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云何成立苦相。頌曰。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
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相。復次頌曰。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
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當知行性苦 皆粗重隨故
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於一切位粗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
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
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
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謂行苦性。煩惱粗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云何五十五種。頌曰。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
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淨業緣苦。身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苦。位變壞苦。粗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變壞苦。粗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過去故。二嫉妒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顛倒執故。二嫉妒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
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苦。頌曰。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
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緣苦頌曰。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粗重
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粗重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
苦粗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應故。粗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
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壤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壞苦所依。頌曰。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
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生諸苦故。唯有現緣粗重所隨。除上所說。所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
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粗重苦計為我故。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
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功用轉。頌曰。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
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
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
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
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決擇分智。由此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
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智獨滅自苦應知。
顯揚聖教論成空品第六
如是已成立苦相。云何成立空相。當知空相有三種。一自相。二甚深相。三差別相。
云何自相。頌曰。
若於此無有 及此餘所有
隨二種道理 說空相無二
論曰。空自相者。非定有無非定有者。謂於諸行中眾生自性及法自性畢竟無所有故。非定無者。謂於此中眾生無我及法無我有實性故。隨二種道理者。謂即於此中無二種我道理。及有二種無我道理。隨此二種故說空性無有二相。一非有相。二我無故。二非無相。二無我有故。何以故。此二我無即是二無我有。此二無我有即是二我無故。是故空性非定有相非定無相。云何甚深相。頌曰。
甚深相應知 取捨無增減
論曰。隨前所說無二道理。雖捨諸法而無所減。雖取諸法而無所增。無取無捨無增無減。是甚深空相。云何差別相。頌曰。
差別有眾多 如彼彼宣說
論曰。即此空性薄伽梵於處處經中顯示多種差別。謂勝義空內空外空如是等今且分別。勝義空以勝義故空無所有故名勝義空。此顯四種義。何者為四。一離我因義。二離我相義。三離無因義。四離非自業得義。由六處生時不從我來亦不聚集依止於我。如是名為離我因義。若執六處以我為因應無分別五趣別異。又由六處本無今有。有已散滅故離我相。以如是相非我有故。又由有業為因異熟生起都無作者亦無有情捨續諸蘊。如是名為離無因義。又由於有分法假立有情相續一類流至現在異熟法上非異相續。是故名為離非自業得義。復次云何應知補特伽羅我無所有。若有我者為即蘊相為住蘊中為住餘處為非蘊相。頌曰。
唯假過失故 蘊無我過故
我無身過故 三我不應理
論曰。若所計我即是蘊相應唯是假違。汝自宗故成過失。以即於諸蘊假立我故。若離諸蘊住餘處者。我應無蘊。是亦有過。於諸蘊中無有我故。若非蘊相者。所計之我有無身過。無身之我不應理故。是故三種不應道理。復次若計實我住諸蘊中。是亦不然。何以故。頌曰。
如主火明空 形異依他過
無常無業用 非因非有我
論曰。所計實我住諸蘊中。為如主住舍為如火在薪。為如明依燈。為如虛空處種種物。如是一切皆不應理。何以故。有五種過失故。何者為五。若如主住舍中者。形段應異舍主與舍形貌異故。若如火在薪者。有依他過。火依薪力不自在故。若如明依燈者。有無常過。隨燈有無明起滅故。又前二種亦有無常過失。不見舍主有常住者。舍雖久住而彼舍主或往餘處或死滅故。火隨薪力有無不定無常性故。若如虛空者。應有業用顯然過失。虛空業用顯然可得。謂去來等業無障礙故。我即不爾。故成過失。又所計我與果為因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我外物諸種子等與果為因亦可得故。是故計我住諸蘊中與果為因。不應道理。亦無所計實我體性。問若唯有蘊無別我者誰見誰聞。乃至誰能了別。答若見聞等即是我體。或是我業。或是我具。執我以為見聞者等。皆不應理。何以故。頌曰。
我唯應是假 譬喻不可得
七喻妄分別 無見者等三
論曰。若汝執我即是見等。又名見者。乃至了別者。所計之我唯應是假。即於見等法上假立我故。若執見等是業是具。此亦不然。無譬喻故。雖妄分別七種譬喻。然有多過。是故三種皆不應理。云何多過。頌曰。
若如種無常 作者應成假
如成就神通 應世俗自在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聞等業如種於芽者。我應無常。種非常故。若汝計我於見聞業等如陶師於器者。我應是假。何以故。世間現見假名士夫有造器用。不見餘故。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世間有神通者。能起變化。即應同彼世俗假立及自在過。何以故。離假者外餘成神通者所不見故。又復現見成神通者。於變化事隨意自在。我於見等不假異緣。應得自在。復次頌曰。
我如地如空 應無常無性
應如二無作 分明業可得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大地能持萬物者。我應無常。地非常故。若如虛空無障礙故容所作業。我亦如是容見等業者。我應無體。猶如虛空唯色無體是虛空故。又如大地虛空於任持等無動作用。我亦如是於彼見等應無作用。既無作用執見者等。不應道理。又大地虛空任持無障二種功能分明可得。我於見等諸所作業無別可得。故不應理。復次若執見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頌曰。
能燒及能斷 唯火等所作
我於見等具 非如刀火等
論曰。若汝計我執見等具能見能聞乃至了別。如人執火能燒。執刀能斷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現見離能執人。火自能燒刀自能割。見等亦爾。雖無有我亦應自有見等作用。而汝不許故此非喻。又復世間諸蘊共合假想立為我人眾生執妨持鎌等能刈能斷無別實我故此非喻。復次頌曰。
如光能照用 離光無異體
是故於內外 空無我義成
論曰。現見世間即於光體有能照用。說為照者。離光體外無別照者。如是眼等有見等用。說為見者。乃至了別者無別見者等。是故內外諸法等無有我。問若實無我云何世間有染有淨。答染淨諸法從因緣生不由實我。何以故。頌曰。
如世間外物 離我有損益
內雖無實我 染淨義應成
論曰。如世外物雖無有我而有種種災橫順益事業成就。如是內法雖無有我而有種種染淨義成。是故無過。復次若無我者。誰受果報誰能作業誰脫眾苦。頌曰。
位思煩惱分 無常變異故
我常無轉易 受作脫應無
論曰。汝所計我於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等煩惱一切時分常無變異。無變異故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皆不應理。如前已說。雖無實我而有世俗假者三時變異。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時分差別皆得成就。復次若無我者誰轉誰還。頌曰。
法性從緣生 展轉現相續
有因而不住 變異故名轉
如身牙河燈 有種種作用
我常無變異 轉還不應理
論曰。不由有我而有轉還。何以故。現見轉者必有生相。前後相續展轉不斷。恒現在前顯了可見。有因不住而復變異。說名流轉。相續斷絕。說名還滅。猶如身牙河燈有往來等種種作用及有還滅。非汝所計常無變我有流轉用。流轉尚無。何況還滅。復次若唯諸行無有我者。世間現見彼彼有情。若名若想差別應無。頌曰。
依我起名想 見二種過失
是故遍一切 實我性都無
論曰。不由名想實我得成。何以故。見二種過失故。若世間人於實我上起佛救等種種名想者。於身等法彼解應無。若於身等起名想者。不應說我有諸作用。所以者何。世間現見起諸言說。謂佛友能見德友能聞等。又見二種過失者。若執我見體性是善。任運現前能生染法。不應道理。若是染污能證實我。不應道理。又計我者。執取我時為我能執。為見能執。若言我執我者。不應世間執我之人有起疑惑。謂為有為無為是何等。何以故。現見我故。若言見執我者。汝今不應說我能取。由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世間無真實我。復次若爾何故於正法中建立名想種種差別。頌曰。
為言說易故 隨順世間故
斷除怖畏故 顯德失二故
論曰。雖無實我而立有情名想別者有四種因。一為令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令初學者離怖畏故。四為顯自他功德過失有差別故。復次若無我者。世間不應纔見形相率爾便起有情之覺。又亦不應思覺為先起諸作業。頌曰。
率爾覺亂起 世間現可得
覺為先作業 有十種過失
論曰。率爾生覺非證我因。何以故。錯亂覺心率爾而起現可得故。如於女身起男子覺。於男子身起女人覺。杌起人覺。人起杌覺。又汝計我思覺為先起諸作業有十種過。何等為十。頌曰。
覺我因功用 自在等各二
有因及無因 當知十種過
論曰。若汝執覺為因起諸作業。是即非我能起諸業。若我為因思覺非因。是則應無思覺為起先諸作業。又若汝執以我為因能起作業。即應常起一切作業。若我非因是即我無所作。又若汝執有餘因法能為因故起諸作業。即所計我無所造作。若更無因即應常起一切作業。又若汝執由內功用能有所作。此亦如前有二種過失。又若汝執我於作業得自在者。即應常作一切所愛不作不愛。若不自在即非我相。如是已說空相及成立。今當顯示觀空真智所治薩迦耶見差別。頌曰。
不審決遍行 增益及無事
於事怖妄見 譬喻五應知
論曰。薩迦耶見當知五種。一不審事見。如於繩見蛇。二遍行見。謂染污意相應妄有身見。於一切時常隨行故。如於夢中見所受用。所以者何。猶如貧者。於睡夢中自見受用可愛境界。如是愚夫未起真如正覺已來。常起妄計我見隨逐。三增益事見。猶如希望隨屬他女。四無實事見。猶如小兒見幻化事。五於事怖見。如人怖畏自畫藥叉。如是已說所治差別。今當顯示能治差別。頌曰。
無體及遠離 除遣依三種
對治諸縛想 十六種差別
論曰。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又此三空對治諸縛諸想差別有十六種。諸縛者有十四種相縛粗重縛應知。一根縛。二有情互染縛。三所依縛。謂依器世間諸根流轉。四於智無智縛。五於境妄境縛。六後有愛縛。七無有愛縛。八執無因不平等因縛。九得上慢縛。十遍計所執自體執縛。十一諸法自體執縛。十二諸法遍智自體執縛。十三補特伽羅自體執縛。十四補特伽羅遍智執縛。諸想者。謂六種想縛。厭此想故菩薩依空勤修念住令心解脫。云何名為六種想縛。謂依身受心法發起內想名初想縛。即依身等發起外想是名第二。即依身等起內外想是名第三。為欲度脫十方無量無數有情界故。發起大願修諸念住。此分別想是名第四。於身等境謂有智慧正觀察住。此分別想是名第五。於身等境謂有我人正觀住者。此分別想是名第六。又觀身等後後相成有十一種想縛差別應知。何等十一。謂於身等起隨身等正觀察住。及於染淨二諦第一義中起分別想名初想縛。即於染污第一義中起有作想。是名第二。即於清淨第一義中起無作想。是名第三。即於有作第一義中起流轉想。是名第四。即於無作第一義中起於常想。是名第五。即於流轉由苦變異故起於苦想。是名第六。即於常法起無變想。是名第七。即於流轉由生滅住異自相故。及由自相有變異故。起自相想。是名第八。即於有變無變染污清淨第一義中起能攝受一切法想。是名第九。即於染淨一切法所起染污清淨我所有想。是名第十。即於染污清淨諸法起於自體自相之想。是名第十一。菩薩摩訶薩於如是後後相成想縛差別及彼境界。正觀察已依止於空修諸念住令心解脫。若於如是諸妄想縛得解脫時。當知解脫一切想縛。
十六空者。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初後空無損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復次於此空境有六種愚無始流轉。何等為六。頌曰。
自性與執著 不開解失念
一切遍一分 愚差別流轉
論曰。自性愚者。謂一切有情無始流轉無智。自體執著愚者。謂諸外道倒見相應所起無智。不開解愚者。謂無聞異生所起無智。失念愚者。謂有聞異生及諸聖者所起無智。一切遍愚者。謂諸異生於眾生空及與法空所起無智。一分愚者。謂聲聞等唯於法空所起無智。云何證得如是空理。謂由八種智。何等為八。頌曰。
法住求自心 住自心除縛
怖無二染淨 證得真空理
論曰。一法住智。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二求自心智。謂於順決擇分位尋自心智。三住自心智。謂於見道位證真如智。四除心縛智。謂於修道位對治障智。五怖行相應智。謂聖弟子智。怖畏流轉大苦惱故。六無二分別智。謂菩薩智。流轉寂滅過惡功德不分別故。七不善清淨智。謂有學智八善清淨智。謂無學智。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