功德相應。釋曰。前所明功德小乘。已說法身與此功德相應。復有大乘不共功德法身相應
論曰。謂自性因果業相應。行事功德相應。釋曰。此中略說大乘六種功德法身相應。謂法身自性法身法身果法身業法身相應法生起
論曰。是故應知。諸佛法身有無功德。釋曰。於小乘中。不與他共故有上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六種功德。是故說偈。
論曰。

成就真如 諸地出離
至他無等解脫眾生

論曰。尊成就真如。釋曰。此句法身自性成就真如無垢清淨。若在道前道中。垢累未未得名成就道後垢累已盡故名成就。此真如法身自性
論曰。諸地出離。釋曰。此句法身因。在因位真如。所顯十地究竟出離肉心三障即是智斷二種轉依轉依得法身。
論曰。至他無等位。釋曰。此句法身果。若證法身果。則淨我樂常四德果。不與闡提等。不與外道等。不與聲聞等。常不與獨覺等。
論曰。解脫眾生。釋曰。此句法身業。若此果解脫眾生解脫四種。謂安立道及三乘。業解脫凡夫三乘人。
論曰。

無盡功德 相應現於世
三輪易見 難見人天

論曰。無盡功德相應現於世。釋曰。此兩句法身相應無盡等有五種功德。與法身相應。一清淨為勝。二一切為勝。三無量為勝。四難思為勝。五無盡為勝。從初地七地。嫉妒等所對治習氣垢。永滅不生依止故。諸德清淨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八地。無分別無間缺。自然無流道為依止故。諸佛於無流界諸功德一切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九地。不可數量三摩提陀羅尼門海。能攝無量法智為依止故。從此海一一功德。皆無量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十地一切如來所有祕密處。現前證智依止故。難思為勝。與法身相應。次此後證得佛地時。解脫一切障智為依止故。諸功德無盡為勝。與法身相應無盡即是常住。為顯常住故言現於世。前四功德雖約諸地明其差別。同至果方究竟故。悉與法身相應
論曰。於三輪易見難見人天等。釋曰。此兩句明生起三輪即是三身。於三身應化二身易見。法身難見。又法身深行菩薩諸佛為易見。於四種眾生難見。一凡夫聲聞。三獨覺四始修行菩薩。如經言。如來藏非墮眾生境界。非遊戲顛倒眾生境界。非於空散亂菩薩境界。何以故。凡夫人於諸法。無此性。執我所性。不能信甘露界。何況能正覺諸佛境界如來藏二乘人於常住最勝修中。倒修常住相遊戲無常相。修樂我淨亦爾。二乘人由倒修不能諸佛法身道。於中遊戲故。四德相應法身非其境界。始修行菩薩如來藏道理信樂空解脫門。計有物以為空。謂諸法先時是有。後則斷滅即是空。復有諸菩薩。由得空相思擇空義。謂法有別物為空。修行為證此空。當來必應得。如來藏非有無為理故。非散亂偏執有無境界人天等即前四眾生。法身甚深非其境界故。生起此四種眾生迷惑行於法身四事故。自性身三輪中。非人能見
論曰。復次如來法身甚深甚深。釋曰。以難行通達得故。甚深甚深。復次言說了達故稱甚深義理無底故稱最甚深。復次義難量故稱甚深類非一故稱最甚深
論曰。此甚深云何可見。釋曰。以何相能顯此甚深。令得可見。
論曰。此中說偈。釋曰。如大乘中所顯。法身甚深義有二種。今以偈說此義。
論曰。

無生為生 以無住為住
無功用 四食為食

論曰。無生為生。
釋曰。此下一偈第一甚深。此甚深中復四種甚深一生三業四住。此句明甚深諸佛無生為相。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與無明同相故。二種種不同故。三攝受自在故。四於自在故。五於捨自在故。六無二相故。七唯似顯現故。八同幻化譬故。九無住處為處故。十能成就大事故。
論曰。以無住為住。釋曰。此句明不甚深諸佛生死涅槃所住。亦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非永所離故。二滅不盡故。三由諸佛非有法故。四由知非有為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由己離心故。七由得心故。八由心平等故。九住不可得故。不住不可得故。
論曰。無功用。釋曰。此句明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一切礙滅故。無依止故。三應作無思故。四作者不作心故。五業非運動故。六於非有無功用故。七由宿願疾利故。八所作已辦故。九應作未辦故。十由熟修一切法自在故。
論曰。第四食為食。釋曰。此句明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示諸佛不資四食。以顯身由食住故。二為長眾生善根故。三為顯同諸人故。四欲弟子如法受用四種命緣故。五欲令他學知足行故。六令他起正勤方便故。七為成熟善根故。八欲顯無染著故。九為治正法恭敬心故。十為圓滿本願生故。若如來此義故食。於四食中是何食。是第四食四食者。一非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界眾生身得相續住欲界眾生具見二縛故。依止清淨。此依止四食得住。故名非清淨依止住食。不淨依止住食。謂業識觸三食。令無色界眾生身得相續住。此二界眾生已離下界惑。未離自地及上界惑故。依止不淨。此依止由三食得住故。名不淨依止住食。三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緣覺身得相續住二乘三界惑已盡故。依止清淨。此依止四食得住。故名清淨依止住食。四能顯依止住食。段等四食悉是諸佛食。何以故。諸佛此食故顯身得於世。為施主淨信。為因功德善根故。此不作如來食事。如來食時諸天施諸眾生。是如來所許故。眾生此食當得成佛。為令眾生成佛故。如來示現以手觸食此等義悉是甚深
論曰。

異亦無量 數量一事
最堅不堅業 無上三身

論曰。異亦無量。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二甚深。此甚深中復三種甚深。一安立二數三業。此句明安立甚深諸佛法身差別異。依止法。證得法身無量
論曰。數量一事。釋曰。此句明甚深三乘眾生有數量。於中諸佛一事。
論曰。最堅不堅業無上三身。釋曰。此兩句明甚深諸佛三身相應實體常住故稱無上。由應身如來堅固。不可改轉。以真實故。由化身如來堅固。由權以方便引出二乘。後以應身。教彼修菩薩道故。
論曰。

一法能覺 一切不覺
一一無量 所顯

論曰。一法能覺。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三正甚深人法非有所覺既無故能覺亦無。
論曰。一切不覺。釋曰。諸佛假名故無非是佛。是故一非覺。覺此法云何
論曰。一一無量。釋曰。一一剎那無量諸佛正覺真如。若爾諸佛真如為一為異。若一則覺。若異則真如
論曰。所顯。釋曰。一切法名有不有。謂一切法空諸佛諸法空所顯。是故不可說能覺。不可說不覺
論曰。

無欲離欲 出離
已知無欲 故入欲法

論曰。無欲離欲。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四離欲甚深。由不有故如來無欲。從本無欲故亦離欲欲是離欲。欲既本無離欲
論曰。依出離。釋曰。由諸菩薩永除心欲。但留隨眠欲故。諸菩薩出離成佛。何以故。不留此隨眠欲則同二乘涅槃。若不除心欲。則與凡夫不異。如無上依經說。菩薩是念。諸惑本來入眾自性清淨心。諸惑客塵自分別所起。能。為除諸眾生客塵煩惱。能說如理正教此念菩薩不起劣心。菩薩此念。於眾生生貴敬心。諸菩薩是念。諸惑無力能。何以故。諸惑真實依止。但虛妄分別諸惑。如理正思惟所觀。不更起乖違。是故我等應作此觀。此觀諸惑不更生染著。若諸惑染著。是為最善。非是染著。若我愛惑染著。我云何能為眾生煩惱繫縛。說如理正教。此惑能令生死相續。與善根相應成熟眾生。是故今應攝留此惑。
論曰。已知無欲故入欲法如。釋曰。菩薩見欲分別性故不有。無相即是欲法真如菩薩不有。得入真如故。於出離
論曰。

諸佛五陰 五陰中住
與陰非一異 不捨涅槃

論曰。諸佛五陰五陰中住。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五滅陰甚深諸佛已過等五陰。由不得五陰。於陰法如中住。
論曰。與陰非一異。釋曰。諸佛已捨陰分別依他性與陰非一非異。何以故。所住五陰真如。是分別依他陰家法故不異。此義雖一非不異。真如清淨境界。陰非清淨境界故非一。
論曰。不捨涅槃。釋曰。由與陰真如相應。無捨離義。故如來般涅槃最勝
論曰。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
我已正應作 他事無是思

論曰。諸佛事相雜猶如大海水。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諸佛眾生共同利益事。譬眾流大海。同為龜魚等受用。諸佛入法界真如平等利益事。成熟眾生
論曰。我已正應作他事無是思。釋曰。我已作利益事。正作作。於三世中並無作思量。雖不作意利益如法得成。譬如摩尼寶天鼓有作意所作成。
論曰。

由失尊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世間 光如日

論曰。由失尊不現如月於破器。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七顯現甚深諸佛世間不顯現。而世間諸佛常住。若身常住云何不顯現。譬如於破器中水不得住。由水不住故。於破器中實有月不得顯現。此諸眾生奢摩他軟滑相續。但過失相續。於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若不顯現可佛耶。
論曰。遍滿世間光如日。釋曰。若諸佛非有過失眾生所見。亦恒諸佛事。說三乘十二部經。猶如光明諸佛應作下種成熟解脫利益事。如世間生盲人。雖不見日光恒照一切色像。為令有目者得見故。
論曰。

或現正覺 涅槃如火
此二實不有 諸佛常住

論曰。或現正覺涅槃如火。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諸佛有處現正覺。有處現般涅槃。譬如火性有處然有處滅。諸佛亦爾。有諸眾生已成熟如來於彼現般涅槃。於未成熟正覺。為令彼得成熟解脫故。譬如火性種類是一。法身亦爾。由真如性是一。
論曰。此二實不有諸佛常住故。釋曰。菩提般涅槃為二。但變異心令他謂二體。實不有。由如來法身常住無前後故。
論曰。

如來於惡事 人道
於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

釋曰。此一偈明第九甚深諸佛如來住最勝住。最勝我。諸佛不離二處。或最勝住。或最勝我。惡事謂一切不善法如來不善法最勝住。最勝住謂真空定。即是住。眾生若在人道中。若在道中如來緣彼眾生住。或由第四定。即是天住。謂最勝住。或由大悲即是梵住。謂最勝住。於非梵行法。謂六塵染著。此中佛最勝我。最勝法界清淨如來恒觀六塵空為體為境。即是佛住。
論曰。

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一切現 非六根境界

論曰。一切處行。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十顯現自體甚深如來後智。於善惡無記法遍滿恒行。
論曰。亦不行一處。釋曰。由無分別智。離智境不可分別。故一處行。復次由化身不行。由法身應身有行處。
論曰。於一切現非六根境界。釋曰。諸佛如來化身。於一切眾生中顯現具相。諸佛化身乃至地獄道眾生亦見。在彼生為化度彼故。由諸佛不現似變化性。彼眾生不能別。謂是已同類故。佛化身非地獄眾生六根境界
論曰。

諸惑已滅伏 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盡 一切智

論曰。諸惑已滅伏如毒咒所害。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一滅甚深。諸惑謂見修煩惱。於菩薩地中先已滅盡。餘煩惱雖復未滅。由智念所伏廢其功用。譬眾毒咒力所害復本能。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能復生二惑染污
論曰。由惑至惑盡一切智。釋曰。諸菩薩隨眠惑為助道分。不同二乘般涅槃此事故修道究竟。得習氣滅盡智。
  論曰。

  諦惑成覺分 生死涅槃
  得成大方便 故佛難思議

  論曰。諦惑成覺分。釋曰。此下明第不可思議甚深。若由留惑故得惑盡者。二乘集諦菩薩覺分。如二乘覺分能滅彼集諦菩薩用彼集諦以滅心惑。故成覺分
論曰。生死涅槃。釋曰。若集諦是覺分苦諦即是涅槃。何以故。諸菩薩生死不被染污。起他兩利皆得圓滿譬如二乘有餘涅槃。不為二惑所染污。能利。
論曰。得成大方便故佛難思議。釋曰。在因位大方便。謂般若大悲。在大方便。謂三身法身方便。餘二身利他方便。是故如來不可思議
論曰。此義故二種甚深。應知。謂不住業甚深安立甚深正覺甚深離欲甚深。陰滅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菩提般涅槃顯現甚深甚深。顯現自體甚深。滅惑甚深不可思議甚深。釋曰。三身。諸菩薩念佛應緣何身。應緣法身。
論曰。諸菩薩緣法憶念佛。此念緣幾相。釋曰。法身有無甚深道理。若緣法身應緣幾相。
論曰。若略。說諸菩薩法身修習念佛有七種相。釋曰。此七法身正用。即是法身圓德。為顯念佛須緣此圓德故。略說七相。一諸佛圓德屬心。由六通自在故。二此德常住真實善故。三最無過失滅習氣盡故。四無惓無功用故。五受大法樂由諸土清淨故。六無無染障故。七有大事平等利他故。若菩薩憶念此七種圓德。則能通達法身。須法身修習念佛者。為顯一切觀行門皆緣真如得成。若不緣真如觀行清淨
論曰。何等為七。一諸佛一切法。至無等自在。釋曰。三世諸佛六通境得最極自在同類人不能為礙。下類非所能及。在無心位中恒不廢。以修習成熟故。故名自在。非聲聞獨覺菩薩所得。又於世間可譬。故名無等
論曰。修習念佛。釋曰。令此念與法身成一。故名修習
論曰。於一切世界。至無礙無邊六通智故。釋曰。諸佛成就六通。於十方世界能沮損。有限極。不同二乘有礙有邊故。如來通慧自在無等
論曰。此中說偈。釋曰。若諸佛一切法有無自在云何一切眾生不悉般涅槃。為釋此難是故說偈。此偈為顯此因此因故彼不般涅槃
論曰。

被障不具 一切眾生界
二種諸佛自在

論曰。被障不具。釋曰。一切眾生諸障。諸佛於此位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由被障故不得自在眾生涅槃性。名不具。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自在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大乘
論曰。一切眾生界。住二種中。諸佛自在。釋曰。眾生界。謂四大空識六界是實。依此六界眾生眾生假名。有六道差別故言一切眾生若在二種中。所作業定。二受果報作業定。謂凡夫所作十惡等。業決定應感四惡道報。果報定。謂極鈍根顛狂眾生。及正受四惡道報。如來於此眾生自在。何以故。以無緣故。
論曰。二如來身常住。釋曰。以十種因。共證法身及眾德常住三因證法身。七因證餘身。三因證法者如論。
論曰。由真如無間解脫一切垢故。釋曰。此即三因一因真如道後真如無間位即佛金剛心。能滅最後微細無明。及生死苦集二諦。故言解脫一切垢。此無垢清淨真如常住法。諸佛以此為身故。諸佛常住此身常住。依此眾德故。眾德亦常住。此常住真實性為相。
論曰。三如來最無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離故。釋曰。一切有失無失眾生中。如來最無失。由過失因緣滅盡故。現在已滅未來不生。故言永相離。
論曰。四一切如來無功用成。釋曰。作意功用。緣三世起。謂我已作正作作。離作意無功用。但由本願力所欲事。自然皆成。
論曰。不由功用。恒起事永不捨故。釋曰。若由功用事。則起不起。以不由功用。是故恒起。由本願無盡故永不捨。以眾生不盡故。本願不盡。
論曰。五如來大富樂位。釋曰。大富外財正法
論曰。一切佛土微妙清淨。為富樂故。釋曰。淨土中有八不可得二可得。故名最微妙清淨八不可得者。一外道。二有苦眾生三生姓家富等差別四惡行人。五破戒人。六道。七下乘。八下意下行諸菩薩。二可得者。一最品。行諸菩薩。二諸如來顯現於世。所住為最微清淨。能住為最妙清淨。
論曰。六如來最無染著。釋曰。心惑為染。隨眠惑為著。又約惑障為染。智障為著。又煩惱二相。一以喜為相。二以憂為相。欲慢見等以喜為相瞋疑無明等以。憂為相。喜相惑為染。憂相惑為著。二惑滅盡故名無染著。
論曰。出現世間一切世法所染。如塵不能染空故。釋曰。因立故名出世。果成故名現世。又圓滿故名出世利他圓滿故名現世。或出世未現於世。如已成道轉法輪。若轉法輪世間方能別是一切智世間別故名現世如來受用衣食等四緣。為眾生善根。非為資益身。於此緣中不生憂喜。故不為世法所染污。空以非有為體。體無礙故不為有物所染如來亦爾。
論曰。七如來世間大事用。釋曰。如來出世化身成道乃至般涅槃大事。此身所作眾生利益事名用。
論曰。由現成無上菩提大般涅槃。未成熟眾生成熟已成熟眾生解脫故。釋曰。為未下種及未成熟眾生下種成熟故。現成菩提。為已成熟解脫眾生。令解脫故。現般涅槃
論曰。此中說偈。釋曰。此中說二偈。重明七相。顯法身七種圓德。
論曰。

隨屬如來心 圓德常無失
無功用能施 眾生大法

論曰。隨屬如來心圓德。釋曰。諸佛圓德。謂六通等。但屬不關緣。
論曰。常。釋曰。此圓德由依常住法身真實為性故。眾德皆常。
論曰。無失。釋曰。由法身一切障。所依無失。故能依亦無失。
論曰。無功用。釋曰。由修因本願成熟所作事皆自然成。無惓難故言無功用
論曰。能施眾生大法樂。釋曰。由淨土自在。有大人大法。得弘自如理行。令他如理行故名法樂
論曰。

遍行有礙 平等
一切一切智人緣此念

論曰。遍行有礙。釋曰。於八世法如來後智恒分別此事。於中心故。遍行無礙有礙則有苦無礙安樂諸佛雖行六塵。過於言說。以有無執故。
論曰。平等人。釋曰。凡夫二乘新行菩薩。及深行菩薩人。如來平等利益。說大富行善道行安樂行利行二利行。此即是大事用。
論曰。一切一切佛智人緣此念。釋曰。一切者即目。智人謂諸菩薩。諸菩薩緣此七相。念一切佛法身。

攝大乘論釋卷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