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卷下

世親菩薩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云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品性。愛樂先世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現在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
究竟順障滅 離無上

論曰。略說餘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性發心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果。謂即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成佛故。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但是略說。若廣說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四果故。

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果。無上乘說。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正行所緣 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此正行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二邊 差別差別

論曰。即於波羅蜜多隨修差別六正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正行。三隨法正行。四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差別正行最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二 謂廣大
處及無盡 無間難性
自在發起 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二種。一廣大最勝。二最勝。三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勝。六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一等最勝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不欣一切世間自在。志高遠故最勝者。三數劫熏習成故。最勝者。普為利樂一切有情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平等勝解。於諸有發起波羅蜜多。速圓滿故。最勝者。於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喜。令自波羅蜜多圓滿故。自在最勝者。由虛空藏三摩地力。令所修等速圓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佛地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十波羅蜜多。皆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般若 方便願力智

論曰。此顯十度別名。云何各別作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起定 受用成熟

論曰。此顯到彼岸各別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布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生。一切生中恒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諸障。能令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如是已說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菩薩三慧 思惟大乘
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論曰。若諸菩薩聞思修所成妙慧作意思惟大乘。依布施施設契經等法。如是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三妙慧思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增長善界 入義及

論曰。所成慧思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業成滿。謂能趣入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何等十種法行。頌曰。

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開演 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諸法行。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無盡故。由能攝益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如是已說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謂諸散亂
無顛倒轉變菩薩應知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無散亂轉變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了知。此中六種散亂無故。名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二散亂三內散亂四相散亂。五粗重散亂六作散亂。此六種相云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劣 諸智者應知

論曰。此中出定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於境流者。馳散緣即散亂。味沈掉者。味著等持惛沈掉舉散亂。矯示者。散亂。矯現相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粗重散亂。由粗重力我慢現行故。劣者。即作意散亂。依下劣乘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無散亂轉變無顛倒轉變云何應知。頌曰。

見於作意不動
二相染淨怖高無倒

論曰。依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無倒名。此中云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次第宣唱說名相應。共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串習。但義文。與此相違無義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是名於文無倒。於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二性顯現 如現非有
有非有 是於無倒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非有者。謂所顯現實不如是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知見此中義者。應是名於無倒於作意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彼言熏習
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

論曰。所取能取所熏名言作意作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作意戲論想之所熏名言作意如實知見作意者。應於作意無倒。於不動無倒者。頌曰。

不動無倒 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有無不動

論曰。前說諸義有非有。此如幻非有無故。謂如幻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是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顯示陽焰夢境及水月等。當知。以能諦觀如幻等。於有無不動散。如實知見不動者。應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謂於自相共相中俱顛倒。於自相無倒者。頌曰。

自相無倒 一切
一切分別 勝義自相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乃至意法皆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是於自相無倒。此勝義自相而說。若世俗非但名。可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真法界 無別一法
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論曰。以一法法無我者故。真法諸法共相攝。如實知見共相者。應是於共相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法界雜染 清淨顛倒

論曰。若未斷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說為雜染。已斷滅時說清淨如實知見染淨者。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知法本性 清淨虛空
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論曰。法界本性虛空此應知。先染後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應是名於客無倒。於怖無高俱顛倒者。頌曰。

有情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怖高 是於無倒

論曰。有情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無減增。此於中怖無慢。如實知見怖高者。應是名於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二相。由無倒。能正通達顛倒相。由作意無倒。於倒因緣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取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知未斷及已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二相。由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永出離。此無倒如次安立。於彼金剛句中。何等十金剛句。謂有非有顛倒所依等喻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虛空喻無減增。為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顛倒所依
無分別 本性常清淨
雜染清淨 淨喻虛空
無減增 是十金剛句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緣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即圓成實遍計所執依他起。是初三句如次應知。所緣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無分別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難言。遍計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云何可得。若實是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為釋此難說等喻。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難言。若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有先染後淨。為釋此難說有染淨及虛空喻。謂如虛空本性淨。而有雜染清淨時。復難言。有無出現於世。一一無量有情。令出生涅槃云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增益過。為釋此難說染及淨無減增。又有情界及清淨品俱無量故。第二安立自性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自性
二果 及彼二邊

如是已說隨法正行二邊正行云何應知。如寶積經所說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頌曰。

性與一性 外道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斷滅
所取能取染淨二三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有非有邊 所能寂
能取正邪 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論曰。若於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名為一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無我乃至儒童我者定起此執。於身或即身故。若於等執為常住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聞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非常無常定執我。是增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損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是無心無思無意識。執不善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清淨法。是能治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二邊隨觀說。於有情法定執為有。是常住邊。定執非有斷滅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所取能取各為一邊。若執所取能取各為一邊。如是所治諸行能治無為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所取能取各為一邊。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分。乃至廣說。明無明所取能取非有故。雜染三。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治。謂空智無相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三種。一後有生。二心心所念念起。三後有相續。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自性智。如是三種雜染除滅說為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空性等。法界本來無染故。若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為一邊。本性無染染淨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無為。離如是二邊分別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際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能寂各為一邊。執所斷及能斷。畏空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喻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幻師喻。唯識境智生。由境智復捨唯識智境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性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喻。謂如兩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已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正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如是已說二邊正行差別差別正行云何。頌曰。

差別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論曰。於十地到彼岸隨一增上而修集者。應知說為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布施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差別六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最勝思惟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轉變奢摩他。及無倒轉變毘缽舍那如是義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修習差別差別行。如是正行無上所緣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所緣謂安界 所能立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論曰。如是所緣二種。一安立法施所緣二法所緣。三所立所緣。四能立所緣。五所緣印持所緣。七內持所緣。八通達所緣。九增長所緣。十分證所緣一等所緣最勝所緣。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彼岸差別法門。第二謂真如。第三第四如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差別法門。要由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所成慧境。持文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所成慧境。內別故。第八謂初地見道境。第九謂修道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出世道差別分分證境。第一謂第八地境。第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已說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堅固調柔 不無障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種。一種修證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蜜多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道故。六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時集故。七淨土修證調柔故八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住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退轉故。九佛地修證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無上乘總義者。略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無上故。正行無上故。正行無上故。何故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深密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緣境義。或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實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辯利樂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又能除諸不吉祥。永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德 咸持普施群
令獲生增慧 疾證廣大菩提

辯中邊論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