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599 [No.1600;cf.1601]
中邊分別論卷上

天親菩薩
    陳天竺三藏真諦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相品第一

恭敬善行子 能造此正論
我等宣說 今當顯此義

初立論體

相障及真實 研習對治
修住無上乘唯爾

此七義是所說。何者為七。一相二障真實四研習對治修住果七無上乘。今依相說此偈言。

虛妄分別有 彼有二
彼中有空 於此亦

此中虛妄分別者。謂分別能執所執。者。但有分別。彼處者。謂虛妄分別有二者。謂能執所執此二永無。彼中者。謂分別中。有空者。謂但此分別離能執所執故。有空於此者。謂能所中。亦彼者。謂虛妄分別。若法是無。此法故是處空。其所餘者則為有。若如是知即於空相顛倒。次說偈言。

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名中道義

一切法者。謂有為虛妄分別無為名空。非空者。謂由空由虛妄分別。非不空者。謂由能執所執故。者。謂虛妄分別有故。無者。謂能所執無故。及者。謂於虛妄中有真空故。於真空中亦虛妄分別故。是名中道義者。謂一切法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等文不違般若波羅蜜等。如經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如是已說虛妄分別有相無相竟。今當次說其相。故說偈言。

塵根及識 本識生似彼
有無彼 彼無故

似塵者。謂本識現相等。似根者。謂識似五根相續中顯現。我者。謂意識我見無明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黎耶識。生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但者。謂但有亂識。無彼者。謂無四物。何以故。似塵似根非實形識故。我似識顯現不如境故。彼無故無者。謂塵既是識亦是無。是所取四種境界。謂塵根所攝實無體相。所取能取亂識亦復是無。如是相已。今當顯名義。故說偈言。

亂識虛妄此義得成
實有無故 滅彼故解脫

亂識虛妄此義得成者。謂一切世間但唯亂識。此亂識云何虛妄。由不實故。由體散亂故。非實有者。謂顯現似四物。四物永無故。非實無故者。謂非一切永無。由亂識生故。云何不許亂識永無。故偈言滅彼故解脫。若執永無繫縛解脫皆不成就。則起邪見不淨品。如是虛妄相已。今當次說虛妄相。若言虛妄云何能攝三性。故說偈言。

分別依他 真實三性
由塵與亂識 及無故說

分別性者。謂是六塵不可得。猶如空依他性者。謂唯亂非實故。猶如幻物。真實性者。謂能取所取無所有真實有無故。猶如虛空。說虛妄相已。今說入虛妄無所有方便相。故說偈言。

由依唯識無體
以塵有體 本識不生

一切三界有識此義外塵相決無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緣有體故。能緣唯識不得生。以是方便得入能取所取無所有相

是故識成就 非識為自性

所識諸塵有體。是故識性無理得成。

不識及與識(疏本云應識不識) 由是義平等

不識者。由自性成就。是故非識。此法真無所有性。而能顯現似非實塵。故說為識。說入虛妄無所有方便相已。今當顯虛妄總相。故說偈言。

虛妄總類者 三界心心法(不識者疏本無不字)

虛妄者。若約界立。謂無色界。若約生立。謂心及心法是總類相。說總相已。別相說。

唯塵智名心 差別心法

心者但別塵通相。若了塵別相心法。謂受想等。說總別相已。次顯生起相。

第一緣識 第二是用識
於塵分別 引行謂心法

緣識者。謂阿黎耶識。餘識緣故。用識者。謂因黎耶識於塵中起用識。於塵受者。謂領塵等說名受陰。分別者謂選擇差別想陰。引行者。能令心此取彼。謂欲思惟作意行陰如是受等心法。說生起相已。虛妄染污相。故說偈言。

覆藏安立 將導與攝持
圓滿三分成 領觸并牽引
執著現前 故惱世間
三種二種難 亦七由虛妄

覆藏者。由無明能障如實見故。安立者。由諸行安立業熏習於本識中故。將導者。由本識意識能令眾生處故。攝持者。謂由色能攝持體五聚故。圓滿者。謂由六入長故。三分成者。根塵識諸觸成故。領觸者。由樂等為損益故。牽引者。由貪愛能牽後生故。執著者。由四取能令諸識染著四處隨從生故。現前者。由業有謂已諸業趣向來生生為與果報故。者。由老死故。惱世間者。謂三界無明乃至老死等所逼惱。恒受苦難故。三種二種難亦七由虛妄者。三種難者。謂煩惱等。煩惱難者。謂無明貪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者。謂所餘七分。二種難者。所謂因果。因難者。謂煩惱分。果難者。謂所餘分。七難者。謂七種因。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諸行。三將因。謂本意二識四攝因。謂名色六入五受用因。謂受。六引出因。謂愛取有。七怖因。謂老死。由虛妄者。如是苦難從虛妄生。集虛妄義有九種相。所謂有相無相自相相入無相方便相差別相眾名相緣相染相。現於前。
虛妄已。方便為顯空義相應故。說偈言。

相及眾名 其義與分別
成立理應知 略解空如是

云何應知空相。偈言。

此無 是二名空相
非有非無 不異亦不一

二者。謂無所取能取此無者。謂但所取能取無。是二名空相者。謂無及有無是名空相。此顯真空二相。是法以無為性。不可說不可說無。云何非有。是無故。云何非無。是有故。故偈言非有非無。是名真空相。不異亦不一者。與虛妄分別異相亦不一相。若異者。謂法性與法異。是不然。譬如五陰無常性苦性。若一者。清淨境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顯現空與虛妄一異相。是故非不非一非異相
云何眾名。應知。

如如實際 無相真實
法界法身等 略說空眾名

云何名義。應知。

變異不到 相境界
聖法因及依 是眾名義

異為義故。是故名如如。恒如是不捨故。顛倒為義故。說實際。非顛倒種類及境界故。相滅為義故。無相。離一切相故。無分別聖智境界故。第一義智為體故。說真實聖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攝持法身為義故說法身。如是空眾名義已顯。云何分別。應知。

亦染亦清淨 如是分別

何處位空不淨。何處位空淨。
有垢無垢
若在此位中是諸垢法。未得出離共相應是位處不淨。若在此位出離諸垢。此位處說淨。若已與垢相應後時無垢不離變異法故。云何無常。為此問故答。

  水界法界如是

客塵故離滅故不是自性變異故。復有分別。此空有十六。一內空。二外空三內外空四大空。五空空。六第一義空七有為空。八無為空。九畢竟空無前後空。不捨空。二性空。三相空。四一切法空非有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說空。應知。

食者所食空 身及處空
能見如理 所求至得空

此中能食空者。內根故說。所食空者。外塵故說。者是能食。所食者處。是重空故說內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滿故故說名大。此空說大空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無分別智能見此空。此無分別智空故名空空道理第一義相觀此法空。是名第一義空。為菩薩修行空。是此法空為何修行。為至得二善有為善。無為善。此空是名有無為空。為常利益他。為一向利益他故。修此空故說畢竟空不捨生死。此生死無前後。諸眾生不見其空。疲厭故捨離生死。此空是名無前後空。為無窮諸佛無餘涅槃。因此空不捨利益事。是名不捨空。為清淨界性性義者種類義自然得故。故立名性。此性空。為相好。是大人相及小相。為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為清淨佛法故。菩薩行十力四無畏諸佛不共法。為清淨令出菩薩修此空。是名一切法空如是四種空已安立。應知分別此相。是四中法名空。

人法二皆無 此中為空
彼無非是無 此中有別空

人法法名空。是有法決定有亦空。上說。能食等四處。此二法是名空。為顯空真實相故。是故最後安立二空。一非有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為。為離人法增益。為離人法空毀謗。如次第如是分別應知。云何空成立義。應知。

若言不淨眾生解脫
若言無垢功用所施

諸法對治未起時。為客塵不染故自然清淨煩惱障無故。不因功力一切眾生應得解脫。若對治已起自性不淨。為得解脫修道功用果報故。如是果。故說。

不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清淨煩惱客塵

云何不染非不染。自性清淨故。云何非淨非不淨煩惱客塵故。如是分別略說已。安立空眾義者。應知有二種。一為相。二為安立。何者為相。為有相故。有相故。是有相者。無相。離一離異相安立者。眾等四義。應知分別中邊論相品為解釋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捨
今說二種

此中遍障者。煩惱障一切智障。為菩薩種性諸人二障圓滿故。一方障者。煩惱障。為聲聞諸人。重障者。是前諸人諸行隨一煩惱平等障者。平等諸行隨一生死。取捨障者。菩薩性諸人為障無住處涅槃故。如理相應二種人障已說。一菩薩性人。二聲聞等性人。復有煩惱相九種。

九結惑障

九種諸惑結此中說煩惱障。此諸煩惱障為障誰。

厭離及除捨實見

欲結者障厭離心心堅礙障者。障除心。因此惑違逆。礙境界不能生捨除心。諸餘結真實見。云何起障是諸煩惱次第見。

所依滅道三寶
利養恭敬等 輕財知止足

是諸餘煩惱是此五處障。我慢障者。欲滅見時障對正觀異品異品異品我慢行故。此不得滅。無明結者。欲遠離處時為真實見障。因此不得遠離陰故。見結者。欲通達滅諦時為作障。邊見滅諦畏故。邪見滅諦起誹謗故。取結者。是通達道諦時為作障。依別道理思擇求得清淨故。疑結者。欲通達三寶時為作障。不信三寶功德故。嫉妒結者。欲遠離利養恭敬時為作障。不見過失故。慳吝結者。欲行輕財知足時為作障。令貪著財物等故。
善法障復十復有別障十種善法等處應知。何者為處。

不行非處所行如理
不生思量 資糧具足
性友不相稱 心疲故厭離
修行相稱 惡怨人共住
粗惑三隨一 般若成就
自性煩惱 懈怠放逸
欲塵 劣心亦爾
不信無願樂 如言思量
不敬法重利 於眾生無悲
聞災及少聞 三昧資糧

如是諸障何者為善法

菩提攝取 有智無迷障
迴向不怖嫉 自在等十

如是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為障。應知答。

此十各三障 事中應知

善法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處修行三修如理
菩提三種障。一者不生善。不生正思量。三資糧圓滿
攝取菩提者。發菩提心是名攝取菩提。此心三種。一與性不相應行。二朋友不相應三心疲極厭離。有智者。是菩薩體性。為知此法有三障修行相稱二惡友人共住。三與惡怨人共住。此中惡人者。愚癡凡人。惡怨人者。礙菩薩功德菩薩過失。無迷者。散亂三障顛倒粗失。煩惱等。三障隨一有餘三令成熟解脫般若未熟未滿。無障者。滅諸障是名無障。此三障。一自性粗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迴向有三障。令迴向不得一向迴向無上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糧法。三劣品心。三障。一於人不生信重心。正法不生願欲。三名字思量諸義。樂嫉妒者三障正法二尊利養恭敬三於眾生不起大悲心不自在三障。因此三不得自在聞慧聞者生起業惑正法災故。二聞慧少弱。三者三昧成熟。還復是此障諸法隨一分作因。依此義故應知障中何者為十因第一生因。譬如眼入眼識生因。二住因。譬如四種食一切眾生。三持因攝持。譬器世界眾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為色。五變異因。如火等為成熟諸事。六相離因。如鎌等為刈等。七迴轉因。金銀師為迴轉諸金銀令成鐶釧。八必比因。譬如煙為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證因分所立義。十至得因道等為涅槃諸果作因。如是生障善處應知。此應令生故。住障者。菩提處此不應壞動故。持障者。菩提攝取處。菩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處。此應顯了故。變異障者。無迷處。迷轉滅故有變異。相離障者。無障處。此障相離為體故。迴轉障者。迴向處。菩提心迴向相故。必比障者。畏處。為不信畏。令信障者無嫉妒處。於不嫉妒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處。繫屬至得為相故。

助道十度地 復有餘別障

助道法處者。

不明懈怠 三昧二種
不種及羸弱 諸見粗惡過

念處明了為障。四正勤懈怠。四如意足禪定少。二種為不圓滿。欲精進心思量四種。隨一具足。為修習具足成。資糧八法隨一不具故。五根不下解脫分善法種子故。力處是五根羸弱與非助道雜起故。覺分諸見過失見道所顯故。道分處粗惡過失。此修道所顯現故。波羅蜜障者。

富貴及不捨眾生
增減功德失 令諸眾生
解脫無盡量 令有間
所作決定 同用令他熟

波羅蜜此法。此法是波羅蜜果。為障波羅蜜果故。是故顯波羅蜜波羅蜜者何法為障。自在增上障。尸羅波羅蜜者。障道為障。羼提波羅蜜不捨眾生毘梨耶波羅蜜障。增益功德損減過失禪波羅蜜者。障受化眾生正位(四十心正位)。般若波羅蜜者。障令他解脫漚和舍羅波羅蜜障。檀等波羅蜜無盡無減。為迴向菩提故。諸波羅蜜無盡無減。波抳陀那波羅蜜者。障一切善法無間生起。依願力故。能攝持隨從善法處波羅波羅蜜者障善法決定事。思擇修習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闍那波羅蜜者障身及同用法樂。及成熟不如聞言通達義故。於地中復有次第障。

遍滿最勝義 第一義
繫屬差別
無染清淨義 法門異義
不減不增義 四自在
法界無明 此染是十障
十地扶助 諸地是對治

法界十種義。遍一切處無染無明。此無明十種菩薩地中次第應知。是障非地。助道故。法界中何者為十種義。一者遍滿義。依菩薩初地法界遍滿一切處菩薩入觀得通達。因此通達得見平等一分。二者最勝義。依第地觀此法已。思惟。若依他平等出離一切種治淨出離應化勤行。三者流義。三地法界傳流知所聞正法第一此法。廣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擲其中。四繫屬義。因此四地因此觀法一向不生五身差別義因第五地清淨平等。六無染清淨義。因第六地生因處。一法可染可淨。通達故。七法異義。因第七地無相故。修多羅等法別異相不行不顯故。八不減不增義。因八地滿足無生法忍故。若不淨淨品不見一法有減增故。
此中復四種自在。何者為四。無分別自在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此中法界是第一第二自在處。八地中通達自在義。因九地四無礙辯故。業自在義。十地如意變化。作眾生利益事。復有略說。

已說煩惱障 一切智
一切障 盡彼得解脫

二種滅盡無餘故。得出離解脫一切障。障總義者。障是遍滿故。二小障者一方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煩惱。五至勝負障取捨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種煩惱結。七因障等處由十種因義故。八入真實障者是助道障。九無上善障者十波羅蜜障。勝負捨離障。十地障攝集障略說有二種解脫障。二一切智障。中邊分別論障品第二竟。

真實品第三

此品真實應說。何者真實

根本真實 無顛倒真實
真實 細粗等真實
成就清淨攝取分破實
智實種 為對治我見

如是十種真實。何者為十。一根真實二相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果真實。五細粗真實。六成就真實。七清淨境界真實。八攝取真實。九分破真實勝智真實。勝智又十種真實。為對治我執應知。何者為十。一陰勝智。二界勝智。三入勝智。四生緣勝智。五處非處勝智。六根勝智。七世勝智。八諦勝智。九乘勝智。十有為無為勝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實三種自性一分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實自性一切真實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實受。

性三一恒無 二真實
三有真實 此三本真實

分別性相者。恒常不有。此分別性中是真實顛倒故。依他性相者。不實。散亂執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實性真實性相者有無真實。此真實性中是真實。何者真實

增益損減謗 於法於
所取能取 有無諸見
常見不生 真實寂相

人等及等。增益謗見。有損減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分別性中是真實相。能執所執增益損減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實相。有中無中增益損減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真實性中是真實相。如是根本真實相。說名相真實無顛倒真實無顛倒真實者。為對治常等顛倒故。四種。無常二苦三空無我。此四云何根本真實所立。此中無常云何。應知。

無常義無義生滅
有垢無垢義 本實中次第

根本真實中有種性。此性中次第應知三種無常義。有物為義故無常。二生滅為義。三有無垢為義。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

根中真實次第三種苦。一取苦。人法執著所取故。相者。三受三苦為相故。相應者。與有為相應故。為有為法通相故。此三苦次第性中應立。

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種

分別性者。無別道理。令有無有物是其空。依他性相者。分別。不一向此法。不如是空。真實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說名自性空

無相異相 自相三無我

分別性者相體有。是故此無相是其無我依他性者有相分別。不如相者是其無我真實性者是二無我。是故是其無我如是三種根真實中。顯說。
三種無常無物無常。二生滅無常三有無垢無常
三種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應苦。三種空。有空如空三自性空。三種無我無相無我。二異相無我三自性無我。果因真實。此根本真實中應立何者果因。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云何根本真實得立。
苦相等已說。苦諦如前說。無倒真實中如三苦三無常等。因此四無倒苦諦三種集諦應知。何者為三。

集諦三 熏習與發起
及不相離等

熏習集諦者。執著分別性。熏習發起集諦者。煩惱及業。不相離集諦者。如如惑障不相離。三種滅義故應知滅諦。何者為三。

體滅二種滅 淨前後滅

自性無生能執所執二法不生。垢寂滅二種。一緣滅二法如如。是三種滅無體滅。二滅三自性滅。道諦三。於三根真實云何安立

觀智及除滅 證至

說道如是。一者觀察分別性。二為觀察依他性。三為觀察至真實性如是此中為觀察為除滅為證至故。安立道諦應知。粗細真實者。俗諦真諦。此二諦根本真實云何得立。

粗義三種 立名及取行
顯了俗諦

俗諦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俗諦。三顯了俗諦。因此三義根本真實中。應安立三種俗諦次第應知。
  真諦三中一
勝境諦者。一真實性中應知此勝境。云何真實

二正修 三至得真實

義真實者法如真實智境界故。至得真實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實者。勝境故。云何有為無為法。共得真實性所攝。答。

變異無倒 成就真實

無為法者。無變異成就得入真實性一切有為法。道所攝顛倒成就 故。境界類中顛倒故。成就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云何

安立成就一處世俗

分別性中得立是物處。共印定習故。因此所立印定世智一切世間一處世智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非聲。如是等此俗成就一性

離名無體故 三處道理

三性品諸人於義於理中聰明。在於覺觀地中三量道理一道理。若物若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淨真實二種。一清淨煩惱障智境。二清淨智智境如是清淨智真實

清淨二種 攝在於一處

一處真實性云何此。無別性作清淨智境故。三種根真實性中。五真實云何安立

相及於分別 名字二性

義相應依。五種攝。根本性中云何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名者分別性中攝。

聖智如如 此二一性

如如聖智。依真實性中攝。三種根本性中分破真實云何得立。分破真實有七種。何者為七。

生實二性攝 處邪行亦爾
相識及清淨 正行真性

一者生起真實二相真實三識真實四依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此中生起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中在二處。應知分別依他性處。如生起真實處。及邪行真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攝。相識清淨正行四法一真實性攝。此四種云何一性攝。聖境聖智所顯故。勝智真實者。為對治十種我見故說。何者陰等處十種我見

一因及食者 作者自在
增上義及常 垢染清淨
觀者及縛解 此處我見

如是種我邪執。於陰諸法中起。為對治邪執故說種勝智。何者種我邪執。一者一執。二因執。三者受者執。四作者執。五自在執。六增上執。七常住執。八染者淨者執。九觀者執。十縛解作者執。云何種勝智根本真實中得立。三種性五陰諸法道理被攝故。云何得在三性中。

分別種類色 法然等三

色陰三種。一分別色。色處分別性。二種類色。色處依他種類。云何依他。此立五法中體性不同故。立別種類名色三法然色。色處真實性色通相故。如諸陰如是。及界諸法如是三性中應等被攝故。種勝智真實根本真實中應知如是。已說為對治十種我見五陰等勝智。五陰等義未說。此義今說。

不一及總舉 差別是陰義

立陰義三。初立義者。是陰名字三義。一道路義。二熱義。三重擔義。復聚義是陰義。聚三義。一者多義。如經中說。過去現在未來。若遠若近若粗若細等。經中廣說。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攝在一處。此言顯總舉諸陰相種種故。更互無相攝故。說有差別。此三義。多二總三異。是名聚義。聚即是陰義。因此義相世間中聚。

能取所取種子界義

復有別攝名界。名顯何義。顯種子義。能取種子者名諸界。所取種子諸界。取種子者識諸界。

受塵分別入門故名入

復有別法名入。此中三受受用三受門故說六入。分別塵境受用門故。六種說入。何者十二因緣義。

因果事 不增損為義

因果業。不增益損減義。是名十二因緣義。增益因者。分別立不平等因故。損減因者。分別無因義故。增益果者分別無明如是分別損減果者。無行諸法無明生。增益事者。無明諸因諸果。時節分別有作意事。損減事者。分別無功用故。因果事中離此執。此增益損減。應知十二因緣義。

欲欲清淨 生及增上
至得及起行 繫屬他為義

處非處有七種。繫屬義故。應知此中。不欲繫屬他者。因惡行若不欲決入道。二欲繫屬他者。因善行道。若不欲決入道。三清淨繫屬他者。不離五蓋。不修七覺分不得苦邊際。四同繫屬他者。兩如來無前後兩轉輪王一世界不得共生。五及增上繫屬他者。女人不得轉輪王。六至得繫屬他者。女人不得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繫屬他者。已見四諦不得造殺諸行凡夫行故。如界經中廣說如是思擇。根者二種六義二十二根。復有六義。何者為六。

取住及相接 受用清淨

能取為義故。乃至二種清淨為義故。此六事中為增上故。說二法名根。為能取六塵增上故。六法說為根為相續令住增上乃至生死壽命為根。為處世相接續增上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說為根。意等業被受用故。世間清淨增上故。說五法為根。為出世清淨增上故。說未知欲知等三無漏為根。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復有別名三世義相應。果因已用故立過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來世。因已用謝未謝故立現在世

受及受資糧 為生彼
滅彼及對治 為此不淨

復有別名四諦。何者為四。一者苦諦。何法名苦。受及受資糧。如經中說。一切諸受皆是苦。受資糧緣。根塵諸法應知。
為生彼因。
何者集諦。為感諸苦一切邪行

滅彼及對治 為此不淨

為此因果二法寂滅滅諦。為對治此二名道諦。因此世諦不淨。因此真諦說淨

得失無分別 依他出離
出離

復有別名三乘義相應。應知涅槃生死功德過失觀智。從他聞依他得。出離因果故立名聲聞乘。因此智慧如前說。自不從他不依他行。出離因果辟支佛乘無分別智出離因果是名大乘。應知。

言說有相有為法
寂靜義及境 後說無為法

有別名有無為言說名句味等。因者種子阿黎耶識。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起攝心及取分別此等法有言說有相有相應法。是名說有為法。此中說心者。是法恒起識相解相。取者五識分別意識。此三分別故。無為法者。寂靜義及寂靜境。寂靜義者滅諦寂靜境者道諦如如。此中道云何寂靜名。此法若緣境界。若顯果依寂靜。因此義五陰處。聖智聖智方便。說名種勝智。應知。

十名真實

真實義者。若略說真實二種。一能顯真實。譬如鏡。二所顯真實。譬如影。何者能顯真實三根真實。所餘真實得顯現故。所顯真實有九種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辟支出離所顯真實五大出離所顯真實。因此粗真實成就眾生及法。微細真實解脫眾生及法。六諸說所顯真實依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諸說墮下負處。七顯了大乘所顯真實。八一切種所知一切法所顯真實。九顯了不如及所顯真實。十我執一切義意所顯真實分別大乘論真實品說竟。

中邊分別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