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邊分別論卷下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說。此論中初說。(心者我執種類又云根塵識也。)
粗行貪因故 種故不迷故
為入四諦故 修四念處觀
由身故粗行得顯現。思擇粗行故得入苦諦。此身者粗大諸行為相故。粗大者名行苦。因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執依處。為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為思擇此法離不淨淨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為令入四諦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勤。
已知非助道 一切種對治
為上二種故 修習四正勤
為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黑法及助道品白法。一切種已明了所見故。為滅離非助道法。為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為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說(為滅為塞為生為長)。
隨事住於彼 為成就所須
捨離五失故 修習八資糧
為離為得黑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說名四如意足。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緣故。此中住者。心住名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說四如意足。隨事隨教住者。為滅五種過失。為修習八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耶。
懈怠忘尊教 及下劣掉起
不作意作意 此五失應知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為一憂喜為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五過失。為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為滅懈怠。何者為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此因緣及果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竟四捨滅。餘四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緣境界不迷 高下能覺知
滅彼心功用 寂靜時放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沈浮兩事。覺知已為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說修習五根。此五根云何得立。
已下解脫種 欲事增上故
境界不迷沒 不散及思擇
此中增上次第五處流為修四勤故。心已隨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脫分善根種子。一欲增上故。二勤修增上故。三不忘境界增上故。四不散動增上故。五思擇法增上故。如次第信等五根應知。
說力損惑故 前因後是果
信等五法如前所說。為有勝力故說名力。勝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說根力有次第。云何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說。五種法如前後為因果故。云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為求得此果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心得三昧。(平等住不高不下一三受故二一境故又有五種住未說)若心得定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已下種解脫分善根已。說五根是其位。若人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為在五根位中。為當在方位中。
二二通達分 五根及五力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行五力。若人下解脫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說覺分。此云何安立。
依分自體分 第三出離分
第四功德分 三種滅惑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德分者名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云何說三法為無染障分。
因緣依處故 自性故言說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為重行作因故。此猗與粗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不捨覺分。次說道分。此法云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令他信三種
對治不助法 說道有八分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應知令他信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說言語。共相難正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衣服等四命緣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自在障對治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德。第一煩惱者正勤是其對治。云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德故。此修習對治。若略說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隨顛倒不倒
無倒無隨倒 修對治三種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別。
境界及思惟 至得有差別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聞及緣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為滅離身等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非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為至得無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說。修住者何者。
修住品第五
修住有四種 因入行至得
有作不作意 有上亦無上
願樂位入位 出位受記位
說者位灌位 至位功德位
作事位已說
修住位有十八。何者十八。一因位修住。若人已住自性中。二入位修住。已發心。三行位修住。從發心後未至果。四果位修住。已得時。五有功用位修住。有學聖人。六無功用位修住。無學聖人。七勝德位修住。求行得六神通人。八有上位修住。過聲聞等位未入初地菩薩人。九無上位修住。諸佛如來。此位後無別位故。十願樂位修住。諸菩薩人。一切願樂行位中。十一入位修住者。初菩薩地。十二出離位修住。初地後六地。十三受記位修住。第八地。十四能說師位修住。第九地。十五灌頂位修住。第十地。十六至得位修住。諸佛法身。十七功德位修住。諸佛應身。十八作事位修住。諸佛化身。一切諸住無量應知。今但略說。
法界復有三 不淨不淨淨
清淨如次第
若略說此位有三。一不淨位住者。從因位乃至行住。二不淨淨位住者。有學聖人。三清淨位住。無學聖人。
此中安立人 應知如道理
因此住別異故。如道理應知。諸凡聖別異安立。此人者自性中住。口口此人已入位。如是等修住已說。何者得果。
得果品第六
器果及報果 此是增上果
愛樂及增長 清淨果次第
器果者。果報與善根相應。報果者。器果增上故。善根最上品。愛樂果者。宿世數習故愛樂善法。增長果者。現世數習功德善根故善根圓滿。清淨果者。滅離諸障。此位果有五種次第應知。一者報果。二者增上果。三者隨流果。四功用果。五相離果。
上上及初果 數習究竟果
隨順及對治 相離及勝位
有上無上故 略說果如是
若略說果有十種。一者上上果。從自性發心乃至修行。應知後後次第。二初果者。初得出世諸法。數習果者。從初果後有學位中。究竟果者。無學諸法。隨順果者。為因緣故應知。上上果對治果者。是滅道因此得初果。此中初道名對治果相離果數習果圓滿果。為遠離惑障故。如次第有學無學諸聖人果。勝位果者。神通等諸功德。有上果者。菩薩地為勝餘乘故。無上果者諸如來地。如是四種果為分別圓滿果故。為略說如是多。若廣說則無量。此中修習對治合集眾義覺悟修習。令薄修習。熟治修習。上事修習。密合修習。智到境一家故。上品修。勝品得修初發修。中行修。最後修。有上修無上修者。境界無勝思量無集。至得無勝故修住。合集眾義應成修住。住者此人住自性中。作事修住者。從發心乃至修行
位。名最淨住最淨位住有莊嚴位住。遍滿十地故。無上位住果合集眾義。一攝持果。二最勝果。三宿習果。四上上引出果。五略果。六廣果。此中攝持果者五種果。餘果是五種果別異。宿世所集故名果報果。上上引出故。有四種餘果。若略說上上果有四種。若廣說隨順果有六。是四種果分別廣說故。中邊分別論中此處有四三品。一對治品。二修住品。三得果品。已廣說究竟。(一器果二果報果三愛樂果四增長果五清淨果攝一切果盡)
無上乘品第七
無上乘今當說。
無上乘三處 修行及境界
亦說聚集起
無上有三種。大乘中因此三義乘成無上。何者三義。一修行無上。二境界無上。三集起得無上。此中何者名修行無上。十波羅蜜修行中應知。
修行復六種
此十波羅蜜中隨一有六種。何者六。
無比及思擇 隨法與離邊
別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無比修。二思擇修。三隨法修。四離邊修。五別修。六通修。此中無比十二種。何者為十二。
廣大及長時 增上體無盡
無間及無難 自在及攝治
極作至得流 究竟無比知
此處無比義 知十波羅蜜
如是十二種無比修行。一廣大無比。二長時無比。三增上。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在。八攝治。九極作。十至得。十一勝流。十二究竟。何者廣大無比。不欲樂一切世間及出世富樂故。是故廣大無比應知。何者長時無比。一一處三阿僧祇劫修習得成故。何者增上無比。一切眾生遍滿利益事故。何者無盡無比。由迴向無上菩提故。最極無窮無盡故。何者無間修無比。由得自他平等樂修故。因一切眾生施等功德能圓滿。成就十波羅蜜故。何者無難無比。隨喜他所行諸波羅蜜。自波羅蜜得圓滿故。何者自在無比。由破虛空等諸禪定力故。施等波羅蜜得滿足成就。何者攝治無比。由一切波羅蜜無分別智所攝治護故。何者極作無比。地前方便願樂行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隨一所成故。何者至得無比。於初地中得未曾見出世法故。何者勝流無比。離初地應知餘八種上地中。何者究竟無比。第十地及佛地中應知何以故。菩薩道及佛果圓滿故。此處無比義。知十波羅蜜者。如是十二無比義。於十法中皆悉具有。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羅蜜多。何者名十波羅蜜。為顯此十法別名故。說偈言。
施戒忍精進 定般若方便
願力及闍那 此十無比度
此十波羅蜜別事云何。
財利不損害 安受增功德
除惡及令入 解脫與無盡
常起及決定 樂法成熟事
如是十波羅蜜次第事應知。由施故菩薩能利益眾生。由持戒故不損害眾生壽命財物及眷屬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損惱等事安心忍受。由精進故生長他功德。損滅他罪障等。由禪定故因神通等諸功德。令他眾生背惡歸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顯說正教令他解脫。由方便故迴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德令流無盡。由願力故能受住捨隨樂生處。於彼生中能事諸佛及聞正法。於施等中恒行不息利益眾生。由思擇修習力故。伏滅對治。決定能行施等諸度利益眾生。由智故滅離如言法無明。施等諸行及施等增上緣法得共受用。此二菩薩能成熟眾生。無比修行已說。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說正法 思量大乘義
是菩薩常事 依三種般若
依十種施等波羅蜜。如諸佛所安立所說修多羅等。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數數聽聞思量修習故。聞思修慧恒思惟行若因三慧修行思惟生何功德。
為長養界入 為得事究竟
若人因聞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得增長。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聞名句義。此理得入意得生顯現故。若因修慧修行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為入地為治淨故。此修行思惟有伴應知。
十種正行法 共相應應知
此思惟修行者。十種正法行所攝持應知。何者十種法行。
書寫供養施 聽讀及受持
廣說及讀誦 思惟及修習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書寫。二供養。三施與他四若他讀誦一心聽聞。五自讀。六自如理取名句味及義。七如道理及名句味顯說。八正心聞誦。九空處如理思量。十已入意為不退失故修習。
無量功德聚 是十種正行
此十種正行有三種功德。一無量功德道。二行方便功德道。三清淨功德道。云何大乘中佛說最極大果報。聲聞乘等法不如是說。云何如此有二種因。
最勝無盡故 利他不息故
最勝者小乘經。但為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平等。是故最勝。第一為自利故。第二為利他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說勝。大菩提者至無餘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無息故。故說無盡。無盡故勝小乘。思惟修行已說。何者隨法修行。
隨法有二種 不散動顛倒
隨法修行者如是二種。一無散動修行。二無顛倒變異修行。此中散動有六種。滅除此六種散動故說無散動。何者六種散動。一自性散動。二外緣散動。三內散動。四相散動。五粗惑散動。六思惟散動。此六散動何者為相。應知故說。
起觀行六塵 貪味下掉起
無決意於定 思量處我慢
下劣心散亂 智者應當知
如是為相。六種散動菩薩應知應離。何者六相。一從禪定起散動。由五識故。是名性散動。六塵中若心行動是名外散動。是禪定貪味憂悔掉起。是名內散動。下地意未決未息。是名相散動。因此相入定故。有我執思惟定中所起。名粗散動。因此粗思惟生我慢起行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動。下乘思惟起行故。前兩散動未得令不得。次兩已得令退。第五令不得解脫。第六令不得無上菩提應知。此中無倒十種處應知。何者十。
言辭義思惟 不動二相處
不淨及淨客 無畏及無高
此中何法名無倒。無倒者。如理如量知見。此無倒十種處。一者名句味無倒。如偈說。
聚集數習故 有義及無義
是言辭無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名言無間不相離說故。此物是其名。數數習故。名句等有義。若翻此三無義。若有如此知見名。名句味無倒。何者義無倒。
顯現似二種 如顯不實有
是名義無倒 遠離有無邊
諸義顯現有二。一顯所執。二顯能執。由二相生故。如是無所有。如所顯現義中。若生如此知見。是名義無倒。云何如此義者遠離有相。能執所執無有故。遠離無相似能似所散亂有故。何者思惟無倒。
此言熏言思 彼依思無倒
為顯二種因
所執能執言。所熏習言語思惟。是能執所執虛妄分別依處。若起如此知見一切處。是名思惟無倒。何者思惟為能執。所執虛妄作顯現。因此思惟言語名句味兩法所生故。為二法作依處。離此思惟無倒境故。何者不動無倒。
如幻等不有 亦有義應知
是不動無倒 有無不散故
是義亦有亦無。如前已說。此有無譬如幻化。幻化者為象馬等實體故。無有非無唯似象等。散亂有故義亦如是不有。如所顯現能執所執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亂相有故。等者如野馬夢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應知。已見幻等譬義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動無倒。因此無倒心。有無執中心不散動故。何者二相無倒。
一切唯有名 為分別不起
是別相無倒
一切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至心及法。如此知見。
一切虛妄分別。為對治故說名別相無倒。何者名別相。為虛妄為真實。
此相名真實真實別相中是無倒。云何如此。若為俗諦故。一切諸法不但有名。如是執故。何者通相無倒。
出離於法界 更無有一法
故法界通相 此智是無倒
無有別法離無我真實有體。是故法界一切通相。體平等故。如是知見是名通相無倒。何者淨不淨無倒。
顛倒邪思惟 未滅及已滅
此不淨及淨 是彼不顛倒
顛倒不正思惟在及未盡。是名法界不清淨。若不在及盡。是名法界清淨。若有此知見。是名不淨及淨無倒。如次第。何者客無倒。
法界性淨故 譬之如虛空
此二種是客 是彼不顛倒
復有法界如真虛空自性淨故。是二種法非舊法故名客。先不淨後及淨。若有此知見。是名客相無倒。何者無怖及無高無倒。
染污及清淨 法人二俱無
無故無怖慢 是二處無倒
人者無染污無清淨法。亦如是。先無染污後無清淨。云何如此人及法非實有故。是故二中無有一物。是淨品及不淨品。不淨品時無有一法被損減。清淨品時無有一物被增益。為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見。是名無怖畏無高慢無倒。如是十種無倒。十種金剛足中。如次第應安立。何者名十種金剛足。一有無無倒。二依處無倒。三幻化譬無倒。四無分別無倒。五自性清淨無倒。六不淨無倒。七淨無倒。八如真空譬無倒。九不減無倒。十不增無倒。已說隨法修行。何者遠離二邊修行。如寶頂經中佛為迦葉等說無相中道。何者二邊為遠離此故。此中道應知。
別異邊一邊 外道及聲聞
增益與損減 二種人及法
非助對治邊 斷常名有邊
能取及所取 染淨有二三
分別二種邊 應知有七種
有無及應止 能止可畏畏
能取所取邊 正邪事無事
不生及俱時 有無分別邊
色等諸陰立我別異。一邊立我與色一。一邊為離此二邊。佛說中道。不見我。不見人不見眾生。及不見壽者。云何如此。若人執我見者不離此二邊。壽者別異身亦別異。若不取執。異即是壽。名即是身。此二見決定有為。此中道此二執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邊。無常是聲聞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色等諸法不觀常及無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增益邊毀謗。無我者損減邊毀謗。有假名人故。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有我無我二。彼中間非二。所觸無分別故。心實有是增益法邊。不實有損減法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此處無意無心無識無作意。一切不善法名不淨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淨品名對治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佛說此二種邊不去不來無譬無言。有者名常邊人及法。無者名斷邊人及法。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是二種中間名中道如前說。無明者。所取一邊能取第二邊。如無明明亦如是。一切有為法所取一邊能取一邊。無為法亦如是。如無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滅所取一邊。能取第二邊。是滅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取二邊。由黑分白分別異故。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佛說無明及明此二無二無。如經廣說。云何如此。無明及明等所取能取體無故。染污有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染污。煩惱染污復有三。一者諸見。二者欲瞋癡起相。三更有生願。為對治此三佛說。知空解脫門。知無相解脫門。知無願解脫門。業染污者。善惡造作。為對治此業佛說。智慧無造作。生染污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念念生有生相續不斷。為對治此佛說。智慧無生。智慧無起。智慧無自性。如是三種染污滅除名清淨。知空等者。及染污空等。是名境界清淨。智及一切對治。名行清淨因此行煩惱除不更起。名果清淨。此三種清淨染污空等。如三種清淨所作空等。諸法自性無故。法界自性無別異故復有智慧空等諸法非染污所造及非智所造作。云何如是空等諸法自性有故。法界自性無染污故。若人思惟分別法界有時染污有時清淨。是邊自性無染污。法自體無染淨故。此執成邊。為遠離此邊故。佛說此中道非二空作空。令諸法空諸法自體空。如是等如寶頂經廣說。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者七。一有中分別一邊。二無中分別一邊。有真實人為滅此人。是故立空。有真實無我。為滅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別起有執無執。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空者不滅人等。何所為無所為。一切諸法自然性故。如經廣說。一切無明等諸惑應止令滅。明等諸法道應生。能令止滅如此分別。應止及能止故。空中生怖畏。為離此二種分別邊。佛說空譬。可怖畏分別一邊。因此可畏起怖畏。復是一邊分別所作色等諸塵。起怖畏及起苦怖畏。為離此二種怖畏分別邊。佛說畫師譬。前譬者依小乘人說。今譬依菩薩說。所取分別一邊。能取分別一邊。為離此二邊佛說幻師譬。云何如此。唯識智所作無塵智。無塵智者滅除唯識智。塵無體故識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位分別一邊。邪位分別一邊。分別真實見為正位分別邪位。為離此二邊佛說兩木截火譬。譬如兩木無火相從此起火。火起成還燒兩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真實見正通達為相。聖智根起成已。是真實見相正位。復有了滅此中譬與其相似真實見。邪位相無有邪位相。邪位亦無隨順真實位故。分別有事一邊。分別無事一邊。有事者。智慧先分別作意。復有分別無功用。為離此二種功德邊佛說燈光譬。分別無生一邊。分別等時一邊。若分別對治道無生。分別煩惱長時。為離此二邊佛說第二燈光譬。離十四二邊修行已說。云何勝有等修行。
勝有等修行 應知於十地
何者勝有等修行。十地中隨一此中波羅蜜最勝無比。此波羅蜜名勝修行。若一切處同無差別。是名有等修行。修行無上已說。何者境界無上。
安立及性界 所成能成就
持決定依止 通達及廣大
品行及生界 最勝等應知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五持境界。六決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達境界。九相續境界。十勝得境界。十一生境界。十二最勝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羅蜜等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二如前次第。通達法界故。得行波羅蜜等諸法故。第五聞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云何名決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內依體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見境界。第九修道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種地中世及出世道。如品類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十二九地等三處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說。處處位中平等境界。所餘境界者。前二所顯差別。境界已說何者習起。
具足及不毀 避離令圓滿
生起及堅固 隨事無住處
無障及不捨 十習起應知
如是習起有十種。此中因緣具足名性習起。不毀謗大乘法是名願樂習起。避下乘法是名發心習起。修行圓滿波羅蜜名修行習起。生起聖道名入正位習起。堅固善根長時數習故。名成熟眾生習起。心隨事得成名淨土習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記。不退墮生死涅槃故。滅盡諸障名佛地習起。不捨此等事名顯菩薩習起。如是此論名中邊分別了中道故。復有分別中道及二邊故。是中兩邊能現故。離初後此中兩處不著。如理分別顯現故。故名中邊分別論。
此論分別中 甚深真實義
大義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此中邊分別論名義如前說。甚深祕密義。非覺觀等境界故。真實堅義諸說不可破故。無上菩提果故。大義自他利益事為義故。一切義因此論三乘義得顯現故。能除一切不吉祥。不吉祥者。三品煩惱及三品生死。能離滅此生死及煩惱不吉祥故。能滅四德障故。能攝持四德故。故說除不吉祥。無上眾義者。略說無上有三種。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此修行如品類無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諸法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說。如道理無散動無倒若修奢摩他無散動。若修毘婆舍那無顛倒變異。如所為為出離隨中道故。如處十地中。如勝有等行。無倒眾義者。名句無倒故。通達禪定相義無倒故。通達智慧相思惟無倒故。得遠離顛倒因緣故。無不散動顛倒故。是中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別相無倒故。依此起對治得生死分別道通相無倒故。得通達淨品自性不淨及淨無倒故。惑障未滅及滅。得智各無倒故。不淨及淨如實見。無怖畏無高慢無倒故。滅除諸障得出離故。
空涅槃一路 佛日言光照
聖眾行純熟 盲者不能見
已知佛正教 壽命在喉邊
諸惑力盛時 求道莫放逸
此中邊分別論。無上乘品究竟。婆藪槃豆釋迦道人大乘學所造。
我今造此論 為世福慧行
普令一切眾 如願得菩提
中邊分別論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